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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论下 唐 · 罗衮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二十八
或谓曰。子言秦亡与存秦之计明矣。
吾闻国之兴亡。乃有天命。
设使李不失其计。秦果不亡乎。
曰。吾虽不言天。
其实天之道。子虽称天以问我。
而未识天之说。夫所谓天者。
平无私也。故曰皇天无亲。
唯德是辅。君人者有德。
天则赞而兴之。无德。
则革而亡之。兴亡之命在乎天。
而所以兴亡在乎人也。商书曰。
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
皇天不保。监于万方。
启迪有命。眷求一德。
俾作神主。此言桀不能常有德。
不敬神明。不恤下民。
天下不安桀之所为。乃广视万邦有堪天命者。
则开而导之。以汤有纯一之德。
求使代桀为天地神祇之主也。故曰非天私我有商。
惟天祐于一德。二世无德。
为所以亡之道。天是以革而亡之。
使扶苏果立。则固有德。
为所以兴之道。天必赞而兴之矣。
不当夺嬴与刘。代夏以商也。
或曰。李斯之失。
当责其不任职。虽曰不忠不智也。
子加以亡秦之谥。不亦重乎。
曰。吾岂欲加诸也。
盖圣人之道。不得易焉。
昔郑公子杀灵公也。谋于子家。
子家权不足以禦乱。惧谮而从之。
春秋以首恶。故书曰郑公子归生杀其君夷。
其类也。子欲易圣人之道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