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太史公 其一 清 · 张琛
五言律诗 押词韵第六部
蚕室非其罪,龙门寄此身。
黄河坼地阔,青史比天尊。
死后文章显,生前寺宦论。
大人都见屈,洒涕石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