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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仪北宋 ? — 1107
琴堂序 北宋 · 吴仪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一、《群书考索》前集卷五一
琴之为器,古于堂上之乐也。
堂上之乐有玉磬,有琴,有瑟,而堂下之乐有柷敔、鼗鼓、钟、磬、笙、竽、箫、籥、籧管,是为雅乐之器。
今皆不用于朝廷、郡县、庠序乡射之际,故时俗寡得而闻。
虽若琴笙籧管形制仅存于世,而笙籧管又流别于胡部,惟琴得用于士君子,与夫幽人野客閒居燕处之间。
盖古者士无故常,自御琴瑟,而不专于乐工之事,故其专积久,而其用特隆矣。
然时变乐堕,殊失其法。
太古之琴有尺二寸而一弦,后世圣人裁为三尺六寸,而虞舜益之以五弦。
周文王复增二弦,变宫变徵而为七。
其巨弦寓名黄钟而推当于宫。
次大簇商,次姑洗角,次蕤宾变徵,次林钟正徵,次南吕羽,而最后为应钟变宫。
三分其弦之长,以备上中下三十六律之声,总而记得一百五十二声。
当用其于均操抑按之次,而律吕旋相之不同,亦皆牵是七声,以声为法,而不可推,依于一律以为声,而不可溢。
今之为琴,一切异古,长及寻仞,短隐肘袂,而无定数。
骤易三弦,使协仲吕而为商角,去其变徵而增少宫少商。
或一操而偏用于众律,或一引而涉历于数徵。
其度曲之无制,声或不依永,律或不谐声,徒侈烦音之美听而已。
虽然,观其曲无奇邪艳丽之词以蛊惑人之志意,听其声无喧轰啾裂之声以动荡人之心耳。
若夫秋庭月白,夜榻风清,授弦促轸,缓调静抚,冷然而哀怨,萧然而轩昂,有如松涧之泻呜泉,竹窗之风落叶,亦足饰寂寞而养高閒,清毛骨而爽神思。
此士君子与夫幽人野客所以隆尚而不入于流俗之妙也。
彼以其为哇淫无法,比郑、卫而逐之者,过也。
又以其为真含太古之音,而异乎郑、卫之滥,鼓之可以召和气,而听可以感纯心者,亦过也。
始余学今之琴于郡之道流米温之,既又学古之乐于朝阳进叔,乃校知其得失之如此。
而温之北敞其所栖之前向以为堂,而朝夕援琴自娱于其间。
居一日,请序夫琴之理而愿与有闻焉。
是可与也,故为诵所闻而语之。
按:嘉庆南平县志》卷二五,嘉庆十五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