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罚广州王去制(本始三年)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朕不忍致王于理,议其罚(《汉书•景十三王传》)。
益封霍光诏(本始元年正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夫褒有德,赏元功,古今通谊也。大司马大将军光,宿卫忠正,宣德明恩,守节秉谊,以安宗庙。其以河北东武阳益封光万七千户(《汉书•霍光传》)。
益封张安世诏(本始元年正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夫褒有备,赏有功,古今之通谊也。车骑将军光禄勋富平侯安世,宿卫忠正,宣德明恩,勤劳国家,守职秉义,以安宗庙。其益封万六百户,功次大将军光(《汉书•张安世传》。案此与益封霍光只是一诏,史家分载于两传,互有删节耳。)。
封赐功臣诏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故丞相安平侯敞等(杨敞)居职守位,与大将军光、车骑将军安世建议定策,以安宗庙,功赏未加而薨。其益封敞嗣子忠及丞相阳平侯义、(蔡义)度辽将军平陵侯明友、(范明友)前将军龙雒侯增、(韩增)太仆建平侯延年、(杜延年)太常蒲侯昌、(苏昌)谏大夫宜春侯谭(王谭、当涂侯平)或即魏圣、杜侯屠耆堂、(复陆屠耆堂)长信少府关内侯胜(夏侯胜)邑户各有差。封御史大夫广明为昌水侯、(田广明)后将军充国为营平侯、(赵充国)大司农延年为阳城侯(田延年)、少府乐成为爰氏侯(史乐成)、光禄大夫迁为平丘侯、(王迁)赐右扶风德、(周德)典属国武(苏武)、廷尉光、(李光)宗正德(刘德)、大鸿胪贤(韦贤)、詹事畸、(宋畸)光禄大夫吉(丙吉)、京辅都尉广汉、(赵广汉)爵皆关内侯。德、武食邑(《汉书•宣纪》)。
议戾太子庙谥诏(本始元年六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故皇太子在湖,未有号谥。岁时祠,其议谥,置园邑(《汉书•宣纪》,又见《武五子传》。)。
议武帝庙乐诏(本始二年五月) 其一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朕以眇身,奉承祖宗,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履仁义,选明将,讨不服,匈奴远遁,平氐、羌、昆明、南越,百蛮乡风,款塞来享;建太学,修郊祀,定正朔,协音律,封泰山,塞宣房,符瑞应,宝鼎出,白麟获。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其议奏(《汉书•宣纪》)。
其二
出处:全汉文 卷五
朕以眇身,蒙遗德,承圣业,奉宗庙,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仁谊,厉威武,北征匈奴,单于远遁;南平氐、羌、昆明、瓯骆、两越,东定秽骆、朝鲜,廓地斥境,立郡县,百蛮率服,款塞自至,珍贡陈于宗庙;协音律,造乐歌,荐上帝,封太山,立明堂,改正朔,易服色;明开圣绪,尊贤显功,兴灭继绝,褒周之后,备天地之礼,广道术之路。上天报况,符瑞并应,宝鼎出,白麟获。海效钜鱼,神人并见,山称万岁。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朕甚悼焉。其与列侯、二千石、博士议(《汉书•夏侯胜传》:宣帝初即位,欲褒先帝,诏丞相、御史。案此诏视《本纪》更详而未可合并,故两载之。)。
振贷贫民诏(本始四年正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盖闻农者,兴德之本也。今岁不登,已遣使者振贷困乏。其令太官捐膳省宰,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书入谷,输长安仓,助贷贫民。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汉书•宣纪》)。
地震诏(本始四年四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条奏;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汉书•宣纪》,又见《夏侯胜传》。)。
复宗室属籍诏(地节元年)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盖闻尧亲九族,以和万国。朕蒙遗德,奉承圣业,惟念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若有贤材,改行劝善,其复属,使得自新(《汉书•宣纪》)。
霍光薨下诏(地节二年三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故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宿卫孝武皇帝三十有馀年,辅孝昭皇帝十有馀年,遭大难,躬秉谊,率三公、诸侯、九卿大夫,定万世策,以安宗庙(《霍光传》作社稷)。天下蒸庶,咸以康宁,功德茂盛,朕甚嘉之。复其后世,畴其爵邑,世世毋有所与,功如萧相国(《汉书•宣纪》,又见《霍光传》。)。
赐王成爵秩诏(地节三年三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犹不能以化天下。今胶东相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馀口,治有异等之效。其秩成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汉书•宣纪》,又见《循吏•王成传》。)。
诏二千石(地节三年三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鳏寡孤独高年贫困之民,朕所怜也。前下诏假,公田、贷种食。其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二千石严教吏谨视遇,毋令失职。令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汉书•宣纪》)。
封霍云为冠阳侯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宣成侯光,宿卫忠正,勤劳国家,善善及后世。其封光兄孙中郎将云为冠阳侯(《汉书•霍光传》)。
地震诏(地节三年十月) 其一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远,是以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饬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也。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汉书•宣纪》)。
其二
出处:全汉文 卷五
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汉书•宣纪》)。
举孝弟诏(地节三年十一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朕既不逮,导民不明,反侧晨兴,念虑万方,不忘元元。惟恐羞先帝圣德,故并举贤良方正,以亲万姓,历载臻兹。然而俗化阙焉。《传》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汉书•宣纪》)。
置廷平诏(地节三年十二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间者吏用法,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今遣廷史与郡鞫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汉书•刑法志》)。
丧不繇诏(地节四年二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导民以孝,则天下顺。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繇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繇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汉书•宣纪》、《宋书•礼志》二)。
子匿父母等罪勿坐诏(地节四年五月) 西汉 · 汉宣帝
出处:全汉文 卷五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汉书•宣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