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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充国西汉 前137 — 前52
先零羌事对 西汉 · 赵充国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羌人所以易制者,以其种自有豪,数相攻击,势不一也。
往三十馀岁,西羌反时,亦先解仇合约攻令居,与汉相距,五六年乃定。
至征和五年先零豪封煎等通使匈奴匈奴使人至小月氏,传告诸羌曰:「汉贰师将军众十馀万人降匈奴
羌人为汉事苦。
张掖酒泉本我地,地肥美,可共击居之」。
以此观匈奴欲与羌合,非一世也。
间者匈奴困于西方,闻乌桓来保塞,恐兵复从东方起,数使使尉黎、危须诸国,设以子女貂裘,欲沮解之。
其计不合。
匈奴更遣使至羌中,道从沙阴地,出盐泽,过长坑,入穷水塞,南抵属国,与先零相直。
臣恐羌变未止此,且复结联他种,宜及未然为之备(《汉书·赵充国传》:元康三年先零遂与诸羌豪二百馀人解仇交质盟诅,上闻之,以问充国,对云云。)
击皿干开议 西汉 · 赵充国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武贤欲轻引万骑,分为两道出张掖,回远千里。
以一马自佗负三十日食,为米二斛四斗,八斛,又有衣装兵器,难以追逐。
勤劳而至,虏必商军进退,稍引去,逐水草,入山林。
随而深入,虏即据前险,守后厄,以绝粮道,必有伤危之忧,为夷狄笑,千载不可复。
而武贤以为可夺其畜产,虏其妻子,此殆空言,非至计也。
武威县张掖日勒皆当北塞,有通谷水草。
臣恐匈奴与羌有谋,且欲大入,幸能要杜张掖酒泉以绝西域,其郡兵尤不可发。
先零首为畔逆,它种劫略。
故臣愚册,欲捐皿干开暗昧之过,隐而勿章,先行先零之诛以震动之,宜悔过反善,因赦其罪,选择良吏知其俗者抚循和辑,此全师保胜安边之册(《汉书·赵充国传》:酒泉太守辛武贤奏请击皿干开。天子下其书充国,令与校尉以下吏士知羌事博议,充国长史董通年以为云云。天子下其书公卿。)
上书谢罪因陈兵利害 西汉 · 赵充国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臣窃见骑都尉安国前幸赐书,择羌人可使使罕,谕告以大军当至,汉不诛罕,以解其谋。
恩泽甚厚,非臣下所能及。
臣独私美陛下盛德至计亡已,故遣开豪雕库宣天子至德,罕开之属皆闻知明诏。
先零羌杨玉,此羌之首帅名王将骑四千及煎巩骑五千,阻石山木,候便为寇,罕羌未有所犯。
今置先零,先击罕,释有罪,诛亡辜,起一难,就两害,诚非陛下本计也。
臣闻兵法「攻不足者守有馀」,又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
今罕羌欲为敦煌酒泉寇,饬兵马,练战士,以须其至,坐得致敌之术,以逸击劳,取胜之道也。
今恐二郡兵少不足以守,而发之行攻,释致虏之术而从为虏所致之道,臣愚以为不便。
先零羌虏欲为背畔,故与罕、开解仇结约,然其私心不能亡恐汉兵至而罕、开背之也。
臣愚以为其计常欲先赴罕、开之急,以坚其约,先击罕羌,先零必助之。
今虏马肥,粮食方饶,击之恐不能伤害,适使先零得施德于罕羌,坚其约,合其党。
虏交坚党合,精兵二万馀人,迫胁诸小种,附著者稍众,莫须之属不轻得离也。
如是,虏兵浸多,诛之用力数倍,臣恐国家忧累繇十年数,不二三岁而已。
臣得蒙天子厚恩,父子俱为显列。
臣位至上卿,爵为列侯,犬马之齿七十六,为明诏填沟壑,死骨不朽,亡所顾念。
独思惟兵利害,至孰悉也,于臣之计,先诛先零已,则罕、开之属不烦兵而服矣。
先零己诛而罕、开不服,涉正月击之,得计之理,又其时也。
以今进兵,诚不见其利,唯陛下裁察(《汉书·赵充国传》:上拜辛武贤破羌将军,以书敕让充国充国上书谢罪,因陈兵利害。)
上屯田奏 西汉 · 赵充国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臣闻兵者,所以明德除害也,故举得于外,则福生于内,不可不慎。
臣所将吏士马牛食,月用粮谷十九万九千六百三十斛,盐千六百九十三斛,茭槁二十五万二百八十六石,难久不解,繇役不息。
又恐它夷卒有不虞之变,相因并起,为明主忧,诚非素定庙胜之册。
且羌虏易以计破,难用兵碎也,故臣愚以为击之不便。
计度临羌东至浩亹,羌虏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垦,可二千顷以上,其间邮亭多坏败者。
臣前部士入山,伐材木大小六万馀枚,皆在水次。
愿罢骑兵,留弛刑应募,及淮阳汝南步兵与吏士私从者,合凡万二百八十一人,用谷月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三斛,盐三百八斛,分屯要害处。
冰解漕下,缮乡亭,浚沟渠,治湟狭以西道桥七十所,令可至鲜水左右。
田事出,赋人二十亩。
至四月草生,发郡骑及属国胡骑伉健各千,倅马什二,就草,为田者游兵。
以充入金城郡,益积畜,省大费。
大司农所转谷至者,足支万人一岁食。
谨上田处及器用簿,唯陛下裁许(《汉书·赵充国传》)
条上屯田便宜十二事状 其一 西汉 · 赵充国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臣闻帝王之兵,以全取胜,是以贵谋而贱战。
战而百胜,非善之善者也,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蛮夷习俗虽殊于礼义之国,然其欲避害就利,爱亲戚,畏死亡,一也。
今虏亡其美地荐草,愁于寄托远遁,骨肉离心,人有畔志,而明主般师罢兵,万人留田,顺天时,因地利,以待可胜之虏,虽未即伏辜,兵决可期月而望。
羌虏瓦解,前后降者万七百馀人,及受言去者凡七十辈,此坐支解羌虏之具也。
臣谨条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
步兵九校,吏士万人,留屯以为武备,因田致谷,威德并行,一也。
又因排折羌虏,令不得归肥饶之地,贫破其众,以成羌虏相畔之渐,二也。
居民得并田作,不失农业,三也。
军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岁,罢骑兵以省大费,四也。
至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谷临羌,以视羌虏,扬威武,传世折冲之具,五也。
以闲暇时下所伐材,缮治邮亭,充入金城,六也,兵出(《汉纪》有「不」字)
乘危侥幸,不出,令反畔之虏窜于风寒之地,离霜露疾疫瘃墯之患,坐得必胜之道,七也。
亡经阻远追死伤之害(「迫」字本误作「追」,从《汉纪》改正),八也。
内不损威武之重,外不令虏得乘间之势,九也。
又亡惊动河南大开、小开,使生他变之忧,十也。
治湟骥中道桥,令可至鲜水,以制西域,信威千里,从枕席上过师,十一也。
大费既省,繇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
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
充国材下,犬马齿衰,不识长册,唯明诏博详公卿议臣采择(《汉书·赵充国传》)
其二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臣闻兵以计为本,故多算胜少算。
先零羌精兵今馀不过七八千人,失地远客,分散饥冻
皿干、开莫须又颇暴略其羸弱畜产,畔还者不绝,皆闻天子明令相捕斩之赏。
臣愚以为虏破坏可日月冀,远在来春,故曰兵决可期月而望。
窃见北边自敦煌辽东万一千五百馀里,乘塞列隧有吏卒数千人,虏数大众攻之而不能害。
今留步士万人屯田,地势平易,多高山远望之便,部曲相保,为渐垒木樵,校联不绝,便兵弩,饬斗具。
烽火幸通,势及并力,以逸待劳,兵之利者也。
臣愚以为屯田内有亡费之利,外有守御之备。
骑兵虽罢,虏见万人留田为必禽之具,其土崩归德,宜不久矣。
从今尽三月,虏马羸瘦,必不敢捐其妻子于他种中,远涉河山而来为寇。
又见屯田之士精兵万人,终不敢复将其累重还归故地。
是臣之愚计,所以度虏且必瓦解其处,不战而自破之策也。
至于虏小寇盗,时杀人民,其原未可卒禁。
臣闻战不必胜,不苟接刃;
攻不必取,不苟劳众。
诚令兵出,虽不能灭先零,亶能令虏绝不为小寇,则出兵可也。
即今同是而释坐胜之道,从乘危之势,往终不见利,空内自罢敝,贬重而自损,非所以视蛮夷也。
又大兵一出,还不可复留,湟中亦未可空,如是,繇役复发也。
匈奴不可不备,乌桓不可不忧。
今久转运烦费,倾我不虞之用以淡一隅,臣以为不便。
校尉临众幸得承威德,奉厚币,拊循众羌,谕以明诏,宜皆乡风。
虽其前辞尝曰「得亡效五年」,宜亡它心,不足以故出兵。
臣窃自惟念,奉诏出塞,引军远击,穷天子之精兵,散车甲于山野,虽亡尺寸之功,媮得避慊之便,而亡后咎馀责,此人臣不忠之利,非明主社稷之福也。
臣幸得奋精兵,讨不义,久留天诛,罪当万死。
陛下宽仁,未忍加诛,令臣数得孰计。
愚臣伏计孰甚,不敢避斧钺之诛,昧死陈愚,惟陛下省察(《汉书·赵充国传》)
奏罢屯田 西汉 · 赵充国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羌本可五万人军,凡斩首七千六百级,降者三万一千二百人,溺河湟饥饿死者五六千人,定计遗脱与煎巩、黄羝俱亡者不过四千人,羌靡忘等自诡必得,请罢屯兵(《汉书·赵充国传》:明年五月,充国奏言云云。奏可。充国振旅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