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议定列侯功次 西汉 · 陈平
出处:全汉文 卷十四
丞相臣平言:谨与绛侯臣勃、曲周侯臣商、颍阴侯臣婴、安国侯臣陵等议,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请臧高庙(《汉书·高后纪》,二年:诏差次列侯功,其与列侯议定奏之,丞相臣平云云,奏可。)。
上代王即位议 西汉 · 陈平
出处:全汉文 卷十四
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将军臣武、御史大夫臣苍、宗正臣郢、朱虚侯臣章、东牟侯臣兴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不当奉宗庙。臣谨请阴安侯、顷王后、琅邪王、列侯、二千石议,大王高皇帝子,宜为嗣。愿大王即天子位(《汉书·文帝纪》:闰月己酉,入代邸。群臣从至,上议。)。
奉诏除连坐法议 西汉 · 陈平
出处:全汉文 卷十四
陛下幸加大惠于天下,使有罪不收,无罪不相坐,甚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等谨奉诏,尽除收律相坐法(《汉书·刑法志》:孝文二年诏议收律相坐法。左右丞相周勃、陈平奏言如其故便,帝复曰:「宜孰计之。」,平、勃乃曰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