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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義疏卷第九
胡吉藏撰
*五百弟子授記品第八
宿世因緣說中有二段,第一、正為說法,此文
已竟。今是第二,次、為授記,以聞法悟解、行與
佛應,故授佛記。文凡有二:初、授五百弟子
記為一品;次、授學無學人記為一品。所以開
二品者,上〈授記品〉標其總名,今欲異上故以
人別品,故總別兩題立名相避也。所以約人
分二品者,凡有十義五雙:一者、五百弟子願
行是同,現在同時得記,未來相繼成佛;後學
無學人願行亦同,現在同時得記,未來一時
成佛,為此因緣故開二品。二者、即欲以此二
義攝授記義周。夫論授記不出二種:一者、前
後相繼成佛;二者、一時成佛也。三者、前五百
人謂高名顯德眾,後二千人藏名密行眾,以
部類顯密不同故開為兩品。四者、即欲以顯
密二人攝授記義盡。五者、前五百人同是無
學位,後二千人是學無學位,以部類不同故
分二品。六者、即欲以此二義攝授記義周。七
者、前五百人同有領解,後學無學人同無領
解,以部類不同故分兩品。八者、即欲以此二
義攝授記義周。九者、前五百人亦有發迹亦
無發迹,如滿願則發迹,餘人不發迹,故為一
類;後學無學人亦有發迹亦無發迹,如阿難、
羅雲則發迹,餘無發迹,復為一類,所以分為
兩品。十者、即以有發迹無發迹攝授記義周
也。
問:
此品實授千二百人記,何故題五百也?
答:
五百即千二百數,所以別題者凡有四義:
一者、佛在世時有高名顯威德五百羅漢常隨
侍佛,故偏題之。二者、此五百人願行是同,現
在俱時得記、未來相繼成佛。三者、此五百人
同有自能領解說繫珠之功,故偏舉之。四者、
佛初成道,前度五人、次度迦葉師徒,即成五
百,今從初立名,故偏舉也。
品開為二:一者、別
授滿願記;二者、總授餘聲聞記。別授滿願記
者,滿願有發迹、餘人無發迹,滿願無自能領
解、餘人有自能領解,以部類不同故開二段
也。
問:
發迹何故無自敘領解,不發迹有自能
領解?
答:
夫論領解,必是昔迷今悟,既其發迹
則昔不實迷、今非真悟,故發迹之人不自能
領解;不發迹人既實昔迷今悟,故有自領解。
問:
上中二人皆無發迹,何故至下根人有發
迹耶?
答:
可具五義:一者、文互有隱顯,若並發
迹則無實悟之人,若不並發迹則隱菩薩德,
是以經文出沒不同。二者、下根發迹則顯菩
薩不可思議,現為聲聞已是隱德,於聲聞中
復為下根,是故名為不可思議。三者、示作聲
聞本為化物,今三根皆悟則化物事畢方得
發迹,上章化事未周故不明發迹也。四者、下
根人尚發迹,中上根豈是實行耶?故攝大乘
論云「舍利弗等皆是化人」。故有經云「須菩提
者是東方世界青龍陀佛」,則知皆是權行人
也。五者、顯示菩薩有發迹、不發迹二種方便
也。
問:
發迹有何利益?
答:
開一為三凡有二種:
一者、開一法為三法;二者、開一人為三人。上
來雖明一法為三法、三法歸一法,未辨一人
為三人、三人為一人。今發諸菩薩迹始得明
一人為三人、三人為一人,以具約人法明於
開會,義始圓也。
授滿願記為二:第一、聞法為
領解之緣;二、如來授記。初文又二:前、明得解
所由;二、正明得解。初有四句:第一、聞法為領
解之緣。「智慧」者,實慧也。「方便」者,權慧也。總牒
法譬二周中權實二慧法也。「又聞授諸大弟
子記」者,總牒二周中授人記為領解緣也。「復
聞宿世因緣之事」者,牒第三周化城事為領
解緣也。「復聞諸佛有大自在神通之力」者,即
大通智勝佛十劫坐道場及現瑞等事也。又
解即是釋迦能知過去久遠之事為自在神通
之力。所以但明四事者,初事謂教,次事是得
益之人,宿世因緣敘教益所由,後明能化之
主;攝義既周,宜辨四事也。
「得未曾有」下,第二、
正明領解。亦開為四:初、明內心歡喜,得無生
忍,無有所得垢,故言心淨。「即從座起」下,第二、
明外形致敬。「而作是念」下,第三、默念領解。「拔
出眾生處處貪著」者,如前文「眾生處處著,引之
令得出」也。言貪著者,非謂但是貪使,及說一
切有所得心也。「唯佛世尊」下,第四、祈請授記。
所以祈請授記者,凡有二義:一、為現攝下根
之流,二、為有緣眾生發願往生,是故請記。「深
心」者,無生法忍即是菩薩行,故名深也。「本願」
者,無所得菩提心也。
「爾時佛告」下,第二、正為
授記。文開為二:初長行、次偈。長行為二:前明
行因、後辨得果。行因之中明三世行因:第一、
歎現德,謂現在行因;第二、明過去行因;第三、
明未來行因。現德顯彰是故前歎現在之德;
由過去修行,故次歎過去;二世行因猶未圓
滿,故次歎未來。初文四句:第一句,告眾問之。
問:
滿願在坐,云何問眾言見不耶?
答:
眾但覩
形、未見其德,今欲顯其德令眾仰恭,故告眾
問之。
「我常稱其」下,第二句,歎其有上弘之功。
「能於四眾」下,第三句,歎其下利之德。「自捨如
來」下,第四句,出滿願之位,即十地人也。
「汝等
勿謂」下,第二、歎滿願過去德。時眾但謂現在
有上弘下利之功,未知過去亦有此德,故今
歎之。就文為三:一、明過去九十億佛所有上
弘下利之功;第二、於七佛所有上弘下利之
能;第三、於釋迦佛所說法人中最為善巧。此
即從多佛以至少佛也。初文為三:第一、歎滿
願智慧;第二、歎其神通;第三、以具智慧神通
故廣能益物。初開又三:前、歎有慧,即實方便
也。「又於諸佛所說空法」,第二、歎空慧,謂方便
實也。「得四無礙智」下,第三、合歎空有二慧,以
具了空有方能無礙說法,不爾則成有所得
也。「具足菩薩神通之力」,第二,次歎神通也。「彼
佛世人」下,第三,明以具通慧廣能益物。就文
又二:初、歎成就眾生。「為淨佛土故」下,第二、歎
淨佛國土。前又二句:一、通益四乘眾生。「又化
無量」以下,別益求佛人也。「諸比丘」下,第二、歎
於七佛法中上弘下利之德。「今於我所」下,第
三、歎於釋迦佛所說法中第一。
「於賢劫中」下,第
三、歎未來修因。亦開三別:初、歎於一劫中佛
所修行。「亦於未來」下,第二、多劫佛所修行。「漸
漸具足」下,第三、歎修因圓滿也。
「過無量」下,第
二、明得果。凡有六果:一、化主果。「其佛以恒河
沙」下,第二、明國土果。「地平如掌」者,釋有二:一
云佛手掌平,指事為言;二云海底有石方四
千里平如鏡面,名為掌石也。「諸天宮殿」下,第
三、明眷屬果。凡有四句:一、明人天眷屬;二、明
菩薩眷屬;三、辨聲聞眷屬;四、總結。「劫名寶明」
下,第四、時節果。「國名善淨」下,上出土體、今辨
土名。「其佛壽命」下,第五、明壽命果。「法住甚久」
下,第六、明住持果。
偈文為二:初頌行因,次頌
得果。頌三世行因即為三別:初、七行,總歎諸
菩薩,即顯歎滿願現在行德;第二、五行,頌過
去行因;第三、二行半,頌未來行因。初七行為
三:初偈,標歎;五行,釋歎;一行,結歎,明不可具
歎也。五行為二:初四行,歎菩薩作二乘方便,
次一偈,歎菩薩示凡夫方便。初四偈又二:前
三偈,歎菩薩作二乘方便能成就眾生,次一
偈,明二乘方便能淨佛國土。初三偈為三雙:
第一,上半辨知機,下半示小乘威儀,謂機教
一雙。第二偈,上半巧化他,下半自說是小道,
謂自他一雙。第三偈,上半明度物,下半辨說
教意,謂教理一雙。「雖小欲懈怠」者,雖現小乘
威儀說於小教,似如於菩薩法懈怠,而實非
懈怠。「示眾有三毒又現邪見相」者,上現聖方
便,作聲聞緣覺兩聖;今示凡方便亦作二凡:
一、現為在家三毒眾生,二、現出家邪見外道
也。又上現二乘方便,即是無煩惱人,今示兩
凡方便,謂有煩惱人,今大士體悟煩惱未曾
有無,故方便示現有無。如淨名經云「菩薩不
斷煩惱亦不與俱,而能示現俱斷二事」。「今此
富樓那」下,頌第二、過去行因也。「未來亦供養」
下,頌未來行因。「其後得成佛」下,頌得果為二:
初、別頌得果;次、總結。別頌中半行頌化主果,
半行頌國土果,一句頌時節果,四行一句頌
眷屬果,五句頌菩薩,一偈頌聲聞,兩偈頌天
人,從勝至劣以為次第。「法喜禪悅食」者,則定
慧能資養法身,故名食也。又外從佛聞法歡
喜為法喜,內如說修行為禪悅。又聖說法名
法喜,聖默然名禪悅,佛勅弟子常行二事,故
唯有二食。餘經說有九種食,世間四食、出世
五食。世間四食者,揣、觸、思、識四食也。出世五
食者,一禪、二願、三念、四八解脫、五喜。「富樓那
比丘」下,第二,一行半,總結淨土也。
「爾時千二百」
下,第二、授餘聲聞記。為二:一、授記;二、領解。就
授記中為二:初、請記;二、授記。
問:
千二百五十
人常隨佛,此經前後何故但言千二百耶?
答:
或可出經人語其全數,或可本有千二百五
十,至法華時五十已亡,故但言千二百耳。
「我
等歡喜得未曾有」者,聞上來說法及以總記
故歡喜也。「不亦快乎」者,千二百羅漢見諸人
得別記,謂己不得別記故來請之,若得別記,
成佛事定故稱為快。「佛知此等」下,第二、佛與
授記。就文為三:初、總許;二、別授記;三、命迦葉
令其宣記。今是初也。「於此眾中」下,第二、別授
記。前長行、後偈頌。前長行二:前、別授陳如;次、
別授五百。須知五百及千二百皆是千二百
中之數也。千二百是得三乘道之初數,此千
二百中五百為標領,故云五百耳。設舉五百,
亦是千二百中之數,如十七群及六群之名
也。「其五百羅漢」下,第二、授五百人記。「迦留陀
夷」者,迦留此翻時,陀夷名之為起。十八部疏
云迦留者。「黑陀夷」者,上謂悉達太子在宮時
師也。「周陀」者,翻為不樂,又云小路。「莎伽陀」翻
為善來,本名惡來,外國亦云沙竭陀亦云沙
伽陀。「優陀夷」亦云烏陀夷,此云出也。
偈文亦
二:前六行,頌陳如得記;次三行半,頌五百人
得記。
「迦葉汝已知」下,第三段,命迦葉令宣記。
以無有二乘唯有一乘,一切聲聞皆當作佛,
命之宣記意在於此。
「爾時五百」下,第二、自敘
領解。就文為二:一長行,二偈頌。長行為四:一、
法;二、譬;三、合;四、結歡喜。初法說又四:一、標領
解之緣,得記即是領解緣也。「歡喜踊躍」下,第
二、內心歡喜。「即從坐起」下,第三、外形致敬。「悔
過自責」下,第四、發言自敘領解。又開為四:一、
悔過自責;二、述於昔迷;三、敘今悟;四者、解釋。
悔過自責者,懺悔小乘有所得罪,令未改二
乘執者因此而改,已發大乘心者牢固不退。
然此經始終寄千二百人破十方三世一切諸
小乘人,令其捨有所得悟入平等正觀,乃至
寄三根人破斥十方三世封執大小乘二見菩
薩,亦令悟入非大非小不一不三無依無得
妙悟,是以此經始終皆用千二百人為言端
耳。寄此人執迷以顯大小有所得迷,託此人
悟引一切有所得大小迷心悉令得悟也。
問:
若爾,此經三周並是方便人,無實悟道耶?
答:
寄此三根述於迷悟,令實行小乘人於法華
經得信心,是故前云「諸餘聲聞信佛語故隨
順此經」,即其證也。
問:
何故得知三根聲聞皆
是方便耶?
答:
無有實行之人聞法華經即能
領解助佛揚化,所以此經佛有三周說,弟子
亦三周說。若師若弟子皆是顯發密教調伏
眾生,然寂滅正觀未曾師弟子,為眾生故方
便師弟子,欲令受化之徒悟入平等。故涅槃
經云「說法非師亦非弟子是名中道」,師弟子
既是方便,迷悟亦然。平等正觀未曾迷悟,為
眾生故方便迷悟。故涅槃經云「一切眾生不
能破結,非不能破,非破非不破是名中道」,恒
須此意讀法華經。若執昔開今會一有三無
及始終迷悟者則成有所得,有所得者即無
明,非平等大慧,有所得者無道無果不能行
於佛因得佛果也。有所得者名之為麁非是
妙法,有所得者即是染著,不名蓮華。
所言悔
過者,佛過去令我發無所得不二菩提心,而
我顛倒厚重背大取小,是我罪之一也。從經
初已來兩周為我說平等大慧,而疑悔不解,
是我罪之二也。已於二世勞擾如來,是故懺
悔過於佛。又執小疑大障法之深,故對法懺
悔有所得罪也。「自責」者,背大取小、執小疑大,
皆是己之鈍根,故自責也。
問:
何故下根獨有
此辭耶?
答:
三聞始了則有各累之深,故偏說
也。又三根聲聞皆應悔過自責,但欲轉勢彰
過,故三種不同也。
「世尊我等」下,第二、述昔迷
也。「今乃知之如無智者」下,第三、明今悟。「所以
者何」下,第四、解釋。明應得大而保小自足,故
是無智之人,即釋上如無智者也。
「譬如有人」
下,第二、譬說廣述領解。此經佛有三周說,初
周法說,次周譬說,後周亦譬亦法。弟子三領
解亦有三階:舍利弗聞上法說還作法說領
解;迦葉悟前譬說還作譬說而領;今雙了法
譬雙作法譬而領,故前明法說領解,今明譬
說領解也。就譬始終凡有八句:一、貧人至親
友家;二、親友設以酒饍;三、醉酒而臥;四、繫以
寶珠;五、都不覺知;六、起已遊行求索衣食;七、
會遇親友示以寶珠;八、貧人得珠歡喜。親友
始終欲相利益,要具八事,以類相從義意唯
三:初、繫寶珠譬;二、中途相失譬;三、會遇示
珠譬。所以立此三譬者,還領上三義:初、領昔
稟大乘,即大通佛時;次、領忘大取小,從過去
退菩提心竟今靈山前也;三、領還得悟大,即
靈山之會也。二者、領化城三譬,前領初說大
乘譬,次領中途說小譬,次領後還說大譬。三
者、領如來三種法輪,初領根本法輪,次領枝
末法輪,後領攝末歸本法輪也。「譬如有人」者,
即下根之流也。「至親友家」者,昔有大乘之機,
感說大乘教,故稱為至。同有佛性又曾受化
為出世法親,同志菩提共出生死故名為友。
〈譬喻品〉作父子之譬,〈信解品〉還作父子,而領
〈化城品〉作導師伴侶譬,今還作兄弟而領,以
十六沙彌過去前悟故稱為兄,兄即友也;稟
教之人後學,即是弟義也。「家」者,說大乘教處
也。「醉酒而臥」者,光宅等云:「貧人本醉,往親友
家遂臥,譬眾生為五濁所昏,情滯生死為醉,
無明惑心得解不久而忘解,後遂不行如臥
也。」今謂不爾。下偈云「譬如貧窮人往至親友
家,其家甚大富,具設諸餚饍」,既醉來而臥,云
何得設?又既設餚饍,寧無酒也?此則譬事不
成。今明此中可有二義:一者、親友設於酒饍,
但長行略故不說,偈則具足。二者、即此長
行自含有之。文云「醉酒而臥」,酒者親友所設
也,醉者貧人飲酒而醉也。昔說法華,即大
宗中道無相教為酒,滯教為醉,迷理為臥,
故經云「持空三昧瓶以盛無相酒」。
問:
何以酒
喻教耶?
答:
酒有歡適義,喻聞教歡喜自知作
佛;二、酒有昏迷義,喻其因教起迷。今喻大乘,
正欲明三根聲聞中途迷教義,故正借酒為
喻,是以命初即云醉酒而臥。
問:
因酒故醉臥,
設教應起迷?
答:
親友共會本為怡神,不使昏
醉;如來說教意在悟理,不使緣迷,但失旨故
惑耳。
「是時親友官事當行」者,菩薩化物自在
如官事。又大士益物非己如官事。又此土感
盡他方緣至,不得不去,如官事當行也。「以無
價寶珠繫其衣裏」者,此正明繫珠譬也。法華
論云「有散亂增上慢人心實無有定,過去雖
有大乘善根而不覺知,不覺知故不求大乘,
於狹劣心生虛妄解以為第一乘,如是倒取,
為對治此故說繫寶珠譬,即是示其過去善
根令憶念已,然後教令入三昧故也」。論又云
「示現解無上,故說繫寶珠喻也」。大乘中道之
解譬之寶珠,理中之極故稱無價。又由此不
二之解感佛大果,以多有所堪故稱無價,解
由佛授故稱為繫,解隱微惑心中如衣裏也。
問:
授解本由眾生領悟,既云醉酒而臥都不
覺知,云何於不覺知時而授解耶?
答:
繫珠者,
本說大乘之旨不令暫受而已,乃為染神歷
劫不朽,故借醉不覺知時以明繫珠耳,實非
是不覺知時繫。二者、夫解之珠喻菩提心,不
失正在後時,今欲顯後時不朽之解由於佛
授,故在後時說耳。又所以知繫寶珠非是不
覺知時者,珠喻菩提心,若都不覺知,云何發
菩提心也。但今據後時廢忘,故云不覺知耳。
問:
繫珠既是覺知時,飲酒亦有不醉耶?
答:
初
未醉後方醉,如初稟教時未迷後方迷耳。
問:
親友何故設以酒饍復繫珠耶?
答:
親友惠益
可有始終二事:初則設以酒饍,終則惠之重
寶。重寶是後時富貴之因,酒饍是當時會遇
樂。初稟大乘亦具二事:一者、當時得益,如飲
酒怡情;次、解染神歷劫不朽,譬同繫寶珠也。
問:
既是始終一解,何故不舉一譬?
答:
酒饍但
有當時之益而無後時不失之義,繫珠但有
後時不失而無交益之理,故舉兩譬以喻始
終一解也。
問曰:
若唯是授於一解,則初見親
友便是繫珠,云何至醉臥時方始繫也?
答:
兩
譬實是一時,而前後說者取其二義:飲酒取
其初有微解後則昏迷,雖復後迷而解隱迷
內終不朽滅故如繫珠,故酒譬顯其解後起
迷,珠譬彰其解雖復起迷解不朽滅。
問:
經自
辨前後,云何言一時耶?
答:
後偈中明設酒饍
即繫寶珠,故知一時,但欲顯始終二義,如前
釋也。
問:
酒珠但譬解亦喻教耶?
答:
通皆得喻,
中道之教圓正如珠,陶神養性事同於酒,教
既具兩,解亦例然。但珠正譬解謂菩提心,
故下合云「一切智願猶在不失」。酒譬二義,一
者喻教,二者飲酒益身喻稟教生解,故知具
二義也。但酒正喻教也。
「與之而去」者,即時未
可化,不得不捨之也。又初設酒喻說教,以繫
珠譬授解,授解既竟此土感息,是故去也。
「其
人醉臥都不覺知」者,第二、中途忘大取小譬。
既滯教起惑,經歷生死不覺曾有大乘之解
也。「起已遊行」者,前句明忘於大解如都不覺
知,此句辨習行小乘故云起已遊行。又前句
辨都不覺知忘失本解流浪五趣,此句辨起
求二乘出世法也。小乘機發為起,修行小乘
法為行。「到於他國」者,乃謂涅槃可證,所存非
本故云他國;即大乘為本國,二乘教為他國
也。信解譬中以大乘理為自國、生死為他國;
今以大乘為自、小為他。「為衣食故懃力求索
甚大艱難」者,二乘少樂義比衣食,伏惑不懈
為懃力,空有涉慮為艱難。又非是順理故稱
艱難。又菩薩如樂道、聲聞如苦道,故如艱難。
「若少有所得便以為足」者,上辨行因、今明得
果,保少為究竟故云自足也。「於後親友會遇
見之」,第三、會遇示珠譬。
問:
今始見親友,前已
見也?
答:
起已遊行中已見親友,但說小乘教
未稱昔日友,故不說見耳;今既示珠,還如昔
友,方乃稱見也。
「於後」者,即說小教之後,大機
潛發名為會遇,為佛智所照稱為見之也。「而
作是言咄哉丈夫何為衣食乃至如是」者,向
明見機、今辨說教,昔發大心行於大行,志力
雄幹故稱丈夫,今遂棄大學小,此可傷歎也。
「我昔欲令汝得安樂五欲自恣」者,昔欲令眾生
得於佛樂也。「於某年日月以無價寶珠繫汝
衣裏今故現在」者,大通智勝佛時為年日月,
為說法華授一乘之解為繫珠,昔因不朽為
猶故現在。「而汝不知」者,明不知有大解也。「懃
苦憂惱以求自活」者,明其取小也。「甚為癡也」
者,忘大取小蓋是無明煩惱,故稱癡也。「汝今
可以此寶貿易所須」者,以菩提心寶貿易,必
感佛道圓德也。以因感果即是貿易之義也。
「佛亦如是」下,第三、合三譬。即三。「為菩薩時」者,
合上親友也。「教化」者,合上設酒也。「令發一切
智心」者,合上繫寶珠也。「而尋廢忘」下,第二、合
棄大取小譬,即兼合上醉酒而臥也。廢忘正
是合上都不覺知也。「既得羅漢」者,上合忘大、
此合取小也。「一切智願猶在不失」者,合第三、
親友示珠譬也。「今者世尊覺悟我等」下,合上
咄哉丈夫乃至如是之言也。「我久令汝等」下,
合上我昔欲令汝得安樂至繫珠文也。「而汝
謂為」下,合上而汝不知甚為癡也。
「世尊我今
乃知」下,第四段,結悟解歡喜。
偈有十二行半,
頌上四段,即為四,兩行半頌法說,六行頌喻
說,三行頌合喻,一行頌結歡喜。上法說有四:
初半行,頌第一領解之緣;一句,頌第二內心
歡喜;一句,頌第三外形致敬;一行半,頌第四
悔過。悔過自責有四,今但頌兩:初半行頌悔
過,次一行頌昔迷,即是釋悔過之事。次六行
頌三譬,即為三別:一行三句,頌第一繫珠譬
也。「具設諸餚饍」者,長行舉酒,偈舉餚饍,酒譬
說菩提心,設餚饍譬說菩薩行;亦得轉譬,上
以酒譬法華教,今以餚饍譬教也。言具設者,
佛略說於前,沙彌廣說於後也。「默與而捨去」
者,解之不朽既顯在後時,則後時之解非是
言教所授,故稱默與。有人云:爾時不噵此一
發之善歷劫不朽,更相值遇故稱默與。有人
言:當時雖為說教,鈍根不解與默無異,故稱
默與也。又酒饍譬教名之為言,繫珠授解故
稱默與,此釋為正。
問:
偈中何故辨設餚饍則
辨繫珠也?
答:
為說大乘時即授菩提心解,實
無異時,故知相次說也。
「而捨去」者,說教授解
在益已圓故捨之而去。「時臥不覺知」下兩偈
一句,頌上中途忘失大譬。「與珠之親友」下兩
偈,頌上會遇示珠譬。「我等亦如是」下三行,頌
上合譬。初偈頌合第一譬;次偈頌合第二;後
偈頌合第三;「我今從佛聞」一偈,頌第四結歡
喜也。
*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
學無學有大小乘不同,小乘學無學者,成論
云「學法者,學人在第一義心也。無學者,無學
人在第一義心也。若緣真之心更有增進義,
是名為學。緣真之心已滿不復進求,是名無
學。若出世俗心非學非無學」。依毘曇云「會理
進求名之為學,會理息求名為無學,緣事之
心名非學非無學」。然今品都不論此義,學無
學既在觀心,不可得記亦不可得受,今但就
位判耳。三果名學,羅漢名無學,而言人者,智
度論云「須陀洹者人也。須陀洹道者十五心
也。須陀洹果者第十六心也」。今正標其人以
目品也。大乘學無學者,佛名無學,登地以上
稱之為學。就因地中,七地已還是功用道名
之為學,八地已上無功用道名為無學,故大
品云「菩薩有學無學地」。
問:
大乘有果地學無
學,復有因中學無學,小乘何故無因中學無
學耶?
答:
小乘因中無有功用無功用義,故不
開二也;但有功用故但有學道也。
今明此中
諸人多是佛之同行,則是大乘學無學也。今
授顯名及密行二種學無學人記,故以目品名
也。品開為二:初、請記;二、授記。請記為二:初、阿
難羅雲二人請記;次、二千人請記。
問:
〈序品〉列
眾,阿難皆在無學眾攝,今何故入學無學人
眾攝耶?
答:
凡有三義:一者、上品明阿難之
德,預是佛法第二師,雖非無學而在無學眾
攝;今據其位分,既是初果故不入無學眾攝。
問:
若爾,羅睺既是無學,何故不入前品攝也?
答:
要授阿難記方得授羅睺記,阿難既入今
品攝,羅雲亦入今品攝。
二者、阿難、羅雲與上
五百弟子願行不同,故別入今品攝。三者、上
明無學人有權有實,如滿願為權、餘人為實;
今欲明學無學人亦有權實,阿難、羅雲有發
迹故所以為權,二千人不發迹故目之為實。
然發迹不發迹皆是權人,如上釋也。
初文有
三:一、內心思惟;二、外形致敬;三、發言請記,則
三業次第也。「我等於此亦應有分」者,有二推、
二結。二推者:一、舉自推應得記。明我等於此
亦應有分者,敘己得悟解也。「唯有如來我等
所歸」者,請佛證明驗其有解。又迹居聲聞、宗
歸佛道,故設此言也。「又我等」下,第二、舉他推
必應得記。此二人最為親近,若遂不得記凡
有二失:一、乖於物望;二、違其本願。「若佛見授」,
第二、明二結。「我願既滿」結上自推,「眾望亦足」
結上他推。又「唯有如來我等所歸」,同餘聲聞
故應得記。「又我等為一切世間」,明異餘聲聞
故應得記,「我願既滿」結同餘聲聞,「眾望亦足」
結異餘聲聞。
「爾時學無學」下,第二、二千人請
記。
「爾時佛告阿難」下,第二、授記。前授二人記,
次授二千人記。前授二人記中,初、授阿難記;
次、授羅雲記。初授阿難記有四:一、授記;二、新
學生疑;三、釋疑;四、結喜。初授記中,前長行、次
偈。長行,前行因、次得果。得果之中偏明壽長
者,欲顯阿難護法因緣故得長壽果也。「爾時
會中」下,第二、新學生疑。所以疑者,佛加其神
力欲發阿難之迹,故興此疑念也。「爾時世尊」
下,第三、釋疑。「空王佛」者,畢竟空是諸空中之
王,故智度論云「性空菩薩所行,畢竟空是佛
所行」,釋迦、阿難同以畢竟空為本,故言俱於
空王佛所發菩提心。釋迦發心已後懃習畢
竟空故自成佛,阿難多聞故以為侍者,師及
弟子同起畢竟空,記與不記何所疑耶?
問:
懃
習畢竟空何故成佛?阿難多聞何故為弟子?
答:
寄迹而言,多聞是眾行中一行,懃進遍策
眾行,故有成與未成。
「阿難面於佛前」下,第四、
領解稱歎。次、授羅睺記如文。
「爾時世尊」下,第
二、授學無學人記。初、授記;次、領解稱歎也。「寂
然清淨」者,顯二千人知諸法先來寂滅本性
清淨,故堪與無生記也。餘文易知也。
*法師品第十
今以四門釋之:一、來意門;二、釋名門;三、體相
門;四、階位門。
來意門者略明十義:一者、上乘
權乘實凡有四章:第一、略開權顯實動執生
疑;第二、執動疑生申疑致請;第三、廣開權顯
實斷疑生信,此三已竟;今是第四次明流通。
所以明流通者,上但一處一時利益一會,然
群生不窮大悲無限,今欲一切處一切時利
益一切人,是故明流通也。二者、依智度論云
「釋般若有二門:一、直說門;二、稱歎門」,今亦兩
也。上來直說法華,此下稱歎門說,故有下諸
品也。三者、又有二門:一、智慧門;二、福德門。上
來三周說權實二智謂智慧門,此下明受持
讀誦功德無邊謂功德門。四者、復有二門:一
者、體門;二者、用門。上來三周廣說平等大慧
不二正觀謂法華體,今明受持讀誦如說修
行能生福慧謂法華用門。五者、約人又為二
門:一者、福德深厚眾生現在值佛面受法華,
二者、福德淺薄但值經卷不覩如來三周說
法。上來為福德深厚人,自此以下為福德淺
薄人。故智度論云「福德厚者親從法尚面受
波若,福德薄者但值金牒文字」。六者、眾生有
二:一者、與佛結重因緣;二、與菩薩為善知識。
自上以來為佛結緣眾生說法華竟;今為與
菩薩結緣眾生說於法華,是故如來三周說
竟付囑四依,令有緣眾異世同益也。七者、有
二門:一者、燃燈;二者、傳燈。釋迦自說平等大
慧謂燃燈也;今勸一切眾生展轉弘宣,明眾
生不盡、法燈常照,謂傳燈也。八者、演說正法
凡有二門:一、正說門;二、證說門。自上已來明
正說竟;從此以下辨證說門,故〈寶塔〉、〈涌現〉證
說不虛,令未信者信、已生信者不退。九者、如
來出世演說正法凡有二門:一者、正說;二者、
誡勸。所言勸者,令物受持乃至如說修行。所
言誡者,一言毀法及弘經人,其罪禍無邊。自
上已來明正說門,從此以下辨誡勸門。十者、
接上受記文相生者,如來授記凡有二種:一
者、別記;二者、通記。上來但明別記、未辨通記,
則授記義未盡。今欲辨通記之義故有此品。
言通別記者凡有三種:一者、世通別。上但別
明佛在世人得記,今通明二世人得記。二者、
人通別。上別明三根聲聞人得記,今通明幽
顯凡聖預聞經生信者皆與授記。三者、時通
別。上別明劫數有限之得記,今通明得記不
論劫數期限。所以然者,劫數有限必是深悟,
今通淺深故不明期限也。
問:
何故具授通別
兩記耶?
答:
此經明唯有一乘無有餘乘,一切
眾生並皆成佛故悉與佛記,亦是悉與佛記
則顯唯有一乘,故舉授記釋成一乘也。
第二、
釋名門。言「法師」者,法謂妙法,平等正觀可為
心軌故稱為法;以人能上弘大法、下為物師,
故云法師。如世藥師以藥治人病名為藥師,
不言為藥作師;法師亦爾,不言為法作師名
為法師。然復有以法為師故云法師,是以經
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下文亦有此意,故示
弘經模軌,則是以法為師。然雖有二事,合成
一旨,上既師於法,然後方能為人作師也。
第
三、體相門者,舊云:五種法師合受持為一。龍
樹解受持云:「信力故受,念力故持」,則受為其
初、持為其後,久久不失方是持義。則分受持
為二故成六種,故成六種法師;若加正憶念
者則為七種法師,然多小適時無定數也。
問:
五種法師具幾業義耶?
答:
受持謂意業也,書
寫謂身業,讀誦說謂口業,此大判為言耳。然
書寫具二業,運手必經意地,讀誦等具三業
也。約福慧者,說法多是智慧,自餘四種可兩
通之也。
第四、明階位門。然通而言之,十信已
上皆能弘法為物作師;別而言之,依涅槃經,
十六分中解一分義堪為物師也。舊云:流通
凡有五品,開為三章:第一、三品命覓弘經之
人;第二、〈持品〉受命弘經;第三、〈安樂行品〉示弘
經方法。所以有此三者,一周說法既竟,必須
弘通,是以歎法美人令人欣慕弘宣於法,故
有第一命覓弘經人也;如來有命大眾順旨,
故有第二受命弘經;但既於惡世欲弘善道
必多留難,令安住四法則身心快樂乃可弘
道利人,故有第三示弘經方法。初又兩:前品
正命覓弘經之人,第二兩品證說。今謂不無
此意,但〈法師〉一品正是流通;〈見寶塔〉已下別
屬大段,後當具足說。
就此品中兩長行、兩偈
頌,開為二別:第一、一長行一偈,歎持經人德,
令其心悅以勸弘經;第二、一長行一偈歎法,
示弘經模軌以勸弘經。初文又二:前長行、次
偈。長行為二:第一、前歎二時弟子;第二、次歎
兩世法師。歎二時弟子即二:前歎佛在世聞
法弟子,次歎佛滅後聞法弟子也。「因藥王告
八萬大士」者,
問:
智度論云「說智慧門對出家
人,說功德門對在家人」,今何故說智慧對聲
聞,說功德對菩薩?
答:
兩經各異,彼經明出家
人好智慧、在家人好功德。此經明聲聞有執
三之病故說平等大慧以斥之,所以對聲聞
也;菩薩無有此執故不對之。大士本欲弘道
利人,今流通正是其事故對菩薩。又上來開
三顯一其義已周,則皆成菩薩無復聲聞,故
宜對菩薩也。又依龍樹云:「此經是祕密法,不
可付囑聲聞,故付菩薩」。
於菩薩中別告藥王
者,其人親聞法華得悟,以捨身命財弘通斯
法,今欲令餘人學之故別命之。所以因藥王
菩薩復告八萬大士者,此八萬人末世有於
重緣,今欲令八萬大士上學藥王下利末世,
故因藥王而告之也。「藥王汝見是大眾中」者,
凡有二義:一者、欲使藥王八萬大士流通此
經令其善根成就,故列二世弟子聞經得記
令師識之,故云汝見之不?汝若弘經化之行
則成就,若不弘經化之行則不成就,是以告
之問言見不?二者、欲以二世弟子付囑藥王
及八萬人,如金剛波若論云「以根未熟菩
薩付根熟菩薩」,故列眾問之也。「一念隨喜則
與記」者,聞法一念隨順至理則與理會,與理
會故而生歡喜,便行與佛應故得佛記。又一
念隨喜則知唯一無二,必當作佛、不退為二
乘,故得佛記。注經云「能現在聞法一念隨喜,
譬如松栢始萌便有陵雲之勢,今聞法雖淺,
已樹菩提之根故與記也」。
「佛告藥王又如來
滅後」下,第二、明佛滅後弟子聞經得記。所以
有此文來者,凡有二義:一者、前令八萬大士
於佛在世十方佛土弘經,今於佛滅後弘經
也。二者、有人疑云:佛在世時眾生福德利根
聞法隨喜可得記耳;佛滅度後薄福鈍根雖
復隨喜應不得記。是故釋云:但使聞經信解
功德一等,皆與授記也。
「若復有人」下,第二、歎
兩世法師功德。所以前明弟子功德,今明法
師功德者,凡有三義:一、從淺至深,前歎弟子
淺功德;今歎師深功德。二者、前明弟子出所
化之相,謂聞經隨喜即與受記,謂所化之相
也;今明法師功德出能化之人相貌,有此相
貌故是法師。三者、上告藥王列二世弟子令
師識弟子;今出法師相貌令弟子識師,以師
弟子相知則弘法化人義成也。就文為二:第
一、別明二世法師功德;第二、通明信毀。初又
二:前明佛在世二種法師,次辨佛滅後二種
法師。初明二種法師即為二別:一者下品,二
者上品。法師品位既多,今略明上下二品。約
位而言,初依之人為下品,餘之三依為上品
也。所以分此二者,初依具煩惱性既是凡位,
是故為下品;後三同是聖位,故合為上品。然
位義難知,聊寄一門以為次第也。初人又四:
一、明現德則出法師相貌,謂有此相貌即是
法師也。「藥王當知」下,第二、出成法師往因,即
是明法師過去德也。「成就大願」者,明尋此人
既供養多佛應生淨土,但成就大願故來生人
間耳。「藥王若有人問」下,第三、明此法師未來
世果。此人既現在弘宣大乘,過去殖因久積
故必定成佛也。「何以故」下,舉現因釋當果也。
「是人一切世間」下,第四、勸物供養。以具出法
師三世功德,則是無上福田初心之佛,故應
以佛供養而供養之。又弘於佛道,宜設以佛
供。「何況盡能受持」下,第二、明上品法師。此人
文理俱備故稱盡能受持也。
「若是善男子」下,
明佛滅度後二種法師,亦前明下品次辨上
品。此二品與前二品異者,前約弘法廣略以
分二品;今約為人少多以分二品。「則如來使」
者,宣轉教命為使義也。「如來所遣」者,流通得
其旨趣,必可委之以理,為所遣也。「行如來事」
者,佛以益物為事,弘說有益為行如來事也。
「何況於大眾中」,下第二、明上品法師也。「藥王
若有惡人」下,第二、通明信毀。就文為二:初、明
毀之得大罪;後、明信之得大福。所以明信毀
者凡有二義:一者、如來出世欲示眾生罪福
二門,故大品云「若不說魔事魔罪則是眾生
惡知識」也。二者、上明二種法師宣通正法之
時,不應輕毀宜須供養。毀持經人罪重佛者,
汎論罪福凡有二種:一者、約心;二者、約境。約
心者,重心則罪重、輕心即罪輕。若爾重心毀
佛則罪重,輕心毀佛則罪輕。持經人亦爾,不
應言毀佛罪輕、毀持經人罪重。二者、約境,若
罵勝境則罪重,毀劣境則罪輕,亦不應言罵
佛罪輕、罵持經人罪重。既不約心就境,云何
釋此文耶?有人言:罵佛不作斷法意故罪輕,
毀弘經人作斷法意故罪重。所以然者,由此
人弘法是故被罵,此則罵人復毀於法,罪兼
二種所以重也。竺道生云:「法出於佛,若聞說
罵佛,是則罵人非罵法,是故罪輕;今受持有
我,若毀呰之則是毀人有法乃毀法也」。今明
佛以離八風無復憂喜,雖復得毀不妨正化;
今弘經之人猶是凡夫未免八風,若逢毀呰
心則退悔不能弘法,法既不弘便無行法之
人,既無行法之人誰復得佛?以斷三寶種故
罪重也。又弘經人聞毀則妨自行,自不得成
佛,亦妨化他,他又不成佛,則罪之大矣;佛聞
俱不妨自行化他,故罪輕也。
「藥王其有」下,第
二、歎弘經人福重也。「以佛莊嚴而自莊嚴」者,
佛以正觀之法莊嚴於人,通經之人亦入正
觀故以法嚴人。又佛住大乘用萬德而自莊
嚴,弘經之人行與佛應,亦隨分具佛萬德
也。「則為如來肩所荷擔」者,如來荷擔於法,持
經之人既其弘法,佛以恭敬於法,既擔所弘
之法亦擔能弘之人也。
就偈頌為三:初二偈,
頌第一、二世弟子勸供養兩種法師兼自受
持;次十三偈,頌上二種法師;後一偈,歎法釋
成美人。就初兩偈又開二別:第一偈上半,明
欲成就自然智者,此是無功用智也。第二偈,
明一切種智慧者,此明二種智:一切種智照
有智也,慧者一切智照空慧也。「若有能受持」
下,第二,十三偈,又開兩別:初七偈,頌兩世法
師;次六偈,頌前信毀。就前又二:初四偈,頌佛
在世二種法師;次三行,頌佛滅後二種法師。
就前又二:一行頌下品,三行頌上品。佛滅後
亦二:二行頌上品,一行頌下品。次頌信毀亦
六行:二行頌毀之得罪,四行頌敬之得福也。
供養持經人勝佛者,亦不就福田及心,但得
供養稱歎則增進自行化他,佛則不爾,故過
佛也。而智度論云供養十方補處菩薩,不及
佛者,此約福田優劣判也。
「爾時佛復告藥王」
下,第二段。所以有此文來者,凡有四義:一者、
上來歎人、今則美法,以歎人美法成流通之
義也。二者、上歎人,明人為法師;今美法,以法
為法師,欲釋成〈法師品〉有二種法師義,故有
是文來也。三者、上歎人弘經得無量福,今美
法則生無邊慧,以福慧具足流通義成。四者、
上正歎人弘經,今示弘經方法,釋成上弘經
之義也。亦有長行與偈。長行有三:一、歎所弘
之法;二、明弘法之方;三、明弘經利益。此三即
是次第。
初門有五:一、約法歎;二、就人歎;三、約
處歎;四、約行歎;五、明得失顯成歎義也。「我所
說經典無量千億」者,謂華嚴已後、靈山之前
諸教非一也。「已說令說當說」者,略舉三說攝
一切教也。已說者,法華之前一切大小教也。
今說者,謂法華也。當說者,謂法華已後涅槃
之流也。「而於其中此法華經最為難信難解」
者,法華之前大小分流其言易信,法華之後
三一已會亦非難解,此經開方便門顯真實
義,反三之始歸一之初,於昔執異之人故成
難信難解也。始不受為難信,終不悟為難解。
又破三歸一斥短明長名為難信,非三非一
不短不長目為難解也。「此經是諸佛祕要之
藏不可分布妄授與人」者,此經明二權二實,
言約理周故稱為要,昔來隱而不傳目之為
祕,如人妙寶蘊在於內故名為藏,既稱祕要
之藏故不可妄授與人也。「諸佛世尊之所守
護乃至未曾顯說」者,釋上祕要之藏也。所言
守護者,然法相寂然不須守護,非器妄傳則
便破法,以防於破法之情故言守護。「而此經
者如來現在猶多怨嫉」者,釋上不可分布妄授
與人也。一切群生處處染著,大乘處處破之,
與世相違故稱怨也。「況滅度後」者,佛在世時
眾生煩惱猶薄尚不信受,況滅度後顛倒厚
重而能解也。
「藥王當知」下,第二、寄人歎。凡有
五歎:一者、為佛衣所覆。注經云「以一極為衿
帶,無斷常之飄落」,解從佛所來,故曰以佛衣
覆之。「又為他方」下,第二、佛護念歎。以弘經人
行與佛應故為佛護念,令外惡不侵為護,內
善得生為念也。「是人有大信力」下,第三、內善
成就歎。信於三乘名為小信,今信一乘稱為
大信。初有信力、次起大願,則菩提心名志願
力,次修菩薩行謂諸善根力,此三則次第也。
「當知是人與如來共宿」,第四歎。共宿有二種:
一者、自行論共宿,一乘之理是佛栖止,弘經
之人亦住其中,故言共宿。二者、化他共宿,佛
以生死為長夜,應迹居生死中為物說經為
宿止,此人能入理弘經參乎應迹謂共宿也。
「則為如來手摩其頭」者,第五歎。父母念子故
手摩其頭,持經之人既是佛子,理應重愛。注
經云「手摩表弘法人得宿止也。頭表其行高
也」。又釋佛以一乘智手摩其心頂勸其受持,
故言手摩其頭也。
「藥王在在處處」下,第三、寄
處歎。前明在人則人尊,今辨在處則處貴也。
「不須復安舍利」者,法華論云「此經具說三種
佛菩提,故十七名中一名堅固舍利,如來真
如法身於此經中常不壞,故不須更安碎身
舍利也」。
「藥王多有人」下,第四、約行歎。就文為
四:一、法;二、譬;三、合;四、釋。法說二對:初、明善行
不善行一對者,若未聞法華開權顯實,未精
識道之權實,則行菩薩道猶自迴惶,或謂進
成佛道,或可退住二乘,故不善行;以得聞此
經有一無三,直進不退,故名善行也。又未聞
此經開權顯實,則未識二慧、不能化物,不名
善行;與此相違名善行也。又不聞此經明身
權身實,則不深厭生死、欣樂佛身,亦是未善
行義;與此相違名善行也。「其有眾生」下,第二
對、明近菩提不近菩提。梵本具足,今翻譯者
略,故但有於近也。「藥王譬如有人」下,第二、譬
說。此譬但有二意:一、明去佛遠;二、明去佛近
也。「譬如有人」者,求佛道人也。「渴乏」者,求佛之
志其心猛決如渴思水也。「於彼高原穿鑿求
之,猶見乾土去水尚遠」者,今須進退論此義:
一者、就法華之前明去佛道遠義;二、就法華
自論遠義。就法華前論遠義有二:一者、於二
乘教中求佛去道遠也。故大品云「以聲聞經
求菩提者名為不黠」也。二者、三藏後諸大乘
經未廢二乘者,於此教中求佛道亦有遠義,
以此教中明大乘,乃與法華不異,但未廢二
乘,則始行菩薩猶未精識權實;又猶有迴遑
之望,則求佛之心不決定,約此一邊則有求
佛遠也。「施功不已」者,聞法華經生聞慧也。「轉
見濕土」者,於此經生思慧也。「遂漸至泥」者,於
此經生修慧也。「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既生
三慧,知佛性水必定近也。
問:
法華論何故水
譬佛性耶?
答:
正言水隱地下,如佛性之不顯,
故水譬佛性也。竺道生及注法華經云「此對
小乘教求佛,故知去佛遠,就法華教求佛,故
去佛近也」。
二者、就法華經自明近遠。若稟法
華未生三慧則去佛為遠,若生三慧此則為
近也。
問:
何故就法華教論近遠耶?
答:
但明一
高原求水有近遠,只是一法華教求佛有近
遠也。
「高原」者,譬法華教也。法華教於二乘為
難信,故稱高原。又取佛道難得為譬,所以言
於高原求水也。「穿鑿求之」者,謂書寫受持如
穿鑿也。「猶見乾土去水尚遠」者,未生三慧故
去佛遠也。「施功不已」者,讀誦解釋如說修行
深求法華,發生三慧故去水近也。
「菩薩亦復
如是」下,第三、合譬。亦得就二義釋之:一者、未
聞法華不生三慧故去佛遠;若聞法華發生
三慧去佛則近。二者、雖聞法華未生聞慧猶
名未聞故去佛遠;若聞法華發生三慧故去
佛近也。「所以者何」下,第四、解釋也。「三菩提皆
屬此經」者,此經明三佛菩提,故三佛菩提皆
屬此經。又三佛菩提皆從此經出,故皆屬此
經也。「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者,開二種方
便、示二種真實。昔不言二種是方便,故名方
便門閉,方便門閉則不得示兩種真實;今說
二種是方便則方便門開,方便門開故得示
二種是真實也。「是法華經藏深固幽遠無人
能到」者,二權二實蘊在此經名之為藏,淵淵
難測為深,古今不改為固也,求之芒然為幽,
探賾所不及為遠,十住未明名無人能到也。
「今佛教化」者,為釋疑。疑者云:若無人能到,眾
生云何得解?是故釋云:為教化菩薩,故開示
之令得信解也。
「藥王若有菩薩」下,第五、寄得
失以稱歎也。「驚疑怖畏」者,非處生懼為驚,以
一往聞無三乖其本情為驚,詎是佛說耶故
疑,若無三即謂謗法故怖,一向不敢決為畏,
心有所懼名怖,畏者面怖也。菩薩名新學、二
乘稱增上慢者,聲聞謂已滿足,是故名增上
慢;菩薩直已昔不聞今忽聞之,不謂已足,是
故稱新。又有此文來者,未來有如此相者莫
為說法華經,當為說三乘教也。
「藥王若有善
男子」下,第二、示弘經方法。文有四句:一者、請
說方。「是善男子」下,示說方。「如來室者」下,釋說
方。「安住是中」下,結說方。慈悲有覆蔭之功,喻
之如室;忍辱止於瞋恚惡容,如衣之𦿔醜;空
是安神之所,如坐是安身之處。此之三門即
是次第。大悲拔苦、大慈與樂,蓋是種覺之洪
基、弘道之本意,欲說妙法宜前建此心,是故
第一明入如來室;此誡菩薩莫為利養名聞
勢力徒眾,但起慈悲心為物說法也。既於惡
世欲弘善道必多留難,宜應忍之,故次明著
忍辱衣。慈悲外蔭、和忍內安,若無空觀虛明
則二行不成、無由悟物,是故次說畢竟空坐
也。「不懈怠說法」者,上謂意業,今身口業也。
問:
淨名經云「慈悲心為女,畢竟空寂為舍,四禪
為床坐」,與今何故不同?
答:
二經各有一義,彼
明慈悲有養育之能、化適之用,故喻之如女;
今取其拔苦與樂之功在蔭蓋,故譬之如舍。
彼明畢竟空至虛無累,能障非法風雨,故喻
之如舍;今明重玄憺怕可以栖臥於神,故目
之為坐也。
「藥王我於餘國」下,第三、明利益。以
識所弘之教,復達弘教之方,便感嘉瑞,則是
利益。所以舉靈瑞者,獎勸弘經人故也。凡有
四事:一、遣化眾;二、遣實眾;三、見佛身;四、還得
憶法。遣化眾者,供養法師故、引導實人故、權
護法師故。遣實眾者亦具三義,復令實眾得
利益故。時時見佛身者,弘經之人若常在正
觀則常見佛身。故華嚴云「一切法不生、一切
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但行人不
能常在正觀,故時時得見佛身。
偈為三:初、一
行,總標獎勸;第二、十五行半偈,正頌長行;第
三、兩偈,結歎說法之人。就第二中頌上長行
三段即為三:初四行,頌歎法。上歎法有五,今
但頌第四寄行稱歎。上長行寄行歎有四:法、
譬、合、釋;今但頌譬、合二事也。「決了聲聞法」者,
昔未開權顯實則未知聲聞非是究竟,今開
權顯實定知聲聞非是至極,乃是入大乘之方
便耳。言經王者,此經於今昔權實開合自在
故稱為王;又獨一無二亦是王義也。「若人說
此經」下,第二、四行半,頌弘經方法。「若我滅度
後」下七偈,頌第三、感於靈瑞。上文有四,今開
為五,但不次第。初三行頌第一遣化眾,次一
行半頌第三見佛身,次半行頌第四還得憶
法,次一行重頌第三得見佛身,次一行頌第
二遣實眾也。
*見寶塔品第十一
釋此品不同,凡有三說:第一、河西道朗等云:
「從此文去是第二大段明一乘果」。次、光宅法
師云:「此品猶屬前章,為證上所說不虛故來」。
次、印法師,明此品具兼二義:一者、證上所說
不虛,二、為開後壽量之義。今同第三證前開
後,而以開後為正。所言證前者,證上開權顯
實不虛義也。所以須證者:一、為斷疑心,眾中
猶有疑心,如聞大通智勝佛說時亦有生疑
者,是故今須證說斷彼疑心。二者:為已信之
人增長善根令不退轉,如華嚴中七處八會
說法既竟,十方菩薩來為作證,彼以菩薩說
故菩薩來證,今以佛說故佛來證也。言開後
者,此經初後二分略有十事不同:一者、化主
不同。說初分經但以釋迦一佛為化主,說後
分經則有多佛,謂十方分身及過去多寶。所
以然者,說初分經但明所乘之法、未論能乘
之人,故不須多佛;說後分經正論能乘之人,
故須明多佛。集十方分身欲顯本一迹多,開
於寶塔示真實應滅,是故初分經但明一佛,
後分經辨多佛也。二者、說處淨穢異。說初分
經在穢土中,明後分經居淨土中說。故法華
論云「示現國土無上故現多寶塔」。所以然者,
說初分經未集分身故不變淨;說後分經普
集分身所以變淨。又說前分經雖開乘權乘
實猶覆身權身實,眾生心垢一半猶自未淨,
故土猶穢也;至後分經俱弊二權、雙開兩實,
則心垢悉除,故國土清淨也。三者、說處空有
異。說初分經在於靈山有處,說後分經能化
所化並昇虛空。所以然者,說初分經寶塔未
現故在地說法,後分經寶塔昇空故處空說
法。又說初分經未辨佛身無生滅,由明有生
滅故在有處;說後分經顯法身如虛空、方便
有生滅,故昇空說法也。四者、徒眾異。說初分
經菩薩眾少,說後分經受道眾多。所以然者,
說初分經但為三根聲聞、未正為菩薩,故菩
薩眾少;說後分經欲顯釋迦成佛已久,故明
涌出菩薩眾多,顯釋迦成佛已久。又明法身
果德,令菩薩修習取證,故辨菩薩眾多。又說
初分經有三乘雜眾,說後分經但有菩薩眾。
所以然者,說初分經正會三歸一故列三乘
眾;說後分經會三已竟,故但令菩薩修因證
於佛果,故但有菩薩眾也。五者、時節異,說初
分經時節即短,說後分經時節即長。所以然
者,說初分經未明涌出菩薩問訊於佛故時
節即短,後分經明涌出眾多故問訊時久。又
明問訊時久顯涌出眾多,以涌出眾多顯釋
迦成佛來久,初分未辨斯義,故不辨時長也。
六者、請主異。說初分經聲聞為請主,說後分
經彌勒為請主。所以然者,說乘權乘實正會
三歸一,令聲聞人迴小入大,故聲聞為請主;
說後分經明身權身實,使窮學菩薩得證如
來無生法身,故彌勒為請主也。七者、說法異。
上說所乘之法,今說能乘之人。說所乘之法,
但明釋迦一期始終教門,說法則略;能乘之
人,自從過去得道之初乃至窮未來劫一切諸
教,故說法則廣。八者、利益異。說乘權乘實但
令聲聞迴小趣大入於十信,謂淺益也,又得
益則少;說身權身實令無數菩薩得十二種
甚深之利,又得益則多。所以然者,說初分經
但開乘權乘實猶覆身權身實,故利益則少;
說後分經俱廢二權、雙顯兩實,故教不纖隱、
理無毫翳,故應得道者皆並領悟,是故得益
者多也。九者、瑞相異。是前分略明三瑞,但至
萬八千土;後分廣明八瑞,現瑞處廣,一一方
四百萬億那由他國。十者、功德異。前略歎持
經之善,後廣辨格量之福也。
言「見寶塔品」者,
凡有二義:一者、據事而言,寶塔從地涌出,大
眾覩見,因事立名。二者、寶塔涌現,顯法身無
生滅、方便有生滅,欲令大眾因此悟解,故稱
見寶塔。品開五段:第一、明寶塔涌現;第二、釋
現塔意;第三、次明開塔;第四、二佛分座共坐;
第五、命覓持經之人。此五即是次第。
初文大
明形聲二事,細分十句不同:一者、明寶塔出
時,二、明寶塔現方,三、辨名字,四、明形量,五、明
出處,六、辨住空,七、明莊嚴,八、明至處,九、敘供
養,十、明出聲也。
「爾時」者,明塔現時也。有人言:
寶塔來意為欲證經,非今始涌出,應在廣說
之前。何以知然?前放光動地召集有緣,若當
一人不集,眾生受道緣則不具,是以得知應
在略說之後、廣說之前、三請中央,乃至普賢、
妙音亦並前來,以略說一周如來則止,若列
其事則隔絕經文、義勢不次,是故待詶請廣
說,乃至流通竟方得列之。今謂此事難知,若
在前列則有二過:一者、夫論證說要待說經
竟,是故華嚴及普賢觀等經皆在後證說;若
在前者不成證義。二者、寶塔涌現為開身權
身實,前但辨乘權乘實故不應涌現,故知在
後出也。設令前出亦未得發聲印證,以未說
法華平等大慧,何由得唱如是之言耶?又依
普賢觀亦最後出,為證行者罪滅故來,則知
證說不在初也。今言「爾時」者,一、開法身時,二、
證說時也。
「佛前」者,第二、明塔現方。欲證佛說
故現佛前,欲開佛二身故在佛前也。
「有七寶
塔」者,第三、列塔名字。所以明塔涌現者,凡有
三義:一者、依法華論云「所以明塔者,示現如
來舍利住持故」。二者、多寶誓願為證說不虛。
三者、小乘之流謂佛畢竟無常,是故起塔。今
塔涌現佛遂不滅,則知生滅是方便、不生滅
為真實,為此因緣故明現塔;餘經但辨證說
不虛,不欲開身權身實,故不以塔為證也。
問:
何故十方分身佛集但有一塔現之?
答:
法華
論云「存略故也」。略者,多寶如來身一體,示現
攝取一切佛法身故也。
「高五百」下,第四、敘塔
形量。五百表法身無生滅,二百五十表應迹
有生滅,以實勝權故相挍一倍。
「從地涌出」下,
第五、明塔出處。昔以權覆實故權教如地,今
廢權顯實如從地涌出。又昔執迹迷本,以迷
執為地,此執將傾故如地裂塔現也。
「住在空
中」者,第六、住處。明佛法身住於實相虛空,如
普賢觀經云「法身住常寂光土也」。
「種種寶物」
下,第七、明塔莊嚴,表法身眾德所成也。「五千
欄楯」譬總持眾多,「龕室千萬」謂種種法門度
人無量也。「無數幢幡」謂六神通也。「垂寶瓔珞」,
四攝法也。「寶鈴萬億」,四辨八音也。「四面出香」
者,戒香普勳四生也。「其諸幡蓋七寶合成」者,
明一一諸德皆為眾德所成也。
「高至四天王
宮」者,第八、明塔至處。舊云:表說四諦理盡也。
「三十三天」下,第九、明供養塔。表三十心十地
內外凡聖等崇仰法身也。
「爾時寶塔」下,第十、
明出聲。向現靈塔容謂意識不存,今大音既
發者則知法身不滅也;又欲證上所說不虛
故發聲也。「平等大慧」者,如來之慧不一不三
絕緣絕觀,離一切高下取捨斷常諸邊,故云
平等,此是體平等也。而說因果權實皆是法
華妙用,諸用之中正明果用,唯有一果故果
慧平等。所以然者,題稱「妙法」,唯佛果為妙、因
行未妙,故正以果慧為平等大慧也。因中隨
分有妙,亦隨分有平等也。再稱如是者,明開
權顯實二事俱不虛也。
「爾時四眾」下,第二、明
現塔意。又開兩別:初、疑問;次、佛答。疑問為二:
初、大眾疑;二、大樂說問。大眾有二疑:一、疑有
塔;二、疑出聲。問亦二也,文處易知。「爾時佛告」
下,第二、答。就文為三:一、明多寶因中誓願時,
以詶其二問。二、從「彼佛成道滅度時」下,即顯
有塔因緣,詶其二問。第三、從「今多寶」下,明今
日涌現時,正答其二問也。佛答云多寶有大
誓願乃至為證明者,釋論第七卷云「解請佛
云:諸佛無人請者便入涅槃,如法華經中多
寶世尊無人請故便入涅槃,後化佛身及七寶
塔,證說法華一時出現,亦如須扇多佛,弟子
本行未熟便捨入涅槃,留化佛一劫以度眾
生」。相傳云:多寶成道時,無大機感,不得說此
經而取滅度,故說此經處皆出證明。釋論對
此意也。而經云菩薩時有誓願者,無妨因地
緣事發願,或一化眾生無大機、不聞此經,故
發斯願,則因果及經論俱不相違,具二義也。
「是時大樂說」下,第三、次明開塔。所以須開塔
者,向雖親承音旨,未若覩形生信,故須開塔
現形成信彌篤,則是開方便門示法身真實。
就文為二:第一、普集分身為開塔之緣;第二、
正明開塔。所以普集分身者,欲辨本一迹多
也。所以然者,釋迦與諸佛互指為分身,即知
彼此皆非實佛,別有統一之本為妙極法身,
故垂淨穢等迹,則知法身不二、迹身不一也。
問:
釋迦何故指淨土佛為分身耶?
答:
淨土佛
妙尚是應而非真,則顯釋迦穢身彌是迹而
非本,所以俱集淨土分身之佛有其深旨也。
問:
何以得知二佛俱非真實以顯法身非淨非
穢虛空之身乃為真佛耶?
答:
叡師傳羅什解
云:「分身明其不實,則知二佛非真,不二為實」;
又理數應爾,但應直開寶塔,何因普集分身?
故知託多寶之願,欲顯不二之本、不一之迹,
所以集分身耳。法華論云「示現無量佛者,示
現彼此佛所作業無差別,故說集分身佛」。
又
開為二:初、明集分身佛之緣;二、正明分身佛
集。二章各四。初四者:一者、神力發引令大樂
說問;二、佛答;三、重問;四、如來放光召集也。初、
以神力故問者,將說法身大事,故受大樂說
之名,及以神力加之然後問也。「佛告」下,第二、
佛答也。「大樂說白佛」下,第三、重請,前欲見多
寶,即欲識法身無生滅、應身有生滅也。今欲
見分身佛者,欲了本一迹多故也。本迹之義
無窮,略而論之,不出法身無生滅、應身有生
滅及本一迹多,故此品始末但顯斯兩義。「爾
時佛放白毫一光」下,第四、正明召集分身。前
四章是皆遠緣由,今是近緣由也。就文亦四:
一者、放光遍照十方;二者、敘十方諸佛來意;
三者、變穢為淨;四者、十方佛集開寶塔。
初文
有二:前、明光照一方;次、例餘九方。所以放白
毫光者,上顯乘權乘實、今顯身權身實,昔二
權覆兩實喻同垢暗,今俱廢二權雙開兩實,
義既明顯故以白毫表之,故但放白毫光也。
上明所乘之法不二,今辨能乘法身唯一,故
但放一光,法與人俱是中道,故俱放眉間光
也。既是中道即俱妙,故有妙法、妙人也。次、例
餘九方,如文。
「爾時十方諸佛」下,第二、明十方
佛欲來之意。而言「欲見釋迦及多寶」者,由十
方佛集得開二義:一、開釋迦本一迹多;二、開
多寶真常應滅。
「時娑婆世界」下,第三、明變淨。
所以變淨者,此是世界悉檀,為待賓故莊嚴
土也。釋論第十卷云「如人請貴客則莊嚴處
所,家主則莊嚴一家,國主則莊嚴一國,轉輪
聖王則莊嚴四天下,梵王則莊嚴三千土,佛
是法王則莊嚴十方也」。二者、表眾生執迹迷本
之心應淨,故明土淨。三者、欲以依果顯於正
果,諸佛依果本是穢土今還清淨,則知穢是
權土、淨是實土,欲顯正果生滅是權身、不生
滅是實身也。法華論云「云現一切佛土清淨
者,示現出世間無漏善根所生也,非世間有
漏善根所生」。
問:
何故三變土耶?
答:
若一變者
時眾則不覺土曠佛多,今欲顯土曠佛多令
起信敬,故三變也。二、欲表三根之穢而得淨
悟也。又表三乘之穢皆除、顯一乘之淨如淨
土也。又表彼此無量土同為一佛土、彼此無
量身同一法身也。
問:
亦得分身佛表三乘為
一乘不?
答:
亦得也。本是一佛分為多佛,本是
一乘開為三乘,今既集分身之佛皆是一佛,
亦會三乘以歸一乘也。
就文明三變土即為
三別,初文為二:一、明變土;二、辨佛集也。「無大
海山林」者,欲辨同成一法座客受佛菩薩也。
法華論云「所以無穢者,示現一切佛國土平
等清淨故。言多寶者,示現一切佛土同體實
性故」。十地論云「一佛土攝一切佛土者,以諸
佛土同體故也」。「移諸天人」者,無緣眾生不得
聞也。「是時諸佛各將一大菩薩」者,第二、明佛
集。但將一菩薩來者,凡有二義:一、法身之果
無二;法身之因亦一也。又將一侍者來,為欲
遣信開塔之用,即表諸佛雲集欲開一法身
用,故但將一人來也。「各到寶樹下」者,欲樹立
法身義也。「皆坐師子座」者,今顯法身不畏眾
生起於疑怖,同上今我喜無畏也。次、兩變土,
如文易知。
「爾時東方」下,第四,十方佛集欲同
開塔也。就文為二:初、說結佛集;次、諸佛欲同
開塔也。「是時諸佛」下,第二文也。彼某申佛與
欲開此塔者,此明諸佛同欲開寶塔,現多寶
身示於大眾,令知法身不滅,不必如僧中羯
磨與欲也。又大集經二十一卷云「南方金剛
藏佛答彼菩薩云:北方釋迦牟尼欲為大眾
說法,為破大慢,遣使從我索欲,我今與之。次
西方東方皆亦爾。」似僧事與欲,十方佛雖各
為化主,一時共為佛事,亦得少分同僧,但不
恒爾,故異僧事也。
「爾時釋迦牟尼佛見所分
身」下,第二、正明開塔。就文為四:一、釋迦昇空;
二、大眾起立;三、正明開塔;四、大眾覩見讚歎
供養。初、二,如文也。「於是釋迦以右指」者,第三
正明開塔。右指謂手之便,即是方便智用,說
教化物事便,華嚴.法界品云「安住長者開栴
檀塔,見過去佛皆不滅度」,即是顯法身無生
滅也。法華論云「破三種無煩惱人染慢顛倒,
一者信種種乘,二者信世間涅槃異,三者信
彼此身異」。為對此三種染,故說三種平等:一
者、乘平等,與聲聞授記唯有大乘無二乘故。
二者、世間涅槃平等,以多寶如來入於涅槃,
世間、涅槃彼此平等無差別故。三者、身平等,
多寶如來已入涅槃復示現身,自身他身法
身平等無差別故也。「爾時四眾」下,第四,大眾
覩見稱歎供養也。
「爾時多寶佛」下,第四、明二
佛共坐。就文又四:一、多寶要釋迦就坐;二、釋
迦坐其半座;三、大眾覩見念欲昇空;第四、釋
迦接在虛空。此四文處易知。所以二佛同坐
者,正欲以多寶顯釋迦也。多寶滅既不滅、不
滅示滅,釋迦雙林唱滅義亦同然。又多寶滅
既不滅、不滅示滅,即顯釋迦不生而生、生而
不生,以多寶出現欲顯釋迦實無生滅、方便
生滅,故要釋迦共坐也。所以多寶欲顯釋迦
者,正為稟釋迦教人執釋迦實有生滅,故舉
多寶以顯釋迦,破執釋迦生滅病也。分身佛
亦爾,以稟釋迦教人正謂釋迦是實佛,故集
分身以顯釋迦,明淨土佛尚是迹而非本,則
知釋迦是應而非真。法華論云「二佛共坐者,
為顯化佛、報佛、法佛皆為成大事故也」。此欲
明諸佛同心共顯大事故共坐也。大事即是
法身。
「以大音聲」下,第五,命覓弘經人。就文為
二:一者長行、二者偈頌。偈文為二:一者、頌諸
佛來意;二、頌命覓弘經人。所以頌諸佛來意,
有二種義:一者、時眾雖覩多寶涌現、分身佛
集,並未達來意,故今釋之。二者、將欲命覓弘
經人,故前敘二佛來意以高勵下,釋成命持
經意。初文為二:一、釋多寶來意;二、釋分身集
意。二佛各為三義故來。釋多寶來意有三:初
一行半,以高勵下故來;次一行偈,顯法難遇
故來;次一行偈,舉佛本願故來,釋成上二義。
「又我分身」下,第二、釋分身集亦有三意:初一
行,明為聽法故來;次半行,欲開寶塔顯真常
應滅故來;「各捨妙土」下,第三、令法久住故來。
就文又三:初一行半,標為法久住故來;次五
行,釋為法久住故來;後半行,結法久住故來
也。「告諸大眾」下,第二、頌命覓弘經人。頌多寶
佛,明過去世佛弘法華;頌分身佛,明現在世
佛弘法華經;今命諸菩薩弘經,即辨未來佛
弘經,此即三世諸佛共弘此經。
問:
何故現在
十方佛集,過去但多寶一佛耶?
答:
法華論云
「以略攝廣故但明一佛,即略攝一切佛也」。又
頌二佛來即辨所弘之法,今命弘經即辨能
弘之人,以二佛來辨真應二身,故有所弘之
法。
次、明能弘之人,凡有四命四釋:初一行半
正命,次兩行釋命意。言「當知此意」者,有二種
意:一、欲顯諸佛流通法故來;二、欲顯真常應
滅、本一迹多。意在於此,故言當知此意。「諸佛
子等」下,第二一命一釋,初一行命,次四行釋。
「諸善男子」下,第三一命一釋,初一行命,次十
九行舉六種難事解釋。開為七別:初五行,明
廣說難,次二,行明書難;次兩行,明讀難;次
兩行,明為一人說難;次三行,明問難;次三行,
明持難;後兩偈,歎教釋成六難。
問:
現見世間
持法華經者無量,何故有此六種難也?
答:
有
六種人不信法華:一者、貪著五欲,見小樂而
忘大樂,故不信法華。二、外道人執著諸見,不
受離見之法。三、小乘人執權迷實不信一乘,
故智度論云「五百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況
聞有一無三也。四、執此經是無常教人,聞法
華常不生信受。五、執此經是覆相常,聞說顯
了常不生信受。六、有所得人執著此經決定
是常,聞說非常非無常、不三不一、無依無得不
生信受。若然者古今南北信解者少,經唱六
難言不虛也。「諸善男子」下,第四一命一釋,初
一行半命,次六行歎持經利益釋命也。
*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所以有此品來者,〈見塔品〉既證前開後具於
二義,今亦然矣。言成前者,凡有二義:一者、遠
來意,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開一切方便、
示一切真實。但方便有二種:一、順方便,謂諸
佛菩薩,二、違方便,如調達、善星。自上以來開
順方便其義已竟。如滿願實是菩薩,方便示
為小乘,釋迦是果德方便示有生滅。今次開
違方便用,亦有二人:一、調達,謂人為違方便;
二、龍女,謂畜生為違方便用。故順方便真實
有因果兩人,違方便用有人畜二種也。二者、
上品明過去多寶自來證明法華,今此品釋
迦引調達為證明,由調達過去世為我說法
華經今得成佛,是故法華功力深重宜須信
持。故上是引他證,今引自證,是以兩品相
次來也。又上四番命持經,今歎經三力釋成
四命。三力者,引提婆達多證有成佛力,龍宮
眾集證經有廣大力,龍女成佛證有速疾力,
以經親有三力故宜應信持,是故引三力釋
成四勸,所以有此品來也。
次、生後者,凡有四
義:一者、上以多寶不滅示滅,顯釋迦方便生
滅實無生滅;今復舉調達例顯釋迦,調達非
惡示惡,故惡是方便、善為真實,類顯釋迦不
生滅示生滅,故生滅是方便、不生滅為真實。
故上以他佛顯於釋迦,今引他菩薩顯於釋
迦,是以兩品相次來也。二者、為成信義故來,
如涅槃.師子吼品說「云何為信?信如來畢竟
不生滅,信提婆達多終不破僧」,涅槃既兩事
相次,今亦然也。故說此品以違順相對,故二
品相次也。三者、然流通勸信皆是為始學耳,
若深行人無勞勸也。今為接惡人自輕己身
不敢學大法,是故今說調達雖是惡人,得聞
大乘受記成佛,故應須學之。四者、根緣不同
適時而說,以眾中應聞此品得悟、故應機說
之。
提婆達多是斛飯王子,提婆此翻為天,達
多言熱,以其生時諸天心熱故名天熱。所以
然者,諸天知其造三逆罪破壞佛法,見其初
生心生熱惱故因以為名。此品歎經三力即
為三段:一、成佛力;二、廣大力;三、速疾力。由提
婆達多說經遂致作佛,故經有成佛之力。由
文殊說法華經,無量無邊眾生並得悟道,故
歎法華有廣大力。龍女聞經現身成佛,故歎
此經有速疾力。所以歎此三力者,為成命覓
弘經人故也。今從初作名,故云提婆品。
初章
有四:一、明提婆過去世事;二、結會古今,明現
在世事;第三、為提婆授記,明未來世事;第四、
稱歎此品利益。初文二:前長行,次偈頌。長行
又三:一、明釋迦積劫求經;二、辨仙人施法;三、
明釋迦報恩供養。初又三句:第一、明過去受
種種身常求法華。「於多劫中」下,第二、別作國
王求無上道。此中,前明求果,「為欲滿足」下,次
明修因。修因之中,初、總明欲滿六度,「懃行布
施」下,略辨檀度。檀度之中初明外施,「頭目」已
下,次辨內施。「時世人民」下,第三、正明求法華
經時。「時有仙人」下,第二、仙人授法。「王聞其
言」下,第三、為法懃苦報恩供養。七偈半頌上
三章,即有三別:初兩偈,頌王求法;次二偈,頌
仙人授法;次三偈半,頌王報恩。「佛告諸比丘」
下,第二、結會古今,明現在世事。「告諸四眾」下,
第三、為提婆達多授記,明未來世事。提婆為
釋迦本師,今翻為授記,則知師弟子方便無
定,違順等用亦適時為物。小乘經明提婆墮
無間獄竟後成辟支佛,然今大乘中明未來
成佛,然既隨緣違順,亦適時大小也。「二十中
劫」者,然大劫有三、小劫亦有三,雜心文但說
小劫以為中劫,善星經云十八小劫為一中
劫也。「佛告諸比丘」下,第四、明說此品利益。所
以偏言聞此品不生疑惑者,小乘經中明調
達教世王殺父,汝若殺父我殺瞿曇,便有新
王、新佛,不亦快乎!調達自造三逆,復教他造
逆,則是極惡之人。今遂言是過去善友、未來
成佛,學小乘者莫不驚疑,是故偏云不生疑
惑。又外國諸小乘人不信方等,皆言是調達
所作、非釋迦說;今勸信調達,即是勸信大乘
也。「不墮地獄」者,依成實論明四輪治於八難,
今明一念信法華經不疑此品,具離八難,「不墮
地獄」,離三塗難;「生十方佛前」,離佛前佛後難
也;常聞此經,離世智難;「若生人天中」,離聾音
難;「若在佛前蓮華化生」,離邊地、長壽天難。
「於
時下方」,第二、歎經廣大力。又有七句:一、智積
請多寶還本土,發起論端。「佛告智積」下,第二、
釋迦止請也。「爾時文殊」下,第三、明文殊來。〈序
品〉文殊在座,今品稱從海宮來者,據事而言,
例如涅槃,文殊初雖在席,尋與純陀相隨而去,
至〈大眾問品〉與純陀共來,今亦然也。初分開
經既竟,或可往海宮化道;今欲讚經功能及
問安樂行,故復來也。據理而談者,文殊本停
鷲嶺,而忽在龍宮,可謂雖去而住、不往而來
也。「智積問文殊」下,第四、正問也。「文殊師利」下,
第五、答。初明文殊化直往菩薩;「本聲聞人」下,
明化迴小入大菩薩。「爾時智積」下,第六、智積
稱歎也。「文殊師利言」下,第七、推功歸於法華,
即是讚歎經力。
「智積問」下,第三、明龍女成佛,
歎經速疾力。亦有七章:一、問;二、答;三、設難;
四、龍女來;五、身子難;六、龍女舉譬答;七、明
時眾悟道。「文殊師利言」下,第二文也。「於剎那
頃發菩提心得成佛」者,伽耶山頂經明有四
種發心:一、初發心,謂入初地;二、行發心,二地
至七地;三、不退發心,謂八九地;四、一生補處
發心,謂第十地。龍女發心成佛,是第四義也。
然十信菩薩亦能八相成道,位不可知也。又
適化無方,可有四句:一、遲方便,如十劫坐道
場;二、速方便,龍女剎那成佛;三、亦遲亦速,如
釋迦六年,形此二種是也;四、非遲非速,如淨
土中成佛。不論遲速又四句:一、男身成道,則
釋迦之流。二、女身成佛,別有經云佛出女國
作女身成佛。三、亦男亦女,則龍女是也,本是
女變為男。四、非男非女非天非人,如淨土成
佛。又三句:一、出家成佛,如釋迦。二、在家成
佛,如智度論云「天王佛是,故不須鉢及袈裟」,
則調達成佛號天王佛是也。三者、俱非,謂淨
土佛。又三句:一、童真成佛,龍女是也。二、非童
真成佛,釋迦是也。三、俱非,淨土中佛。所以
如斯不同者,良由體無礙之道故有無礙之
用,適無方之緣、應無窮之益,若然者不應疑
云此品非佛說,蓋是有限之情局無方之化
耳。「智積菩薩言」下,第三、作難也。「言論未訖」下,
第四、龍女來。「爾時舍利弗」下,第五、身子作難
也。「爾時龍女」下,第六、龍女舉喻總答二人難
也。「爾時娑婆世界」下,第七、明時眾悟道得益。
*持品第十三
此品來亦具二義:一者、成前;二者、開後。言成
前者,〈寶塔品〉偈文四番命持,〈提婆達品〉歎經
三力,亦是勸持。今菩薩聲聞應命持經,故有
此品。言開後壽量者,以菩薩聲聞各明住於
忍力者,恐聞遠壽心生驚疑,故逆遮之也。所
以應命者有四:一、欲上報佛恩;二、欲增進自
行;三、欲將勸餘未弘宣亦令傳化;四、既是菩
薩欲利益眾生,故有此品來也。為秉持此經
以化物,故名「持品」也。品開為五:第一、二萬菩
薩發誓弘經;第二、五百聲聞發誓弘經;三者、
學無學八千人發誓弘經;四者、諸比丘尼發
誓弘經;五者、重命菩薩發誓弘經。就此五人
可為二例:初四人是應佛前命自誓弘經,後
一人佛重命弘經。就初四人中,初一是直往
菩薩自誓持經;後比丘、比丘尼是迴小入大
菩薩自誓弘經。又為三類:初、明諸菩薩慈悲
深厚忍辱力大,能於穢土弘經;二者、自餘三
眾迹示劣弱,淨土弘經;第三、諸菩薩住不退
地,通於淨穢二土弘經。初偏舉二人者,藥王
既流通所寄,樂說能發輝涌塔,故為宣持之
首。藥王流通所寄者,流通乘權乘實也。樂說
發輝涌塔者,開發身權身實之端也。
「爾時眾
中」下,第二文也。迴小入大菩薩又分二別:初、
比丘自誓弘經;次、比丘尼自誓弘經。初又二:
前明無學人自誓弘經,次明學無學人自誓
弘經。
「復有學無學」,第三文。涅槃云「八十」,今云
「八千」,或可「千」字少點,故誤成「十」耳。或可別有
八十也。然經既會三歸一皆成菩薩,而猶言
聲聞者,凡有三義:一者、仍本為名。二者、雖復
悟一不失於三。所以然者,本破三病是故說
一,三病既除一藥亦息,非三非一故能一能
三也。三者、即詺菩薩以為聲聞,如前云「我等
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聲聞於
異土弘經者:一者、迹示鈍根,如前釋之。二、斥
此土難化。三者、注經云「菩薩於此土、聲聞於
他土者,欲明一乘既顯萬流可一,國無彼此、
悟無少大,在誓雖異所暢彌同也」。
「爾時佛夷
母」下,第四、比丘尼弘經。就文為二:前、授記;次、
辨弘經。授兩尼記即為二別:初、前請記;二、授
記。此經始終授記有二:一、不請而授;二、請而
授。請而授中自有三種:一、發言請,如目連等。
二、心念請,如千二百等。三、現相請,如大愛道
等。「於時世尊」下,次、授記。授比丘尼記最在後
者:一、依上列眾次第,最在後故;二、示女人罪
垢深重;三、欲息世譏嫌故最後授之。「憍曇彌」
者,憍曇是姓,翻為埿土,彌者女也。次授耶輸
記亦兩:初、請;次、授也。「爾時摩訶」下,第二、發
誓弘經,亦開為二:前、領解歡喜;次、發誓弘經。
「爾時世尊」下,第五、重命菩薩弘經。就文為二:
初、明眼視;二、諸菩薩發誓弘經。初眼視者,顯
諸菩薩智慧利根,懸得佛意及懸得經旨趣,令
物信之。如庄周云「目擊道存」故也。「是諸菩薩」
下,第二、發誓弘經。就文為二:前長行,次偈頌。
「佛今默然不見告勅」者,佛雖歎菩薩懸得佛
意,而菩薩住謙讓門,故言佛不告勅。師弟歎
讓合論,各據一義也。「時諸菩薩」下,明菩薩重
自思惟:佛雖無言,我為菩薩,法應上弘下利,
滿願報恩也。「遙見守護」者,久知壽量常恒,雙
林非永滅也。
偈文為三:初一行,總標發誓弘
經;次十七行,別明發誓弘經;後兩行,結發誓
弘經。第二段中又開二別:第一、明菩薩忍惡;
第二、明忍惡故為物弘經。忍惡中有二:第一、
明大士忍惡;二、釋起惡所以。初又二:第一、一
偈,忍三業惡,如害提婆外道是也。「惡世中比
丘」下,第二、忍口業惡。又開為二:第一、起惡之
人;第二、正明起惡。各有二段。人中二者,「是
增上慢人」即出人,「或有阿練若」下,第二、明處。
出處攝一切人盡也。「而作是言」下,第二、明起
惡,亦兩:第一、明惡言謗;第二、作善言謗,皆明
菩薩能忍。惡言謗者,謂毀法謗人,毀法謂是
外道論,謗人謂是邪見之人。就文又三:初兩
行是私處毀法謗人;「常在大眾中」下,第二兩
偈,向公處毀法謗人;第三、半行,明菩薩能忍。
問:
初既云說外道論義,復何得云自作此經
典?
答:
初云說外道,而外道十八大經復無此
說,故是自作,但既非內教,理同外道也。
「為斯
所輕言」下,第二、作善言謗。故人中唯有,出處
謗中不出善惡也。又二:初半行,明起謗;次半
行,明能忍。「為斯所輕言汝等皆是佛」者,小乘
人謂學大乘人明諸法本性寂滅無有二相,
便作是言。「若眾生與佛無二相者,汝應是佛」,
如世人云汝作此學便是佛也。此言重意輕
也,以輕心出此言,故名輕言也。「濁劫惡世中」
下五行半,第二、釋毀謗意。惡人所以毀謗者
凡有二義:一者、外魔來入身中令其毀謗,三
行文是也。二者、內愚癡故不知小乘是方便
執以謗大,二行半文是也。「諸城邑聚落」下,第
二、一偈,釋菩薩忍惡故處處為物弘經。後兩
偈,結誓,如文也。
法華義疏卷第九
公元前207年
時永仁三年交鐘七日,中原氏女等勠力同
志也,雕一卷義䟽,禱工親得脫夫恩山疊疊
碧羅八萬之巔、德海洋洋蒼溟三千之底,故
會稽曹[女*戒]投衣裳於江水、吳郡女子曬屏風
於堂床,以疇孝行,知今志然,則翫直至妙乘
於江北,為即往安樂之指南耳。
都幹緣沙門素慶謹誌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