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大乘密嚴經疏卷第四
沙門法藏撰
*自識境界品
何故此品來者。上來廣釋一切諸法唯一心作。然諸
外道。猶計我執。不識唯識。是故如來欲除邪執入無
我理。故此品來。廣破我執。淨除我見。言自識者。自有
三自。一阿賴耶名為自識。謂一切法。賴耶為體。賴耶
自作一切法故。二者妄意。說為自識。謂顯識時。見相
二分一時起故。三者事識。名為自識。所執我等。唯是
自心。心外無故。具此三自。說名自識。
就此品中。大分為四。一金剛藏。放光現瑞。令眾仰信。
二放此光巳下至而肆此惡者。引喻顯示。三諸外道
巳下至乃至名字亦不得聞者。合喻廣示唯識道理。
四諸觀行人以下。結勸令修。
初文相現。
就喻文中。分為二段。一放斯光巳等者。結前生後。次
雪山巳下。廣引喻相。初文相現。第二喻中。若見牝鹿
有子。喻聲聞乘。師資相聚中而破其心。言有角者。喻
獨覺乘。見牛馬等者。喻菩薩乘。種種諸獸者。喻人天
乘。餘文可見。
自下第三。合所引喻。就中四句。初合喻相。次著我之
人以下至但住自識者。出所計我差別之相。次計我
之人巳下至多所傷殺者。牒外所計。示正道理。次令
諸眾生以下現失勸修。初合結文。准即可知。下出所
執我別之相。謂遍法界我乃至至小。猶如微塵。有是
眾多。故言差別。是諸我執。於何而住者。問執所依。不
住於餘者。答前所問。文現可見。自下牒計示正道理。
先牒外計。言我與意根境四法和合生識。牒外了。下
示正理。我佛法中。但意根境和合識生。無有我所。所
示如是。就中兩句。初意等以下至心心法者約世俗
諦。示無我理。次此中以下。就真諦理。示無我理。初中
復三。一即法說。示無我理。謂本無有我文是。次如衣
以下。引喻顯示。次是故下結合示理。前兩句文。准即
可知。後結示中。先即說法。次即喻現。此即反喻。如伊
尸迦文闍草者。內有赤脉。上覆薄青。內赤映外。蘊內
有我。亦復如是。復結示理。是故說言但以因緣心心
法生。約俗示訖。自下第二。就真諦理。示其無我。文復
二句。一示真諦殊勝道理。二者諸佛菩薩以下諸大
聖人。方能證會。初文中。言此中者。真如名此。此真如
中。無有一法別守自性。故名無我。亦無生者。外道計
云。我者能生一切諸法。然一切諸法。本來叵有。妄計
為有。如夢中事非有而計有。故言無我。言微妙者。於
此如中。無麤現故。言相微妙。言一相者。此如如中。無
一切法差別之相。離一異故。假名一相。非有一相。故
名一相。餘文相現。自下第三。諸外道以下合喻廣示
唯識正理。於中分三。一迷理起執。次如彼惡獸巳下
至馳騖往來者。合所引喻。示邪執過。識者示迷事過。
生於我見以下至我我所論者。現外邪執。餘文相現。
無知法智者。謂外道等。不知諸法真心緣起。心外執
法。以是故言無知法智。上來第一。迷理起執也。自下
第二。合所引喻。就中先即合所引喻。次令諸眾生以
下。示所致過。准文可知。第二文也。自下第三。示所失
利。利有三種。一知識利。不肯親近巳下至無歸向時
文是。二聖道利。違背聖道以下至不見真諦等文是
也。三佛國利。謂不得預以下至亦不得聞文是也。上
來釋第三合喻廣示唯識理也。
自下第四。勤心令修行。如是等文相現可見。
*阿賴耶微密品
何故此品來。上來廣釋一切諸法唯是賴耶之所變
作。然外人疑。若如是者。何故不見賴耶相根。以不見
故。當知無之。故此品來。釋阿賴耶雖有而微密故汝
不見。對外道故說此品微言。對二乘人。所不能入。故
說密言。
就此品中。大分為七。一寶手菩薩與眾色最勝王菩
薩。對金剛藏。以名想等世間諸法。問答分別。二月幢
世尊并在欲色菩薩天等。對金剛藏。以實相相應妙
定定及定緣。問答分別。三者會中菩薩天等。對金剛
藏。修行供養。四金剛藏對大樹王。以諸法性空無所
有。問答分別。五持進并餘菩薩及大樹王。而供養金
剛藏尊。六觀自在等八箇菩薩等。以密嚴云諸德具
足。問答分別。七如實見菩薩并此會中無量菩薩。對
金剛藏。以其所住大乘三昧。問答分別。
就初文中。先問。後答。問中分二。一以長行問。次以偈
頌正答。就長行中。初寶手菩薩。請眾色最勝王菩薩。
以為問主。次眾色最勝王受請為問主。就初文中。分
為三段。一寶手菩薩。請眾色最勝王為主請問。次一
切世間下至相應名者。顯所請法。後彼法自性以下。
問世間法所依住體。初文可解。次第二中。一切世間
者。舉所聞事。一切世間所有眾法。蘊界處等。名一切
世間所有眾法。如是眾法。假眾因緣。非有而似有。如
夢幻等。離有無相。以是故言離諸分別。及以名字不
相應名相應名者。釋名差別。不相應名者。如世間人
喚貪賤人名為富兒。名言與義。不相當故。為不相應
名。如下答中摩納婆名但名無義。相應名者。如諸聖
者依德立名。如維摩等喚為淨名。如下答中四蘊名
字。是有義名。諸如是等。為相應名。餘文可見。下問體
性。如是等法。為有體耶。為無體耶。故言彼法自性於
何而住。
自下第二。以偈問曰。初一行半。正發問辭。次有半行。
結請為說。前中一行。問法性相。次半行者。問名所依。
初中上半。舉所問法。下半審定。為唯分別者。問無體
耶。為離分別者。問有體耶。名者諸法名。想者立名心。
心能盡度立法名。名能牽挽想心生。如是名想。互為
因故。世間諸法。無而似有。此五法中。名者名法。想者
分別。等者取相。但取三法。不取正智及如如者。是出
世間。非世間故。此中不取。餘文相現。上來問訖。
自下第二。金剛藏答。就中兩文。初偈頌答。次以長行
廣釋。就偈答中。總有八十四行偈。分為二段。初四十
二行半。答前問中名想等境界。次諸法不生滅以下
四十一行半。答前問中如其所立名是名何所住。初
文分三。一二十三行半。釋世間法唯名無實。次有五
行。藏識緣起不離於末那。後十四行。觀察諸法所得
利答。初文分三。一有八行。順釋世間唯名所以。次有
八行。反現有利。後七行半。明所得益。
初中分二。一有四行。釋世間法唯名無實。次有四行。
辨名因相起。於中二行。立世間法唯有名字。次有二
行。達名無性相上假立。初十二行中。一行立宗。一行
釋所以。世間種種法一切唯有名字者。表宗總釋答
前問中名相等。所安立者。釋通疑難。外人疑云。若一
切法唯有名字者。名因何有。故釋通言。但想所安立
是故結言離名無別義。次有一行。釋通所以。上半答
前相應名所以。下半頌答前不相應名所以。良以四
蘊法。但名無相根。名上假立。名名相應。名摩納婆者。
非名上假立故。不相應名。下有二行。釋通名無性相
上假立。就中分二。初一行引教證成。次一行。結示道
理。初中上半。引教證成。次有一行。結示道理。文現可
解。
自下四行。釋世間名。因相而起。就中分三。一有一行。
表宗立義。次有兩行。釋通外疑。次有一行頌結勸令
解。初文上半。表宗豎宗豎義。下半示其過盡得益。文
現可見。釋通疑中。外人疑云。世間諸法。各有相狀。差
別不同。云何說言世間之法離相即皆無。有如是疑。
是故通言瓶衣等物色相雖可說。體性無所有等。就
中初行。約如說無相。次行。約俗諦說名無實體。文現
可知。下有一行。結勸令解。上半勸如道理。下半釋通
所以。
自下第二。有八行文。反即有利。就中兩文。一有四行。
反現離分別轉成聖德利。次有四行。反現離名字諸
法離過利。初文有三。一行反現成德益。次有一行。舉
利勸修。後有二行。釋通所以。就初行中。上半反過。下
半示利。文現可知。次勸修中。上半正勸。下半示現。次
有二行。釋所以中。初行釋通。相雖有增長散壞等異。
然一色上。但名增減。更無別法而有增有減。此釋前
文但是分別心所以。次有一行。釋五法中想名分別
體無異所以。上半表宗。下半但隨世俗假立三種名
字。上來反現離分別大利益訖。自下四行。反現離名
字利。就中三文。初之一行。求三世法離名不可得。次
有一行。釋通妨難。次有二行。結法不成。若癈名字。求
三世法。了不可得。而求於物體者。求現在法。但名無
實性。准知過去未來亦但名字故說言此皆無所得。
次有一行。釋通妨難。文外有難。能緣識心訖所知境。
若無所知。能知不生。云何說言癈名求法皆無所得。
故今通言。能知諸識起無有所知法等文來通。准文
可知。次有二行。明法不成。就中初一行。名法互為客
故。二俱不成。次有一行。相名分別。三俱不成。上來反
現利訖。
自下七行半。釋所得益。就中三段。一上二句法說表
宗。次六行半。引喻顯示。次有半頌。結所得利。表宗可
見。就喻文中。有四喻文。初燒木喻於身心畢竟寂靜。
次負擔喻。喻名及分別相雖有殊而體無異。初行引
喻。次行合結。次見杭喻。喻於四大與所成色無別。次
依瓶德喻。喻於名義二俱無自性。盛水名為德。項細
腹大名為瓶處。就中初行。名義自性不可得喻也。次
有一行。名義差別不可得喻也。名豈住於名者。云何
差別名住於自性名。故道名豈住於名。二合生分別
者。謂瓶與德二生分別。名量亦非有者。分別二合生。
生即假生無自性。能生之名亦如是。名無自性不可
得。是故說言名量亦非有。量者量度。下有二句。結所
得利益。准即可知。上來於世間法無實竟。
自下第二。有五行文。藏識緣起。不離末那。就中二喻。
一金石喻。喻於藏識有緣起用能隨法轉。次鐵因磁
石喻。喻藏識心緣所牽動遍一切處。就初文中。初一
行偈引喻。次一行偈合結。就後喻中。初一行引喻。次
一行半。合所引喻。次有半頌。結其喻相。准即可知。
自下第三。有十四行偈。頌因觀前法所得利益。就中
七句。一者二行頌修得自行以供如來。華七寶供養
如來。四有一行半。以妙宮殿眾音伎樂修行供養。五
二行半。以說妙法修供養佛。就中二文。初一行半。以
自利行供養如來。次有一行。以利他行說法供養。六
一行半。以神通力變現自在。以供養如來。七以如幻
通力。大地海等。變作七寶乳酪蘇等。饒益眾生。就中
雨文。初二行半。以法說示。次有一行。引喻顯示。初中
復三。一有二句。約身及器。現不思議。次有一行頌。約
器世界示不思議。次有一行。約所受用。辨不思議。文
相并現。上來答長行中名想等境界下文訖。
自下第二。四十一行半。答長行中如其所立名是名
何所住。就中分三。初二十三行。答名所依住。次六行
半。牒計示正理。次有十二行。頌陶練歸本益。就初分
二。一十七行半。約三自性出名所住。次有五行半。就
五法藏。明名所住。就初文中。有四分之。一者五行半
偈。明遍計所執性。二者二行。明依他性。三者有一行。
明真實性。四者九行。明立三性意。
就初文中。初一行半。就法空上妄所立名。為遍計性。
次一行半頌。約世俗諦。非有非無。如幻等上妄所執
實為遍計性。次有一行頌。以諸名字。說種種法。為遍
計性。次一行半總結可知。釋遍計性了。
次有二行。明依他性為名所住。眼色等為緣而起三
和合者。且眼識生時。眼色塵明及空等四法為緣。而
生眼識。三和合者。根境及觸。三和合故。能生於識。更
有釋者。觸作意識三和合起。聲依桴皷發芽從地種
生者。簡因緣法各有所因不雜亂義。餘文相現。如是
諸法。依遍計故。名依他性。
下有一行。明真實性。若法是無漏者。此如如法。非漏
所為。故名無漏。不可捨者。捨者名壞。餘文可見。上來
釋三性訖。
自下九行。明立三性意。就中二文。一四行半。立遍計
意。次有四行半。明立依他性意。初中復二。一有一行。
明性所以。次三行半。引喻顯示。問何故此文來。答有
人疑云。上說諸法唯一心作。故一切法無相性。今者
何故復立三性。有何意趣。有如是疑。故今通言。隨其
法相。說三自性。若不宣說三性門者。說法相。不明了
故。此即對破空見執故。此文來也。初二句結前。後二
句釋所以。次引喻示。有二譬喻。喻世間法有而非實。
但妄情中執有而非有。初一行頌合結。此即通前雖
立三性亦不違失。唯一心作。唯如無性。次一喻世間
法隨分別轉無體無用。准前應知。立三性者。唯隨遍
計。且自性不違如如唯一心之理。自下第二。立依他
之意。初有一行頌。喻況顯示。次半行頌合。後三行文。
釋通所以。初喻中云亦非無有因者。地氣涌上。錯見
為城。餘文相現。准即可知。第三文中。一行一句。牒外
人疑。後一行三句。示正道理。外人疑云。現見世間。日
月諸山屋宅等物。體相各別。未曾雜亂自他及共。何
故今說如乾闥婆城非城而似城。有如是疑。是故通
言體性皆不成但是所分別。遍計自性。以下有五句。
簡定二性。謂遍計性。妄執心中。似有而現。非如依他
從眾緣生。似有而非實。如繩計蛇。蛇不因生。但計心
中。蛇相而現。不從因生。亦非無有因者。由錯亂故有。
故言非無因。如是妄見有無等者。皆是妄情所執非
餘。上來約三性法。辨名所住竟。
自下五行半頌。明五法藏為名所住。就中有二。初有
一行。明五法相。次四行半。釋其所以。就初文中。名相
分別相起次第。二從分別生者。名相二法。從分別生。
然諸經論。名相分別起。次第不同。若攝論等從名及
相分別心起。若依楞伽解深密經及此經中。并從遍
計所執心故生名相二法及依他性。次下半行。頌正
智如如離分別故不生不滅。
自下四行半。釋所以中。文分三句。初中一行。心相二
法互為引發。次有二行。更釋通疑。次一行半。示無常
理。遠離斷常。就初文中。心如相現者。心者第四顯識
名心。謂顯識時。見相二分。一時頓現。所現之相。為智
識相等。作所緣境。故言相為意所依。意者即是第五
第六二心名意。如是二心互相依故。六識心生。如波
浪因文言二。從分別心生時無所緣相。何所分別而
生其相。故即通言。心如相現。然心不知相。即自作計。
為外所緣。約實論心。即如相現。心外別無相故。次有
二行。因前釋通。剩生更疑。若如上說。心能作相者。未
審。心者為當自作耶。為是有所依。有如是疑。是故通
言心亦有所依。謂無始來習氣境界。恒常有故。習氣
生心時。境能惑亂心。初行示道理。次一行頌結釋所
以。文現可知。自下一行半。明諸世間無常道理不斷。
入過去故非常。未來續故非斷。文相可見。
自下六行半。牒計示理。初有二行。牒外所計。次有二
行。破計示正。次有二行。釋通所以。後有半行。結示利
益。初中一行。牒計我論。次有一行。牒計作者論。文相
可見。次下示正理中。初有二行。破執示正。次二行。釋
通所以。初一行中。上半破作者計。下有半行。示正可
見。次一行破計我。外人計我常。常我能造物。佛所說
藏識與我所說義無異。亦應能造物。有如是計。是故
通言藏識體常故非緣作。亦不與他作緣而生。不同
汝計我能造物。是故說言藏識亦不緣能生諸物。就
中上半。破外人執。下半示正。無三和合者。若根塵觸
三和合者。佛法亦許。然此文中。破我根等三和合故。
識生了境。自下二行偈。釋通所以。因上文中。但是阿
賴耶變現似於境。文外有疑。若阿賴耶似境變者。應
是無常。是故通言阿賴耶體常住。聞說阿賴耶體常
住故。復生疑云。若體常者。不可諸法習氣所集。故即
通言。眾識與藏識。若獨在不可習氣所熏集。與諸識
不相離。所以能持法熏習。初一行釋識體不離餘識
俱。次一行。相續不斷絕。就初上半法說示所以。下半
引喻。次一行。上半釋自續。後半續他言從此生習氣
者。藏與七識。不相離處。名為此也。文相可見。下有半
頌。結示利益。如是等文。相現可見。
自下第三。陶練歸本。文分為三。一有三行。釋無漏道
除諸過相。次有二行。釋佛性理常在身中。後有七行。
所有佛性。非懃修習者。終不可得見初段復三文。初
行喻況。次一行合喻。次一行頌示益。就初行中。上半
喻於分段生死除。次半喻於變易生死滅。漸除諸有
漏者。謂除分段生死三障。次有一行者。永息變易生
死。次一行。上半示證道益。下半示其教道之益。就第
二文。分為兩句。初一行喻況。次一行合喻。准即可知。
自下第三。有七行偈。藏識之心。以諸習氣所覆。非修
觀行。終不可得見。就中初一行合喻。文現可知。後有
五行。嘆勝令修。初有二行偈。讚嘆處勝修因往生。初
一行嘆智修因往生。次一行嘆定為淨土因。文現可
知。後有三行。嘆德殊勝。令修取證。現行嘆徒。成者威
神。光者光明。如是諸功德圓滿如日月。住於修行地
者。嘆內證徒。十地名修行地。住者證也。無分別智名
住十地。演說相應旨。嘆外化徒。謂與證智相應之教
名相應旨。次有一行。授記與句總表所證真如。次句
隨行漸次而顯。下二句授記。文相可見。後有一行。明
並觀用。准文可知。
自下長行。逐離重釋。上雖廣明阿賴耶識與一切法
為所依處。而未盡通理。故此文來。就中文有二十。一
者賴耶具緣起性恒生死而不斷不滅。分文為二。初
此唱以下至不斷不常者。表宗示理。次而諸眾生以
下至名為聖人者。凡聖二人。迷悟雖殊。不離藏識。初
文復有二。一阿賴耶以下至輪回不巳者。法說表宗。
二如海以下引喻顯示。次文亦二。一迷致過。次若自
了知以下。悟即成徒。文現可知。
二七識迷惑。起種種執。人執末那。名為染意。意有二
種。一者妄意。謂從無明乃至第六識相續不斷名為
妄意。但起法執不起人執。二者染意。謂相續識。後漸
麤起。未到第六意識中間。忽起染意。緣智識等。似一
似常。妄執為我。不起法執。問染意但執為我。不計我
所。何故說言執我我所。答此義自有兩釋。一釋云。此
中經文總相而說。此義云何。謂智識時。心王心法方
得義分。而無別體。是故染意緣此起執時。但總相緣
執是為我。不別心法。然諸緣中。有心心法。緣心邊。假
說為我執。心法邊。假說我所執。無有別執是我是所。
更有一釋。染意之中。實無別計我及我所。然此文中
計我所者。良以染意。為彼意識計我我所時。為增上
根。能生我所執。從所生說計我我所。何故此中不說
妄意。妄意是法執。界外有礙。界內無過。界內人執。其
過現重。故遍說之。文相可見。
三者三心各別業用。分文為二。初即法說。如次翳目
以下喻況顯示。就初文中。心積集業。心者賴那。謂諸
法起時為依處故。業者動作集起名業。非是善惡感
果名業。意者有二。若論妄意。無明識後。業識向外動
故名業。餘文可知。法說文竟次喻釋所以。如翳目人
所見毛輪非輪為輪。如是自門似色現中無色計為
色。
四如來藏體本來清淨。在凡夫時。變似眾色生死之
法。在聖身時。具足功德。就中兩句。初摩尼喻。喻依持
門。次如乳喻。喻緣起門。初文中。先喻。後合。准即可見。
緣起門中。初乳變異成酪喻者。喻性緣起似諸法起。
緣起外無有別法而可得之。如水起波水外無波。如
翳目喻。喻於凡夫於緣起中妄執實法。先喻。次一切
眾生以下結合。文現可解。此所見色以下。示因緣理。
就中四文。初陽焰喻。總釋五塵皆阿賴耶識所變現。
次依於眼色以下。別就色塵。賴耶識變作虗偽無實。
次一切眾色以下。約餘四塵無有別體。次一切眾生
巳下。就六趣形雖各不同。唯一賴耶異熟。文有三段。
初從一切眾生以下至妄生取著者。有法說并喻。喻
阿賴耶非色而似色。次如磁石以下。阿賴耶識非我
而似我。次如水中。釋賴耶識。雖無思覺。隨身運行遍
於六道。如是諸文。並文相現。更不煩述。
五如有二象巳下至覆而不現者。明阿賴耶雖有淨
分。而由染分。待轉生死。就中四文。初有二象桷力鬪
喻喻於賴耶隨緣在染而體不滅。次如蓮華喻。喻於
賴耶離染分巳與諸如來為體所敬。次妙寶喻喻。阿
賴耶與諸凡聖為體無異不增不減。次美玉在水喻。
喻阿賴耶被習氣覆而不得現。文相可見。
六有能取所取以下至於世自在者。凡夫愚人。迷惑
賴耶所變能所二取。取色計我有無等見。初喻。後合。
准文可解。
七雖種種現以下至有無等見者。迷阿賴耶所變眾
生但似有變而無實義。妄生計著微塵勝性等種種
諸見。就中。先法。次喻。後合。准文可見。
八意能分別以下至即皆轉滅者。妄意但行因心所
現虗偽之法為生死本。初釋妄意由分別故順生死
流。次若有巳下正觀自心斷滅生死。初中。先法。次喻。
後合。意者即此六種心中。第五第六。名之為意。能分
別者。謂顯識時。所現相分。智相續識。見分之心。分別
彼相。攝大乘等。阿賴耶識所緣境不可知。又分別根
本故自體亦分別等者。並據此義。作如是說。又喻有
十喻。准文可見。若有於此以下。正觀自心。生死自息。
文相可知。
九阿賴耶識是意等諸法以下至不壞不盡者。阿賴
耶識。遠離分別習氣等過。能成無漏諸功德法。於中
先總辨所離所成。若諸菩薩以下。別顯所成益。言無
漏者。謂如來藏真如法性。名無漏也。謂離過故。證會
本性。故說為成。是故宣說無漏即常猶如虗空。所成
德中。略有四種。一行自在德。謂禪定等六種功德。二
願自在德。謂十究竟願。三生自在德。謂意生身。四轉
所依德。餘文可見。識界常住者。識者七識。界者真心
諸體性故名識界。如是識性。離四相故。名為住也。
十如來普見以下至而鐵不壞此亦如是者。釋諸眾
生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就中三句。初順道理。釋無增
減。文現可見。次若解脫者以下。翻現有過。次是故當
知以下。結勸令知。先法。後喻。文相可見。十阿賴耶海
以下至似義而現者。明阿賴耶。被緣擊動。五法三性
諸識波浪。無而似現。文相可解。
十一阿賴耶識行於諸蘊以下。明阿賴耶在蘊所以。
謂賴耶識行於蘊者。不可自行。由無明業識不可了
真心。忽動妄念。由念動故。流向生死。是故宣說意為
先導。一起以後。由六識等緣境續起。不斷絕故。助意
相續。意相續故。阿賴耶識恒在蘊中。如水因風起波
浪。既水在浪即水。以是故結言莫不皆是阿賴耶識。
消文可見。
十二與壽煖觸以下。明現在時諸識各有所依差別。
謂阿賴耶識與壽煖觸和合而住。意住賴耶。餘六識
者。各住自根。
十三心意及識以下明十二緣輪迴無窮。就中。先法。
次喻。後合。文現可見。
十四煖壽及識以下。明緣闕散壞。文相可見。
十五藏識是心巳下。出三心體。餘文可解。執我名意
者。若言染意執阿賴耶起人我執。若論妄意。忽動向
外。分別法故。起法我執。以是故言執我名意。准即可
知。
十六心能持身以下。明三種心所有業用。由有心故。
自不壞爛。意執人法。不離六道。是故宣說意著諸趣。
餘文可知。
十七藏識為因以下。明識起時具緣多少。就偏強故。
且如是說。若通論之。意意識及與五識皆具四緣。
十八身如起屍以下。明身無我。初喻。後合。合文中云
非是虗妄者。非如妄計實我等。故說非虗妄。餘文可
知。
十九意等諸識以下。明三心俱起之義。如無水處波
浪不起。識亦如是。若無真心。七識不起。故勝鬘云。若
無如來藏。七法不住。與此文同。言大地者。就喻為言。
一切生物。皆依地生。如是諸識。皆依心生。
二十阿賴耶識巳下。明諸法空。就中有二。初從此唱
以下至內外眾法因茲而起者。釋阿賴耶識隨緣轉
變似法而現。次一切凡夫巳下。正法明空勸令修行。
文相顯可知。上來金剛菩薩廣釋義問竟。
自下第二。眾色最勝王菩薩對金剛藏。問答辨請。大
分兩段。一問。二答。問中復二。初最勝王等問金剛藏。
二月幢如來分身諸佛所領大眾請金剛藏。就初文
中。有五行偈。分為兩段。二行半請說法相。次二行半。
請說密嚴深妙定法。初文復三。初一行嘆說者德。次
有一行。出所請法。次有半行。結請為說。文相可見。自
下二行半。請說定法。初行嘆說德。次有半行。請說法。
後有一行。引證得之深。上來最勝王等請說也。
自下第二。月幢如來所領大眾清為說法。就中分四。
一月幢如來為眾說法。二彼諸菩薩以下。時眾問答。
三即於定中以下。時眾生疑。四作是念巳下。得見勝
首來集此會。初文中云諸無畏者者。金剛心中等覺
菩薩。於一切法中。無有疑難。故各無畏。餘文可解。次
第二文。心不樂於正住樂者。取證涅槃無為寂靜。名
為正住。自下第三。大眾疑念。疑念有二。一即於定以
下。疑念觀行成就頭首。二彼諸佛子以下。疑所請法。
問曰。正在定時。無有言說。何故宣說心各念言。答曰。
若在餘定。實無言說。然此定者。八地巳上并觀定故。
在定亦能說法。故淨名云。不起滅定而現威儀。是為
晏坐。餘文可見。彼諸佛子以下疑所請法。有四種疑。
何者是定者。問其定體。云何非定者。對故來問。於何
所定者。於何所不亂名定。孰是其定所待之緣者。恒
在寂靜阿練若處。精懃練磨。少食節量。曉臥早起。攝
守身心。諸如是等。能助定心。故名所待緣。作是念巳
下。得見勝主來集此會。就中。先見菩薩勝主。次彼諸
菩薩以下。從他方土來集此會。上來問文巳竟。
自下第二。金剛藏答。答中有兩文。一以偈答。二以長
行大眾讚禮偈。文有七十八行半頌。分為四段。一有
三行。答前問中何者是定。二有五十五行。答前云非
定。三有九行半。答前問中於何所定。四十一行半。答
前問中孰是其定所待之緣。
就初文中。分為兩段。初一行半。表宗總釋勸修。次一
行半。依宗別釋。初中上半誡勸令修。下有一行表宗
總釋。文現可見。就別釋中。初一行偈明初禪地。次半
行文。明餘定之次者欲界。欲界之中。身見邊見等惑。
皆不善。此即所離。以是故言離諸欲不善。次有二句。
出初禪體。具有五支。為初禪體。謂覺觀喜樂一心支。
言寂靜者謂一心也。下句結文。文相現。釋初禪竟。如
是漸次第者。明從初禪乃至非想。故言漸次第也。四
者即是四無量定。八者有二。一八解脫。二八勝處。十
者即是十一切入。定雖無量。綱要在斯。答初問訖。
自下第二。答前非定問。就中分二。一六行半。牒外人
計。示正道理。二地水等下。四十八行半。破他宗邪執。
初牒計中。略分為三。一有三行。著我外道并二乘人
計著諸法有自性相。修行諸行。而不可得密嚴正定。
二者一行。牒彼空見外道違失中道。三二行半。牒佛
法家所有正定。初文三行者。出計著人。牒示其計。計
我外道。於自計我。為安樂處。修行諸定。一切二乘怕
生死苦。求涅槃。亦修此定。雖修此定。不知自身即涅
槃相。身外求證。以是義故。而修非定。言亦然者。從顯
遍說者。外道計我。二乘執法。各別不同。然今亦然者。
但取所執法。不取執我心。故言亦然。次有二行。牒彼
所計。謂二乘人。作如是計。世間諸法。各有自相。雖有
蘊界處等。如空聚落。其中無我。雖言無我。心外立相。
故今牒出。就中。初一行但計法相。法中無我。文現可
知。次一行。無主而因緣力。隨轉動作。如機關人。又如
起屍。但有三和合者。根境我三和合生滅。非如外道
所計作者能生諸法。以是故言本無能作者。牒二乘
計也。外道修定人以下一行文。牒空見計。謂一切法。
非有非空。如夢幻等。雖有無中。執定為無。撥無世間。
故名空見。次有二行半。示佛法家唯識道理。問曰。何
故二乘知蘊無我。不能除遣一切諸見。菩薩之人見
蘊無我。能除諸見。此有何義。答曰。二乘人。良以但見
法中無我主宰。非蘊是無。謂言無我。而法執猶在。以
是不得除遣諸見。菩薩非但見蘊非我。蘊亦本無。夢
中事非覺始無。故能除妄見也。
自下第二。破他宗邪執。復分為二。一二十五行。破有
性執。次二十三行半。破空見執。初文復二。一十九行半
偈。廣破他宗執。二五行半。示唯識道理。初文復二。一
十四行。破宗有性執。次五行半。舉正非外道。初文分
二。一有九行頌。破其法相。次有五行頌。破其法性。初
文復三。一有二行頌。破能所造色假六無實。次有三
行頌。就二乘人所修觀行。非定之中。妄計為定。次有
二行。舉正破邪。亦有二行。牒計示過。地水等眾物者。
牒舉所破。皆從分別生者。表佛法宗。二乘計云。四大
之法。但自作色。不由他造。自體能三。故示理言。從分
別生。不知四大但心為體。取於所造種種色法。損壞
他者。名為惡色。順益者名為好色。無作色者。說為似
色。諸無記色。名為餘色。言亦然屬下二句。如是色並
如空中雲霓等彩無自性法。故言亦然。
自下三行頌。約二乘人所修諸定非定所取。二乘之
人。不知諸法唯一心作。心外立故言非定。思惟如骨
鏁者。八勝處觀及解脫。徧觀四大白骨等色。觀若熟
時。於世眾生。但見骨頭。不見血肉。是故說言遍滿於
世間。及遍處想觀者。十一切入名遍處想觀。謂地水
火風青黃赤白及空處無所有處二觀加前八。名十
一切入。假想觀者。名一切入。如是觀者。觀四大法。身
有色者。內有色相外觀色故。名為身有色。身無者不
觀內身。故名為內。無色相定者。常諦思。次三句舉示
正理。謂修定者。若緣法時。知唯一心者。如是所緣。說
為清淨。次有一行。觀翻示有過。如其所分別。前骨鏁
等。別有心外所緣境者。即非是定及非定者。但妄心
中計為定耳。非是大乘所修定也。二乘人云。若如上
說。我等所修。非定法者。何者是也。故今舉正示彼定
有過。人在定時。皆依藏識故一切妄法悉皆滅盡。得
此勝定人。乃能宣說諸禪定法。亦能破壞諸二乘等
妄智所知心外諸法。
自下二行。牒計示過。初行牒計。次行示過。若人生少
智者。牒小乘人所有智慧。但知陰上無我我所。不知
陰法本來不生今亦不滅。故名小智。若就外道以世
聰慧妄取六句二十五諦等諸法相及我我所。故名
小智。此上二句。取法及我。下之二句。執小乘教。如言
取義。自謂誠諦言者。計小乘教。是故實究竟不知如
來養兒方便且與熟食。若生食者。即發狂亂。以不知
故。謂誠諦言。善巧說諸法者。諸小乘師。各作論部。我
是非他。是故說言善巧說諸法。次示其過。心外計著
諸法相者。此即誹謗大乘法故墮三界獄。故言自壞。
亦壞他者。由執小乘誠諦言故。教令他人謗大乘法。
故言壞他。無能相者。四大四相。空無體相。名為無能
相。無所相者。色等諸法無者言空。餘文可解。上來破
法執竟。自下五行。破法性執。准世間事。明知無性。初
三行半。明世間事各有所能對治相破。次一行半。以
相破故。准知無性。初中二行。世間中事。各有所能。次
一行半。病非一故。說藥眾多。眾生菩薩眾多非一。故
佛教法眾多不同。次一行半。翻顯無性。如是諸文。相
現可知。破法性竟。
自下五行半。舉正非外道。就中初二行。舉正道理。次
三行半。非他外道。初文相現。次三行半中。總有六計。
初上二句。破能作者計。次有二行。釋劫壞時諸微塵
者散在十方。劫欲成時各來聚集成於世間。計言非
時者。計時外道。非勝性者。計勝性外道。三法計我外
道。亦非無因。次破自然計。言求那者。此云自在也。餘
文可辨。
自下五行半。示唯識道理。於中分二。一有二行。總表
唯識宗。次有三行半。約法別釋。初文中言業習氣者。
非但罪福不動等三種業。亦復一切煩惱動作名為
業。上來總略釋訖。下別釋中。瓶等一行。約世間中麤
顯之物心為體故。說空而無實也。第二行者。約世間
色阿賴耶識變故似有。三約眾生從頭至足皆是賴
耶無有別法。次有二句。結示迷惑。上來破執有法相
了。
自下二十三行半偈。破空見執。就中分四。一者五行
半。舉中道理。示空見過。二譬如以下二行半文。破空
見人執空見心為勝。餘文可見。三不見以兔角以下
有五行偈。破彼轉救。示正道理。勸捨邪執。四五行半。
釋通外疑。初文復四。一者一行半中道宗。二有一行。
現有重過。三有一行。說空有分齊。不可浪陳。四有二
行。如來教中說空之意。一上來行。頌表中道宗離有
無相。次有一行。引世間物。釋通所以。釋所以云。若物
空者。不可有能破所破之物。能破所破俱是無故。若
有物體。亦不可破。非有非無。假說能破所破之異。次
現重過。謂計我者。為所計我受安樂故。修諸行法。空
見之者。撥無因果。斷諸善根。不可轉故。今說此惡過
於彼也。次有一行頌。說空有分。良以法性。非有非無。
不可說言。然有眾生執法為有。失中道故。欲奪此計
假說空言。若如是解。即成甘露。若於世諦因緣相中。
撥無空者。即成為毒。次一切眾生以下。有二行偈。初
行頌明佛如來設教之意。次一行頌。執教成過。上來
表宗了。
自下二行半偈。破空見者執解空智。就中初行引喻
顯示。次一行半頌。法說示正。外人計云。一切因果諸
法皆空。見此空智為最勝餘。但云法空。不言智空。故
今引喻破彼智。謂如火燒木木盡火亦滅。汝云空智
勝於餘智。不應道理。世間相故。次一行半。法說示正。
初行緣修智。次半明真修智。金剛心時緣修智生。斷
諸見時。汝見亦滅。一切煩惱皆清淨時。緣修亦滅。如
火燒木木盡火亦滅。如是緣修滅盡巳後。真修圓滿。
乃名為佛。是故說言密嚴而解脫。破執示正竟。
自下第三。有五行偈。破彼所執。彼轉救云。一切諸法。
雖空都無。未見空時。怨親等法。不可令無。有如是救。
故今破云。若法空無者。不可以免角觸壞大山等。就
中分三。初有二行頌。出世間違。次有一行半。空色相
即。同一體性。次一行半頌。引喻顯示。不見以兔角等
者。若汝執云。物雖空無。未知空時。猶有相觸成敗事
者。我亦難汝。應以兔角觸壞大山。然未曾見。准知諸
法不應都無。文現可見。次一行半頌。空色同體。猶如
水波。波外無水。離水無波。空性而色。亦復如是。今大
乘中生滅同時。有無同體。非色滅後始有空法。准文
可見。次有一行半。引喻示之。上半引喻。次一行偈合
結上喻。若論色時。指空為色。空外無別色。空亦如是。
指色為空。以是故言所為皆得成。上來破他轉執巳
竟。是身如死屍以下五行。偈明佛如來設教之意。就
中初二行。法說明設教。次有三行偈。引喻示之。初中
一行偈。說身無本性從緣而假立。次行設教意。有智
人者。此空見人。聰明利根。乃起空見。故名智人。餘文
相現。就喻文中。初一行三句。喻法託緣。後一行一句。
法離有無不應偏執。如是等文相可現見。設教意訖。
自下五行半。外人設教難。就中兩文。初文二行頌。正
出難辭。次有三行半釋通種巳可解。釋難辭中上半
縱許盡得無傷。然古智人。但說免角。不說餘者。凡夫
惑人。起妄分別。不能證法。但隨他語。竟不了知。若須
分別。剩生妄執。是故宣說何用分別也。若離於分別
以下。舉利答問。上來答前問云何非定文。
自下第三。有九行半偈。答前問中於何所定。就中五
喻。一天宮殿喻。喻於七識依阿賴耶習氣力所持故
於六道中恒轉不息。二依大地喻。喻於藏識有緣起
門。一切眾生所依體處。三孔雀喻。喻阿賴耶種子與
法相依而住。四百川流喻。喻阿賴耶諸識習氣恒所
歸依。五地有寶喻。喻阿賴耶生死涅槃但為根本。如
是等文。相現不勞消釋。知如是法。心不散亂。名為正
定。答上問中於何所定之。
自下第四。十一行偈。答前問中定所待緣。就中五文。
初有一行頌定所待緣。次一行頌。出其定體。次有三
行偈。釋其定障。次有三行。定所現用。亦名釋所以。次
有三行偈。定所厭法。就初文中。言善行者。若就方便
說。有漏善行。名為善行。遠望順理能生定故。清淨行
者。初地巳上。離染過故。名清淨行。若就成論。內證之
行。名為善行。順理成故。善者順也。清淨行者。出觀之
行。名清淨行。於俗諦中。無染著故。定心恒待如是緣
住。下三句者住地果滿。准即可知。出定體中。上半出
體。下半示定用。相現可見。自下三行出鄣中。初之二
句引喻顯示。次二句合作。次二行偈為一句結之。執
持識者。賴耶異名也。言定者。是凡夫二乘諸修觀者。
名為定者。迷者二乘。取者凡夫。如是等人。妄執心外
諸法相中。修禪定故。名多迷取也。若通論之。凡夫二
乘總言迷取。取自心外立取法故。結中有二。一無智
慧。錯亂於境。不能了知唯自心故。名為障也。次妄言
生決定以下。錯說法故鄣。言不當理。說為妄言。執自
非他。名生決定。不善名非法。離他學眾。欲向自聚。名
離間語。以非法言。為眾宣揚。名誑惑眾生。三世有法。
各守自性。不相雜亂。名別異住。在大眾中。宣揚小乘。
謗大乘故。言別起言說。出定障也。自下三行。釋定所
以。初一行偈。引喻顯示。次有二行偈。結前喻。喻文可
解。釋所以中。外人難云。如上所說諸法別住者誑眾
生者。如來昔日普說此法。可是妄言耶。故今通言。諸
菩薩等。有善巧方便。欲利群生。施設教門。誘誨眾生。
此是最後權教法輪。且如是說。決定真實法。密嚴中
顯現。如是文相現可知。自下三行。定所厭法。今修定
者。欲厭離此虗妄生死。故修此定。初有二行。立道理
釋。次有一行。引證成。丈夫者。亦名士夫。上來金剛藏
答前問訖。
自下第三。大眾聞法修行供養。就中分五。一者巳得
無畏菩薩。聞法歡喜。皆作頂禮。身業供養。二者無量
佛菩薩眾。從他方來者。讚嘆善哉。口業供養。三者無
量會中菩薩諸天等眾。即是新眾。以說妙偈。妙法供
養。四者會中菩薩天等。即是舊眾。修供養畢。以偈請
問。五金剛藏以偈答問。前二文相現可知。第三偈中。
十五行偈。分為四。初一行半。總嘆說者德。次五行半。
作業受果不成失責。謂前所說六界丈夫諸界和合
無實事者。誰於諸有。作業受果。次五行半。修因得果。
是常途故。明知世間有主丈夫。次二行半。因說翻覆
難。初中上半嘆說者勝。次有二句。嘆所說法。次有二
句。嘆難過德。准文可知。第二文中。初四行半。牒所說
法。次有二行。責修因得果不成失。初中一行。法說牒
舉。譬如虗空以下引喻責彼所說不成。云何於諸有
以下難作業受果不成失。准文可知。自下五行半。所
作業果。絕不失故。明知作主必定有難。就中。初三行
半。以末尋本。所作行業。絕不失故。准知有主難。次有
二行偈。從本推末。不無難。尋文可見。不須繁述。次二
行半。因說翻䨱難。初一行半。牒舉所說。次有一行偈。
翻䨱設難。尋文可見。上來大眾修法供養訖。
自下第二。諸菩薩眾天及天女。以雜供具。供養金剛
藏菩薩諸菩薩。就中分三。初修供養。次以偈請問。次
金剛藏答。偈有二行。初行嘆德。次行請為說。文相可
知。下金剛藏答。答中二文。一答前請。二向大樹緊那
羅王說知法方法。初中一行。法深難思。但以相應淨
理因喻所開。非是分別因喻所開。次一行者。如是深
法。於密嚴中。乃宣說印可。故言汝等眾應一心聽。此
即許說。自下第二向緊那羅王說知法方法。有四行
半。初一行半。勸令知法。次有二行。引喻廣示知法方
法。次有一行。示所知法。文相可見。喻中有二。二文各
有先喻後合。其文可解。下示所知法。但知藏識之所
變故。一切亦然。不須別現藏識中道離有無相。以是
故言藏以空為相。相者體相。說知方法也。
自下第二。緊那羅王對金剛藏問答辨了。先問次答。
問有一行。上半問其一心量中有十八界主宰丈夫
差別之相。下半因何得生界等四大等法。文現可知。
自下金剛藏答前所問。十六行偈。分為五。初一行半。
讚問許說。次六行半。嘆昔希有事。次二行半。嘆今有
勝德。次一行半頌。領問誡勅。次有四行。正答前問。初
中上半。讚問如理。次有二句。嘆問意好。次有二句。許
說誡勑。自下有六行偈嘆昔事中。初有三行。舉往昔
日能作希有不思議事。准知身有勝智能。次有三行
半。聲聞自嫌嘆大王德。菩薩有大力者。指大樹王。言
菩薩大力。聲聞無定智者。諸小乘人。但有事相觀察
定慧。未有藏緣起之中真證定智。故大迦葉自嫌言。
無雖離惑分別者。現行分別迷惑不了。唯知小乘但
斷上心。不斷種子。消文可知。自下二行半。嘆今有勝
德。初一行嘆。世間中細碎雜事心皆了達。次有二
句嘆內證得平等聖德。後有一行。嘆外化德。善者順。
順佛所證真如。以是故言善於諸地相及佛清淨法。
餘文可見。自下一行半。領問誡聽。初有一行。領其問
辭。次有半行。許說誡聽。自下四行。答其前問。初有二
句。答前問中云何心量中而有界丈夫。次有二句。答
前問中云何生諸界。次一行半。答前問中堅濕煖動。
後境界與諸習以下十一行半。剩理諸藏待緣合生。
如是諸文。尋即可知。上來向對緊那羅王。答問巳竟
自下持進菩薩與無量眾。聞法歡喜。供養金剛藏。說
偈而讚。初上二句。讚於證道。次之二句。嘆教道德。餘
文可見。自下大樹緊那羅王。為報恩故。設種種供。并
說偈讚。亦准可知。
自下觀自在等八大菩薩。并餘無量菩薩之眾。向金
剛藏。說偈讚嘆。有九行偈。分為四。一三行勸請為說。
次有三行。嘆所說法。有一行半。嘆大眾德。後一行半。
嘆密嚴勝德。勸令修因。初中上半。請為示法。次有一
行。嘆說者德。後有一行半。請為說法。就初請中。但請
法眼。不請餘者。今欲化度諸眾生故。於病藥中。恐有
錯誤。故偏請之。嘆說者中。初有二句。嘆所綜廣。次一
句者。蒙佛加被。下一句者。眾所宗仰。與理相應。故名
瑜伽。出入無礙。名為自在。餘文可見。次有三行。嘆所
說法。初一行總嘆。次二行別嘆。此法最清淨遠離於
言說者。自受用身所證法故。化佛菩薩不可言說示
他人故。以是故言經中未開。就別嘆中。初有一行。嘆
證道德。後有一行。嘆教道。並如上說。准即可知。嘆大
眾中。初三句者。嘆眾數多。更有三句者。嘆其身量大
小自在。又有一行半頌。嘆勝勸修因。初二句嘆勝。次
二句勸修因。後二句結請為說。上來問訖。
自下為說。於中文三。一嘆說者德。次金剛藏以下至
為諸大眾演說法眼者。出說法相。次譬如鵝王以下。
嘆眾清淨。嘆說者中。先嘆身業。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莊嚴身故。次為欲宣示無分別以下至堪能聽受者。
嘆其心業。次即以梵聲以下至莫不欣樂者。嘆其口
業。無分別者。言語斷絕故。離分別者。心行處滅故。餘
文可見。次嘆口業。金剛藏者。具者八種微妙之聲。如
楞伽中具廣分別。准彼即知。無量功德以下嘆聲功
德。謂佛功德無有一德別守自性。趣一德時。諸德並
在一德之中。故金剛藏所有音聲。無量功德。而共相
應。餘文相現。自下正辨說法之相。謂從身上六處中。
出微妙音聲。文相可解。自下嘆眾。就中三喻。初一喻
者。喻主及眾離欲清淨。次一喻者。喻金剛藏有殊勝
德。次一喻者。喻金剛藏與佛無異。此三喻中。皆初引
喻。次即合結。不須繁述。
自下如實見等菩薩。請金剛藏為說法要。先問。後答。
初中復二。一如實見問。次此會中無量菩薩。重問前
義。就初問中。先即長行設禮起問。次以偈頌廣出問
辭。住修行地。自有兩釋。一釋地前方便道中修起地
上似無漏故。二釋六地名修行六度為無功用道為
因故。偈有八行。分為五。初有三行。嘆大乘法。次有一
行。嘆教巧妙。次有二行。迷悟相對示顯得失。次有一
行。嘆密嚴勝。後有一行。問能說者所得三昧。初中一
行。嘆法殊勝。勸修供養。次有一行。嘆無分別諸佛乃
證。後有一行。嘆法離染為正覺因。嘆教巧者。八識之
境唯是一識。實無差異。而大乘教。隨眾所宜。宣說不
同。五法二無我。亦皆如是。為眾開示。以有差別。故今
嘆之。次有二行。迷悟相對示顯得失。先失。後得。初上
二句。迷故生過。次有二句。悟者得益。言五習者。謂迷
四諦及修所斷為五習也。得清淨者住佛種姓者。真
如即是諸佛體性。初地始得。名住佛姓。餘文可見。一
切國土中以下。嘆處殊勝。尊者巳下。問能說者所得
三昧。如實見菩薩問訖。自下會中菩薩大眾作禮重
請。一行半偈。文相可見。
自下金剛藏答前二問。先以長行臨當時機演說。次
偈廣答。一汝等諸佛子一行偈。答前問中初三行偈。
二我所得三昧以下。有七行半。答前問中巳得何三
昧下二句。然此答問無有次第。先答後問。後答前問。
初有一行。依問正答。次六行半。住三昧中所得利益。
初有三行半。諸佛現像證誠所說。文相可知。次三行
中。初一行者。上同諸佛益。次一行者。證理見佛益。後
一行者。所證之理離相寂靜。文相可知。自下第三。有
二行半。答前五法。初一行半。辨五法相。次有一行。問
中雖無。義有便故。釋三性義。若就前文。名相互為因。
今約一往便說。名從於相生相從因緣起者。非但一
相從因緣起。名亦從因生。謂顯識時。名相二法。忽然
頓起。轉麤至於分別事識依取名。且依此行經作此
說。此二生分別者。上文中說二從分別生。何故此文
此二生分別耶。如是二文。互不相違。上文中說名想
二法從分別生者。就實而說。大乘法中。心為本故。今
此文中。此二生分別者。起執次第。作是說故。良以起
執迷名及相執為實故。若得通達如是趣者。亦得無
傷。下有一行。明三性義。准即可知。四有三行半。答前
問中八種識境界諸自性不同。就中初行。明如來藏
為身所依。次一行半。明末那與識諸六識名所依處。
後有一行。阿賴耶識一起巳後恒續不斷。文相顯然。
不須繁述。五行半。答前問中及無我文。就中初行。表
宗舉利。次有二行。得失分齊。後一行半。翻即成失。尋
文可解。六四行半。答前問中見此微妙法下一行半
文。就中有三。一有二行。凡夫有佛性。必須得成佛。次
有二行。攝十地報相修眾行而不退失。後有半行。結
勸令學。文現可知。七三行半。答前問中五種習所纏
生諸慧分別。初有一行。表宗總答。次有一行。簡勝却
劣。次有一行。如來說此賴耶識意。後有半行。結翻成
失。准即可見。八四行半。釋通外疑。初有三行。法說通
疑。次一行半。喻況釋疑。文外有疑。經中有說如來藏。
又說藏識。又復說言阿賴耶識。為當名體各各殊耶。
為是名異體不異耶。又人執云。如來藏者。是真常住。
是無為法。賴耶識者。是生滅法。有為所収。非但名別。
體亦有異。故今通言。如來清淨藏亦名無垢智。隱時
如來藏現。成佛時名無垢智。釋隱現時體無改轉。次
有一行。明佛設教。今上之二句。明佛教意。下有二句。
破異執者藏識賴耶各別體執。天親菩薩所立之義。
當今此破惡慧不能知識藏即是賴耶識。次有一行。
示顯名異體即不殊。依文可見。下引喻況。況阿賴耶
體雖不殊隨緣相別所以名別。故經中說。藏識賴耶
二名差別。釋通疑訖。九八行半。答前問中一切國土
中下一行偈。初之一行。法說立理。次四行半。引喻釋
所以。初中前二行。立道理釋。次有二行。釋其所以。現
樂諸聖人者。證法不退故名為現。樂者涅槃安寂故
名為樂。八地巳上諸聖非一故言諸聖。內證真如。故
名為證於自智境也。功德轉增修無功用。名轉增勝。
如是內證如如平等。離自知境。故無能說。現法諸定
者以下一行頌。照俗諦境。外人有疑。若言諸境唯是
識者。何故現有差別境。故今通言。所見雖差別。但識
無有境。次一行頌通故。外人救云。若如上說。唯識無
境者。何故現見瓶衣等物可受用耶。是故通云。心變
似境現。謂能取所取。就引喻中有其二喻。初一喻者。
末依本立。其次喻者。所依體性恒清淨常住。上來釋
正宗分竟。
自下第三流通分也。說是經巳結上所說。金剛藏等
巳下。時眾聞經歡喜奉行。
述經巳訖。若有毫釐分種
聖旨者。報佛慈恩。并及四恩普潤法界。
大乘蜜嚴經疏第四卷(終)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