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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馀依及无馀依二地 (自动笺注)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一(之上論本第七十八至七十九)
釋遁倫集撰
論本七十八
自下第六
觀自在菩薩請問諸地之義。
於中
先標宗指經。
次正引其文。
前中言復次依乘
假立分別解說如實大乘等者。
大乘中約
修行位假立十地等。
就正引經文中
問答
正辨諸地之義。
後請立經名及時得益
中有二。
長行二重頌。
長行有四
一辨
義。
二辨地中所應學法
三辨地中所有煩惱
辨說一乘意。
初辨地中有六。
初辨攝義。
地名
三辨地中所對除法
四辨諸地清淨
通德
五明四緣菩薩生勝。
六辨菩薩行諸
大願
初中先問後答。
問中觀自在菩薩者。
觀世音
譯家錯。
又舊翻藥師經中名為
觀世音自在
但乘世音字
今準梵語翻名觀
自在
其問有二。
一問清淨
二問分攝
答中
先總答。
徵問別解
於中初釋四種清淨
知。
次釋十一分攝
謂十一地名十一分。
一一
地中
初明自分滿。
二明勝進分未圓滿
先於
勝解行地十法行極善修習等者。
景云
法行則是書持供養自讀施他等。
亦可雖在
地前仰學十地之行。
十法行極善修等。
云。
先於地前依書持等十種行修勝解忍故。
初地分。
又解。
十度十法
三地菩薩心未
能捨諸等至愛及學法愛者
障於四地。
未得
名已圓滿
地論名解法障。
乃至此分圓滿者。
四地圓滿
而未能於諸諦道如實觀察者。
未得五地諦觀
又未能捨背趣之心未能修
方便等者。
五地通達生死苦而能恒入。
通達
涅槃樂。
不速求。
二方便四地未得。
為令
已下。
五地圓滿
而未能於生死流轉如實
察者。
六地能觀緣起流轉
五地不得
由於
多生厭故未能多住無相作意者。
七地
真如無相作意
六地雖不長入而能多住
無相作意
五地菩薩生死苦多生厭故。
能多住無相作意也。
不能無相作意
無間修習住者。
未得七地長入真觀。
未能於無相中捨功用者。
七地未得八
無相無功用。
又未能得於相自在者。
八地
菩薩俗諦相雖有功用
隨分自在七地
未得也。
未能於異名眾相訓詞差別下。
明未
九地無礙解德。
異名者法無礙
眾相者義
無礙
訓詞差別無礙一切品類宣說法中
大自在者。
樂說無礙
八地未得。
名為未能
也。
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者。
十地
薩離麁惱盡法圓滿
九地未得也。
未能得
遍於一切所知境界無著無礙妙智妙見者。
未得佛果
佛果煩惱障
故名無著妙智
所知障
故名無礙妙見。
十地未得。
為令已下。
得佛滿。
問。
本業經第十一地名覺地
此中何故如來地名第十一地耶。
解云。
二義
一者別論因果
唯有妙覺名妙來
地。
如此中說
二者攝因屬果。
妙覺等覺并名
佛地
如彼經說
既有二義
無相違。
第二
地名義。
成就大義者。
即是成就自利利他
名成大義
未曾出世間心者。
初得無分
別智生歡喜也。
世親取此中意初地云。
無上自利利他
證聖多生歡喜
故名
歡喜地。
從義得名
遠離一切微細犯戒名離
垢地者。
故犯名麁。
誤犯名細。
初離故犯
地離誤。
故云遠離微細犯戒
地論亦取此意。
彼處釋云。
離能起誤心犯戒煩惱垢。
清淨
具足
故名離垢也。
從義得名
由彼所乃至
發光地者。
三地得定及聞持。
聞持還是定中
差別
依此諸定能發智光
發光地。
發是因
義。
光是果義。
因果為名。
地論云。
隨聞思修
等照顯現名明地者。
三慧照明名明地
此直從彼所發慧果為名。
由彼所得菩提
法至名焰慧地者。
煩惱如薪。
智如火焰
四地
火燒煩惱薪
法喻雙標
名為焰慧地
論亦
取此直名焰地
由即於彼至名極難勝地
者。
第五地中真俗勝智相違不遂
由多艱難
方得并起。
難勝地。
從義得名
地論釋云。
出世間智方便善巧能度難度
難勝地。
現前觀察諸行流轉者。
後智現前觀於緣起
又於無相修作意方現在前者
無分別智
多修功用現在前。
二智現前
是故第六
現前地。
從義得名
地論釋云。
般若波羅蜜
有間大智現前
現前地。
無分別智不恒
續。
般若有間
作意方起
故名大智現前
遠證入至名遠行地者。
從初地訖至第七。
一僧祇修無相行。
得無間證入無相
第八清淨地隣
遠行地。
八地離功用
清淨地。
地論釋云。
善修無相行功究竟
過世二乘出世間道。
名遠行
前之
地亦修無相不能相續
不得名善。
七地
間。
名善修
前之七地所起眾行
有功用。
今第七地功用行最在後邊。
是故名為功
究竟
前之三地修施戒定
相同世間
四地
道品
五地諦觀
六地緣起
相同二乘出世間
道。
今得七地能過前二
故云能過世二乘
出世間道。
故名遠行地。
此亦從義為名。
由於
無相至名不動地者。
真智得無功用所動。
智雖有功用不為現行煩惱所動。
名為不
動亦從義用為名。
地論釋云。
地行純熟
無間故名不動者
直就真智以釋不動。
一切種至名善慧地者。
一切種機說法
在。
解善。
獲得無罪廣大智慧
解慧。
慧是體
善是義。
體義得名
地論釋名。
無礙說法
就利他行。
名善慧地
直釋善義
不解慧義
重之義至名法雲地者。
無邊煩惱所知障
所有隨眠不調柔性
麁重身。
譬彼虛空
地所證法身圓滿
譬如大雲
皆能遍覆如空
麁重
名法雲
法目法身
法身譬雲。
法喻雙
舉。
名法雲
世親釋。
法目於智。
以雲譬
智。
亦是法喻雙舉
名法雲
地論釋云。
謂大
法身具足自在
法雲地
永斷已下。
佛地
可知
第三地中所對除法
則二十二愚癡
十一麁重麁重
是二十二愚癡隨眠麁重
調柔性。
真諦三藏譯攝論云。
二十二無明
重報四種生死
大乘攝論不明四種無明
南地所得無上依經中辨四生死。
三藏
勘於梵本無報字及四生死。
故云二十二愚
癡十一麁重也。
二十二愚。
前卷於十障中相
料簡
今略釋相。
有四段。
初問次答三結
四領
答中初地二愚。
一執補特伽羅及法愚。
即是人法二執。
惡趣雜染愚者。
即滅惡趣
煩惱業生三種雜染。
二地有二。
一微細犯。
失念誤犯
二種業趣
謂見三業三行差別
三地二愚者。
一者欲貪障。
則障等持。
圓滿
聞持陀羅尼愚者。
三地已得聞持等德。
二地
未得。
從所障為名。
四地有二。
一等持愛。
則三
地中起愛禪定心障於四地。
二者法愛。
三地
菩薩以愛法故求法行忍。
如經廣說。
五地
者。
一者一向作意棄背生死
二者一向作意
趣於涅槃
并四地中起障於五。
六地二者。
現前觀察諸行流轉者。
六地現前觀十二緣
諸行流轉
五地未得障於六地
從所障為名。
二相現行者。
五地菩薩雖俱厭樂。
而厭生
死相現前行。
障於六地
七地有二。
一者
細相現行愚者。
七地長入無相真觀。
六地
無相未能無間
時時猶見細相現行
此生
能障名愚。
二一向無相作意方便愚者。
七地
作意方便一向無相真觀相續
六地猶見細
現前
障於七地作意方便一向無相
此就
所障功德復立一愚。
八地有二。
一於無相
功用愚者。
當體為名。
七地真觀雖復相續
有功用。
障於八地無相無功用。
二於相行
自在愚者。
八地菩薩於俗相行中利有功
用未得自在
自利無功用已得自在
七地
能。
從所障為名。
名於相行自在
九地有二。
一於無量說法者是義無礙
無量法句文字
等者是法無礙
辨才自在愚者。
謂詞無礙
樂說無礙
九地已得。
八地未得。
并從所障
為名。
十地有二。
大神通愚。
悟入微細
密愚者。
大神通則五分法身
微細祕密
真如法身
九地不得圓滿二法身。
如來
地有二。
一於一切所智境極微著者
則是
悲想最下下煩惱隨眠。
二者最極微細礙
者。
則是悲想最下下所知障體。
第四辨諸
地清通德
初明八種清淨
舊名八果。
廣如
住品說。
此中一意樂清淨者
則是作意為體。
二心清淨者。
以定為體。
餘六可解。
諸攝報
果。
名生清淨
佛地無也。
次明有上無上
第五四緣菩薩生勝。
第六菩薩行諸
大願
廣大妙勝願者。
此有兩釋。
一釋廣化
諸有情故
廣大願。
一切善故。
名妙願
一切惡故。
名勝願
一釋廣大願者。
廣大心。
妙願即是第一心。
勝願即無顛倒心也。
四因
緣故者。
能善了知涅槃樂住。
堪能速證證為
第一
而復棄捨速證樂住為第二
無緣無待
大願心為第三
欲利他處長時苦為第
四。
雖有六段。
總是第一地義竟。
自下第二
辨彼地中所應學法
有二十三句。
攝論因果
殊勝從此起也。
一舉六度為所學事
二以三
學攝六度
當知初三是增上二學者。
施忍是
眷屬助成於戒。
亦名為戒
三以三種資糧
六度
增四辨五相修於施等。
十種法行
則書持等。
五釋成六數
六明立後四度意。
菩薩不能聞緣善修習者。
聞是聽聞
緣是
緣慮。
七辨次第
八辨品類
九釋到彼岸義。
明所治六弊
十一明得果
十二明與施等間
染法
十三辨非方便。
十四解釋總別清淨
上五相者
即無染著等五相
通六度故。
依此
清淨戒有七。
一了制立
了知出離
具常尸羅者。
常守尸羅也。
堅固尸羅者。
尸羅也。
五常尸羅者。
一云作戒。
二云受
戒。
六常轉尸羅者
一云無作戒。
一云隨戒也。
七受一切
淨土者。
一釋一深信因果
乃至不弄。
二不反加害
不懷怨結
四諫
不恚。
不待來諫。
不由恐怖染心而行忍
辱。
不以作意而便放捨。
二釋一信業果
二於不饒益不生瞋弄。
三不反報
四不怨結
五諫時不恚亦不待諫。
不由恐染行心
不以作思放捨。
精進七者
一通平等
自舉陵他。
二具大勢即是被甲精進也。
具大精進者則有勢也。
四有所堪能者。
是有
力也。
堅固
勇猛
此二即是有勤也。
七於
善法終不捨軛者即不捨軛也。
一釋一達
處中行。
二不自舉
三陵他。
四具大勢
五具
大勤。
六有堪能
不捨軛。
今解。
一達平等
性。
二不自舉陵他。
三具大勢力。
四具大精
進。
五有堪能
堅固勇猛
不捨軛。
七者
善通達相者。
一云通達真如也。
云通達三相也。
圓滿者住分定也。
三俱分
者雙運道也。
四運轉者後後勝進分也。
五無
所依者空慧相應定也。
六善修治者斷惑證
滅也。
七於菩薩藏聞緣修習無量者。
大乘
教修不可量諸三摩地故。
解修四無量故。
慧淨七者
一釋一遠離。
二邊三解脫。
二知
自性
三知三無性。
四知世俗五明外明
明聲因明醫方明也。
五知勝義
六無分別
多所住。
七無量總法乃至法隨法行
泰云。
無分下有二。
前是止慧。
後是觀慧。
行五
慧名七種慧者。
即同此判。
一釋若諸菩薩
是名為慧者。
是總釋慧名。
自下七相
下判
亦同。
依前釋。
十五釋前五緣總有五業
六約五義分別施等。
五相中。
三名廣大
二名無染污。
六度時思釋為先。
故最明
盛。
八地已上名不可動。
圓滿及果名最清淨
十七辨因果無盡
十八明深愛樂施等。
樂彼果。
十九明施等威德。
六度名有四種
威德
初治六障。
後三如文。
第二十明因果
利。
二十一明菩薩具財眾生貪意。
二十二明
般若能取諸法無性
二問答。
初一問答
般若真如時無橫執性。
名取諸法無性
二問意。
真如離有離無。
真如時名無性
能取何故不許真如時名所有性。
答意。
無性者是遮詮非表。
謂彼真如橫執說名無
性。
我終不說般若無性取彼無性
以內
證法不知以何名即假名無性
二十三明三
祇中所修施等三名差別
僧祇修行
煩惱猶行未能制伏
然為彼伏者然為煩
惱伏弊施等謂於勝解行地等者。
出其位地
中勝解轉時是名波羅蜜多者。
地前所修
未成上品
但是煖品中品
但名波羅蜜多。
無量乃至從初地已上者。
出其位地
是名近波羅蜜多者。
菩提近故名也
復於
乃至八地已上者。
出其位地
是名大波羅蜜
多者。
八地已上無功用修。
一一行中起無量
行。
故得大名
真諦三藏云。
此之三名屬於
前。
一者黑白相雜
波羅蜜多。
十解中煩
惱間雜故。
二者一向白法
名近波羅蜜多。
十行中一白法煩惱現行故。
三者非黑
白有報。
名大波羅蜜多。
十迴向中前三
位故。
雖有此說。
而違此文。
自下第三地中
所有煩惱
中有四。
一明頭數。
略有三種
眠等者。
景云
一害伴隨眠。
謂見斷現行不俱
生惑。
是彼修斷俱生惑伴。
由見惑伴修惑熾
然。
是故但說不俱生惑是俱生助伴。
五地
所有俱生修惑。
已離見惑不俱生伴。
故名
害伴。
今舉前五地中害伴修惑。
亦取所熏種。
名害伴隨眠。
此最為麁。
二者羸劣隨眠謂六
七地中微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者。
害伴修惑。
若在六七二地中起。
但是微細
行及種。
通名羸劣隨眠。
問。
如攝論說七地
入真觀不起煩惱
云何說起細惑耶。
七地
有三。
謂入住出。
心地滿。
真觀相續
不起
煩惱
故攝論云不起惑。
入住心中有時起惑
故。
故此中說微細現行
佛地第二卷云
有說四地第七識中俱生煩惱一切遠離
說四地第六識中俱生我一切遠離非第七
識。
七地來猶有微細煩惱
若無第七應無
染淨依。
應不似五。
七識惑若已遠離。
五六
七地六識麁惑應不現行
即違瑜伽深密
說者。
即違此中所說六七二地有羸劣隨眠
微細現行
三者微細隨眠八地已上從此已
上一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依止
者。
前二種隨眠流至八地已上。
雖復未斷
聖道察伏。
功能微細
微細隨眠。
八地已
上。
意識或時觀法空或雙證二空所顯真
如。
末那識中平等智起。
意識或唯入人空觀
末那即起法執
故云一切煩惱不復現行
所知障為所依止
泰云見道煩惱分別
意生
非生便任運起。
名不俱生現行煩惱
道煩惱任運而起。
如生得善。
是俱生煩惱
則釋名。
義同景師。
六地得無相觀
般若起故。
漸微細故
轉名羸劣隨眠所起。
修道所伏
方不現行
八地已上。
一切煩惱不復現行
有第七法所知障為所依止
六識法執
行。
為法微細隨眠所起。
又解。
見道斷煩
惱。
初地中盡。
意識中俱生見惑。
第四地伏。
餘俱生惑。
及以末那俱生我見。
八地中伏
八地已上雖有有漏五識現行
意識唯是
無漏
若人空觀時。
猶有法執末那。
法空
時。
唯有有漏末那。
然即經云唯有所知障者。
據末那法執而說。
西方諸師多作此解。
基云。
伴隨伴者。
第六識俱生身見等攝。
說名俱
生。
故所餘煩惱名非俱生。
然體稍麁。
因彼而
起。
由彼斷故。
此亦隨無。
名害伴
羸劣
眠者謂第六七地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
故。
非俱生身見斷。
此亦隨眠滅。
稍難斷故。
不違楞伽經。
生身見斷故貪即不生。
彼約
二乘煩惱說。
不依菩薩所知障無故煩惱
不生說。
或依二隨眠究竟斷位。
彼經此經。
相違
微細隨眠者。
謂於第八地已上。
唯識章釋。
二辨皮膚麁重
景云
此中
問意。
上三隨眠聖斷時。
為是斷皮。
為斷膚
骨。
但由二種謂由在皮麁重斷故顯彼初二
者。
前之七地所有伴隨羸劣隨眠二種
斷時。
是則名斷在皮麁重
言復由膚麁重
故顯彼第三者
後之三時微細隨眠時是則
名斷在膚麁重
在於麁重斷者我說永
一切隨眠位在佛地者。
前三隨眠所有
細故名骨
解脫道類外證
除住在佛地
惱障中。
辨三隨眠有皮膚骨。
所知障分別
類爾。
泰云。
約斷皮膚骨三煩惱故。
立三僧祇
劫。
初在皮麁重
從初僧祇初地斷盡故。
顯初二害伴及羸劣隨眠能起現行。
從初
至於七地斷在膚麁重故。
八地已上。
顯彼
第三微細法執隨眠。
能起現行法執。
在於
麁重斷盡者住在佛地
故永離一切隨眠。
能斷劫數
若據大劫
唯經三不可數劫
麁重盡。
若依小劫
則經無量
四辨地中生煩
惱相。
先為三問
次答後領。
中景云。
於初
通達法界
由此因緣菩薩要知方起煩惱
無染相。
起煩惱。
自身不能生苦。
無過失。
如此惑斷他苦因
有無量德。
云。
既云於初地中要知方起煩惱。
故知二地
中云離能起誤心。
犯戒煩惱者。
地前所起。
至於二地伏彼種子
初地中現起。
基又云。
以此文證初地已上不故犯罪也。
下第四辨
一乘意。
如佛所說乃至我不說乘差別
者。
小乘宣說蘊界處種種法性
大乘
中說此等諸法同一真如理趣
據同真如
故。
佛不說乘差別性。
言於中乃至一類損減
者。
聞說三乘同一如性。
或執二乘同彼大乘
名為增益
或執大乘同彼二乘損減
言又
於諸至此中密意者
又謂三乘有差別。
云何同一真如法界
法界既同
乘應無別。
不能三乘聖道
事法差別上中下。
如理
通同一法界而不相違
有相違。
而興諍
論。
自下重頌
諸地攝者。
頌初攝義。
總頌地
名所對治二十二愚癡十一麁重
殊勝頌八
清淨諸地通德
生頌菩薩勝生。
願頌廣大
等。
及諸學者六度
依佛說是大乘於此
修成大覺者觀依止菩薩
佛說大乘
若修
成佛
或可此二句頌依大乘三劫修成
二頌
頌彼最後密說一乘
下請立經名時
眾獲益。
可知
自下大段第七。
曼殊室利菩薩
請問三身義。
先標宗指經。
次正引經文。
中先問答正辨。
立名時益。
中有十四門。
問答法身之相。
曼殊室利者。
舊云文殊
師利。
翻妙德。
今譯吉祥
此中意謂
地中出離以為了因。
顯淨真如轉依成
滿是法身相。
第二二乘轉依不名法身
其未斷所知障故。
由斷惑障所顯真如名解
脫身
解脫三乘平等
法身故有其差
別。
無量德最差別算數知者
文則
證本有真如有恒功德
三明諸如來化
作業備景師云。
化身作業世界起者。
文意辨他受用身及變化身起之相。
略不
辨自受用身。
世界起者。
同諸世界所化
形類生起。
故言如世界起。
泰師云。
如三千
世界起時
一切眾生種類共感所起。
化身
亦復如是
如來一切功德所起為相。
四明
化身方便善巧
則是八相成道相。
然此文
中略辨。
第五如來言音差別
問答總標。
如來言音不過三藏
一者契經
二者調伏
名為滅
三者本母。
舊名摩德勒伽。
云摩
履迦。
此云本母。
由此藏中廣辨諸義。
出生
種種道理
名本母
亦可由辨多種種道理
是則出生種種義理
名本母
下別釋三藏
先別作三問
次第解。
初解契經
若於是處
至名契經者。
依毘婆沙解三藏差別中。
或詮
定名修多羅
或云種種雜說修多羅等。
今則當種種雜說名為契經
謂依四事九事
二十九事者。
開列二門
云何四事
一聽聞事。
聞思二慧。
二歸趣事
三歸依。
三修學事者。
則是三學
菩提事者。
則是三十七品。
行跡
奢摩他毘鉢舍那等
能得大菩提
故。
顯揚中亦明此四。
故彼頌云。
聞依學菩
提。
九事中。
一施有情事。
則是五蘊
二彼
受用
十二處六根六塵互相受用
三彼
生起。
則十二有支。
四彼生已住者。
則是四食
五染淨事者。
則是四諦
苦集是染。
滅道是淨。
六彼差別事。
五種界。
有情界。
器世界。
界。
調伏有情界。
調伏方便界。
七能說事
則是
諸佛。
八所說事
則是諸法。
九眾會事
有其八
眾。
人中有四眾。
剎利沙門婆羅門長者
有四眾。
一四天王天。
二三十三天。
三炎
天。
梵眾天
二十九事中。
前四是染。
謂依雜
染品有攝諸行事。
則是五蘊
次第隨轉者。
則是緣生
是人執。
四是法執
由此二執。
未來流轉之因。
下有二十五事是淨。
於中
四是世間善法
謂依清淨品有繫念所緣
事者。
則是欲界聞慧
繫心為四念處境
勤精
進事者。
則是思慧。
心安住事。
是得未至
禪。
觀法樂住事者。
是得根本禪。
下有
十一事是出世淨。
中一解脫分。
四是順
決擇分。
四是見道
六是修道
四是無學道。
後二校量顯勝。
一切苦緣方便事者起則
解脫分善。
涅槃彼眾生。
離苦緣。
故名
一切苦緣。
解脫分善是彼方便
次明順決
擇。
則是知苦斷集證滅修道
知苦有三。
一顛
倒依處。
能知欲界苦。
邪行依處。
色界
苦。
三內離增上慢所依處者。
知無色苦。
修依
處事者。
此斷集也。
作證修習事者。
則是證滅
修道
明見道中
今彼堅固事者。
一向見道
不退轉為凡故名堅固
行相事者。
是相
見道
所緣事者。
相見所緣之事。
已斷
未斷觀察善巧事者。
相見道中
觀察見惑
已斷。
修惑未斷。
修位六者
散亂事者。
出見未入修道
中間漸起散亂心也。
不散
亂事不散亂依處事者。
此二總是定事。
是斷
欲界修惑方便道也。
不散亂所依。
則唯取定
體。
不散亂事者。
一定數。
同時不棄
劬勞加行事者。
則斷欲界修惑無礙道也。
修習勝利事者。
離色無色無礙道也。
彼彼堅
牢事者。
金剛心也。
無學四者。
攝聖行事
者。
則如理智無生智。
攝聖行眷屬事者。
量智盡無生智也。
通達真實事者。
欲入無餘
應觀真實事也。
證得涅槃事者。
欲入無餘先
入滅定。
則於滅定賴耶心中般涅槃
於善
說法毘奈耶中至見頂事者。
意明修前下品
解脫分善。
超昇外道上品正見頂也。
及則於
乃至故名為退者
明彼外道不修解脫
善則名退失
非現起邪見過失名為退也。
向前聞思未至定根本定。
世間福善亦名
為退。
此是應得不得
是未得退。
解調伏。
於是處至名調伏者。
若說別解脫戒前後
便隨順根本
名相應法。
說發戒心
名別解
相應之法。
如是言教
皆名調伏
七相者。
景云
一者說受遮戒。
二者說受性戒。
三者說
犯戒緣。
四者說犯性罪也。
五者說持戒事。
者說犯已能出離事。
七者說對有識人捨
儀事。
今解。
一者受戒儀式
二說根本
罪。
三者說犯戒緣。
四者說凡夫有犯自性
者說聖者無犯自性
六者悔過事。
七者
捨戒也。
下解本母。
初總標列十一種相。
二次
第解。
初辨俗相有三。
一說數取趣。
二說有見
遍計所執。
三說依他作用事業
二勝義相。
七真如。
三菩提分法所緣相。
則說一切
知之事。
四明行相
謂說八行
諦實
謂諸法
如。
二安住。
乃至或復安立穩密顯了記別
別者。
隱密說者。
有問我與世間無常等。
但語彼云我說此不可說
名隱密說。
顯了說
者。
有如法問。
還如法記等。
三過失。
功德
如文。
理趣當知六種
第六意趣理趣
時意四意
流轉
三有相者
以住異
合說故。
七道理。
有四道理
一觀待道理謂若
因若緣能生諸行等者。
諸行若欲生觀待因
緣。
及欲說亦待說因。
作用道理諸若因緣
能得諸法者。
六根證得六塵各有作用
能成辨者。
四大種各能成辨自所作用
復生已作諸業用者。
隨是何法因生已作諸
業用
三證成道理。
謂若因緣能合所立所
說所標義得成立令正覺悟者。
謂由三支
所詮義得成立
令敵論者生正覺悟。
又解。
其因喻。
令所立宗義得成立
此則略辨。
次當
廣釋。
又證成道略有二種
一清淨二不清
淨。
五種相名為清淨
現行所得相謂
一切行皆無常性等此為世間現量所得名現
所得相者
據麁一期死生無常
逼迫等苦。
所為不得自在無我等性。
名為世間現量
所得
一依止現見所得相。
一切行皆剎
那性。
一門
他世有性第二
不淨業無
失壞性是第三
舉能依所比知法
由彼能
麁重無常性現可得故者。
一斯死生麁無
常性
依微剎那無常
既有能依麁無常
性。
將知必有剎那無常也。
諸有種種
差別種種業現可得故者。
現見有情種種
苦樂依於善惡諸業而得。
諸有情復造善
惡。
比知他世有苦樂性。
諸有情若樂若苦
不淨業以依止現可得故者。
現見有情
受苦樂依善惡業。
比知淨不淨業必當牽
無有失壞。
三自譬喻所引相謂內外
諸行聚中引世共知所得生死以為譬喻者。
重成以麁無常喻細無常
名為自類。
引世共
所得生等種種苦相以為譬喻者。
重成以
苦苦細行苦。
名為自類。
引世共知不自
在相以為譬喻者。
成世間共知不自在相。
喻細無我
又復外至以為譬喻者。
重舉
盛衰喻細無常
圓成實相即如是乃
至名圓成實相者。
依前三理立義決定
名圓
成實。
五善清淨言教相。
如文可知
一切智
當有幾下。
因問答辨一切智略有五種
辨後結。
如是生故者結初。
若有出現世間
一切智無不普聞
結餘四句可知
善男子
如是成道理由現量故者。
結上現見所得
相。
比量故者。
結次三相
依止現見所
得相。
自類譬喻所引相。
圓成實相
由聖教量
故者。
結彼第五清淨言教相。
如是三重
五種相名為清淨
次辨不清淨由七種相。
須知因明
以因中說不成不定
及舉相違
成。
相違各四。
不定有六。
一一別釋。
如彼商羯
王所造小因因明論
此中所說七相當彼
何過耶。
景云
今此文中當其六不定中五
相違決定
一者此餘同類可得相者
此當同
一分異品遍轉。
言聲非勤勇無間
發因言無常性故。
非勤勇無間所發宗以電
空為同品
無常性因於電即有於空則無。
等為異品
無常性因於彼遍有。
今此文中
但明同品一分轉。
故云此餘同類可得。
此宗
之外同品中有無常性因可得。
故云此
餘。
二者此餘異類可得相者
即是異品一分
同品遍轉。
言聲是勤勇無間所發因云
無常性故。
此宗以瓶等為同品
無常性因於
彼遍轉。
以電空為異品
無常性因於電是
有。
於空即無
此宗之外異一分有無
性義
故云此餘異類可得。
不言同品遍有。
三者一切同類可得相者
即是不定
如說
常所量性故。
此因於同品異品皆有。
今此
文中且明同品可得。
四者一切異類可得相
者。
則是不共
如說聲常是所聞故。
無同法喻
但有異喻。
以除聲外并非所聞。
故云一切
類可得。
五者異類譬喻所得者。
則是俱品一
分轉。
如說聲常無質礙故等。
同品一分
異品亦有一分轉。
故言異類譬喻所得相。
者非圓成實相者。
支因不具
名非圓成
七者
非善清淨言教相者
如立聲常所作性故。
因但於異品中有
故能立言教非善清淨
來列名。
下解釋中先解第三
言若一切法
所識性是名一切同類可得相者
如立聲
常是意識識故。
若爾意識則識一切諸法。
虛空意識識故聲是其常。
如瓶等是
意識識故聲是無常
言若一切法相性業法
因果異相至是名一切異類可得相者
此解
第五俱品一分轉。
聲論師如立聲是常無質
礙性故。
常宗虛空極微同品
無質
因。
虛空有於極微即無
以瓶樂等為異品
無質礙因。
於樂等有於瓶等無。
故言由隨
如是一分展轉同異品相。
是名此餘同異
可得相。
言若決定展轉各各異相是名一切
異類可得相者
此解第四一切異類可得。
不共不定
如說聲常所聞性等。
善男子
至是名非圓成實相者。
此解第一
此餘同類
可得相。
則是同品一分異品遍轉。
言又於
此餘異類可得相至亦名非圓成實者。
此解
第二
此餘異類可解相及譬喻中一同類
相。
則解異品一分同品遍轉。
言非圓成
實故非善觀察清淨道理不清淨故不應修習
者。
此釋第六圓成實相
支因不具不清
淨。
不應修習
言若異類譬喻所引相至體性
不清淨者
此解第七非清淨言教相。
立聲常所作性故。
虛空同品電瓶為異
品。
此因但於異品中有
故言異類譬喻所引
相。
法師云。
第一句立因不成
如立宗云總
蘊是無常
言意所識故。
無為同是意
所識法非無常故
第二句。
如立宗云聲是無
常。
云耳所聞故。
然色香等異類法非耳
所聞
然是無常故。
立因不成
若立宗云聲
是常。
云從生故
然更無有異類不取
生法無常故。
異類不可得。
備云。
初釋第三
相。
二釋第四相
即共不定
三釋第一相。
同品一分異品譬喻遍轉故。
於所立宗
決定故。
名非圓滿
四釋第二相。
即是異品
一分同品譬喻遍轉故。
於所成宗亦不決
定。
五釋第六相。
六釋第五及第七相
其次
異類所引故。
善言教。
體性皆不清淨
云。
七相中。
初四句攝五不定
第一句。
同品一分異品遍轉及俱品一分轉。
二句
異品一分同品遍轉。
第三句。
攝共
不定
四句
不共不定
第五異類譬喻
相者
攝法自相相違
第六圓成實相者。
攝四不成
圓第七非清淨言教相。
即攝
餘諸過。
四法道理
如來出世名法爾道
理者。
地常堅性乃至風常動性
善招樂報惡
苦果
故言有佛無佛法安住法住法界
就行相中已辨第七。
次解第八總別。
謂總標
一句
後後諸句廣釋明了
其義可知
就解本
母十一相中總釋第四行相門訖。
次釋第五
自性相。
我所說至名自性相者
本母中說
有行有緣等。
說念住等自性相也。
六解
果相。
世出世謂煩惱斷者。
世道伏斷煩
惱。
出世道永斷煩惱
辨斷德。
及所引發出
世諸果功德者。
明智德。
七彼領受開示
謂則於彼至宣說開示者。
解脫領受
得智斷功德
為他宣說
八明障礙法相
知。
九彼隨順法相謂則於彼多所作法者。
涅槃隨順法。
多有所作。
名彼隨順
十彼過
患相。
前障能為過患
十一彼勝利相。
前能隨順所有功德
第六不共陀羅尼
義。
於中先請後答。
答中長行及頌。
長行中先
聽許說。
次正為解。
第三略結。
就正中有
三句
初言染淨法皆無作用等者。
即破吠
世師等立實作用
及破實性計實有我非無
假用。
假設數數趣者。
又於佛法中初修學
者執苦集雜染於先定有。
執滅道法後得
彼搆畫。
是遍計所執畢竟無體有何先後
就依他因緣染淨。
非無先後
次言凡夫異生
乃至加行轉者。
異生五蘊帶於煩惱不調
柔。
麁重身。
麁重執著人法自性差別
由彼宿習隨眠種子妄見緣故計我我所
見聞等。
若有如實下者
次明若知妄計。
即能永斷麁重之身。
獲得一切煩惱不住
者。
涅槃名為煩惱不住
中有三頌
如次
頌前長行正解三句
七明受用身心生起
相。
二問答。
問答總辨佛心生起。
問答
辨諸佛雖無加行
遠由內地方便般若
行力故有心生起。
有法喻合
第八化心
無心義。
不可化。
佛化身無自依心
受用佛心
對緣利物
故云有依他心
第九
如來所行如來境界差別相。
此中據緣
諸佛淨土
如來所行。
據緣五無量境利益
有情事。
如來境界
第十明八相中成正覺
法輪涅槃三種無二相。
意謂如來
身無此三相
對緣變動
究竟淨。
如來化身
對緣變動
示現故。
有此三相
第十一明
佛變德遠生他福。
問意如來法身及自受用
眾生不能見聞奉事
於諸有情有何因緣
中景云。
如來是彼增上所緣因緣
故遠
生他福。
又彼化身如來力所住持者。
近由
受用身起於他身。
遠由法身住持化身
故彼
二身亦生他福。
泰云。
如來者是受用智慧
智慧故。
化為色聲。
如來色聲為增上緣
故。
眾生心識有似如來色聲相起。
正是所緣
如來色聲。
但是增上所緣
非親所緣
如來
慧是彼增上所緣因緣也。
以親能變現
色聲故。
第十二明如來法身對彼二乘解脫
之身辨其差別
景備等云。
如來法身為諸
有情大智光及無量化身影像者。
并據增
上遠中說
受用出化身等。
親緣起。
言謂大威有情住持故者。
月天子
住持力故放大光明
此況諸佛大威德者所
法身故。
能現彼化身影像
諸有情業增上
力故者。
第二緣。
諸有情為黑闇光明
業增上力故。
感彼日月頗胝迦寶。
放大光。
譬諸眾生有見業緣
法身放大光明
非餘水火頗胝迦寶能放光者。
譬彼二乘
解脫身。
無前二用故也。
第十三明佛菩薩
住持若道若行今諸有情於三界中身財圓
滿。
道謂十善業。
行謂身語意妙行等。
如來
知此道此行。
是身財因。
為彼豈說於此道
行。
順教修者。
一切獲得身財無不圓滿
如是義。
威德住持
問曰。
欲色可爾。
何有財寶
解云。
無色界中正報名身。
力所變名財。
又解。
通三界。
財唯欲色。
總名
三界身財也。
第十四明穢土八事易得。
二事
難得
淨土翻此。
二事易得。
八事難得
如文可
解。
下立名時益。
可知
七十九卷
上來決擇初持瑜伽竟。
自下第二決擇持隨
瑜伽處。
處有四品
中但決住品。
前三
故。
決擇也。
基師等云。
此初一章復重決擇
功德中五無量義。
四種住已下。
乃是
隨法瑜伽
雖有此說。
今依景師。
之如前。
於中初牒前已訖。
次正決擇
文分有九。
初明
世界差別
景云
言於清淨世界中無那落迦
傍生鬼亦無三界亦無苦受者。
不言無人天。
是則淨土許有菩薩作人天形而非三界
也。
已入三地菩薩願力故於彼受生者。
初地已上皆得往生此中云何第三地者。
約相三地得定依定修觀方得往生故作
說。
無有異生及非異生二乘若異生菩薩
生彼者。
據實淨土為論。
下通異經。
問若
無異生菩薩及非異生二乘得生彼者何故
薩教中說菩薩意願於彼皆當往生
答為
懈怠眾生令集善根密意說。
泰云。
理實
而言。
初地二地菩薩得生彼。
今據淨土
三地已上離欲菩薩生於彼故。
但說三地
生於淨土
無有凡夫二乘聖人凡夫菩薩
得生於彼。
若住寂二乘即入無餘。
若發菩提
二乘即屬菩薩
故住寂二乘聖人一向
生。
地前生菩薩一向不生。
下通經意
餘處
說若菩薩等及二乘意願於彼皆當往生
如來別時意作如是說。
基云。
此文正是深密
解脫經說淨土無異二乘等如文。
舊來
真諦十解已上斷於人執。
名為聖人
此義
不爾
依此論等名為異生。
亦未斷惑。
若無異
生已下。
問答分別引經為問
經云。
十念念阿
彌陀得生彼國。
何故今云第三地方生耶。
答。
文意明別時意故說生淨土
異生不能
生。
是故論及顯揚論對法論等皆判諸經
生生淨土者皆據別時意說
非實即生也。
論其淨土有其三種
一自受用土。
二他土。
無量壽等。
第三繫化淨土
穢土中暫
化淨相。
維摩經說足指案地顯淨土相也。
由來諸德多興諍論
有說反化淨土別處
所。
極樂國九品往生
有說無別處所
淨名經說足按變土。
又如大乘同性經云。
成道名為化身等。
如此兩解
任情取捨
二明菩薩依四住能成四事
景云
四住中歡
喜住戒住心住配前三地。
慧住即在四五六
地。
獲得菩提分法在第四地。
諸諦五地
緣起
六地
不共法安立智善巧出過二乘所共證
智者
四五六地相同二乘
七地上出過於
彼。
故言出過二乘共所證智。
於此不共
法安智者至及安立智者
七地已上遍
安立及非安立二諦智也。
此中共所得
者謂依緣所得智者
據其終處但言緣
起。
道理第四地道品智第五地四諦智并是
共智。
此辨所超共證智也。
初地行施
二地
持戒
戒得自身
得財寶。
故云運運增上。
為利有情轉諸靜慮大願力還生欲界者。
還以欲界故業為因願及靜慮為緣。
還生
界。
泰云。
第二住中。
一切犯戒具性尸羅
名圓滿
戒離一切慳悋
故名捨圓滿
又解。
則戒能離慳悋犯戒
名戒捨
三明菩薩
苦樂作意及住。
如量智名作意
理智名為
住。
四明四上品障。
及除此障法。
四上品障
起在地前
若不淨除不得入地者。
不入根本
地。
及地漸次者。
地方便道
又解。
初地名菩
薩地。
二地上名漸次
一起染污犯者。
輕戒也。
二毀大乘法。
四重中一
未集
根者。
地前行未圓滿
有染愛心者。
地前
修善貪求染果。
下明四種淨除障法。
如次
前四障。
第五明大菩薩斷除四種微細
惑。
一者法愛。
法執中愛。
執教有於中起
愛。
麁者雖斷。
細者仍行。
即四地障
二者二乘
作意
謂厭生死般涅槃
五地障。
三者味
著等至。
三地中起
障於四地。
四眾事業
者。
攀緣世事流散等。
障修觀行
并是魔事
問。
上云大地菩薩所有煩惱要知方起自長
功德利益他等。
云何此言難可遍知
解云。
據麁惑要知方起
今據細惑難可遍知
又前
煩惱障今據所知
故不相違
第六釋十一
地相。
初地菩薩超過怖畏無上法者。
超五
怖畏聖法故。
二地菩薩調伏中法爾獲
得者。
調伏戒法獲得無誤犯等。
止息
二乘學者
所持戒體過彼二乘所學戒
行。
由此證得爾焰光明者。
爾焰此言所知
定力所知境發智光明。
由此能於如其
所證一切所有菩提分法安立善巧者。
自成
道品為他立教
五地超過前之三地世間
故。
又超四地二道品智故
六地於緣起行
住厭背想。
無相界多住趣向作意者。
六地
菩薩雖俱緣真俗
然於無相多偏趣入。
八地
一切相得自在者。
攝論云。
如所欲求相。
自在
名相自在
相傳解。
八地能知內
身外若干微塵成皆得隨意
名相自在
在者。
直為眾生種種土。
自在者即含前
二。
又依定中起功德皆得自在
名定自在
十地論云。
八地菩薩色塵無智等。
名相
自在
九地名句文得自在者。
是法無礙
得無罪者。
無礙
智義不著。
名無罪
廣大者。
是祠無礙
知於十方一切言智
廣大
又得廣大無礙解故能悅一切眾生
心者。
樂說無礙
十地已得一切如來同灑者。
舊名灌頂
如輪王太子受父職時。
取四海水
用作香湯太子頂。
名為灌頂剎利大王
地亦爾。
學行既圓。
十方諸佛放頂髻光。
入其頂。
受佛智職。
乃至諸佛放足下光皆入
其足。
故言已得如來同灑。
已得如雲法身
故者。
真如法身五分法身
以能覆歿如
麁重生死身故
已得一切大神通故亦名
如來者。
十地雖未是佛。
大神通住等覺地
麁同於佛。
亦號如來
入第十一地。
名為妙
覺。
七明諸地修得等流成滿。
言住勝解行
依於十地十行者。
在地前。
仰學十地
十種法行
即書持等名為造修
亦可仰學十
地所修十度法行
又解仰學信等十行
言又
復證得清淨意樂爾時得一切諸地者。
同云
諸地種子皆悉本有。
初地時。
一時
熏發諸地種子皆令增長
名為頓得初地
解。
初地仰修十地之行雖未圓滿
分得
地。
名為頓得。
西國諸師取解不同
一解
依此文。
十地佛地功德各別不同
是故
種子亦復不同
此中初地得一切地者。
約法種子說。
道理法爾種子無始有之非
今適得。
而言得者。
引發生果之用。
名為
得。
得有三種
今約種子及以自在
名為
得。
一解
能得諸地種子
名頓得
非謂諸地
功德種子名別。
名為得
等流者證得已
一切地中所有威德者。
備師云。
諸地滿心
是入住加行等流
又前地滿心仰學後地諸
加行道。
是當滿心等流
泰云。
一切
地中入住二分
名為證得。
地果滿心
名證得
已後
如地論說
所有神通威德發趣果等諸
加行道。
是入住二分證得等流果也。
地成
滿者。
於一一地中多大劫。
隨諸經中所有
稱讚諸地功德任運證。
是成滿相。
第八
聲聞菩薩法界別。
景云
五種入正性離
生者。
聲聞有三。
一者具縛。
入見道。
二者倍
離欲盡故。
入見道。
三者離欲乃至離無
所有處欲。
入見道。
獨覺菩薩名為五人
問。
聲聞三入聖。
謂具縛等。
未知獨覺
有具縛等三人入聖同聲聞不。
三藏云。
若麟
角喻。
一切皆伏無所有處已來修惑。
依第四
靜慮入正決定後二果者是部行。
同彼聲
聞。
基又云。
五種者謂預流果斯陀含阿那含
獨覺菩薩
其中預流一人次第人。
餘皆超
越也。
此中總說五人為二。
謂前四為聲聞
薩為菩薩
故有二種
常住相者
本來
無盡法性者。
即由人空所顯真如
如體是
常。
無生無盡
寂靜相者
煩惱苦離繫法性
者。
即斷惑障煩惱苦等離繫擇滅。
二乘在方
便中求彼常住寂靜無為
涅槃相。
求後證
真如故。
速趣滅度
自相即是名分真如
正法中由遍計所執自性不成實法無我
者。
菩薩方便中。
但心推求相等五五法
隨言自性空無所有
由此悟入真如自相
無求證。
常住寂靜涅槃意樂
不速自身
滅度
故云此中聲聞差別相通法界
性離生。
由無沒想者。
由於涅槃常住想。
安穩想者。
即於涅槃寂靜想。
於諸行起
厭背想。
成復因他為其宣說法界自相聞已
一分迴向菩提聲聞等者。
不定種姓人也。
一向趣寂聲聞極大艱辛小能悟入而不
精勤
泰云。
聲聞證人無我所顯真如
未證得
真如自體。
但證得真如上差別無我相。
故云
差別相。
菩薩得法無我所顯真如體相
故名自相也。
不定聲聞
或復因他諸佛為其
宣說
聞已迴向菩提然後悟入
以久信人
我故。
入法無我極大艱辛
趣寂聲聞亦有二
人。
一分聞說無我
一向不信不能悟入
一分少信少悟。
極大艱辛不得入已精勤
修習無上菩提
備云。
聲聞有二。
一不愚法
聲聞
聞說自相已。
迴小向大精勤修習
二愚
聲聞
雖悟自相而不精勤
九明三世
清淨
謂於過去顧戀
未來無希望。
於現
無染著。
即說三世顧戀等名三輪清淨
上來次第決擇持中前二段訖。
自下第三
決擇究竟瑜伽處。
處有五品
中但決建
立品
四顯故。
決擇也。
於中先作二問答。
二問二問者何。
一問安立
二問相攝。
答中先
安立以答前問。
後明相攝以答後問。
前中
先釋後結。
釋中雖有十八不共而合有九段
初明身無失
二明無失
三明無失
四明
無異想。
五明無不定心
六明無不擇捨。
七明
無減
一欲二進三念四定五慧六解解脫
知見也。
而云七種者。
第六解脫中開為二
種。
故有七也。
八明三業智慧行。
如來三業
智為前道者因等起也。
智隨轉者剎那等起。
無無記。
九明三無礙智。
下辨相攝以答後
問。
云此中初四是無忘失法者。
三業無失
無異想。
總是無忘失法及是拔除習氣
次一
大悲攝者。
無不定心大悲也。
所餘十
三當知是一切妙智所攝。
次又餘經中所
說隨好為令所化淨信顯示於彼然不
相者
好微相顯。
好不立相
安立相如
立品已廣顯示者。
可解。
言從此隨好當知分
出彼諸隨好者。
備師云。
從解深密相門
中分餘經好義
泰師云。
從此建立品中
所說隨好。
當知分出彼諸經中所說差別
好。
上來次第決擇三持竟。
下經一卷又是
寶積經文
寶積經。
此間已翻有三四
卷也。
不見得
寶積經論四卷釋十六種相。
學者應勘準之。
於中初列十六法門
第二
解釋
一解邪行
中初列八種前能引後。
故云後後引發也。
二別八種即為八段
退智資糧
中先總後別。
中有三。
初明四
種退法。
二因退法復生四種相違法。
三出
四種退法體相。
初中不令他聞者。
據得自在
有力人說。
聽法障者。
無力當時不能
令他不聽
後時為作聽法障礙
次明因退法
後生四相違法
中先總舉徵。
屬當四法
如文可知
下出四種退法體相。
中先別釋四
法體相。
屬當三慧以辨退失。
中景云。
自惡通達領解宣說執著善通領解宣說
者。
初句依自邪謬惡通達聽聞言教
宣說執著謂為善通領解宣說
後句
依他善慧通達領解宣說法。
執著他惡
領解宣說
領解宣說者。
聽聞之時領解
宣說法故。
次解第二失正念。
中景備師云。
四人處起於迷亂
一於舉罪人乃至第四
有德人於同梵行迷亂自過者。
他舉其
罪別作異言迷亂自過。
於學現前迷亂學處
者。
教導師處不正領受故為迷亂妨修三
學。
於彼大乘發起迷亂勝解正行者。
有人
欲學大乘行。
向彼談說三乘無別
言若分別
三乘別者大損過失
於能說法人迷亂顯彼
所有密處者。
於彼有德說法人所。
自不聽說
彼有犯不令他聽。
泰師釋後二云。
於彼有大
乘行又欲樂勝利者欲樂正行者總說彼人
惡。
故云顯無差別標舉分別彼人過失
發起迷亂他勝解及正行也。
於能說法人所
迷亂故。
顯發彼人所有覆藏密處過失
三解白法
中景師云。
言謂與他競增上力
故起諸白法非處加行者。
鬪諍事壞鮮白
法。
言雖起白法處所加行然有三種邪行
失者。
總為第二
別相則為三。
足前為四。
三句各釋二緣。
二緣染著一邪受用二多
雜處者。
如得施時因財物行恩布德名邪
受用
舉處大眾相招誘名多雜處
由此因
緣雖起白法處所加行邪行故有染著過。
二緣應知惡見過一者撥正法人二於
正法執為正法者則上初人雖復行施由有
惡見。
緣起過由二緣故受持過失
如文可
知。
泰師云。
二人俱諍造佛盆起諸白法善。
不合理故。
名非處加行
非法受用
名邪受
用。
處在憒鬧名多雜處
四解惡意中。
言由
三相應知於大師所生不信順謂於有體尊勝
智者
尊勝是德。
得智是能。
謂於有體有德
有能生不信順
二種相至及欣樂彼故者。
一受大智大福有情利養恭敬
由愛著故退
失善勤精進等
二由欣樂大智福人數追
隨故。
退出善法
不釋第四也。
第五解難調
伏。
如文。
六解行於非道
非道是過。
一者
成立信人不為說法發彼信心
二者有人
迴小向大。
不順其心嘆所為善。
三者見不定
有情退大求小。
不能呵諫讚大乘德毀小
乘失。
四者好體住禁戒者讚。
不住禁者呵。
親愛朋黨故應讚不讚應毀不毀。
名不
平等說。
七解親近賢良
如文。
八解
如其義。
不如義非如其義者。
但是重言
別義
亦可不如俗諦真如事。
上來解第
邪行門竟。
自下第二辨正行門
於中初總
標。
前八邪引八種行名正行相。
言引離者。
遠離前過失意說能對治
前過失後後相
引發八對治。
亦後後相乘八對治
正也。
別辨八種正行
文中次第重辨八種
邪行
此則舉邪顯於正行
初解退失則有四
句。
由自不聞令智退失者。
若於正法人若
恭敬不自往聽此雖無犯。
然由不聽無勝
解故名有退失。
二由不令他聞智退失者。
餘處聽。
不信伏已由此毀犯。
設無此心。
直爾不令他聞。
迴彼聽人向已邪法
是故
退失。
三由為聞障令智退失者。
由自不欲不
不持
故化他人聽聞障礙
由此毀犯。
無此意。
由自懈怠懶墮障他聽法
是故
退失。
四由邪執著而有聽聞。
由於修不見德
但聞言說以為究竟
由此毀犯。
設不執聞以
究竟
而但聞不修不成實。
是名退失。
二解失正念亦有四句
初句中言由業障
故等者。
直由業障於舉罪有所忘失。
復無忘
語毀犯。
有根本犯罪忘失迷亂。
二說由迷
亂學處令念忘失等者。
教導不正領受
故為迷亂妨修三學
故云由非自性隨轉妄
見曲所顯故
業障故等者。
次更釋亦由業
不正領受
雖無曲見故為迷亂
而有妨修
三學忘失。
三說由於大乘迷亂勝解正行
念忘失等者。
有人菩提心學大乘法行
乘行。
或向彼說或向餘人說言三乘無別等。
由於菩薩不生恭敬其實德故由此毀犯。
言由業障故等者。
雖無不敬菩薩德而有
毀犯。
然由業障失念心說三乘無別
由起此
障而有忘失。
四說迷亂顯隱密處令念忘
失等者。
前云於能說法補特伽羅迷亂顯彼
隱密處。
此由不欲令他於說法師學大乘
等。
故說彼過由此毀犯。
言由業障故等者。
無故心說他過失所有毀犯。
直由業障忘失
心中說法說有過失而有忘失心中毀
犯。
三解令壞白法四句
初言由樂己利狹
不轉下乘聽聞等由此毀犯者則是上言
謂與他競增上力。
故起諸白法非加行也。
不能得等者。
此釋毀犯所由
由未獲得勝
白法故樂著己利興他共諍。
於所聽受
於奢緩於先所得下中白法今皆退失名
得退。
二由染愛過失鮮白法。
可知
三由
見過乃至由此毀犯者。
此含二種一謗
正二執邪故。
論上云惡見有二。
一謗持正法
人二執邪為正。
言由不正獲得衰損者。
由謗正得衰損果。
言由誑惑獲得衰損者。
此由執邪為正得衰損果。
四由受持過失
鮮白法等者。
前云一受持不了義經
二於
解諸了義經懸誹撥故。
今云由受持過失
鮮白法者。
總明二義受持過失
由於如來
智意中起等覺慢者。
不了義經執是起
慢。
言由謗正法獲得衰損者撥了義經。
由於
如來智意中邪稱量獲得衰損者執不了
義經為是不信了義獲得衰損
四解惡意
現行四句
由於所學不甚恭敬惡意現行
等者。
上云於大師不信順學相違意也。
不如實顯已過故惡現行等者。
上云於
梵行舉罪者如實發露相違意也。
三於精
懈怠惡意現行等者。
上云於大智福善
精進相違意也。
四由障淨因惡意現行
等者。
上云於廣大甚深勝解中能令自障
相違也。
第五解難調伏四句
一由唯聽聞
究竟修障等者。
聽聞究竟障於修行
為修障。
由唯觀見脫難勝利等者。
聽聞究竟意。
矯誑顯示持法善友者。
聽聞以為究竟
矯誑我是持法善友
二於
教授解修等者。
領解故名為左解
不肯
聽法乃至誑他我是住阿練善友
由於
尸羅不堅安住惡作修等者。
破戒追悔
障修乃至誑他我是勤修福業善友
四於自
安住見取修障等者。
由自見取乃至矯誑
顯示御眾善友
六解行於非道四句
於未信而不為說令其生信。
二於下乘希求
大乘不隨所宜而為說法讚所行善
三於大
希求下乘不順其宜而有所說
若不定姓
人應呵退大求小之過。
若是二乘定姓人雖
暫發大心後還求小應順彼性讚修小乘
上論無種姓人雖復發心勤行精進不能
無上菩提
不能如是順機宜說名行非道
四於住禁戒不能能讚
不禁不能呵。
訶名不平等說。
下云由善根不圓滿故等四
句。
如次結上四句也。
七解不賢四句
一由慳悋
即是云退大乘
二少聞者。
云退失利有情加行
不善入聖教者。
云退聖教
四於佛語言不聽聞者。
云退
無間修諸善法
亦可四種退事總由慳悋
等之所顯也。
下云不修善根故等五句者。
修善根是總句。
下有四句如次配上四句
結也。
亦可五句通結四句也。
八解不如
其義四句
一任持正法。
二住練若
三勤修福
業。
四管大眾
依此四句事起於四求求信
伏等如其次第
下云由與我愛俱於微細
不見怖畏者。
釋任持正欲求信伏
與其
我非勝解俱下。
釋住練若求於聲譽偏修
無我名非勝解。
於現法中相雜住。
釋御大
眾求供養等。
當來世下。
釋勤修福業求染
白等也。
亦可由與我愛俱等釋住持正法求
信伏
與其無我非勝解俱不顧他利釋住練
若求聲聞譽。
生死涅槃一向觀見過失
釋勤修福業求染果。
於現法中下釋管御
供養等福。
矯現自身能正持法乃至御眾
者牒結也。
十六門中前二門訖。
自下三解
正行勝利
初標四句
前後相生有情故生
多福故合為第四。
亦可正行能成四種勝利
又能生長無量福也。
第二次第解釋
初句四
法中
前一能令集福資糧
後三能令集智資
糧。
第三四法。
一者修修所成者。
因修慧故成
白法
二者成就有情即彼所成者因成就
他成自白法。
三者堪忍難事即彼所成者。
難事成餘白法四聞思無厭即彼所成者因
於聞思無厭足故成餘白法
又解。
一者修修
慧。
二者即彼修慧所成成就有情
三者即彼
修慧所成堪忍難事
謂入惡趣有情等。
者即彼修慧所成聞思無厭也。
大門第四。
法行等。
初總標列四句
一具法行
二具平
等行。
三具善行
四具法住行。
含此四行
名正
法行
上一具字。
遍通下三故。
下牒解中。
皆有
具字。
第二次第別解
云何菩薩具於法行
名。
此何行相
問頭數也。
平等行有八行
中。
景云
二於有情無染污無差別身者。
他為同自己體。
差別世者。
不成現生後世
差別
差別求者。
不成身財差別
愛之
心平慰喻
泰云。
第二四中所作善事及
利益有情事。
為善軛。
亦名善擔
菩薩於己
利生重擔平等能運。
作者平等
取故。
善行中言無所依止者。
無執著故
不求人天果等也。
具法住行中。
景云
於十二
中前自利
後四利他
餘文可解。
泰云。
言及與所餘共止住者。
餘資具等共住故
也。
大門第五
解生淨信譬喻
喻有十九。
如日輪怖羅怙捉即便旋轉者。
日輪非情
不能生怖。
日天子怖羅怙手捉。
旋轉
輪。
羅怙即是云羅護。
阿修羅也。
非如師子
怯於大擔者。
備景師云。
西國深山師子
行處即有野干隨逐覓殘血肉
師子後時
殺一大鹿野干擔負
野干心念死鹿既大
不能勝。
若不許擔復當殺我。
則便設計
師子言。
為是擔兔。
隨我後呻喚而行。
助我力。
師子念言。
我寧自擔不能在後呻喚
隨汝。
於是野干免擔。
師子疲乏
怯於大擔。
泰師但云師子怯怖大物所鎮。
言非如龍
者。
三藏云。
說象名龍象也。
非如輪王無有
大丈夫眾者。
更無第二王同世界
言迦
理沙槃拏者。
泰師等云。
槃拏是貝珠名。
理沙樂與二乘相似
又解。
此是數法。
八十
名迦理
十六迦理名沙槃拏。
菩薩身價
無量也。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一(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一(之下論本八十至八十一)
釋遁倫集撰
本第八十
上來寶積經十六門中五門訖。
下第
六解正行中安立所學。
中有二。
初總問答
標列十三中道行。
徵問別解
前中菩薩
聲聞乘經世道理不了義說已作依持已
善通達者
依人空未見法空
知非究竟
超度彼。
復於大乘二空相應二諦道理了義
典正勤修學。
中道行。
所以何者
小乘經典不了大乘經典了義者。
此舉問竟。
下答意明。
大乘中貫穿十三中道
之行故是了義
即列十三名也。
別解中。
解人空。
備師云。
言謂由一種不可得者。
橫計實我却不可得。
下明於內根外塵中間
六識三事中求。
都無實我。
不可有情
者。
六情根也。
差別事者。
即外六塵差別
事。
受用事者。
則是六識根塵受用
樂。
泰師云。
此約實我體無菩薩無我理。
一眾生事
三眾中蘊界處差別事。
三六根
六識受用六塵事。
若內六根若外六塵中間
異生橫計實我三事外都不可得。
二解
無我言由唯一相可得者。
則人無我所顯真
道理是有
故云可得。
謂於根塵識三事愚
夫遍計常住實我不可得我異性相道理可得
者。
無我真如性異妄我道理可得。
問曰。
空與
無我差別云何
解云。
蘊中無我名空。
蘊體非
我名為無我
三解法空中。
景云
則彼依他
圓成法中
無彼遍計常無常等隨言法性
名法空
泰云。
遍計所取生滅無常性。
五事
攝。
故都不得
此欲辨遍計所執法我體性空
無都不可得。
然不明法無我真如是實有不
可得。
四解無我
言謂由一相乃至聖智
行者
因法無我所顯真如聖智所行。
是故
得。
問法
空與法無我有何差別
解云。
依他
圓成無彼橫計決定性法名法空
即彼二性
非情執有名無我
又解。
依他因緣之法。
幻化決定性
為法空。
圓成實性妙離
有無
為法空。
此二性非是執性有體有用
名法無我
故攝論云若執諸法有體有用
為法我。
明法無彼定性體用名法無我
下明
六相無我所顯真如內證離言
異於愚
夫隨言說性。
是故可得。
相如文。
五解增益
中。
景云
差別八者
一執常。
二執有定性
無常亦是增益
三因執常執我增益
四因
有無常執有無我。
五因無我實心增益
六因執我執真實增益
此復二種已下。
重釋第五第六
一者定者
於境定執
二者
尋求者。
尋求向前取實不實二境之心。
於中
先總遍計所依者所尋求
及遍計相應者明
尋求
自下別明。
先明取不實尋求
雜染
所治障法有五過失。
顛倒者。
無我計我。
論者。
謂理外妄遊。
發起惡行者。
因此發業
麁重者。
由惑業起。
麁重增多
無常性者。
招生無常苦。
下明取實有心執實有道
能除清淨亦成遍計所執。
故云及於彼能對
清淨法中
七者真實增益為依復執
善等乃至執清增益
八者執不真實心增
益為依復執不善乃至執雜染增益
菩薩
增益都不執著
已辨差別
次明自性增益
即是執有諸法體性。
泰云。
二乘所證人無我
理。
但是真如相非是實真如
依前三性中地
前及二乘所證人無我五事中是相事攝。
若執為真如者。
亦是增益邊也。
是故彼第四
增益
第五執二無我增益為所依止
執二
無我無漏觀心以為真實
無漏觀心因緣
假有。
法執為實定性
名增益
即第四執
增益
第五執心增益
第六二我增益
依止
計有定性我見真實心。
名增益
邊。
然即知執我心妄執名不真實
然有妄執
自性增益
此執有二。
一決定執有不真實
心。
二方便尋求
尋求者。
決定所依不正思
惟及決定相應作意等。
下出尋求道理
於所
對治真實心雜染法尋求五失
自性
可治故。
有能對治清淨法可得。
舉對治以
顯障有自性故。
總是真實增益也。
第七
因前第五無漏真實心為所依此故起
第七執真實無漏心所生諸無漏善等法有體
性。
乃至執清涅槃有體性也。
第八因前第
六執我見定性依止故。
起第八執我見
所生不善等法有體性。
乃至我見所潤
生死染法有體性。
問。
前明無我一相
得所顯。
何故第五無我乃為增益邊耶。
答。
前據無我所顯真如是是實有。
故云可得。
若無我義但是無法
故前決擇二卷中辨
我見無生心。
若執無是有故成增益也。
云。
謂遍計所依者。
計度之所依根。
及遍計
相應者。
計度心之相應心所有法也。
執善
等者。
等取無覆無起不善等者。
等取有
無起也。
六解損減言。
謂則於彼邪法
性起於勝解等者。
聞說遍計所執自性
無。
則執依他圓成皆悉不有
此惡取空。
耶法無我
七解法現觀中。
景云
三種相。
一安立諸法自性不可得。
言則於彼事者。
增益中第一事也。
及第四生事者。
增益
第四執無我增益也。
二者彼差別不可得。
三者則彼串習如實通達
言此中自性
可得者。
自性有生二分不可得。
由串
習此二不可得故。
無相所顯真如任運
達故。
言謂則彼自性不作意不思擇加行
自行自內所證智通達。
泰云。
則彼安立
及第八現觀中第四生身事自性不可得作
第一相。
下現觀迴向中。
四種治。
一能治。
二所治。
三後有業治。
四生身治故。
八解
向大菩提性中。
景云
先總明法現觀能治所
治。
謂由一種相思所得能治不斷故。
下別
解能治所治。
三復次。
第一云此中能治所
治者謂空是煩惱對治者。
若斷煩惱要從空
解脫門入證真如能斷惑。
無願是有願治
者。
無願生死耶願對治
無相解脫門是
十相對治也。
如是一切無造作者
三解
門對治生死。
生死分名無造作。
第二
次。
此後有業對治者。
是空。
亦是生身流轉
者。
無願
剎那生死流轉對治等者。
是無
相。
自下第三復次
由前空等顯滅涅槃翻前
生死對治故。
言名滅涅槃行無自性
此復
生死流轉為所對治等者。
悲愍眾生
故留
煩惱受生化物
行得增長趣大菩提
備云。
空解脫門。
非直能斷煩惱
能斷及以
熟。
論云。
此復已下文意在此。
一切身生總名
生身流轉
念念生故
剎那流轉
總結
三解脫門。
故名涅槃行無自性
則以生死
轉為所治。
九解
如是行者煩惱眾苦纏繞
心難不永斷所治。
由法無我觀彼自性
不染
無苦
十解無我解差別。
謂由四種相。
者見差別
謂住人無我涅槃當來身起
斷滅上慢者。
是人見道前作無我
觀。
緣此觀智生慢。
謂得涅槃來身不起
言又
於所取乃至不善觀察所境界者。
凡夫
境界執我及與能計我心是有
二乘之人
但於所取橫計神我觀察是無。
不觀能計我
心隨言說性亦是空性
故名不善所知
界也。
執著諸法故求煩惱斷者。
執有諸法
求斷煩惱不悟法空
名見差別
而諸菩薩
如是
二者則此極遠損減差別謂住補特
迦羅無我乃至前後二種執著失壞故等者。
景云
一種聞說遍計所執我空。
則執我
所緣蘊體亦空故。
於我見異下中更下。
我見名下
空見名下中下
由二因緣釋其下
義。
一苦不解脫
以著空見不修苦之因。
二安
住於苦前後二種執著壞失者。
前依教執起
無我見。
與我見同執因緣法無。
前後二種
執著失壞。
三者於斷迷失差別者。
謂住人無
乃至追求斷滅等者。
二乘已住人無我者。
聞隨言說自性空便驚怖謂法斷滅
槃。
不能了知遍計隨言說畢竟皆空餘二
性在。
四者於心迷失差別謂如是於斷迷失
乃至為想顛倒等之顛倒等者。
雖不執人。
仍為法執心想見等三倒所倒。
十一解因性。
言此中觀察能取者至剎那故者。
謂則觀察
依他因緣生法
剎那生滅
離於遍計所執
隨言自性
此中彼如實通達者至決定智生
者。
通達橫執定性能所不可得故。
內證圓成
決定智生。
十二解邊際空性
言此中如實
顯現者至有剎那故者。
謂由無我不取
計所執能故。
後時緣業煩惱隨心相分
似業
煩惱稱境而知更無搆畫。
於彼相分本質
業惑離言自性皆不執著
如是影像及與本
質。
皆是剎那生滅之法。
不同遍計所執非剎
那性無生無滅。
十三解空性威德
言此中斷
者至諸業煩惱者。
如彼經言如千年闇室
燈燭一念光明悉能除遣。
無始惑業。
智光
一念則斷。
大門第七。
解彼聲聞
薩所學殊勝差別
初略舉數。
有四種聲聞聲
菩薩學差別有十三種。
二正解釋
先解
四種聲聞
解差別。
四種聲聞中。
初徵列
四名
二牒名解釋
云增上慢聲聞至計
清淨者。
若依小教
聲聞究竟
今依大教
聞亦非究竟
聲聞乘得人無我智滿
學法無我未成。
故名執著邪見無我智。
然實未清淨有清淨。
則是未得謂得增上
慢也。
云如二王子者。
聲聞菩薩也。
相似
生者。
同斷煩惱得解脫也。
受王快樂者。
槃也。
一於王政討論工巧處等皆悉知者
佛名法王
三藏法名政討論
利他事業
工巧處。
菩薩善知此也。
聲聞不爾
就解差別
中。
先舉差別列有十三。
別解釋。
雖舉十三。
釋中十二以種姓持種二門合釋。
故云又彼
聲聞乃而是佛子者。
聲聞雖緣涅槃作意
成而非佛子
菩薩雖緣下劣生死有情諸境
作意集成而是佛子
又彼聲聞勤精進乃
至與彼相違者。
聲聞勤精進。
四諦觀心
得住定。
不成佛種姓相。
故名無種姓。
佛不長攝受
故名不持種。
又於聲聞至彼
由於此所集成故者。
義同婆沙世界第一
都勝也。
如來一切時中望聲聞最勝。
菩薩
佛彌復勝佛。
彼佛由於菩薩集成故。
第一法開生聖道故都勝。
又由二緣乃至
能令解脫者。
此釋菩薩勝佛所以
一由此菩
薩修六度因緣菩提果故。
二得菩提已成
有情故。
亦可一成有情二成佛法
此二緣。
故招菩提成熟有情
故勝於如來
解。
上對佛果辨勝。
此對小辨勝。
菩薩
緣故勝於聲聞
譬如有人已下。
喻況也。
辨者。
喻修因。
能熟者。
得果也。
修行善巧
故名覺慧希奇
自行既滿能利群生
同聲
聞得已後寂然受用
故云彼端然食用
者。
大門第八
菩薩善學世出世智利益
事。
於中。
初總後別。
別中。
明世間智。
後明
出世間智。
前中。
世間止息制伏上中雜染。
則是見道已前。
言諸出家至於解脫
解脫依止性者。
有四句。
一惡依止性。
二及彼惡見所依於定學中不作依止性。
三願後有依止性。
四或總由四倒或別由一
二倒故妄計涅槃依止性。
言於積聚乃至
皆得決定者
於色等聚中。
一念執中品惑
便能制伏
從此為斷世出智所斷惑故。
對治則令堅住。
由此對治能伏十二緣起
愚。
人法無我性愚
內外道此邪此正皆得
決定也。
次明出世間智。
初明能治微細隨眠
出世智者
明見道斷於三界見斷隨眠。
此復云何謂則依彼制伏對治三界
善巧
者。
此牒見道已前。
由作三種善巧加行
入見道。
次明修道
為欲超度至於精勤
觀察自心者。
此則總標。
四種無智則是
斷無不能了知四相起故。
別解釋。
四名
二次第解。
第一三種相應知心
相。
一於四緣生者未生已滅無作用故
二現
剎那速滅無作用故
三貪等心所從緣令
非心作故
第二三種相應自相
一者
前言自性不可得故者。
遍計所執隨言
說性不可得故。
二者如前由六種相如實可
得故者。
前貫穿法無我中說六相
諸凡愚遍計所執言自性異相相可得。
者無差別智之所得故者。
正體智之所證
也。
第三三種相應知心雜染相。
一者則於
五趣種種識自體生故名生
二者則於此
五趣自然生滅流轉故。
於諸境界難調
伏心故。
貪力所起故名轉
三者若於彼行若
如是行名雜染行者
此標二章也。
下別釋二
章。
初釋於彼行則有五句
次釋如是行則
六句
明法說。
下舉喻說。
於此義中示現
假合設譬喻其事應知者。
如舍如軍林等。
譬喻是也
第四由三種相應知心清淨相。
不得得相。
謂若別異如理勤修求心清
不能證得。
二者無為相。
謂不觀見言說
性見真如相。
此由九相當觀無為
一者不行
三世故。
二者非如在滅盡定心心法滅。
然是
無為
言說自性不可得故。
真如相可得故。
有無
平等無二相。
三者非生身果報相故。
四者超過業惑因相故。
五者超過有生故。
六者超過老死故。
七者超過剎那展轉相續
不遠離故。
八者超過五趣轉易故。
九者超過
造作煩惱故。
三者種姓相。
文分有二。
一位辨種姓現後超過合有十一相。
後約
四種九相辨種姓相。
前中言此中種姓相
當知是無學相者
界是因義。
謂生無學
果之因相也。
於現法中超過五事等者。
善法
名所作
無記非所作。
精進名為所作加
行。
懈怠名所作非加行
無記加行名非
所作加行
於現法中超過如是五事種姓
相也。
後法超過六事等者。
一釋現在
所感後有業名後有行
後身中所造業名為
彼所行。
業所感果生名彼果生。
依彼發後
有業衰盛故名依彼衰盛。
於彼業所感五趣
動搖法中修學期願受用苦樂等名於彼所
乃至期願受用
五趣差別彼所依自
差別
一釋發後有業無明名能發起後有
行。
所發三業名彼行。
同前釋。
後法中超
過如六事
亦名種姓相也
次約四位九位九相辨種姓相。
不清淨位者姓種姓
清淨位者勝解行。
三通達位者見修。
究竟
位者無學果也。
下釋九相
不清淨位有一
相。
謂等隨行相。
遍於一切色相隨行
猶如
虛空無不在故。
清淨位有二相
一平等一
味相。
二身心遠離相
通達位有其二相
隨順究竟
二超諸惡見趣
究竟位有
四相
安樂成滿位。
後三則是超過三變
壞色也。
顛倒處變壞者。
一云四倒處變
也。
一云中有末心也。
大門九解菩薩
中聲聞所學。
言補特迦羅無我性故或法
無我性故等者。
此中既辨聲聞所學何故
云法無我耶。
解云。
利根聲聞修法空觀故。
又解。
此中我空名無我
我所空故名法無
我。
又如正不除遣等者。
雖復由境及他力所
起妄計。
然未為他所集而起貪瞋等。
名正不
除遣。
若既為他之所引奪已起貪瞋等。
名已
不除遣。
若由隨一貪等不除遣。
當知隨一瞋
等亦不除遣。
正除已除翻此可解。
八種違逆
學法者。
一者耽著五欲唐捐其功。
二者耽著
於境故不得自在也。
三者既不自在故障
三學
四者既能障礙故。
令成點垢。
不避
謙。
五者盡有點垢故。
損失三學
如電損苗
也。
六者既損於學故。
能起不淨三業之瘡皰。
七者既有瘡皰故。
心生悔惱。
不得安穩
三學也。
八者熱惱故。
煩惱堅牢難斷
色也。
自下大門第十及第十一門。
於中初解
善學
次解善學
後相辨異
初解善學
沙門中。
初徵別三種
形相同分者。
外似
沙門無正行。
次別釋同分不同分相。
於中
有二。
一約資具以辨同分不同分。
謂若求資
具修三學外相似修故名三學同分。
以不
求正解脫故名意樂不同分。
二約聲譽以辨
不同分。
謂若望聲譽學於止觀
身帶外相
似修故名止觀
若單相若雙修及止觀資糧
同分以不三相故名意樂不同分。
次解善
沙門四種相者
於現法中厭患加行
前生中由相續成熟加行加行圓滿者。
餘處說由現在勝欲過去善根方能修
道。
此亦準知。
二者由法無我解意樂故若
應得者所證義也。
若能應得者能證道。
二法隨言自性無執著故於四意趣義中正
求故不但隨言而義故
意樂圓滿
三者於法
真如以不由他教智通自性無雜染故。
又於世俗三寶世俗生死繫縛涅槃解脫
通達自性無所得故。
通達圓滿四者已善修
習二障對治故。
又於真如無斷壞見故。
及能
勝伏斷壞見故。
究竟滿。
下相辨異
復次
不善沙門三種相名不如義。
言意樂衰
加行具足者。
能聽說證。
加行具足
勝進故名。
意樂衰損
餘文可知
門第
十二。
住世俗戒有四種相。
一者雖有六支
尸羅而為二損損尸羅
一由我見現行
二於
犯悔不了知故
尸羅六支如本地說。
二者雖
遠離此二損過失
而未得世間定共戒。
不能
制伏身見。
問。
既離二失
何故復云不伏身見
耶。
解云。
雖暫不起而未依定伏故。
三者雖得
世間定戒已伏身見。
而怖法空損壞尸羅
者雖離前三過失。
而為邪解法空。
乃未得謂
得故損壞尸羅
此并在地前位也。
門第
十三。
解住勝義戒。
於中初總標無漏戒相。
世俗以辨勝義
判釋伽他義。
初中聖所
成熟無漏律儀對治道俱。
攝假從實亦名
對治
次對俗辨真中。
先總舉世戲論若能
寂彼名無漏戒。
別辨四種戲論
結成
漏。
別辨中。
言於第二中身見品麁重
行若名可得若色可得者。
麁重所隨五蘊
現可得故。
當來生相今時無相等者。
麁重故雖當可生而今未生。
約纏不起
名寂靜
猶有隨眠名不寂靜
若補特迦羅
無我執。
若補特迦羅棄捨者。
雖棄我執
無我
若則於彼至若非所執性者。
謂於
彼人無我執中執為無我名所執性
不執為
我名非所執性
若由此故至能假設心語假
讚善執者。
此有兩解
一云由此執非執性
故於色等五蘊中有情執轉。
若彼有情假設
讚善若能假讚心語法
此即讚者及讚法也。
一云若由此身見麁重隨行故。
於色等中有
情趣中於彼有情尸羅假設讚善執。
假設讚善者心語復假設讚善執。
言若生
生故世間捨下非世間者
雖捨欲界
非世間。
而生上界亦名世間
下釋伽他
義。
言又即與此義相應伽他者。
此即總標
即與此戲論寂靜相應
無漏戒定慧
知經所說伽陀義。
次正釋其義。
大意有二。
一辨福糧則是戒定塵垢微薄攝受善士
失壞故。
辨智糧則是慧學於甚深文義處
起勝解故
此由二緣入如來教。
一由法住智
了別
即是三界因果智。
二由真實智善
決定
則是無漏智也。
大門第十四。
如來
調伏方便
初明二同分。
二明四教導。
初中
言此有二種謂自體同分故者。
與彼所化
體同故也。
及勝解同分故者。
令彼所化同已
解故
又現同分為安住受教心故者。
為令安住受教心故現自體同分。
及依教授
出離故者。
令彼所化同已勝解而修道也。
第二釋教導中。
先總標列名。
後隨難重解。
中有二。
初釋第二教導
此有二種
一由自性
分別故。
二內差別分別故。
次釋第三教導
亦有二。
初約道辨。
後約涅槃
約道有二。
一由
前後道雜染分別故。
二由雜染遠離分別
故。
涅槃二由隨言說自性執故。
二於
槃名想中作心所有想故。
第三釋第四教
亦有二句
一於寂靜心所有想及增語想遍
了知故。
二於二想因緣遠離故。
又解。
清淨驚怖因緣及於涅槃清淨驚怖因緣
遠離故。
當知是第一法樂方便教導
大門第十五。
解密語言
先釋密意語言
辨三圓滿
前中。
言謂諸名言安足處事至名
清淨者。
此約依他辨無二相也。
言又非一
名言安足處事至名為清淨者。
此約圓成
辨無二相也。
於其一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故名無二也。
下辨圓滿
言由五相名論
滿等者。
一說因緣
二是宣之言。
三所說之
法。
四說儀式
五能者。
言若勝內怨者。
煩惱怨也。
若勝外怨者。
伏天魔也。
言由五
相名果勝利滿等者。
一供如來
報施主恩。
三越生死苦。
四於福田無有退轉
五從
教法化生名為佛子依止佛家也。
大門第十
六。
解於菩薩教授中勝勝利
於中初
標章列名。
別解釋。
結成無量
別解
即有五段
初解第一相謂五相映蔽感大
富貴增上之因。
一者能引有量善趣果及引
無量世出果故。
亦可富貴之因引有量果故。
勝解能引無量果故後釋為勝。
二者富貴
盡法故。
勝解因無盡法故。
二者富貴
感非廣大樂故。
勝解因感廣大樂故。
四者富
貴因是智眷屬故。
勝解因是自性故。
五者
由此勝解能引彼智故
次釋第二相。
身行
六過失。
以釋轉依身是所依故也。
言三者
二種相威過失者。
此有兩釋。
一云威儀
有四
合則為二。
一行
二住生及臥。
故云二
相。
一云大疾大遲為二相威儀過失
四者由
三種怖畏相過失者。
老病死也。
五者由
二種相遏履瑟吒過失者。
遏履瑟吒者雜染
義也。
煩惱業名為二相
又解違順二境染。
名為二相也。
次釋三相
於相慶慰遠離
五失
說法處故云作說器。
次釋四相
記別解了遠離五失
說法故作
說者器。
下釋第五相。
臨命終時遠離五失
故。
得見業清淨
五失中初之三種名業
淨。
四名為見不清淨
後之一種通見業失
也。
**有餘依及無餘依二地
自下第十二合決
有餘無餘二地
半卷
分之為二。
初正決
二地
通結諸地決擇勸之應思。
前中初
前生後。
二開章解釋
於中復二。
初立章
門。
則有十四。
中等云攝三門故。
次依門
解釋
初釋離繫門。
二問答。
如文可知
第二
釋壽行門
汎論羅漢有其二種
一者利根
鈍根
中有二。
一俱解脫
慧解脫。
鈍中
亦爾。
此中何人能捨增壽
此有五釋。
一云
唯有利根解脫捨壽增壽
餘三不能
功能差別
云若利根慧解脫皆得增
捨。
唯除鈍根不能增捨。
三云初之二果不得
延命。
不還果者亦得延命。
則引涅槃三十三
卷而證此義。
更勘彼文。
四云初二果人亦得
延命。
不還者亦得延命。
俱由福力不由定力
未得邊際自在定故。
五云初之二果亦得自
在定而延壽命。
以伏惑得根本定故。
第三
轉依。
問答
中有三。
初正答前問。
次引
說證成。
後舉喻以辨非離非合。
初中
意謂
依出纏真如之所顯故與彼六處非異非不
也。
真如種姓者。
真如為體故。
真如種子者。
真如為境而熏成種子故。
真如集成者。
真如集成萬德故。
如為體故不可說異。
不一不可不異
故云異不異性俱不
可說
然此不可說義如前已說也。
世尊依此
已下。
第二引說證成。
尋文可解。
屠牛師已
下。
第三舉喻以辨。
於中先舉喻以況其法。
因言長辨已轉依者取相差別。
謂彼所取眾
相。
離言性。
真如不可言說也。
第四釋
門中
言漸入滅定者
慧解人欲入無
餘時未必入滅定。
今約俱解脫故說先入
定。
亦可羅漢將入無餘時要入滅定。
不須
定遂入無餘。
此則住於第八識入般涅槃
小論第六異熟心等而般涅槃
一切
生一生類者。
此有兩釋。
一云一切生者四
生也。
生類變易報也。
二云一切生者四生
也。
生類者。
四生中一一各有種類不同也。
言唯成辨者內自證故者。
有師釋云既言
辨者自證。
故知雖非六趣而有其人。
下文
不可施設此是如來聲聞等者。
此顯無差
別義非無其人。
然今三藏門人釋言修道
說為辨者辨者內證於真法界更無證者。
第五差別門有二問答。
第二問答中。
此界
非是苦故非所遍知
非是集故非所應斷。
不可滅。
亦名為住
第六有門
三問答。
是有
次辨其相。
後明有之所以
兩番釋。
七釋常門。
問答徵釋。
第八釋樂門。
問答
釋。
九釋殊異門。
三問答。
第十釋異性門。
并文相可知
第十一釋自在門。
三問答也。
問曰。
二乘入無餘既無身智。
何故復言得自
在耶。
解云。
雖無身智而真法遠離繫縛
自在
第十二釋發趣門。
二問答。
初問
答中。
言唯住有餘可有此事者。
問曰。
若爾
楞伽經云。
大慧菩薩白佛言。
世尊如何
佛說得成阿耨菩提
佛告大慧菩薩為無
涅槃者說。
答曰。
師說無有二乘修不
成佛
故住無餘亦得迴心
經中約此說為入
無餘涅槃者說。
論約久遠離可得知故。
說唯
有餘可有此事非住無餘也。
遂引三文
成此義。
一者涅槃經二十一云。
聲聞獨覺
萬六萬四二一萬劫住處名為涅槃
若住有
餘依時。
無有二乘八萬劫等住故。
二者楞伽
經云。
味著三昧樂。
安住無漏界。
無有究竟趣。
亦復退還
得諸三昧身。
乃至不覺
譬如
昏醉人。
酒消後覺
彼覺法亦然
得佛無上
身三者大智論云。
三界煩惱入無餘涅
槃而生淨土法華經。
三藏門人說云。
有決
二乘修不成佛
經說意為欲入無餘涅
者迴大乘故說聲聞得成大覺
非謂
入無餘者還趣大覺
是故無違
解如是論
說方便示現入無餘依界等。
假說人為
入無餘涅槃者實迴向菩提聲聞有餘
槃。
三昧酒醉不定姓人住於寂定出定
已趣大乘變易身。
涅槃經云八萬劫住者。
彼約消練住八萬劫等。
然後乃到十信初心
故作是說。
其智論文舊來兩解
一云
約法
淨土即是無餘體故。
云生淨土入無餘界。
云受變易往反化土法華經。
以往為生
非是受生也。
第二問答中言增諸壽行方
成辨者。
此有兩解
一云雖無餘生。
而依自
在定燒練分段變易壽故。
成辨大覺
一云
分段命得住多劫修大乘行故。
經云。
須陀
洹八萬劫到等。
皆延命而住也。
雖有兩解
解為勝。
物類善男子等者。
一物類。
指迴
菩提聲聞也。
又解。
非如定性二乘永入無
不在情數
云物類也。
言同法者。
方便
示現等者。
問。
有何所以故同法者前示入無
餘耶。
泰師等解云。
恐彼同法發無見故。
作化
身樂入無餘。
第十三釋種姓門。
有四番。
羅漢種姓有差別故。
有發大心
有入無餘。
二明根緣有差別故。
迴心時位不同
於中初
聲聞迴心時節不同
別辨菩薩容趣
下乘
為佛所護定不趣入下乘
三明迴向
聲聞
歸同如來入於無餘。
四明迴向菩提
聲聞
從本已來當言不定種姓
第十四釋祕
密門。
初約無餘依辨如來祕密
後總約無餘
及餘諸差別辨佛祕密
中有三。
初明不定
姓及諸如來住無餘時無三種畏等。
次明不
定姓人及菩薩姓人住無餘時利益他事。
中。
初正辨利他。
後引經喻況。
幻師喻者。
顯其
變化
商主喻者。
顯多利益
船師喻者。
顯能
度也。
第三釋已總結下。
總約佛辨密意
中意
於此無餘利他事。
及餘種種自利利他
智慧等諸祕密諸位菩薩
應正隨轉。
實地具有三忍。
今但言下忍者。
約初為語。
廣如本地分。
問於法決擇總義云何已下。
二通結諸地決擇勸之應思。
此中問意。
於十
七地決擇總義云何
答。
品類差殊等者。
由境行果品類差殊
立十七地諸法。
即於
彼十七地中
釋難分別諸門一行等諸句。
處處往往已說。
如是應知此中總義者。
即牒結也。
於此地中決擇文更不復現者。
於此有餘無餘地中決擇文更不復現
解。
此十七地中決擇文更不復現
前為勝
也。
當知乃至餘類應思者。
顯說難盡勸人應
思也。
第八十一
攝釋分之上者。
上來已於本地義中不盡之
處廣決擇訖。
於造論法用。
猶未分明
今略攝
經論法用。
以為一分
名攝釋分。
於此分中
論有二卷
此卷在前
故言之上。
文中有三。
結前問後。
第二正解
第三釋已總結
正解
釋中。
復開為兩。
廣明七義。
第二略明六義
前有一頌。
略列七門
別解釋。
就此中義
三勢
若隨義列數則有十四。
義類相從
則但有七。
若據具五德故方說法令生勝
利義但有五分
文為六。
勝利第六故也。
言隨義列數有十四者。
一者是體。
謂十二部
經能詮所詮總是其體故名為體
二者是釋。
五種法門解釋經論
名為釋
三者是文。
所謂名句字身是其文也。
四義者。
則是所詮
教下諸義有其十種
所謂地義乃至廣義
五是法。
則是十二部經教法
名為法
六是起。
謂是等起。
十二部經起之因緣
名為起
第七是義。
則是法體上差別之義。
所謂別自相共相等義。
不同四文義之
義。
第八是難。
則是頗設問答。
次是第九。
次第
師是第十。
成就十法
名說法師
眾是第十一。
明處五眾說法
名說眾
是十二。
明彼說者說正法時。
安立他合住
恭敬
無倒聽聞
讚佛略廣是第十三。
西國
法。
凡欲說法
或欲堅論。
皆讚三寶
名讚
略廣。
勝利者是第十四。
具修五分
法。
猶如五分音樂
能令自他喜樂
又能引
自他利益
名學勝利
又具五義說法
能令
自他三學勝利
第二相從為七義者。
於前
十四門中
前之九門攝之為二。
所謂體釋。
中有三。
體及文義
文義二種重出前體
總則
別為三故為一。
中有六。
一是總。
法起
義難次此之五種重解前釋。
屬於釋。
餘五
如前。
故但有七。
第三成七以之為五。
初之體
釋。
總為其一。
師是第二
說眾第三
聽是第
四。
讚佛略廣。
是其第五
由具學前五為他
說法
能令自他生諸勝利
下文中。
具此三
理。
依之釋頌。
三番方盡。
釋長行
文有七
段。
初釋四義
次釋五義
三師
四說眾。
第五聽。
第六讚佛略廣。
第七學勝利
就初釋
四義中。
第一釋體。
言經體有二一文二義者。
舉後文義以釋前體
言文是所依義是能依
者。
由文顯義以明能所
有由義起說則
是所依文是能依。
依前義以明能所
若文
若義并是所知
故云二種總是所知境界
此中文通本顯并詮義故。
是義所依。
義唯取
顯。
顯義能顯本法十義
生物解故依文而顯。
故是能依。
能依與所依和合生物解。
是故
義作自性
又解。
理實但取文為體。
無義
之文不得生解。
兼義而已
第二釋釋
舉法
五解前體如下解。
第三釋文
於中初
總列六種
第二別解
第三釋已總結
別解
中。
文分有二。
初解六義
總相分別
中有
四。
初釋名句字
次釋語。
第三釋行。
第四釋機
請。
初中有二。
別解
後總釋。
將欲釋文
六門別名句字身
初辨體及釋名。
二明
隨身語繫地長短。
三約三性分別
四明
等詮法盡不。
五明八識緣名不緣名別。
六明
想欲尋伺轉依以通違妨。
初辨體性者。
若約
五法出體。
名句三謂於聲上有詮召用假
立名等。
若推假入實。
但以聲為體。
若其假實
殊途合用異本
即用五法不相應法為名
字體
謂依字有名
依名有句
句必有名
必有字。
依聲立字。
是單假。
依字立名
依名
立句。
是其重假。
然有孤字無詮表者。
別字
體。
若依字成名
中更字體
依名成句
中亦無名體
若釋名者。
何故名名
能令種種
共所了知
名為名
又能令意作種種相。
名為名
又由語言之所呼召
名為名
句者。
攝受諸名竟竟。
了不現見義。
名為句
文者。
是顯了義
由文令彼名句呼召諸法分
明顯了。
以是名句所依處故。
亦名為字
不可
改轉名字
可改轉者是名。
以隨所詮種種
轉變故。
第二隨身語繫者。
依彼小乘
名句
文三隨身五地
隨語二地
大乘宗解。
漏者謂地前菩薩二乘凡夫起名一向
語繫二地
依聲上假建立故。
不同小乘
音聲之外別有名等實體
不得隨身
地繫。
若是大地菩薩諸佛如來起名等。
不繫
第三三性分別者。
若依對法文
說。
名句味三。
但是無記
釋有三義
一據隨
轉理門。
二據從多論門
三據顯現似彼相說
初隨轉者。
道理教法名句文等通於三性
三性心心發於語業。
語業既通三性。
三性建立名等。
知名等理通三性。
今依
轉理門。
小乘相。
說為無記
二從多者。
眾生所起名等
少分是其善惡
多分是其無
記。
故對法從多判為無記
故彼論云相屬
記者名句文。
善惡不言相屬善惡
名句等
故知從多判為無記
三者似彼顯現
名無記
謂大菩薩及佛後智體是世間
世間起名世間
無記亦爾。
諸佛菩薩所起
名等體實是善。
無記故說名無記
第四
明名等詮法盡不盡者。
五法中。
名句但詮
四相名分別與及正智。
決擇云前四是
名言安足處故。
真如一種所不詮故。
決擇云。
真如一種名言不及
非名安足
處故。
又此五法自相名言不及
現量所知
故。
五法共相隨心起。
比量境故。
名言所及
第五明識緣不緣者。
在染八中唯一識得
緣名等。
餘七不緣。
思之可解。
在淨八識轉名
四智
別相而言。
意識中妙觀察智名斷疑
智得緣於名。
餘三不緣。
若通相論之。
四智
并有世出世智。
皆得緣名。
以成所作智成相
作身說法度人。
故知四智就通皆緣名也。
六約彼想欲尋伺轉依明違妨者。
依論云一
切諸法由想故立名故呼此名為想。
又此論
云。
此中欲為名首名為句首等。
是則依欲起
名。
十地云。
何故淨覺人。
念智功德具。
上妙地。
有力解說
下釋中覺者。
是從
因故舉請說。
依此三文
是則欲與尋皆起
名等伺故。
攝論但云由轉想蘊依得言說
在。
欲之與尋并在行蘊。
何故不言轉行
依得言說自在耶。
答。
雖皆是因。
親疎有異。
遠緣
由有希望欲起言說
次則生相取法
儀須安立名字
後起於尋發諸言說
於起說
中相功最強驗役於言說
論據此緣。
故云
由轉想陰依得言說自在
已辨其義。
次當釋
文。
別解中。
初解名身。
先總標其相。
言名身
者謂共知增語者。
名從增語而生。
亦能增於
言語
故說此名以為增語。
由名了法眾所共
知。
故云共知增語。
此有十二已下舉數列
次第解釋有其六對
初一假實從所詮為名。
詮於假法名假。
詮於實事名實
尋文可見
異類
則是總別一對
同類說有情之
名。
則說一切有情皆盡。
若說色受大種其義
亦然
異類謂說佛授德友青黃等名。
此別詮
人名青等法名
故是別名
隨德名者謂變礙
名色領納故名受等者。
是隨義名。
假說
謂呼貪名富等。
不依義但假施。
不同
對詮假名假。
是故第三與初兩對別。
四對
云同所了名者謂共所解想者。
猶是名。
相違是非同所了名者。
當國名。
國人
皆共所解。
若聞異國名。
非同所解。
與前第
對同異類有何異耶。
解云。
同類
類。
同國中曲同異
說有是人
名。
別說佛授德友是人別名
總說色受及以
大種是法同名
別說青黃苦樂捨受地水風
等是別名
今言同所了者。
同國名。
同所了。
異國名。
是故不雜
第五對云。
顯名
其義易了。
不顯名者其義難了。
如達羅弭
明呪等者。
則是長年生處
昔有仙人名達
國從其名。
名達羅弭茶國。
今明彼仙所
說明呪。
其義難解
凡是呪文悉皆難解
且舉
此一。
故云達羅弭明呪。
此明同國呪名難
了。
不望異國
故與第四對異。
第六對云略廣
名者
名體攬字多少名為略廣。
略謂略名
一字名
名謂多字名。
不同第二同類
異類望彼所詮別異也。
二解句身中。
標列名。
次第解釋
不圓滿句者。
至方得圓滿
者。
玄談也。
次引頌證。
如說諸惡者莫作者
依婆沙云此不長不短八字為句。
此間舊譯
但有四字
矩師云梵本實有八字
漢語但四
字今問三藏
亦云梵本八字為句。
梵本
又有者字。
故依此間語合有五字
其者字。
所以須安者字。
義勢若同不須隔別
義勢若
別則須隔之。
如說諸惡者直牒惡法
今牒諸
惡欲所為
欲令莫作。
由有二義故須安立
者隔之。
諸善者奉行
雖引一頌。
意取上半為
證。
下半相隨向來
指事以釋。
若唯言諸
惡則文不究竟
若言諸惡者文雖究竟義不
究竟
更加莫作方得圓滿
圓滿句。
所成
句者。
乃至如說諸行無常起盡法等可解。
標句者如言善性
出所修善
釋句者謂正趣
善士者。
舉能修行人釋所引善法
不同所成
能成。
同一法中隨義相成
第三解字身中。
景師等云。
言字身者乃至四十九字者。
如多
字名說未滿時名究竟
說若滿時名為究
竟。
句中亦爾。
皆以彼字為依。
以攬字成名
名成句
一切字體自無究竟不究竟別。
詮表故。
三十九字者。
三藏云。
西方自有
三釋。
一家音有十四。
西國十四音次第云。
(悉談)哀阿一伊鄔烏紇呂訖閭。
呂𦟐[嘌-示+土]藹(此四當魯
流盧樓)污隩闇惡。
闇惡二音
多是助句之辭。
家取之。
添為十六字。
招聲八者超聲有八。
聲有二十五。
加彼悉譚二字為四十九。
第二
家云。
悉譚二字但是總標。
非是字數
別加濫
(時鮔)意。
超聲毘聲頭數多少如前。
第三家云。
有十六。
加闇惡(去聲)超聲有八。
毘聲有二十
五。
今準涅槃經文字品三十五字。
名為字體
更有十四字。
名呼字音
今此文中總牒彼諸
字故云四十九也。
上來別解名句字三。
次總
分別五復次。
初本末相生。
此中乃至名必
有字者。
此文不具
若具應言欲為字首。
字為
名首
名為句首。
句必有名
名必有字。
字必有
欲。
欲想與尋并發起名
今且舉欲。
又若有
字名所不攝唯字無名者。
但有名必帶於字。
自有字名所不攝。
謂無詮表
第二三之
何緣施設三耶。
答意立名句文三欲令眾
生依名領受名所目法謂色聲等增語是名。
名能增生言語
或名從彼增語觸生。
故說此
名為增語觸。
第三辨名等義。
名有三義
一令
他共所了知名為名
二能令意依名取相。
三出語言呼召稱名
攝受諸名究竟顯了
不現見義故名為句者。
攝名成句能顯不現
見義是其句義。
顯名句故名為文者。
文是
章字。
能顯成名作用
是故名文
或名為字
不可改轉故。
第四釋經文
世尊說增語增
語路乃至廣說者。
下明詞與施設名為廣說。
增語者諸一切同類相應名者
如有一名
眾人同解增其言說
語路者并眾同類欲能
起彼故者。
則以欲心希須立名說開生名
等。
名增語路。
詞者謂彼相應語者。
聲明
論體名詞
由習彼論引生名等稱路故。
言謂
相應語。
又則此語至名為彼路者。
取彼
論能詮皆能生名名之為路。
施設者至名為
彼路者。
由想等心於諸法體一一分別施設
建立名句文等。
施設等為名等路。
欲即
是詞至施設之路者。
前明欲是心法
今明欲
音聲
依聲立名即說聲為名路
第五約六
處分別名等
名等依彼六處而得建立
慧地
上來初釋名句字竟。
自下第二釋語。
於中初總標八語一一具七德故能說正法
別解釋。
於中初解八語。
後解七德
前中初
明八語。
次明八具三德
初一趣向趣向
槃故。
二者自體德
美妙顯了。
三者加行德。
謂易解樂聞無依不違無邊等五。
是其功能
名為加行
下明八語一一具七德者。
一相
謂語與名等次第等相應又依四種道理相應
故。
二助伴能成次第故。
隨順解釋次第
四清徹。
五清資助
六相稱。
七常委分資糧
依此文中總牒一處似是第七。
文解中似
分為二即成八也。
審悉作者釋委義。
恒常
作故者解常義。
此即別解常委。
彼分者謂
正見等者。
是三十七道分。
此是彼資糧者。
八種語是彼道分資糧。
第三行相
名句
文詮蘊界處等差不同
為行相。
亦可名
句文等是菩薩等說者。
見分所緣
名為行
相。
則是相分
第四釋機請。
二十七種
其七位。
有二十七。
一由根利純為二攝人亦
盡。
由行別有七。
三毒則為三。
四著我。
第五思覺。
第六三毒等分
第七蘊塵行。
文可解。
上來六義竟。
自下總相分別
如是
六文總有四相說名為文者。
雖列六門不過
四相也。
一所說相。
謂名身等行相為後者。
語說名等。
故名等四種所說
名句文正
文體
行相是由名句文當彼說者見分心
起。
生於見分故名行相
亦是文體所攝。
二所
相謂機請等攝二十七種補特伽羅者。
是教所被機。
由機故說。
說教因緣亦為
文也。
三能相謂語者。
依聲屈曲表彰
召諸法假立名故語是所依。
四說相謂
聲聞菩薩如來者。
論夫說法者亦通諸天
及以化人
今略故說三人也。
如是六種至是
名文總結也。
名等正是文體
語是文依。
亦名為文
由機起說。
亦名文
說者起說。
名為文
下次第四釋義
於中初辨十義
結勸依教尋義說法。
中有三。
初開十種
次第別解
後以頌收。
別解中。
文有九段
地義有其二番
初明五地
後明十七地。
可知
二解相義有其三番
初明自相
五指慧地
次明異門等五。
有釋約一體
隨義廣解
故名異門相。
信等四法
瑜伽相。
隨緣增異轉。
名轉異相
染淨可知
今解總
標名
別開多門
如說補特伽羅異門有六
等。
名異門相。
於一一門復開多種。
名轉異
相。
此等法門
聲聞地等。
下明所詮相等五。
中前二攝三性
後三亦攝三性
所詮
者謂相等五法五事中說者。
決擇分五
中文
五法但攝二性。
前四是依他。
如如
圓成實。
執著此五為遍計所執。
此同決擇
文及佛性三無性論等。
五法不攝遍計
執性
第二能詮相者謂則於彼至是遍計
所執自性相者
執有能詮定性名者是遍計
執性
此同中邊分別論名是分別性。
若依
顯揚論中所詮相中三性因緣
相名分別
正智是依如如圓成實。
於彼二性執有
定性名遍計所執。
能詮亦具三性
因緣之名。
是依他。
十二部經從法界所流。
是道生境界。
清淨真實
於中執定
是遍計所執。
次明遍計
所執眾名差別
明前二相三性
明後
三相亦攝三性
言此二相相者乃至執所
依止者。
執有能詮所詮相屬著。
是遍計所
執性
言則是遍計所執自性執者。
是能執
心。
則是六七二識。
依止者。
正出遍計所
執性
雖無有體
然能生彼能執之心名所依
止。
顯揚論但令作解釋。
則當楞伽名相
妄想自性
執著相者謂諸愚夫至遍計所
自性執者。
現行執心依他性
別而言
之唯六七二識名執。
三界有漏心皆名執
著相者。
相從得名
及彼隨眠者。
由執遍計熏
八種種子
亦是依他性攝。
別當楞伽分別
緣起自性
言不執著相者謂已見諦者如
了知遍計所執相者。
無相真如
及彼習氣
解脫者。
擇滅無為
了知心。
是正智。
此二是
圓成
則當楞伽正智如如不壞是成自性
三解作意等義。
中有五門
今舉作意
取餘四。
故言等也。
須知新譯經論但著等字
則是向外等。
不同譯經論或向外等或向
內等。
一明作意
二明十智。
三明六識
四明
九遍知。
五明三解脫門。
言此中乃至應觀諸
法者。
則當毘曇識智諸使
當以三門通。
若問識識者當以八門通。
若問智知者
當以
諦門通。
若問遍遍者。
當以種門通。
四解
處義。
正明依此三事佛教方起
故云依處也。
初列三門
次依門辨。
第三釋已總結
依門辨
中。
初解事依處復分為三。
初開諸門。
次依
門釋。
結成次第
開諸門中
初總開三門
根本事依處。
即是生死涅槃果體。
二得方便
事依處。
即是前果之因。
此二自利
悲愍
事依處。
利他行。
次別開二十三門。
依門釋
中。
初次第別釋。
後重分別
前中言退墮有二。
不方他者。
自然壽命色力退減後劣
於前故。
二方他者。
如我一期壽命色力
不及於他名退墮
翻前名為昇進
十種
欲者。
本地二卷記釋。
施戒修善有漏
者。
多說四無量為修也。
三種惡行者。
此有兩
釋。
一云則是不施不持戒及修四無量也。
云是語意惡行也。
流轉雜染有二句謂無
明及有愛者
諸見不了名為無明
出家之人
多由見故流轉生死
在家之人多由愛故流
轉生死。
此之二種生死根本
偏說之。
無明前際緣起之本。
有愛是後緣起
之本也。
清淨行者略有三學五地等者。
謂資
糧地即解脫分。
加行通達分。
見修究竟
五地
當知學等有九根本句謂增上戒學
等至及加行地者。
戒定有無貪等三在二地
故。
二三為六。
上慧乃至究竟地者。
學在見道四無倒。
修名明。
無學名解
脫。
復為三句足前為九。
言令離欲者謂訶責
六種黑品諸行等者。
如第三十卷說。
云何
尋思彼品。
謂作是思若我於彼諸淨色相
不淨法性不如實知。
於內於外諸淨色相發
貪欲
便為顛倒黑品所攝。
是有諍法有苦
有害有諸災患有遍燒惱。
由是因緣發起
生老病死愁嘆憂苦種種擾惱。
若我於彼
淨色不淨法性如實隨觀。
便無顛倒
品所攝。
是無諍法無苦無害
廣說乃至由此
因緣能滅當來生老病死乃至擾惱。
解云。
有靜法。
二有苦。
三有害。
四有諸害患
五有
遍燒惱。
由是因緣發起當來乃至種種
惱。
是為六種黑品也。
下重分別中。
別分
悲愍中五
合分根本處中六得方
便事中十二。
前中先將離示現對論
三句
於初句中亦有三番
一或離欲
示現
教導他令其離欲而謂彼曰如其
所言不應作者
汝今亦不應作。
此勸同他不
諸惡
而不示現分別善因得樂惡因得苦
等。
二或怖彼言。
不離惡我打汝等。
三或
求云。
若汝是我親愛不應作。
如是三番
不起惱。
唯是令離欲
第二句或有示現不令
離欲
處中者但示現行善功德及行惡過
失。
未堪遮令離過失
俱句可知
不辨俱非
句。
次合牒教導讚勵二句
後釋慶喜五勝
利。
下令分別根本處事中六得。
方便得中
二事因果相生
對論可知
順退分行順進
分行其所應者。
皆通染淨。
或感善趣或感
惡趣也。
如是三事已下。
結成次第
可知
上來
初解事依處訖。
自下二解時依處有三。
事等者。
三世法可為言說安足處。
決擇
五法
亦云前四可所及
如如一種所不
及。
第三補特伽羅依處。
前說也。
即依是
處已下。
總結顯其依處義也。
有四義。
如文
可知
九解略義及廣義
文有三番
初番
略義者宣說諸法同類相應者。
如說色等更不
說餘。
廣義宣說諸法異類相應者。
且如
色因即說心等。
第二不了義經名略。
了義
經名廣也。
第三番中。
明名義略廣。
次引說
證成。
下釋所引經意。
契經中文廣義略等
者。
長行散說廣文義略。
中文略攝多義
下以一頌攝前十門
德是勝利
非德過患
長行次第不同
以乘言便故也。
復次
勸也。
長行七段中。
初釋四義竟。
自下第二
五義
於中初結前生後。
後次第別釋。
前中
如是建立經文義體已者。
前所明文
義解前體門總名為體
則攝文義三為一門
說法乃至後應次第者。
此以法等起
釋難次第解彼釋門
總名為釋。
前解偈中
攝彼十四為七門者。
依此處文故。
依此解於
前偈。
若不作此解。
於此處文不可消釋
就別
中文五段
初解法中
先總標舉
問曰。
故說十二分不增不減耶。
答。
欲治十二支
故也。
次次別解
契經者謂貫穿義者。
人言貫穿諸相
如綖貫華
此釋契經義即
是素怛纜義也。
長行直說者。
此辨契經之相
簡於伽他
故云長行直說
多分攝受意趣
體性者。
明此初教所詮之義。
分明所詮
意趣所詮體性
頌者長行宣說
陀者。
重宣前義。
又略標所說不了義經者。
雖說義猶未了
故今重頌義顯了。
記別
者。
謂廣分別略所標義者。
於諸法前略標
舉後重廣說分別指示
名記別
又記命過
弟子生處者。
此記因果名為記別
緣起者至
宣說法要者。
如彼經初說云有一黑鹿未至
我所等。
如是經文緣起經。
又依別解脫因
起之道毘奈耶攝所有言說者。
如律文中
跋陀摩子犯於某罪。
因此事等言。
亦是
緣起經。
本事者謂除本生宣說前際所有
事者。
除說菩薩本生
說於菩薩過去身外之
事及說他人生本生外本事
盡名本事
言七
地四菩薩行者
如前第四十九卷說。
何等
七地
一種姓地
二勝行地
三淨意樂地。
四行正行地。
五決定地
決定行地
七到
究竟地。
又云於一切菩薩地中有四菩薩行。
一者波羅蜜多行。
二者菩提分法行。
三者神
通行
四者成就有情行。
廣釋如彼文。
又如諸
字若無摩呾理迦即不明了者。
西國記說
初時梵王造百萬偈聲明論。
後時天帝
略之說十萬偈。
更於後時有迦單設羅仙造
一萬二千偈。
次有波膩尼仙又造八千偈。
法論師又造三千偈。
雜寶聲明
當今盛行
於此乃至亦名論義者
非直分別法體
名論議。
解義用。
若解名相
但令循環
并名論議
二解等起即依三種而起言
教也。
第三解義
初結前生後。
二開章解釋
略有二種
一總義。
二別義者。
章門也。
釋中
先釋總義。
後釋別義
前中先辨四相
後重
後二
別義中。
先辨四相
後重後二
訓釋
言詞復由五種
一由相故立名二。
由自性故
立名
三由業用立名
四由法爾故立名
因果立名
義門差別亦由五相
言行
性有三行差別者。
景師云。
身口意上生等行
在行蘊中
亦可三善根為三行
亦可三不
善根為三。
三學三行
今解即身口意三
業也。
差別中。
五種三門
五種二門
尋文可
知。
四解釋難
初總標。
二別釋。
別釋中。
設難
解釋
於中先正五難
後辨四記。
中謂於不了義難。
方便顯了令其得解
於語
相違難。
示其意趣隨順會通
次類釋第四第
五難
次却通第三道理相違難。
或以黑教而
決判之者
若與四道理違。
推入外道黑說
非我法也。
若是佛法之義。
復示四種
理或因果相應
所謂此言或為增果。
或為增
因。
故佛作此說。
下辨四記為通。
一者一向記。
謂為如理請問
二分別記。
或為如理或不如
理來請問者。
小乘說如有問言為我說陰。
應語彼云陰五種為說何等
三反問記為
令彼戲論問者自收己過者。
亦如小乘如有
問言為我說法
反問言法有眾多為說何
等。
不為分別色受等別
四者置記由四因緣。
指思慧地
又知有問如來滅後為有無等等
者。
九十六道皆說自所事師為如來
如問佛
如來身滅後為有無等
此於二諦所有道理
皆不應記
如來勝義諦非有性故不可
別為有。
勝義畢竟無人故。
世俗諦所
依能依道相違故者。
世俗中非無假人。
以依道諦假建立故。
道是所依人是能依。
同約勝義諦中二向是無。
故言相違
於世
中有斷惑盡不成實故。
建立如來
故非無
也。
又就滅道法體亦不可得言有無
是有
念念生滅
前念所依已滅不可言有。
後念
能依道有不可名無。
是故相違
次就滅果亦
非有無。
斷惑得擇滅。
不可言無。
而擇滅但
真如假以建立無有實體
不可言有。
第五
次第
言如世尊言此言顯示盛美圓滿
第者。
初是出家美。
成道美。
後轉法輪美。
盛美圓滿三次第也。
又復說言我曾處
淨飯王顏容端正者。
前出盛美
至廣說者。
解釋後二盛美
又復說言為何
義故乃至能成次第者。
前出家故
是能成
盛美
又復中略說諸法。
如言三受復言
受苦不苦樂受等言但圓滿此受。
故名
圓滿次第
如說四諦又云苦集滅道等言。
圓滿次第也。
七段中第三釋師。
六法
義者。
謂名身等六法
地義十義
如上說。
四者言詞善巧謂語圓滿八支成就等者。
相應七聲
先首等八語。
并如前說
二十
善巧方便者。
因明文。
第四釋說眾。
先總
標列八言五眾
後牒名別解
言離五種難者。
如前釋難中說
三法者蘊界處也。
三學也。
言處淨信等眾乃至令生淨信故者。
謂處淨
信眾。
倍增長。
處邪怨眾。
令入處中信。
處中眾。
令生淨信故也。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一(之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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