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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五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
 第一百六十五卷目錄
 赦宥部彙考一
  陶唐氏帝堯 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成王二則 穆王一則 惠王一則
  二世一則
  高祖八則 惠帝三則 高后二則 文帝四則 景帝七則 武帝元一則 元光三則 元朔三則 元狩二則 元鼎二則 元封四則 太初一則 天漢二則 太始二則 征和一則 後元二則 昭帝始元二則 元鳳四則 元平一則 宣帝本始二則 地節二則 元康二則 神爵二則 五鳳二則 甘露一則 元帝初元四則 永光三則 昭三則 竟寧一則 成帝建始三則 河平二則 陽朔三則 鴻嘉二則 永始三則 元延一則 綏和二則 哀帝建平二則 元壽二則 平帝元始三則〉
公元106年
  後漢〈光武帝建武十一則 中元二則 明帝永平四則 章帝建初二則 元和二則 章和一則 和帝永元六則 元一則 殤帝延平一則 安帝永初五則 元初四則 永寧一則 建光一則 延光二則 順帝永建三則 陽嘉二則 永和二則 漢安一則 一則 沖帝永嘉一則 質帝本初一則 桓帝建和三則 和平一則 元嘉一則 永興二則 永壽二則 延熹五則 永康一則 靈帝建寧三則 熹平六則 光和六則 中平五則 獻帝初平四則 興平二則 建安一則 昭烈帝章武一則 後主二則 延熙八則 景耀三則〉
祥刑典第一百六十五卷
赦宥部彙考一
陶唐氏
帝堯命舜制赦宥之典。
書經·虞書:舜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
〈蔡註〉典者,常也。
示人常刑所謂墨、劓、剕、宮、大辟五刑之正也。
所以待夫元惡大憝殺人傷人穿窬淫放,凡罪之不可宥者也。
流宥五刑者,流遣之,使遠去。
如下文流竄殛之類是也
宥,寬也。
所以待夫罪之稍輕,雖入於五刑,而情可矜,法可疑
與夫親貴勳勞,而不可加以刑者,則以此而寬之也。
眚災肆赦怙終賊刑
〈蔡註〉肆,縱也。
眚謂過誤,災謂不幸
若人有如此而入於刑,則又不待流宥、金贖,而直赦之也。
賊,殺也。
怙謂有恃,終謂再犯
若人有如此而入於刑,則雖當宥當贖,亦不許其宥,不聽其贖,而必刑之也。
大全朱子曰:惟明克允,則或刑或宥,亦惟其當,而無以加矣。
又豈一於宥而無刑哉。
今必曰:堯舜之世,有宥而無刑,則是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也。
聖人之心,不忍元惡大憝,而反忍於御冤抱痛良民也。
所謂怙終賊刑,刑故無小者,皆為空言,以誤後世也。
其必不然也,亦明矣。
有虞氏
帝舜宥過之治
書經·虞書大禹謨,宥過無大,刑故無小。
〈蔡註〉過誤所犯雖大必宥不忌故犯雖小必刑即上篇所謂眚災肆赦怙終賊刑者也
成王《周官·地官司諫掌行赦,宥司市,候君過市,赦刑人
秋官:司刺掌三宥三赦之法。
周禮·地官司諫掌糾萬民之德,以攷鄉里之治,以詔廢置,以行赦宥
訂義王氏曰:知吏之實,故可以詔廢。
知民之實,故可以赦宥
 鄭鍔曰:廢置馭吏赦宥寬民
民之不善,非民之罪,吏之過。
先王責吏,不責民。
故吏不能教民,則罪之。
而民之德行道藝未至,乃教之。
未至也,如已為過,惡能從吾之諫而改之
吏則可廢置,而民則赦宥也。
司市國君過市,則刑人赦。
訂義鄭康成曰:謂諸侯過其國之市,市者,人之所交利,而行刑之處。
君子無故游觀焉。
游觀,則施惠以為國君,則赦其刑人
 王氏曰:所謂刑人,亦憲、徇、扑三者而已
秋官:司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訂義劉迎曰:名官司刺,而掌三刺三宥三赦
刺蓋刺舉之刺也。
刺史謂之刺,以其掌刺舉故耳。
訊群臣謂之刺,訊群吏,訊萬民,亦謂之刺。
既曰訊矣,而又曰刺,猶三覆五覆而問之,訊其果無罪,則刺舉於上而行赦宥也。
 李嘉會曰:小司寇既有三刺三宥,司刺加以三赦,而以刺名官專主刺取人情之當否,而後上下所服之刑。
雖曰下士二人聖人審刑之意詳矣。
三刺三宥三赦之灋,以贊司寇聽獄訟。
訂義鄭鍔曰:刺取其實然後殺之,無愧矣。
 鄭康成
曰:宥,寬也。
赦,舍也。
 黃氏曰:其罪已正,臣吏民以為當殺,則殺之。
故謂之三刺
以刺名官,以訊為職,先王意可見矣。
康成言訊而有罪,則殺之,非也。
 王昭禹曰:人之犯罪重者,有至於殺。
故有三刺之法。
其罪有被之以五刑為已重,加之鞭扑為已輕,則宥以寬之,故有三宥之法。
至於其情可矜,而五刑疑於無罪,則從而赦之,故有三赦之法。
此三者皆有法,而所謂法者,內以求民情,外以斷民中而已
司刺以是法贊司寇聽獄訟也。
小司寇所謂三刺庶民獄訟之中,以至於聽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是也
司寇不言赦,言刺宥,則赦可知矣。
《舜典》欽恤五刑,先眚災肆,赦而後怙終賊,刑先輕而後重,所以示上有好生之德。
官司刺先三刺而後三宥三赦,先重而後輕,所以有司執法之堅,上有好生之仁。
則知所以恤民焉。
有司執法之堅,則民莫之敢犯。
仁之至,義之盡也。
壹刺曰:訊群臣,再刺曰:訊群吏,三刺曰:訊萬民
訂義劉執中曰:訊,問也。
掌以司寇已成之獄訟,問於眾人
 鄭鍔曰:先王非有心於用刑,大抵赦宥為心。
三刺一則先訊群臣,詢諸公卿之尊者也。
二則訊群吏,詢諸府史之卑者也。
以為左右及諸大夫,皆曰可殺,為未足信。
三則訊萬民萬民以為可殺然後殺之。
故曰國人殺之也。
壹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
訂義鄭司農曰:不識,謂愚民無所識,則宥之
過失,若今律過失殺人,不坐死
遺忘,若間帷薄忘其在焉。
而以兵矢投射之。
 鄭鍔曰:罪雖可刺,又以三宥之法,求以寬之,豈其人之所不知識乎。
豈其人之過誤乎。
豈其人之遺失偶忘之乎。
 黃氏曰:謂不知其義者也。
汲黯曰:愚民安知市買長安中,而文吏以為闌出財物邊關乎。
 鄭康成曰:若舉刃欲斫伐,而軼中人者。
 王昭禹曰:若律在宮殿中作罷,而不出之類也。
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惷愚
公元前665年
訂義王昭禹曰:幼弱,則幼而又弱也。
所謂七年曰悼是也
老耄則老而又耄也,記所謂八十、九十曰耄是也
 鄭鍔曰:惷者,癡騃不辨菽麥之人也。
惷而又愚,則無知甚矣。
故亦可赦。
然比老耄,又宜次之
 又曰:幼弱者,安得犯刑,意其連坐之人,尢為可憫
一赦先之
 王氏曰:幼而不弱,老而不耄,愚而非惷,則不在所赦。
 賈氏曰:三赦前三所以異者,上三不識過失遺忘非是故心過誤,所作雖非故為,比三赦為重,仍使出贖。
三赦之等,比上為輕,全放為贖。
 李氏曰:古所謂赦宥如斯而已
大赦之與郊赦,自漢唐以來見之。
鄭司農曰:幼弱老耄,若今時律令年未滿八歲、八十以上,非手殺人,他皆不坐
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斷民中,而施上服下服之罪,然後刑殺
訂義王昭禹曰: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斷民中,則情盡於內,而辭孚於外矣。
情重者,上服
情輕者,下服
或刑,或殺,各得其罪而無疑也。
 鄭康成曰:上服,殺與墨、劓。
下服,宮、刖也。
司約職曰:其不信者,服墨刑
行刑必先規識所刑之處,乃後行之。
成王君陳以慎宥之政。
書經·周書》君陳殷民在辟,予曰辟,爾惟勿辟,予曰宥,爾惟勿宥,惟厥中。
〈蔡註〉殷民之在刑辟者,不可徇。
以為生殺惟當審其輕重之中也。
狃于姦宄敗常亂俗三細不宥。
〈蔡註〉人犯此三者,雖小罪,亦不可宥。
其所關者大也
穆王呂刑申宥過之灋。
書經·周書》呂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
〈疏〉正義曰:雖事涉疑,似有罪,乃是過失
過則可原,故從赦免
下文惟有五刑五罰,而無五過,亦稱五者,緣五罰為過,故謂之五過
五者之過,皆可原也。
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
孔傳刑疑赦從罰罰疑赦從免。
其當清察,能得其理。
〈疏〉正義曰:刑疑有赦,赦從罰也。
罰疑有赦,赦從免也。
上云五罰不服,正於五過即是免之也。
不言五過之疑有赦者,知過則赦之,不得疑也。
其當清察,能得其理,不使應刑妄得罰,應罰妄得免也。
《舜典》云:眚災肆赦
大禹謨》云:宥過無大。
《易·解卦·象》云:君子赦過宥罪
論語云:赦小過,是過失之罪,皆當赦放
故知即是赦之。
鄭元云:不言五過之疑有赦者,過不赦也。
禮記云:凡執禁以齊眾者,不赦過
如鄭此言五罰不服,正於五過者,五過當罪之也。
五刑之疑赦刑取贖五罰疑者,反使服刑,是刑
疑而輸贖,罰疑受刑,不疑而更輕,可疑而益重,事之顛倒一至此乎。
謂之祥刑,豈當若是。
然則赦過者,復何所謂執禁以齊眾。
非謂平常過失也。
人君設禁約,將以齊整大眾
小事易犯,人必輕之。
過犯悉皆赦之。
眾人不可復禁,是故不赦小過所以整眾人,令其不敢犯也。
公元前484年
惠王五年,魯大眚
公元前519年
春秋莊公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大全程子曰:大眚而肆之,其失可知
凡赦何嘗及得善人
諸葛亮在蜀十年,不赦,審此爾。
公元前208年
二世二年大赦天下
史記·秦二世本紀二年冬陳涉所遣周章等將西至,兵數十萬。
二世大驚。
少府章邯曰:盜已至,眾彊,今發近縣不及矣。
酈山徒多,請赦之,授兵以擊之。
二世大赦天下,使章邯將,擊破周章軍而走。
公元前205年
高祖二年春正月赦罪人。
夏六月壬午,立太子赦罪人。
漢書·高祖本紀云云
公元前202年
高祖五年正月,赦天下殊死以下
六月大赦天下
漢書·高祖本紀五年冬十二月楚地悉定。
春正月,令曰:兵不得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
夏六月壬辰大赦天下
公元前201年
高祖六年十二月,赦天下
漢書·高祖本紀六年冬十二月,詔曰:天下既安,豪桀有功封侯新立,未能盡圖其功。
身居軍九年,或未習法令,或以其故犯法,大者死刑,吾甚憐之。
其赦天下
公元前199年
高祖八年秋八月,吏有罪發覺者,赦之。
公元前198年
高祖九年春正月丙寅,前有罪殊死以下,皆赦之。
高祖十年秋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萬年
櫟陽死罪已下。
〈注〉萬年陵在櫟陽縣界,故特赦之。
公元前196年
高祖十一年春正月,立代王。
大赦天下
秋七月淮南王布反。
上赦天下死罪已下,皆令從軍;徵諸侯兵,上自將以擊
公元前195年
高祖十二年夏四月甲辰,帝崩於長樂宮丁未發喪大赦天下
以上漢書·高祖本紀云云
公元前192年
惠帝四年春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
漢書·惠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90年
惠帝六年八月降赦
漢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云云
公元前189年
惠帝七年太子立為皇帝年幼太后臨朝稱制大赦天下
漢書·高后本紀云云
公元前183年
高后六年夏四月,赦天下
漢書·高后本紀云云
公元前181年
高后八年七月后崩遺詔,赦天下
閏月文帝即位,赦天下
漢書·高后本紀八年秋七月辛巳皇太后崩於未央宮
遺詔
大赦天下
 按文帝本紀:十七年高后崩。
大臣使人迎代王。
閏月己酉,入代邸
遂即天子位。
即日夕入未央宮
還坐前殿下詔曰:制詔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間者諸呂用事擅權,謀為大逆,欲危劉氏宗廟賴將相列侯宗室大臣誅之,皆伏其辜。
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
公元582年
文帝二年正月詔赦民,讁作貸種未入、入未備者。
漢書·文帝本紀二年春正月丁亥,詔曰: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籍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
民讁作
縣官及貸種食未入、入未備者,皆赦之。
公元583年
文帝三年七月,赦為濟北王詿誤,及與相去來者
八月,赦與濟北王同反者。
公元前186年
漢書·文帝本紀三年秋七月,詔曰:濟北王背德反上詿誤吏民,為大逆
濟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及以軍城邑降者,皆赦之,復官爵
與王興居去來者,亦赦之。
八月,虜濟北王興居自殺
赦諸與興居反者。
文帝七年夏四月,赦天下
公元595年
文帝十五年夏四月上幸雍,始郊見五帝,赦天下
後四年五月,赦天下
免官奴婢庶人
以上漢書·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904年
景帝元年四月,赦天下
民爵一級
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公元907年
景帝三年正月,以七國反,大赦
六月,以七國平,赦為所詿誤者。
漢書·景帝本紀三年春正月吳王濞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舉兵反。
大赦天下
二月,破七國
夏六月,詔曰:迺者吳王濞等為逆,起兵相脅,詿誤吏民吏民不得已
等已滅,吏民當坐等及逋逃亡軍者,皆赦之。
楚元王子蓺等與等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汙宗室
平陸侯劉禮楚王,續元王後
皇子端為膠西王,勝為中山王
民爵一級
公元前154年
景帝四年夏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公元905年
元年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公元908年
四年秋,赦徒作陽陵死罪欲腐者,許之。
公元909年
五年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公元905年
元年三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
以上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40年
武帝建元元年二月,赦天下
五月,赦七國帑在官者。
漢書·武帝本紀建元元年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年八十復二算,九十復甲卒
夏五月,赦吳楚國帑在官者。
〈注〉應劭曰:吳楚七國反時,其首事妻子沒入為官奴婢武帝哀焉,皆赦遣之也。
師古曰:帑與孥同。
公元前134年
元光元年四月,赦天下
漢書·武帝本紀元光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
七國宗室前絕屬者
公元前131年
元光四年夏五月地震
天下
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29年
元光六年,赦鴈門代郡軍士循法者。
漢書·武帝本紀元光六年,廣、敖失師而還
詔曰:間者匈奴寇邊境,故遣將撫師
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虜之方入,將吏新會上下未輯,代郡將軍敖、鴈門將軍廣所任不肖校尉又背義妄行,棄軍而北,少吏犯禁
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將率之過也;教令宣明不能盡力士卒之罪也。
將軍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士卒,二者並行,非仁聖之心。
朕閔眾庶陷害,欲刷恥改行,復奉正義,厥路亡繇。
其赦鴈門代郡軍士循法者。
公元前128年
元朔元年三月,赦天下
漢書·武帝本紀元朔元年春三月甲子,立皇后衛氏。
詔曰:朕聞天不變不成施化陰陽不變,物不暢茂
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
詩云九變復貫,知言之選。
朕嘉唐虞而樂殷周,據舊以鑒新。
其赦天下與民更始
逋貸辭訟孝景後三年以前,皆勿聽治
元朔三年三月,赦天下
公元前126年
漢書·武帝本紀元朔三年春三月,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姦也,內長文所以見愛也;以百姓未洽教化,朕嘉與士大夫日新厥業,祗而不解
其赦天下
元朔六年二月,赦天下
公元前123年
漢書·武帝本紀元朔六年春二月大將軍衛青六將軍兵十餘萬騎定襄斬首三千餘級。
還,休士馬於定襄雲中鴈門
天下
公元前122年
元狩元年四月,赦天下
漢書·武帝本紀元狩元年夏四月,赦天下
丁卯,詔曰:朕聞咎繇對禹,曰在知人知人則哲,惟帝難之。
蓋君者心也,民猶支體支體傷則心憯怛
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學,流貨賂兩國接壤,怵於邪說,而造篡弒,此朕之不德
詩云:憂心慘慘念國之為虐。
已赦天下滌除與之更始
公元前120年
元狩三年夏五月,赦天下
公元前116年
元鼎元年夏五月,赦天下大酺五日
公元前112年
元鼎五年夏四月,赦天下
以上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09年
元封二年四月,赦所過徒。
六月,赦天下
漢書·武帝本紀元封二年夏四月,祠泰山
瓠子臨決河,命從臣將軍以下負薪河隄,作瓠子之歌。
赦所過徒,賜孤獨高年米,人四石
六月,詔曰:甘泉宮內中九莖連葉
上帝博臨不異下房,賜朕弘休
其赦天下,賜雲陽都百戶牛酒
公元前107年
元封四年三月,赦汾陰夏陽中都死罪
漢書·武帝本紀元封四年春三月,祠后土
詔曰:朕躬后土地祇見光集於靈壇一夜三燭
幸中都宮,殿上見光
其赦汾陰夏陽中都死罪以下,賜三縣楊氏無出今年租賦
公元前106年
元封五年四月,赦天下
漢書·武帝本紀元封五年夏四月,詔曰:朕巡荊揚,輯江淮物,會大海氣,以合泰山
上天見象,增修封禪
其赦天下
所幸縣毋出今年租賦,賜鰥寡孤獨帛,貧窮
公元前105年
元封六年三月,赦汾陰殊死以下,又赦亡命從軍
漢書·武帝本紀元封六年春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詔曰:朕禮首山,昆田出珍物,化或為黃金
后土神光三燭
其赦汾陰殊死以下,賜天下貧民布帛,人一匹
益州昆明反,赦京師亡命從軍
公元前103年
太初二年四月,赦汾陰安邑殊死以下
漢書·武帝本紀太初二年夏四月,詔曰:朕用事介山,祭后土,皆有光應
其赦汾陰安邑殊死以下
公元前100年
天漢元年夏五月,赦天下
公元前98年
天漢三年春三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
還幸北地,祠常山
夏四月,赦天下
行所過毋出田租。
公元前96年
太始元年夏六月,赦天下
公元前93年
太始四年夏五月,幸建章宮,大置酒,赦天下
公元前90年
征和三年夏五月,赦天下
以上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88年
後元元年二月,赦天下
漢書·武帝本紀後元元年春二月,詔曰:朕郊見上帝,巡於北邊,見群鶴留止以不羅網,靡所獲獻。
薦於泰畤光景並見。
其赦天下
公元前87年
後元二年二月武帝崩。
戊辰太子皇帝位。
夏六月,赦天下
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86年
昭帝始元元年秋七月,赦天下,賜民百戶牛酒
公元前83年
始元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
天下
辭訟在後二年前,皆勿聽治
〈註〉孟康曰:武帝後二年。
公元前80年
元鳳元年夏六月,赦天下
公元前79年
元鳳二年六月,赦天下
公元前77年
元鳳四年六月,赦天下
公元前75年
元鳳六年夏,赦天下
以上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74年
元平元年四月昭帝崩。
秋七月霍光議:孝武皇帝曾孫病已可以孝昭皇帝
奏遣奉迎,即皇帝位。
九月大赦天下
漢書·宣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73年
宣帝本始元年五月,赦天下
漢書·宣帝本紀本始元年夏五月鳳皇集膠東千乘
天下
賜吏二千石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大夫
天下人爵一級,孝者二級女子百戶牛酒
租稅勿收
公元前70年
本始四年三月,赦天下
四月,赦天下
漢書·宣帝本紀本始四年春三月乙卯,立皇后霍氏。
丞相下至郎吏從官錢帛各有差。
天下
夏四月壬寅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
詔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
朕承洪業,奉宗廟,託於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
迺者地震北海琅邪,壞祖宗廟,朕甚懼焉。
丞相御史其與列侯中二千石問經學之士,有以應變輔朕不逮,毋有所諱。
三輔太常內郡國賢良方正一人
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條奏
地震壞敗甚者勿收租賦
大赦天下
公元前68年
地節二年四月大赦天下
漢書·宣帝本紀地節二年夏四月鳳皇集魯郡,群鳥從之。
大赦天下
公元前67年
地節三年四月大赦天下
漢書·宣帝本紀地節三年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
御史大夫關內侯中二千石爵右庶長天下當為後者一級
廣陵王黃金千斤諸侯王十五人黃金百斤列侯在國者八十七人黃金各二十斤。
公元前65年
元康元年三月,赦天下
漢書·宣帝本紀元康元年春三月,詔曰:迺者鳳皇集泰山陳留甘露未央宮
朕未能章先帝休烈協寧百姓承天順地調序四時,獲蒙嘉瑞,賜茲祉福夙夜兢兢,靡有驕色內省匪解永惟罔極
書不云乎
鳳皇來儀庶尹允諧
其赦天下徒,賜勤事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大夫佐史以上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加賜鰥寡孤獨三老孝悌力田帛。
賑貸勿收
公元前64年
元康二年正月,赦天下
五月,詔觸諱在令前者,赦之。
漢書·宣帝本紀元康二年春正月,詔曰:書云文王作罰,刑茲無赦,今吏修身奉法未有能稱朕意,朕甚愍焉。
其赦天下,與士大夫厲精更始
五月,詔曰:聞古天子之名,難知而易諱也。
百姓上書觸諱犯罪者,朕甚憐之。
其更諱詢。
觸諱在令前者,赦之。
公元前60年
神爵二年二月,赦天下
漢書·宣帝本紀神爵二年春二月,詔曰:迺者正月乙丑鳳皇甘露降集京師,群鳥從以萬數
朕之不德,屢獲天福祗事不怠,其赦天下
公元前58年
神爵四年二月,赦天下
漢書·宣帝本紀神爵四年春二月,詔曰:迺者鳳皇甘露降集京師嘉瑞並見。
興泰一、五帝后土之祠,祈為百姓祉福
鸞鳳萬舉蜚覽翱翔,集止於旁。
齋戒之暮,神光顯著
薦鬯之夕,神光交錯
或降於天,或登於地,或從四方來集於壇。
上帝嘉饗海內承福
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公元前57年
五鳳元年夏,赦徒作杜陵者。
漢書·宣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55年
五鳳三年三月,減天下口錢,赦殊死以下
漢書·宣帝本紀五鳳三年春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詔曰:往者匈奴數為邊寇百姓被其害。
朕承至尊,未能綏安匈奴
虛閭權渠單于請求和親,病死。
右賢王屠耆代立
骨肉大臣虛閭權渠單于子為呼韓邪單于,擊殺屠耆堂。
諸王自立分為單于更相攻擊死者萬數畜產大耗什八九,人民飢餓,相燔燒以求食,因大乖亂
單于閼氏子孫昆弟及呼遫累單于名王、右伊秩訾、且渠、當戶以下將眾五萬餘人來降歸義
單于稱臣,使弟奉珍朝賀正月北邊晏然,靡有兵革之事。
飭躬齊戒,郊上帝,祠后土神光並見,或興於谷,燿燭齊宮,十有餘刻。
甘露降,神爵集。
已詔有司祠上帝、宗廟
三月辛丑鸞鳳又集長樂宮東闕中樹上,飛下止地,文章五色,留十餘刻,吏民並觀。
朕之不敏,懼不能任,婁蒙嘉瑞,獲茲祉福
書不云乎
雖休勿休,祗事不怠
卿大夫其勖焉。
天下口錢
殊死以下
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大酺五日
鰥寡孤獨高年帛。
公元前52年
甘露二年正月,赦天下
漢書·宣帝本紀甘露二年春正月,詔曰:迺者鳳皇甘露降集黃龍登興醴泉滂流枯槁榮茂神光並見,咸受禎祥
其赦天下
減民算三十。
諸侯王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金錢各有差。
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公元前48年
元帝初元元年正月,赦天下
漢書·元帝本紀初元元年春正月辛丑孝宣皇帝杜陵
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吏二千石以下錢帛,各有差。
大赦天下
公元前47年
初元二年三月,赦天下
漢書·元帝本紀初元二年春三月,詔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寧考終厥命。
今朕恭承天地,託於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並臻連年不息
二月戊午地震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木飾壞敗豲道縣城官寺民室屋,壓殺人眾。
山崩地裂水泉涌出
天惟降災,震驚朕師
治有大虧,咎至於斯。
夙夜兢兢不通大變深惟鬱悼,未知其序。
間者歲數不登,元元困乏不勝飢寒,以陷刑辟,朕甚閔之。
郡國地動甚者無出租賦
天下
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條奏,毋有所諱。
公元前46年
初元三年四月,赦天下
漢書·元帝本紀初元三年夏四月乙未晦茂陵白鶴館災。
詔曰:迺者火災降於孝武園館,朕戰栗恐懼
不燭變異,咎在朕躬
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於斯,將何以寤焉。
百姓遭凶阨,無以相振,加以煩擾苛吏拘牽微文不得永終性命,朕甚閔焉。
其赦天下
公元前45年
初元四年三月,赦汾陰徒。
漢書·元帝本紀初元四年春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汾陰徒。
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高年帛。
行所無出租賦
公元前43年
永光元年正月,赦雲陽徒。
三月,赦天下
漢書·元帝本紀永光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雲陽徒。
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高年帛。
行所無出租賦
三月,詔曰:五帝三王任賢使能,以登至平而今不治者,豈斯民異哉。
咎在朕之不明亡以知賢也。
是故壬人在位,而吉士壅蔽
重以周秦之弊,民漸薄俗,去禮義,觸刑法豈不哀哉
由此觀之,元元何辜
其赦天下,令厲精自新,各務農畝。
田者假之,貸種、食如貧民
〈註〉師古曰:此皆謂遇赦免罪者也,故云如貧民
公元前42年
永光二年二月大赦天下
六月大赦天下
漢書·元帝本紀永光二年春二月,詔曰:蓋聞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姦軌服。
今朕獲承高祖之洪業,託位公侯之上,夙夜戰栗永惟百姓之急,未嘗有忘焉。
然而陰陽未調,三光晻昧
元元大困,流散道路盜賊並興。
有司又長殘賊,失牧民之術。
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虧。
至於此,朕甚自恥。
為民父母若是之薄,謂百姓何。
大赦天下
夏六月,詔曰:間者連年不收,四方咸困。
元元之民,勞於耕耘,又亡成功,困於饑饉亡以相救
朕為民父母,德不能覆,而有其刑,甚自傷焉。
其赦天下
公元前40年
永光四年二月,赦天下
漢書·元帝本紀永光四年春二月,詔曰:朕承至尊之重,不能燭理百姓,婁〈婁讀曰屢〉遭凶咎。
加以邊竟〈竟讀曰境〉不安師旅在外賦斂轉輸,元元騷動窮困亡聊犯法抵罪
夫上失其道而繩下深刑,朕甚痛之。
其赦天下,所貸貧民勿收責。
公元前37年
建昭二年夏四月,赦天下
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35年
建昭四年正月,以誅郅支單于告祠郊廟
天下
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建昭五年三月,赦天下
公元前34年
漢書·元帝本紀建昭五年春三月,詔曰:蓋聞明王治國也,明好惡而定去就崇敬讓而民興行故法設而民不犯令施而民從。
今朕獲保宗廟兢兢業業,匪敢懈怠德薄明晻,教化淺微
傳不云乎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其赦天下
公元前33年
竟寧元年五月元帝六月己未太子皇帝位。
七月大赦天下
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32年
成帝建始元年二月,赦天下
漢書·成帝本紀建始元年春二月,詔曰:迺者火災降於祖廟,有星孛東方,始正而虧,咎孰大焉
書云:惟先假王正厥事。
群公孜孜帥先百寮輔朕不逮
寬大長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
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公元前31年
建始二年正月,赦奉郊縣長安長陵,及中都官耐罪徒。
漢書·成帝本紀建始二年春正月辛巳上始郊祀長安南郊
詔曰:迺者泰畤后土南郊北郊,朕親飭躬郊祀上帝
皇天報應神光並見。
三輔長無共張繇役之勞,赦奉郊縣長安長陵中都官耐罪徒。
天下賦錢,算四十。
公元前30年
建始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
孝弟力田二級
逋租賦所賑貸勿收
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28年
河平元年四月,赦天下
漢書·成帝本紀河平元年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蝕之,既。
詔曰:朕獲保宗廟戰戰栗栗,未能奉稱。
傳曰:男教不修陽事不得,則日為之蝕。
天著厥異,辜在朕躬
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輔不逮
百寮各修其職,惇任仁人退遠殘賊
陳朕過失無有所諱。
大赦天下
河平四年正月,赦天下徒。
公元前25年
漢書·成帝本紀河平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天下徒,賜孝悌力田二級,諸逋租賦所賑貸勿收
公元前24年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蝕之。
三月,赦天下徒。
公元前23年
陽朔二年春三月大赦天下
公元前21年
陽朔四年春二月,赦天下
公元前20年
鴻嘉元年春二月壬午行幸初陵,赦作徒
公元前18年
鴻嘉三年夏四月,赦天下
公元前16年
永始元年夏六月丙寅,立皇后趙氏
大赦天下
以上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5年
永始二年二月,詔勿收貧民賑貸
漢書·成帝本紀永始二年春二月乙酉晦,日有蝕之。
詔曰:迺者龍見東萊,日有蝕之。
天著變異,以顯朕郵,朕甚懼焉。
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條奏
賑貸貧民勿收
公元前13年
永始四年正月大赦天下
漢書·成帝本紀永始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
大赦天下
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公元前12年
元延元年四月,赦天下
漢書·成帝本紀元延元年夏四月丁酉,無雲有雷,聲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
天下
公元前8年
綏和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
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7年
綏和二年三月,成帝崩。
四月丙午太子皇帝位。
大赦天下
漢書·哀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6年
哀帝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
漢書·哀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5年
建平二年四月,赦天下
六月,赦天下
八月,詔以非赦令蠲除之。
漢書·哀帝本紀建平二年夏四月,詔曰:漢家之制,推親親顯尊尊。
定陶恭皇之號不宜復稱定陶
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恭皇后曰帝太后
立恭皇廟京師
天下徒。
六月待詔夏賀良等言赤精子之讖,漢家歷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
詔曰:漢興二百載,歷數開元
皇天非材之佑,漢國再獲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
夫基事之元命,必與天自新,其大赦天下
建平二年太初元將元年
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
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八月,詔曰:待詔夏賀良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
過聽賀良等言,冀為海內獲福,卒亡嘉應
違經背古,不合時宜
六月甲子制書,非赦令也,皆蠲除之。
公元前2年
元壽元年正月大赦天下
漢書·哀帝本紀元壽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
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夙夜憂勞未皇寧息
陰陽不調,元元不贍,未睹厥咎。
婁敕公卿庶幾有望
至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埶獲名,溫良寬柔陷於亡滅
是故殘賊彌長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錯躬
正月朔,日有蝕之,厥咎不遠,在余一人
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帥百寮敦任仁人黜遠殘賊,期於安民
陳朕過失無有所諱。
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賢良方正直言者各一人
大赦天下
元壽二年九月大赦天下
公元前1年
漢書·平帝本紀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
九月辛酉中山王皇帝位,大赦天下
詔曰:夫赦令者,將與天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絜己,全其性命也。
往者有司舉奏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洒心自新之意也。
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為難保,廢而弗舉,甚謬於赦小過賢才之義。
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皆勿案驗
令士厲精鄉進不以小疵大材
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奏上
不如詔書為虧恩,以不道論
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公元1年
平帝元始元年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蝕之。
大赦天下
秋九月,赦天下徒。
公元2年
元始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蝕之。
天下徒。
公元4年
元始四年春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以上漢書·平帝本紀云云
後漢
公元25年
光武建武元年六月己未,即皇帝位。
建元為建武大赦天下
後漢書·光武本紀云云
公元26年
建武二年三月乙未大赦天下
六月戊戌,立貴人郭氏為皇后子彊皇太子大赦天下
後漢書·光武本紀云云
公元27年
建武三年春正月壬午大赦天下
夏六月壬戌大赦天下
公元28年
建武四年春正月甲申大赦天下
以上後漢書·光武本紀云云
公元29年
建武五年二月大赦
五月,詔罪非犯殊死勿案。
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五年春二月丙午大赦天下
夏五月丙子,詔曰:久旱傷麥秋種未下,朕甚憂之。
殘吏未勝,獄多冤結,元元愁恨感動天地乎。
其令中都官三輔、郡、國出繫囚,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見徒免為庶人
務進柔良,退貪酷,各正厥事焉。
公元30年
建武六年五月,赦天水隴西安定北地,及三輔殊死以下
九月,赦樂浪殊死以下
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六年夏五月辛丑,詔曰:惟天水隴西安定北地吏人隗囂詿誤者,又三輔遭難赤眉,有犯法道者自殊以下,皆赦除之。
九月庚子,赦樂浪謀反大逆殊死已下。
公元31年
建武七年正月,詔罪非殊死勿案。
四月大赦天下
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七年春正月丙申,詔中都官三輔、郡、國出繫囚非犯殊死,皆一切勿案其罪。
見徒免為庶民
耐罪亡命,吏以文除之。
夏四月壬午,詔曰:比陰陽錯謬日月薄食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大赦天下
公元42年
建武十八年秋七月壬戌,赦益州所部殊死已下。
後漢書·光武本紀云云
公元46年
建武二十二年九月減死罪一等,徒皆弛解
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二十二年秋九月戊辰地震裂。
制詔曰:日者地震南陽尢甚
夫地者,任物至重,靜而不動者也。
而今震裂,咎在君上
鬼神不順無德災殃將及吏人,朕甚懼焉。
其令南陽勿輸今年田租芻槁。
謁者案行,其死罪繫囚戊辰以前減死罪一等;徒皆弛解鉗,衣絲絮。
賜郡中居人壓死者棺錢,人三千。
口賦逋稅廬宅破壞者,勿收責。
建武二十四年春正月乙亥大赦天下
後漢書·光武本紀云云
公元53年
建武二十九年四月,令殊死以下本罪一等
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二十九年夏四月乙丑詔令天下繫囚自殊死已下及徒各減本罪一等,其餘贖罪輸作各有差。
公元56年
中元元年夏四月己卯大赦天下
復嬴、博、梁父奉高勿出今年田租芻槁。
改年中元
後漢書·光武本紀云云
公元57年
中元二年二月戊戌明帝皇帝位。
四月丙辰,詔曰:朕承大運繼體守文顧重天下,以元元為首
施刑郡國徒,在中元元年四月己卯前所而後捕繫者,悉免其刑。
邊人遭亂內郡人妻,在己卯赦前,一切遣還邊,恣其所樂。
中二千石下至黃綬貶秩贖論者,悉皆復秩還贖
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公元59年
明帝永平二年正月,詔自殊以下謀反大逆,皆赦除之。
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屨行事
禮畢,登靈臺
使尚書令持節驃騎將軍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明堂,以配五帝
備法物,樂和八音,詠祉福,舞功德,其班時令,敕群后
事畢,升靈臺,望元氣,吹時律,觀物變
群寮藩輔宗室子孫,眾郡奉計百蠻貢職烏桓濊貊咸來助祭單于侍子骨都侯亦皆陪位
斯固聖祖功德所致也。
朕以闇陋奉承大業,親執圭璧,恭祀天地。
仰惟先帝受命中興撥亂反正,以寧天下,封泰山,建明堂,立辟雍,起靈臺,恢弘大道,被之八極;而嗣子成康之質,群臣無呂旦之謀,盥洗進爵踧踖惟慚。
素性頑鄙臨事益懼,故君坦蕩蕩,小人長戚戚。
其令天下自殊死已下,謀反大逆,皆赦除之。
百僚師尹,其勉修厥職,順行時令,敬若昊天,以綏兆人
公元67年
永平十年四月大赦天下
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年夏四月戊子,詔曰:昔歲五穀登衍今茲蠶麥善收,其大赦天下
盛夏長養之時,蕩滌宿惡,以報農功
百姓勉務桑稼,以備災害。
吏敬厥職,無令愆墮
公元72年
永平十五年夏四月乙巳大赦天下,其謀反大逆及諸不應宥者,皆赦除之。
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公元75年
永平十八年秋八月壬子章帝皇帝位。
冬十月丁未大赦天下
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公元77年
章帝建初二年四月戊子,詔還坐楚、淮陽事徙者四百餘家,令歸本郡。
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公元78年
建初三年正月,赦天下
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三年春正月己酉宗祀明堂
禮畢,登靈臺望雲物。
大赦天下
公元84年
元和元年八月繫囚減死罪一等。
十二月,除禁錮
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元年秋八月癸酉,詔曰:朕道化不德吏政失和,元元未諭,抵罪於下。
寇賊爭心不息邊野邑屋不修
永惟庶事,思稽厥衷,與凡百君子,共弘斯道。
中心悠悠,將何以寄。
其改建初九年元和元年
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縣妻子自隨占著在所
其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
繫囚鬼薪白粲以上,皆減本罪一等,輸司寇作。
亡命者贖,各有差。
冬十二月壬子,詔曰:書云: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
往者妖言大獄所及廣遠一人犯罪,禁至三屬莫得垂纓仕宦王朝
如有賢才沒齒無用,朕甚憐之,非所謂與之更始也。
以前妖惡禁錮者,一皆蠲除之,以明棄咎之路,但不得宿衛而已
公元85年
元和二年二月大赦天下
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春二月丙辰東巡狩。
丙子,詔曰:朕巡狩岱宗柴望山川,告祠明堂,以章先勳
二王之後先聖之裔,東后蕃衛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百僚從臣宗室眾子要荒四裔沙漠之北,蔥嶺之西,冒耏之類,跋涉懸度陵踐阻絕駿奔郊畤,咸來助祭
祖宗功德延及朕躬
予一人空虛多疚,纂承尊明盥洗享薦慚愧祗慄
詩不云乎君子如祉,亂庶遄已。
歷數既從,靈燿著明,亦欲與士大夫同心自新
大赦天下
犯罪不當得赦者,皆除之。
復博、奉高、嬴,無出今年田租、芻槁。
公元87年
章和元年,詔繫囚減死,戍金城
後漢書·章帝本紀章和元年夏四月丙子,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詣金城戍
秋七月壬戌,詔曰:朕聞明君之德,啟迪鴻化緝熙康乂光照六幽,訖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風翔於海表,威霆行乎鬼區
然後敬恭明祀,膺五福之慶,獲來儀之貺。
以不德,受祖宗弘烈
乃者鳳皇仍集,麒麟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芝草之類,歲月不絕。
夙夜祗畏上天無以彰於先功
今改元和四年章和元年
,令是月養衰老,授几杖行糜飲食
其賜高年二人布帛二匹以為醴酪
死罪囚犯法在丙子赦前而後捕繫者,皆減死勿笞,詣金城戍
九月壬子,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詣金城戍;犯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繫囚鬼薪白粲已上,減罪一等,輸司寇作。
郭躬傳》家世掌法,務在寬平
章和元年,赦天下繫囚四月丙子以前減死罪一等,勿笞,詣金城,而文不及亡命發覺者。
上封事曰:聖恩所以減死罪使戍邊者,重人命也。
死罪亡命無慮萬人,又自赦以來,捕得甚眾,而詔令不及,皆當重論。
伏惟天恩莫不蕩宥死罪已下並蒙更生,而亡命捕得獨不沾澤。
以為前犯死罪而繫在赦後者,可皆勿笞金城,以全人命,有益於邊。
肅宗善之,即下詔赦焉。
公元90年
和帝永元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公元91年
永元三年冬十二月庚辰,至自長安,減弛刑徒從駕者刑五月
公元93年
永元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明堂,遂登靈臺望雲物。
大赦天下
永元六年秋七月京師旱。
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以下皆免遣。
公元99年
永元十一年春二月丙午,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里。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公元102年
永元十四年春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
公元105年
元興元年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興
宗室以罪絕者,悉復屬籍
以上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公元106年
殤帝延平元年五月皇太后大赦天下
後漢書·殤帝本紀延平元年夏五月辛卯皇太后詔曰:皇帝幼沖承統鴻業,朕且權禮助佐聽政兢兢寅畏,不知所濟。
深惟至治之本,道化在前刑罰在後
將稽中和廣施慶惠,與吏民更始
大赦天下
建武以來犯禁錮,詔書雖解,有司持重,多不奉行,其皆復為平民
公元107年
安帝永初元年春正月癸酉朔大赦天下
夏六月丁卯赦除諸羌相連結謀叛逆者罪。
公元109年
永初三年春正月庚子皇帝元服
大赦天下
永初四年二月乙亥,詔建初以來,諸妖言它過坐徙邊者,各歸本郡;其沒入官為奴婢者,免為庶人
三月戊子杜陵園火。
癸巳郡國九地震,四月司隸、豫、兗、徐、青、冀,六州蝗。
丁丑大赦天下
公元111年
永初五年閏三月丁酉,赦涼州河西四郡
公元112年
永初六年夏六月辛巳大赦天下
公元114年
元初元年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
公元115年
元初二年冬十月,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
勿笞
吏人聚為盜賊有悔過者,除其罪。
公元116年
元初三年春三月丙辰,赦蒼梧鬱林合浦南海吏人為賊所迫者。
公元117年
元初四年春二月乙卯大赦天下
公元120年
永寧元年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為皇太子改元永寧大赦天下
建光元年春二月癸亥大赦天下
秋七月己卯改元建光大赦天下
延光元年春三月丙午改元延光
大赦天下
還徙者,復戶邑屬籍
公元125年
延光四年三月丁卯,帝崩。
乙酉,北鄉侯皇帝位。
夏六月乙巳大赦天下
以上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公元126年
順帝永建元年正月大赦天下
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詔曰:先帝聖德享祚未永,早棄鴻烈
姦慝緣間人庶怨讟上干和氣疫癘為災。
奉承大業,未能寧濟
至理之本,稽弘德惠蕩滌宿惡與人更始,其大赦天下
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流民自占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
坐法當徙,勿徙;亡徒當傳,勿傳。
宗室以罪絕,皆復屬籍
其與閻顯江京交通者,悉勿考。
勉修厥職,以康我民。
公元129年
永建四年正月,赦天下,復屬籍還贖禁錮
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建四年春正月丙寅,詔曰:朕託王公之上,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陰陽氣隔,寇盜肆暴庶獄彌繁,憂悴永歎疢如疾首
詩云:君子如祉,亂庶遄已。
三朝之曾,朔旦立春嘉與海內洗心自新
其赦天下
甲寅赦令已來復秩屬籍三年正月已來還贖
閻顯江京知識婚姻禁錮一原除之。
務崇寬和敬順時令遵典去苛,以稱朕意。
公元130年
永建五年冬十月丙辰,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詣北地上郡安定戍。
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公元132年
陽嘉元年三月大赦天下
九月繫囚減死一等亡命聽贖。
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元年春三月庚寅,帝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改元陽嘉
秋九月,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亡命者贖,各有差。
公元134年
陽嘉三年五月大赦天下
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三年夏五月戊戌制詔曰:昔我太宗丕顯之德,假於上下,儉以恤民,政致康乂
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譴怒大變仍見。
春夏連旱,寇賊彌繁,元元被害,朕甚愍之。
嘉與海內洗心更始
大赦天下自殊以下謀反大逆諸犯不當得赦者,皆赦除之。
公元136年
永和元年春正月己巳宗祀明堂,登靈臺改元永和大赦天下
公元139年
永和四年夏四月戊午大赦天下
民爵粟帛各有差。
公元142年
漢安元年春正月癸巳宗祀明堂大赦天下改元漢安
以上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公元144年
建康元年四月大赦天下
十一月,令罪囚減死一等
後漢書·順帝本紀建康元年夏四月辛巳,立皇子炳為皇太子改年建康大赦天下
人爵各有差。
沖帝本紀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
冬十一月己酉,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徙邊謀反大逆不用此令。
公元145年
沖帝永嘉元年正月崩,建平侯即位
二月大赦天下
後漢書·沖帝本紀永嘉元年春正月戊戌崩於玉堂前殿
 按質帝本紀沖帝崩,皇太后梁冀定策禁中丙辰,使,迎南宮
丁巳封為建平侯,其日即皇帝位。
二月乙酉大赦天下,賜人爵粟帛各有差。
王侯所削戶邑
公元146年
質帝本初元年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賜民爵粟帛各有差。
後漢書·質帝本紀云云
公元147年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赦天下
四月減死罪一等。
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元年春正月戊午大赦天下
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三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
災害所傷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滿者,以實除之。
夏四月丙午,詔郡國繫囚減死罪一等,勿笞
謀反大逆不用此書。
公元148年
建和二年正月,赦天下
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元服
庚午大赦天下
公元149年
建和三年五月,詔自永建元年減死徙邊者,悉歸本郡。
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三年夏五月乙亥,詔曰:蓋聞天蒸民不能相理,為之立君使司牧之
君道得於下,則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則咎徵見乎象。
間者日食毀缺陽光晦暗,朕祗懼潛思匪遑啟處
傳不云乎日食修德月食修刑
孝章帝前世禁徙,故建初之元,並蒙恩澤,流徙者使還故郡,沒入者免為庶民
先皇德政可不務乎。
其自永建元年於今歲,凡諸妖惡,支親從坐,及吏民減死徙邊者,悉歸本郡;惟沒入不從此令。
公元150年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大下,改元和平
冬十一月,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元嘉元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
永興元年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興
十一月丁丑,詔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公元154年
永興二年春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公元155年
永壽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壽
公元157年
永壽三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
公元158年
延熹元年夏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
公元160年
延熹三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公元161年
延熹四年夏六月京兆扶風涼州地震。
庚子岱山及博尢來山並頹裂
己酉大赦天下
公元163年
延熹六年春三月戊戌大赦天下
公元165年
延熹八年春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公元167年
永康元年夏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黨錮改元永康
以上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公元168年
靈帝建寧元年春正月庚子,即皇帝位。
改元建寧
二月庚午,謁高廟
辛未,謁世宗廟。
大赦天下
民爵及帛各有差。
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公元169年
建寧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公元171年
建寧四年春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大赦天下
公卿以下各有差,惟黨人不赦。
公元172年
熹平元年夏五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熹平
公元173年
熹平二年春二月壬午大赦天下
公元174年
熹平三年春二月己巳大赦天下
公元175年
熹平四年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公元176年
熹平五年夏四月癸亥大赦天下
使侍御史詔獄亭部理冤枉,原輕繫休囚徒。
公元177年
熹平六年春正月辛巳大赦天下
公元178年
光和元年春三月辛丑大赦天下
公元179年
光和二年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諸黨人禁錮小功以下皆除之。
公元180年
光和三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公元181年
光和四年夏四月庚子大赦天下
公元182年
光和五年春正月辛未大赦天下
公元183年
光和六年春三月辛未大赦天下
公元184年
中平元年三月壬子大赦天下黨人,還諸徙者,惟張角不赦。
十二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中平
公元186年
中平三年春二月庚戌大赦天下
公元187年
中平四年春正月己卯大赦天下
公元188年
中平五年春正月丁酉大赦天下
以上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公元189年
中平六年四月大赦天下
八月大赦天下
九月大赦天下
後漢書·靈帝本紀中平六年夏四月丙辰,帝崩。
戊午皇子辯即皇帝位。
大赦天下改元為光熹
秋八月庚午中常侍張讓等復劫少帝陳留王小平津
尚書盧植追斬等。
帝與陳留王。
辛未,還宮。
大赦天下,改光熹為昭寧。
九月甲戌董卓廢帝弘農王
 按獻帝本紀中平六年四月少帝即位封帝為渤海王,徙封陳留王
九月甲戌,即皇帝位。
大赦天下
改昭寧為永漢。
公元190年
獻帝初平元年春正月山東州郡起兵以討董卓
辛亥大赦天下
公元191年
初平二年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公元192年
初平三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夏五月丁酉大赦天下
丁未董卓部曲李傕等反,攻京師
六月戊午,陷長安城
己未大赦天下
公元193年
初平四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丁卯大赦天下
公元194年
興平元年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
公元195年
興平二年春正月癸丑大赦天下
公元196年
建安元年春正月癸酉郊祀上帝安邑大赦天下
七月甲子車駕洛陽
丁丑郊祀上帝大赦天下
以上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公元221年
昭烈帝章武元年夏四月大赦改年
志·先主傳》云云
公元223年
後主建興元年夏四月先主殂於永安宮
五月後主襲位成都
大赦改元
《蜀志·後主傳》云云
公元234年
建興十二年秋八月大赦
公元238年
延熙元年春正月,立皇后張氏。
大赦改元
公元243年
延熙六年冬十一月大赦
以上《蜀志·後主傳》云云
公元246年
延熙九年秋大赦
《蜀志·後主傳》云云
 按孟光傳》字孝裕
後主踐阼,為符節令屯騎校尉、長樂少府,遷大司農
延熙九年秋大赦眾中大將軍費褘曰:夫赦者,偏枯之物,非明世所宜有也。
衰弊窮極必不得已然後乃可權而行之耳。
主上仁賢百僚稱職有何旦夕之危倒懸之急,而數施非常之恩,以惠姦宄惡乎
鷹隼始擊,而更原宥有罪上犯天時下違人理
老夫耄朽不達治體,竊謂斯法難經久,豈具瞻高美所望明德哉。
褘但顧謝踧踖而已
公元249年
延熙十二年夏四月大赦
公元251年
延熙十四年冬大赦
公元254年
延熙十七年春正月大赦
公元256年
延熙十九年立子瓚為新平王
大赦
公元257年
延熙二十年大赦
公元258年
景耀元年史官景星見,於是大赦改年
公元261年
景耀四年冬十月大赦
公元263年
景耀六年夏大赦
改元為炎興
以上《蜀志·後主傳》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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