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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庵先生文集卷之四 (自动笺注)
靜菴先生文集卷之四
 經筵陳啓
  
參贊官(同副承旨)時啓(五月)
學者雖處靜中
用功亦難。
學問之功。
至於堅確
而驟登仕路。
奔馳不暇
事物無窮
心地不定
當事舛錯
不能措手
又況人主
深居九重
萬機浩繁
安能如學者靜中
朋友討論乎。
今於經筵
雖得進講
君臣之間。
名位隔絶
上有所言。
未能盡喩於下。
下有所懷
未能盡達於上。
如是遷延
歲月易過。
不可失。
時難再得。
聖學高明
則不拘迫講問也。
於思慮之間。
或有未穩之事。
有時侍從之臣。
論難可否
則情意可通也。
好善之心。
不出於誠篤
而徒爲文具。
則間亦有乘隙窺測者矣。
復拜副提學時啓一(七月)
人主常以禍在朝夕爲心。
朽索之御六馬
庶乎可保其位也。
卽位以後
孜孜學問
侍從之臣。
惟以帝王之學導之。
聖學不雜矣。
一心本原之地。
須要澄澈
一點邪穢
然後
朝廷政事間者
不純正矣。
至如先朝之事。
或有未脫習俗者。
亦當改之勿疑也。
近日
宮中降香外方等事
皆上所不知也。
夫以格致誠正之功。
推而至於齊家
至於治平矣。
宮中之事如此
聖明格致誠正之功。
可謂未盡。
不可謂之齊家也。
野方至治
行事之迹如此
則臣恐終未見其治效也。
一心邪正
因事而著焉。
處事如此
其中不誠矣。
昭格等事
若不革。
於何聖學高明聖心正大乎。
當初延訪之時。
謂宜卽革。
而今尙留難。
人心操舍無常
可慮也。
朝廷士大夫
所恃而欲爲國事者。
只恃上心而已
昭格署之是非曉然者。
猶不分明處之。
抑恐邪念潛藏
有時或發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二(因朝廷議防御使
潛擒速古乃進啓。)
王者之待夷狄
當實邊鄙
民力
使不生事
而彼若先擾我邊。
不得已而應之。
徐興問罪之師
固當於理也。
審度兵力事勢
不可輕動
無名之擧乎。
雖曰億張哈。
因此擧而自戢。
未必然也。
(億張哈。
胡名。
)雖爲士大夫者。
懲惡自戢亦難。
犬戎之心。
豈可保其自戢乎。
臣恐今此之擧。
徒生邊事也。
聞昔成宗朝。
滿浦僉使許混
潛擒遊獵之虜。
因此數年。
邊患不息
民罹其害。
成宗
以懲後來
今者。
朝廷大將
邀虜於草莽之間。
欺詐之術。
行盜賊之謀。
於事何如
臣恐重傷國體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
人君當常恐臺諫不能抗直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
邪之與正。
不得兩存
雖與正抑邪。
而邪或勝正者多焉。
草木見之。
衆草雜木
雖勤於誅鋤而猶茂盛焉。
之屬。
雖日事培植而反爲萎薾
邪之易勝。
正之難保
譬諸草木
亦可知矣。
不窮如此之理乎。
惡惡惡惡臭。
可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五(因講論語進啓○八月)
着力於此書。
治化當自此出。
悠悠泛泛
歲月易往。
難得者時。
易失者機。
不緊公事
紛紜出入
聖學恐不專一
於深宮燕閒之時。
潛心體道
然後德化出矣。
復拜副提學時啓六(九月)
立志須以古昔帝王爲期
處事之際。
斟酌得宜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七(因論敬字進啓)
整齊嚴肅
自然主一無適
應物精當
言動中禮矣。
常人不能若此者。
不能故也。
此是聖學始終
形容之極難。
必於心地惺惺
昏雜懈弛之時。
可見矣。
先儒主一無適爲言
整齊嚴肅
正衣冠。
瞻視者。
乃不昏惰工夫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
自古
有志之士。
得君道者
甚少。
蓋時易失而機難得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
讀書
若欲涉獵文字
則雖如小臣者。
猶或能之。
若非深味體認
無由識其旨歸也。
學問有時
歲月不留。
人心風化
不底於化。
變異之作。
連歲不殄
朝廷公論
豈可昭明
殿下學問
豈可謂已盡乎。
當日日加勉。
近來
勵精圖治之心。
經筵學問之功。
不如往年勤勵
若此委靡不振
則後雖有良臣賢佐
末如之何
矣。
凡事
難成而易毀。
若不進。
而反失其已進之治
則正所謂爲山九仞
功虧一簣者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十(十月)
人主學問
非止澄明一心而已
當見諸施爲之際。
今者。
聖學已至高明
若失此機。
不可圖。
須與一二大臣
參酌古今
而行之以果。
若徒於經筵論難
而不措諸事業。
近於釋氏之學矣。
若以措諸事業爲先。
而不務自修
不可
須敬以直內
義以方外
內外交相養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十一(十一月)
利源一開
其害大矣
國家須絶功利之習。
爲士者。
平時持論
雖似正直
若有事故
手脚忙亂
利源國家之病。
痛絶然後
可以永保其休矣。
復拜副提學時啓十二
持己
當使中有泰。
中有嚴。
所謂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者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十三
自古
忠志之士。
遇禍而無悔者。
知仁之可好
不忍爲惡也。
是故
聖人貴乎明敎化
人知綱常之重。
國家元氣
在乎是矣。
夫人天地之中
以生。
只有仁義禮智之德。
天理豈有惡哉。
爲氣稟所拘。
故乃有差焉。
姑息懦弱
仁之差也。
暴虐厲猛。
義之差也。
諂諛過恭。
禮之差也。
奸譎詭詐
智之差也。
理惟微。
而氣易乘。
善人常少
不善人常多。
古人云。
希顏亦顏
要在用心剛。
用心苟剛。
爲善不難矣。
小臣者。
亦於淸夜岑寂之中。
有志氣淸明之時矣。
苟能養之不失
古人可希。
用心不剛。
明日
還有紛擾之患矣。
敎化若明。
使人崇正學。
禮義
平時
輔理承化
臨難
伏節守義矣。
廢朝荒亂之時。
無有格正之者
成廟培養之功。
至此泯焉。
蓋以殺戮之禍可畏故也。
願上不以今日爲足。
而圖爲後永久之計也。
復拜副提學時啓十四
人心一有所之
則離道矣。
此言甚爲精微
文章未是惡事
而偏着足以喪心
酒色蠱心敗德大者乎。
雖曰存心學問治道
一有嗜好
所向不能專一矣。
大抵心無二用
向善則背惡矣。
夫文與書。
可謂一事
而習文者。
不暇於習書。
固然也。
若意誠心正之功。
十分盡處。
則可保無虞矣。
不然嗜好之害。
不可不慮也。
大司憲時啓一(十一月)
靖國時。
遑遑之中。
朝臣識見不高。
功臣官爵
猥濫太甚
小臣近作臺官
欲爲國事
利源一開
莫知所救。
念及於此
至欲忘身極言之。
平時已矣
脫有變故
則雖有善者。
不能其後矣。
聖念豈不及此乎。
不革此弊。
社稷不能支持矣。
利源不塞。
故或有告變者。
人心搖動
如朴耕之被告也。
持弓佩刀之人。
盈於光化門外
今之朝廷
請托行者
細事
不足論也。
大利之源。
何以塞之。
希顏
功則重矣。
無識見。
奚望其處事得宜乎。
頃日
幺麽匹夫
欲害大臣聃年。
臣以侍從見之。
可勝痛憤哉。
公元1519年
大司憲時啓二(己卯二月)
法之變改
三公六卿所爲也。
法司則只爲糾察而已
吏曹行吏曹之法。
刑曹行刑曹之法。
可也。
大司憲時啓
今世
功利之心大盛
細人小不滿意
則輒欲國家生亂。
朝廷小有變故
則其勢必蜂起也。
者。
臺諫激濁揚淸
所論果多矣。
今之射箭
(有人射箭
欲劫臺諫故云。
)豈愚迷所爲乎。
若自上。
少有厭倦之意。
如此之徒。
不可遏止也。
大司憲時啓四(三月)
大臣聞人之善。
若己有之。
休休然有樂善之誠。
百執事各恭其職。
奔走無暇矣。
上以感動人主
下以感化百姓者。
責在大臣
大臣誠能協心
與其爲善
而正其不善
公正六卿
六卿百官
則百師師
朝廷淸明矣。
大臣必得老成之人。
可也。
三拜副提學時啓一(四月)
國家之事。
中朝多不以誠
未免有權宜之辭。
若能以誠謀國
何必權辭乎。
三拜副提學時啓
人主篤志求賢
則雖不能多得賢者。
但得一賢
而賢者以類進矣。
三拜副提學時啓
賢者。
惟知義理而已
窮達壽夭外物
不能動其心。
但力於學問
志於正道而已
豈有意於窮達哉。
其用與不用
在君。
不在己也。
三拜副提學時啓
近來
以不應科擧者。
爲有弊習
朝廷泮宮
皆有此意。
廢朝時。
使儒者輦。
安然受之。
且以詞章不時取人
儒者佩筆墨。
以伺其動止
如此等人
只欲榮身肥己而已
豈有他志哉。
雖得此等人。
亦何益於國家哉。
士習正。
則雖有科擧
亦無害矣。
但上之人。
不以科擧爲重。
人人上意所在
樂於爲善
科擧自輕矣。
三拜副提學時啓
大人
能格君心之非。
無如此之人。
則雖有其時
無如之何
宜得大賢可以上安宗社。
下庇生民者。
置之左右
每以堯舜之道。
陳于經幄
可也。
無學術。
逢此之會。
反顧內愧
豈有極乎。
早知如此
則未仕之前
豈不勤學乎。
天恩至重。
無所補益國家
陳力之事。
可不勤苦矣。
至於學問
則豈臣所能乎。
古人云。
吾斯之未能信。
古人
雖有學問之功。
一毫未盡。
而不欲出仕
況如臣者乎。
怠惰成習
公退之暇。
雖欲勤學
而力未及焉。
每欲退居爲學
成然後復仕。
不敢瀆達。
此非私計
亦是爲國
家計也。
三拜副提學時啓六(五月)
愛君如父。
士類子弟
百姓奴僕
恒存此心。
則治效可見
司馬光曰。
家事付愚子。
國事未有所托
誠可見。
三拜副提學時啓
小人
不惡而嚴者。
正己之謂也。
然苟知其爲小人
則不可不深惡而痛絶之也。
復拜大司憲時啓一(六月)
人君固當以仁恕爲主
至於可罪而罪之。
則不可不嚴也。
但無格致誠正之功。
而徒務嚴厲
萬事皆失其當矣。
七情之中。
惟怒易發
當於應物之時。
秉心公明
勿繫於私怒
可也。
復拜大司憲時啓
成宗朝。
培養士氣
可謂至矣。
至於廢朝
朝臣苟容
氣節掃地
特立不撓之士。
不易得也
國家修擧之事。
先朝未遑之事也。
他日小人若假紹述之說而中之。
善類殆矣。
今時則雖不然
不可不爲後慮也。
今之弊事多矣。
原廟三時之奠。
陵寢朔望之祭。
皆非正道
而創自世宗朝。
以此觀之。
世宗才氣英斷
而恐於學問
有所未盡也。
此非敬先之道也。
反爲煩瀆矣。
此非自下論執之事也。
須自上晝思夜度。
自聖衷。
則事神之道得矣。
欲得如伊,呂之佐。
與之圖治
必先此等而後
可也。
復拜大司憲時啓
小臣冒忝憲長
欲與大臣相和
本意也。
每欲相議曰。
大臣所爲
無乃不可乎。
臺諫所論。
無乃合乎
如是論難
乃可相濟
若不相規
則遠如秦越
豈可乎哉
臣雖無識。
粗涉經典
豈是全無計慮乎。
務欲使大臣臺諫
交相責勵
大臣終不言臺諫之所失。
此豈相和之道乎。
元祐紹聖之時
兩存之說。
由是邪正雜進。
苟且之論也。
邪正不可相容也。
朝廷是非混淆之事。
大臣辨決而處之。
若人君與大臣徒務包容不辨,則爲害多矣。
大抵朝廷邪議者。
大臣之過也。
宋時
韓琦司馬光呂公著
士林皆是一心
後世大臣則不然。
不能主張公論
而歸之臺諫
大臣過於包容
臺諫過於峻絶
因此
有相異之弊矣。
復拜大司憲時啓
今日
師道雖不立。
朝廷之士。
朋友相責之義。
友道尙存也。
他日
有欲陷君子者。
亦必指爲黨類
宋之元祐也。
復拜大司憲時啓
今日
朝廷淸明
無可疑懼
君子所當竭智盡力也。
然不可以當世淸明
安然放意
不爲後慮也。
往在成宗朝。
上下際會
一時相得之樂。
豈可量也。
然其習俗只以文辭爲尙。
不懷長遠之慮。
卒遇廢朝慘酷之禍。
士林板蕩
大抵我朝。
開國以來
士林之禍不絶。
若有君子力於國事
庶幾有成
無不敗之時。
甚可懼也。
小臣目覩廢朝之禍。
頓無仕宦之念。
第以士生斯世
不可恝然而已
不得已從仕立朝矣。
但其恐懼之心。
人皆有之。
自古邦國
雖得鞏固一時
不傾殆於後嗣
可慮也。
當此機會
振作士氣
固定邦本
預防後日之患也。
古人云。
人之云亡
邦國殄瘁
善人之於國家
所繫豈不大矣乎。
復拜大司憲時啓
宗廟社稷之祭。
所當親行。
細故不行
不可也。
今之士大夫家。
或以婦女妖說。
或以世俗禁忌
不行祭祀
滔滔皆是。
聖學高明
不拘此例。
臣不疑焉。
深宮之中。
所當益愼也。
復拜大司憲時啓
敎養元子
其事至重。
須擇宰相中賢德者。
使之親近薰炙
成德性。
可也。
我國因循俗習
王子出養于閭閻
不可也。
須養于闕內。
親敎善事
至於君子小人進退
吉凶安危消長
義利善惡幾微
反復常說。
則雖不能盡解。
聞見習熟
自然與智俱長。
隱然之中。
益甚大。
且於經筵
使在座側。
與聞朝廷是非
生民休戚
使自少。
親接朝臣
可也。
近來
魯山及復昭陵等事
前日志士欲行而未得者。
至於聖世
侍從之臣。
建白行之。
且愼氏復立之議。
朴祥金淨至於上疏
是正論。
其時議者。
欲置之大罪。
此等事。
小人藉口者也。
士林禍根
潛伏於此
聖上不可不知。
而亦不可不言元子也。
臣每於中夜思之。
感歎
之餘。
不無恐懼之念也。
復拜大司憲時啓
政化
當自政府而出。
近來
臺諫建白政令
雖出於不得已
非其任也。
政府六曹
論議國事
振奮修擧
大事啓稟
小事自決
可也。
臺諫則當糾察闕失而已
近日
自上勵精圖治者。
不爲不至
庶見治效。
而尙無其驗者。
綱領節目
有所未盡也。
隨宜斟酌運用
全在政府矣。
今者。
三公贊成
入侍矣。
豈可勉力乎。
政府統率百司
猶人之元氣也。
三公者。
一國之事。
皆置于胸懷
密勿圖之。
可也。
政府委靡
則猶無元氣也。
人君雖欲有爲
其能獨運乎。
大臣須致念于此
納君於無過之地。
措國於治平之域。
可也。
細碎之事。
則不可悉稟。
如今所謂讀法等事
只合坐時。
六卿議定行移
可也。
子輔養官時啓
今聞元子聲音。
仁厚
不勝喜悅之至。
古人云。
太子須以仁厚爲主
豈不可喜乎。
今之敎養
不可過於急追。
從容訓誨
使之浸漸成就
可也。
時或可使遊於後庭
以養其氣也。
輔養
之任
須責老成厚德之人。
如臣者。
臺諫
不能盡職
況此輔養大任乎。
今者。
承命侍者
欲見盛事耳。
非謂能堪此任也。
學問無成
欲退未遂
晨仕暮還
無暇開卷
君德漸隆。
臣學漸退。
冒祿是慙。
而又加以輔養之名。
夫蒙以養正
乃作聖之功。
豈臣之所敢當乎。
若不輔養之名。
而常使往來從遊
則臣亦有欲侍之情。
豈敢辭乎。
觀其德器
似若已成。
國家之福也。
子輔養官時啓
百姓安業
庶幾無憂矣。
朝廷氣勢
不可刑罰扶之。
朝廷旣正。
下人自然心服矣。
刑法不可廢。
可以輔治
不可出治也。
古人云。
保赤子。
愛民誠能如愛赤子
則民之視上。
亦必如父母也。
如是而持之悠久
何患治化不成乎。
然始勤終怠。
古今通患
志治之君。
方勉政事
而或憸人間之。
或久未見效。
自生懈怠之心。
則雖有其始。
鮮克有終
爲山九仞
功虧一簣矣。
自古人君
多好霸功
鮮行王道
尙霸者。
雖易致國富兵強之效。
豈復有仁義之道乎。
王道
雖未見朝夕之效。
悠久大成矣。
故孟
歷聘
丁寧告戒者。
只是勸行王道而已
子輔養官時啓
帝王御世
欲厚民生
則須使貢賦軍額二事得宜而後
治化可出也。
靜菴先生文集卷之四
 拾遺
  
公元1518年
啓一(因設賢良科進啓○戊寅以下己卯黨籍補)
以上之志于治。
久未見成效者。
由不得人材故也。
若行此法。
人材不患得也
公元1519年
啓二(因南衮避請削靖國廷議進啓○己卯)
近有崇品六卿
爲陵獻官。
其人必有謀避事而求之也。
人臣愛其身。
無足觀也。
啓三(五月十五日○出安邦俊己卯遺蹟)
爲治之道。
責在宰相
宰相誠心奉公
則治效必著。
啓四(以下出李廷馨黃兔記事)
漑之卒。
上欲擧哀而還寢。
何也。
臣聞許稠之卒。
世宗哭聲徹於外。
至今聞者。
莫不竦動
前日
下敎之意甚美。
大臣以爲無別殿可爲云。
不能將順
甚矣。
啓五
臣之妻父李允泂。
死於濟物任所
無長子弟
殯斂而來
公元1517年
弘文館書啓(丁丑八月十二日出景賢錄○時先生應敎同參
或意文出先生手。)
金宏弼
性度溫毅
才識明敏
少有大志
力學聖賢
忠信篤敬
遵禮義。
學問精深
德成立
奮乎絶學
世儒宗。
有功於斯文。
大矣
請隆爵尊諡。
從祀文廟
以明士趨。
公元1518年
副提學書啓(戊寅二月)
公元1498年
桓,靈之時。
朝廷無公論。
宦官乘時煽動。
非特亂世而已
宋仁宗
賢主也。
司馬光輩。
不得免於黨目。
自古小人
欲斥君子
必以黨字羅織
然後人主信聽
得售其術也。
我朝成宗
好賢納諫
一時善士
堯舜之治
可復致也。
盡言不諱
不避權勢
凶險大臣
懷憤懣。
及遇廢主。
卒逞積憾。
仁人善士無遺者。
至于戊午甲子而極矣。
又曰。
小人芟夷君子
終亦不保其身。
亦云愚哉。
古人言。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欲陷君子
亦豈無可執之辭乎。
昔。
李承健爲翰林
金宗直金馹孫之徒。
書于國史曰。
南方之人。
師弟互相
譽。
自作一黨
李克墩常曰。
將吾直筆來。
其後
某之徒比肩就戮
又曰。
記事直筆
史臣之職也。
戊午之變。
亘古所無。
金馹孫首被慘禍
而尙無顯贈
以慰九泉之冤。
以副士林之望。
加封贈。
上曰。
已贈直提學
仍問有子否。
先生繼子大壯對。
命宣陵參奉作窠調用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