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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齋先生文集卷之四
[雜著]
漢陽宮闕圖記
我 殿下卽位之十有五年。進修之學旣明。爲治之本已立。而四聰所及。重瞳所寓。猶不廢箴警之具。秋八月丁卯。 出御景福宮之翠露亭。引接宰執。兼試儒臣。 特命判中樞府事臣鄭士龍曁臣暹。就香案前。 賜以溫語曰。予頃在乙卯。令畫師模寫漢陽城郭宮闕之狀。遂成屛風。寘諸大內。暹可作記。士龍作詩以進。仍出其屛。展于 玉座之西。臣暹聞 命祗慄。伏覩大略。穿雲掃黛。中屛而北者。白岳山也。當山之南。殿閣崢嶸。繚以高墉者。景福宮也。碧瓦丹桷。雙峙而岌嶪。內爲論經聽政之便殿。則思政其名也。外爲臨朝接賓之正衙。則勤政其號也。半空朱樓。龍礎高擎。環以靈沼。匝以琪樹者。慶會樓之所以倣靈臺也。春宮東闢。密邇紫微。講堂南敞。問寢路近者。資善堂之所以法周文也。東而爲昌德。卽古之所謂離宮。猶西京之有建章也。又東而爲昌慶。卽 先朝奉養慈后之所。猶漢家之有長信也。位置之盛。視法宮略有裁損。而小樓別殿。設因岡巒。登臨之勝殆過之。無不適於淸燕之 睿賞焉。左祖右社。前朝後市。鍾鼓
有樓。當國之中。築萬雉之金城。闢三朝之廣路。廓通八門。輻輳八方。至若慕華之迎 帝詔。濟川之習戰艦。三山鎭北而秀拔。一江繞南而蕩漾。襟抱控扼。護衛 宸居。豈非周禮所謂辨方正位。體國經野。周詩所謂相其陰陽。豳居允荒者乎。臣竊惟山水之有圖畫。古也。宮闕之有圖畫。非古也。而所以爲屛者。何哉。山川不改於萬古。而宮闕隨人而興廢。不改者。於人無與。而興廢者。感人必深。雖然。目之所寓而思從之。思之所起而憂喜從之。世之人主。見山河之險固。宮室之壯麗。其心以謂險固者何以能保界。壯麗者何以能寧處。如此者。可謂知其可憂而致隆之本也。山河之險。彼孰侮之。宮室之美。彼孰移之。如此者。可謂惟知其可喜而取亡之道也。今我 殿下尋常展畫。自警于 聖念曰。理亂無常。成壞由人。千門萬戶。何以常有。不敢忘 聖祖櫛沐經理之苦。聿來胥宇之勤。 睿鑑所照。無非可憂之境。興廢之感。不輟宴安之警。所以爲屛。 聖慮在此。若是則丹靑初非玩物。養 聖眼。所以養 聖德也。昔班孟堅賦兩京。王延壽賦靈光。皆極其宮室之瑰壯。池臺之崇深。而曾不知因鋪張而及箴警。雖其文章。汪然而肆。斐然而文。
何嘗有補於時君之治道乎。今我 殿下於池臺殿閣眞形之呈露者。反以爲不足觀。而必欲移之於繪事。斂之於一紙者。蓋欲不出九重之內。六寢之邃。而流峙之遠。締搆之廣。瞭然於一指點之際。可喜可憂。無不因所矚而警于心。警于心而推於政。推於政而國勢益鞏。臣有以知 聖學之日高。治本之日厚也。而況據成而慮壞者。有國之先務。因事而獻規者。愛君之常情。此臣所以不復效孟堅,延壽無益之辭。而必惓惓於宋璟無逸之圖。德裕丹扆之箴也。嗚呼。繼自今以往。 聖子神孫。對越茲屛。每以 殿下今日之心爲心。常知金甌之完缺。實由警省之存否。則所謂王者之里。天府之國。永爲文子文孫之有。而茲屛之有關於興廢。可不信矣乎。臣於是乎颺言以爲記。
景福宮重新記
公元1176年
中廟在位之三十有八年癸卯春正月初七日。景福宮東宮火。資善,承華諸殿宇。焚蕩殆盡。 中廟移御昌德宮。命置造成都監。鳩材輦石。卜歲之吉。甲辰。 中廟賓天。乙巳。 仁廟繼薨。國事多艱。又歲之不易。不克以時改構。蓋亦有竢也。今 上卽位之九年癸丑。以右議政尹漑爲都提調。禮曹判書鄭士龍,工曹
公元1554年
判書尹思翼爲提調。始役于三月。旋因旱乾停之。間用舊材之當撤者。宮中頗有繕葺。九月十三日。因中人不謹。火復起於康寧殿之後廊。變生中夜。百僚駭奔。行火所焮。濟濡帷幕。鬱攸從之。而猶不能救。南至于思政殿之南廊。東至于康寧殿之外東廊。東北于淸讌樓之南月廊。西北于含元殿之永泰門。北延于交泰殿。西南于慶會門。烈焰飛騰。有若神熾而鬼噓之者。終夜而盡。名樓殿之僅存者。惟勤政,慶會,含元,淸讌而已。 殿下震警。下旨罪己。處以喪禮。若無所容。延訪宰執。若曰。擧贏時屈。重勞吾民。非所以弭大災而答天譴。但以法宮。所以取象帝宸。爲四方之表。受之 祖宗而世守之者也。百七十餘年而至于寡躬。不弔于天。擧爲灰燼。予不忍煙煤狼藉。以重予罪戾。盍謀所以不竭民力。而舊宮得以復完。於是。設繕修都監于景福宮之內。以領議政沈連源爲都提調。左贊成尹元衡,吏曹判書安玹,工曹判書李名珪等爲提調。與造成都監。合以爲一。選郞僚有幹能者。分曹布局。各掌其役。總以爲都廳。離而爲八所。以東宮木石已具。所當先構。計日董役。甲寅六月而工告訖功。於是。以大內役巨。不得不廣煩民力。計徒庸。慮財
用。取材于水路便近之地。其不足者。貿諸江原,咸鏡兩道。調發水步卒及僧徒二千二百。償直而役之者亦一千五百。三月而始營。九月而斷手。鄙蕭何重威之設。慕唐皇去泰之心。共勸樂趨之役。俄成不日之功。凡爲殿者五。康寧,思政,交泰,慶成,延生。爲堂者二。紫微,養心。爲閣者一。曰欽敬。爲閤者一。曰丕顯。門廊廳房以間計者。亡慮三百七十餘間架。名稱悉因其舊。華榱金榜。星辰環拱于太微。複道飛橋。雲氣迥接于蓬萊。是月二十四日。 賜連源等宴于昌慶宮之明政殿庭。錫賚進級有差。答勤酬勞。遍及隷匠。以是年十二月甲申。 上還御景福宮。 三宮從之。於焉顧瞻。載喜載感。松茂竹苞。依然於舊觀。都監請備記顚末。俾後世得以考焉。 上以命臣暹。暹以不文辭不可。臣嘗從一人而瞻仰焉。跂然翼然。輪焉奐焉。備尊嚴之體貌。聳四方之觀瞻。役之鉅而民力不殫焉。用之廣而國財不耗焉。信乎 聖慮之周。而宣力效伎者之多也。昔者。漢柏梁臺災。武帝因作建章宮。至於千門萬戶。自以爲壯觀。而不知財用內竭。民力下困。爲後世笑。豈若今日之無侈前人。無廢後觀。稱王者之居而已哉。臣竊思之。多難所以固邦本。殷憂所
以啓聖明。天之於聖賢。欲將大有爲也。迺始困阨震悸。於是。或有水火之孼勞苦困橫。而後爲能光明。斯宮也 太祖刱之於王業甫定之初。聖子神孫之所世守。固宜與國匹休。而一火于癸卯。再火于癸丑。重以天不悔禍。 二聖繼陟。其難之多而憂之殷。未有甚於近歲。所以勞苦困橫我 殿下之心慮者。豈不深乎。伏想 殿下興於斯。寢於斯。昕夕於斯。惕然於丹雘之一新曰。何以有此。一以懼皇天警予若此其著明。一以痛 祖宗舊物適毀于予手。一以傷阻飢之民重困于土木。引慝于 聖躬。警省加勉之功。無斯須之忽忘焉。則朱戶金鋪。何異於茅茨土階之儉。而增益光明乎 聖德者。夫豈淺淺哉。倘或見其役之易就。而輒以謂營建何難。在令之而已。則非臣等所望於今日者也。嗚呼。其自今以往。御思政則知政多失於不思。而三思之功。不可不勉。御康寧則知攸好德爲康寧之本。而酬酢百度。唯德是好。昧爽待朝。求俊彥之念。能不忘於坐丕顯之日。裁成輔相。左右民之政。能不懈於臨交泰之時。養心之莫先於寡慾。欽敬之敬天而勤民。不但顧名思義。期稱其實而已。閶闔曉啓。端直軒豁。則于以體宋祖心無邪曲之言。
棟楹脩直。鴦瓦欲流。則于以思唐宗易榱正瓦之喩。見其築址旣固。堂宇賴以不傾。則知善建不拔。而樹德欲堅。大廈深簷。然後能庇風雨。則知仰我者衆。而覆燾欲廣。當夏而水殿涼生。則淸陰思所以分之。當寒而溫寢凝煖。則緜纊思所以周之。自脩及物之功。隨所處而密焉。不唯舊宮之重新。而 聖德又從而新焉。則足以答天譴。而斯無負於殿閣崇深之享矣。資憲大夫禮曹判書兼同知 經筵成均館事,藝文館提學臣洪暹。拜手稽首謹記。
南陽府淸暑樓記
公元1542年
府治舊無樓臺。屋宇湫隘。賓客之來。若値炎暑。無不有坐甑遭炊之嘆。嘉靖壬寅。全義李侯瑀甫。來守是邦。治本愛民。疏祛冤瘼。爲政數歲。弊革事理。李侯旣知其民心悅樂趨。擴庭除。繚以周垣。薙雜樹。植以嘉木。中起小樓。斬槐爲楹。略加丹雘。不侈不陋。以爲使命滌暑蠲煩之所。癸卯秋。余按畿甸。甲辰夏。巡過是邑。而樓適告成。李侯勸我登眺。召集鄕黨。以落其成。仍索名於余。辭不獲。則請以淸暑名之。客有難之者曰。古之名樓亭者。不獨稱其美而已。必因其名而推演其義。以寓勸戒之意。子之命名。何取義之不廣耶。
余曰。不然。寒暑無不爲有生之病。而唯暑最酷。故古人以炎熱譬酷吏。淸陰擬君恩。子獨不見夫病暑者乎。或畏景爍空。或炎蒸薰體。雖有葛冠,羅衫,輕箑,淸氷。猶無所逃焉。起而登是樓。則淸吹四至。神魂俱醒。體輕安而興油然。異時之病民者。炎蒸之無所逃也。今日之蘇民瘼者。何獨非李侯之淸吹乎。然則余之名是樓者。豈獨樓焉而已哉。旣以此名此樓。而忙不暇扁也。後此十三年而復過之。則樓猶闕其榜。噫。李侯則今已去矣。見今太守治踵李侯。務抉民隱。闔境欣欣如李侯之再來。嗚呼。其自今以往。宰是邑登是樓者。莫不顧名思義。期稱其實。則庶乎宰不負樓。樓不負名。而名樓者亦將無負於吾鄕人矣。於是乎揭其名。而繼之以詩曰。
白汗翻漿畏日烘。誰將淸暑跨虛空。吳牛喘月寧非病。楚箑邀涼末是工。不覺氷壺添爽氣。休憐石步獨淸風。南朝舊號留金榜。莫道名樓小海東。
野菊離披叫斷鴻。季鷹鄕思正悤悤。喚人小閣筵初鋪。捲霧遙山眼不窮。庭樹淸霜秋實艶。海門殘雨夕霞紅。淹留兼爲松楸戀。跋馬何心更向東。
瑞蔥臺引見圖序
公元1560年
惟我 主上殿下勤於爲治十有六年。朝野寧謐。時多暇豫。乃於庚申九月十九日。設帳殿於昌德宮之瑞蔥臺。禁蘌曉闢。玉露浥塵。日初出。 上乘肩輿就黼座。六幕高褰。風日淸美。菊綴金而遶砌。楓染猩而粧林。前置法酒。樂奏於後。宰執以下入侍左右。文武皆與焉。太官供具。黃門 宣勸。 御筆降題。令在坐者賦詩以進。又令武臣耦射。以觀其能。散花簪帽。榮光可掬。酒數巡。 命三品以上升階上壽。回杯訖。輒親輟御饌以賜之。無不飽德醉酒。或至感泣。 上亦爲之逌然。日將暮。 命出內帑虎豹皮及太僕馬匹等物。 頒賜貴臣。以賞應製武才中格者有差。加賜貴近 御燭各一條而罷。醉歸扶路。蠟炬盈街。觀者以謂近歲以來所罕見也。翌日。詣闕上箋謝 恩。諸公因與謀曰。遭際之盛。感戴之深。必待圖畫。然後可以久於其傳。遂以繪事。屬之禮曹。甲子。軸始粧䌙。嗚呼。感 恩之不足則誇耀之。誇耀之不足則圖畫之。自今以往。掛諸壁寓諸目。尋常對越。何莫非忠愛之念之所由激乎。此圖畫之不能已也。夏孟旣望。左贊成洪暹。謹識。
禮曹堂上先生案序
公元1554年
官府之有題名。古也。內自政府以下。外薄州府郡縣。悉有所謂先生案者。況禮曹職掌典故。名勝所萃。而莅官去來。獨無攷據。安知初實有之。而失於典守者之手乎。嘉靖甲寅。余忝判本曹。爲此缺然。謀諸郞椽。徧考諸司先生案名人文集中諸公碑誌碣文曁政府所藏請諡行狀。拈出開國以後曾爲本曹堂上人員姓名。試加編次。事末及就。余移他官。時未幾。今判書鄭大提吉元公。遣吏袖草案報余曰。案已成。余於是。更定次序。刪去重複。略敍成案首末於卷端而還之。第慮開國之久。遞代之頻。而提掇姓名。疏略如此。豈不爲詳密者之所笑。然猶愈於幷與聞知者而無傳焉。覽者恕其略而續其後。不使往蹟無徵。豈非幸乎。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知 經筵春秋館事,世子貳師洪暹。書。
皇華集序
欽惟 皇朝受天明命。撫有萬寓。以敝封雖處海表。而世謹候度。視均內服。慶弔騁問。必首及焉。今我 聖天子新登寶位。頒正朔于八荒。於是。翰林院檢討許公,兵科給事中魏公。實膺使朝鮮之 命。行未數月。已抵我境。迎接纔始而小邦不祿。 先王奄棄臣
庶。我 殿下權署國事。吉與凶仍。哀與慶幷。荒迷不次。禮多未具。而兩公不肯鄙夷之。悼亡弔存。情若同朝。其氣全而秀。其言溫而詳。不但將命之際周旋甚度。儀觀之整美。操節之淸峻。皆可爲遠人矜式。景星儀鳳。何幸得覩。而使事甫已。四牡言旋。國人依依。無不悵然自失。遠接使工曹判書朴忠元還自境上。將兩公所留詩若干篇。進于我 殿下。我 殿下命臣暹。若曰。兩公皆 天子侍從拾遺之彥。其來使也。適値皇天降割我家之日。哀予有喪。憫予沖幼。略其禮數。而情文則備。予小子感 皇恩而歆使華。凡所以禮接之者。固當自盡。而秪以在疚。言未達意。又不敢挽而留之。今欲編次咳唾之餘。以寓景仰之思爾。宜序其卷端。臣竊惟。夫所謂詩者。根於性情。著乎歌詠。可以感善心。可以懲逸志。人心之邪正。於是焉徵之。世道之汚隆。於是焉卜之。此聖人所謂詩可以觀。而成周採詩之官所由設也。茲豈後世吟詠風月。工於組織。以爲詩者之所可擬乎。而況新安道學。遠泝淵源。文貞忠直。綽有家風。遭 休明之時。成譽髦之美。掌誥封駁。職供補 衮。其率爾道途紀行之什。亦莫非性情之正。精華之著。大雅之作。其文蔚然。可以驗
公元1567年
天朝氣化之全。人才之盛。而陽春白雪之調。非巴人俚曲所敢和也。我 殿下荷 皇眷而罔以報。愛使乎而不可留。容音日遠。無以自慰。則不欲令片言隻字。散落泯滅。鋟梓而壽其傳。封植嘉樹。無忘角弓。何嘗有古今之異情乎。弊邦不幸。而兩公之來。適丁 大慼。以其襟宇之曠。詞藻之富。而滿目愁慘。無意於覽物輒題。逐篇和進。亦非有喪者所當爲。所以唱之少而和之寡也。嗚呼。景陽機錦。僅露其尺寸。猶足以駭人耳目。使其當 國內無事之日。二三儒紳。陪樽俎而接笑談。江山之遊賞。樓臺之登眺。助發其興懷。璀璨崑玉。遇鵲輒抵。則將見吾東人收拾寶藏之不暇。而偶不諧焉。此吾東人之所以爲不幸。而尤愛惜乎是編者也。隆慶元年八月上旬。崇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知 書筵春秋館事洪暹。拜序。
平壤題詠記
樓臺之有詩詠。古也。天下勝絶。未必無黃鶴鳳凰之比。而李白,崔灝諸公傑作。膾炙人口。故千載之下。吟詠詩句者。莫不歆艶企聳。恨不得身躋而目覩。至發於夢寐。樓臺因詩句而添勝。詩句緣樓臺而增顯。然則樓臺之不可無詩詠。久矣。平安一道。爲詔使經過
公元1552年
之地。詩板之可貴。他莫敢侔擬。嘉靖壬子冬。余按平安之節。以平日所誦詠者。攷諸板上。不但刓缺失誤。幷與板而無者頗多。文簿之餘。考之輿地勝覽及皇華集。正其訛而補其缺。自生陽而西及于義順。閱月而訖功。竊念。歲月旣久。人不愛惜呵護。或爲風雨之所磨洗。無賴之所打殘。後雖有欲加葺完者。而苟無寫本。則必至茫然泯然。不復知有某人留某詩。某板揭某樓。所存者幾。所失者幾。設値 詔使之來。據皇華集而尋之。有不得見。則其必曰。右文之不篤。而敬慕 天子命使之意。於何可見。其所係者。顧不重歟。是用裒成。謄錄二通。一留平壤府。一分諸邑。以爲右文萬一之助云。
洪氏族譜序
自古。世家大族。莫不有譜。上欲以不忘其本。下欲使子孫知尊祖睦族之道。隱然有贊化成俗之美。觀乎蘇明允眉山族譜序。可知矣。南陽洪氏爲國大姓。世有聞人。列于朝著。近數百年。而獨闕其譜。蓋嘗有之。而或失其傳也。頃年。族姪縣令朴挺立。袖其外曾祖洪承旨湜手書小帖來示之。則略記先世名位曁本土戶籍。此吾宿昔之所願見而未得見者也。自六代
公元1576年
祖典書府君以下。則洪文匡公貴達所撰王父碣文內。載之頗詳。而諸墓之在南陽者。悉有墓表可考。若其十二代祖諱先幸以下。則得見挺立所示小帖。然後始知吾先世之爲某某焉。從祖洪湜承旨公。遭酷禍於甲子昏朝。家藏書籍。盡沒爲官有。而帖獨見漏。棄置篋笥中。亦幾七十年餘。至于今日。得及於吾數人之目。此固非智力營爲之所可及。而或隱或見。疑若有數存乎其間。嗚呼幸矣哉。兵使祖父以上男女兄弟及兄弟之子孫。闕而不得錄者。非略也。實由文籍之無可攷耳。吾祖先所從出。吾幸得以知之。諸子孫祖吾祖者。欲知此身之所自出。夫豈後於吾心哉。遂編次爲洪氏族譜。鋟梓壽其傳。樂與諸弟姪共之。萬曆丙子夏。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 經筵,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洪暹。拜序。
辛亥救趙應奎箚子
公元1573年
朝廷將趙應奎事。相繼論執。而 天聽愈邈。彼士林之氣沮。緇流之揚臂。俱不足顧。獨可惜者。 殿下六七年來。迎接儒臣。講論切磨之功效。一朝而掃如。 卽位以後。奠謁先聖。尊師重儒之美稱。盡歸諸虛假。所失者。不過杖一人。而虧缺玷汚。有不可勝言者。臣
竊惜焉。 殿下日 御經筵。讀古人書。所以欲聞所未聞。開益心地。法古人之爲善者。懲古人之爲不善者也。豈但欲多聞博覽。而茫然於善惡之分。無益於政令之間哉。今者。試讀前史。有史書之曰。有儒打僧。其君怒而杖之。又書之曰。有儒打僧。其君釋而不問。殿下讀至於此。評論兩君是非。未知以杖之者爲是乎。釋之者爲是乎。若果以杖之者爲是。則前聖書籍。將何益於講究。而一國臣民。觀 殿下是非取捨之歸。豈不爲寒心而失望。若果以釋不問者爲是。則今此之擧。得無戾於 殿下所讀所是者乎。況僧徒之不敢與儒士抗禮近六十年。卒見其乘馬呵擁。倨傲無禮者。急遽之忿。不覺歐捽。此讀古書嘐嘐然者之所必至。若爲不見而過之。當責諸老成達識。不可望於窮鄕一狂狷也。設令內使銜 命。往來寺刹。儒生若爲不知者而加手。則固不可諉諸狂童而恕之。江西主僧。初無名位之可籍。應奎歐傷。此不過爲狂儒歐一野僧而已。此 聖德之所不必護也。非唯不必護。亦不必問也。 上敎欲以此杜殘傷無辜之弊。 聖慮縱在於此。而下人揣度。必將曰。杖儒所以護僧。旣曰護之。則其欲免乎崇信異敎之名。難矣。今夫濫
刑官吏抵罪者相繼。而武夫悍豎殘暴下人者接跡。今欲杖一布衣。以絶殘傷之奸。臣等未敢以 聖敎爲信。而適以張執左亂化者之氣勢。況曾許其贖。已非不罪。而必欲杖之。不亦已甚乎。宰執,臺諫,侍從。其於白川一儒生。何曾識名而見面。然其批鱗抗爭者。未知其欲護狂儒乎。欲尊 聖德乎。於彼一僧。其曾有一毫私怨乎。 殿下果知擧朝之諍。初非忿一僧護一儒而發。則邈然於愛君之懇。豈非 聖算之謬乎。靑史褒貶之筆。不足恤。崇儒闢異之美。不足取。吾意必欲行。人言必不顧。則今日以後入侍 經幄者。其何敢以無益之言。強聒於 黈纊之外乎。事微而機重。言近而慮遠。宜 聖念之改圖者也。昔。宋太祖朝罷不樂曰。早作乘快。誤決一事。是以不樂。大抵乘快之失。其悔必大。故明主必三思於快意之地曰。此擧果無後悔乎。果無取譏乎。以己作人。以今作後。虛心以思。適有箴警。乘我快意之際。破我執拗之見。則捨我快而取人不快。始懣然而終必豁然。此所以無可悔而快意之不必遂者也。伏望益恢 聖量。三思於廷諍之懇。不使有快意之悔。臣等俱忝顯秩。見吾君疵政過擧。其忍囊括不言。以負 累朝覆燾之恩。
是以。不覺言之支離。
公元1576年
己未備忘記回 啓
伏覩 上敎。不勝悚懼。臣雖無狀。待罪文職已久。每見自 上銳意文治。屢下詞頭。無非常情所未及料者。在朝大小。孰不捧覽而心服。且時出 御題。不但歷代好文之主爲然。我朝 先王。亦多是例。此豈不端治本。徒事酬唱詩句之君之比乎。微臣淺見。實未知其不可也。但含垢匿瑕。姸蚩竝容。人主所以體天覆燾之義。勿用老殘人五字。不無圭角之露。故職在論思之地者。欲因事獻規。以廣 聖上包荒之量。作句之際。語意不圓。辭多未穩。然豈有譏侮 命題之意。若果譏侮。則其不敬莫大焉。況當愛惜儒臣。朝夕與之論思。而遽加以譏侮之名。則彼將措躬於何地。臣恐自此難於發言。遂長含默之風。伏望 聖上。於此釋然。勿使有擇言之習。且所謂老成。卽是年德俱邁。耆舊尊顯之人。豈承旨之敢擬哉。此特不知措語輕重。而誤用老成二字。彼聞 上敎。寧不愧懼。彼等如見素無知識。只見墨行等 上敎。則想不自安。皆欲隕越于下。臣亦聞此 上敎。不覺汗出沾背。且 上敎不欲當聖明等字。此卽漢光武令臣下不得稱
神聖之盛意也。然人臣進言於君。自不得無此等語也。爲是者。亦豈有他意。微臣平日區區之心。以謂人君雖見臣下過誤。但事包含。不肯發言。而內實宿怒。直待過積怒深。然後加以罪譴。則夫豈上下一體。情意無阻之義。見非輒言。知其不非。則坦懷如舊。若果不是。則人臣自此知懼改過。夫如是則人臣自不獲戾于上。而知保全之路矣。旣承 上敎丁寧。不可默無一言而退。敢陳聾瞽之見。不勝惶恐之至。
請停 內殿拜 陵
臣等伏覩自 上答言者之敎。或曰。觀過知仁。或以謂我朝亦多有例。臣等竊恐 聖鑑之明。猶有所未盡燭而有是敎也。事雖順理。而行或過中者。謂之觀過知仁。可也。如后妃拜陵。紊內外之分。違 祖宗之訓。牽情違禮之甚者。亦可謂之仁乎。我朝 先后雖間有謁 陵之擧。上違 祖訓。下拂公議。當時大臣臺諫。爭之不力。遂陷 母后於有過之地。不忠之罪。臣等亦與有焉。大抵人情之㠁痛。莫甚於哭初喪。聖人制禮。猶不許下堂而哭。展謁 園陵。顧非初喪之比。堂陛至近。尙不許下。況出宮門乎。宮門猶難於輕出。況出郊闉乎。況至山野乎。深宮固門。閽寺守之。女
史在側。思不踰閾。所以 母儀一國。而犯夜遠行。防範掃地。將何以儀一國而垂內則乎。始誤於丁卯。再誤於己巳。二之謂甚。其可三乎。情之所誤。禮失漸廣。將至於不可救之域。故任喉舌耳目論思之責者。無不以前事爲懲。明目誓心。不忍使吾 母后三入於遂非之地。爲後世之口實。矧伊臣等。待罪宰相。其忍不爭。以負 國母乎。 國母旣不可負。其忍負 明廟在天之靈乎。 聖上旣不以臣等爲可棄。委以股肱之重。其肯以臣等瀝血之懇。不達于 慈聖乎。旣達 慈聖。而猶邈邈於臣等之言。則自此之後。將無復可爲者矣。爲 國母儀。而反以謂天威不足畏。 祖訓不足法。 聖子不必從。大臣不必聽。唯意所欲。無復顧忌。則 壺儀蕩悉。異日之患。豈止拊膺流涕而已哉。臣等所以累日叩閤。不自知退者。欲使吾 國母。得免違禮失義之譏耳。豈但以煩民爲慮乎。請聖上更將臣等區區之懇。悉達 慈聰。庶幾 聖母全三從之美。免獨遂之累。而 聖上亦不失爲爭子。國家幸甚。
題耆老會軸
公元1564年
嘉靖甲子年間。國家無虞。朝多耆德舊相。鈴平尹公
與德爵俱邁。年踰七十。諸公設耆老會于耆老所。倩畫工圖畫爲軸。因以屬余曰。子可無一言。嗚呼。天下之達尊。德,爵,壽三者。或得一而遺二。能兼之者蓋寡。苟能全斯三者而竝生一世。則安得不結爲君子交。娛晩景而圖不朽乎。昔李文正公昉與張好問等。欲踵白傅舊規。因蜀寇爲患。約不果諧。爲終身之恨。今幸克就。入承康侯三接之寵。出有桑楡自逸之樂。昇平氣象。森然一幅。豈不爲後來之榮觀也。試展畫而觀之。則蒼顏白髮。壽可尊也。犀金橫帶。貴可敬也。而所不可畫者。德也。德在乎我。爵與齒聽乎天。在我者。旣爲我有。而聽乎天者。又爲天之所付與。其爲樂。顧不多哉。歌舞絲管。特形容此樂而已。雖然。宛然在目者。莫良於繪事。壽乎其傳者。莫過乎詩文。若無履道西洛諸公和唱之什。則何遽歆艶先賢盛美。而當時圖畫泯焉無傳。久矣。然則其如暹之不能文。何。嘗聞司馬溫公。年未及七十者四歲。而得齒文富耆英之會。爲作序文。彼司馬道德之文。非所敢擬。而倘得天假之年。許登眞率會席之末。則未必非此文爲之贄焉。
題樂院樂器形止案後
公元1576年
丙子秋。院主簿朴湘。點檢庫藏雜物。偶得一弊冊于破笥中。携以示余。則正統十三年戊辰。先正黃翼成公喜所成奉常寺 欽賜樂器形止案也。案留院中一百三十年。提調曁僚屬。下及胥隷。不曾知有是案。幾未免爲覆諸瓿而塗之壁。吁亦幸矣哉。按高麗史樂志。睿宗遣吏部尙書王字之文公美于宋。及其還。徽宗皇帝下詔。賜大晟樂。政和丙申。遣李資諒于宋。謝賜樂續綱目。徽宗政和三年。頒新樂。今所存編鐘二十一下付標書曰。宋朝出來。簫四下付標書曰。洪武時出來。編鐘十六下付標書曰。永樂丙戌出來。其餘特鐘鎛鐘召磬瑟笙。竝無標識可辨。不知孰爲頒大晟樂時所賜。孰爲洪武永樂年所賜。所謂鎛鐘。始見于周禮。歷代通用。而我國五禮儀。無所謂鎛鐘者。徽宗頒新樂時。有鎛鐘十二之文。疑此爲大晟樂之一。而然無標識。不敢強以爲是也。但四琴所書。一曰靜對。一曰風搖玉佩。一曰九霄鳴佩。一曰淸古。而有四句琴銘。宋帝押字。又有復古殿三字御書之寶圖書。此不可指爲大晟樂一時之頒。而所謂復古殿。不但見於宋史。考諸玉海宮殿付有曰。高宗作復古殿。帝所常御。大明一統志紹興府曰。復古殿。高宗所建。
蓋殿作於宋室南渡之後。知此琴非徽宗所賜明矣。而史無所載。豈非高宗體先帝厚遇高麗之意。特撤而貺之者乎。嗚呼遠矣哉。翼成,文敬。遭際 英陵制禮作樂治敎休明之日。相業之隆。眞無讓於宋之王文正公,韓魏公矣。如彼好古君子。得見宋帝御製親筆於數百年之後。愛惜而敬重之。修補而不已。則架樻之。架樻而不已。則樓而尊閣之。至於錄會計。考解由。猶懼或失。則提調以封署之。無所不用其極焉。況後黃,許百三十年而生者乎。彬彬相業。雖不敢仰希二公。而一端好古之心。寧獨後於二公乎。所以補完而護藏之。一依二公之成規。而得案首末及事之可疑而無可質者。略跋于案之尾。以俟後來博古君子焉。
題順懷宮禊軸後
公元1563年
嘉靖癸亥九月乙未。國家弗祿。順懷世子奄棄東宮。葬庀旣完。 宸衷愴慟。按 懿敬故規。爰就永慶舊殿。奉安神位。妙揀宗室近屬及內侍之謹愼者。衣衰輪直。昕夕拜哭。以供三年之祭。豐山以下服闋將歸。餘痛依依。倩繪畫紀姓名。屬余錄其實。嗚呼。喪莫酷於此喪。哀莫苦於此哀。跡將散而情益慘。由其情之
慘。所以知斯契之不負也。乙丑冬孟。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知 經筵春秋館事, 世子貳師洪暹。書。
題戊子司馬榜會圖後
世之聯名一榜者。輒以兄弟相呼喚。國俗所同。而交厚情親。義均骨肉。唯司馬榜爲甚。況我戊子同年。閥閱子弟生長京華者。十居七八。過從於里閭。講習於昕夕。四五十年之間。窮達榮枯之不同。而未曾有反目相失。風流篤厚。爲士林所稱美者久矣。萬曆甲戌冬。成參贊仲晦告諸公曰。戊子去今幾五十年。落落晨星。存者無幾。盍設一夕之會。申講舊好。吾已謀諸婦。方置酒以速諸君焉。以十月二十有三日。壯元朴參贊曁領相權公以下與會者十一人。于斯時也。嚴霜旣零。風日凄淸。林楓染猩。砌菊綴黃。禮備樂動。凡所以娛耳目而助歡緖者。不一而足。犀金輝映。鬚髮皓白。迭起酬獻。笑語款洽。不覺繼之以燭。酒將半。暹醉書七律七絶。以示仲晦。因諗于坐曰。今夕之歡。可謂極矣。而一散之後。便成陳跡。宜倩繪事。以圖永久。咸曰諾。遂以囑仲晦。畫旣成。不迷袖而語暹曰。子其敍始末。嗚呼。旣貴而布衣舊情。宛如昨日。旣老而追
隨合簪。未覺少倦。謂之義均骨肉。不亦宜乎。交契之久。而慮或衰替。則萃聚講歡。所以敦契分也。歡有窮而迹已陳。則圖畫以狀貌之。所以備後觀也。丹靑已了。毫髮森然。而一段交情。顧非畫手所能形容。只可以時展畫拂拭。生楚愴而已。噫。倘假以年。令吾輩得重設斯會於數年之後。却談今日之勝。此則未易取必于天者也。遂敍其事。而書姓名焉。
詩
歷盡榮枯白盡頭。明霜義分豈容婾。追隨未肯成新契。凄斷何須記舊遊。歌換前腔添酒興。琴彈別調勸人留。淸歡直待燒紅燭。夢罷華胥可再不。
樽前一闋歌金縷。杯面濃香泛玉蛆。合翦鮫綃留勝迹。莫敎行樂墮空虛。
冊封東宮赦文
體天立極。孰不思久遠之圖。建儲貳君。所以固宗社之本。肆擧封崇之典。以繫億兆之心。粤予眇躬。纘此洪緖。造命未鞏。慮根本之易搖。錫胤難期。懼嗣續之或晩。獲荷 先祖之垂祐。而致甲觀之啓祥。一索得男之不遲。重明作离而有繼。雖衆情謂建立之宜早。在予心方謙讓而未遑。顧以立子傳家。夏后實期於
萬世。卽祚命嫡。漢文不出乎初年。矧予上嗣之良。合居少陽之位。載涓吉日。肇闢靑宮。盍推曠蕩之恩。用慰遐邇之望。嗚呼。離明震長。旣名位之極隆。解吉渙亨。宜雷雨之普施。
敎領中樞府事柳溥致仕不允 賜几杖書
王若曰。文潞公懇辭告老。德則邵而年則高。宋神宗溫詔請留。賜之詩而錫之燕。豈賢能獨乏於當世。而耆德莫踰於斯人。蓋自古而猶然。其在今而可忽。惟卿莅官惟謹。心常戒於循墻。事上克忠。志祗在乎徇國。蔚乎見大臣體。隱然有長者風。何容量之休休。而進退之綽綽。稽疑謀國。擬蓍龜之可憑。告老乞閑。顧氣力之尙健。遜讓無異於文潞。寵數不及于神宗。愍勞于事務之劇煩。許處乎樞府之閑靜。榮貴無間。勞佚則殊。況今几杖之分。實備尊安之具。豈但因循乎故例。所以愛惜於舊臣。當如富弼之愛君。以輔台德。毋執祁奚之請老。而有遐心。故茲敎示。想宜知悉。
公元1559年
己未九月赦文
王若曰。馬紿銜於不虞。足見天心之仁愛。體勿藥而有喜。可知輿情之歡欣。曰予沖人。叨承丕緖。念此眇躬之寧否。實係一國之安危。佩臨淵之格言。服垂堂
之善誡。頃嘗出郊而閱武。蓋欲攬轡而習勞。豈期馬乘之易心。適値倉卒之失御。上致 慈殿之震駭。下使國人以驚惶。陰騭幸賴夫神明。克豫不逾乎旬朔。事豈非 宗社之大慶。賀亦出臣子之至情。肆布曠蕩之恩。用答中外之喜。於戲。渙亨解吉。旣擧 先朝之舊規。石固磐安。庶延今日之新命。
謝 賜几杖箋
引年乞退。出微臣知足之至情。念舊勸留。荷 聖主接下之深眷。顧何關於輕重。秪自增乎笑譏。伏念臣一介腐儒。 四朝舊物。愧乏涓埃之報。叨依日月之光。齒旣暮於懸車。養猶霑於竊廩。寧料几杖之錫。猥加斗筲之身。鮐背瘦消。坐倚烏皮之安穩。鳧脛疲弱。行携鳩首之便輕。方懼 恩數之荐臻。況蒙酒樂之加賜。擎 宣勸而心醉。感淚交頤。聆法奏而魂驚。好音盈耳。茲蓋伏遇 主上殿下恩深雨露。量廓包容。憲章動遵乎古先。禮貌尤隆於耆耇。致令庸品。亦被殊私。臣敢不祗奉 明綸。益堅晩節。堯衢擊壤。樂與群黎而竝生。海屋添籌。長爲 一人而祝壽。臣無任望天仰 聖激切屛營之至。
丙寅正朝賀箋
伏覩前歲以來。 聖躬愆和。久曠視事。 天光莫近。輿情悶鬱。今復 康寧。御殿朝正。臣等不勝慶忭之至。謹上箋稱賀者。伏以。 宗祧屬乎 一人。敢曰微恙而不謹。康寧摠乎五福。獲覩 聖候之復常。 耿光高臨。歡聲競沸。恭惟 主上殿下動靜順序。淸明在躬。蓋欲存節宣。久未瞻 華衮黼黻之御。庶幾無疾病。何幸聞鍾鼓管籥之音。至於 御殿而朝正。是謂勿藥而有喜。伏念臣等才慙魯莽。運際 休明。前席彤墀。情寧阻於 上下。懸心 紫極。壽共祝乎岡陵。
同日赦文
黼座久虛。存聖人愼疾之戒。天和自復。擧王者當宁之儀。旣輿情之歡騰。宜鴻恩之逮下。頃因慘酷之交迫。未免榮衛之俱傷。處九重專調護之功。致群臣疏迎接之禮。幸賴神明之扶佑。漸覺體履之康寧。況當三元之改年。正値百僚之拭目。可知衆心之胥悅。盍推一國之汪恩云云。於戲。寬大詔隨春。漢欲與民而更始。雷雨作爲解。予用體天而同仁。
焦尾琴銘
物不自貴。因人而成。人不自鳴。因物而聲。爨下殘査。
誰識其高。人誰無耳。物亦有遭。時之不來。烈焰之中。時乎來矣。絃以南風。爾焚爾燎。得我而存。我樂我悲。爾代我言。盍觀厥初。有焦其尾。琴乎琴乎。夙夜亹亹。
祭尙領府文
嗚呼。天之賦與。於公獨豐。滄海爲量。人莫測其淵洪。風月盈襟。人但覺其沖融。裕如乎進退之間。怡然於逆境之逢。才周於用而常爲德掩。名惡赫赫而勢利莫撼。忠信內植。久矣 主知。蓍龜廊廟。身係安危。引年釋位。優老有 賜。蓋將養以安閑。 咨以大事。豈料偶爾之微恙。忽驗木稼之示祅。愴秦舂兮不相。孰儀表乎百僚。眇小子兮晩進。忝伴直于道山。承緖論而自壯。襲和氣之一團。聞凶訃而長慟。奠兩楹而漣洏。酹觴酒而永辭。將何日而忘之。
祭權景遇文
嗚呼哀哉。英才敏識。生世有數。施展罔終。信命誰咎。天之賦公。旣粹而秀。達早位顯。忠竭其有。庶務之來。過手無難。明睿所燭。物莫欺謾。炯如其眸。凜如其容。溫乎其言。宏乎其中。勞國忘己。有疾潛遘。我往見君。已爲君懼。歸對妻孥。曰天何恃。賦予者豐。十僅一施。久於處否。宜亨而泰。未躋列卿。巧與厄會。奄忽而化。
藥莫及攻。平生知己。聞訃叩腦。嗚呼哀哉。我從君遊。長君一年。量材較德。我後君先。玉署鳳池。聯席齊肩。交期耐久。若弟兄然。訣不執手。斂不憑棺。事與情乖。有赧汗顏。嗚呼哀哉。有生兩間。起滅常理。執存戚亡。達者所鄙。我獨於君。情至不禁。文以哭之。有淚盈襟。
祭權領相文
惟靈天資弘毅。夙成國器。風度凝遠。厥德純備。早捷巍科。亨道發軔。昵侍 螭頭。直筆是秉。論思 經幄。允合顧問。柏府薇垣。謇諤無隱。擢處喉舌。出納克審。宸眷日隆。屢控危袵。餘事韜鈐。有儒將風。巡審兩南。責萃于公。措置鞏固。孰非公功。 王曰其來。掌大司馬。料敵算邊。公自整暇。何止於斯。入而弘化。試長銓衡。藻鑑克明。遂膺爰立。深愜輿情。先事料理。夙夜殫精。雖切求退。國重身輕。辭而復進。孰諒公誠。身要人扶。疾病先嬰。東山之志。雅願莫成。身則已矣。百世鴻名。等俱以薄劣。忝仄台鼎。袖手仰成。盛德咸敬。寧料浹旬。遽閟儀形。山頹焉仰。國無典刑。撫迹酸辛。若虛廟廊。升堂叫公。凝塵滿床。如聞警咳。敢云公亡。淸酌之奠。物薄情長。嗚呼哀哉。
策問一道
問。歷代史家。於人主善惡褒貶。是非似有不盡合於事情者。試擧漢,唐言之。古人以漢高爲無可無不可。不敢以光武擬之。而杯羹之說。得罪彝倫。安事詩書。近於焚坑。韓,彭菹醢而功臣不保。欲易樹子而幾乎亂家。光武則失德無幾。而重道崇儒。禮賢納諫。似非高祖之可及。而反以高祖。爲遠過光武。何耶。古人以文,景擬諸成,康。景帝以微過。搏殺骨肉。鼓怨諸侯。切責小失。而不得容社稷大臣。不忘舊恨。而直臣見屈。至於廢太子,皇后。失德甚多。猶得竝數於文帝。何耶。魏武殺伏后。唐太宗手刃同氣。其得罪於網常同矣。而魏武上有垂亡之主。而不敢去臣位。唐宗北面慈父。而急於禪代。猶以唐宗。列於明辟。何耶。曺丕乘父之資。纂漢開魏。昭烈坐視獻帝播越流離。而不之救。經營戰爭。急於自取。似無爲漢之心。史氏不以漢賊待昭烈。而獨指丕爲漢賊。一何偏耶。孔明答三顧之問。亦不肯勸昭烈扶漢帝之危。賢者所見。抑別有在耶。若曰據已往之跡而爲之優劣。未必皆得其實。則將焉用史爲。諸生於讀史之際。必有折衷之見。試爲執事陳之。
廷試對策
王若曰。國儲君副。宗統所在。其輔之翼之。使歸諸道。旣重且大也。三代輔養之道。可得聞歟。降及後世。能盡輔養之道者誰歟。亦庶幾於三代者歟。不能盡其道。以成危亡之禍者誰歟。可歷數而詳言之歟。君人者孰不知國本之爲大。而或不能扶持而左右之。終至於愛惡顚倒。禍不旋踵。其由君心之不明而然歟。抑亦有縱臾而釀成之者歟。輔養之方。學問爲先。如或怠於學問。而日新之功。小有作輟。則將何以勸之。伊欲輔養之得其道。而躋於三代之盛。其道何由。
臣對。恭惟 主上殿下以聰明睿智之資。明性理淵源之學。以謂正家爲治國之本。而主鬯爲國君之副。所以輔養東宮者。無所不至。猶慮輔養之方。有一毫之或遺。擧古之能盡其道。不能盡其道者。眷眷下詢草茅之臣。臣雖愚昧。敢不罄竭卑抱。以效涓埃之報。臣伏讀 聖策曰。國儲君副止可得聞歟。臣有以見殿下急先務之盛心也。臣聞。人君代天理物。以一身爲社稷生民之寄。其任可謂重矣。而儲副。所以繼我而有天下國家者也。故善爲天下國家者。必以養儲副爲重。蓋生於富貴之中。長於深宮之內。所親非宦
寺則婦人。奢麗之色。亂其目。諛佞之言。惑於耳。降衷秉彝之性。亦從而易蕩。故隆古帝王。莫不先修其身。以爲國家之準則。使儲副一動一靜。皆得而取法於己。然後擇端重敦實之士。列于左右前後。降其尊貴。爲師爲傅。開其爲善。禁其爲惡。內有君父之敎。外有嚴師之誨。侈心邪念。不動於中。仁孝恭儉。有若天成。此身可以致四海之治。故雖以三代之盛。所以敎之者。不過曰師曰傅曰保。以輔之翼之。而所以躬行而率之者。不過曰卑宮惡衣。克寬克仁。小心翼翼而已。伏願以此爲法焉。臣伏讀 聖策曰。降及後世止詳言之歟。臣有以見 殿下法善戒惡之盛心也。臣聞。三代以後。道學不明。爲人君者。不知躬行而率之者易從。而反以言語。爲可以化人。不知德行爲治身之本。而反以才藝。爲成人之道。先使取則之地。已無足觀。而使之爲師爲傅者。但取高官崇爵而已。導之敎訓。非所取也。傅之德義。非所取也。其所以接於目聽於耳者。淫聲美色而已。戰鬪殺戮而已。視聽一惑。念慮隨差。黑白倒置。邪正雜糅。如此而一朝登之大位。授之大柄。禍福與奪。皆入其手。則鮮不爲亂亡之歸矣。其或有庶幾焉者。宋之眞宗。命李沆爲太子太傅
公元1544年
以輔養之。沆之爲人。寬厚正大。爲時重望。故仁宗卽位。好學慈仁。諸賢滿朝。繼三代之絶學。開文明之盛治。輔養之效有如是夫。彼唐文皇之作範賜太子。若曰。稍知輔養之名。則可矣。然閨門不正。家法已亂。爲儲副者。將何以取則乎。嗚呼。如眞宗,太宗者。亦不可多得。而雖輔養之名。亦有所不知者。何可勝數。秦始皇使扶蘇持重兵在外。而扶蘇不終。漢武帝置博望延賓客。而戾據受冤。彼二君之所以授以兵權。假以尊貴者。其愛之非不深也。然不知輔養之大本。而其所以愛之者。適所以害之。伏願 殿下以此爲戒焉。臣伏讀 聖策曰。人君者止釀成者歟。臣有以見 殿下謹微之意也。臣聞。天下國家。器之大者也。主器之重。必以長子。如或以弟易兄。以庶奪嫡。一愛一惡。惟其邪心。則非有泰伯,子臧之節者。必奮刃而相鬩。故宋文欲易太子。而劉劭有落指之慘。隋文以弟易兄。而楊廣有弑父之禍。唐高祖欲以建成易秦王。而終有臨湖之變。愛惡一念。其弊有如是之慘毒。而雖以漢高之寬仁大度。欲易樹子。幾危天下。倘非張良,四皓之諫。則高祖幾爲慈之天所蔽也。此由心術不正。愛惡之私動其心。而使前後左右莫非諛佞傾邪
之輩。引勸誘掖。以至於危亡之地矣。伏願 殿下以此爲鑑焉。臣伏讀 聖策曰。輔養之方止躋三代之盛歟。臣有以見 殿下重國本之盛心也。臣聞。帝王之務。莫先於學。而好學之方。莫急於明理。理之旣明。則當知爲君者必盡其仁。爲臣者必盡其忠。爲父者必盡其慈。爲子者必盡其孝。知吾所以立乎億兆之上者。非所以自安。乃所以安天下也。如或不好學。則方寸之理。暗昧雜亂。是非邪正。皆失其理。終至於謂暴無傷者也。如或有志於學問。而其於理有所未盡明。則或作或輟。而學問之效。卒無所成。如使其心眞知實蹈。知之好之。至於樂之之地。則勉勉循循。如口之悅蒭豢而自不知已矣。焉有怠惰之志萌於其中乎。聖問所謂作輟者。學問之功未盡。而其所學者非其本也。伏願 殿下加意焉。臣伏讀 聖策曰。伊欲使輔養之得其道止悉著于篇。臣有以見 殿下邇言必察之盛心也。臣伏見 殿下道德高明。家法最正。輔養東宮。出於慈誠。旣令躬詣先聖。橫經講學。揀選重臣。以師以傳。手書訓誡。以敎以誨。所以法三代輔養者至矣。然以身爲敎者易。以言爲敎者難。臣不敢知 殿下所以躬帥者。盡合於三代之聖主耶。師
傳之所以輔養者。盡合於三代之所以輔益者耶。今若 聖上躬行聖道。以救於內。據師傅之席者。盡得溫良正直多聞博洽之人。朝夕與居。引誘箴磨。以其身爲東宮之準繩。而一毫邪念。無由而入。則其爲他日聖明之主。可以必矣。昔者。賈生以輔養太子之道。勸於文帝。文帝卒不能用其言。故漢家之治。終不復古。臣遭逢 聖明。 殿下之明。將不止於漢文。而居大臣之位者。又非絳,灌拒言之類。如使臣言。不以愚陋見棄。則庶或可以躋三代之盛。而實我朝鮮無疆之休矣。伏惟 殿下少垂覽焉。謹對。
忍齋先生文集卷之四
求退錄
辭贊成兼吏判典文疏
伏以。臣子之於君父。言不得見聽者。此由言非不盡。而誠不足以動其聽也。臣自知職任重大。人不稱器。懇辭求免。固非一再。而 天聽愈邈。未蒙允可。豈非微臣平日所以事 殿下者無足取信。而 天聽之不回者。安知不以謂欲獲能讓之名。而所辭非其情乎。思之至此。未覺顏忸怩而汗沾背也。臣策名 靖陵朝。謬被 恩遇幾十五年。敭歷顯要。致位橫金。無非盜名欺 主。逮事 聖明。濫躋崇班。不獨人皆嗤點。臣亦自知甚熟。夫貳公寅亮。卽周三孤。臣之位可謂崇矣。題品人物。銓注低仰。臣之權可謂重矣。典司文衡。責以華國。臣之任可謂大矣。提此三大任。擇三人以分與之。猶恐有所難辦。況付之一駑才而能責其成乎。上有 聖主。而不復問職務之辦與不辦。中有大臣。而曰任他能否。吾何與焉。下有臺諫。而曰彼當自處。何必糾擧。人微任重。責鉅才劣。失積事謬。待其自敗。然後從以罪之。則臣不足惜。咎將誰執。臣歷攷 祖宗朝以來名臣家譜。所謂兼判書。或在主少國疑之日。或在新造未集之朝。或以謂非此人。則無
以典邦禮。或以謂非此人。則無以掌理材。皆出於不得已。然後兼之。當此 聖明照臨。國勢堂堂之際。許使一微臣。貳政府。長銓曹如此者。古未之聞也。揆之故事則無據。慮國後弊則可憂。爲政疵纇。實無過此。且文章之盛衰。雖根於治化之汚隆。而轉移之機。亦由於典文之才否。當初簡畀。只問職秩之當次。遺其實而摭其名。問不廣而委之易。若曰彼當有以自處。國將何事於文云爾。則豈非謬算失策之甚者乎。臣伏見朝廷。苟聞一戎政之或失。一偏將之非人。則聚大臣以謀之。煩睿算以慮之。猶恐不得其人。至如爲文章司命。爲國家榮辱者。則才與不才。國不與聞。此而可忽。孰爲當務之急。臣獨爲國家深惜焉。不但此也。人之才智有限。事之酬酢無窮。以有限應無窮。其寧有不窘且敗者乎。在 祖宗朝。良臣碩輔非無才德足以當四五重任者。而贊成,判書。鮮有兼授之者。蓋以設官分職。宜各其人。不使有不勝任而罹覆敗之患。其所以保護人臣而曲全之者深矣。臣不欲受能讓之名。亦不欲免貪權之罪。所深憂者。 恩寵之謬施。名器之日卑。取譏靑史而已。唐虞用人。必待岳牧僉諧。爵人於朝。無不與衆共之。彼二聖人。欽明濬
哲。宜無待於咨訪。然後知其賢否。而其必如此者。所以不敢自聖。而名器不可不惜也。伏望將臣不欲兼兩實職。文柄授其人之微懇。爲官擇人。量才授職。不復竝委一人。 俯咨大臣。然後使得各供其職而效其能。則國事幸甚。臣身幸甚。
辭贊成啓
贊成卽周官之三孤。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一人乃其職任。大小之職。顧名思義。則誰非所不堪者。此則政府東壁。佐貳三公。朝野衆目所共瞻視。苟不得名望素隆。爲人所屬意者授之。則名器不尊。國體虧損。人皆有輕料政府之心。所係如此之重。畀付豈不難愼。小臣昏妄殘劣。甚於庸人。遭際 聖明。冒列六卿。但知感荷 天恩。顧無絲毫禆補。然而巧免彈斥。特其幸也。今者。驟躋崇班。此不啻平日思想之所未及。雖於夢寐。亦所不到。臣始聞 特命下降。驚駭震慄。終夜不得少睡。犬馬餘齒。倘得少延。則心力所及。何辭糜粉。但待賢之器。緣臣而不重。政府崇嚴。因臣而卑淺。則貪寵冒竊之罪。臣不暇恤。不惜名器。其爲 聖明之累。夫豈少哉。中外有識。其見政目。竊笑而不肯言者。寧有限焉。臣之辭避。非他人新授例辭之比。
事有悶迫。不得不仰訴 君父。請改崇政之加。以重名器。以尊朝廷。
一。一品崇秩。不可濫施非人之意。則上達已盡。不但此也。 祖宗朝以來。以他官兼六卿者。實非例除。咸有其由。兼判吏,兵曹。則或以用人之權。屬諸係國家安危之人。以固國勢。或以其人明於取捨人物。或以其人曉達戎政武略。以此兼判吏,兵曹。或其人性通理財。足以制國用。則兼判戶曹。或其人練習典故。善於交隣事大。則兼判禮曹。臣歷考前世事蹟。申叔舟嘗奉使日本。諳識撫接之方。而文章德望。高出一時。故已經領相之後。 光陵命以高靈君兼判禮曹。專委典禮交隣之任。鄭麟趾不但有勳業德望。天文地理數學。靡不洞曉。至於名動中華。故 文宗命以判中樞兼判禮曹。朴元亨不唯文章可稱。其儀容秀偉。知計明達。又四接名高 詔使。皆見稱美。華人至比諸晉叔向。故 光陵命以右贊成兼判禮曹。至如金勘。雖兼判禮曹。其所以兼之之由。臣未得詳知。臣則器輕識暗。慮淺才短。雖久忝禮官之長。而尋常公事。必待吏胥覺悟。然後知之。或一依前例謄錄。所謂依樣畫胡蘆者也。至於事大交隣之際。但知稟問三公。
若爲出於己者而爲之。苟圖目前。僅免大失。其於申,鄭,朴三名臣。有何相似。而敢繼三名臣之任乎。因臣一人。遂開近歲所不擧之例。則兼判禮曹之名。人孰以謂榮且重乎。 顯陵朝以後。一時宰相才德可稱者。亦豈少哉。而禮曹兼判。不過申鄭朴三人。其授之難選。斷可知也。請收崇政贊成之 命。勿令貽辱國家。取笑靑史。
辭大提學疏
伏以。爲官擇人。人君爲國之先務。量材受任。人臣事君之常道。苟或爲人擇官。非材冒據。則待賢之具。用之已䙝。而無恥之誚。反爲國恥矣。臣資稟昏庸。局量輕淺。猥蒙 擢拔。謬典文衡。遞而復授。前昔未有。渾身光耀。爲衆所榮。思欲報答。語口誓心。事苟有殫計慮竭筋力而可辦者。則悉欲忘勞忍疾。顚仆而後迺已。至於典文。須得學問之䆳。才華之富。可爲儒林領袖者。然後足以當之。故自古在昔。例重是任。旣得其人。又趁其精力未衰。聰明不減而任之。枚數已往。臣言不誣。臣少罹禍患。精神夙耗。犬馬之齒。今已六十有三。憒憒有素。加以老昏。眼如隔縰。視物䀮䀮。一日之內。自辰至未。則僅得看文案作名署。自申以後。則
看字而群蟻鬧前。署名而二三其畫。閉眼過夜。分爲棄物。況老母在堂。年踰八十。疾病纏緜。長賴藥餌。臣以獨子。不敢離側。方寸亂擾。無意看書。又何暇提筆爲詩文乎。已爲頑然一無用之人。而猶稱典文。取人笑侮。人雖不言。臣豈不知。在 祖宗朝。主文者。常兼成均大司成。今之知館事。卽其任也。一身而爲諸生師表。爲學士領袖。造士華國。任莫重焉。將此重任。擧屬干臣。通前後計之。已九年矣。臣之無恥。固不足論。其如下辱多士。上辱名器何。是豈 聖明爲官擇人之道乎。大抵勸士之方。須得士林屬望。才學適用者。處以崇顯。以此勸他。然後觀瞻所歸。士爭知勸。使如臣者。權一國文衡。爲學子表帥。而欲以勸他。恐非 聖算之得者也。前聞盡忘。更無新得。把筆構思。如倒空甕。自知不稱。而喑不求退。逮被彈論。始許遞免。則其於名器。玷辱增多。未必不爲 聖明之累也。臣世受 國恩。叨躋崇班。踰越涯分。只思殞結。敢更叫閽貢章。欲受能讓之名乎。顧以有其名而無其實。居其位而不事事。何異盜得而陰據。所以言發於囁嚅之餘。不自覺其支離也。伏願 俯察微懇。妙棟才學爲衆所推許者。授以臣任。使知名器不可久假。士林有
所矜式。於臣幸甚。於國幸甚。
伏以。臣頃貢封章。請遞典文。而誠末上孚。猶阻 允命。豈不欲仰體 睿眷。循默守職。但以此任。在朝廷只有一員。爲士林領袖。爲斯文宗匠。隱然爲朝廷所以輕重。人才所以沮勸。其爲任顧不重耶。自臣忝冒以來。士林無所矜式。不自激昂。失望解體。領袖之非人。宗匠之非才。其爲右文之治之累。可勝言哉。臣於此任。自知決不可堪者有二焉。上國頒 詔之使。例揀翰林院官長於詩文者。我國迎接。亦極一時之選。必也才思贍敏。酬答不窘。爲華使所嘉賞者。然後可以結賓主之歡。爲一國之光。不然則見笑華人。虧損國體。所謂極一時之選者。卽大提學之任也。其在平日。學識足以明理。詩文足以酬答。自料擔當者已熟。故臨遣無自縮之慮。逢場有才乎之譽。臣則年齒旣衰。眼昏而專廢文字。老母抱疾。醫療而方寸先擾。悸忪健忘。昏憒日增。表箋則委之知製敎。咨奏則委之漢吏官。臣獨無爲。袖手享成。如此而使之迎接 詔使。豈但取笑虧損而已哉。筆下旣無所做。母病子不可離。當此之時。不得不以他人代之。平居則號稱主文。臨事則代用他手。此 祖宗朝以來所未曾有。其
公元1559年
不可冒處者一也。公卿士夫旣歿者之子孫。欲銘先世功德。鐫碑碣示後世者。例必求文於主文之人。臣欲不受則無辭。欲受則無以副其求。孝子慈孫之缺望而去者何限。此不可冒處者二也。臣自仰承 批答而來。心神悚慄。欲不復違拂 聖旨。把筆還釋。幾一月矣。而終有所不能已者。曩日崔希孝還自京師。言中朝人因雲南主事海瑞題本。以謂將有建儲之擧。事固當然。安可諉諸臆料。不爲之備乎。先聲朝至。迎使夕發。不可不預定其人。使知自爲己任。鍊習有素。如待敵至。俾無遭渴穿井之患。不然。事至然後差遣。人必以臣爲旣知不堪。何不早自引避。臣亦將何以辭誤事之責乎。此實 睿念之所當軫。而廟算之不可緩者也。伏望 恕臣審於自知。言非得已。 下詢大臣。付諸堪任之人。不勝幸甚。
辭右議政啓
輔相之職。位崇責重。必須才德兼隆。方可表率百僚。治道汚隆。國家興替。常由輔相得人與否。微臣才器。最出群臣之下。備員顯秩。得至今日。已累 列聖知人之明。況此大拜猥及臣身。雖欲冒受。其於辱朝廷何。覆餗之虞。縱不暇顧。名器之不重。得無 聖明異
日之悔乎。 命下以來。若將隕越。坐俟公論之發。而猶不擧劾者。必以謂彼將自處。何待彈論而然也。請亟收成 命。授諸宿望。
一。端揆之任。繫國安危。帝王爲政。莫急於此。所以官不必備。惟其人也。不可曰一員之庸愚遽有何害而苟容之也。又不可以爵秩久次而循陞之也。況今拭目望治之始。當謹置相共理之擧。寧不惜鼎鼐之重。假借一老臣乎。除目一下。扼腕竊嘆者何限焉。彼靑史續貂之譏。其爲新政之累。不亦甚哉。請追還成 命。以尊國體。
一。累瀆 天聽。極知猥濫。百爾思之。不敢噤默而退。臣學專章句。心無定力。識量淺狹。爲一鄙夫。加以早經患亂。精神耗憒。遇事茫然。眩於措處。常賴同僚覺悟之助。僅免失墜。以如此之身。當調劑之任。何異使蚊蜹負丘山乎。旣知其不可支。則豈若初不任之爲善也。 臨政以來。渴於求賢。欲使庶官。盡得賢俊。庶官雖不能盡得其人。三事之重。可授非人乎。臣雖嗜進無恥。其自知則審。請改卜賢能。以尊朝廷。以重名器。
辭右議政疏
伏以。自古人臣辭避相位者。大槩有四。其一。則有才德足以任重。而斂身而退。理亂成敗。己不與焉者。其二。則有識寡才疏。自知任鉅力纖。引分乞退者。其三。則有自懼盛滿。挹損釋位。欲保全餘生者。其四。則有雖欲竭力奉公。而疾病沈痼。欲解官調治者焉。彼才可任重而斂身而退者。固不足言矣。引分乞退。不履盛滿。抱病求解。夫此三者。出於情之不得已。而不可槩以退讓論也。君之視臣。情均父子。其所不能。不強使爲。慮其盛滿。不令顚覆。軫其疾病。令安軀命。於此可見君之不忍於其臣。猶父之不忍於其子也。臣體質孱弱。異於凡人。加以早嬰患禍。殘傷肌骨。齒牙脫落。頭髮禿盡。屢經喪亂。心忪魂悸。遇事健忘。恍惚昏迷。至於腦冷鼻流。疝痔陋疾。不可煩 上聽者。亦多有之。況又冷積脾傷。因成咳𩚚。朝夕所食。俱不消化。塡塞于食嗓中。氣逆而不降。肌消而力乏。雖當入侍經幄。咫尺 天顏。而咳逆內激。不能禁聲。幾吐而強吞者。不知其幾度。廢食忍飢。腸虛眼眩。猶自掩護。若爲無病者。欺人冒據。亦已久矣。控訴至三。事非得已。而輒下絲綸。敦勉強起。 寵眷之隆。自覺隕首莫報。而謬施異數。恐反貽譏靑史。所謂任鉅力纖。自懼盛
滿。疾病沈痼。皆臣今日自處之所當急者。安得不瀆冒 天威。期於釋位乎。如曰相臣不可輕遞。則在我朝申叔舟年四十八。而以盛滿辭議政。 世祖大王許遞。封高靈君。崔恒年五十九。亦以盛滿辭議政。 世祖大王許遞。而只封寧城君。尹子雲年五十九。以盛滿辭右議政。 成宗大王許遞。只封茂松君。柳洵力辭議政。 中宗大王許遞。而只封文城君。 祖宗朝曾經議政者甚多。賓廳北壁。坐席常滿。彼叔舟,崔恒,子雲當辭位之日。年皆不逮于臣。又無疾病。只以盛滿請免。 世廟, 成廟曲循其願。蓋以其辭非虛僞。而於子視其臣之義。自有所不忍拒也。今臣犬馬之齒。已至六十有六。衆疾交攻。將不可療。以此較彼。宜加矜恤。矧伊先臣。遭遇 中廟。得躋議政。以臣庸劣。誤受 睿眷。亦繼父職。歷數 聖朝啓運以後。父子相繼爲相者。黃喜,李克培,鄭佸三家而已。一百七十餘年間勳名宰相。固非不多。而父子爲相。止於三家。臣之自懼盛滿。豈居叔舟,崔恒,子雲之下。終免顚覆。非臣力之所能辦。不特此也。八十三歲老母在堂。見臣父子繼相。憫臣疾病多端。勸臣辭退。欲使終養。此臣所以佇聞許遞之 命。至於四訴而不能止者
也。伏望恢天地生成之 量。法 祖宗體臣之仁。使微臣得遂叔舟,崔恒,子雲之願。而老母之望。亦蒙 聖明之採。將臣本職及領 經筵摠裁官。悉 許遞差。不勝幸甚。
辭左議政疏
公元1572年
伏以。人臣事君。旣委質許國。雖當艱險。固宜死生以之。而年齡衰老。筋力已殫。疾病仍荐。無以自效。則人君以仁覆憫下。子視其臣之心。安得不惻然體下。不忍強之以所不能乎。臣稟賦孱弱。殆不勝衣。加以少陷禍網。栲掠配竄。幾死復甦。百不如人。逮遇 聖明。出入 經幄。已六七年。其病不可收用之狀。 睿鑑之所已下燭。臣亦昵侍 丹陛。言端所及。輒以不堪供職之意。屢煩 天聽。吐露微懇。非自今日發也。壬申季冬以來。腦後腫浮。牽痛如刺。腦膈窒塞。𩚬逆不止。或連三四日不得執匙。心疾苦劇。忪悸不睡。只啜粥飮。日就瘦削。下道不收之病。汚穢難於入侍。一夕。無端牙齒脫落者。至於五箇。死亡之迫。何待醫診。敢以病告。至於五次。所不獲已。非欲得能讓之名而然也。臣身沈痼。所不暇計。八十七歲病母。本以如線氣息。近加痰壅。頭痛發熱。達夜呻吟。幾廢粥食。奄忽無
日。臣以七十獨子。方寸先擾。念不及他。恇怯如狂。罔知所爲。他餘臣僚之病告者。則猶是一身疾痛而已。臣則母子俱老。一時遘疾。於臣一家。豈不重且大乎。老母之所望醫藥其身者。臣外無人。臣之所欲一心救護。願終人子之孝者。亦情之所不能已也。大抵人之一身。不能分而二之。非不欲分。而勢有所不周。矧可望於衰朽一愚臣乎。臣本庸暗淺劣。遇事茫然。況當母病。瞿瞿遑遑。憒昏迷亂。塊然若一土木。以如此之人。而備數調元之任。寄以安危之重。未知其可也。上貽 聖上不擇相臣之譏。下積微臣貪戀不肯釋之罪。如是而不得蒙 聖鑑之曲照。循例 降批者。蓋由微臣誠不能上格。言不能達意而已。將何所逃罪乎。伏望 法中庸體群臣之心。 推孟子及人老之仁。下 採母子區區之懇。 許遞臣本職及領 經筵。使之專意救藥。免爲 聖朝不孝之人。則母子朝夕入地。庶得兩無遺憾矣。
辭領相啓
三公爲人主股肱。其任固無可差等。而上下所倚望。首相尤重。須以德宏才俊。爲朝廷所屬望者居是位。然後人主有所仗倚。而國體尊嚴。豈料今日擧此重
任。屬之微臣。聞者誰不驚駭。在列誰不解體。大臣卜啓。其意難度。必以微臣曾忝台班。欲捨而不得捨。備數以啓而已。何敢以臣爲合受是任也。微臣少習雕篆。素無學識。歷職朝著已四十四年。而徒竊榮顯。一無可觀。罷軟凡庸。最出群臣之下。而猶不被斥黜。馴致崇秩。於身則幸矣。而於國則焉用。自聞大拜。感激殊寵。卽當詣 闕謝恩。而心神怖悸。廢食與寢。緣病稽謝。不勝惶恐。伏望速收前 命。改授其人。愛惜名器。以尊朝廷。
辭領議政疏
伏以。臣子之所大敬畏者。莫過於君父。宜不敢以情通以私干也。然而情無所不通。私亦不敢隱者。特以至誠惻怛之心根於中。而感通之妙。自無間於名分之孔嚴。堂陛之有截也。不然則一體相須之義安在。而天地不幾於否乎。顧如臣職忝貴近。身擬股肱。而情不能上格。言不得見採。豈非中無惻怛感通之誠。足以動君父之聽乎。自知無復可爲。唯當含默退伏而已。但念。自古大臣。身遭疾病。拜狀乞免。則或賜暇調治。或敦勉強起。古今禮下之常規。如或緣父母老病已甚。其身亦不能自由。急於就便終養者。則以
明主子視其臣之心。安得不爲之矜憫。思有以曲徇私願。成人子生死無憾之孝乎。臣頭腦刺痛。水道不通。脾胃重傷。不思飮食。𩚚逆膈塞。心虛忪悸。四五根深之病。乘衰交攻。此則唯餘一死。不暇更瀆 天聽。事有重於此者。何敢隱默不言。臣母年今八十有八。自庚午辛未再經大病之後。氣力如線。正類嬰孩長在人手。少欲運動。輒坐以方席。令人舁移。食飮幾廢。奄奄若朝不保夕。況以七十餘歲單獨一子。視老母臥吟床蓐。則寧有念慮更及他事。遑遑瞿瞿。如癡如狂。此人情之所必至也。以方寸旣亂之人。而委以首相之重。調元之責。有何精神能自專一。有何謀猷可入告 后。爲國置相。豈願如此。此臣所以強聒不已者也。臣竊考我朝宰相行蹟。家有老親。請釋位奉養者。其齒皆僅過六十。親年亦不及八十。而 祖宗仁聖。皆不忍不許。此所以人無不遂其情。而孝理之隆。後世莫及也。臣之以老母爲辭者。其於國家。似無係關。於臣一家。豈不重且大乎。在朝宰執。欲自休退。不無其人。而年垂八十之子。得事九十之母者。微臣一人而已。其所以自危懼自愛惜。欲無毫髮之忤意者。庸有極乎。雖 四聰之明。恐難以遍及。臣母雖一老
病婦人。亦知盛滿之可懼。頃年。因臣辭狀。下備忘記曰。卿自前累辭。情勢俱難。冀免之意。出於中心。姑許所請。茲遞議政。母聞此 敎。攢手祝天。自臣忝首相以後。僅續聲氣語臣曰。吾目將不瞑於地下。汝不可請釋相位。以孝垂死之母乎。臣聞此言。如刺在骨。一家私願。所不當聞於 冕旒之嚴。情自內激。不能避猥䙝無禮之譴也。嗚呼。欲必循母志。則恐孤委質之義。欲死後釋負。則正拂老母之願。臣之一身。不可分二。庶幾 聖裁居一於此。中庸曰。體群臣。朱子釋之曰。體者。設以身處其地而察其心。夫君臣之分。尊卑懸絶。人臣好惡。宜若君不得知。而明君誼辟。能不拂其願欲。蓋以上下所同者情也。處地察心。深有望於聖慈。
辭領議政箚
伏以。爲人臣子。訴悶于君父。而不見採納者。蓋以誠未得 上孚。言未能動 聽也。況訴不止一再。而君父之聽。猶且邈然。則其可不敢盡其言。抱悶扼腕而已乎。微臣病告。非自今日。曾於 經席。詳陳病根沈痼之意。仰干 四聰。已有年矣。病隨齒增。受傷益深。夫豈年紀未衰。而避事厭劇。稱疾謀免者之比。朝暮
將入于地。而構成所無之證。以欺 黈纊。臣雖無狀。何忍爲此。癸酉之辭左相。甲戍之辭領相。俱荷 聖明洞察。輒 許遞免。臣於是時。自以謂天高而聽先乎至卑。大陽而必照乎容光。區區微懇。何幸動君父之聽。豈料今日反阻 兪音。頃年。伏覩備忘記。略曰。自前累辭。情勢俱難。冀免之意。出於中心。茲遞議政。臣與九十奄奄之母。捧誦 聖敎。感泣刻骨者久矣。寧有情勢難於前。而反易於後。前則出於中心。而今却不出於中心之理乎。此實臣衰老日甚。言不能達情而然也。且臣之病狀。不復條擧者。誠恐 聖覽之以謂支離。而無益於採納也。顧惟輔佐之首。爲國輕重。而謬屬于臣。失政莫甚。耳目之官。非不知彈劾之當先。袖手竊笑。試觀病臣自處之何如。此臣所以不得竢呈狀之累次。而徑以箚啓者也。嗚呼。廊廟非跛人所履。政府非養病之地。矧今百僚方以大事爲請。當此時而闕首相之位。其於觀瞻。豈不虧損。伏望爲國大計。速 許遞免。以全朝廷。不勝幸甚。
辭領議政疏
伏以。近年以來。大小臣僚。引疾請免。殆無虛月。厭於上聞。鬧於人聽。臣不欲效此。然病果在身。事果難便。
則安得嫌於同衆。遲疑苟且。不肯以實仰籲 君父乎。微臣疾病事勢。大異他人。皆理所必至。臣在少時。持身不謹。遭罹慘禍。九死一生。當其年齒未甚老。氣血未甚衰。猶可供奔走服役之任。及過七十。衰病如期。脚膝攣蹇。行輒跛曳。痬瘡滿首。加以撲傷。頭眩目暈。欲立則倒。心又忪悸。達夜不寐。下道陋穢之病。乘虛彌甚。而不敢上汚 天聽。此則但當以死爲期而已。秪緣臣母年過九十。氣息奄奄。自六七日來。喘嗽氣急。不思食飮。似睡非睡。沈困委頓。臣以七十三歲抱病獨子。有此母病。當何以爲心。瞿瞿遑遑。精神散亂。惻耳者無非呻吟之聲。關心者不過藥餌之勸。以如此方寸旣亂之人。而付以經邦之責。有何謨猷可入告后。有何思慮能審利害。臣欲專心職事。付母病於一婢子之手。則不獨古人報劉日短之爲可懼。而以 聖上老老不忍之心。其肯忍於一病臣乎。臣若欲不念職事。專力救母。兼治己病。則具瞻首相。顧可爲一人。虛位以待之乎。臣之進退。豈不狼狽。臣嘗私聚我朝宰相行狀。遍究事迹。有九十之母而年過七十。猶據相位者。獨有臣一人。且驚且悚。置身無地。仰敷危袵。已至于三。而猶靳兪音。竊恐白日之明。獨不
委照於微臣之一家也。頃年。緣臣辭職。 降備忘記曰。卿情勢俱難。冀免之意。出於中心。玆遞議政。 諄諄聖敎。洋洋盈耳。嗚呼。一年深於一年。寧有勢難於前。而今反不難。前則情出於中。而今却不由於中。子朱子釋九經體群臣之語曰。設以身處其地而察其心。伏望 聖慈體察微臣今日心事之難。俾釋重負。專心將母。則病臣幸甚。老母幸甚。而於以孝爲理之政。尤有光焉。
再辭領議政箚
伏以。微臣因病請免。至于再至于三。尙懼狀啓之不能盡臣情。疏以畢其說。疏而猶不能動 上聽。豈非區區之誠不足以回 天意乎。嗚呼。昵侍 經帷。十年于茲。而情未 上孚。 天聽愈邈。此則臣之罪也。臣若實無疾病。而托病求免。則誣 上之譴。臣無所逃。如臣貌㾛質殘。夙經傷毀。加以齒踰七十。內抱之病。雖不外現。而其尫癃跛曳之狀。難掩於香案前。出入之際。 睿鑑赫臨。想無遺照。況今頭顱穿破。諸病乘之。其能如氣血方盛之人。調久則復如舊者乎。人有父母者。親病雖不至危苦。托以親病。容或有之。臣母則年已九十。病當自生。況頭痛喘逆。病隨年添。秋
深尤苦。藥餌保護。長在子手者乎。臣旣衰替。又緣母病。已成一狂惑喪心之人。何可令此人爲首相。料理國事。人情專於此。則不及於彼。專於彼。則不及於此。一人之身。不得分而二之。此常理也。目今臣僚相繼以免官爲請者。其年齒衰暮。果皆如臣乎。肌骨殘傷。果有臣比乎。母年九十。果有如臣者乎。具是三者。臣安得不跂足傾耳。期承 兪音乎。自昔人臣請釋職任者。率多辭謝簪紱。歸老田里。故人主或有不卽聽去。以示 眷顧之意。今臣則生長世臣之家。豈少戀主之誠。臣所望者。不過釋負調病。專心救母而已。斯豈遠離輦轂。畢命松楸者之比乎。宜 天心之感悟也。臣病久神昏。言多荒雜。惶懼增深。伏望 體察微臣危懇。 許遞本職。 曲遂母子之願。不勝幸甚。
辭左議政箚
伏以。臣在秋初。衰朽頭骨。爲重物所觸穿。絶而復生。又急於救母之病。屢貢封章。幸賴 聖明下體臣心。許遞相職。母子感泣。結草期報。遞未滿五朔。又處以台鼎。雖因大臣卜薦。實出人望之外。其輔相之不擇。名器之輕紊。此則臣之無狀。所不暇計。但以年近八十之子。護養垂百之母。其果可以職事嬰其心。而分
其力乎。心固不可他糜。力固不可他分。則於 聖上君臨子視之心。豈不爲之惻憫。思欲全烏鳥區區之孝乎。自臣先世。生長世臣之家。世食國家之廩。渾身毫髮。皆國家 賜也。急於事親。緩於報主。朝夕入地之臣。寧容有此心乎。世之稱人衰老。必曰頹齡。頹者。漸下而不可還收之意。子垂八十。母垂百歲。此正所謂頹齡。今年加於前年。明年加於今年。明日衰於今日。豈有却少而還健之理乎。冬深以來。臣之衰疾。比秋尤痼。母病則如線氣力。坐臥須人。奄奄在床。朝而不能保其夕。夕而不能必其晨。微臣一身。方寸旣亂。遑遑瞿瞿。只餘軀殼。其將委國安危於此人之手乎。朝著其將謂臣自知其將謂國擇相乎。若曰。領右有人。左雖謬授。庸何傷乎。苟且容貸。姑延時月。負乘不下。必竢憂國明目之臣指斥請退。然後方 許遞罷。則不但病臣事君無終。於 聖上保全舊臣之義。安得無虧損乎。事至於此然後。臣雖欲上章請免。亦無及矣。伏願爲國大計。愼於簡畀。勿令具瞻之重。久爲匪人之據。不勝幸甚。
伏以。明王立政。莫先乎置相。所置者非人望攸屬。則衆所賤易。人主何以倚仗斯人而責成。茲豈非擇與
不擇。理亂之所由分也。今我 聖上聰明睿智。有赫照臨。試觀微臣之爲人。其以謂學行可以範物乎。謀謨足以施設乎。力量足以鎭俗乎。無一於此。 聖鑑所洞照。廷臣所共知。百責所萃。臣何以冒據。頃日大臣卜薦。安知不以臣年齡旣暮。曾忝相職。難於獨遺乎。不唯此也。臣之老母。若過兩旬。則年垂一百。自 祖宗朝以來。寧有奉養百歲之母。而其子尙戀膴仕。不肯止者乎。身苟爲時望所屬。而其進退爲國安危。則容有不敢去位之理。如臣非時望所歸。不關於有無。而四入政府。謬蒙敦勉勸留之 寵。名器日卑而不足恤。朝著竊笑而莫之顧。坐待顯斥。臣雖無厭。豈願如此。臣所以不畏 嚴譴。強聒不已者。秪以審於自知。而不欲貽朝廷羞辱也。伏望 俯察危懇。速 許遞免。愼惜名器。必授其人。不勝幸甚。
伏以。人臣愬悶于其君。而不見聽許者。必以平日所以行己事上。不直不忠。未足取信而然也。將臣不宜冒據相位之意。似狀以箚。已至五次。而輒批以 不允。臣竊悶焉。曾於 香案前。攄出心肝。反覆冒瀆。固非一再。意謂 天鑑照燭無遺。狀箚之入。必朝啓夕允。而一向邈然。非慮所及。此正由微臣平日所以事
之者。有不足見信于 上。莫非臣之罪也。少而肌骨殘傷。乘衰病益沈痼。理所必至。茲不敢枚擧病狀。復塵 聖聽。但以經幄廊廟。非跛蹩所得出入。相府尊嚴。決非一腐朽養病之地。加以九十有二年紀莫高之母。臥床奄奄。難保朝夕。以如此之子。事如此之母。瞿瞿遑遑。方寸旣亂。念不及他。輔佐股肱之重。安危存亡之責。委諸此人。望其有成。其可得乎。容護姑息。必待折足覆餗。然後方許斥退。恐非 聖明保全舊臣之道。伏望亟回 乾斷。遞臣本職。以新具瞻。以尊體貌。不勝幸甚。
伏以。君臣分嚴。堂陛有截。臣而控訴於君。至五至六。可謂不憚煩。而其不敬甚矣。猶不得斷章退伏者。豈非其所訴實出於自知之審乎。臣之跛蹩吐蟲。眼目脾胃可醜極陋多般病狀。則有死而已。不敢復爲之開錄 上聞矣。但以微臣。忝辱相職十有一年。寧有一嘉猷發於臣口。一施設出於臣手。唯知謹備唯諾。恭署紙尾而已。爲國置相。豈願如此。廷臣之引疾乞免者。前後相續。其情與勢。果有如臣之極難且切者乎。長見垂百病母。奄奄床褥。勸食勸藥。患力不贍。神喪心亂。正類狂癡。有何計慮。可備咨訪。有何德望。羽
儀朝著。謬蒙 隆眷。屢近 丹陛。上霑底裏固非 再。此豈微臣急於遞免。誣飾非實之訴乎。臣之病廢供職。今已閱月。政府重任。獨責諸一領相養病之譏。臣何以當之。伏望爲國大慮。勿復容護。亟降遞 命。以全體貌。不勝幸甚。
伏以。臣生而體質羸殘。不齒諸人。自前歲夏秋以後。衰疾日痼。貪戀 殊恩。不敢言病。呻吟伏枕。已淹四旬。欲起則更無餘力可支。如有物執而揮仆之者。萬目具瞻。經邦重任。決不可長委諸一老殘。於人見聞。孰不病之。而不肯形諸奏牘。顯加斥退。臣雖昏憒。豈不面赧背汗。欲入地而無從也。堂有年紀最高之偏親。臥病沈綿。不察人事。臣以年近八十獨子。何嘗一刻欲離其側乎。一身方寸。散亂膠擾。喪心之人。更於何用。政府重任。果可付諸此人之手。臣之乞免。夫豈他人比。而於 聖上體群臣之意。恐有所未盡也。況今日候和暖。正當屢開朝講。以廣進言之路。 經筵領事。不得不備員。任重不可久假。事急不當姑息。八煩 宸聰。死有餘罪。伏望速降遞 命。以重相職。不勝幸甚。
伏以。人臣之請解其職者。人各異意。或有欲避權勢。
退而保全者。或有緣身老病。不堪從仕者。或有自知無能。爲時輕賤。不欲辱朝廷者。大槩有三。而臣居其二。此所以犯冒君父之尊。強聒 黈纊之聰。不能自已者也。臣軀幹殘㾛。本不如人。脚蹇跛曳。行賴挾扶。況今犬馬之齒七十有五。頭無留髮。齒餘六七。腦髓冷流。穿出鼻目。難於視物。近乎盲瞽。至於入侍 講筵。冊雖在手。不復知讀至幾行。病狀醜怪。人不欲近。此臣之一宜退也。少學雕篆。心無遠圖。又乏學力。暗於訃慮。有所不言。言則必誤。有司問議備邊之策。則答曰。其問他相。問議人物差除。則答曰。問諸他相。問議禮儀何如。則答曰。問諸他相。正類木偶長望人口。人皆目爲堂下執禮。見輕且賤。何待言知。此果可謂之議政乎。臣非避事。實由中無定見。昧於施措而然。此臣之二宜退也。昵侍 耿光十有餘年。 天日照臨。洞察肺肝。知臣不稱。矢豈不審。此果出於微臣誣飾之言乎。負此二宜退。猶不肯釋重任。則於 聖上辨賢愚。惜名器。尊朝廷之政。恐不能無譏議也。臣每當入侍之日。將不可不退之意。反覆陳達。伏想 四聰之明。猶有所記念也。自古。明主聞人臣辭位之懇。不卽聽許者。實以其人未至衰病。而辭謝簪紱。歸老
里爲可惜也。如臣世食國廩。生長京華。今雖老病。旣無鄕土可以庇身。垂百病母。又不可隨臣出城。古人所謂去國還鄕。皆非臣之所能爲也。不過遞免相職。終於 輦轂之下而已。以 聖上體群臣之明。安有不察微臣請免之情。異於他宰執乎。病告至四。猶不 示拂旨之譴。反有安心調理之 敎。感泣子視之 仁。不欲更干 天威。頃在癸酉。因臣請免左相。降備忘記曰。卿情勢俱難。冀免之意。出於中心。姑許所請。諄諄 聖敎。至今洋洋盈耳。況癸酉距今已經五歲。一年深于一年。母子衰病之增加。宜 聖慈之憐憫也。伏望 諒臣辭無虛僞。亟降遞 命。改卜賢德。以重具瞻之地。不勝幸甚。
伏以。微臣年近八十。母齒近百。母子疾病。一時俱痼。有耳有目。無不爲臣危之。此果忘親戀權。進取彌銳之日乎。所急在此。不得不違拂 聖旨。辭至七八。以君父子視之仁。不忍不許。遞 命一下。母子感淚交頤。以爲從此可以專心救藥。今者。復相之 命。計所不逮。不但臣未及料。中外大小。亦誰念及於此。疑惑驚惶。思之不得。有一於此。終不能默。臣於病中。伏見弘文上箚。其論辨臣及盧守愼情勢緩急。無不詳盡。
所謂視洪暹近百之母。則有間守愼年齡差少之言。此安有一毫私意彼此於其間。大臣亦非不知臣難於仍任。特以無非比肩之人。嫌於取捨。泛然卜啓而退。固宜 聖明酌量裁斷而已。衰老庸劣。雖無臣比。而所謂議政。職則大臣。大臣進退。果皆竢一二人之可否乎。可遞可存。當出 上命。況昨日遞今日仍。雖在微末庶僚。猶知其苟且不敢爲。況所謂議政乎。 君命難諶。政體顚倒。緣一微臣。此弊始啓。則臣罪尤重。伏望更煩 聖慮。邇言必察。勿寢已行之 命。無令相職久曠。不勝幸甚。
伏以。人臣之欲解其職者。例多引疾。其輕重則未易知。不可槩指爲欺君聽也。禮記。以七十爲老。八九十爲耋。安有七八九十而血氣不衰。疾病不能侵者乎。微臣跛蹇殘疾。 聖鑑所洞照。臣母過耋垂百。 聖聰所審聞。其能復委病臣以職事。期病母以久生乎。頃者。 天眷殊異。惠養老母以食物。繼以釋臣重負。母子感泣曰。离明雖高。蔀屋畢照。自此眉可伸。食下咽。豈意令出惟反。不過乎兩日之內哉。而況邇言不足察乎。衆望其可孤乎。前此五六年。臣欲解職救母之病。 上敎以爲情勢俱難。茲遞本職。臣心喜幸。自
言誠感于 天。安有五六年前衰極病痼之人。却平健於五六年之後之理哉。其母與子。今猶不死幸矣。情勢如此。臣何敢當復相之 命哉。詞臣之撰臣批答者。顧不難哉。欲褒稱則近於戲誣。欲摭實則嫌於駁劾。求其說而不得。或疑以托疾。或疑以人言。質諸神明。寧有是理。皆由臣之無狀。素不能見信於人也。百病交侵。加以心恙復發。達夜不睡。兩目盡腫。粥食幾廢。有何氣力。可以供職。伏願 聖明量臣情勢。速降遞 命。終始 聖恩。不勝幸甚。
忍齋先生文集卷之四
附錄
行狀(忠勤貞亮效節協策扈 聖功臣輔國崇祿大夫延陵府院君李好閔。撰。)
公姓洪。名暹。字退之。號忍齋。南陽人也。公年未冠。對策試闈。考官奇其才。第爲異等。戊子。中司馬。明年己丑。對庭試策。居第一人。直赴辛卯殿試。冬。選補承文院。卽擢爲弘文館正字。陞著作。壬辰。陞博士。兼侍講院說書。甲午。陞副修撰,知製 敎。兼侍講院司書。時國家翹館儲才。 賜公長暇讀書。以爲他日大用之地。遷司諫院正言。乙未。薦爲吏曹佐郞。是時。金安老秉政。其徒寔繁。權傾人主。公憤時事日非。見嘗所識者。力數其罪。兇徒切齒。共搆下獄。必欲致之死地。杖流全羅之興陽縣。丁酉。安老等伏辜。起公謫籍。拜弘文館修撰。道陞司憲府持平。仍前 賜暇。時治阿附濁亂之輩。彈擊無虛日。公略不爲形迹。力持正大之議。戊戌。陞弘文館校理。累轉副應敎。己亥。陞應敎,典翰。移司憲府執義。庚子。陞弘文館直提學。冬。特陞通政階。拜弘文館副提學。辛丑。遷司諫院大司諫。移成均館大司成。遷吏曹參議。冬。拜承政院同副承旨。壬寅。轉至都承旨。癸卯秋。特拜京畿觀察使。甲辰。瓜滿。
公元1545年
拜漢城府右尹。乙巳。拜禮曹參判兼同知 經筵,成均館事。是年。 詔使來冊 明廟。公受遠接使之 命。往來江上。承接稱禮。俄拜司憲府大司憲。兼職仍之。時朝廷定 文定王大妃垂簾之儀。 明廟尙幼沖。坐于簾內。公啓曰。人君當正位南面。使萬目咸覩。今者。 慈殿在簾內。上縱不得南面而坐。宜出臨簾外。以接群臣。卽 允之。時議多之。秋。遞拜工曹參判。丁未。陞資憲。拜知中樞府事。仍兼 經筵。蓋自數年來。文僖公多疾。爲侍藥乞解劇務也。己酉。丁文僖公憂。辛亥。服闋。判漢城府尹兼同知 經筵成均館事都摠府都摠管。壬子冬。出按平安道。甲寅冬。文僖公將配享 仁宗廟廷。朝廷請召公與祭。 上命馹召公。特拜工曹判書兼同知 經筵成均館事,藝文館提學。乙卯春。移拜禮曹判書。加兼知義禁府事。丁巳春。春宮受冊。又兼 世子左賓客。公雅習禮文。及居是任。多所講定。 明廟展謁 祖宗陵寢殆遍。公爲贊禮。導 上周旋。無不中節。是年。又兼弘文館提學。故事。將授文柄者。例兼兩館提學。公深執退讓。力辭不已。竟不得 允。戊午夏。加階崇政。拜議政府右贊成兼禮曹判書, 世子貳師,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
公元1558年
大提學,知成均館春秋館事。士林倚重。或箚或疏。辭至八九。其大略以爲 祖宗朝良臣碩輔。非無才德足以當四五重任。而贊成,判書。鮮有兼授之者。蓋設官分職。宜各得其人。不可使才不勝任。反有覆餗之患也。臣非欲受能讓之名。欲免貪權之罪耳。不 允。秋。陞左贊成兼吏曹判書。別職仍初。己未春。始遞爲判中樞府事。庚申。 御筆特除左贊成。兼帶仍舊。秋。掌別試發策。觸時諱。讒口交搆。公引疾謝事。悉遞見任。只判敦寧府事。癸亥。權奸屛黜。大臣合辭啓曰。洪某。文行宰相。不宜置諸散地。 特拜禮曹判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 經筵春秋館成均館事。再典文衡。於古有光。甲子。拜左贊成。乙丑。 大妃昇遐。公掌治山陵之役。賞階崇政。是年荒甚。朝廷議出重臣之盡心國事者爲賑恤使。公受 命以來。措治得宜。全活甚多。丙寅春。公力辭主文。始遞大提學。仍兼知 經筵,春秋館事。丁卯。移判禮曹。旋以疾辭。遞還拜左(贊成)。六月。 明廟昇遐。 宣祖以沖年嗣服。朝廷請置院相。公與領議政李浚慶,右贊成吳謙。實膺 簡命。輪直政院。參決機務。是時。李文純公滉乞退甚懇。公以爲儀刑國家。領袖斯文。非此人不可。
公元1568年
屢往勸留。又請爲實錄總裁。 上敦敎留仕。文純亦以公誠意停行。後往復論事書札。載在退溪集。可見道義之交也。戊辰。相位有闕。 御筆拜右議政。旋以總裁官。修 明廟實錄。己巳夏。陞左議政。以盛滿辭。上敦諭不許。癸酉。公年七十。據禮請致仕。不許。仍 賜几杖酒樂。以示優禮。時大夫人年高九袠。尙康強。觀者嘖嘖。咸以謂近古所未有之事也。甲戌。陞領議政。秋。力辭。遞領樞府。乙亥。復爲首相。丙子。又辭相位。章十上。 許遞。冬。復拜左議政。公以衰病日加。母年益深又辭。上章至八。 上賜御札。略曰。卿元老耆德。爲邦家柱石。又有九十偏母。特賜卿母米豆酒肉。以示予厚待大臣之意。公力疾謝 恩。仍辭相位甚懇。上不得已勉從。未久。復拜左議政。俄陞領議政。公至是。三爲首相。連上十箚以辭。不 允。己卯。復懇辭。章十二上。 上始許遞。拜領中樞府事兼領 經筵事。公以國典領 經筵。必以時任相臣兼之。臣今遞相。宜勿兼。不允。庚辰。大夫人辭堂。 上初欲停朝市。政院啓以無故。事遂寢不行。遣右承旨崔興源致弔。又遣都承旨尹卓然。諭曰。聞卿衰毀過禮。八十。齊衰之事不及。況元老大臣。不得自輕。勉從禮文。勿爲居廬。
公元1583年
及葬。 上又令乘驛下去。公力辭得 允。卒哭。又遣右副承旨崔滉。勸令開素。又令該司。月送酒肉。公再上疏章。力辭 成命。祥禫皆 賜米豆祭物以助之。癸未。服闋。拜領中樞府事兼領 經筵事。公至是。年已八十。哀毀之餘。氣力益衰。三月。始詣 經筵。面辭不堪仕進之意。仍請依法奉朝請。 不允。甲申秋。始感疾。乙酉春。病革。 上聞公疾甚。 命內醫診視。仍令不離救藥。又遣左副承旨李誠中問所欲言。公病甚。已不能言。二月十一日壬子。卒于第。享年八十有二。 上震悼。輟朝御素。賵賻龍葬。竝從異數。聞公之卒。大小奔走。嗟悼載路。其年四月某甲。有司具儀衛。葬于南陽治西淸明山丑坐未向之原。禮也。公資稟明粹。操履端重。身無擇行。動必以禮。平居。未嘗開口而笑。接賓。未嘗傾意而多言。正色立於朝。儀表肅穆。人莫不慄然起敬也。年未志學。已知爲學之方。從靜庵趙先生學。一日。先生抽出宋史程,蘇二公不弔溫公喪一款問公。公時年十五。對曰。賀班旣輟。遇哀當哭。程子不可之言。雖不敢知。要不過蘇氏學術之不正。嫌歌哭同日之害禮而發也。先生大加稱賞曰。非所及也。是時。士禍將起。人競韜匿。以避好善之名。公
年尙少。猶不少變。言笑不妄。步履有法。群兒聚道。爭以小學譏之。至投瓦礫相抶。而公略不顧念。徐趨以過。群兒亦不敢戲侮。自少至老。晨興盥洗。整衣垂紳。未嘗以疾病有異。其有得於薰陶者深矣。文僖公平日讀書。必以百遍爲程。其或未竟。手不暫釋。每見公讀未數過。已能成誦曰。年旣盛壯。而心志外馳。則必至遺忘。後令誦易,書二經。傳註之浩繁處。一字未嘗錯。乃曰。此兒於書。最有精神。不比他人徒能勤讀也。及長。爲文章。沈着典雅。絶去浮誇之語。士大夫得其碑碣之述。稱爲實錄。爲詩思致淸新。句法端勁。企齋申公光漢,湖陰鄭公士龍。嘗以公爲當世詞林之宗匠。而公未嘗以文章自矜。嘗典文衡。深執謙讓。屢貢辭章。必以遞免爲期。嘗語子弟曰。文章雖非雜藝之比。不可一向致力。一向致力。則所損多矣。屢知貢擧。力祛浮華之習。務主典實之論。掄材之日。每有得人之稱。 中廟朝。王子福城君嵋母子。以過寵被罪。公以博士。入侍 經筵。啓曰。閨門之內。恩常掩義。苟無禮以制之。恩有不終之悔。頃者。福城君母子之被罪。雖其自取。待之亦不能無失也。旣往雖不可追。將來宜有所戒。 上曰。爾言極是。官雖未甚顯。而其敢言
公元1551年
不諱。已爲當世所服。文僖公每憂公以直言獲譴。及爲吏曹。大爲奸兇所陷。幾死者數矣。其在謫籍也。察訪某。兇徒之切屬也。承差點囚於本邑。公隨例往應。其人呼喚點檢。窘苦百端。人謂不堪其辱。而公處之如常。不以爲恨。及其 賜環。或問其名。公不言曰。彼自擧職耳。初非辱我也。太上忘怨。其次不報怨。吾雖不能忘怨。敢報怨乎。辛亥。白川儒生。憤江西主僧騎馬。遇諸途而毆傷。 明廟以 大妃之敎。命於都市杖之。公時爲同知 經筵。於 講筵。力陳不可之意。退爲疏上之。略曰。 殿下日御經筵。講論古書。所以欲聞所未聞。開益心地也。豈但多聞博覽。而茫然於善惡之分。無益於政令之間哉。試讀前史。有儒毆僧。其君有杖之者。有釋之者。未知 殿下以杖之者爲是乎。釋之者爲是乎。 明廟雖不得從。深以公言爲是。後於 經席。至下慰勉之敎。己未。戚里之爲守令者。以虛譽見褒。至陞堂上。公時爲贊成。憂國事日非。啓曰。近日。朝無直言。政多姑息。虛僞日滋。是非日紊。上曰。洪某。言雖切直。但乏醇厚。公惶懼待罪。賴時宰力辨。事得釋。翌年秋。又爲別試試官。其時試官。或出策題。擧歷代宦侍,宮妾,戚里等語。公只改數字而爲
公元1567年
問。及其讒謗交搆。禍將不測。出策之人。反稱非己之作。而公未嘗一言自明曰。我長試席。我自當之。寧可推調以求免乎。丁卯。 明廟升遐。 大妃再幸 康陵。其後又將親省。朝廷爭之不能得。公時在相位。以爲 母后有獨遂之累。而大臣不以死爭之。將焉用大臣哉。遂以箚啓于 上曰。人情之慘痛。莫甚於哭初喪。聖人制禮。猶不許下堂而哭。況出宮門乎。宮門猶難於輕出。況至山野乎。犯夜遠行。防範掃地。將何以母儀一國。而垂內則乎。言甚切至。至再至三。 大妃不得已勉從之。其見敬禮如此。公歷事 四朝。榮顯終始。然於勢利。若將浼然。乙巳。文僖公以曾任議政。參錄僞勳。公時爲參判。當路者有勸公圖錄勳籍。公拒之曰。吾雖不爲勳臣。旣爲勳臣之子。寧有不享其富貴之理。何必自爲。然後爲足耶。勸者慙而止。蓋有見也。會盟之後。公以父蔭。當陞資憲。公詣 闕。或疏或啓。力辭當受之加。大略正卿之班。非宰相蔭恩所可得。況臣初無奔走服勞之勤。又非輪事議罪之列。不應竝蒙 恩例。數日之內。章十餘上。鬚髮亦爲之變。竟不 允。時人或疑己甚。而公不恤也。公平生。禮學精深。其在文僖服中。嘗著讀禮類編四卷。及典
公元1580年
禮曹凡十有四年。其於事大交隣。喪葬祀事。如遇難處之事。靡不博訪廣詢。大者稟定。小者立決。必先據經義。參以典考以行之。無不適於天理人事之節文儀則焉。先是。 詔使之來。如有問答疑難之事。必請考政院日記而應之。不無臨事顚倒之患。公爲判書。深慮儐相之禮因而有愆。遂請謄出倪謙以下 詔使日記。本曹應知之事。以爲倉卒不虞之備。題曰 天使接待錄。二十四卷。悉經公指揮點竄。自後 詔使來。幷無當事顚錯之失。其慮事詳愼類此。淸白一節。終始不渝。親舊宰邑者。或有情贐。必遜辭而却之。累典要顯。門無苞苴之遺者。平生不買一口之奴。一頃之田。人或勸之。則曰。我非欲保廉潔之名。吾素性不存於財利云。故家中終無一張之文券也。壬子。朝廷請選廉謹。以礪薄俗。僉擧公名爲首。至 錫宴闕庭。仍 賜鞍馬綵段以奬之。公天性至孝。事父母。極盡誠敬。位至崇品之後。傳達公事。出入梱內。人不知爲宰卿也。公退之暇。讀書課功。至夜深不離於前。不命之退。則不敢退去。不以位高而少懈也。及奉大夫人。鷄鳴而起。與夫人俱爲上服。問訊暄涼。肅恭進退。令月吉辰。備酒果上壽極歡。以悅親心。時有箴誨。
公元1569年
輒再拜敬服也。文僖公旣卒。執喪踰禮。三年不出廬外。及母夫人喪。公年近八十。哀毀一如前喪。 上命勸肉。後公泣謂子弟曰。君命至嚴。吾豈不欲承順。但親喪固宜自盡。不可以 君命爲托。自廢人倫之大禮也。恐有子弟和羹之嫌。便絶湯羹。蔬食水飮而已。朝夕上食。必自盡誠。不令子弟代行。犯寒觸暑。往來塋域。終始無疾。持禮老而益篤。人服至誠能孝也。喪畢。子弟遇公生日。請以絲竹娛之。公泣且止之曰。前者。爲親設也。親旣沒矣。何忍更聞此聲。嘗以節儉戒子孫。位冠百僚。而客座蕭然。子弟不敢妄有干請。僮僕不敢橫於里閭。立朝五十年。常帶 經筵。每當入侍。宿齋預戒。必思所以啓沃 上心。思之未嘗不言。言之未嘗不盡。故其所陳列。常被 採納焉。公年至七十餘歲。以領 經筵入侍。 上命二宦者扶持之。至於坐次。則自 上動容禮貌之。公極陳其殿上給扶。國家所未有之殷禮。以臣當之。大駭瞻聆。貽辱 君命。且扶持之間。身不自由。反有所傷。請自安心出入。幸甚。自 上更命少宦者。扶持徐徐行步也。此乃本朝大臣中唯公一人而已。 上命大臣。各薦武將可合者。諸公各薦五六人。公獨無所薦曰。雖知。不敢
輕擧。況吾不知武弁者乎。不知其人而告於君。莫如不擧之爲愈也。人以爲得體也。公以領 經筵入侍。時宰臣朴忠元啓曰。請刊六臣傳。廣布中外。 上曰。是何言耶。將素以法。筵中皆爲忠元懼之。公進曰。六臣。於 文宗則忠臣也。未知 上以六臣望於臣等乎。以申叔舟望於臣等乎。 上憮然久之曰。卿言是也。人服公之忠直也。晩年。喜看宋朝名臣言行錄自警編等書。選諸賢嘉言善行。分門類集。題其卷面曰。自警切己。又書伊川先生視聽言動箴,張思叔座右銘。作爲屛風。朝夕相對曰。人老則志氣怠惰。爲善之心。未必有終。吾之爲此。不欲負斯訓也。其篤志力行。蓋如此。好閔自幼少時。嘗聞先輩大人。於近世名公中推德業文章行懿之盛。未嘗不以公爲首。好閔迹微末學。雖不及遊公之門。而亦嘗欽歎而深服之矣。會今朝野淸明之日。凡舊德幽芳。靡不闡見而揄揚之。公之子孫。以故相沈公守慶所爲公之行狀。將請諡于朝。而沈相已下世矣。屬好閔替爲之。登牒有司。好閔以平生樂慕之心。亦有附驥之想。不敢辭而敢爲之狀。
碑銘(左議政金貴榮撰)
公元1585年
皇明萬曆十三年二月壬子。大匡輔國崇祿大夫領中樞府事兼領 經筵洪公卒于第。四月某甲。葬于南陽治西淸明山丑坐未向之原。從先塋也。旣朞。公之孤以沈贊成守慶所次行狀。屬余墓道之碑曰。在秉筆知先君。惟公最。請銘之。辭不獲。謹按。公諱某。字某。號忍齋。洪本南陽巨姓。遠祖諱先幸。仕高麗爲金吾將軍。將軍七世孫諱工曹典書。典書生諱入我朝。官至戶曹參判。參判生諱贈兵曹判書。行同知中樞院事。於公爲高祖考也。曾祖諱水軍節度使。贈左贊成。祖諱右副承旨。贈領議政。考諱領議政。贈諡文僖公。文僖聘領議政宋軼女。弘治甲子九月初十日。生公。公生而穎悟絶倫。旣長。授以經書。過目成誦。遂肆力於問學。中戊子司馬。魁己丑庭試。直赴辛卯 殿試。冬。選補弘文館正字。再轉博士。兼侍講院說書。嘗入侍啓曰。頃者。福城君嵋母子被罪。彼雖自取。未必非待之失其方也。往者不及。來者可戒。 上曰。爾言是。甲午。陞副修撰,知製 敎。兼司書。賜暇讀書。此極一時之選。人比之登瀛焉。俄拜司諫院正言。遷吏曹佐郞。是時。權姦亂政。人目爲三兇。公見嘗所識者。面斥其非。其徒共搆。下詔獄訊之。幾不測。杖流興陽縣。
丁酉。兇徒伏辜。召拜修撰。道陞司憲府持平。時治阿附濁亂之輩頗急。公略不爲形迹。力持正大之議。識者多之。戊戌。爲弘文校理。累轉應敎,典翰,司憲府掌令,執義。庚子。陞直提學。冬。特加通政。陞副提學。辛丑。累遷大司諫,大司成,吏曹參議。冬。拜承政院同副承旨。轉至都承旨。癸卯冬。特加嘉善。拜京畿觀察使。瓜滿。同知中樞。乙巳。拜禮曹參判兼同知成均。是年。 勑使來冊 明廟。公爲遠接使。承接稱禮。俄拜大司憲。時議定文定垂簾之儀。 明廟坐于簾內。公啓曰。人君當正位南面。萬目咸覩。今者。 慈殿在簾內。 殿下縱不得坐北。宜出坐簾外。以臨群臣。卽 允之。秋。移工曹參判兼同知 經筵,副摠管。丁未。陞資憲。知中樞。兼帶仍舊。己酉。丁內艱服闋。復知樞府。轉判京兆。兩帶亦復。壬子。 命選廉謹之臣。僉擧公名。錫宴闕庭。以奬臣庶。冬。按關西。甲寅。遞判工曹。兼同知經筵成均,藝文提學。乙卯。移判禮曹。兼知義禁府。丁巳。 東宮受冊。授公左賓客。 明廟展謁 五陵。公贊禮。陞降周旋中節。戊午。加階崇政。授右贊成。仍兼禮判, 世子貳師。餘仍舊。秋。判吏曹。冬。爲弘文,藝文大提學。餘兼依例。公力辭不 允。己未。遞判樞府。尋
判禮曹。庚申。 御筆特除左贊成。秋。掌別試。發策。擧歷代戚里宦寺之禍。讒口交搆。以爲指斥時事。公引疾杜門謝客。悉褫見任。只判敦寧。癸亥。權奸屛黜。復判禮曹。再典文衡。甲子。拜左贊成。乙丑文定之卹。公提調山陵之役。賞階崇祿。是冬荒甚。公爲賑恤使。措置得宜。全活甚多。丙寅春。上章力辭主文。得遞。丁卯。兼判禮曹。六月。 明廟昇遐。 上以沖年嗣服。公以院相。輪直政院。戊辰。 御筆拜右議政。以摠裁官。監修 明廟實錄。己巳。辭不 允。夏。陞左議政。又以盛滿辭。 上敦諭不許。癸酉。以年至。據禮請致仕。不 允。賜几杖。復以疾辭。遞拜領中樞。時大夫人年垂九袠。尙康強。公受几杖。賜酒樂以侈之。觀者嘖嘖。咸以謂近古所未有也。甲戌。陞領議政。秋。力辭。遞領樞府。乙亥。復爲首相。公患脚病。不利步趨。 上命少宦挾扶出入。常被優禮如此。丙子。辭遞。冬。復爲左議政。公以衰病漸加。母年亦深力辭。章八上。 上賜札略曰。卿元老耆德。爲邦家柱石。又有九十偏母。特賜卿母米豆酒肉。以示予厚待大臣之意。公力疾謝 恩。懇辭相職。 上不得已從之。未久。復拜左議政。卽陞領。三爲首相。連上十箚以辭。己卯。許遞領樞府。庚辰。大
夫人辭堂。 上遣承旨致弔。又遣都承旨諭曰。聞卿哀毀過禮。禮。八十不及齊衰之事。況元老大臣。不可自輕。卿其勉從禮文。愼勿居廬。卒哭。遣承旨開素。令該司月給酒肉。公再疏力辭。將祥。 賜米豆。禫又賜祭物。遂領樞府。兼領 經筵。請辭 經筵奉朝請。不許。公年高喪母。衰慕不已。氣力益衰。沈緜不起。享年八十二。 上聞公病革。遣承旨問所欲言。已不能言矣。 上震悼。輟朝御素。贈賻龍葬。竝從異數。大小奔走。嗟悼載路。公資稟秀美。操履端重。惟耽經籍。不事產業。無疾言遽色。溫溫接人。和氣䔽然。自在韋布。已負重望。居官莅事。奉公盡瘁。不肯爲近名之事。未嘗有崖異之行。常持謙卑。引接士類。歷事 四朝。每於榻前。以愛惜人才。恢弘士氣爲勸。其在小官。剛方觸忤。屢挫不撓。曁都槐棘。惟持大體。務守成憲。不爲瑣屑變更之端。爲文章。典實溫雅。絶去浮誇之語。士大夫得其碑碣之述。稱爲實錄。自少。晨典盥洗。終日端坐。人未嘗見其惰容。嘗選宋賢嘉言善行。題曰。自警切己。晩年。書伊川先生四箴,張思叔座右銘。掛諸壁間。常目在之。其居常砥礪類此。文僖公家法甚嚴。客至。輒使公候之。公冠服如寒士。執子弟禮甚謹。客或
有不知其爲公者。文僖公旣老有疾。公必躬湯藥。嘗而後進。文僖公旣卒。執喪盡禮。三年不出廬外。公年踰七十。奉養母夫人。至誠無違。如有微疾。輒不食涕泣。目不交睫。及沒。慘痛之深。一如前喪。雖承 上命開素。口未接腥。蔬食亦不甘。朔望奠獻。不令子弟代之。喪畢之後。子弟遇公生日。欲以絲竹娛之。公止之曰。前者。爲親故也。親旣歿矣。何忍聞此。因泣下沾襟。子弟不敢更言。每以盛滿爲懼。嘗於 經筵。文僖以領事。公以知事。東西作頭以入。人以爲榮。而公常懍懍也。常以節儉戒子弟。位冠百僚。而客坐蕭然。子弟不敢妄有干請。僮僕不敢橫於里閭。世以賢相稱之。不亦宜哉。公先娶晉山君柳泓之女。賢而早卒。繼室韓氏。左議政確五代孫贈參判慈之女。內行純備。門族稱之。生一男一女。男諱掌樂院僉正。女適宗室河原君鋥。孼男三。曰耆年,耆壽,耆享。僉正娶議政府右贊成沈諱之女。生三男三女。男敬紹,敬哲,敬纘。女幼。河原生三男一女。男引齡,享齡,錫齡。女適奇自獻。敬紹娶都事韓浣女。生一女。唐恩娶判書朴啓賢女。生三男。益城娶郡守蘇遂女。生一男一女。寧堤娶察訪韓誼女。生一女。奇自獻生一女。銘曰。
達尊有三。齒德爵也。一稀二難。矧兼三者。肇見克嚮。惟公也獨。其德伊何。孝親忠國。其爵伊何。位冠黃閣。其齒伊何。齡逾大耋。肅靖之甥。文僖之子。承慶于先。邁善于己。詩禮傳芳。風雲繼軌。淸儉自飭。恪勤從事。鍾美受益。福履攸同。生榮死哀。善始令終。古云世臣。其不在公。有封若堂。南陽之阡。伐石琢辭。垂示千千。
世系
金吾衛將軍諱(先幸)。檢校將軍諱(叔)。衛尉注簿諱(光呂)。尙衣直長諱(淳)。大官署令諱(儒)。禮賓寺丞諱(之瑞)。工曹典書諱(德義)。知善州事諱(子儆)。同知中樞院事諱(益生)。節度使諱(貴海)。副提學諱(泂)。領議政諱(彥弼)。
公之議諡。初在 宣廟朝。以文貞爲首望入啓。未及受點。而壬辰倭亂作矣。厥後三十餘年。了無議諡之擧。至于乙丑。始爲更議。而其時玉堂官某。改以景憲擬首。竟以受點。非但子孫之缺望。物論亦皆惜之。公之子孫。至欲陳請改諡。而事體重難。趑趄未敢發矣。故碑銘不書諡號者此也。噫。以公之德業文章行懿之盛。未得孚德之號。墓道之銘。尙今闕諡。豈非欠典也。行狀所謂會今朝野淸明。凡舊德幽芳。靡不闡見而揄揚云者。重有感於斯也。
家庭錄
文僖公家法甚嚴。公每於公退省覲。卽脫朝衣。麤衣博帶。恭執子弟之禮。出入傳語。身自當之。爲副學時。承文正字李首慶來稟公事。公之傳語甚詳密。李公心異之。問于閽者而知之。竢公之出。伏而謝罪。公曰。吾家常禮。何謝之有。(已下出於家譜)
公官至卿宰之後。執禮愈謹。文僖公坐於廳上。公坐於階上藁席之上。文僖公無一言及他事。以綱目投給於公前。使之讀奏。妾子等奉帚趨於庭。時人比之唐家柳河東云。
文僖公爲領 經筵。公爲知 經筵。一日。館吏來請明日入侍。公偶然許之。曾不思文僖公之入也。翌日詣闕。則文僖公先入之。見公之入。多有不平之色。公不勝悚憫。而無可奈何。東西作頭。相對入侍矣。罷出而文僖歸第。如痛疾病。不使謁現而歎曰。父爲領 經。子爲知 經。非但所見盛滿。自 上以爲如何。父子之榮極矣。吾爲此懼。
公官雖顯。未嘗乘軒。一日。公偶乘而出。仍詣文僖公宅。文僖公自外入。見其軒迹。使人取其軒懸于門上。默然不問之。公更不敢乘軒。惶恐竢罪矣。久而後下
其軒而送之曰。父乘轎。子乘軒。於汝安乎。深藏而勿用也。
文僖公平日讀書。必以百遍爲程。其或未竟。則手不釋卷。每見公讀未數過。已能成誦。曰。汝若年長。心志外馳。必盡遺忘也。久而後令誦周易之傳註浩汗處。則應口誦無疑。無一字遺錯。文僖笑曰。爾才長於持守矣。
公少時。偶一雜戲。文僖公聞之。少無辭色。一日。文僖公杖策散步。至園中楓樹下。胤公侍立。文僖公曰秋風凄冷。落葉爭飄。令人感時興悲。若無子弟放心。則父兄之心。宜平安也。公悟聞而惶恐。平生不復近之。文僖之諷諭德量。胤公之服膺庭訓。類此也。
文僖公爲首相。公爲都憲。相遇於路。公下馬佇立。文僖卽下轎。數步而復乘。至家嗟嘆曰。父子名位太盛。汝以憲長。立於路上。吾何敢偃然過行乎。後可避之。公終身誠孝。人無間言。及先相公之病。不脫冠帶。廢食涕泣。侍坐床下。須臾不懈。至於嘗糞試症。不使人知之。居喪三年。不許對人談話。故鄕人不敢進見。而欽慕焉。
每値祭祀。則大夫人必精備祭物。手書物目。以授相
國。使監熟設。相國敬受命。出坐監設廳。親察精備。入告曰。子方監造矣。向夕。入告曰。無遺精備矣。祭之晨。相國入家廟監設。而入告曰。祭物旣備。今當行祭矣。大夫人輒着新衣。鋪陳正席。向家廟跪坐。祭畢。而相國告曰。謹行祭祀矣。則夫人起而再拜。是時。夫人年九十歲。公年七十餘歲矣。
大夫人所居家園。有姊栗雜果。每於成熟之節。大夫人乘小轎。令諸孫扶持入園中。諸孫摘果。相國身着彩衣。奔走拾取。獻于大夫人前。如小兒之事。夫人喜而受之。仍設酒果。盡歡而罷。女奴負持果器而先導之。相公手折果枝。行於夫人之前。以悅其心。
七月初一日。大夫人初度日。而以節度使夫人閔氏忌日。故例於初二日。行上壽禮於東家。(興盛坊)九月初十日。乃公之初度日也。每年是日。設宴于南家。(明禮坊)大張聲樂。極歡而罷。皆爲大夫人也。夫人三年喪畢之後。子弟遇公生日。欲以絲竹娛之。公止之曰。前者。爲親設也。親旣歿矣。何忍聞此。因泣下沾襟。子弟不敢更言。
公每來覲。前導者不敢噪唱也。侍婢奔告政丞來則大夫人上樓望見。輒出涕而來坐廳中。公入來拜謁。移
席而問曰。仍侍婢。伏聞母主登樓視子之來矣。不審氣力如何。大夫人歎息曰。吾非觀光也。曾於父主及家翁爲相國時威儀。今於子職有之。豈不欲見其舊儀。旣見舊儀。所以悽感而淚下矣。又以子爲大臣。母尙在世。古今人間有幾人乎。俯仰乾坤。惶感不已。但願相國。敬事 聖上。德洽萬民。吾則唯其疾之憂矣。相國再拜曰。敬受敎。
公晨昏定省。雖幽暗之中。急遽之際。必正服而謁。大夫人亦必整衣而坐。大夫人有不安節之候。則公不離左右。入問氣候。則大夫人必曰。不至大段云。而言于侍人曰。吾病如此。子亦年高。不忍言病以懼其心也。公公退來謁。則大夫人必正色先問曰。 上候如何。國家有何事乎。子弟來謁。則大夫人不嚴肅。不親狎。和而待之。常存敬謹之心。故雖燕閑之時。無敢喧譁失禮焉。 大夫人年過九袠。無疾病。耳目聰明。每朝起寢。必盥洗整衣而坐。侍婢等咸集朝謁。各執所司。不敢任意出入。不敢笑語於前。如有失禮。則招胤公使監杖罰。公依命施之。少無加減。旣而反命。則夫人正色曰。唯矣。公在本宅。每晨送人問安。未還之前。不進朝食。聞平安然後方進食也。
鷄犬貓三獸。乃人家所畜。而必相侵害。不能容者也。夫人之宅。有此三獸。而無意相害。如有友愛之心也。每値食時。夫人命侍婢。以退飯共盛一器而招之。則鷄犬貓齊到飯器。一時食之。少無爭鬪之心。食竟。共進夫人坐堂之前。相與游戲。似有致謝之意。人以此爲德化所感也。
癸酉。公上章乞骸。 上命賜几杖。時大夫人無恙在堂。公上壽歡樂。朝野榮之。戶曹參判聽天沈公於座上。首題一律曰。几杖鴻恩罕此邦。相公家慶更無雙。傳三議政官槐棘。奉大夫人福海江。滿座榮光花映席。騰空喜氣酒盈缸。一時盛事應須記。安得鋪張筆似杠。右議政蘇齋盧公繼吟曰。三從不出相門闈。此事如今始有之。更柱省中靈壽杖。却披堂上老萊衣。恩沾雨露眞千載。歡接冠紳盡一時。何處得來叨席次。愧無佳句賁黃扉。
公元1571年
公之姪壻李掌令義健嘗言曰。吾見當世之忠孝者多矣。未有如忍齋公之忠孝俱至。而不使人知也。以吾之目覩者言之。辛未年。大夫人年八十五。公年六十八。是冬。大夫人患邊頭痛。久而不瘳。公自初。坐於上房外涼廳。廢食不睡。達夜危坐。聞大夫人苦吟。則
起立彷徨。涕淚交頤。伏於窓下曰。母主母主。子今在此云。病勢彌留。二十日後少差。其間罔晝夜危坐涼廳。但願天乎天乎。乞賜少差。泣下不已。衣巾濕凍。而不自知也。醫女善福來診曰。大夫人症勢稍歇。可慰也。公不覺泣涕無數曰。吾不以未得向差爲憫。吾之誠孝。不能使老親無病。以此罔極。善福亦飮泣而退曰。大鑑。乃天生孝子也。其後善福以診脈入大內。啓于 大妃殿曰。往見天生孝子。仍陳此事。自 上爲之感動。別賜送以慰之。公於每朝。捧藥而進。強爲笑言曰。醫女言症侯頗歇云。母主氣侯果爲向差乎。大夫人曰。吾不知向差矣。公退出。泣下如雨。一夕。大風雪。人不堪忍。公少不怕寒。達夜危坐。礪城君來曰。兄主何不思終孝之道乎。仍以湯酒勸之。公却曰。此何等時也。泣下如雨。礪城亦泣下而不能勸也。大夫人痛處甚熱。思以冷物藉之。公取冷水于前。以手沈之。極冷而進藉之。少無怕寒之氣。此乃人所弗能者也。大夫人向差之後。公亦無恙也。
公元1578年
戊寅春。大夫人有微恙。招善福議藥。是時。 中殿違和。命召善福。善福未汲速進。自 上問來何遲。善福以實 啓之。 上降備忘記曰。洪某官高。母夫人年
逾九耋。方有病患云。特賜米豆。以示予優待大臣之意。仍命善福不離看病。
公元1580年
庚辰十一月。 上患心恙。甚至於顧命。公奔遑涕泣。如恐不及。得間。來覲大夫人曰。幾失 聖上。由子不忠。呼痛不已。大夫人亦涕泣。攢手祝天。至夜不已。公卽還詣闕。連三晝夜不進食。由此觀之。公之忠孝。豈有二致乎。竊念。由子不忠之言。與吾之誠孝不能使老親無病之言。一意也。夫君親之病。臣子之所共憂者。而公則不唯憂之。以君親之病。輒以爲己之忠孝不能感天而然也。其亦異乎人之所憂乎。然則李公之言。豈非知言乎。
居憂錄
庚辰年十二月初五日。大夫人捐世。公哀慟之極。一如前喪。朝夕奠祭。號慟盡哀。哭不絶聲。戚戚日深。見者無不憂之。初六日。禮曹公事。卒領議政洪某妻貞敬夫人宋氏卒逝事入啓。傳曰。領中樞在喪助哀及卒母氏致賻。前例考 啓。且大臣遭喪。而無停朝市乎。前例考 啓。政院啓曰。只有致賻。停朝市則無之矣。 傳曰。知道。初七日。別致賻事。傳敎于戶曹。十二日。 傳曰。大臣在喪。無乃遣近臣弔喪乎。問 啓。
政院 啓曰。遣近臣弔大臣之遭喪。出於 聖念。至爲允當。 傳曰。然則右承旨往弔。 上欲給造墓軍。有司以無前例難之。 上問于禮曹判書鄭維吉。 啓曰。先朝大臣之妻。當代大臣之母。半日延燔。未容獨靳。 上命給軍人二百名。
穌齋盧相公挽曰。恭惟貞敬大夫人。天外難知世未聞。一德從三上台峻。百年除六老星尊。 恩加賵賻逾常典。孝俯衰麻掩古文。安得當時大手筆。儘將銓載照乾坤。林塘鄭大提挽曰。懿行孚名閥。巍封荷 國恩。三從均首相。百歲弄諸孫。耿耿晨昏事。依依陟降魂。通家孔文擧。空泣老萊門。
傳敎政院曰。人子七十。唯衰麻在身。禮也。領府事欲爲勸肉何如。議啓。政院回 啓曰。臣等聞。領府事執喪過禮。氣息奄奄。至欲居廬無返京之意云。本院曾欲 啓達。今者。伏承 聖敎。非但禮文如此。 上敎至爲允當。 上遣都承旨尹卓然降 敎曰。頃聞卿遭大故。予用驚怛。今者。卿哀毀過禮。孝子八十。不及衰麻之事。乃禮也。況卿元老大臣。國之休戚係焉。尤不可自輕其身。茲遣近臣。勸卿開素。宜抑哀從禮。且卿葬母之後。愼勿居廬。都承旨尹卓然將 上敎來
宣。復命曰。臣進去領府事家勸肉。則領府事執肉哭訴曰。亡母在殯。死肉未冷。來月初二日。發引。初十日。埋葬。欲過此日。上承 聖敎。哭泣不止。臣將 傳敎之意。再三勸之。則少進肉羹矣。臣竊見洪某之氣力。非但羸悴已極。眼眶赤爛。極爲慘惻。臣目見大臣之病。今因復 命。不敢不達。 傳曰。知道。明日。遣內醫看病。書啓。
公衰絰苫塊。無所不用其極。每日鍾鳴。起坐號慟。就伏靈座前。待朝而退。發引前一日。自朝呼慟不已。午間。氣塞。尙不絶聲。發引時。步至里門外。諸宰相咸勸乘擔。不從。聽天沈公,礪城宋公泣而告曰。豈有大鑑至此之理乎。況諸宰步隨。亦可未安。公不得已就藁擔。而哭聲哀慘。聞者莫不感泣。諸宰不忍落還。追至江上而哭送之。葬時奉玄纁。哀慟之極。無知役夫。莫不涕泣不忍見也。
上敎至嚴。不得已奉主還京。擇極陋之室而居之。一依禮文。朝夕親奠。未嘗言病。祈寒盛暑。一不令子弟代行也。
傳曰。領府事勸肉後用肉乎。政院回啓曰。招問子弟。則自 上勸肉之後。別無大段疾病。故時未用肉云
矣。 答曰。領府事。予以爲必用肉汁矣。今聞 啓辭。老大臣如此行素。予用爲慮。更欲勸肉。當否議啓。 傳曰。右副承旨崔滉。前領府事家進去勸肉。備忘記曰。頃遣承旨。勸卿開素。予以爲必從予言矣。今聞卿至今行素云。予用憂慮。豈有八十而行素之禮乎。情雖無窮。禮不可違。茲用更命近臣。勸卿從禮。卿其抑哀。勉副予心。
公上疏辭曰。伏以。人子當父母之喪。祥禫之前。不敢飮酒食肉。禮也。必若蔬食羸憊。恐成疾者。可以肉汁少許。助其滋味。此禮之權。而人之所以免不勝喪也。此所以小學一書。垂訓後世。而人不敢違者也。微臣罪盈惡積。禍延老母。以致遽捐烏鳥之養。 聖恩曲加。必欲全活。去正月二十二日。 特遣都承旨尹卓然。齎酒肉勸臣開素。臣壓於天威。食肉飮酒於母柩之前。又於三月十四日。遣右副承旨崔滉。 賜酒及肉。臣何敢遲疑於咫尺天顏。自是以後。不輟酒肉之食。今幾六朔。如彼不買市廛等語。特傳說之訛誤也。今聞令各該司。每朔輒 賜酒肉。其於見聞。豈不驚駭。身被衰絰者。雖諉諸君上之有命。前旣承勸肉之命。則一家妻孥。自當隨便養飼。期無徑斃。自聞此命。
心神沮喪。欲死不得。伏望 俯軫淵衷。還寢月 賜之命。上以敦國家孝理之本。下以安老臣垂死之心。謹昧死上聞。
備忘記曰。前領府事洪某之開素。乃是經也。非權也。但旣在喪中。至於月賜酒肉。則予初疑之。旣有 經筵官之啓。事係耆老大臣。且若賜之。不可不月賜之。故令該司磨練爲之矣。今上疏辭之。何以處之乎。政院啓曰。前領府事洪某年近八十。唯衰麻在身。實禮經本意也。自 上因經筵官所啓。令該司月賜酒肉。其待耆舊大臣之意至矣。但此一時 恩數。而至於令各司進排。則草土之人。陳疏以辭。固亦至情之所發也。惟在自 上參酌處之。 答曰。卿之開素。禮經之意當然。予念卿年高。爰命有司。月送酒肉。卿勿以爲異。公再疏辭曰。伏以。臣遭母喪。未逾七朔。身伏草土。叫天路絶。心雖抱閔。義不敢出口。但以前遣內臣。重承宣諭。自此以後。仰遵 聖敎。飮酒食肉。不竢人勸。又適無疾病呻吟之苦。而直是年高而已。何至於月受酒肉。開前古所無之例乎。今者。該司下人。負載酒肉。輸委喪家。其於觀聽。寧不駭怪。朝暯入地之人。安得一日安於心乎。微臣今日之訴。不過還寢月賜
酒肉之命而已。情溢事迫。更冒 天威。不勝惶恐隕越之至。
答曰。累辭至此。當從之。
十月。 經筵官李珥以戶曹判書入侍。 啓曰。前領府事洪某家業淸貧。只資祿奉。今在喪中。不無艱窘難繼之患。大臣家如彼。自 上當示優異之典。 上顧謂領相朴淳曰。此言如何。領相及諸宰皆曰。當依珥啓。 上命戶曹酌中賜予。傳曰。前領府事洪某家。米太各十石賜送事。言于戶曹。公上疏謝之。
小祥後一日朝祭。氣甚不平。子弟極請代行。臨時強起。行之如一也。旣有勸肉之命。而終不開素。至於湯羹。疑有肉味。却而不進也。有一子弟諫其固執。公曰。爾亦有父母。喪人年老。則無病而食肉乎。子弟不敢復言也。令諸孫分番替侍。扶持出入。晝則不敢閑游。使之侍側而讀書。夜則不敢安眠。使之替起而侍坐。常示以嚴肅。故出入起居。不命則不敢也。守喪盡禮。終無疾病。外人以公爲老病不得執喪者來見之。莫不驚歎感激焉。
公元1582年
壬午十月。 傳曰。前領府事洪某母大祥臨迫。米十石加賜給也。公上疏謝曰。伏以。臣八十殘軀。遭此憫
凶。只竢隕滅。無意生全。誠荷 聖上再造鴻恩。亟遣近臣。勸以滋味。繼遺廩粟。賙其匱乏。其他 賜予。亦一視在朝大臣之例。衰朽老臣。得延如線之命。以至今日。秋毫皆 聖上賜也。豈料茲者又命該司。 賜臣米豆各十石。且以臣母大祥臨迫。加 賜臣米十石。 聖恩委曲。天地莫量。唯知感激思效。何敢復議辭受。竊惟。 國朝二百年來。大臣之身係安危。而不幸遭親喪者。固非一二計。而恩眷之隆。錫予之蕃。未有微臣今日之比者。臣是何人。方在草土之中。貪天之寵。至於此極耶。第念。人臣受 賜。不得進辭。則退具箋文。以謝異數。禮也。而臣年齡極衰。精神昏憒。其於文具末藝。不成體樣。茲敢奉疏以聞。尤不勝惶恐隕越之至。
答曰。觀卿疏辭。具悉卿意。米豆微物。不足爲謝。但卿以股肱元輔。丁母憂於八十之年。今旣大祥將迫。在卿雖有無窮之悲。予實多勝喪之喜。宜加自愛。以終禮制。出而輔國。予深有望焉。
公元1583年
癸未二月初四日。爲領中樞府事兼領 經筵。二月十六日。謝 恩肅拜。仍啓曰。微臣福過災生。禍先老母。臣以八十殘軀。無意生全。幸賴 聖上俯軫淵
衷。賙救之資。食飮之賜。自庚辰至癸未。首尾四載。人負馬馱。輸載絡繹。不知臣於國家。有何功勞。荷此便蕃之賜。此近古所未有之恩數也。臣於終制之後。卽當詣闕陳謝。而自前月望後。得下道陋穢之病。展轉床褥。坐立須人。欲起還仆者久矣。聞數日來。邊報雖似寢息。人情疑懼。不保朝夕。如臣曾忝宰執之列者。雖極衰老。固非退伏私室之日。而臣病如此。不得以時謝 恩。今始扶曳來詣。不勝惶恐隕越之至。
答曰。卿今服閱。於卿心。雖有無窮之悲。予實喜焉。卽當引見。而適今日齋戒。故未敢焉。勿爲惶恐。
四月十六日。扶病入侍 經筵。 上曰。自聞卿之遭母喪。子心憫然。常恐不得勝喪。今日相見。豈獨子有感幸。一國蒼生。所係甚大矣。仍 命勿爲俯伏。少舒氣力。安心起坐。公啓曰。微臣保全。 天地父母之恩。今日入侍。正是夢寐之不及也。伏承 下敎。恩入骨髓。病眼沐淚。不敢仰視。 上亦悽然曰。卿言至切。令人起感。仍又啓曰。聖德如天。無物不遂。臣今入侍。更無所達。而臣今日之後。只竢瞑目。何敢望復瞻 天顏。伏乞 聖上正心接下。臨事三思。萬物生成。咸荷聖德。臣死之日。猶生之年。 上曰。敢不留念。和暖之
日。尋常來見。予甚望焉。此後更不得入侍也。
公元1584年
甲申秋。偶感微恙。乙酉春。漸至柴頓不起。醫言草土所傷也。病革之時。從姪舍人洪宗祿來謁。欲試公之精神。問尙書文字。則公於迷茫如醉昏之中。答曰。此乃多方篇云。而仍誦一篇。洞徹無遺。辯說文義。明白無疑。人皆驚服也。
遺事錄
公歿之後。 上每於筵中。有決大事定大議。則必曰。洪某若在。以爲如何。予於洪某。一言定事。萬無改心。不敢忘之。而更不見其人也。且於論思曰。洪某之講論。使人曉暢如醒。今不得見也。嘗問於尹斗壽曰。卿等以爲洪某之文章忠直何如。斗壽對曰。外人皆言文章優矣。 上曰。文章好矣。忠直未必不足也。至今思之。良可惜也。洪某發言。先和而漸剛。言雖多。不至於支離。後思則無不合禮。而恭敬正直之意。在於其中。可謂良相也。蓋公之忠直。爲德量所掩。故人但見其文章之著於外。而不知其忠直之蘊諸中。尹公以其著於外者對之。故 上特發其所蘊而歎之。公之知遇。可謂盛矣。
公元1532年
壬辰年西幸時。 上與河原君言曰。卿卽洪某之壻
也。洪某若在。則今之國亂。有何補益乎。洪某每於進言。自始至終。必以結人心固邦本。上下通情。且使邊臣畏法。要以愛邊民爲急。予以爲偶然。到今思之。至哉言乎。今安在哉。涕下言之河原君云。
宣廟入承大統之日。或勸于河原君。與韓璡,鄭昌瑞等定計錄勳。事將成矣。公正色言其不可。故謀事者皆散。一時莫不快服。
西崖柳相國嘗於賓廳薦兵,水使時。言於左右曰。昔聞尹卓然曰。吾爲兵官時。自 上命大臣各薦武將。故往稟于諸大臣。皆薦五六人。而左相洪公獨不薦之曰。雖知。不敢輕擧其人。況吾不知武弁。不可以不知其人而告於君云。終不擧一人。其意豈不欲薦一人乎。知大臣之體。莫如此人也。
公元1577年
西崖又嘗曰。丁丑年秋纛祭飮福時。刑曹參議李俊民。因醉遍侵座上。又擧杯進于洪相之前。人以爲將及於洪相也。公正色曰。朝廷公會。自 上賜宴之時。令公之醉拏。不可爲也。李公之氣自沮。逡巡而退。誤行於席間而仆之。滿座含笑。而非但李公之定心。人皆收斂醉容。終席肅然。大臣體面。當如是也。
副提學盧守愼受由歸覲。久而不來。承 召上章乞
遞。 宣廟命議大臣。公獻議曰。 經幄長官。方當銳精 聖學之日。不可因其辭而遞之。但其箋辭危懇。實有人子不忍之情。不可使敦迫登途。以孤厚望。似聞其貧窶無以爲養。姑授近家一邑。俾遂孝子便養之意。其於孝理。豈不曲當乎。是時。諸宰皆獻督來之議。而唯公以此獻議。 上命依此施行。朝野咸服公之忠厚待人也。
癸未。邊警方急。公以領府事。合坐賓廳。公自經草土。氣常沈困。坐必合眼矣。兵曹判書栗谷李公進謁。公合眼而問曰。誰耶。答曰。兵曹判書李珥也。公曰。當此之時。國家多事。兵務最緊。聞令公勤於奉職。深用嘉悅。更可加勉。盡心國事。李公拜受而退。謂人曰。大臣體面。今日見之矣。
宣廟朝。義州牧使郭越上疏。詆毀李浚慶,白仁傑。不遺餘力。 上震怒。召問三公曰。李浚慶柱石元老。白仁傑精忠貫日。渠何敢若是譏毀。予欲拿置重典。卿等之意如何。公以領相對曰。不根之說。乃敢上達。可謂謬妄。然不若包容以廣言路。 上乃止不問也。
公爲右相時。收議南衮追削事。公獻議曰。媢嫉良善。網打士林。其身雖死。尙保官爵。閱歲五十。與情猶激。
明示好惡。慰答衆怒。
公少時。受學於趙靜菴。凡所試問。無不善對。靜菴每加歎賞。及靜菴被禍後。公端拱出入。步履安祥。群兒以瓦礫投之曰。洪高弟小學之道。公不爲變也。
公之辛卯榜中。多名家子弟。有一言官以爲擧子多宰相子弟。不無用私於其間。請削之。 中廟然之曰。予當親講試之。乃抄其有名者。不時殿講。公首入講。周易純通。其餘亦免不通。時議快之。卽選公弘文正字。
公元1535年
嘉靖乙未年間。公爲吏曹佐郞之時。許沆,蔡無擇。方與金安老締結作威福。沆力圖安老之子金麒薦銓郞。公不從。語觸沆。沆怒欲搆捏中傷。而未得其便。一日。公以公事往于許沆家。時校理羅世纘因廷試對策。直言權奸用事之弊。以此爲時輩之斥。詔獄受刑十餘次矣。公曰。此非盛世事。且言黃孝恭以金相之勢拜司諫。是何等政事乎云云。許沆卽往安老家言之。群奸遂狺然而起。卽啓洪某以名士。謀陷言官。動搖朝廷。其心叵測。請拿鞫定罪。卽命詔獄。是時。公之八寸弟唐城尉洪礪曾以朴氏事罪死。故 傳旨有曰。憤洪礪之死。常懷怨上之心云云。公曰。臣父子受
公元1534年
國厚恩。俱列淸班。豈有以八寸弟之故。敢懷怨國之心乎。天日在上。萬無此理。只願一死而已。判事李思均每見文士無辜受刑。輒閉目不見。至公被訊。喟然太息曰。任其供招。何必強訊乎。李公以庇護罪人。被論而罷。大臣 啓曰。某年少新進。誤觸公論。若至殞命。無乃太過乎。卽命(杖流)興陽縣。公之從弟判書洪日雲,頤菴宋寅,洪昷,洪昇,趙靜菴之弟興祖,公之孼弟洪遠及柳師弼。終始伺候於獄門外。當日三更。蒙放。待開門而出。天未明而渡江。一家親族。先往候之。文僖及夫人追送于板橋。大夫人悶公之瘡甚。欲請金吾郞留一日調治。文僖以爲不可。卽夕發行。而文僖立於路左。哭送之。行路莫不流涕。行到公州錦江。瘡甚鮮血。糢糊衣裾。見者避之。時有科擧。南方士子騈闐上京。相値于津頭。有一士年最少。相貌堂堂。揚言於衆中曰。吾聞洪某士類。今者。無罪杖流。必是小人得志。當國亂政也。吾輩安用應擧於此時。盍相與從此回鞭乎。公臥在輿。呻痛中聞此。不覺洒然。徐問其姓名。乃林亨秀也。公曾於甲午年間。以吏郞兼書堂。月課三峽灘律詩末句曰。淸猿啼不盡。送我上危灘。大提學蘇陽谷科次曰。觀此句。此人必先危而後達。踰
年而果遭此禍。公之始出金吾也。訛言公已死矣。有人言於陽谷曰。惜夫洪某之止於斯也。陽谷曰。此人必有前程。豈遽死耶。其人曰。何以知之。陽谷曰。頃者。課製三峽灘詩。結句云云。如此詩句。可知人休咎云。竟入相黃閣二十年。年八十二卒。詩固可以占人之窮達。而如蘇公亦可謂善知詩矣。(出於東閣雜記,詩林叢話及家譜。)
公雖不在位。國家如有疵政。則必力疏回天。(如爭)儒生打僧之事。止 內殿拜 陵之行。可見公之誠意惻怛。使人主有所感悟。而其功效淺深。固非沽名訐直者所可同日而語也。
公爲承旨時。文僖公猶必日課所讀。公年七十餘。夜明燈火。兀然獨坐。高聲讀書。至於夜深。其文則詩傳韓碑。
公於文僖服中。嘗著讀禮類編四卷。以自見其用力深而精義熟。故自身而家。自家而國。以禮讓爲本。
公退則未嘗及於家事。每招子弟於前。必以先世德行。古今嘉言。言之不倦。以小學一書。嚴立課程。敎誨諄切。家庭肅穆。如朝庭之上。
公容貌英睿。氣質莊雅。唯耽書史。不喜玩好。居無華麗。坐不重茵。只有破硯一匣而已。嘗選宋朝名臣言
行錄。名曰自警切己。又選名臣事君之道。名曰稽古提要。又選 國家君臣行績。名曰大事記略。置諸案上。常目在之。晩年。書伊川先生四箴,張思叔座右銘。作爲屛風。朝夕相對。其居常砥礪。老而彌篤。如此也。公與退溪。交厚相從。常言吾見善人多矣。無如退溪之可爲欽慕者也。當其辭朝下歸時。公奔走挽留。無所不至。入侍啓曰。朝臣告歸者多。而其儀表朝著。領袖斯文。則無如李某者。請速命召還。以補治理。 上卽命召之。公又作書請來者甚懇。故退溪答書。責讓者亦多。載在退溪集中。可見二公道義之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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