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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二 (自动笺注)
草廬先生文集卷之二
 疏
  
公元1660年
封進 先朝未達疏(庚子五月)
伏以臣於 先朝
受 恩罔極
報答無階
只有芹曝耿耿在心
欲以少補日月之明。
刳瀝肺肝
寫染未半。
忽遭 天崩之慟。
卷莊篋笥
每自血泣
於登對時
猥蒙 詢及。
使之寫呈。
區區願忠之心。
庶幾獲伸。
謹將疏本。
隨身以來
卽欲 上聞
惶恐不敢矣。
昨承 聖敎
催使呈進
誠感激。
不能自抑。
敢以別單改寫以進。
倘賜 乙覽
有當 聖心而備財擇
則臣萬死
不恨其不幸於前矣。
云云
公元1659年
己亥封事(庚子五月承 命封進)
伏以臣。
草茅賤品
樗櫟下根
雖嘗從事師友之間。
疾病中廢
非不留心聖賢之書。
懶惰自棄
加以頑拙之態。
難容於世。
狷滯之性。
寡合於人。
學識未進。
氣質難變。
自知無用
甘心廢縮。
變故以來
杜門絶迹
與世長辭
不意 聖上嗣服之初。
濫廁群賢薦剡之列。
以不肖之臣。
過蒙匪常之遇。
感激 天恩
時事
不量其力。
輕犯世患
讎怨滿世。
謗議如山
自取顚隮
又誰怨尤
禍亂或作。
朝暮待死。
賴天之靈。
獲保首領
自念無狀
分宜丘壑
爲世所棄。
乃至今日
復承 恩命
 天書絡繹
 榮寵燀赫
此豈臣之夢寐所到者乎。
惶駭感惑。
無地措躬。
伏念 殿下有何所取於臣身
而虛爲是過禮哉。
 聖志方銳於有爲
治務急於求人
鳩材聚工。
細大不捐
雖以臣之不才
亦將俱收而並畜也。
仰惟 君父之意。
揆以臣子之分。
只有致身一死之外。
更無他義。
前後所叨之職。
不敢冒受
而各隨人器。
趨赴事役
所不避。
而臣之形勢
不同於人。
八十老母
不可遠離
屢陳辭懇。
誠未動天
不許遞免。
反加 溫諭
臣之狼狽
到此尤甚
若使小臣
才學足以致用
有無關係治亂
公義爲重。
私情是輕。
區區烏鳥之私。
不敢必遂也。
今臣之碌碌無用
 聖鑑所燭。
臣雖或冒昧前進
不過服役具僚下風
遇事顚狂
犯分觸諱而已
何所取哉。
伏願 殿下垂憐察。
而亟命鐫改焉。
竊伏念。
遭遇 聖上不世之恩。
不能陳力就列以效臣子
之職。
有以懲前顧後
終無一言而已
則是臣負國
罪尤大。
故臣前日之進。
謹將一得之說。
欲效葵藿之誠。
不意聞母有疾
蒼皇下來
不敢獻焉。
臣伏覩 殿下聰明睿智之資。
豁達宏大之度。
有爲之會。
有爲之志。
由是而爲堯舜之治不難也。
由是而爲湯武之業不難也。
何故 臨御十餘年間。
憂勤雖切。
食效愈邈。
勉勉學問上。
而未見誠正之效。
懇懇政敎上。
而未見治平之盛。
應天之誠非不至。
變怪之出愈甚
愛民之心非不切。
倒懸之急未解。
所以 聖心慊然
惟新是圖。
登崇俊良
委任責成
朝野顒顒
佇見至治
庶幾紀綱振肅
民生樂業
而以言其紀綱
號令不行猶昔也。
百僚怠官猶昔也。
以言其生民
流轉失所依舊也。
放辟爲惡依舊也。
誠愚昧。
反覆思之。
自怪訝。
昨者伏聞 殿下因災異諭中外之敎。
則 殿下大疑而深歎。
願聞振救之策。
誠志盡言也。
嗚呼
災異之作。
天意深遠
固難測知。
不過仁愛人君而已
歷觀古昔
明王誼辟。
可以有爲
而政或不修
則天必示譴以警動之。
至於昏暴之君。
爲天棄絶
則反無災異
是故無災之災。
天下之至災也。
今以 殿下明聖
居有爲之位。
有爲之時。
紀綱如是
民生如是
宜乎仁愛之天。
示此可怪可愕之災。
大有警動於 殿下也。
 殿下兢惕修省
其可少緩乎。
竊聞 殿下因此有擧昭雪之典。
人皆以爲曩日之變。
祥也非災也。
 殿下處事如此
則臣恐天之示警
殆無虛日
不休哉。
雖然
 殿下之民。
抱冤多矣。
哿矣富強
哀此貧弱
一室之內。
十男不遺。
一身之上。
三役兼定。
無家不怨。
無人不咨。
呼苦之聲。
徹乎彼蒼
天之譴告
未必不由於此也。
以 殿下伸雪一二之冤枉
不能慰答天心
感召和氣
致位育之功也。
然則如之何而可也。
臣聞之。
程子曰。
生民之理有窮
聖王之法可改
言正今日準備也。
聖人之法。
因時以制
時變則法不同矣。
以舜承堯。
以禹繼舜。
聖人之治
無所不同
其間禮樂刑政
更張多矣。
大者
舜之擧十六相
皆堯之所未擧。
四凶
皆堯之所未去也。
堯之九州
舜分之爲十二。
舜之十二。
約之九州
此豈
聖人好爲更變哉。
不過時而已。
降自三代
損益不一
忠之弊也。
則以質承之。
質之弊也。
則以文承之。
文之弊不救
然後天下大亂
入于強秦之暴虐
漢興
寬德尊經術。
而其弊也崇虛文無實節。
世祖褒奬節義
而其弊也苦節不中
變而爲魏晉之曠蕩
以至五胡亂華。
中原靡爛。
唐之貞觀
可謂盛矣。
救弊未盡其道。
猶有夷狄之風。
陵夷至於五季
壞亂極矣。
宋懲藩鎭之患。
釋去兵權
收攬威柄
眞宗以後
紀綱漸弛。
武略不競
仁宗雖極仁厚
頹靡之象已著。
及至神宗
可變之會。
有爲之志。
而所信任者非其人。
後仁先功利。
更變舊章
反不如初
馴致大禍。
爲夷。
他尙何說哉。
大明勃興
天日復明
千古百王
功業豈不卓卓
制作豈不彬彬
而終不克監于成憲
以有今日
嗚呼痛哉。
上下千年間。
歷代治亂之迹。
大槩如此
得失可以監矣。
且以我東言之。
父師八條
文獻無徵
鼎峙擾擾
政敎蔑聞。
勝國五百。
風雨晦冥
至于我 朝。
太祖大王。
開基定業
大綱雖擧。
節目未備。
 列聖承繼
隨時創法。
不拘一規
代有新
公元1639年
制。
各適其宜。
燕山之朝。
 祖宗典刑
蕩然顚覆
 中廟反正
可以改紀。
初年當國者。
只是功臣之無識者而已
己卯年間。
趙光祖等稍欲有爲
而反爲讒賊所害。
乙巳之禍繼作
士林糜粉
萬事瓦裂
 宣廟朝。
李珥遭遇不世
方欲恢張治道
未就而死。
當是時。
昇平日久
人情忸安。
有識之士。
或憂其衰替之有漸。
朝廷朋黨之禍。
已無救矣。
壬丁之亂。
有國無之
丙子之變。
不亡幸也。
喘喘餘生。
狼顧脅息
魚駭鳥散
一時苟活爲幸。
其復有出一氣一慮
議論當世事者乎。
或有留意於此而有所建白者。
則亦不過補孔塞罅而已
臣愚以爲由今之道。
無變今之法。
則雖堯舜在上
伊傳在下
無益成敗之數也。
今之所謂法者。
豈皆 祖宗舊章乎。
或丁變亂之時。
權宜姑設之規有之矣。
今議者以爲金石之典。
莫敢更張之計。
其於 祖宗成憲
則任廢墜不能復。
近代弊法
則務因循不敢改。
可勝歎哉。
大抵聖王之法。
不能無後弊。
周公治魯。
已有寢微之勢。
太公齊。
已見簒弑之萌。
若使魯子謹守法度
時制
宜。
則寧有衰亂之禍哉。
我 朝立法
雖極周詳
然年垂三百。
時變事易。
不無弊端
猶可變通
昏朝之謬規乎。
汲汲改革
當如救焚拯溺
何苦而膠守。
自底危亡哉。
臣所欲變而通之者
只是滌去近日之謬規。
以復 祖宗成憲而已
伏願 殿下留念
所以變通焉。
雖然
孟子曰。
徒善不足以爲政。
徒法不能自行
今雖盡革弊政。
盡復 先王之美法。
而苟無上躬行遵奉之實。
則亦文具耳。
臣請以無實之弊。
先爲陳達焉。
伏願 殿下加之意也。
子思曰。
不誠則無物
曾子曰。
誠於中。
形於外。
苟有實功。
豈無實效哉。
之治效靡臻。
無實而然也。
今之可言者非一。
而擧其大者有七。
無求之實。
一也。
無任事之實。
二也。
 經筵無講道之實。
三也。
學校無造士之實。
四也。
群策無救民之實。
五也。
人心向善之實。
六也。
朝廷敎令之實。
七也。
何謂上毋求之實也。
孔子曰。
我欲仁。
斯仁至矣。
曾子曰。
心誠求之。
不中不遠。
在易觀之九五曰。
我生
君子无咎
象曰。
我生
觀民
程子傳曰。
九五居人君之位。
之治亂。
俗之美惡
係乎
而已
天下之俗。
未合君子之道。
則是己之所爲政化未善。
不能免於咎也。
我生
出於己者。
人君欲觀己之施爲善否
觀於民也。
由是觀之。
人君一國之本而治亂係焉。
君得其道而國不能者。
無之理也。
今日人心世道至於如此
則 殿下政化
無乃未善乎。
政化係於君心。
無乃 殿下之心。
有所未盡其實乎。
 殿下其反諸身而思之乎。
嗚呼
 殿下聖敬之德。
有爲之權。
豈無治平邦域高出百王之志乎。
只緣群臣少有承當者。
訏謨失宜
可不績。
議論多岐
實德未著
於是 聖心悵然
始有不可之歎。
以沮大有爲之志矣。
 聖心旣沮。
不求
故群臣亦見其然
心緩體弛。
因循玩愒
以致無任事之實。
國勢陵遲
無復振之望。
此豈 殿下之心不實而然也。
間者 聖志奮發
招賢者。
可以有爲觀我之生。
未必盡善
仁義德敎之談。
發於席之上。
惠澤之實。
末流於 闕門之外。
憂勞惻怛之言。
雖播於縉紳之間。
塗炭之苦。
未解於圭蓽之下。
方今十數邑之賑飢
湖西二三斗
之賜民。
涸轍斗水
車薪一杯也。
以此民心之結於我。
和氣之感於上。
難矣。
其可曰求之實乎。
無求之實。
故下無任事之實也。
惟 殿下念之哉。
何謂無任事之實也。
國家設官分職
各有所司
三公統率
六卿分理
侍從論思之責。
臺諫獻替之實。
以至庶司小官
莫不各有其任。
監司宣化于外。
節帥領督于邊。
守令分憂
鎭將監戍。
莫不各有其職。
而今委靡成習
牽補度日
所謂賢者。
只欲持身寡過而已
不賢者。
汲引儕輩
公營私。
在職之人。
皆無固志
少有人言
引疾避事
朝遷暮除。
不成摸樣。
朝廷一逆旅也。
官員一過客也。
譬如龍驤萬斛去碇失柁。
泛于滄波
風浪驟至
則莫知所出
豈不寒心哉。
經濟在於三公
不敢建設大小大以立經焉。
紀綱專委於臺諫
不過摘抉一二奸細塞責焉。
以至庶司之官
謾不知所掌何事
惟知積日累朔以求遷焉。
大官悠悠於上。
小官泛泛於下。
其中豈無一二奉公忘私者乎。
只是形單勢弱。
不能有所補益
監司以 朝家命令奉行職任
以守令文工拙
殿最
能明黜陟者。
有幾人乎。
節帥嚴刑以自威。
剝割自奉
名士應求大事
軍士收布爲急務
能不閫外之寄者。
有幾人乎。
守令之貪婪
罔有紀極
其所善治者。
苟冀無事上司
類皆干譽百姓
以字牧爲心者。
屈指甚鮮。
鎭將之無識者
惟思肥己
問軍卒之幾何
以計綿布多少而已
能以防備憂者
絶無幸有
惟是胥吏之輩。
世傳其任。
熟知本末
大官不識舊規。
咨詢然後行事
庶官恐其生事
其所爲而拱視。
至於兵籍
最是大事
而委之其手。
戶部何等重處
以爲己物。
他尙何言哉。
印信之作。
所以防奸也。
各曹各司長官當身管。
下官不得擅開
而今則不然。
罷坐之後
付印于胥吏之手。
投間抵隙
其所爲。
何所不至哉。
至於外方各邑軍士之老除物故者。
自本邑代定。
報送兵營
則兵使謾不省察
委之下吏
下吏操弄其所代者。
多不入於狀啓之中。
而懲索人情於已死者一族
一弊也。
如此之類。
不可盡擧。
此而不變
則臣恐國不爲國也。
曺植曰。
我國以胥吏而亡。
李珥稱之曰。
此言雖過。
亦有理
焉。
此由群臣不任事之過也。
人人各擧其職。
胥吏安得下手其間哉。
今若以所任非人而欲易之
一時人物
不過如此
賢才難以卒辦。
以爲刑法不嚴而欲重之。
則法重而奸益滋。
救弊之策也。
以爲無可奈何而置之。
則百日增
庶績日敗。
生民日困
亂亡必至
今日儒臣
豈不講論及此
而迄未聞有激厲群下久任責實之擧。
是 經筵無講道之實也。
惟 殿下念之哉。
何謂 經筵無講道之實也。
古者三公之官
師。
道之敎訓
傅。
傅之德義
保。
保其身體
此法旣廢。
師傅保之責。
在於 經筵
程子曰。
君德成就
責之經筵
經筵之設。
非爲臨文講讀不失章句而已
將以解惑明道也。
將以納誨進德也。
將以論政制治也。
故 祖宗朝經筵官
待之有禮
親之有恩。
其所補益弘多
今之侍臣
豈皆問學知道之士。
至於進講之際。
齟齬見笑
或憚於入侍
有規避者矣。
 殿下學問高明
義理通貫
無資於人。
故亦循例臨筵。
不過數墨而已
朱子文王之德曰。
化之入人者深。
澤之及物者廣。
蓋意誠心正之功。
薰蒸透徹
周遍
自有不能已者。
信斯言也。
 殿下之民。
不被澤甚矣。
臣恐 殿下誠正之學。
實有所未盡也。
然意不可徒誠。
不可
必須格物致知爲先。
物旣格而知旣盡。
則身之所以修。
家之所以齊。
國之所以
無不有以瞭然心目之間。
而擧而措之。
可以其實矣。
如此則身修。
不如此則身不修
如此則家齊。
不如此則家不齊
如此則國
不如此則國不治
惟其有不知耳。
之而至則知如此
身安而國存。
如此
不安而國不存
何苦而不如此
以致危亡乎。
若曰
之而不肯爲。
則亦未嘗眞知而已矣。
不能眞知者。
以其講學之功無其實故也。
上之 經筵
無講學之實。
故下之學校
亦無造士之實也。
惟 殿下念之哉。
何謂學校無造士之實也。
古者家有塾。
黨有庠。
有序
國有學。
蓋二十五家爲閭。
閭有學也。
五百家爲黨。
黨有學也。
王宮國都
皆有學也。
人生八歲
天子之子
以至庶人
皆入小學
十五擇其俊秀者入大學
於是士農判矣。
小學之方。
灑掃應對
入孝出恭
小子所以習也。
大學之道。
窮理正心
脩己治人
人之所以學也。
由塾而升之庠。
庠而序。
序而學。
司徒敎之。
馬官之。
是以三代之民。
無不學。
學焉者祿在其中矣。
其不學者
南畝麻絲粟米
以事其上。
故有君子焉。
小人焉。
下辨民志定矣
後世師學廢而道學不一
鄕射亡而禮義不興
貢士不本於鄕里
行實不修
秀士不養於學校
人材多廢。
今以區區敎養之官
分置州郡之學。
做對是習。
廩食虛糜
敎養之效。
槩乎未聞也。
祭酒新設。
看詳學制
可謂盛矣。
講經近規。
文義不問
句讀能誦。
登科第
不求性理
何關老師
招聚講義
士已顰蹙
所謂疾其師者。
此之謂也。
間或有若好名者。
前經騰口
當世解頤
脩身正心
略從肚裏過。
國平天下
翻出許多說。
亦可羞也。
士習旣廢。
敎化不行
人材何從出乎
今日館學之士。
他日朝廷之人。
無問學之功。
寧有適用之策。
是以
學校無造士之效。
而群策無救民之實也。
此弊欲革。
盍反其古。
惟 殿下念之哉。
何謂群策無救民之實也。
古者五家爲比
五比爲閭。
四閭爲族。
五族爲黨。
以相聯屬統治
而人無不籍。
有常業。
無不均之患。
賦有定之法。
是以民之從善也輕。
上之使民也易。
民產言之。
經界
井地均。
無不受。
人各食力
後世蕩然無法
富者跨州縣而莫之止。
貧者轉四方而莫之恤。
幸民多而衣食不足
生齒蘩而流離漸多。
今之議者皆曰。
賦稅必減。
民力乃紓。
豈非今日急務乎。
然有田者少。
田者多。
利及於州縣之跨。
無益四方之轉。
其與王者之政使一夫不得其所
遠矣。
紓寬民力
勿奪農時
使力本者。
得以自盡
一結之田。
其所出之多。
豈特一二斗之減租而已哉。
國儲有餘
兵食自足
則賜民田租。
以悅其心。
不亦可乎。
今則經費每患不足
有司之臣。
別爲料理
以充其數。
其所料理
亦非出於民乎。
東給而西收
惠而暮病。
不損上。
名曰益下。
雖有仁聲仁聞
而民不被其澤矣。
王者制產之道乎。
民力言之。
周禮五百家相葬。
今則士大夫一葬。
數郡不足
家禮墳碑四尺
今則神道一石
千人莫動。
下民效之。
平生不顧父母之養者。
及其葬也。
人爲酒食
棺槨必備
石灰必用。
至有具石物者。
豈皆出
愼終歸厚之德哉。
俗尙虛靡。
徒事觀美
良由國綱不擧
上下無章
莫之禁故也。
又有豪強馳騖鄕里
婚姻喪葬
營造耕耘
皆虐小民
凡常品官
各聚籬下
使良民如己奴。
公私赴役之日甚多。
充伍練習之時甚數。
雖欲耕。
得乎。
湖西大同之後
朝家之令。
一切使不得役民
紀綱不立。
有奉行者矣。
賦稅言。
則今之賦甚輕。
而貢則甚重。
先王之法也。
且三南量田。
而猶有未盡。
五道最急。
無能擧行
諸宮家各衙門位田免稅
 國家之謬規。
而猶未罷革。
沿海鹽盆魚箭船稅。
 國家所有
而盡入於私門
由是國入不足
未免誅求於民。
良可慨然
大同之行。
以爲便。
以爲不便
以爲皆是也。
所謂便者。
向者沿邊郡邑偏受其苦。
玆法之行。
比前半減
目前之便也。
所謂不便者。
日久則弊生。
有甚於他法。
 國綱少弛
決不可堪
此豫慮其不便者。
大槩此法。
只有一項緊要難易處。
一事不爲放過
則無弊矣。
所謂一事者。
如 御供之物。
隨其市上有無而貿用。
不復求之於本道
庶幾永久可行矣。
且各邑守令廉白者。
以此法爲便。
下吏先被其害。
郡縣之貿物。
專責下吏
廉價而倍徵。
波及一族
監司御史之所當察也。
不爲禁防
則不數十年。
下吏不得保存
不行矣。
兵事言之。
古者兵農不分
無事爲比族黨
受敎司徒
尊君愛親之行。
有事爲伍軍師
聽命司馬
奮親上事長之志。
王者之兵。
有征無戰
後世養民之政不擧
點兵法徒嚴。
市人赴敵
國用給餉
此唐宋兵政之弊也。
我國 先王
選民爲卒
寄兵於農。
各分其衛。
番上遞代
國無餉糧之費。
士無獨勞之歎。
其法甚美。
只緣平時無事
五衛取才之規廢。
軍士歸於胥吏使喚矣。
亂後多故
州郡籍民之法弛。
人物漏於公家版簿矣。
強者閒遊。
弱者流散
刷丁塡闕。
逃不旋蹱。
歲抄督急。
搜括何得
哀哀赤子
襁褓充役。
一番徵布之數。
中產半年之資。
父耕母織。
晨夜不休
朝供番布。
無所食。
無他
良民從母之規不立。
而良籍日縮
有蔭充衛之法不行
閑游日衆
弱者益弱。
苦者長苦矣。
今之議者以爲不祥也。
兒弱逃故。
除其徵布。
令一
公元1637年
下。
閭巷鼓舞
不曰吾王之德也。
然此特今年一爲之事耳。
所以長久救濟之策。
而況文書未査之前
依舊還捧之命。
則民皆失心
雖曰明年計減。
不以爲信。
愁頞仍蹙。
和氣還收。
失信於民。
非細事也。
若夫束伍
則旣有身役。
又有賦役
兼有此役。
何以支當
兵使營將例有巡邑點閱之事。
監司亦有到境結陣之擧。
一年之內期會凡幾巡矣。
春秋兩時習操之苦。
有甚者。
前期旣有本官犒點之會。
到坊又有城堞役使之規。
往來道路
遠近不一
東奔西走
莫敢或處。
以兵農兼行一身
奔走田野行伍之間。
犁弓並時
兵交手。
聞有傳令
則必疾首相告曰。
某日操習矣。
何時耕稼乎。
某日巡點矣。
何暇收獲乎。
藩籬毀破
乘屋無時
吁嗟闊兮。
不我活兮。
居常怨苦
無敵愾之心。
異日緩急
寧有死長之望乎。
其充伍也。
有形勢者圖免。
尤甚窮弊者被抄。
不能聊生
思遠走。
一室不保。
四隣見侵。
隣之隣族之族。
無所不及
若此不已
無類矣。
今之議者。
甲則曰旣有兵使。
營將可罷。
乙則曰不爲無益
不可遽罷。
以爲非實見也。
不忘亂。
此時乎。
兵要鍊精
營將何可罷乎。
然徒知營將不可罷。
而不知爲根本之計。
無所敎。
無所養。
則臣恐練愈精而怨益深。
兵愈多而亂愈生也。
至於上番軍士
國家設爲之法。
宮禁守衛之意也。
步兵徵布。
歸於本曹之虛費
各處分軍。
多縮於下吏操縱
不復 先王五衛良法
加設 御營京砲之新兵
百弊日滋
憂虞多端
亂離以後國綱解弛
兩班子支。
不屬五衛
宿衛不可廢。
新兵所以設也。
議論是非不一
或日禍亂之萌。
不可不慮也。
或曰不虞之備。
不可廢也。
以爲皆有理也。
兵。
氣也。
聚之於輦轂之下。
不有以處之。
則禍由此作。
前鑑可戒。
諸色之軍。
月費廩料。
國用難繼。
砲手之抄。
擧家徙京。
艱食有甚
 朝家待之
或不如一
事變之來。
難保其無。
或者之憂。
不爲過慮也。
宮禁宿衛
何可已乎
切切禍亂之是虞。
而徒欲去其不可去之衛卒
則是惡蟲蛆而欲棄醯也。
其可乎哉
節用言之。
則易曰節以制度。
不傷財。
害民
程子曰。
損者。
損過而就中
浮末而就本實也。
天下之害。
不由末之勝也。
國家財用
皆出於民。
如有不節用度有闕。
橫賦暴斂
必將有及於民者。
必先節用
不易之理也。
我國大典宮室之制。
大君六十間。
公主王子君五十間。
文武二品以上四十間。
三品以下三十間。
庶人十間。
踰制者毀之。
五禮儀。
昏姻之儀有式。
喪葬之禮有節
冠服之制有法
飮食之器有數
祭祀之物有品。
上下儀章不同
貴賤等威有別。
風俗尙儉。
民志定矣
今皆不然
奢侈之弊言之。
日亦不足矣
今之議者。
皆曰公主第宅踰制
宮家設莊有弊。
必皆毀破
然後上行下效
民俗歸於尙儉。
此則當今急先務也。
立治之本。
無過於此
大志不立。
少者易奪
義理不明
物欲難制。
侈心未去。
財用不惜
第宅朝毀而暮又作矣。
宮莊名罷而實不罷矣。
恭儉豈可聲音笑貌爲哉。
足食言之。
則有子曰。
百姓足。
孰與不足
百姓不足
孰與足。
聖人立政也。
賤貨貴德
遠利而尙廉。
天子不問有無
諸侯不言多少
夫務鳩斂而厚帑櫝之積者。
匹夫之富也。
發散而收兆庶之心者。
人君之富也。
陸贄告德
宗曰。
散小儲成大儲
損小寶而固大寶也。
此言當味也。
今內需司歲入
不知其幾何
認爲私貯
典以私人
宰相不得以式貢均節出入
版曹不得簿書句考有無
此非王者藏富於百姓者也。
至於勳府之設。
國家所以厚待功臣
而其弊至於廣裒聚
諸道列邑。
無處無之
田地免其稅。
奴婢徵其貢。
其歸則不胥吏囊橐
非特此也。
至於諸各司。
各有田民。
創設之意。
非不美矣
末流之弊。
同歸於瘠公。
不有變通之。
則臣上下征利而人不見義也。
今之議者皆曰。
內需司。
付之戶曹
爲國家公費。
然後可爲國事
誠至論也。
 殿下果能行此。
則忠勳府司田民。
各邑屯田
次第歸於公用也。
然竊聞 宮中用度甚蘩。
至於外司供上。
不足肥甘輕暖
取辦內司
王子公主篚頒之物。
亦皆出於此
其爲用也甚要。
 殿下不先有以一切去其浮費之習。
未免少有因循之念。
則內需雖朝罷而夕復矣。
然臣之所謂必罷者。
非欲 賜牌恩例一切廢閣也。
依遵 國典
不踰限制而已
生物言之。
聖人奉天理物之道。
六府
六府之任
在於五官
山虞澤衡。
各有常禁
萬物阜豐財用不乏
五官不脩
六府不治
之無節。
取之不時
豈惟物失其性。
材木所資。
皆已童赭。
川澤之產。
亦已耗竭
此乃窮弊之極也。
禁火田之令。
屢下而屢更。
初則曰一切禁斷
後則曰今年姑許。
旣謂之諸處皆禁。
又謂之山腰許耕。
操弄之權。
在於下吏之手。
收稅之利。
歸於官曹之橐矣。
屠牛設禁
非不嚴切
木之弊。
監司之利也。
嗚呼
孟子之時。
七雄交兵
可謂急矣。
其告齊梁之君曰。
斧斤以時入山林。
材木不可勝用。
使民養生送死無憾
王道之始也。
長養山木
以爲宮室棺槨之用。
不亦迂且遠矣。
聖賢論治如此
今之爲政
苟循目前之計。
亦異於孟子矣。
蓄積言之。
古者三年耕。
必有一年之食。
九年耕。
必有三年之食。
九年之蓄曰不足
六年之蓄曰急。
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
臣觀今日之民。
耕者少食者衆。
地力不盡
人功不勤
富室強宗
有餘積。
況其貧弱者乎。
今一年之凶。
不至於甚。
未免飢羸流亡之患。
由無積蓄故也。
 聖上軫念
如推
溝中
臣下奉 旨。
救水火。
罄竭魯儲而無所惜。
開發齊棠而無不賙。
所以救民之仁。
可謂至矣。
一擧荒政
公私蕩盡。
不幸有連歲之歉。
則未知朝廷何以爲計。
嗚呼
民之困多矣。
產業破而民困
力役蘩而民困
賦役重而民困
兵農合而民困
不節民困
穀無蓄而民困
救死不贍
何暇禮義
群策無救民之實。
故人無向善之實矣。
惟 殿下念之哉。
何謂人心無向善之實也。
周禮
大司徒以鄕三物萬民
一曰六德
二曰六行
三曰六藝
其不從者
八刑而糾之。
一曰不孝
二曰不睦。
三曰不姻。
四曰不悌
五曰不任
六曰不恤
七曰造言
八曰亂民
於是旌別淑慝
表厥宅里
其善者樹之風聲
其惡者移其郊遂
是故古人自幼耳目遊處
所見皆善。
至長不見異物
易以成就
卿大夫
位稱其德。
終身居之。
農工商賈
各勤其事。
享有限。
民志有定。
天下之心一也。
敎化不明
民散久矣。
衣冠一變
喬木難遷。
秉彝雖存。
晦蝕殆甚。
 聖上臨御之初。
人心聳然
頗有向善之念。
於此時。
專務德敎
丕變風俗
今日人心
豈至於此
哉。
第緣初年朝著不靖
豕交爭。
國是靡定。
薰蕕雜揉
風俗靡靡
至於頹敗而不可救
以言其朝廷
弊習未祛
俗見猶痼。
聞善言見善人也。
有爲人而歆羨者。
或有顯指而非笑者。
中心之者絶鮮矣。
是故
良實少而虛僞盛。
士議而歷淸顯者。
未必其人。
爲守令而獲譽言者。
未必有績。
以言其下民
飢寒切身
本心都喪。
父子兄弟
尙如路人
他又何說。
綱常不能維持
刑政不能檢制
無他
上之所令。
其所好。
故民不從
然則人心無向善之實者。
由 朝廷敎令之實也。
惟 殿下念之哉。
何謂朝廷敎令之實也。
子貢問。
不得已而去。
於斯二者何。
先子曰。
去食。
自古皆有死。
無信不立。
若是乎信之於 國。
不可一日無者也。
是故
雖以商鞅之酷。
必先立信於徙木
立威於棄灰
而其法乃行。
況 聖王之法。
忠信爲本。
不見信於民而能爲國家者。
古今天下
未之有也。
我國治法
無一定之體。
 朝廷號令
多變易之端。
一時號牌之法。
纔設而旋罷。
三年軍籍之式。
或擧而久廢
備局之議論不一
朝令而夕反
方伯奉行莫適。
手忙而脚亂。
傳關之役。
爲州縣之大弊。
報牒之蘩。
只見營門多事
法府有禁奢之令則曰。
五日京兆耳。
僭物姑爲藏置。
或過數日而如前。
或閱一月依舊
外方有行會之事則曰。
高麗公事三日也。
凡事只爲應文。
經數縣而旋止
未及半道而還廢。
蓋我國人輕佻
持守不能久。
風俗浮靡
變易不可常。
俗固已薄。
爲法者又從而薄之。
可勝歎哉。
至於冠笠之制。
自上親敎廣狹尺度
士夫有仍舊制者。
他尙何言。
以此世道而雖有必行之良法
不信
不信
不從矣。
凡此七弊。
今日沈痼
紀綱之頹。
民生之困。
職此之由。
七弊未除。
則雖 聖上勞悴于上。
士論馳騁於下。
亦無保國安民之效矣。
朱子告其君曰。
此其形勢如將傾之屋。
輪奐丹雘
不覺其有變於外。
材木之心。
已皆蠹朽腐爛不可支持矣。
苟非斷自聖志。
灑濯其心。
有以大警救。
何以振已頹之綱紀
而厲已壞之風俗乎。
今之時。
朱子之時又不同
內之材木之心已蠹。
而外輪奐丹雘
亦皆變矣。
君臣上下
其可束手坐待崩頹之患乎。
臣雖在草野。
心懸魏闕
目擊時艱
不勝嫠婦之憂
忘其鄙陋
思效涓埃之報。
謹嘗考周禮制度之可行於時者。
與夫 祖宗憲章不擧於今者。
參以朱子增損呂氏鄕約之法。
兼取我國儒先經綸當世之說。
合爲一論。
取以進於 冕旒之下。
芹曝之獻。
見笑於傍人。
螢燭之光。
庶有裨於日月矣。
意似遠而實近。
其策似疏而實密。
 殿下不行王政則已。
如欲行之。
伏望 睿覽採用焉。
大槩其法。
爲綱者有三。
一曰正風俗。
二曰養人材。
三曰革舊弊。
所謂正風俗者。
卽周禮敎民之法。
而其目有三。
鄕約
五家統。
社倉
所謂養人材者。
戴記造士之意。
而其目有五。
曰學。
延英院。
科擧法。
五衛
軍資別倉。
治法之摸樣也。
所謂革舊弊者。
修明國制之意。
而其目有八。
曰內需。
曰貢案。
賦稅
人役
曰量田。
曰汰宂官
久任
曰禁侈習。
此。
變通機要也。
然不明知其衆弊之所由起。
醫人之察證下藥
則牽於東而掣於西。
得於彼而失於此
無以觀會通而行典禮。
必須先立經濟司。
李珥之所論。
凡 先朝大小
僚章箚所陳白者。
近來朝野應旨所進言者。
裒合看詳之。
且令六曹司官員及外方監兵使。
以至守令僉萬戶察訪。
皆爲刑止案。
官吏官奴屯田幾何
諸宮家各司田奴婢幾何
諸色軍兵幾何
官舍幾間。
官穀幾何
其境內鎭津渡店舍寺刹
一一書錄
又以所見各陳弊端
大臣摠管
郞廳參佐
革弊習。
率由舊章
咨稟裁定
以爲一代之規。
庶幾無弊矣。
所謂鄕約者。
創於呂氏
詳於朱子
增損李珥者也。
其綱有四
一曰德業相勸
二曰過失相規
三曰禮俗相交
四曰患難相恤。
所謂德業相勸者。
其目四十餘。
所謂過失相規者。
其目百餘。
所謂禮俗相交者。
其目十餘。
所謂患難相恤者。
其目七。
曾在 宣廟朝。
廷臣有欲行此法者。
李珥以爲不可徑行
以此法爲不可行也。
蓋必有待而然。
謹按國制
禮刑之典。
略存鄕約之意。
綱領似未盡備。
節目似未盡該。
必取呂氏之制而參酌時宜
行之着實
則敎成俗美。
民知親上死長之義矣。
臣別冊以便 睿覽
一並投進。
所謂五家統者。
出於周禮而載於我 國大典者也。
謹按國典
綱領徒存。
節目未備。
若看此法。
使五家爲統。
有主
二十五家爲小統。
有正
百家中統
統有長。
二百統爲大統
統有有司
鄕約相爲表裏
姓名年歲四祖書于籍。
一人或漏。
則座目一開
一國人民之數。
可坐而知矣。
其不入籍者。
 大明律殺之而不爲代死。
逃避者。
謀叛論。
此則過重不合三代法意
不可盡用其律矣。
然不在籍者。
水火不得相資
會集不得參與
相訟不得聽理。
理則守令有罪
其死葬也。
不得顧見
顧見則有罰布
移徙者。
必受文狀
付于所往之官
然後許接。
周禮所謂從而授之。
鄭註無罪惡之意也。
無文狀而私自許接者。
二百家皆罰布
則人不得私自遷移矣。
所謂社倉者。
朱子已行之規。
而今列邑糴糶之法是也
然列邑之大小不同
糶穀之多寡不均
而又不行里社
殊無蓄積以備不虞之意也。
今須於列邑則每一結計置四石二石分。
給。
二石留儲里社
則人各出租
有司主之。
家給二石收息
又留二石
以備不虞
公私皆有一年之蓄。
凶荒有備。
緩急有用矣。
以上三條
正風俗廣儲蓄之具也。
所謂學校者。
古者家塾黨庠州序國學之規。
而今國家倣而行之者也。
謹按李珥所定。
學校模範擇師養士之規及揭示學宮之規若干條。
造士之法。
此略備矣
臣意二百家所在中間之地立蒙齋
以朝官生學生學行者爲師。
以社倉公養之
人生十歲
大夫之子
至於庶孼良民
皆受學。
而依國典
有蔭無蔭各有籍焉。
及其十五歲。
則選升于四學鄕校
而臣謹按國典
成均館生進二百之額數不足
四學生徒年十五以上小學四書一經者。
及有蔭嫡子小學補之云。
四學鄕校初入之規。
則無現文。
以爲小學四書一經
非十五歲凡童稚之所能盡學也。
當依見行曾時讀之規。
小學四書中一書能通者。
升于四學鄕校
不通者。
歸于其衛。
都事每年巡行列邑。
六十歲及初試入格外。
皆講二書
不通者皆還錄于五衛
其講也主於敎諭
不以揀難汰降爲心。
邑宰不得官事差任
監司到來時。
謁 聖則祗迎於校門之外。
不謁 聖則不迎。
邑宰監司待之有禮
如此然後校案無濫入之患。
生徒訓迪之道矣。
謹按國典
州縣各設外敎官
考其勤慢加階云。
此法雖似着實
未免有苟充之患。
士大夫有齒學術去官在鄕者一人以爲師。
以會簿公養之。
如今之付軍職
廩食有差
如宋之祠官之例。
月朔望。
鄕校講習諸生
三十以上通讀
以下背講。
以爲賞罰之地。
師長無苟充之患。
諸生觀感之地矣。
此乃周禮鄕先生也。
至於書院之建。
可養志學之士。
爲益不淺。
而但不設師長
不係公家
儒生相聚
放意自肆
無畏憚之心。
無藏修之效。
國家設立本意
不必如此
故議者或詆書院
以爲可罷。
此則出於憤懟
正論也。
李珥請依中朝之制。
大處書院洞主山長之員有俸祿
擇有學行可爲師長者及休官退處之人。
使居其職以導率之。
此意固矣。
而當此 國家多事之時。
旣廩鄕校師長
又廩洞主山長
力有所不贍。
則各其書院
豈可無待師長之方乎。
抑臣又念周禮澤宮觀德之規。
後世廢而不講。
六藝固是士子所同講習
射御獨闕。
臣實未曉其故
也。
鄕校書院講習之時。
必先周禮鄕飮酒鄕射等禮。
賓興一入于朝。
實行者當之。
則不必苟充。
以備全材之用。
其與尋章摘句
用力無用之地者。
功效豈不相懸乎。
所謂延英院者。
程子之言也。
竊聞國家亦嘗設立一堂太學之旁。
遺址尙在云。
不知刱於何時廢於何時。
曩日廷臣建白而未行焉。
今若設一院
公論推薦巖穴之賢。
招致優禮
不可遽進以官。
群居切磨
俾盡其材。
時賜召對
咨以治道
觀其材識器能
然後官之。
湖學復見刮劘之實。
周家可致思皇之盛矣。
臣且念今日齋郞下僚不無才學之人。
幷須精擇其中
俾與公薦所選者。
公務之暇。
夕游居。
相與討論
庶幾仕學俱進。
皆爲致用成才矣。
所謂科擧法者。
國家取人之規。
不盡出於古昔貢士之法。
三年大比科外。
更無別試廷試之設。
而雖或設之。
亦必講經而後取之。
經術之士彬彬可觀矣。
今者科擧頻設。
後來之弊。
而不務經學
專事詞章
不能大學章句
出身顯仕者有之。
至於文官 殿講。
實是奬勸之美
朝紳之間。
唯以銜杯詠詩高致
經學苦役
爲士者講經
口誦是熟。
不求文義
此弊不去。
臣恐 經筵書筵皆爲虛設也。
今雖不能復三代之制。
試士講經
講經必以文義爲主
決不如今經幄草草矣。
且臣謹按國典
 祖宗朝用人之方。
由於試才
大則文武
小則蔭雜。
無有不試而徑用者。
故實才登而倖門杜矣。
則不然。
國法解弛
仕路便捷
各自售。
不肯取才。
銓曹用人
只憑聞見
雖有薦法。
不能無弊。
不若申明國典
試才爲主也。
臣又按國典
武科則有經書之講。
文科則無武藝之取。
卽今文臣試射之規。
無異兒童之戲。
蓋由習之無素之致也。
以爲今日之計。
必於文科講經製述之外。
又設射帿一技
餘經之式。
周禮司馬論才取士之盛。
可復見於今日矣。
周禮澤宮之法。
可用於今
而後興起人才之方。
莫如科擧
以爲館學校生蔭官文武之才者。
每式年設科時四三經武經七書皆臨講。
武才二技入格者。
直赴 殿試
儒生從事射御之藝。
文武全才
可得而
用矣。
科擧時多有冒錄紛紜之弊。
須以學校儒案。
自禮曹監營。
直送于試所。
不在是錄者。
不許錄名。
若冒入參榜者拔去。
名官罷職
可以無弊矣。
所謂五衛者。
國家設衛美矣
有中衛左衛右衛衛後衛焉。
自公卿至庶人之子未入學校者。
以蔭之有無而各有所屬
然後蔭官取才武藝試才之規。
所以奬勸成就之道也。
後來此法旣壞。
無統屬。
百弊俱生。
萬事無綱。
御營京砲牙兵束伍之新設。
不得已之擧也。
必也脩復五衛之法。
參酌古今之宜。
凡民勿論貴賤
皆入塾學。
十五歲。
選升于學校
其餘皆屬于五衛
五衛之人。
必試取武技之能者。
而其不能者。
官收布二疋。
輸于軍需別倉。
以爲上番稍食之用。
上番者。
以一萬爲一番
交相遞代
所食出於軍資別倉。
衛將領之。
使常習藝。
時時取才。
蔭授官。
則旣有以宿衛宮禁
而亦足以振作興起之矣。
臣似聞近來都試
賜直赴云。
更於五衛下番之時。
設場試才
一萬人二三人
直赴 殿試
每番如是
每年如是
以爲常式
人皆慕之。
上京不知其苦。
番樂
之矣。
臣伏念此法旣擧。
則一萬交遞宿衛之數。
不難辦得。
而凡法之不行
上犯之。
未有不擧目張者也。
必自族親衛始。
以及卿大夫之子弟。
皆充其衛。
如 祖宗朝時。
然後京中各坊至於外方郡邑
不令而行矣。
且今束伍不可廢也。
以爲考其鄕約廳座目。
公私賤十五以上
試取武才
能者皆充定。
而私賤則本主家內使喚者勿充。
公賤無才者。
則收布如規。
束伍一人
軍資倉布。
量宜定給。
以爲資。
其中最有才者。
公賤則免賤
私賤則以價給本主
亦使免賤五衛
所食出於別倉。
民則勿充束伍
上番如舊
而所食亦出於別倉。
試才五衛同。
此外諸色軍兵之號。
皆可罷革也。
漕水軍皆有定數
其在遠地者。
所居官收布如規。
以送沿海邑。
以助其役。
習藝之法。
管子內政篇。
甚悉且便。
倣而行之。
則雖無營將巡歷之勞。
而人各自習。
技亦自精。
 殿下取覽內政篇。
試行國中焉。
所謂軍資別倉者。
謹按國典
軍資倉外。
又置別倉。
凡有公收之物皆貯之。
諸道魚箭鹽盆等收稅貿穀。
皆補軍資
遙隔諸邑
置倉
鎭將軍官敎官供給之用。
皆出於此倉云。
此實今日所當汲汲修擧者也。
各處魚鹽
一物入於私門
各島監牧別將之所私用及不入五衛者與不入束伍者。
所收之布。
皆輸于此倉。
內需各司各官及各寺位奴婢之貢。
田地之出。
摠計其數。
而凡 闕內各司之所用有常式。
忠勳本府所用亦有定數
其外剩數。
一切皆收之此倉。
五衛上番之人所食。
皆出於此
各曹各司各官立番下吏之食。
皆出於此
官員騶從之價。
亦出於此
一應應需之物。
量入爲出
則不不均矣。
恩例賜牌。
當依國典施行
而第念今日異於平時
更加節量可也。
此以上五條。
養人才節財用之術也。
所謂內需者。
王者無私之道。
民間有弊之
前後儒臣
言之切矣。
論之詳矣。
謹按 國典
內用米布雜物奴婢
別提典掌
厥後稍變其規。
吏部郞官
與知出納
其實不能關涉矣。
苟能變通而處之以公。
典以官員
勿付中官
內用恒定有數
其餘歸之軍需
自 上如此
然後下之忠勳府司官屯寺位等田地之出及奴婢之貢。
皆輸之別倉。
又沿海鹽盆魚箭船稅。
皆入別倉。
一物私用
一國貨利
爲軍國之需矣。
此時卜式
則必慷慨自納其穀。
其可各私其有。
以蠹公室乎。
至於宮家設莊。
方今第一大弊也。
不有以革之。
則國不爲國矣。
皮之不存
無所傅。
失民心。
至於無國。
雖有宮莊
其能獨保乎。
可謂不思之甚也。
似聞儒臣建白
方有査正之擧。
而然自 上若無痛革之令。
在下者疇敢明査。
以觸宮家之怒乎。
臣恐如畫脂鏤氷
徒有査正之名而無其實也。
所謂貢案者。
國家任土作貢
出於古法
燕山以來
貢物甚蘩(一作繁)。
民不堪命
厥後頗加節減
猶有未盡。
亂離之後
不均
無用之物。
不緊之需。
徒爲民弊而已
今日儒臣之必欲改之者
豈非急務乎。
八道均行大同之法。
一年恒定 御用之數。
市上貿用。
不求遠方
今日貢案。
不期改而自改矣。
孟子周室祿之制曰
君十卿祿。
以此爲準。
則 御用之數。
亦可定矣
所謂賦稅者。
孟子什一
天下中正
多則桀寡則貊。
然則什一之法。
一毫不得
一毫減不得也
謹按 國典
貢重而
稅輕。
異於先王之法矣。
今者井授之制雖廢。
量田之法有據。
以結卜之等差
田畝之所入。
則雖不中不遠矣。
若諸道皆擧量田之法。
然後勿分稅與貢。
通作什一之數以取於民。
一開田案。
八道歲入
可坐而數也。
經用之外。
如有餘裕。
則百官之祿。
可以加矣。
凶年之備。
亦可賴矣。
軍國之用。
自在其中無不裕矣。
至於免稅之法。
亦有可論者。
國典田無稅者。
驛田院田之類。
非爲公。
而內需司田
亦在無稅之
恐非王者無私之道也。
夫諸宮家及功臣田民免稅之規。
非載於 國典
而弊則甚焉。
臣之妄意
職田之規廢。
而諸宮家功臣獨蒙偏 恩。
有此免稅之別典歟。
沿革顚末
不暇消詳
而槩論爲政大體
勳戚錫賚之物。
雖或異諸群臣。
若其田稅公共之賦。
豈容獨蠲乎。
如內需司諸宮家功臣衙門免稅之規。
一切革罷
使一國之民。
曉然朝家同仁一視之意。
則上杜徼倖之路。
而下無不均之歎矣。
所謂人役者。
謹按 國典
外居奴婢年十六歲以上六十歲以下
收貢各綿布一疋。
臣未敢知此布升尺之幾何
公元1634年
而今各色徵布。
多寡不同
苦歇懸殊
當酌以 國典
參以今行之規。
公賤及良民之補保者
皆以五升布三十五尺二疋。
定爲通行之規。
私賤之貢於本主者。
亦同此式。
本主如或加徵。
隨現懲治
則亦無不均矣。
又按 國典
軍士保有差。
二保每朔綿布半疋。
濫收者論罪
然今若立人一同之規。
則凡其收布。
皆置于軍資別倉。
如今見行 御營廳之規。
束伍之在鄕者。
本官分給之。
則擧一國出布之民。
無有苦歇之異同矣。
所謂田者
二十年一改量。
 祖宗之法。
今三南雖已行之。
而今甲戌
已過二十六年矣。
川谷變遷
經界互奪。
書員多弄術之奸。
守令有隱結之弊。
趁今修擧
不可已也。
六道爲急。
京畿土瘠而賦重。
今雖打量
等第從中下。
賦役均而人不怨矣。
所謂宂官者。
曾子曰。
之者衆。
之者寡。
則財恒足矣
竊觀今日 朝廷
宂官多則食者衆矣。
騶從多則食者衆矣。
胥吏多則食者衆矣。
奈之何國不貧而民不窮也。
謹按我國之大。
比於朝。
不及一道
朝官衙門
不倍於我國。
可見我國之官
太宂也。
中間廷臣建請。
多所省倂
宂員尙多。
至於騶從尤多
不可不減約也。
臣又按 國典
各曹各司胥吏皆有其數。
爲今之計。
莫若依 國典更加節減
且勿令胥吏一司久屬。
循環諸司
一年交遞。
無偏利擅弄之弊矣。
內使令有定數
各道各邑下吏亦有定數
工匠亦有定數
學宮下人亦有定數
餘者下吏五衛
官奴束伍
者收布如法
兵食之需。
大有所補矣。
所謂久任者。
謹按國典
自議政府至外方守令有缺。
久任員外雖未滿仕者擇用。
憲府諫院勿論久任
故數易之弊生矣。
凡官必須擇人久任
然後可以責效
李珥進言于 宣廟朝曰。
盡收一時人才
不論新舊。
不問貴賤
視官擇材。
有德量識道理者。
居之廟堂
通經善啓沃者。
置之經幄
藻鑑公明者。
任以銓衡
生財有道者。
任以度支
講禮不差者。
授以宗伯
知兵遠猷者。
授以司馬
忠信明決者。
使治刑獄
幹事無弊者。
使主工役
正身糾物者。
責以風憲之重。
直己盡言者。
委以諫諍之職。
風力足以憚壓下官者。
付以承流宣化之任
廉威足以
公元1637年
懷服吏民者。
除以分憂之職。
內外大小之官
皆擇其人。
任之專而持之久。
期以成績
不限日月
其間過於位者超陞之。
不稱位者則左遷之。
才位相當者。
終身一職可也。
如有疾病
亦不輕遞。
必如漢法滿三月乃免。
倘有厭居一官
托疾辭避者。
臺諫隨現論遞。
不復授官。
使此言見行於今日。
庶幾無曠而事有擧矣。
今雖不能盡得其人。
一時備員
而今日取一人
拔其尤者。
明日一人
拔其尤者。
則不異代不患無人矣。
所謂禁侈習者。
當今第一急務也。
自宮家。
下至庶人
奢侈之習。
罔有紀極
百弊之生。
由於此。
若此不已
不出數年。
不爲國矣。
言之舌弊
思之心寒
謹按五禮儀。
 世子納嬪。
幣用段子
王子納幣用綃。
諸君用紬或布。
大君婚禮衣服
用綿紬木綿
夫人盛飾
用綿紬木綿
王女下嫁盛飾
用綿紬木綿
宗親文武一品以下
昏幣皆用綿紬木綿
又按 國典
官舍堂下以下婚姻人。
紗羅綾段罽毯者。
並杖八十。
其他類是。
 祖宗制禮作法之意。
豈不精且美乎。
敎民化俗之方。
豈不正且嚴乎
世道日下
人心日侈。
至于今。
乃底於此
近日朝家之令。
非不切禁。
不能從頭整理
專責閭閻小民
臣竊非之。
且凡法令不嚴則不行。
閭閻小民
亦自上示之以必禁之意。
然後人知避而不犯矣。
以爲憲府一員
專管禁奢侈一事
久而勿遞。
有犯者則其所居坊有司及二十五家有罰布
外方亦然
犯禁大者
全家北邊
庶幾令行而禁止矣。
此以上九條。
革舊弊復故章之事也。
凡臣所陳。
大略也。
若夫潤澤之則是在 殿下
殿下欲行王政
則盍反其本歟。
本立然後不煩而民不擾。
衆弊去而庶績煕矣。
臣請言其效也。
法行鄕約之籍定矣
五家之統正矣。
社倉之儲廣矣。
學校修矣。
科擧之規立矣。
五衛之法復矣。
兵食之資足矣
何者
五家之統正。
戶籍在此。
軍籍在此。
無人不錄
無役不均
八道人物
可坐而數。
一國賦役
可坐而定也。
臣向所謂刷丁塡額。
不旋踵之弊。
去矣。
一族見侵。
切隣波及之弊去矣。
兩班子支閑遊之弊去矣。
良民兒弱偏苦之弊去矣。
歲抄充定民間騷擾之弊去矣。
物故
官家密筩之弊去矣。
各官色吏舞弄閒丁之弊去矣。
兵營下吏操縱物故之弊去矣。
餘丁收布之弊去矣。
隱壯除役之弊去矣。
推奴稱念族隣被侵之弊去矣。
逃奴推尋本主見害之變去矣。
官奴逃亡一族徵闕之弊去矣。
豪強侵虐小民之弊去矣。
品官庇護籬下之弊去矣。
德業相勸則士相勑勵浮誇虛僞之弊去矣。
民各有業。
棄本逐末之弊去矣。
過失相規
鄕隣有鬪。
約正敎諭
爭訟自息。
官家聽理之煩去矣。
國法有犯。
同里皆罰。
人相糾正
禁令難行之弊去矣。
禮俗相交
仁讓風興侵欺之弊去矣。
儉節之俗成而奢侈之習去矣。
患難相恤。
貧窮者顧助。
破產流離之弊去矣。
誣枉者救伸。
抱冤屈抑之弊去矣。
社倉設而富室專利之弊去矣。
蓄積廣而凶年備之患去矣。
學校之設廣。
家塾敎訓有素
童稚扞格之患去矣。
鄕校賓興有禮
人才遺逸之弊去矣。
十六士農已判。
少年游惰之弊去矣。
五十鄕校從事
年老棄業之弊去矣。
使臣祗迎。
行於校門之外。
靑衿厭避之弊去矣。
擧子都目出於校案
之中。
科場濫雜之弊去矣。
延英院立。
秀俊群居
講究治道
論定而官之。
則朝廷用人之方。
淆雜之弊矣。
未遽仕進
巖穴求志之士。
無難進之患矣。
鄕射貫革之禮是尙。
而士不習射之弊去矣。
文武兼取之科是設。
而人皆賤武之弊去矣。
五衛有取才之規。
而人皆樂焉。
厭苦謀避之弊去矣。
里社講藝之式。
而人各習焉。
作輟中廢之弊去矣。
五衛同所而異錄。
貴賤無無別之弊矣。
束伍附屬而共業。
賞罰無不均之患矣。
五衛出身之階。
而有宿衛之實。
無立番之名矣。
別倉爲軍食之府。
有養材之資。
無齎糧之憂矣。
一萬遞立於京城
而無聚兵生亂之虞矣。
累萬藏在於民間
緩急備之患矣。
二百家社倉
有四百石之儲。
則不但爲兇年之用也。
八道列邑。
一年之蓄。
則不但爲窮民而設也。
兵食俱足。
於斯二者。
子貢先去之問矣。
內外相制
則其於表裏無秦漢偏重之譏矣。
 朝廷尙文。
武學少而校生多。
可見濟濟美矣
風俗尙武
則校生少而武學多。
可致赳赳之盛矣。
得一食則添一兵
一食則減一兵
屈伸
臂。
反覆惟手。
從欲而治。
徯志而應。
以爲無事不成也。
臣向所陳七弊去矣。
皆在其中
故玆不敢歷數焉。
大槩此法。
先王美政
 國家急務也。
八路民物
而無一夫之或漏。
摠一國之貨利
而無一物私費
以先王之政。
行之於範圍之中。
以 大明之律。
繩之於敎化之餘。
從此令者。
極安極便。
違是法者。
極危極苦
民何憚而不從乎。
以爲玆法之行。
不出數年。
國無游手之徒。
田野多緣畝之民也。
噫。
義理在人。
終不泯滅
以義制心。
何不正。
以義制人
人誰不服
夫民以佚道使之。
則雖勞不怨。
生道殺之。
則雖死不怨。
財物用之以義。
則雖千金不足惜
擯於無謂
則雖一毫有所愛。
此 殿下立心正道
今日爲政之要法也。
雖然
君子風也。
小人草也。
上之所爲
下之所效。
故子曰。
身敎者從。
言敎者訟。
程子曰。
有關麟趾之意。
然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
然則此法雖美。
 殿下躬行之實。
則民不信從矣。
 殿下欲行此法。
則盍亦反其本矣。
李珥嘗述一書
名之曰聖學輯要
以進于 宣祖大王
帝王爲學爲治之具備矣。
臣謹就其中
略採其修己切要之說。
爲 殿下申複焉。
伏願 殿下虛心遜志
厭煩勞。
以垂 睿察焉。
所謂修己之目有七。
一曰立志者。
發憤勇猛
致治期於三代之盛也。
張子之言曰。
天地立心
爲生民立道。
爲去聖繼絶學。
萬世太平
立志之目也。
程子之言曰。
君道之大。
在乎稽古正學
志正天下之治成矣。
所謂定志者。
聖賢之訓爲必當從。
以先之治爲必當法。
不爲後世駁雜之政所牽制
不爲流俗因循之論所遷惑
自知極於明。
信道極於篤。
必期致世如三代之隆而後已。
此則 殿下所當奮發處也。
朱子之言曰。
陽氣發處。
金石亦透。
精神一到
何事不成
程子之言曰。
爲國至於祈天永命
養形至於延年益壽
學而至於聖人
三事
分明人力可以造化
立志之效也。
嗚呼
古人有言曰。
有志者事竟成
未有無志而有成
未有有志不成者也。
今 殿下非無有爲之志。
三年不能
五年不能
七年不能
已過十年之久。
而猶未見尺寸之效。
豈但當今之恨。
抑亦千古之所共恨也。
二曰收斂者。
嚴肅
存心以爲窮理之本也。
子曰。
不重則不威。
張子之言曰。
義理之學。
須深沈方有造。
淺易輕浮之可得也
此言收斂容止之則也。
詩曰。
無易由言
無曰苟矣。
莫捫朕舌。
不可逝矣。
記曰。
王言如絲
其出如綸。
王言如綸。
其出如綍。
王言雖微。
利害之效則甚大也
此言收斂言語之節也。
孟子曰。
學問之道。
無他
求其放心而已矣。
朱子之言曰。
此心收斂
都在義理上安頓。
則自於物欲上輕
於義上重
此言收斂其心之法也。
嗚呼
有諸內者
必形諸外。
未有箕踞而心不慢者。
未有表端而影不直者也。
伏願 殿下不問動靜
常存此心。
無事虛寂以養其體。
有事照察以正。
其用則豈有應事之際毫釐之差乎。
三曰窮理者。
窮究事物之理。
以致其知也。
子曰。
不明乎善。
不誠乎身矣。
程子之言曰。
窮理多端
讀書講明義理
或論古今人物
而別其是非
應接事物
處其當否。
窮理也。
嗚呼
人性本善
循理而行。
宜無難事
惟其知之不至
故但知其難而不知其樂。
之而至則循理爲樂
循理爲不樂。
何憚而不循理
以害吾
樂乎
今 殿下聰明睿知出於天性
不待學問
先儒曰。
氣質之用少。
學問之功多也。
伏願 殿下處事應物之際。
讀書稽古之間。
求是非得失之極。
以爲開發聰明啓明心地之實焉。
四曰誠實者。
省察其心之所發。
以盡其實也。
曾子曰。
誠其意者
自欺也。
朱子之言曰。
無是誠則無是物。
不明則不能見是物。
聽不則不能聞是物。
推此類求可見
嗚呼
天有實理
氣化流行不息
人有實心
工夫緝煕無間
無實心則悖乎理矣。
強仁行義
不能持久
銳進速退。
不克有終
如此之類。
無實心故也。
文王百里之地。
誠意正心之功著於四方
無不周遍
乃誠意之效也。
伏願 殿下文王爲師焉。
五曰養氣者。
氣質養眞氣也。
子思曰。
果能此道。
雖愚必明
雖柔必強。
謝氏之言曰。
克己從性難克處克將去。
孟子曰。
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朱子之言曰。
至大初無限量。
至剛不可屈撓
惟其自反而縮。
得其所養。
本體不虧
充塞無間矣。
嗚呼
齊宣王曰。
寡人有疾
寡人好勇
孟子曰。
王請無好小勇
又曰。
王請大之
伏願 殿下文王之勇。
武王之勇。
以副臣民至望焉。
六曰正心者。
正其心以爲一身之主也。
孟子曰。
存其心養其性。
朱子之言曰。
莊敬之功至。
無人欲之私以亂之。
則其未也。
鏡明水止
此言涵養之意也。
子曰。
操則存。
舍則亡。
范氏之言曰。
一念之善。
祥風和氣
在于此。
一念之惡。
妖星扎瘥。
在于此。
是以
君子愼其獨。
此言省察之功也。
程子之言曰。
顏子心麤
李珥以爲顏子正心工夫有未盡也。
此言似精。
蓋此心之體。
本自正大
與天相似
伏願 殿下於此特垂睿念焉。
七曰檢身者。
其身以爲齊家治國平天下之本也。
子曰。
君子無不
身爲大。
記曰。
姦聲亂色
不留聰明
淫樂慝禮
不接心術
惰慢邪辟之氣。
不設於身體
使心知百體皆由順正
此言敬身謹禮之功也。
詩曰。
敬愼威儀
維民之則。
北宮文子曰。
若子在位可畏
施舍可愛
進退可度
周旋可則
容止可觀
作事可法。
德行可聲。
象氣可樂
動靜有文。
言語有章
以臨其下。
此言威儀容止之則也。
召公武王曰。
不役耳目
百度惟貞
夙夜
不勤
不矜細行
終累大德
蔡氏之言曰。
主一身。
萬化之原。
苟於理有毫髮不盡
遺生無窮之害。
此言戒飭無怠之意也。
易曰。
含弘光大
程子之言曰。
知識明則力量自進
又曰。
心大則百物皆通。
心小則百物皆病。
此言恢進德之量也。
書曰。
后德惟臣
不德惟臣
范氏之言曰。
人君之心。
在所養。
君子養之善則智。
小人養之以惡則愚。
此言親正士之道也。
書曰。
有言逆于汝心。
求諸道。
有言遜于汝志。
求諸非道
胡氏之言曰。
隱公不敢僖伯之忠。
不能聽其言。
與郭公善善而不能用。
其於亡國一也。
其及宜矣。
此言從諫改過也。
易曰。
不遠復
无祗悔。
饒氏之言曰。
人之一心
善端綿綿
本自相續
小有所差。
而其慊然自安之意。
已萌於中。
是卽天地生物之心之所呈露
孟子所謂惻隱之心者也。
此言改過從善也。
書曰。
惟新厥德。
終始惟一
鄭氏之言曰。
覽鏡面目有汚則滌之。
振衣領袖有垢濯之。
居室几案窓壁有塵則拂之。
至於方寸中神明之舍。
汚穢垢塵日積焉。
而不知滌濯振拂之。
不能
充其類甚矣。
張子之言曰。
言有敎動有法
有爲有得
有養瞬有存。
此言日新敦篤也。
曾子曰。
心廣體胖
孟子曰。
反身而誠。
樂莫大焉
子思曰。
可以天地化育
可以與天地參矣。
此言修身之效也。
嗚呼
聖人之德。
與天爲一。
神妙不測
雖似不可企及
誠能積累工夫
進進不已
未有不至者也。
踴躍築埋
孟子所嬉。
而卒爲亞聖
暮歸喜獵。
程子所習。
而卒爲大賢
至如太甲顚覆典刑
至於克終允德
成王不察流言至於畢協賞罰
何必生知然後乃可成德乎。
萬善備於性而不暇外求
積功由於己而不資他力。
濟世安民
在於我而莫之敢御。
如是不事乎學以臻昭曠
乃事乎欲以汚下
噫。
不仁甚矣。
夫人渺然一身
天地並立
學問之功。
至以位育爲能事
匹夫而得其君。
當以一夫之不被澤爲己憂。
帝王乎。
伏願 殿下反求乎己。
企慕先聖
上念皇天祖宗付畀之責。
下從臣隣衆庶顒若之望。
篤信聖學
誠實下手
循序而進。
以盡修己之功。
使斯世復見堯舜之治
萬世幸甚
臣所陳七條
有綱
領焉。
節目焉。
次序焉。
蓋以修己爲綱者。
天子至於庶人
一是皆以脩身爲本。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
帝王之學。
莫先於脩己也。
然欲修己必先立志
故以立志爲首
程子曰。
入道莫如敬。
求有能致知不在敬者。
故以收斂次之
居敬以致知。
故以窮理次之
窮理旣明。
可以躬行
實心然後乃下實功。
故以誠實次之
旣誠於學。
必須氣質養眞氣。
以復本然之性。
故以養氣次之
養氣以上
所以存心
故以存心次之
存心所以正己
故以撿身次之
大槩修己之法。
此略備焉。
齊家之說。
臣未之及焉。
盡言而無誅可乎。
齊家之道。
不出於正倫理篤恩義二者而已
孝友
百行之源。
治平之本。
而 殿下得於天性
有過之無不盡焉。
四方黎獻
咸仰 聖德
今日民心不離
皇天眷顧
國家之再安。
皆賴乎此也。
臣心誠歎服
不容言。
然友愛之過。
或流於昵。
則亦不能無弊。
至於王子公主駙馬出入無節
內言易出。
外言易入。
豈不可憂之甚者乎。
朱子曰。
接見有時
賜與有節
古之聖王
家法有如是矣。
若夫敎世
子之法。
禮記保傅備載矣。
朱子曰。
近世帝王敎子之法疏略矣。
僚屬具員而無保傅之嚴。
講讀備禮
而無箴規之益。
至於朝夕所與出入居處親密無間者。
不過宦官近習掃除趨走之流而已
所以輔養具疏如此
是猶家有明月之珠。
夜光之璧。
而委之衢路之側。
盜賊之衝也。
豈不危哉。
此言當深戒也。
蓋人有所敬而不肆。
所畏而不放。
然後動心忍性
進學修德焉。
後世自六七歲後
便有寮屬
已習爲人上而無所敬畏
進講之官
極其尊奉
師道廢絶
接見有時
規諫罕聞
惟是宦官宮妾
日與親昵
尊之以宴安之樂。
慣之以奢侈之習。
故事舊習
無非不正
如是而望 世子之學成德立。
豈不難哉。
今 殿下擇人授官。
敎導以正。
可謂輔翼之道也。
雖然
君者。
 世子之則也。
其所視傚
在於 上。
故竊聞 殿下卽祚以來
絶不近酒。
而 世子不知酒味
可見文王自家之化也。
 殿下一動一靜
爲 世子則。
不可不謹也。
伏願 殿下深念焉。
又如嚴宮禁者。
人主之尤不可忽者也。
辨別內外
閑以禮法
然後男女
其正矣。
克去徧私。
莅以公明
然後好惡當乎理矣。
嫡妾之分。
然後上和而下敬矣。
國本之定。
然後統一民安矣。
戚屬謙德
義正恩隆矣。
宦寺常憲
陽長陰消矣。
然其本則在於禮嚴而心公。
何則
所謂禮嚴者。
宮壼整肅
尊卑長幼
秩然有序
莫敢踰分。
戚屬謹飭
不敢私通請謁之謂也。
所謂心公者。
一視內外
無偏係。
內庭作善爲惡者。
戚黨輸忠犯科者。
皆付有司論刑賞。
一裁以正之。
謂也。
然後倫理正。
恩義篤。
推之以治國治天下。
無所往而不得其當矣。
至於崇節儉。
所以制人欲而存天理
萬善之本也。
故傳曰。
儉。
德之恭也。
侈。
惡之大也
堯之茅茨
禹之惡衣
文王之畀服。
尙矣。
漢文之時。
身衣弋綈
足履革舃
韋帶劍。
筦蒲爲席。
衣縕無文
上書囊
以爲殿帷
天下望風成俗
昭然化之。
豈不美哉
子孫淫侈
有土衣繡廏馬被繒者。
可勝歎哉。
我國 先王
累代儉約繩家。
量入爲出
有餘裕。
故府庫之畜。
陳陳積億
豈不庶且富乎。
經變故。
公私罄竭
人心習俗
漸入於奢僻。
宮中服用
已變其
儉約
閭巷小民
美麗之衣。
珍盛之饌。
爭能鬪巧
倡優之賤。
寢處珍繡。
市井之侈。
過於公卿
上下無章
靡費不貲
蓋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變化之術。
不可處以常規
必也 殿下帝堯土階三等爲心。
 內殿馬后躬服大練爲法
節損宮中用度
儉約之制始于掖庭
使士大夫觀感取則
達于庶民
然後錮習可革。
天財不流。
民力漸紓矣。
伍擧之言曰。
私欲弘侈
德義鮮少
德義不行
則近者騷離而遠者違拒
伏願 殿下致思焉。
嗚呼
何等時也。
蘇氏文侯之命。
而知東周之不復也。
何者
以其旋旋平康之時無異故也。
書曰。
若藥不瞑眩
厥疾不瘳
七年之病。
三年之艾。
百倍其功。
不足以致之矣。
今日時勢泄泄沓沓
徐徐以聽其自適
非所聞也。
 殿下不見晉悼公之事乎。
不爲衛文公之事乎。
此臣所以首進立志之說。
惟恐聖學不成
由其志之或荒。
故以崇節儉終焉。
伏願 殿下加察焉。
嗚呼
亂離之初。
人皆遑遑
若不可生
日月漸久。
人情漸弛。
至有營宮室蓄產業子孫計者。
何異燕巢堂上
棟焚
顏色不變
子母呴呴乎。
今日士大夫不爲國家根本之計以圖遠。
欲爲子孫永久之謀以傳後。
多行不義
橫斂苟得
一經喪亂
蕩盡無餘。
何益之有哉。
蓋亦不思而已
苟能以子孫之計。
爲國家之謀。
何事不成
何功不立。
此在毫釐之間耳。
何不反而求之乎。
 殿下視臣之如此也。
以爲國事不可爲也。
人皆奢侈
我雖節儉
無補也。
下之忠勳府不革
則內需司何以獨罷乎。
士大夫家舍踰制
公主田宅
何爲不置乎。
今日臣隣之意。
以爲衆人皆然。
何獨不然
雖欲有爲
如王不從何。
時事無可奈何
快耳目之欲耳。
上之內需司不罷
則忠勳府何可革之。
公主田宅經營
則吾何不子孫計乎。
上下交征如此
可以爲國乎。
子思曰。
詩曰具曰予聖
誰知烏之雌雄
抑亦似君之君臣乎。
不幸而近之矣。
雖然
此在 殿下
何則
臣聞上行下效
未聞下行上效也。
聞之孟子
曰王曰何以利吾國。
大夫何以吾家
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
未聞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
大夫何以吾家
王曰何以利吾國也。
 殿下
誠能一日奮然勇躍。
一念之發。
至於政事
少差謬。
一身而推而至於國家
無或偏私
重門洞開
萬物咸睹。
靑天白日
奴隷亦仰。
景星慶雲
百工相歌矣。
嗚呼
 殿下加勉焉。
抑臣有所深怪永歎不能自已者。
自古以來
人君失德
自取敗亡者。
理勢然也。
無足恨者。
今日聖明有何失德
國勢如此汲汲乎。
仰瞻 九重
堯天巍矣。
日光矣。
 德音濬發
如絲如綸。
回視四方
俗靡靡。
周民蹙蹙
殿屎愁苦
焚如溺。
未嘗歎息流涕痛哭也。
嗚呼
 聖資天縱
超乎百王之上。
睿度海涵
包乎九州之外。
乃聖乃神。
允文允武
至勇至仁
極大極廣。
此豈臣之所能測度
亦豈臣之所可擬議哉。
孟子齊王曰。
王之不王
不爲也。
非不能也。
齊宣王爲君。
孟子之言如此
況 殿下臣民
豈無所望王道之行乎。
王道高遠
似難幾及
然本之躬行
循序漸進
則如行者不退
至於赴家。
食者不輟
至於飽腹
初非捕風捉影不可求效之比也。
第患人主以爲難行而莫之爲耳。
噫。
 聖王之政。
布在方冊
規矩在手。
公元1683年
可制方圓
初雖齟齬
後漸純熟
何患王政不能行乎。
人主之病。
凡有二焉。
一則牽於多慾。
以爲王政不能行。
一則溺於流俗
以爲王政可行
牽於多慾者。
義理之公。
常蔽於人欲之私。
溺於流俗者。
聖賢之言。
常屈於鄙俚之談。
後世之治常少
職此之由也。
後世人君常曰。
寡人有疾
寡人好色矣。
又曰。
寡人有疾
寡人好貨矣。
先王
惡其害己。
訑訑之色。
拒人於千里之外矣。
今 殿下卽祚以來
聲色嗜欲
孜孜爲政
莫敢或寧。
中外臣民
咸仰盛心
以齊而王。
反手也。
後世人君常曰。
予小子何敢望古道乎。
天德王道之說。
認爲古人之事而不涉於己。
人臣進言者。
則輒指笑
以爲高談無實
流俗之言。
亦曰古道決不可復。
今若革舊更新
人心不安
至於危亂
人主深入其說。
儒者之談。
邁邁落落
終無相合之理矣。
伏聞 殿下言于筵臣曰。
癸亥固盛。
然不三代之懿。
 殿下此言。
宗社生民之福也。
苟充此心。
實踐其言。
武丁天下
猶運之掌也。
或問于臣曰。
爲政必本於德。
人主之德。
尙未成就
奈何
臣曰。
修身
先於治國
只言其序當然耳。
若必待脩身極其至。
然後乃可爲政
允德未終之前
將置國家於何地歟。
程子曰。
後王春秋之義。
則雖德非禹湯
尙可以法三代之治
程子妄語欺人者乎。
但得人主識取舍。
好惡奮必治之志。
委任賢臣
則德雖未至。
治體已立也。
自此以往
至於日就日造理化日廣
修身治國
可以幷臻其極。
三代之盛。
復見於今日。
桓文之業可俯而就矣。
或又問於臣曰。
 王政必世而後仁。
收效尙遠
目前爲急。
如之何
臣答曰。
天下之事。
有本有末。
循其本則雖若迂遠
而實易爲功。
治其末則雖若切近
而實難爲力。
與其事末而終不見治。
曷若務本必得其功乎。
梁惠王曰。
南辱於楚。
西喪地於秦。
願比死者一灑之。
孟子曰。
地方百里可以王。
豈不可爲。
孟子言之哉。
況地不改闢
民不改聚
德敎沛然
莫之能御
智慧乘勢
器待時。
欲王而王。
欲霸而霸矣。
或又問於臣曰。
子言然矣。
 聖上有志矣。
如時不可何。
宋行仁政
齊楚惡而伐之。
不可不戒
臣答曰。
今之時。
戰國之時不同
化之具。
城池之策有異。
夫何懼而不爲哉。
今之議論者。
爲 國家慮而不識大體
區區事爲之末。
憂懼意慮外者有之。
士流者。
喜事造言
無所不道
佯爲憂國而實欲濟私
外若好善中則之者有之。
難於爲國矣。
然 聖上知哲。
賢臣寅協。
立心一毫偏私之累。
定計一毫退轉之念。
用人無論親疏貴賤
盡心國事者。
以爲上品
處事無間
大小精粗
惟有補於大計者。
以爲先務
議論之決。
惟有義理二字
用舍之道。
去私一心
日去月來
漸見昭融之象。
和氣和。
終致蕩平之道矣。
何憂乎驩兜
何畏乎齊楚
嗚呼
鄒魯之鬨。
民疾長上之死不救
穆公問於孟子
孟子不告以嚴肅軍令
而乃勸行仁政
仁政
一朝所可猝辦也。
兩陣相當
矢石交爭
雖欲行仁政
無及己。
常情言之。
孰不笑其迂且哉。
然旣無敎養之素。
而遽期不戒之成。
必敗之道也。
寧退而修政
以爲後圖
孟子循本之論。
豈云迂哉。
方今 朝進尙靖。
士論稍張。
無權倖之臣。
外無朝夕之警。
及今猶可爲也。
稍後後時
無及矣。
孟子曰。
國家閒暇。
及是時。
明其政刑
伏願 殿下汲汲修擧先王
毋事姑息焉。
噫。
 國家億萬無窮之基。
可但目前之計耶。
此臣所以勸 殿下必行仁政無疑也。
臣今疾甚
就醫受針。
神昏情蹙。
作氣爲文
辭蘩(一作繁)語複。
無復倫序
然匪臣之言也。
乃 祖宗之法也。
聖賢之學也。
伏望 殿下詳觀熟閱。
舒究深思
取舍旣定于 聖衷
然後廣咨廷臣
議其可否進退之。
幸甚幸甚
嗚呼
朱子告其君曰。
日月遒邁
如川之流
一往而不復。
不可惟臣蒼顏白髮已迫遲暮
而竊仰 天顏
覺非昔時矣。
千載之下。
泣鬼神
竊伏前日 聖旨
日暮途遠之敎。
不待朱子之言。
而 殿下已知日月之逝矣。
伏乞 聖明懋哉懋哉。
噫。
今日儒臣
豈不講明此事。
愛君之心。
人皆有之。
不量其分。
徑進此言。
亦見其愚之甚而莫之懲也。
伏惟 聖慈垂憐焉。
嗚呼
辨說者。
不必有才有德
不可以人而廢言。
不可以言而取人
今以臣身不才
謂臣言無可取。
不可也。
以臣言之有理
謂臣才有可用
不可也。
伏願 
殿下進臣之言而遞臣之職。
公私幸甚
臣無任瞻天望 聖激切屛營之至。
昧死以 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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