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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x 页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书启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0H 页
史官谕 旨后书启(己亥六月)
臣有老病母。私情切迫。屡上辞疏。未蒙 恩许。低徊累日。病伏郊外。悯蹙罔措。更陈乞退之辞矣。疏未及上。伏见邸报。 圣上轸念微臣。特下食物之 命。 荐赐 异恩。至遣史官谕使入来。 辞旨勤恳。臣承 命惶感。益不知所喻。况此 遣史官之举。是何等 异数。而施之于微贱小臣。尤非臣所敢承当者。臣之情势到此狼狈。而 圣谕至此。何敢遽归。谨当还入城中。更陈切迫情事而退去。
礼官谕 旨后书启(己亥十二月)
伏地流涕曰。顷日 榻前。备陈臣之情势。 圣上矜察。许以一二番入 侍之后退归。故奉承 圣教。隐忍度日矣。不意臣兄作宰之 命。出于非常。骇人耳目。露章陈乞。未蒙 反汗。继有加资之 命。又下于法例之外。惊惶閟蹙。罔知所为。 山陵之后。未即下归。彷徨郊外。蒙此 异数。迹嫌希望。臣实愧耻。千思百虑。只有退归。以谢人言而已。留疏出城。不待 批下。臣罪大矣。盖以曾前以臣告归之故。至遣史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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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殊礼。益骇听闻。有伤国体。此有甚于微臣逃遁之罪。故臣宁受其罪。不欲重贻羞辱于 圣明矣。不意礼官追至道路。传谕 圣旨。辞意恳恻。迥出寻常。臣非木石。宁不感惕。第臣之情势。实如顷日 榻前所达矣。今若遵承 圣旨。还入脩门。更瞻 天颜而后退。则 圣上之勤教。庶几少答矣。微臣之分义。庶几少安矣。顾惟臣兄超升作宰及臣违例加资等事。未有还收之 命。而乃敢腼然冒入。则道路观者谓臣何如。其所以退。乃所以媒进也。其所以辞。乃所以固宠也。廉耻所在。不敢承 命。臣之踪迹。狼狈极矣。臣之罪戾。到此益大。可谓进退维谷也。宁欲钻地以入而不可得也。伏乞 圣明亟镌前后 成命。俾臣得安田里。改过修业。或有少进。而 圣上含垢。不欲终弃。则臣岂无事 殿下之日乎。惶恐感激。伏地流涕而已。
礼官谕 旨后书启(己亥十二月)
昨伏承礼官传谕 圣教。不胜伏地感涕。猥将微臣情理事势。费辞仰达。庶几 天鉴照烛。曲察微忱。即许退遣。少安贱分矣。不意礼官再次追到。复传 圣谕。恳恻丁宁。不啻如慈父之诏孺子。臣益复惊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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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无地措躬。区区犬马之诚。已悉于前启中。不敢辄烦更渎。而只是廉耻一节。士大夫闲。诚有所不敢冒受者。此臣所以徊徨道路顾瞻流涕。而终不得复入 国门也。臣非高蹈尚志之人。葵藿寸心。死不敢灰。此则只有天日之下临。
礼官谕 旨后书启(庚子六月)
臣老母年今八十一。气力如线。长在枕席。比闻重感暑症。症势危惙。臣冒死呈单。冀赐 恩暇。未蒙 允许。勤加恳谕。臣闻 命感激。当复留待。一瞻 天颜而后退。是臣分义之当然者。而第老人之病。朝夕难恃。一刻迟留。情所不忍。未及 陛辞。径出城门。冒陈危恳。恭俟诛谴。 圣度优容。不惟不罪。至遣礼官传谕 圣旨。以 玉候未宁。不得引接。勉留数三日。相见后发行为 教。臣伏地流涕。不知所喻。老母之病。若不危急。则当此 圣候违豫之日。既不参问安之列。又岂敢违越 圣教。自陷于逋慢之罪乎。臣从前乞归。每仍母病。而症势不至大段。则辄遵 圣旨。或复还留。故急上危迫之辞。而 圣上未尽曲察微臣之情悃。乃加眷留。不即许归。臣窃愧闷焉。今臣情事万分切迫。不得复留仰副 圣教。惶恐俟罪。
礼官谕 旨后书启(庚子六月)
臣伏地流涕曰。臣之切迫之情。已达于礼官初谕之时。而未蒙矜察。再 赐追喻。 圣旨勤恳。至以一欲相见少叙将别之怀为 教。臣感泣不知所谕。第臣之情悃。不足以感 天。故下此少留之教。臣诚愧闷。臣归救母病。万一获全。则臣虽复上来。今则人子情理。有所不忍者。臣若怀恋 圣眷。又复迟留。而老人之病。一朝遽危。则臣身不足恤。其奈大伤孝理之化。重贻 清朝之玷何。臣不得更留仰副 圣教。不胜惶恐俟罪之至。
礼官谕 旨后书启(庚子六月)
臣不胜私情。径出城门。臣罪万死。 圣上纡眷。 特遣礼官。传谕至再。 辞旨勤恳。臣虽冥顽。异于石木。既有心肠。宁不知感。第臣之方寸已乱。只贪归程之急。不觉自陷于违傲之诛。惶恐震越。恭俟罪谴。不意 圣上优容。不加以诛。反 赐矜念。至以今何强迫。安意救护等语为 教。又遣礼官传谕之。臣奉读 圣旨。感喜惶恐。不知所喻。 赐驲之命。又出寻常。乃谓尔若作行。一日为急。使尔速叙至情。不啻丁宁恻怛。臣是何物。伏承 恩眷至此耶。既许臣归。又令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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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惶恐虽深。心事少安。不胜感激流涕。
史官谕 旨后书启(甲辰二月)
微贱小臣。误蒙 圣眷。前后冒进。非止一再。顾臣无状。少无报效。徒取人讥。只愧于心。然其狗马之怀。如水必东。区区一诚。惟有华祝。至于人心之日益变。世道之日益污。朝廷之日益卑下。国势之日益凌替。则目击心忧。未免仰屋矣。不意玆者 圣念不已。远遣史官。特宣 恩旨。辞意恳恻。至有前年赴朝。未得从容。耿耿思想之教。复谕以始开 讲筵讨论经旨之意。臣拜手稽首。乃欣欣然有喜色曰。吾王庶几无疾病欤。讲学谕道。日接贤士大夫。而亲宦官宫妾之时少。则实 宗社之庆。生民之福也。臣跪读再三。至于国事抗捏。无所止底之 教。则臣未尝不感慨流涕。呜呼。以今日人心世道朝廷国势之如此。而虽使古人粗拳大踢。夙夜宣力。惧不克有济。况如臣辈。骈首旅进。何补于事。夫臣之不才不学无所肖似之状。国人之所共知。 圣明之所洞烛。而犹有是 命。则臣窃惑焉。臣之疾病难动。亦不足道。 恩礼之隆。有不敢承。祗自惭腼震慄。北望陨涕而已。
史官谕 旨后书启(庚戌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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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陋小臣。猥承赞善之 命。恳辞踰年。未蒙 圣许。昨冒上文字。更陈危悃矣。不意兹者自 上远遣史官。谕以春宫冠礼之日。趁期上来。臣惊惶罔措。心魂飞越。臣是何人。误被 恩数。至于过滥之极耶。 圣谕导迪之责。臣不敢当。然顾臣分义。安敢晏然私室。臣当闻 命即行。不俟驾屦。而臣病方剧。难强以力。虽欲寸寸前进以谢鸿恩而退。恐臣未及 阙门。颠伏于道。取人讥笑。重辱 清朝。未免乘马班如。臣不胜愧慄瞻望涕泣。
史官谕 旨后书启(庚戌闰二月)
蝼蚁小臣。猥承 春宫侍讲之 命。屡上吁章。未蒙 俞允。愧惧缩伏。恭俟斧钺之诛而已。自 上遣史官传谕何等重礼。而乃违国体。亦及贱臣。一之不可。宁容再误。虞人之旌。勇士丧元。臣诚慄慄。直欲钻地而入也。将奔走趋 命。则犯义犯分。不但取人讥笑而已。欲踰垣远走。则无礼无伦。亦涉违傲之罪。臣于进退。可谓谷矣。臣窃伏惟元良德成。冠礼已筮。举国延颈。相与抃庆。臣亦 三朝旧物。岂无狗马之诚。倘蒙 圣慈递臣之职。容臣之进。俾得以聚观 国家之盛仪。下酬私愿而退。则幸甚。第臣孤露之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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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力。消耗已尽。即今病势危谻。虽欲强作。恐复颠伏于道。重贻 清朝之羞辱。臣徊徨踧踖。不知所措。
史官谕 旨后书启(庚戌三月)
无状愚臣。冒昧承 命。污秽朝班。愧惧惶蹙。猥陈危悃。未蒙 圣允。辞旨恳恻。臣感泣徊徨之际。又下食物之 命。恩数日隆。益无所措躬。敢复烦冒危迫之章。恭俟斧钺之诛。不意微臣行意先彻于 天听。至遣近侍传喻 圣旨。臣奉 命流涕。直欲钻地而入也。臣庸陋之状。荒疏之学。不敢当 春宫辅导之任。既以细达于臣疏之中。终有所不得承 命。则今虽感激 天宠。更复迟留。亦不过一二日之计。祗益人讥笑。重贻 清朝之羞辱而已。臣踧踖屏营。不知攸为。
史官谕 旨后书启(庚戌四月)
愚陋贱臣。百不踰人。误蒙 圣宠。所以遇臣之礼。每出于常格之外。臣诚惶闷。不知措躬之所也。臣顷日之进。只是私计以为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自 上再遣近侍。 谕旨勤恻。臣之分义。安敢一向退缩。思有以致身于 阙门之下。以谢前后鸿私。以效区区微忱而归矣。入城之后。 圣宠日隆。有同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3L 页
负贩。愈往愈重。屡上乞退之疏。未有准许之期。臣之狼狈又甚焉。未免麇鹿见人惊走。乃复为逃遁之计。当时归意甚急。不思其他。及反初服。浮念少息。则回思瞿然。有以自失。最是 春宫勉留之语。琅然在耳。寤寐不忘也。盖臣之素心。初出于敬上趋命。而颠倒悖妄。终归于昧分逋慢。则臣之所犯。有难循墙擢发。腼面缩颈。朝夕只俟斧钺之诛而已。臣路中所上鄙陋之章。只效芹曝之诚。何足以当 圣心者。而 批旨过奖。远遣近侍。追到以传喻之。此亦非常之数。岂臣所可承当。臣伏读 圣旨。谆复恳切。至有从速入来之 教。臣惊惑愧蹙。不知所以为对也。以臣今日之进退。亦可见其无据。则其为颠妄谬戾甚矣。何所取哉。伏愿 圣明俯察臣无用之实。亟镌臣所叨之职。永寝收召之 命。以存国体。以安臣分。千万祈恳之至。瞻望北阙。惶陨涕泣。
史官谕 旨后书启(庚戌八月)
臣村居食贫。遇此艰难。私计切迫。见其老少遑遑若将朝夕垂尽。从而见之。邻里同然。从而闻之。旁邑同然。又从而闻之。八路同然。问之故老。自生发未燥而未闻如此其急也。今早禾已登。往往有道路之饿莩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4H 页
者。嗣岁之忧。又不啻万万也。臣窃计边陲时无警急。生齿日见繁息。人心忨愒。侈习已成。而上下之用度无节。饥馑连仍。恤典屡举。而公私之蓄储告罄。以今一年土谷之所出。较之八路生民之口。数或半不足。未知国家将何以为计也。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二日不食。三日不食。其不去而为盗者有几人哉。近日朝家举措。惟有版籍一事。处之以术。不至民间骚扰。而略已修补矣。国家不先之以学校之政。不复设五卫之法。而守令又不有朝旨。凡军丁岁抄。闲儒考讲。一应烟火之役。必须按籍检括。故民心怨背。有甚于前时。一夫叫号。远近啸聚。将有土崩之势不日而至也。臣仰屋长吁。未知天意之所在也。生民有何罪辜。而坐使孑馀之靡遗耶。 圣上有何过失。而立见危亡之忽至耶。臣不灭于天翻地覆之日。苟活于肉食藿食之间。未尝出一谋济一物。有腼面目。乃至于今。每蒙恩命。祗增愧慄。近侍传谕。何等重礼。猥屈 圣旨。复及荜门。臣不敢当。然 圣心所以敬天惧灾之诚。爱民询荛之意。无假于外。正诱于衷。诗云。及尔颠覆。将伯助予。 殿下之谓也。惜乎 圣志虽未有过失。而大志不立。故其弊至于姑息。朝廷虽未至浊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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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纲久弛。故其流未免委靡。苟逭目前之忧。无复长远之虑。既不早为之所。宜乎噬脐而莫及也。到此地头。虽虽(后虽一字衍字)智谋之士。亦无如之何矣。如臣百千辈。骈首比肩。莘莘于于。阗城溢郭。焦毛发濡手足。晨夕奔走。而有同无面之不托。不啻龟背之括毛。恐无益于救焚拯溺之术也。大抵今日之事。责在大臣。恬憘度日。无一事之预备。及至今日。乃曰罔知所为。其可乎哉。呜呼。 殿下不用臣言。今果何如耶。虽蒙 圣旨 诲之谆谆。臣实左右视而不知对也。但有一说焉。为国之道。贵得人心。人心不叛。则国不至灭亡也。自 上苟无罪岁之心。一夫之颠连。真切于吾身。正殿不安。玉食靡甘。以至于凡百服御之用。无不减损。推之于王子驸马之家。推之于公卿大夫之臣。严立禁条。断不容贷。必有大警动大变通。田畴给灾。赋租赐民。至于官粜。略略收捧。悉出公帑。无一钱之留储。亟救饥吻。无一毫之吝惜。上自朝廷。下至方伯守令。凡有作为。悉皆倚阁。救民之外。了无他事。使斯民咸仰 圣心之所存。则百万生灵沟壑之命。虽不得一一济活。民心至神。虽死而不怨。则庶乎其可也。臣试问 殿下宫女可放耶。厩马可损耶。宫家奢靡之习。一切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5H 页
可祛耶。朝臣泄沓之风。大家可振耶。苞苴不行耶。请托可禁耶。厌却谀佞之臣耶。虚受正直之士耶。 经筵不辍耶。圣学有进耶。道心有主而百体从令耶。天理胜气而物欲退听耶。幽独燕閒之地。尚不愧于屋漏耶。夜气清明之时。无所伐于萌孽耶。羹墙 圣考。有所继述耶。金石旧章。仍将脩举耶。不然则徒以区区之言。喣喣之意。欲感动人心而迓续天命于万一。斯亦难矣。臣不能造朝。又不敢默默。受 恩感激。言不知裁。惶恐俟罪之至。
史官谕 旨后书启(辛亥正月)
无状小臣。复蒙 圣眷。远遣近侍。至有招徕之 命。臣惊惶失措。罔知所喻。今此大饥。关系 国运。天心所在。臣不敢乱道。然臣于前秋。亦蒙是 恩。竭尽臣诚。有所冒达。臣不敢复为他说。至于宠褒抱才之 教。臣不敢当。况身病方剧。朝夕待尽。无复可为者。瞻望 宸极。但有涕泪。
史官谕 旨后书启(辛亥十月)
小臣年来疾病添剧。朝暮就木。万虑灰冷然。区区向日之诚。一息尚存。不容少弛。目击时艰。已有不可救之势。慷慨涕泣。中夜起立。常思古人。有如赵宪者。生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5L 页
今之时。见今之事。则持斧伏阙。必不但已。忠言谠论。屡进于 冕旒之下。大臣不得自安于位。 圣上不得少肆其志矣。臣愧惧缩伏。只欲痛哭而已。不意 殿下既尝衋然于民事之罔极。又有警动于雷震之非时。求助臣邻。 盛心勤至。至如臣狗马之贱。而远遣近侍。 谕以收召之 命。十行温纶。 辞旨恳恻。臣诚感激。不知死所。如使臣粗有才谞可以救时一分半分。则前此承 命。趋赴事功。固已久矣。然臣非草泽隐沦之比也。盖尝屡蒙 登对。则臣之无状。既已毕露于 圣鉴之下矣。亟进疏章。则言之无用亦皆不合于庙堂之谟矣。今臣虽无他端。冒昧前进。不过一望 清光。奉身而退。或发狂言。徒触众怒而已。将复何为哉。况臣病如此。只存躯壳。久延缕命。每承格外 恩旨。发汗沾背。宁欲钻地而入也。一朝溘然。无路更承 天颜。则伏地流涕。不知所言。
史官谕 旨后书启(甲寅九月)
伏以天不悔祸。 大行大王。奄弃臣民。丧考之痛。率土普深。臣在远闻鼓。悲号哀陨。五内崩裂。臣素有疾病。登程之后。證情转剧。寸寸前进。昨始来诣 辇下。然臣于 先朝。特蒙 异恩。升臣以资级。授以贰铨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6H 页
之职。臣才劣年老。不敢承当。累上辞免之章。久閟 允许之命。而且缘己亥 大王大妃服制论定之时。臣叨参收议之末。有所负犯。方在待罪之中。故不敢自同诸臣之列。仅以赴哭于 阙门之下。祗伏城外。恭俟公除之后。将欲一陈危悃矣。不意微臣去就有以猥彻于 严庐之下。至遣近侍传谕入来之 旨。臣承 命呜咽。不知所以措躬也。臣以负罪之身。何敢带职入城。奉承 恩命乎。伏乞 圣慈亟收传谕之 旨。镌臣职名。仍治臣罪。以安愚分。以谢国言。千万恳乞之至。
史官谕 旨后书启(甲寅八月)
伏蒙 圣上殊异之恩。再遣近侍。促臣入来。感激流涕。不知所以为谕也。呜呼。臣老病不死。复见天地之崩坼。心肠摧裂。奔遑切迫。到此 京辇之下。夫岂但欲一番望哭于 阙门之外而已哉。又岂不欲随参诸臣朝夕之班。仰承 严庐起居之候哉。第以 先朝论礼之事。诸臣或被谴或待罪。而臣亦在其中。何敢自比于常人。偃然承 谕。冒入城里乎。不但臣所带职名不敢冒昧前进承当而已也。伏乞 圣慈谅臣情势。亟镌臣职名。俾臣少安微分。则幸甚。臣之所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6L 页
望。只是退归之后。幸得不死。而 因山之时。又复进来。以伸臣穷天罔极区区私义而已。臣之初意。少留城外。谨俟公除。陈情毕义。以为乞归之计矣。不意 圣上不谅臣之情势。误加 恩数。稠叠如此。当此 新服万物咸睹之日。缘臣无状。以致大骇瞻聆。臣罪于是尤大矣。今臣踪迹益甚狼狈。逃遁之外。更无他计。皇恐踧踖。只俟斧钺之诛。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献议
  
慈懿殿服制追正当否议(庚子四月)
臣窃闻此礼既已议定矣。又复 询咨。以及微臣。无乃 圣人之心疑其有未尽者耶。臣实懵然无识。不可强其所不知以为知。而且此礼也。臣与宋浚吉,宋时烈。论之久矣。所见初无异同。而此二臣者以妄论。方在待罪中。臣亦何敢复为之说乎。惶恐不知所喻。
小学谚解釐正议(丙午十月)
蒙陋微臣。素昧学识。顷者误被 元子讲学厅讲学官之 命。猥不敢当。恳辞逾年。至今不获。皇恐缩伏。不意礼官奉 命。以 元子所讲小学谚解纂定之意。 询及于臣。臣愧慄悚蹙。益不知所以措躬。然臣既不得一日进参讲席之末。以资辅导之万一。而于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7H 页
此不能有所承 命。又复默然而已。则臣罪尤大。臣尝闻之。儒先先正臣李珥所纂小学集注最为精当。其俗解之有所径庭处。学者病之。则及此时釐正。恐无他议。臣僭达所闻。无任陨越之至。
练服变改议(庚子四月)
臣素不知礼。于其所不知。阙之可也。然 君父有问。不敢不以其所闻者对。臣闻丧服变除。大节也。宋浚吉议所谓小祥正服用七升布。中衣及冠练。绖用葛。绞带用布云者。非浚吉之言也。考之礼经然矣。臣师金长生所著疑礼问解。详载此说。刊行于世。今乡曲士庶家不至于窭贫不能行礼者。则皆改制而受之。以 圣孝于丧礼不使有一毫未尽之意。而 圣躬所御之服。其可苟为哉。礼曰。衰不当物。犹无衰也。用宋浚吉议。从古幸甚。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登对说
  
己亥赴 国恤。七月十八日登 对。(吏判承旨同入 侍)
上曰。司仆正上来已久。不得相见。今以母子之情。恳乞归见。不可强留。然予心缺然。欲见而送之。须体予至意。归觐后速还。李惟泰起而前伏曰。臣以无状。猥蒙 先朝不世之遇。屡除不似之职。不惟不才不敢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7L 页
当。身有疾病。且有老母。不可远离。故不得一日供职以效涓埃之报。而遽遭 天崩之恸。今日之来。只欲奔哭以伸臣子之痛。而不意又蒙 殿下非常之遇。惶恐感激。今承 牌命。益深惶恐不敢入。然 殿下见臣无状。则必弃而不复 召。故冒昧入侍。瞻望 天颜。归死无憾矣。臣身病日益深。老母年益高。臣之情势。万分危迫。臣于 山陵之时。若无大段事故。则当复上来。然不过各伸臣子情礼而已。至于供职则决不可为。臣所带之职。虽曰閒局。不是全然无事。不可久旷。请递职而下归。 上曰。何必乃尔。须体予至意。带职而归。从速还来。 上又曰。掌乐正欲见之。而病辞不进。顾谓吏判宋浚吉曰。尹宣举每曰负罪臣。何也。前者语及之而未了耳。宋某曰。江都时事云云。 上曰。似过矣。宋某曰。臣亦以为非矣。李某今如此。尹宣举则誓不入 修门矣。李某起而伏曰。小臣鄙陋。实非敢承 圣上国士之遇。而且老母年深。不可久离。在 先朝不能一日供职。实以此也。古人有言曰。事君日长。事亲日短。聂政一侠流。亦曰有老母在。臣今日之来。虽有身病。岂不能一二日行公乎。但念从仕之后。不可专意养母。故不得为许身事君之计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8H 页
耳。 上曰。虽有老亲。数数归觐。何不可为哉。须体予至意。毋为长往之计。李某曰。如臣不才。实无所用。不可如是眷眷。如 殿下能继述 先王末年之志。则瘖聋跛躄。皆将于于焉愿立于朝。何患乎无人。臣则养母田庐。只合为清世之闲氓。与农夫歌颂圣代而已。 上顾谓吏判曰。是何如耶。宋某曰。臣知此家事矣。其母虽老康健。且多兄弟。其弟方为县宰荣养。李某今日乞归。自 上许之为是。而渠则 圣眷若此其隆重。义不可便诀。而乃敢决归。臣以为非也。 山陵前。虽在无所事也。卒哭后开 筵之日。不可无此人也。 上曰。观其语势。 山陵之时。不可必其复来也。宋某曰。 山陵时虽来。不过数日计。臣知之矣。李某曰。宋浚吉。与臣相亲。故欲留之。然未免欺罔君父之归。外人笑之矣。且宋某为铨官。以用人为己任。以聚人为事业。故欲俱收并蓄。然用人之道。贵于得人。用非其人。则可谓能胜其任乎。 上曰。尔言似过矣。前日尔疏之言如此。今乃复言耶。李某曰。臣不但无才。且有身病。不但身病。且有老母。实不忍远离。 山陵时虽复上来。至于供职。决不能为。臣蒙 恩过重。闻臣留疏发行。则遣史官以 谕之。念臣旅琐窘急。则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8L 页
命廪料以给之。推之于老母。又题给食物。臣非木石豚鱼。岂不知感激。臣之情势。如上所达。此非饰辞虚让也。伏望许臣退在田野。专力学业。改旧知新。或有少进。而 殿下终不弃之。则臣岂无事 殿下之日乎。 殿下亦宜自谋继述 先王末年之事。毋失臣民之颙望。幸甚。承旨李殷相进曰。李某每以老母为辞。其弟惟谦为镇岑县监。臣意换授圻邑则似便好。如何。 上谓吏判曰。承旨之言似好。卿意如何。宋某曰。在 宣祖朝。卢守慎 命将母上来。在 大行朝。宋时烈亦然。至于金庆馀。亦有是 命。奉母京邸且可为。况换邑岂不便好乎。李某曰。李殷相之言。不但臣不敢当无前之事。为小臣刱始。其于 国体何如哉。且臣老母虽似粗健。八十之人。气力殆尽。家弟幸为邑宰。便近家乡。喣喣自娱。 圣教至此。惶闷不知所谕。承旨复进曰。大臣入在。请今日定夺。 上谓大臣曰。承旨之言似好。何如。左相沈之源曰。李某。 先王之所未致者。今 殿下待之尽诚。得此同朝甚喜。今将归矣。不胜缺叹。 上曰。观其语势。不可必其复来矣。左相曰。渠何敢不来。 圣眷如此。臣窃感喜焉。 上曰。以孤之心事。虽不得挽留。不胜缺然。承旨曰。
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9H 页
昨者李某疏 批曰。孤亦何心。勿许归省乎。读之莫不感涕焉。领相郑太和曰。换邑亦可为也。然必使李某久在京城。然后为之如何。此在 殿下耳。李某曰。自 先朝眷遇非不至。而臣私情切迫。不得供仕。非如古人必待人君尽礼而后仕进之比也。 殿下之恩眷如此。小臣之情势如此。而大臣之言如此。臣诚惭腼。直欲钻地而入也。吏判曰。李某此职固辞至此。臣则不自量力。敢当重任。不知颠沛而死。臣实惭愧焉。 上曰。因彼而吏判亦为此言耶。
己亥赴 因山。十二月初五日登 对(吏判宋浚吉,承旨金寿恒同入 侍。)
上曰。予方将开筵之日。尔何以有退归之意耶。予不胜悯念焉。对曰。臣之无状。猥蒙 圣恩至此。臣实惶感。不知所以措躬。然臣有八十老母。私情切迫。不得从仕之意。固已陈恳矣。今 山陵已毕。可以退归。而犹且低徊不忍诀。只欲一望 天颜而归死田里。则志愿毕矣。辞未半。 上顾吏判曰。前日所议兄弟之为守令者换圻宰之事。何不举行耶。吏判宋浚吉起谢曰。此举措。渠深以为切闷。故不敢而迁就至此。臣之罪也。李某弟惟谦。方为镇岑县监。可以移授。然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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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往来。亦似有弊。兄惟泽为内资直长。仕日几满。调迁不远。以李惟泽为畿宰似便。如何。承旨曰。此昨以内资奴婢事上疏者也。吏判曰。李惟泽之为人。亦可用之人也。 上曰善。且尔 先朝未上之疏。速为书进。对曰。(疏事大槩如此如此)人之才学。少能相兼。古之以儒为名者。各有所长。至于经纶之才。亦罕有之。以我东儒先言之。文正公赵光祖。文成公李珥数人而已。小臣在 先朝方大有为之日。窃有所区区愿忠之志。而不自量度。姑就法典中废坠而未举者。参以先儒之说。作为一册而将上之。以为采用之地矣。净写未半。遽遭 天崩之恸。今承 圣教之如此。庶几得效其志愿。然其事具在方册。无复刱新之说。 殿下欲行之。则不过命庙堂考其方册。举而措之而已。臣何足为有无于其间哉。且臣虽不学。少尝从事于师友之间。或使诵其所闻于经席之末。则虽甚龃龉。可以容喙于章句之间矣。至于经纶事业则臣何敢焉。伏乞 殿下惟大臣是咨焉。 上曰。虽在方册。说出者尔也。虽有大臣。主事者尔也。尔勿辞焉。吏判曰。今方有先贤从祀之论。自 上学问益进。则可知二臣之贤否。而必有从祀之时矣。 上曰。予非以二臣为不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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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朝所未行之事。予不敢为耳。李某曰。宋浚吉之所谓时者。臣以为不然也。所谓时者。在上之人行之即时也。如以二臣为不可则已。如以为贤则 殿下何不断然从之耶。抑有说焉。朱子以为宗庙昭穆之制。待中原恢复后论之。今当此时。圣庙已奉之位板。亦难保其安奉。何必更添新位云尔。则犹有待焉耳。不亦可乎。惟 殿下凡事必如朱子说。期于远大。无图画于近小。断无他念。而惟以 先王之志事。是继是述焉。吏判出后。更进伏曰。乞 殿下许臣之退去焉。 上曰。尔则多识前言。须勿退归。出入经筵。以补予不逮。而亦勿带职。虽不称经筵官可也。复进曰。虽复上来。今则愿许归见病母焉。 上曰。往来省母则予何强焉。
庚子五月初五日登 对
护军李某于 榻前。备陈归见病母之意。 上曰。护军有老亲。不可强留。而近以尹善道投进凶疏之后。左参赞(同春)苍黄下去。右赞成(尤庵)亦为离乡。今尔亦辞退则予何为哉。姑为留在。闻有的报。然后下去可也。李某曰。臣之归非与于尹事也。只为老母之病故也。大槩自 上招集在野之臣。本为有益于国家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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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有不美之事。臣是以尤欲求去耳。承旨李殷相进曰。此指权諰事也。权諰与两宋相善。而毕竟做此无谓之事。故李某之言如此。 上曰。尹善道疏则予已洞烛矣。岂意其疏出于权諰乎。可谓诡僻。而以其侍讲日久之故。予意尤为不佳矣。又曰。权諰之疏。如二手作也。承旨曰。岂但诡僻而已。亦甚悖理矣。 上曰。宋赞成,宋参赞。教训东宫数三年。今虽曰君臣。而予心无异于书筵时矣。予则不知其心之不善。而善道何以独知其不善乎。礼文人皆不知。而善道何以独能知之乎。其疏大书深黑。不忍正视。设以三年之制。十分为是而虽遂行之。善道之罪尤重矣。古语曰。可欺以其方。今者不以其方而欲欺之。可乎。救善道者。皆恶人也。承旨曰。权諰以儒为名者。何以如此乎。 上曰。权諰之一寸心肠。予何以知其如此乎。李某曰。 殿下以为见欺于人。此今日自 上所当惩戒。而臣下亦宜自为之所。故臣欲求退者亦以此也。 上曰。欺之者非也。初以为善而用之。若其不善则奈何。若疑之而皆不用。则其如失正人何哉。李某曰。误恩横加于如臣者谬矣。然 圣教则至当。古语曰。岂可尽疑天下之士乎。朱子曰。不可一噎而废食。 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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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谓也。 上又曰。善道乃 先王潜邸时最初师傅也。 先王优待矣。承旨曰。 先王中年。亦知善道之不善矣。 上曰。先王时。此人亦为如此事。而 先王不忍加法。予亦不忍以此正罪。而台谏之执法则是也。承旨曰。 先朝末年。亦知善道之不良。而以老妄失性。不之罪也。李某曰。瞽瞍以天子之父而杀人。皋陶执之。法固如是。不可挠也。此在善道之罪轻重如何。岂 先王之师傅而有所假贷乎。 上曰然。舜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也。予于此许其台谏一边执法。任其所为耳。李某曰。 圣学高明。故痛快如此。 殿下今番处置。人心悦服矣。臣于其时语宋浚吉曰。自今日至死之年。皆 圣君之赐也。当报以死云云矣。夫两宋亦人臣。岂有长往之理乎。宋浚吉。想必先为还朝矣。今国事溃裂。莫可收拾。亟 召两宋臣。与之协恭。如更始焉。可也。 上曰。何以则致之。承旨曰。愿致诚期于必致则幸甚。李某曰。顷因宋浚吉闻于筵上。 上谓诸葛亮心事如青天白日。故后主不疑云云。未久而善道之疏出。亦异矣。 上曰。善道只为论礼。谁谓不可。而假托论礼。凶谲叵测。至于假世子摄皇帝之说。不忍闻也。又以 山陵梓宫事。有若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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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然。其意不但为二臣而已。李某曰。诚如 上教矣。孟子曰。及是时。明其政刑。今者不可不明也。诸葛亮与马谡。同心国事。及其少违节度。则流涕而斩之。此岂独忍者哉。不如是则不可为国事故也。臣未晓法律。善道之罪。未知至于何法。而惟其处之适当而已。过之不可也。不及亦不可也。 上曰。予之不为加诛于其人者。以其有些不忍之心故也。吾何有一毫爱惜之意。而恶台谏之执法乎。人不知予心矣。台谏之设。为其言也。若恶其言。则初不置台谏久矣。不言。焉用台谏乎。承旨曰。善道之疏入。不至于甚怪。至于权諰之疏入。则群心疑恐。恐其或有动于 圣心矣。 圣教如此。今后人皆晓然。可知 圣心之所在也。 上厉声曰。以予为动乎。虽有百权諰之疏。不能动予心矣。承旨请释朴世城无心之罪。 上曰。今臣下怠慢。不知君命之为重。何以为国乎。孟子曰。中心达于面目。苟有敬君之心。则见于事者岂如是乎。朝前命下。至午漏几点。置而不禀。自上问后。亦以欲为启辞故如此云云。则不亦善乎。而只曰有禀事。故不遣史官云。此非慢君乎。承旨亦入科场矣。其间谒圣科文亦可作矣。若果钝笔之致。则世城何以作文为科乎。李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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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之所忧则有之。其时儒臣退去。景色不佳。无乃 上心气不平。喜怒失中而然乎。子思曰。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天下之大本。发皆中节。谓之和。天下之达道。大本立。达道行。无所偏倚。无所差谬。然后中和之效至于位天地育万物矣。今 殿下若于大本上有所未尽。而发于怒者或不得其和。则此 殿下所当省察加功处也。 上问大本达道。李某释之。 上曰。喜怒虽不中。岂独放世城而发哉。只疑其世城之心不敬上而慢忽掩置故也。承旨曰。愿 殿下察其无情焉。李某曰。所谓三年之说。不至无据。昔 恭懿殿之于 明庙之丧。先正臣李滉以嫂叔无服。家礼小功。奇大升驳正之。以为继统为重。当为三年之服。盖帝王家。虽以兄继弟。以叔继侄。有父子之道。春秋僖公,闵公是也。李滉闻之曰。若非奇明彦。余几不免礼经之罪人也。然岂有不止期年之理乎。今彼若只论礼。则何可曰无据哉。 上曰。彼辈之心。其意不在于论礼。予故曰假托论礼。此与论礼为两件事矣。李某曰。 圣教至矣尽矣。 上曰。予若不分析知之。诸人未免罔测之祸。其心岂不惨乎。承旨曰。此时李某必欲去。其意未可知也。今日卜马已出。自 阙下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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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计云。 上曰。以予为一刻不可留之地云尔。则予为惭愧。不可留也。如其不然。则岂容如是。李某曰。臣于 圣朝。受恩无比。顷者为臣便觐老母。除兄圻宰。臣母虽老。不至于不省人事。故感激 天恩。强欲赴行矣。气力不逮。竟不得行。今老母之病如此。臣之乞退。实以私情切迫。而 严旨下降。不胜惶恐。 上曰。以此意言于老亲。则岂有为非乎。愿少留。承旨曰。李某前日大疏。尚未进达矣。 上曰。练祭之前多事。不得引见故如此。明日持疏进来为可。李某曰。臣虽不知礼。与宋时烈有往复论说之事。故臣收议中亦及之。彼二臣者方在待罪中。臣之姓名。虽不入于其中。而其义则似无不同。此时何敢挟上疏出入。更有何心谈说国事乎。虽欲论说。人必笑之。人不必信。不信。人不从矣。其于乖戾语默之节何。臣不敢焉。宋某上来后。相可否为之如何。 上曰不然。此与彼事不相关涉。何不可之有哉。此时尤不可不为。护军与某某朋友之间。何事不相关乎。为此者亦为某某上来之路也。须持上疏入来。
同月初九日登 对(承旨南龙翼,工曹佐郎李翔同入 侍。)
上教曰。皆来前。进伏于咫尺之地。 上亲以疏本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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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旨读之。(初六日承 命所进留中疏本)至雠怨满世。谤议如山。祸乱或作。朝暮待死云云。 上命承旨再三读之。 教曰。此何说耶。李某起伏曰。己丑年妄进狂疏。触犯时忌云。李翔进曰。臣请详之。 仁庙末年。金贼自点浊乱 朝廷。所谓名流者皆附合。事有不可言者。李某于 孝庙嗣服之初。首被 召命。慷慨时事。独发危论。众怒朋起。祸几不测。幸而逆节败露。自点就戮。申冕杖死。此人若在。李某之死久矣。 上领之。至区区乌鸟之私云云。 上使更读之。至伏睹 殿下有聪明睿智之姿云云。 上感叹之。至有举昭雪之典云云。李某曰。此金弘郁伸冤之事也。 上颔之。至圣王之法可改云云。 上问之。李翔释之。 上曰。法久弊生。鲁之寝微。齐之篡弑是也。至神宗所信任者非其人云云。李某曰。此指王安石也。 上曰。神宗果有有为之志耶。李某曰。欲复三代之治者。后世无如神宗者。而知人不明。舍程子而取安石。岂不误哉。 上曰。何故耶。李某曰。当时人望。安石不下于程子。故神宗之取舍不能明。安石以事业自任。而所急者功利之说。故其效至于变法章。扰民生。招外寇。以致亡其国。是故人君之用人。不可不慎。而王政则行之虽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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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道。不害为善国。霸者之事。虽成不为贵。而不成则一败涂地。此臣所以眷眷以王政之说劝进于 殿下者也。 上曰善。至父师八条云云。 上问之。李某曰。我国文献无徵。故传说八条。而不得列数之也。 上曰。我国文明。肇自何代耶。李某曰。檀君与尧并时。而鸿荒朴略。无事可传。箕子东封。我国文明之兆也。然而新罗纯是东夷。高丽稍胜。而犹有夷狄之风。娶同姓一事可知也。我朝 列圣继作。文物盛矣。如 国昏不娶姓字之同者。岂不懿哉。五礼仪,大典。皆遵古制。而只缘臣下不知圣贤之学。故其所制作。多如向者所论。群臣丧服下斩仿古。上领用今之非制。而其服则三年。大纲正耳。然我朝彬彬。即中国之周也。不幸今日。乃至于此。可胜言哉。至 宣庙朝。文成公李珥等遭遇未就而死。 上曰。李珥当事几年而未成耶。李某曰。末年契合。上下无间。盖李珥通儒也。 上曰。何等儒。谓之通耶。李某曰。儒者之学。体用俱备。谓之通也。 宣庙于癸未年间。 眷注特隆。将委大任。其时又有大儒成浑。以李珥之友亦被 徵。方与共事。未一年而李珥死。承旨曰。李珥之道德学术如许。而当时群小忌克。宋应溉为大司谏启曰。李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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缁髡也。 上曰。何谓也。李某曰。李珥天分甚高。求道甚锐。而适失所恃。悲不自抑。忽然有蝉蜕世事上山入禅之志。年十九。入金刚山做成佛工夫。其话头。即万象归一。一归何处。一年思想。觉得虚幻。归于吾学。遂成大儒矣。 上曰。何谓话头。李某曰。佛家有窗前柏树乾矢橛等语。终日着思无味之言。乃觉悟假说耳。只是持心之法云。则是谓成佛。 上曰。佛法诚可笑也。李翔略陈朋党源委。文成欲调剂不得之说。 上曰。虽定为僧。何关乎。至有国无之云云。 上问文义。李某释之。至补孔塞罅云云。 上问之。承旨释之。 上曰。此可牵补云乎。李某曰。小小补塞。何有其效。必变通而陶甄之。小则小安。大则大安矣。由今之道。无变今之政。则如镂冰画脂。徒劳而无功矣。 上曰然。至周公治鲁云云。 上曰。向之云云此也。至观我生君子云云。李某曰。人君欲观己之所为善否。则当观于民之谓也。 上曰然。至 殿下以圣敬之德云云。 上叹息。至只缘群臣少有承当者云云。李某曰。 先王有大有为之志。而臣下无承当之人。窃伏闻 圣心常慨然云。此实语也。 上曰然也。至引疾避事朝迁暮除云云。 上曰。今之台谏。朝称疾病。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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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进。至夕乃出。其间何病。其间何愈。弊习已成。自 上亦难改之矣。至朝廷一逆旅云云。 上使承旨复读而释之。至名士应求为大事。 上使更读之曰。武弁不如此。则不能保其身。故不得已也。李某曰。名士岂皆如此。我国班禄薄少。士夫家甚贫。其中不能耐苦者忘廉怀惠。其弊至此。岂有政丞禄止于十五石乎。不可使闻于邻国。司勇三石。何以代耕。此必变通加禄可也。至必询咨然后行事云云。李某曰。此官员不久任之故也。 上曰。名为士夫。而随其下吏之后。惟其指挥之是听。其心不亦为愧乎。至惮于 入侍至有规避云云。 上使更读之。李某曰。玉堂论思之地。而今之文官。不务经学。其弊至此。可为寒心。必科法变通。乃可观也。 上颔之。至 殿下学问高明云云。李某曰。窃闻 先王圣学高明。经席之上。上以文义之难晓处教于下。下则不能赞一说。故循例数墨如此云。至格物致知为先云云。李某曰。人君之学。必以穷理为先。理既穷而知既至。则知如此可以治国。不如此不可以治国。何惮而不如此。不治其国乎。虽曰知之而不能行。是未尝真知而已也。 上曰然。所谓格物之格。至也。穷之而至于极处。此是物格也。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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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知之而不肯行者。未尝真知云者。此说甚善。至三十五家为闾。闾有学云云。李某曰。此必可行之事也。臣所进乡约册详之。愿 殿下留念焉。至不求性理何关老师云云。 上使复读之。承旨释其义。 上笑曰。今之士不知经义。故聚讲之时。必愧耻而谋避矣。李某曰。后世奖劝之术。无如科举爵禄。必欲聚讲太学之士。使之乐闻经学之义。则必先变改科法。试士必讲经。讲经必主文义。使人人欲闻文义。然后祭酒招聚。则不厌而乐闻之矣。今则腾口诵经刻期惜阴之辈。其肯屈首于丈席之上。致力于无益科举之事乎。欲变士习。必先正教化之本。愚臣之意。以为今日科举之法。虽不能猝罢。而必设延英院。如程子之说。又择斋郎四五十辈。一月之内。或入直或就学。交相递代。如小学等书。至于六经程朱之书。皆讲习之。不计仕日。惟俟卒业。或迁他职。或直出六品。由此而登科。直许承文院,弘文馆。则不至如今日经筵之草草矣。 上曰善。不由此则不许清望可也。李某曰。如此则其路似狭。由此而出身者。直许清望。不由此者。必加选择后许入则公便矣。臣所进册详之。愿 圣明留念焉。至略从肚里过云云。 上使承旨释之。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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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为比四闾为族云云。李某曰。此臣所进五家统之说也。 上颔之。至一结之田其所出之多岂特一二斗云云。李某细陈。民家稼穑之艰。以谓耕耘之事一日失时。则一年全失业。一手过时。则一田全失穫矣。使民不失农时。则民自为足。何必减升斗之税。以要小惠于民乎。况国家经费未足。未免别为料理。其所料理。亦非出于民乎。臣所谓东给而西收。朝惠而夕病者是也。 上然之。至家礼坟碑四尺云云。 上使更读之。承旨曰。宋浚吉为大司宪时。常汉坟墓石物。自今后切禁不为。未知举行否也。李某曰。此由上下无章故也。常汉之石物。岂皆出于追远之诚乎。 上曰然。人人崇尚不为则为人所贱。故特为观美而为身计者必多矣。李某曰。凡禁令自已前者皆禁之。乃可行也。 上曰然。至品官各聚篱下云云。李某曰。如此故臣以为必立五家统乡约法。然后此弊可革。 上曰然。至诸宫家各衙门位田免税云云。李某曰。大典内需田免税。非王者无私之法。而今则忠勋府各司诸宫家官屯田学宫寺位田皆免税。故岁入之数。每患不足于经费。自 上必先革内需田之免税。然后忠勋府以下次第可罢矣。然则所失者少。而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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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多。岂不美哉。 上曰然。李某恳恳敷陈。必革免税法之意。历告数百言。 上皆嘉纳。至盐盆鱼箭船税云云。李某曰。故户曹判书黄慎建白。欲令沿海郡县免除他役。专事煮盐。以为国家之用。当时物议非之。然海泽之利。岂有使宫家士夫立案。以为私物之地之理乎。一切当属于公。使私门不得一毫干其间。则可为军食之补矣。恳恳奏言。 上皆嘉纳之。至 御供之物市上贸用云云。李某曰。必如此然后大同之法。可以久行矣。故大司谏臣尹煌以为一年一万石。足备供上之需。一日十石则有馀云。此说是也。 上曰。大明市贸云矣。李某曰。今日国家。苟有害于民者。则虽 宗庙祭祀。或阙数器。幽明无憾。然后可为国事也。祭享虽薄略。奉 宗庙长久。岂不懿哉。至于水剌。市上贸用。岂必河之鲂鲤。无秀鱼则用苏鱼。以此立心则可为国事矣。 上曰然。所陈亦累百言。皆 嘉纳。至五卫之规废籍民之法弛云云。李某曰。此当今之急务。下文详之。愿 殿下留神焉。至营将可罢云云。 上曰。先王所设。不可罢也。至兵气也云云。李某曰。 先王有大志。聚兵养锐。凡事始作而投艰今日。此极难之事也。无食之兵。非长久之道。而若欲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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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则不但有所不忍也。无以自解于天下后世。军兵一事。必以先王之志变通之。允合乎人情天理矣。 上曰然。至恶虫蛆而弃醢。 上问之。承旨释之。至宫室之制大君六十间云云。李某曰。臣尝闻成浑之祖忠肃公成世纯家舍传于季子守瑛。以官卑而家间踰制。 朝廷毁其馀间云。我 朝法令严正。故支扶至今矣。况此时奢侈之习。罔有纪极。不可不痛革也。 上曰然。至宫家设庄云云。李某力陈必罢之意数百馀言。 上嘉纳。至忠勋府之设云云。李某曰。闻忠勋府之所入甚繁。而不过有司堂上及都事句管。而他功臣别无与焉。都是下吏之所用云。甚可惜也。田地不为免税。本府所用有定数。其馀则归于别仓。以补军需。他馀各司皆然。则大有益矣。至王子公主篚颁之物云云。李某曰。宫家小小恩颁之物。岂可以此而聊赖得生乎。 国家岂可为此而不革。贻害生民之事乎。至无九年之蓄曰不足云云。 上使复读之。李某曰。必有二十七年之蓄。谓之太平。今者 国用匮乏。百官班禄。每患不足。可为寒心。 上曰然。岂有国家一等班禄。必待漕船之事者乎。李某曰。必自内需诸宫家各司免税之规革罢。然后税入不为不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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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所谓蓄者。非谓国家府仓之储也。民各有所蓄之谓也。且古者有赋有税。赋谓计口发财。为兵食之用。税谓田亩所入。为祭享御供班禄之需。朱子井田类说详之。可考。至周礼以乡三物教万民云云。李某曰。此为乡约张本也。 上曰。别册是五家统之说乎。李某曰是。至冠笠之制自 上亲教云云。 上曰。笠制今复渐广云。然乎。承旨曰然。 上曰。所谓高丽公事三日。此疏亦及之。如此而可以为国乎。李某曰。此以上设弊也。以下救弊也。 上颔之。至经济司皆为形止案云云。李某曰。此中当有城池等事。而烦不及之。此意。 圣上不可不知也。 上颔之。至不在籍者相讼不为听理云云。 上曰。所讼虽直。不为听理。则人皆不得不入于籍矣。李某曰。闻大明律。不入户籍者。人杀之。不为代杀。且我国法。人人各出户口公文藏之。无户口印纸者。不得接讼。虽杀人不得告官。故俗语凡物坚藏。谓之如户口看守云云是也。臣初以大明律之意。及于疏中。至达 天听矣。议论者似为过重云。故去之矣。至泽宫观德射御独阙云云。李某曰。此管子内政篇之意也。略诵其说。 上颔之。至延英院斋郎下僚云云。李某曰。此必可行之事也。 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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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至科举法试士必讲经。讲经必以文义为主云云。李某曰。今之洛下年少儒生。以诵经为苦役。专事词章。以捷科举。故经学。不过乡曲无才者徒能读诵。虽为及第。不能书札。有同一字不知者多矣。若革此弊。士皆诵经。则有才者岂不能作文乎。至文科则无武艺之取云云。 上曰。武科必诵经。而文科阙武技。殊是欠典也。况此时人皆习武之日也。李某曰。今者朝暮待变之时。若皆习武。则虽私避乱。亦可得力也。 上曰是。至四书三经武经七书临讲云云。 上曰。此文武科也。此必可为之举也。至所谓五卫云云。李某曰。必复此法。然后可为国也。然必自宗亲士大夫始。乃可行也。 上曰然。至五卫下番之时设场试才。取二三人直赴殿试云云。 上曰。此最好。至军资别仓云云。李某曰。此汲汲所当修举者也。 上颔之。至内需云云。李某恳恳陈说数十百言。 上嘉纳之。至贡案赋税云云。李某更申复焉。至职田之规废云云。李某曰。此昨者吏判洪命夏所启。宋浚吉等禀定之事也。 上颔之。至人役云云。 上曰。此人大同也。李某曰然。必如此然后役无不均之弊矣。至量田云云。李某曰。此亦汲汲当行之事也。今之议者。以为不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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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难可卒行。此则非也。依法典举行。其时虽有骚扰。事过则均役而国入稍裕矣。岂可不行此事。而苟且料理。取怨于民乎。至驺从多云云。李某曰。今之官员。多率下人。道路奔驰。可笑。若各司下人有数。给料有限。则此弊自祛矣。至久任云云。李某多陈数递之弊。上颔之。至大君昏礼用绵䌷木绵云云。 上叹曰。法如是矣夫。李某曰。 列圣家法。如此其俭节品正。故国家赖以扶持至此矣。愿 圣上深加意焉。必痛革旧弊。乃可为国事也。今日士夫禄薄家贫。而风俗奢侈。不能摆脱。务为繁文。虚费财用。举皆滔滔。譬如病人肉夺骨立。虽欲毫发之华。何所傅哉。愿自 上节俭。如卫文公大布衣。以为民先焉。至宪府一员专管禁奢一事云云。 上曰。如此则必有效矣。自持平执义。虽至大司宪。一人专掌则为好矣。李某曰。此以上救弊也。以下言其效也。 上颔之。至圣学辑要云云。李某曰。此以下。言其学问之事也。 上颔之。李某曰。李珥学问为东方集大成之儒。故其所著之书最有可观者。此书仿大学次第。而首加立志收敛二条于格物之先者。非自刱之说。乃程朱之意也。臣不敢别立论说。以李珥圣学辑要为纲领。而其间或有鄙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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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解释处。各条呜呼以下。是臣说也。 上颔之。至一曰立志。李某详陈必先立志之说。愿 圣上志必在远而行事则自近焉。譬如行路。必以远地头为期。行之不知劳矣。 上曰然。若以十日程为定。则五日之程觉甚易。若限以数日程。又复前进。则志倦而行难矣。又教曰。此远交近攻之义也。李某曰然。然其本义不同矣。 上曰。吾岂不知本旨之异也。志在远而攻之自近。语意岂不相似乎。李某曰。 殿下言是也。至 殿下非无有为之志。而三年不能。 上叹之。至养气文王之勇武王之勇云云。李某曰。此 殿下所当勇猛奋发处也。至一念之善则祥气和气。 上曰。此删取其说也。李某未晓 圣旨曰。李珥圣学辑要之说。有所删节矣。 上曰。祥气和气上。有天神地祗耳。至颜子心粗。李珥以为颜子正心工夫未尽云云。 上叹曰。正心不亦难乎。颜子亦未尽矣。至言有教动有法云云。 上曰。此谓无一息间断也。李某曰然。至暮归喜猎云云。 上曰。此昨者馆题暮归观猎者也。至臣所陈七条有纲领云云。李某曰。此工夫次第之谓也。 上曰然。至王子驸马出入无节云云。李某曰。古之圣王。家法甚严。礼。君有疾。虽世子亦不得常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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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意深远矣。如男女不同席。不共器。授受不亲。非为一人疑其有奸而防之也。圣人所以制礼者如是矣。至 殿下即祚。绝不近酒。世子不知酒味云云。李某曰。臣之所闻如此。果有诸。 上曰然。 先王见臣子饮酒失仪。恶之绝不近口。予则不知酒味。至帝尧土阶三等云云。李某曰。 殿下必先立大者。可为国事也。 上颔之。至文侯之命云云。 上使累读之。李某曰。孟子曰。君于彼何哉。强为善而已。强字当深味也。又曰。及是时。明其政刑。及字当深味也。文侯之命。旋旋与平康之时无异。故苏氏知东周之不复。况此时岂上下苟安姑息之日乎。愿 殿下凡事必着实刚猛焉。至恶士流者喜事造言云云。李某曰。臣岂先知之至于今日。斯言验矣。 上曰然。至臣今疾甚就医云云。 上使累读之。承旨释之。时 上曰热。引饮。李某起伏曰。冗杂之言。久烦 天听。惶恐。 上曰。所读几何。承旨曰。几半矣。 上曰。数之。承旨曰。馀者二十二贴矣。 上曰。毕之。临罢。 上涕下如流。有教曰。今日见此。不胜悲感矣。又教曰。此无不可行之事也。 命承旨抄出其条。并元疏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