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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自动笺注)
草廬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說]
  
易說
易有太極者何也。
(天地剖判
先有此太極
又有此陰陽
太極陰陽本不如此
河圖不出。
伏羲無所畫矣。)
 周子太極圖曰。
无極太極
 朱子曰。
兩儀未分渾然太極
兩儀四象之理。
粲然其中
 又曰。
易者陰陽之變
太極者其理也。
 又曰。
太極者。
象數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稱。
形器已具而其理無朕之目。
 
又曰。
太極之義。
正謂理之極致耳。
有是理。
卽有是物。
無先後次第之可言。
故曰易有太極
則是太極乃在陰陽之中。
而非在陰陽之外也。
若以乾坤未判大衍未分之時論之則非也。
(按莊子以道在太極之先。
所謂太極
乃是指作渾淪未判者之名。
朱子明之。
非謂未判之前无易而又无太極也。)
 又曰。
太極却是爲畫卦說。
當未畫卦前。
太極只是一箇混淪道理
裏面包含陰陽剛柔奇偶
無所不有
 又曰。
易有太極
是生兩儀
所謂易也。
但先倒說此一句
故曰易有太極
 
又曰。
周子,康節太極
和陰陽衮說。
太極只在陰陽裏。
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則先從實理處說。
若說其生則具生太極依舊陰陽裏。
但言其次序。
須有這實理
方始陰陽也。
自見在事理而觀之。
陰陽太極
推原本則太極陰陽
 又曰。
動靜兩端
循環不已
更無餘事。
此之謂易。
而其動其靜。
必有所以動靜之理焉。
是則所謂太極也。
 南軒張氏曰。
易者生生之妙。
太極所以生生者也。
是生兩儀者何也。
 周子太極圖曰。
太極動而生陽。
靜而生陰。
 邵子曰。
一分爲二
又曰。
太極旣分。
兩儀立矣。
 程子曰。
一陰一陽之謂道。
離了陰陽更無道。
所以陰陽者道也。
陰陽氣也。
旣曰氣則便有二言
開闔便是感。
旣二則便有感。
所以開闔者道。
開闔便是陰陽
老氏言虛而生氣
非也。
陰陽開闔
無先後。
不可今日有陰。
明日有陽。
人形一時
不可言今日有形
明日有影。
有便齊有。
 朱子原象曰。
太一肇判
陰降陽升
陽一以施。
陰兩
而承。
 又曰。
有是理。
卽有是氣。
理一而已
氣則無不兩者。
故曰太極兩儀
 又曰。
有是理則有是象。
有是象則其數便自在這裏
 又曰。
凡數之始。
一陰一陽而已
 又曰。
太極分而兩儀
太極太極
兩儀兩儀也。
 又曰。
太極所以太極
不離兩儀
(按此條。
理氣不離不雜之謂也。)
 
又曰。
程子言動無端
陰陽無始
蓋此亦且從動說起
若論那動以前又有靜。
以前又有動。
 又曰。
一氣而已分而爲二。
則爲陰陽
五行造化
萬物終始
无不於是焉
 西山蔡氏曰。
一動一靜之間。
所謂太極也。
動靜所謂兩儀也。
 思齋翁氏曰。
邵子所謂無極之前陰含陽也。
靜之妙也。
有象之後陽分陰也。
動之妙也。
 雲峯胡氏曰。
太極判而生陰陽
每生兩。
自然之易也。
兩儀四象者何也。
 邵子曰。
二分爲四。
又曰。
上交於陰。
下交於陽。
四象生矣。
 又曰。
陰爲陽之母。
陽爲陰之父。
故母孕父生。
 朱子曰。
四象者。
生一陽則謂之太陽
生一陰則謂之少陰
生一陽則謂之少陽
生一陰則謂之太陰也。
 問。
一陰一陽又各生一一陽
天地着實
如何驗得。
朱子曰。
一物上自各有陰陽
如人之男女陰陽也。
逐人身上
又各有這血氣
血陰而氣陽也。
如晝夜之間。
晝陽夜陰也。
晝陽午後屬陰。
夜陰自子後又是陽。
便是陰陽各生陰陽之象。
 周子太極圖曰。
陽變陰合
生水火木金土
五氣順布。
四時行焉。
 朱子曰。
四象如金木水東西南北
無不推矣。
 又曰。
陽下之半。
上交於陰上之半。
則生陰中一奇一偶。
而爲少陽太陰矣。
陰上之半。
下交於陽下之半。
則生陽中一奇偶而太陽少陰矣。
所謂兩儀四象者也。
四象八卦者何也。
 
邵子曰。
四分爲八。
又曰。
陽交於陰。
陰交於陽。
生天四象
剛交於柔。
柔交於剛。
生地四象
 朱子曰。
陽謂太陽
陰謂太陰
剛謂少陽
柔謂少陰
太陽之下半。
交於太陰之上半。
則生太陰中之一奇一偶。
而爲艮爲坤矣。
太陰之上半。
交於太陽之下半。
則生太陽中之一奇一偶。
而爲乾爲兌矣。
少陽之上半。
交於少陰之下半。
則生少陰一奇一偶。
而爲離爲震矣。
少陰之下半。
交於少陽之上半。
則生少陽一奇一偶。
而爲巽爲坎。
所謂四象八卦也。
河圖太極者何也。
 朱子曰。
太極者。
虛中之象也。
又曰。
虛五與十者太極也。
河圖兩儀者何也。
 朱子曰。
鴻荒之世。
天地之間陰陽之氣雖各有象。
然初未嘗有數也。
至於河圖之出。
然後五十有五之數。
奇偶生成
粲然可見
 又曰。
兩儀者。
陰陽奇偶之象也。
 又曰。
奇數二十。
偶數二十者。
兩儀也。
河圖四象者何也。
 
朱子曰。
四象者。
一合六。
二合七。
三合八。
四合九。
 又曰。
以一二三四爲六七八九者。
四象也。
 又曰。
六七八九旣附於生數之外。
陰陽老少進退饒乏之正也。
其九者。
生數一三五之積也。
故自北而東。
自東而西。
以成於四之外。
六者
生數二四之積也。
故自南而西。
自西而北。
以成於一之外。
七則九之自西而南者也。
八則六之自北而東者也。
此又陰陽老少互藏其宅之變也。
 又曰。
老陽之位一。
老陰之位四。
河圖老陽之九。
居乎四之外。
老陰之六。
却居乎一之外。
老陰老陽互藏其宅也。
少陰之位二。
少陽之位三。
河圖少陰八居三之外。
少陽之七却居乎二之外。
少陰少陽互藏其宅也。
 又曰。
一六共宗。
一爲老陽之位。
六爲老陰之數。
四九爲友。
四爲老陰之位。
九爲老陽之數。
此固二老之合。
陽居陰位
陰居陽位
二老互藏其宅也。
二七爲朋。
二爲少陰之位。
七爲少陽之數。
三八同道
三爲少陽之位。
八爲少陰之數。
此則二少之合。
然亦陽居陰位
陰居陽位
二少互藏其宅也。
 又曰。
成數雖陽。
固亦生之陰也。
如子者父之陰。
者君之陰。
 又曰。
其所以爲數者。
不過一陰一陽一奇一偶。
以兩其五行而已
 又曰。
天地生數五便住一二三四遇五便生六七八九。
五却自對五成十。
又曰。
皆從五過
一對五而成六。
二對五而成七。
三對五而成八。
四對五而成九
末梢
五又撞着箇五便成十。
 繫辭。
天數五。
地數五。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朱子曰。
天位乎上。
地位乎下。
陽數奇。
故一三五七九皆屬乎天。
二四六八十皆屬乎地。
天數地數各以類而相求
所謂五位相得者然也。
又曰。
相得
一與二。
三與四。
五與六。
七與八。
九與十。
各以奇偶爲異而自相得。
(按二說不同
當更詳之。)
 又曰。
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
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
天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
地以四主金而天以九成之。
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
此又其所謂各有合焉者也。
 又曰。
相得各有合。
兩箇意。
一與二。
三與四。
五與六。
七與八。
九與十。
奇偶
以類相得
一與六合
二與七合
四與九合
五與十合
是各有合。
十干
乙木。
丙丁火。
戊己土。
庚辛金。
癸水
便是相得
甲與己合。
乙與庚合。
丙與辛合。
丁與壬合。
戊與癸合。
是各有合。
 又曰。
相得如兄弟。
有合如夫婦
相得則取其奇偶相爲次第
辨其類而不容紊也。
有合則取其奇偶相爲生成
合其類而不容間也。
 勉齋黃氏曰。
一至十。
特言奇偶多寡爾。
初非以次序而言。
天得奇而爲水。
故曰一生水。
一之極爲三。
故曰三生木。
地得偶而爲火。
故曰二生火。
二之極爲四。
故曰四生金。
何也。
一極爲三。
一運之。
圓而成三。
故一而三也。
二極爲四。
二周之。
方而成四。
故二而四也。
如果以次序言
一生水而未成水。
必至五行俱足。
猶待第六而後成水。
二生火而未成火。
必待五行俱足。
然後第七而成火耶。
此則全不成造化
不成義理
六之成水也。
猶坎之爲卦一陽居中
天一生水也。
地六包於外。
少陰多而水始盛。
七之成火也。
離之爲卦一陰居中
地二生火也。
天七包於外。
少陽多而火始盛。
坎屬陽而離屬陰。
其內爲主在外者成之也。
(按陰陽之氣與其所以然之理。
具在天地開闢之前
所謂陰陽者。
水火木土
摠名也。
其氣之輕淸者上而爲天。
重濁者下而爲地
天地所以開闢也。
方天開闢之時。
水火木金一時成質。
水則淸而止。
故成之最先
火光而動。
故成之差後。
木堅故次於火。
金尤堅故次於木。
土愈實故又次於金。
所謂一生水。
二生火。
三生木。
四生金。
五生土也。
水火木金土。
象也。
象則有數
五行之數。
起於一而止於五。
水屬陽。
不能獨成故必待其陰。
五數之外又計其陰。
其序爲六也。
火屬陰。
不能獨成。
故必待其陽。
五數之外又計其陽。
其序爲七也。
木金土皆然。
此數之所以終於十也。
五行生成
有以變化
則各居其所
於是水居北。
北屬冬。
乃陰極陽始生之方。
所謂陰中有陽之象也。
是以冬至一陽生也。
木居東。
東屬春。
陽方長之方也。
火居南。
南屬夏。
陽極陰始生之方。
所謂陽中之陰也。
是以夏至一陰生也。
金居西。
陰方長之方也。
土居中。
五氣順布。
四時行焉。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生水
水生木。
自北而東。
東而南。
南而西。
西而北。
自春而夏。
夏而秋。
秋而冬。
冬而春。
乾道成男。
坤道成女。
男立乎外。
女立乎內。
男女交感
生生不窮也。
土則播於五行
寄於四時
故無專氣
無專位。)
 問。
以五居中者何也。
朱子曰。
凡數之始。
一陰一陽
陽之象圓
圓者徑一而圍三。
陰之象方。
方者徑一而圍四。
圍三者以一爲一。
故參其一陽而爲三。
圍四者以二爲一。
故兩其一陰而爲二。
所謂參天兩地者也。
三二之合。
則爲五矣。
所以以五爲中也。
然圖以生數爲主
其中所以爲五者。
亦具五生數之象焉。
其下一點天一之象也。
上一點。
地二之象也。
左一點。
天三之象也。
右一點。
地四之象也。
其中一點
天五之象也。
 
問。
中央之五。
固爲五數之象矣。
然則爲數奈何
朱子曰。
以數言之則通乎一圖
由內及外。
固各有積實可紀之數矣
然圖之一二三四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
而六七八九者又各因五而得數
以附其生數之外。
 盤澗董氏曰。
河圖之數。
不過一奇一偶相錯而已
太陽之位卽太陰之數。
太陰之位卽太陽之數。
少陰之位卽少陽之數。
少陽之位卽少陰之數。
見其迭陰迭陽。
陰陽相錯
所以爲生成也。
天五地十居中者。
地十天五成數
蓋一二三四含六七八九者。
五乘之故也。
蓋數不過五也。
 問其序。
朱子曰。
圖以生出之次言之。
則始下次上次左次右。
以復于中而又始于下也。
運行之次言之。
則始東次南次中次北。
左旋一周而又始于東也。
生數在內者。
陽居下左而陰居上右也。
成數在外者。
則陰居下左而陽居上右也。
思齋翁氏曰。
河圖運行之序。
自北而東。
左旋相生
固也。
對待之位。
北方一六水克南方二七火。
西方四克東方三八木。
相克者已寓於相生之中。
蓋造化之運。
生而不克
則生者无從而裁
制。
克而不生。
則克者有時間斷
河圖八卦者何也。
 邵子曰。
四分爲八。
 朱子曰。
四方之合。
以爲乾坤离坎。
四隅之空。
以爲震巽艮者八卦也。
 又曰。
四象觀之。
太陽位居一而數則九。
乾得其數而兌得其位。
故乾爲九而兌爲一。
少陰位居二而數則八。
離得其數而震得其位。
故離爲八而震爲二。
少陽位居三而數則七。
坎得其數而巽得其位。
故坎爲七而巽爲三。
太陰位居四而數則六。
坤得其數而艮得其位。
故坤爲六而艮爲四。
今析六七八九之合。
以爲乾坤离坎而在四正之位。
依一二三四之次。
以爲震兌巽艮而補四隅之空也。
(考伏羲八卦方位之圖。
可見。)
 伏羲河圖八卦
其曰太極者何也。
 朱子曰。
太極
象數未形全體也。
(詳見上易太極條)
 卦畫所兩儀者何也。
 朱子曰。
兩儀者。
一爲陽而一爲陰。
陽數一而陰數二也。
 又曰。
兩儀者。
始爲一畫
以爲陰陽
 
又曰。
太極之判。
生一奇一偶。
而爲一畫者二。
是爲兩儀
其數則陽一而陰二。
河圖奇偶是也
又曰。
當未畫卦前。
太極只是一箇渾淪道理
畫一奇一偶。
是生兩儀
 又曰。
左一奇爲陽。
右一偶爲陰。
所謂兩儀者也。
一奇左三十二卦之初爻。
一偶爲右三十二卦之初爻。
 又曰。
聖人易之初。
蓋是仰觀俯察
見得盈乎天地之間無非一陰一陽之理。
有是理則有是象。
有是象則其數便自在這裏
非特河圖洛書爲然
所謂數者。
祗是氣之分限節度處。
得陽必奇。
得陰必偶。
凡物皆然。
圖書爲特巧而著耳。
於是聖人因之而畫卦
其始也。
只是畫一奇以象陽。
畫一偶以象陰而已
但才有兩則便有四。
有四則便有八。
又曰。
天地之間。
別有甚事只是陰與陽兩箇字。
伏羲只因此畫卦示人
若只就一陰一陽
不足以該衆理
於是錯綜六十四卦
 又曰。
龜山黃亭季魯家。
季魯問易。
龜山一張紙畫箇圈子
用墨塗其半云
便是易。
只是一陰一陽
做出許多般樣。
畫所四象者何也。
 朱子曰。
四象者。
陽之上生一陽
則爲⚌而謂之太陽
生一陰則爲⚍而謂之少陰
陰之上生一陽
則爲⚎而謂之少陽
生一陰則爲⚏而謂之太陰也。
四象旣立
太陽居一而含九。
少陰居二而含八。
少陽居三而含七。
太陰居四而含六。
此六七八九之數所由定也。
 又曰。
四象者。
次爲二畫
以分太少
 又曰。
兩儀之上各生一奇一偶。
而爲二畫者四。
是謂四象
其位則太陽一。
少陰二。
少陽三。
太陰四。
其數則太陽九。
少陰八。
少陽七。
太陰六。
 又曰。
畫一奇一偶。
是生兩儀再於一奇上加一奇
此是陽中之陽。
又於一奇上加一偶。
此是陽中之陰。
又於一偶上加一奇
此是陰中之陽。
又於一偶上加一偶。
此是陰中之陰。
是謂四象
 又曰。
陽中有陰。
陰中有陽。
兩邊交易
各各相對
其實非此往彼來。
只是其象如此
 又曰。
太陽一奇今分左上十六卦之第二爻。
少陰一偶今分右下十六卦之第二爻。
少陽太陰其分放此。
而初爻之二。
分爲四矣。
 
又曰。
聖人當初不恁地思量
只是畫一箇陰。
畫一箇陽。
每箇便生兩箇
一箇陽上。
生一箇陽一箇陰。
一箇陰上。
生一箇陰一箇陽。
只管恁地去。
自一爲二。
二爲四。
四爲八。
八爲十六。
十六爲三十二。
三十二爲六十四。
旣成便如此齊整
皆是天地本然之妙无如此。
但略假聖人手畫出來
 又曰。
伏羲當初只見太極下面有箇陰陽
便知得一生二。
二生四。
四生八。
恁地推去。
做成這物事
不覺成來却如齊整
畫所八卦者何也。
 
朱子曰。
八卦者。
太陽之上。
生一陽則爲☰而名乾。
生一陰則爲☱而名兌。
少陰之上。
生一陽則爲☲而名離。
生一陰則爲☳而名震
少陽之上。
生一陽則爲☴而名巽。
生一陰則爲☵而名坎。
太陰之上。
生一陽則爲☶而名艮。
生一陰則爲☷而名坤。
康節先天之說所謂乾一兌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者
蓋謂此也。
至於八卦之上又各生一一陽則爲四畫者十有六。
四畫之上又各生一一陽
則爲五畫者三十有二。
五畫之上又各生一畫。
則爲六畫之卦六十有四
 
又曰。
一畫爲儀。
二畫爲象。
三畫爲卦
八卦備矣
上若旋次各加陰陽一畫
則積至三重
再成八卦者八。
方有六十四卦之名。
若徑以八卦編加乎一卦之上。
則亦如其位而得名焉。
 又曰。
四畫者。
八卦太極
復生兩儀也。
第五畫者
八卦四象也。
第六畫者
八卦八卦也。
 邵子曰。
陽交於陰。
陰交於陽。
生天四象
剛交於柔。
柔交於剛。
生地四象
朱子曰。
一奇
今分八卦第三爻。
一隅
今分八卦第三爻。
餘皆倣此。
而初爻二爻之四。
今又分而爲八矣。
乾兌艮坤生於二太。
故爲天之四象
震巽坎生於二少
故爲地之四象
 西山蔡氏曰。
動者爲天。
天有陰陽
陽者動之始。
陰者動之極。
陰陽之中又各有陰陽
故有太陽太陰少陽少陰
太陽日乾
太陰爲月兌。
少陽星離
少陰爲辰震。
是爲天之四象
靜者爲地
地有柔剛
柔者靜之始。
剛者靜之極。
剛柔之中又有剛柔
故有太剛太柔少剛少柔
太柔爲水坤。
太剛爲火艮。
少柔土坎
少剛爲石巽。
爲地四象
 
天台董氏曰。
邵子以乾兌离震。
太陽太陰少陽少陰
爲天之四象
巽坎艮坤。
分少剛少柔太剛太柔
爲地四象
蔡氏之說是也。
朱子以乾兌艮坤分陰陽。
爲天之四象
以离震巽坎分剛柔
爲地四象
別是一說
闕疑以俟知者
 玉齋胡氏曰。
邵子,朱子四象地四象。
其言乾兌巽坎同。
而言離震艮坤異。
何也。
四象八卦之位。
邵子以陰陽剛柔四字分之。
朱子惟以陰陽二字明之。
其論四象旣殊。
則論八卦亦異。
邵子以乾兌离震爲天四象者。
以此四卦陽儀中來。
巽坎艮坤爲地四象者。
以此四卦陰儀中來。
朱子則以乾兌艮坤生於太陽太陰
故屬其象於天。
震巽坎生於少陰少陽
故屬其象於地。
二者各有不同也。
詳玩子本意。
陰陽相交者。
陽儀中之陰陽剛柔相交者。
陰儀中之剛柔
是以老交少。
少交老。
生天地四象。
其機混然無間
朱子易陽爲太陽
陰爲太陰
剛爲少陽
柔爲少陰
二太相交生天四象
二少相交生地四象
其分粲然而有別。
朱子之說雖非邵子本意。
因是可以見圖之分陰陽者。
交易成象之或老或少。
不易其分也。
朱子言文王後八卦震東兌西長少
相合西方
東南東北長少
相合偏方
長少之合爲非其偶。
必若伏羲先天八卦震以長男合陰之巽
雷風相悖
艮以少男合陰少之兌。
爲山通氣
以長合長
以少合少。
爲得其偶。
今邵子說四象之交。
文王之說也。
朱子四象之交。
伏羲之說也。
朱子之說。
實廣邵子未盡之意。
伏羲八卦方位
乾南坤北离東坎西。
震東北。
東南
西南
西北
 
說卦傳曰。
天地定位
山澤通氣
雷風相薄
水火不相射。
邵子曰。
乾坤縱而六子橫。
易之本也。
 邵子又曰。
震始交陰陽生
巽始消陽而陰生
陽長也。
陰長也。
震兌在天之陰也。
巽艮在地之陽也。
故震兌上陰而下陽。
巽艮上陽而下陰。
天以始生言之。
故陰上而陽下。
交泰之義也。
地以旣成言之。
故陽上而陰下。
尊卑之位也。
乾坤上下之位。
坎離列左右之門。
 朱子曰。
震與坤接。
是震始交陰一陽生也。
巽與乾接。
是巽始消陽而一陰生也。
 
進齋徐氏曰。
一氣循環
自復至乾爲陽。
生物之始也。
故震兌陰上而陽下。
交泰之義。
蓋主動而言。
自垢至坤爲陰。
成物之終也。
故巽艮陽上而陰下。
尊卑之位。
蓋主靜而言。
 思齋翁氏曰。
卯爲日門
太陽所生
酉爲月門
太陰所生
不但日月出入於此
大而天地開物雖始於寅。
至卯而門彌闢。
閉物雖始於戌。
至酉而門已闔。
一歲春夏秋冬
一月晦朔弦望
一日晝夜行度
不由乎左右之門。
 雙湖胡氏曰。
此圖
四正卦居四方正位
乾坤坎离反覆只是一卦
以二反卦居四偶不正之位。
震反爲艮。
巽反爲兌。
本只震巽二卦反而四卦
合而言之。
天位乎上。
地位乎下。
日生於東。
月生於西。
山鎭西北
澤注東南
風起西南
雷動東北
自然與天地大造化合。
 又曰。
先天八卦
對待立體
其位則乾一坤八。
兌二艮七。
离三坎六。
震四巽五。
各各相對合成九數
其畫則乾三坤六。
兌四艮五。
离四坎五。
震五巽四。
各各相對合成九數
九。
老陽之數。
乾之象無所不包也。
造化隱然
尊乾之意可見矣。
伏羲六十四卦方位
 朱子曰。
此圖圓布者。
乾盡午中。
盡子中。
离盡卯中。
盡酉中。
陽生於子中。
極於午中。
陰生於午中。
極於子中。
其陽在南。
其陰在北。
方布者。
乾始西北
坤盡於東南
其陽在北。
其陰在南。
此二者陰陽對待之數。
圓於外者爲陽。
方於中者爲陰。
圓者動而爲天。
方者靜而爲地者也。
乾易坤簡說
乾道變化故成易。
坤道相生故能簡。
易簡人物得天地之性於兩間
觀羲聖之因河圖而揲著倚數
分陰分陽。
三才畫卦之道。
則天地之變化可知矣。
陰陽變化之中。
致知格物之道成焉。
致知格物而後窮神知化
不可躐等而徑進焉。
子貢之賢。
而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
其他弟子可知焉。
道學之難知也如此
而我欲明之。
俗儒疑惑宜矣。
雖然
誠知乾易坤簡之道。
而明於致知格物之學。
盈虛消息之道。
變化進退之理。
廣大之德。
神明之化。
在於指掌之中。
天下無難事矣。
敎化之隆。
治國平天下之道行矣。
易理所以大也
宋之陳搏
明於周易六十四卦爻辭
數往知來
窮神知化爲事
坤道
相生相克之法也。
陳搏精於其術。
能知吉凶
而以卜筮自負
而不復知有乾道變化焉。
節傳得其學而占驗高妙
故乃以道學自任
而論易理盈虛有無之間。
世之人莫能窺其端緖
景仰如神。
康節以爲天道也。
因言五聲六律十二辰皆六十也。
陰陽之數。
不分輕重
而俱以六十爲準則
不合河圖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何耶。
河圖之數。
非天之不及於地而數不足也。
君逸臣勞。
陰陽不可同體
康節其未之思耶。
乾坤自有其度。
康節河圖洛書方圓之體不爲夫婦
而謂之先後天也。
有違於陰陽之理。
故我欲明羲聖與夫子之道。
作三二圓章及四營易與參天兩地之文。
又作天地人書。
而諸儒猶未之信。
復作乾易坤簡之說。
以明陰陽逆順不可同體焉。
觀者詳之。
道近遠書
宋之陳搏邵雍
明於易理
數往知來
避兇趨吉爲事
聖門極工與天無窮之道。
非人人之所知也。
無以議爲。
康節之道。
精於物外之理。
能知高遠之事。
而似不究生生之德。
噫。
天地萬物父母
康節河圖洛書方圓之體。
不爲夫婦
而謂之先後
天。
則是不思化育之理也。
而況覆載之間。
天地之無窮。
康節三十六宮
而論消息之理於地下
是有違於運用之道也。
造物天地之心而行天地之化。
何賴地下焉。
天地大德成天下之品物
何暇地下焉。
天地之德廣大
乾坤震巽坎离艮兌具於一身之上。
康節日月星辰在天之象。
推明盈虛進退之理於后土之下。
說難信而其理難究焉。
世之人以父母之德。
求之於天地之心。
則無高遠難知之理矣。
爲之作道近遠之說以明之。
此非我之言也。
天地之理也。
三二圓章說
三二者。
天地之數也。
圓者之德也。
六位成章
故取其義以名篇者。
是贊羲聖作易之道也。
以明求道於數而不當求道虛無之域矣。
天開地闢人物生焉。
旣有運動之性。
有知覺之理。
河圖者。
天垂象。
全體渾然
故曰圖。
洛書者。
呈形
位數昭明
故曰書。
聖人仰觀俯察
無聲無臭
而位育之功在人。
故乃取大衍之數五十。
揲蓍倚數
分陰分陽。
三才而畫八卦
變化理具仁義道立矣。
所以河圖數十也。
尊卑有定。
貴賤有序
君道行焉。
文明
之化在君。
非人臣之所敢干也。
所以洛書數九也。
道由人行而人以道顯
道倚於人而人依於學。
三代之上。
道學明而禮法正
故人才盛而治道休矣。
三代之下。
道學微而禮法乖。
故以儒爲迂而治不及古。
噫。
坑儒焚書棄禮義。
不好儒而治道雜霸
雖有名儒碩士其間
獨善其身
老於巖穴不能有爲於世。
崇尙虛無輕蔑禮法
以致五胡之亂天下
先王大經大法
盡爲亡滅
故隋唐五代之間。
無人道者
嗚呼
宋之陳搏
雖以數學鳴。
而任其私智
不遵夫子明敎
大失羲聖畫卦之旨。
康節傳得其學。
窮神知化爲事
不究變化之理。
天其不欲使道學明於世耶。
若人才能而其失如此
信乎知道者之鮮矣。
我家貧年老。
不能專意於學。
近得繫辭。
夫子天一之章。
而按圖而揲蓍
畫卦之法。
在於目中。
氣力已衰。
所見不逮
旣非見知之才。
無難疑之處。
盈虛消長之道。
變化進退之理。
不能窺其端緖
則其於致知格物之學。
窮神知化之事。
無以自得焉。
所當緘默不言
以待後之明智君子。
而夫子有言曰。
知之爲知之者
欲其以所知理言乎人也。
若不言則康節之說行。
先儒從之已久。
或恐
君子隨風而靡。
不察夫子之言。
而使羲聖畫卦之法。
不明於世。
不得已而言之。
言之雖勤。
而能信者必鮮矣。
羲聖揲蓍易之法。
參天兩地倚數焉。
而旣得四營而成易則數變爲卦矣。
誠知成易之道。
八卦成列
變化其中康節中爻辭之陰陽
圖書九六之數論之。
天人失位尊卑未定矣。
河圖洛書則天地之象也。
八卦則羲聖之所以範圍天地之化而作之者也。
天人雖曰一理
動靜自有二致焉。
三三九也。
故陽曰九。
二三六也。
故陰曰六。
此以揲蓍畫卦分陰分陽而言也。
非有拘於天地圖書之數也。
天人之理甚明。
故我夫子已陳之義而推明之。
伏羲八卦次第
則以揲蓍畫卦先後而言也。
天道流行之跡。
是爲圓圖
文王八卦方位
則因龜文位數。
而定尊卑貴賤之序也。
四時運用之理。
是爲方圖。
易則法天地而成人道。
順陰陽而兼仁義
變化無窮
一陰一陽
其理有難測焉。
天人有別而不可相雜
河圖洛書及易同而有異焉
是以不能無疑焉。
圓圖方圖之大少陰陽及其策數方位
以俟後之君子焉。
道學之明於世者天也。
不明於世者亦天也。
何有意於其間哉。
然而不自量力。
群議備陳變數易之道者
吾夫子天縱之聖。
遵羲聖之繼天立極
大明天人之道。
以詔後之學者
而諸儒不顧夫子之所論。
而各以所見論難
使聖學遂泯焉。
故我夫子之敎。
而言揲蓍畫卦之道。
以爲一助云。
四營易書
河圖數十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十數成易矣。
而畫八卦者五十則大衍之數。
而其用四十有九。
聖人揲蓍依數而分陰分陽。
四營而成易。
故變八數而作八卦
彌綸天地之道而神變化。
所以極深而硏幾也。
引而伸之
八卦成列八方
而爲六十四卦
極其數。
當期之日。
而當萬物之數也。
天下能事在於是數之中矣。
揲蓍聖人無以分陰分陽而成易焉。
四十九策之中。
陰陽體用備。
鬼神道行矣。
天下至賾
天下之至動。
可不察歟。
陰陽體用
不可以他求者也。
天地半分十數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五七九二十一則是爲太陽
而其用二十八矣。
五六八十九則是爲少陽
而其用三十矣。
四六八十八則是爲太陰
而其用三十一矣。
六七五十八則是爲少陰
而其用亦
三十一矣。
奇偶之數可據者。
五位相得之間。
康節之論揲蓍掛扐之數曰。
五四爲奇而九八爲偶之說。
揲蓍得卦而卜筮之道。
非分陰分陽而成易之規也。
天下至精至變至神之道。
聖人化而裁之。
旣盡其理。
康節用策求卦之道。
揲蓍易之規。
故有違於天地之度矣。
我故慨先儒不察
後生之易曉。
作三二圓章。
以明變數易之云爾
參天兩地
河圖者。
天之示人以道而成象者也。
天道均平流行不息
故羲聖觀而則之
參天兩地而依數。
分陰分陽而畫八卦
所以崇德廣業而神變化也。
古之聖人於是學。
與天地合其德。
日月合其明。
四時變化
光被四表
天下歸其德而樂其仁。
稱其知而安其敎。
爲君爲師於百世不能忘也。
周室旣微
王迹熄而尊卑失位
諸侯幷爭
後義先利而失元亨利貞之。
聖賢不在其位。
商鞅申不害之徒。
害民病國而以亂天道
聖學不明於世者。
千有餘年矣。
諸儒雖欲明之。
不達天地人之道。
言易理則吉凶悔吝爲事
而不知仁義禮智乃易之本。
河圖洛書之數則以相生相克爲其體用
而不知均平和
順乃天之道。
故陰陽錯亂。
大少易置
此非天道化成示人
有古今之異也耶
正因人事失宜
不及古之聖人參天兩地倚數
分陰分陽而成易。
天道失其度而人事失其智矣。
變化進退之理。
盈虛消息之道。
無以明之則致知格物之學。
窮神知化之事。
無能知之。
天意不悔。
不欲人之知道也則已矣
如欲知之。
則道必復明於世矣。
道之明也雖在於天。
神而明之
實存乎人。
雖知不可妄論先儒得失
而亦不可以人而廢道。
故按而究其源。
則諸儒各以所見相尙
不察先聖揲蓍易之旨。
故我夫子之敎。
而遵羲聖三天兩地畫卦之法。
四營易之書。
以明羲聖之經天緯地而立成物之道焉。
天地人書
天地萬物父母也。
天地父母者。
人與物之所同然
人爲最靈。
故以父母之道事天地者。
則人而已矣。
是故
易爲天地之心。
而人乃易之身也。
天地之無間者
可見於此矣。
父母道慈愛爲大。
天地德澤化育群生焉。
心以神明爲大。
故易以變化開物成務焉。
以孝悌爲大。
故人仁義禮智修省焉。
伏羲氏之因河圖而作八卦
敎人廣大之德
神明之化。
成性道義之門也。
是故
夫子大其智而稱其德。
敎當時而後世
其爲敎也至矣盡矣
學者崇信遵奉焉。
大道終必不泯於世矣。
而世之人不以父母之德論天地。
而以無聲無臭爲其體用焉。
不以神明之化論易理
而以相生相克陰陽消長焉。
不以敬愼仁義之道爲人事。
而以多言或中妄論吉兇高致
我甚惑焉。
乃作三二圓章及四營易與參天兩地之文以示諸儒。
而欲敎羲聖揲蓍畫卦之道。
則有一儒生曰。
康節聖門傳道之人也。
妄論其得失則人必非之。
不欲學也。
人性之難悟也如此
雖使伏羲氏復生
易理則不復明於世矣。
此非諸儒之過也。
康節之言爲人之所重故也。
康節之學出於圖南
圖南之學。
習誦周易六十四卦爻辭
而以卜筮爲業焉。
蓋其爻辭
文王羑里之作也。
數往知來
避凶趨吉之辭。
康節傳得而潛心於其道。
無奈未遑詳究易之道耶。
康節高才明見
不能致知河圖天地數之變化
何耶。
河圖數十也。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大衍之數五十。
其用四十有九。
分而爲二以象兩
掛一以象三
揲之以四。
象四時。
歸奇於扐以象閏
五歲再閏
故再扐而後掛。
公元918年
營成易。
而十有八變而成卦。
八卦小成
則引而伸之
觸類而長之。
天下能事畢矣。
四十九策之中。
廣大和平之德。
盈虛進退之理。
仁義禮智之性。
千變萬化
以類萬物之情而行鬼神之道焉。
其爲敎也至大至
不止卜筮而已也。
故夫歎美稱說之。
乃作彖,象,繫辭,說卦文言
以明易理之無窮。
而言羲聖化民成物之道焉。
爲道不可言語形容康節之論揲蓍卦扐之道曰。
五四爲奇而九八爲偶。
故四四五爲三奇而八八九爲三偶。
何耶。
河圖之數自天一至於地十
皆以一而貫之。
安有三四三八焉。
康節揲蓍取卦而占卜之法也。
非羲聖揲蓍倚數
分陰分陽。
三才而作易之道也。
故羲聖則參天兩地而依數。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焉。
康節則以四九四六四八四七爲陰陽體用求卦
故惟知吉凶不合變化之理。
乃以河圖洛書方圓之體。
不以夫婦
而謂之先後天也。
天道雖健而不以地配之。
則無陰陽合德
而何以有化育之功焉。
無母而何有相生之理乎。
是故夫子之繫辭曰。
天地絪縕
萬物化醇男女搆精。
萬物化生
又曰。
陽物也。
陰物也。
陰陽合德剛柔有體焉。
夫子說卦曰。
天也。
故稱乎父
坤地也。
故稱乎母
一索得男
故謂之長男
一索得女
故謂之長女
坎再索而得男
故謂之中男
离再索而得女
故謂之中女
三索得男
故謂之少男
三索得女
故謂之少女焉。
夫子之序卦曰。
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又曰。
有男然後夫婦
夫婦然後有父子。
有父然後君臣
是以
人倫正然治國平天下之道行矣。
是故一君二民
君子之道也。
二君一民
小人之道也。
先後天則不幾二君乎。
夫子天一之章。
言羲聖揲蓍易之道詳矣。
而又曰。
三五以變。
錯綜其數。
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
極其遂定天下之象。
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傳授心法也。
康節之學。
能用其才於窮神知化之道。
而似不究易理道德仁義之門。
我用慨然
揲蓍而求羲聖之道。
夫子之敎而究天地之數。
曆法大乖而天文失其度。
地理失其形。
人事失其智。
陰陽錯亂
不可復正焉。
噫。
我旣年老
徒費精神而正之爲難
雖能正之而惟增諸儒之多言
何益於天地之理乎。
夫子天縱聖明羲聖之道。
猶尙如此
我欲明羲聖與夫子之道。
得無人言乎。
俗儒所以多言也。
雖然
天地
賦人以大道
則我不順天地之理。
而爲俗儒多言不爲一言也哉
於是乎書。
羲易邵易有不同辭
易理其可易言哉。
康節言易
而乃羲易位次不同
何耶。
河圖洛書
天地方圓之體也。
陰陽逆順不同
動靜自有常也。
康節傳得圖南之學。
潛文六十四卦爻辭
數往知來
窮神知化爲事
洛書坤道相生相克之理也。
河圖之數則乾道也。
一陰一陽
變化不測
聖知造化之理。
揲蓍依數。
分陰分陽。
三才而畫八卦
通天下之志。
以定天下之業。
天下之疑。
順陰陽而神變化。
開物成務
與天地準。
故夫子喜其大而化之之德。
尋繹吟玩
因思先聖揲蓍易之道或差。
聖學不明後世
故乃作繫辭而反覆詳言之。
其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數五地數五。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數二十有五。
地數三十。
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所以變化而行鬼神者。
何謂耶。
羲聖因河圖揲蓍倚數
分陰分陽。
三才而畫八卦
乃以四十九策揲河圖之數。
而五與七九爲奇而四與六八爲偶。
之而五七九相得太陽也。
二十一策爲體
而二十八策爲用。
之而四六八相得太陰也。
十八策爲體而三十一策爲用。
之而五與六八相合少陽也。
十九策爲體而三十策爲用。
之而六與五七相合少陰也。
十八策爲體而三十一策亦爲用。
河圖之數在於目中。
此見而知之之事也。
天地鬼神變化
可坐而策也。
其曰大衍之數五十。
其用四十有九。
分而爲二以象兩
掛一以象三
揲之以四。
象四時。
歸奇於扐以象閏
五歲再閏
故再扐而後掛者。
何謂耶。
羲聖見河圖陰陽之數。
而乃天地化育之理。
分四十九策而爲二。
左陽右陰
故曰以象兩也。
乃取右之一策而挂於左手小指之間。
以象陰合陽化育人物
故曰以象三也。
揲之以四以成歲焉。
故曰以象四也。
一歲三百六十日
河圖陰陽之數。
六日爲虛。
故三百五十四日爲一歲
而因有六日焉。
又一歲則合二六而爲十二日也。
用大衍之五數十數生成之餘物爲十八日。
而合十二日爲一月
成閏於二十五月。
而五十月再閏
故曰五歲再閏者。
大衍之數五十故也。
陰陽造化在於掌中
工運用之理。
可指諸掌矣。
不難知也。
其曰參伍以變。
錯綜其數。
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
極其遂定天下之象者。
何謂耶。
無方而易無體也。
伏羲氏與天地同變化
故乃以四十九策。
河圖六數而爲陽畫
故謂之一也。
七數而爲陽畫
故謂之二也。
九數而爲陽畫
故謂之三也。
三數而爲陽畫
故謂之四也。
並計五數而乃變置一策
而以四十八策揲四數而爲陰畫。
故謂之五也。
一數而爲陰畫故謂之六也。
八數而爲陰畫。
故謂之七也。
二數而爲陰畫。
故謂之八也。
並計十數而乃變合四十九策。
而揲六數而爲陽畫
變數成畫一則太陽也。
又揲六數而爲陽畫
變數成畫太陽上則乾卦矣。
七數而爲陽畫
變數成畫於二則太陽也。
變置一策
而以四十八策揲二數而爲陰畫。
變數成畫八則太陰也。
又揲二數而爲陰畫。
變數成畫太陰上則坤卦矣。
八數而爲陰畫。
變數成畫於七太陰也。
乃變以四十九策揲七數而爲陽畫
變數成畫五則少陰也。
九數而爲陽畫
變數成畫少陰上則巽卦矣。
九數而爲陽畫
變數成畫六則少陰也。
變置一策
而以四十八策揲一數而爲陰畫。
變數成畫四則少陽也又揲一數而爲陰畫。
變數成畫
少陽上則震卦矣。
八數而爲陰畫。
變數成畫於三則少陽也。
乃變以四十九策揲三數而爲陽畫
變數成畫少陽上則离卦矣。
又揲三數而爲陽畫變數成畫太陰上則艮卦矣。
變置一策
而以四十八策揲四數而爲陰畫。
變數成畫少陰上則坎卦矣。
又揲四數而爲陰畫故變數成畫太陰上則兌卦矣。
八卦已成。
大衍五數十數之於八卦
爲餘數者變化云爲
自有其度。
五數乾道也。
司天成日月之運行
十數坤德也。
司地成歲工運用之理。
絪縕天地
四時成歲者也。
引而伸之
成列八卦八方
因而重之。
爻在其中矣。
六十四卦之成。
在於是數之中矣。
羲聖之變化
與天同體
故夫贊美推明之。
此羲聖陰陽不測之道也。
非羲聖之神明
無以陰陽之位。
非夫子之大聖
無以曲成萬物而不遺焉。
康節坤道相生之法。
通論乾道變化
故位數不同也。
何者
風雲雨露
天澤也。
萬物資始焉。
化育群生
坤德也。
萬物資生焉。
陰陽不可同體
康節坤道相生之理。
並論乾道變化
則是乃二女也。
河圖洛書方圓之體不爲夫婦
而謂之先天後天
則是
二男也。
二女無相合之道而二男無相生之理。
何以不思天無二日而人皆有一本焉。
是故康節之論河圖之數揲蓍挂扐之道。
太陽居一焉。
而夫子之論羲易揲蓍易之道。
一爲坎六。
則月也非太陽矣。
康節之論河圖之數揲蓍掛扐之道。
太陰居四焉。
而夫子之論羲聖揲蓍易之道。
四爲巽五。
長女也非太陰矣。
康節之論河圖之數揲蓍掛扐之道。
少陰居二焉。
而夫子之論羲聖揲蓍易之道。
二爲坤八。
則地也非少陰矣。
地理書云
乾主六數
坤主二數
震主三數
巽主四數。
主一數。
离主九數
艮主八數
兌主七數
洛書戴九履一之位數同。
則是地理之書猶遵聖人之規。
康節則以三十六宮爲重拆單爻而成易。
故邵易之位數與羲聖之變化不同焉。
聖則近取諸身。
遠取諸物。
人性而究天地之理焉。
康節則以日月在天之象。
推明盈虛消息之理於地下
體天者人也。
不肯究道於人。
而求之於地下
無人焉則易何以成哉。
天地運用之道。
夫子言之詳矣。
地下理則斯未之信也。
夫子之繫辭曰。
易簡天下理得矣。
天下理得成位其中矣。
又曰。
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
又曰。
夫易廣矣大矣
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又曰。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不言地下之理。
又曰。
小大者存乎卦。
觀於卦則可知陰陽策數
康節以四九四六四八四七爲陰陽之體。
而其於當萬物之數。
則以四八四七爲少陰少陽不用焉。
以四九四六爲老陰老陽而再用其數。
則此非齊小大之道。
天數六千九百一十二策。
地數四千六百八策。
則不合河圖之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而有違於羲聖揲蓍易之道。
河圖八卦之本。
不揣其本而齊其末。
變化不行四象未成。
羲易易之所以不同也。
伏羲康節河圖八卦相左說。
易理出於伏羲氏之因河圖揲蓍依數。
分陰分陽。
三才而畫八卦矣。
康節河圖八卦
羲易相左
何耶。
伏羲氏與天同體
順陰陽而神變化。
康節圖南相生相克數往知來之法。
窮神知化爲事
坤道簡能之法也。
乾道陰陽不測之理。
河圖十數變化不行
致知格物之學難能
治國平天下之道不傳於世。
無人或言。
何耶。
雖然
羲聖立人成物之德旣大。
吾夫子道德仁義之敎亦勤且明矣。
夫子文言曰。
乾道變化
正性命。
繫辭曰。
之德。
圓而神。
又曰。
剛柔
不可典要
惟變所適
又曰。
知變化之道者
其知神之所爲乎。
羲聖河圖十數變化之大如此
康節從事焉。
康節河圖
則一二三四天地之數失位
而居於四隅焉。
八卦乃人與物之成象者。
而列於天地數之間。
夫子所謂貴賤者存乎位之道。
安在耶。
康節八卦則天地之數同列
五數居中
其於天人之無別。
何耶。
康節洛書十數在中
八卦錯亂其間
而俱失其序次
何故耶。
任意變易天地之數。
而使陰陽之位次相失而無章
無奈不合於理耶。
康節河圖一數爲艮。
康節八卦一數爲坤。
康節河圖二數爲兌。
康節八卦二數爲巽。
康節河圖三數爲震。
康節八卦三數爲离。
康節河圖七數爲乾。
康節八卦九數爲乾。
則雖乾坤逆順不同
而是何康節河圖康節八卦一人所作。
位次相左如是耶。
於此其與伏羲氏河圖八卦相左
固也無可言者
康節洛書卦象失序不爲擧論。
要之圖南之學能知吉凶
從事於代有終之道。
而不知成性大始之化。
康節傳得而以六爻知化自任
不究
數之變化而然也。
世之君子
遵羲聖之揲蓍倚數
分陰分陽。
三才畫卦之道。
夫子參天兩地倚數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之敎。
而以之正天地之度。
而明人物之性。
地平天成
在斯人歟。
在斯人也。
大人之事哉。
我旣年老
作是說以勉諸君子。
總論
易理所以不明於世者。
以世之人誦法康節數往知來避兇趨吉之事。
不究羲聖之千變萬化
通神明之德。
以類萬物之情。
而立成物道故也。
周易六十四卦陽爻百九十二。
陰爻百九十二。
大少陰陽半分其爻。
太陽之策二十八。
而以九十六爻通計其數。
則其策二千六百八十八策矣。
少陽之策三十。
而以九十六爻通計其數。
則其策二千八百八十策矣。
合五千五百六十八策。
太陰之策三十一。
而以九十六爻通計其數。
則其策二千九百七十六策矣。
少陰之策亦三十一。
而以九十六爻通計其數。
則其策亦二千九百七十六策矣。
合五千九百五十二策。
四象之策合萬有一千五百二十。
以之正天地之度而當萬物之數也。
陰陽之變如此
康節以四九四六四八四七爲陰陽之體。
而四八四七
以爲少陰少陽不用其數。
而以四九三十六爲老陽而再用其數。
則其策六千九百一十六策。
而以四六二十四爲老陰而再用其數。
則其策四千六百八策。
不合河圖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變化不行
四象未成。
何耶。
康節坤道相生相克窮神知化爲事
不以乾道變化不測爲本。
故其於論易之四象也。
三四乃离震少陽之位。
康節謂之少陰焉。
五六乃巽坎少陰之位。
康節謂之少陽焉。
專意窮神知化
而惟知吉凶爲業焉。
不知以數與卦之變化相準
故不自留意於陰陽錯亂而然也。
千古絶學
不可一朝復正
天道不可以難知。
而付之於卜筮之間而不加察焉。
世之君子誠能天度順地理。
變化而察妖祥
庶乎其益乎。
必有其益焉。
康節之易。
有異於羲易
無人敢言
一言之而群疑滿腹。
是非多端
康節重於羲聖與吾夫子耶。
知其有康節而不知有先聖
何耶。
必以康節爲重。
則其於天道何哉。
河圖洛書
天地之數也。
八卦易之本也。
夫子之繫辭曰。
四營而成易者。
言羲聖揲蓍依數分陰分陽而畫卦之道也。
易之治國平天下之道久矣。
三代以後
去聖遠而易
不明於世。
言易理者論河圖洛書之數。
不言八卦變化
言天道者不知致知格物於身。
而求盈虛消息之理於地下
所論者非所用也。
所用非所學也。
仁義禮智之性。
修德安民之道。
一擧論於易學之中。
是知之而不言耶。
不言而道在於其中耶。
知之與不知。
不在多言
故我吾夫子參天兩地而依數。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之敎。
作易說以明之。
   乾主六數
(戌亥同)坤主二數
(未申同)震主三數
(甲乙同)巽主四數。
(辰巳同)坎主一數。
(壬癸同)离主九數
(丙丁同)艮主八數
(丑寅同)兌主七數
(庚辛同)
   
河圖
六數先之
七數次之
九數次之
三數次之
四數次之
一數次之
八數次之
二數次之
四十九策。
六至四如法。
至五去其一策
以四十八策用之如法。
所以三五以變也。
   六數先之第一
故謂之乾也。
七數第二
故謂之兌也。
九數第三
故謂之离也。
三數第四。
故謂之震也。
四數第五
故謂之巽也。
一數第六
故謂之坎也。
八數第七。
故謂之艮也。
二數第八
故謂之坤也。
   洛書八卦方位相合
   
康節老陽之策。
六千九百一十二策。
老陰之策。
四千六百八策。
  伏羲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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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節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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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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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羲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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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節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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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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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節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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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六十四卦陽爻百九十二。
陰爻百九十二。
 太陽之策二十八。
 二千六百八十八策。
 少陽之策三十。
 二千八百八十八策。
 太陰之策三十一。
 二千九百七十六策。
 
少陰之策三十一。
 二千九百七十六策。
 一日十二時一時八刻
一刻十五分。
 一日一千四百四十分。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坤之策百四十有四
三百六十日
一歲三百六十日
六日爲虛。
三百五十四日爲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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