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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庐先生年谱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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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庐先生年谱卷之二
 [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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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庐先生年谱[二]
己亥(先生五十三岁)
正月。复呈状本道。本道状 启下该曹回 启递差。
 尤庵书曰。兄状之入。众议皆谓必递。自 上下吏曹使回启。则 圣意可知矣。而起之佐郎来言欲开此丈来路。则莫如姑递而更有 召命。故请递请 召。皆即响答矣云。
除侍讲院进善。上疏辞。 不许。
 批曰。前后除拜之意。实非偶然。尔其勿辞。从速上来。
二月。答石湖书。
 书略曰。示谕小争竞。指何事耶。最是骊浪甚可虑。然吾则以为此皆未能先立其大者。故逐些异同。未免纷纭耳。果能有所专心于大事上。则小小争端。自然消去矣。汉高专心于天下。故以雍齿之素憎而贪于战伐有功。终不肯舍。廉,蔺专心于国家之急。故能忍避匿之耻。而有负荆之谢。遂为刎颈交。名为儒者辈。其争也君子。诚其才能可用而为吾之用与否耳。所谓争竞特在调剂之一手间。而判涣者何难复合乎。吾常曰。凡大小事。必诚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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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或济或否。而况用人。何等举措。如尤公之心以为骊友必有才学。有此人可为国之大事。则诚心救之。上说下聒。必致之而后已。虽有百曹。可以一举而麾之。若其心半是半非。自不免于疑贰。则其何以压众心而息争端乎。近闻骊作中庸之说。尤问之。不服其非。自谓朱子有不识子思意处。吾为说以传后云。吾未亲闻于尤。而昨者过客传说。未知果是否也。尤必攻之甚力。骊说果然则见攻于人。乌得免乎。此友此习。尤则忧之久矣。吾尝以为不足深虑。今日复有朱门之叛卒乎。以尤忧为过矣。今此友年益大望益重。人之悦而从之者益众。新奇二字。法门之大禁。而渠为之。朱子且欲掩迹。而况于凡人乎。使在人上而恣意使气。则其弊有不可胜言者。果可用乎。果为吾用乎。布衣不仕。 教书还纳。高则高矣。然以其侮圣贤而自高。则以其小者。不可信其大者矣。以其自高而蔑视于人。故凡事快活。不矜细故。人言不入而以致今日之自困矣。其从而游者染习亦多。多可恶者。一人之弊而其害不小。为此友不可不忧。为世道不可不虑也。然尤公自念此流有才真可用。则不可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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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不合一事不是而遽相背驰也。须与反复论辨。极其当否。抑其过而归之中。取其长而矜其短。忠告之善导之。肝胆以照之。精神以会之。必也共谋而成则不亦善乎。才闻此语。不能无虑。故偶及之。而不自觉其言之长也。
三月(壬辰)戊戌。发赴 召行。辛丑。到广州扫先墓。仍留东郊。丁未。上疏陈情乞免。 不许。
 盖自上年以来。 上意快释于己丑疏语。而连下除命。累上辞免之章。而 恩召不已。尤庵致书曰。不在多谈。兄来则弟留。不来则弟去云云。故先生不得已赴 召。遂上疏乞免。 批曰。尔久不来。予甚悬望。观此疏辞。良用嘉悦矣。既已上来则何必旋即下去。得无不可乎。尔其勿辞。从速出谢。以副予望。
己酉。再上疏 不许。
庚戌。入城。辛亥。诣 阙肃谢申恳。 不许。
丙辰。又上疏 不许。
 批曰。将来欲用之意。不但此也。岂可遽尔下去乎。尔其勿辞。调理察职。
戊午。拜掌令。以亲病陈疏。即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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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入城。已知时事无可为之势。而朝廷未有相助之人。谓尤庵曰。迫我上来。将欲何为耶。尤庵曰。欲与同国事耳。先生曰。有谋画而问之则可也。不愿为公之卒徒耳。且公不听吾言而为吏判。何也。我则不仕也。盖先生之意。以前头有许多难处之事。如李泌白衣故事可也。年前同春之赴 召后还乡。先生往见之。仍曰。当今才学孰如尤庵。 上之际遇孰如尤庵。我之所亲信孰如尤庵。何故不与尤庵同事。而又向他求耶。至是复以语同春者。申告尤庵曰。当今才学孰如同春。 上之际遇孰如同春。我之所亲信孰如同春。同春,完南(李公厚源)不相为谋。则腹心如此。不可尝试大事云云。○一日。与伯氏直长公。宿苧洞寓舍。东窗未明。即告之曰。我欲下去。以亲病呈疏则吾兄省觐属耳。如之何。伯氏曰。虽十往何妨。遂即日陈疏发程。尤庵见此疏。分拨而来。相对无一语。其后每曰。当日缺然之意。盖棺前不可忘也云。
闰三月(壬戌)壬戌。到天安复上疏。丙寅还乡。
 批曰。予不多诰矣。尔其勿辞。俟母病少间。趁此春暖。将母上来。以副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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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方伯李公。(泰渊)会于孔岩书院。率诸生行相揖礼。
除执义。
四月。上疏辞。 不许。
与美村会于孤云寺。
 时先生有风渐。就此受针。
草万言封事。
 先是。 上下密教于五臣。先生及同春,尤庵,市南。其一许积也。先生退归之后。又除执义。其势终不但已。故先生试作一疏。将占进退。大槩以为今之可言者非一。而举其大者有七。上无求治之实一也。下无任事之实二也。 经筵无讲道之实三也。学校无造士之实四也。群策无救民之实五也。人心无向善之实六也。朝廷无教令之实七也。谨尝考周礼制度可行于时者。与夫 祖宗宪章之不举于今者。参以朱子增损吕氏乡约之法。兼取我国儒先经纶当世之说。合为一论。大槩其法为纲者有三。一曰正风俗。二曰养人才。三曰革旧弊。所谓正风俗者。即周礼教民之法。而其目有三。曰乡约。曰五家统。曰社仓。所谓养人才者。即戴记造士之意。而其目有五。曰学。曰延英院。曰科举法。曰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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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曰军资别仓。此治法之模样也。所谓革旧弊者。即修明国制之意。而其目有八。曰内需。曰贡案。曰赋税。曰人役。曰量田。曰汰冗官。曰久任。曰禁侈习。此变通之机要也。所谓修己之目有七。而一曰。立志者。发愤勇猛。致治期于三代之盛也。二曰。收敛者。整齐严肃存心。以为穷理之本也。三曰。穷理者。穷究事物之理。以致其知也。四曰。诚实者。省察其心之所发。以尽其实也。五曰。养气者。矫气质而养其气也。六曰。正心者。正其心以为一身之主也。七曰。检身者。敬其身以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也。盖于年前自 上教曰。我十年之后。则血气衰不可为。常汲汲有日暮途远之叹。其所以为策。则扫一国而自将渡海。直向燕京。事成则凯歌而还。不成则君臣将卒埋骨燕山之计。先生之意以为善易者不言易。不必先声而后实。必如疏中所言。然后方为万全之策矣。遂作此。疏净写未半。奄遭 天崩。未及封进。○尤庵尝于筵对。 上问曰。李某何如。对曰。李某常言 主上若坚定大志。则凡百必须牢实为之。虽人死。只令藁葬于家后。推类以及他事。凡用民费财之路。一切杜塞。一以养民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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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为务可也云矣。 上嘉闻曰。其言若是则真可用之人也。尤庵又白曰。臣友李某尝言。 圣上果有大志则虽无才智者。亦且奋起。以备石壕妇晨炊之役可也云。故臣虽甚庸下。敢膺 有旨而来。
五月(辛酉)甲子。 上升遐。入州庭举哀成服。
癸酉。发赴临行。丁亥。入城临哭。仍上疏辞职。 不许。
 批曰。闻尔上来。如有所得。尔其勿辞察职。
己丑。再疏呈政院。还出给。
六月(庚寅)辛卯更呈。 不许。
 启下该曹。该曹回 启。今此执义李家有年深老母。恳乞递职归养。李某蒙被 先朝礼遇之勤。今于 嗣服之初。所当留在朝端。尽其职分。以为报效之地。非有切迫情势。则必不如是固辞。其在朝家待士之道。不可轻许其请。而台臣进退。非该曹所可擅便云云。 依回启不许。
甲午。三疏 不许。
 同春进劄曰。伏闻执义李某今将拜疏而径归。如臣十辈。江湖之凫雁。留无所益。去无所损。而如李某者。不可一日不置诸 殿下之侧也。向来 先大王答其疏之 批。属意甚重。诚非偶然。在今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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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之道。不宜苟顺其愿不留以自助也。 上遂下批曰。尔之情势虽至于此。于予待之之道。岂容如是乎。且虽思亲。到京未旬。何汲汲若是乎。予决不可舍。尔勿生退归之心。从速察职。以副予意。
戊戌。 命赐食物。
四疏。恳辞 不许。出次城外。
 批曰。予意悉谕。固辞至此。不知所以为谕。是不过孤之诚意不足故也。而尔不念 先王知遇之恩乎。须勿为长往之计。以副至望。○政院启曰。执义李某方在城外。将欲陈疏决归云。当此新政之日。得贤士为急。在外诸人。亦皆 下谕徵召。则已上来之人。决不可许其归。似当有劝谕入城之举。臣等既有所闻。敢此仰禀。 传曰。遣史官开谕。使之入来。
史官来宣 谕。
命本道 赐老母食物。
己亥。还入城。
辛丑。五疏更申前恳。乞收老母食物之 命。不许。
 批曰。每引老母而乞归。孤之心事岂忍强留。但尔之上来未久。旋生长往之计。未知于义何。予深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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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知所以为喻。尔其谅此至情。勿为固辞。速出行公。所赐之物。至微至细。何辞之至此乎。予甚愧焉。尔其安心领受。先生终不敢受。
六疏七疏皆 不许。
 其七疏批曰。近来未见尔之辞疏。予以为尔将出仕。渺然望之。今见此疏。不胜愕。然无以为喻。尔其谅此至情。幸勿再辞。调理察职。
八疏。始 许递。
 先生辞益力而意愈恳。 上亦知其不可强。 批曰。辞之至此。予当念尔疾病。今姑递职。置于閒官。尔其体予至意。以补不逮。
甲寅。除司仆正。
七月(庚申)庚午。 命给食物。上疏辞不受。
甲戌。又上疏乞归。 许之。
 批曰。疏辞至累而益切。孤亦何心。终至勿许归省乎。尔其体此至意。归见老母。速为上来。以副此意。但上来日久。未相见也。孤怀不胜缺然矣。姑留数日。相见后下去。
丁丑。特 命引见。
 上曰。司仆正上来已久。不得相见。今以母子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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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乞归见。不可强留。予心缺然。欲见而送之。须体予至意。归觐后速还。先生起而前伏曰。臣以无状。猥蒙 先朝不世之遇。屡除不似之职。不惟不才不敢当。身有疾病。且有老母。不可远离。故不得一日供职以效涓埃之报。而遽遭 天崩之恸。今日之来。只欲奔哭以伸臣子之痛。而不意又蒙 殿下非常之遇。惶恐感激。今承 牌命。益深惶恐不敢入。然 殿下见臣无状。则必弃而不复 召。故冒昧入 侍。瞻望 天颜。归死无感矣。臣身病日益深。老母年益高。臣之情势万分危迫。臣于 山陵之时。若无大段事故。则当复上来。然不过各伸臣子情礼而已。至于供职则决不可为。臣所带之职。虽曰閒局。不是全然无事。不可久旷。请递职而下归。 上曰。何必乃尔。须体予至意。带职而归。从速还来。先生对曰。小臣鄙陋。实不敢承 圣上国士之遇。而且老母年深。不可久离。在 先朝不能一日供职。实以此也。古人有言曰。事君日长。事亲日短。聂政一侠流。亦曰有老母在。今日之来。虽有身病。岂不能一二日行公乎。但念从仕之后不可专意养母。故不得为许身事君之计耳。 上曰。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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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老亲。数数归觐。何不可为哉。须体予至意。毋为长往之计。先生对曰。如臣不才。实无所用。不可如是眷眷。如 殿下能继述 先王末年之志。则瘖聋跛躄。皆将于予焉愿立于朝。何患乎无人。臣则养母田庐。只合为清世之閒氓。与农夫歌颂 圣代而已。 上顾谓吏判宋浚吉曰。是何如耶。吏判对曰。臣知此家事矣。其母虽老康健。且多兄弟。其弟方为县宰荣养。李某今日乞归。自 上许之为是。而渠则 圣眷若此其隆重。义不可便诀。而乃敢决归。臣以为非也。 山陵前。虽在。无所事也。 卒哭后开 筵之时。不可无此人也。 上曰。观其语势。 山陵之时。不可必其复来也。吏判曰。 山陵时虽来。不过数日计。臣知之矣。先生曰。臣蒙 恩过重。闻臣留疏发行。则遣史官以谕之。念臣旅锁窘急。则 命廪料以给之。推之于老母。又题给食物。臣非木石豚鱼。岂不知感激。臣之情势如上所达。此非饰辞虚让也。伏望许臣退在田野。专力学业。改旧知新。或有所进。而 殿下终不欲弃之。则臣岂无事 殿下之日乎。 殿下亦宜自谋。继述先王末年之志。毋失臣民之望。幸甚。承旨李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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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进曰。李某每以老母为辞。其弟惟谦时为镇岑县监。臣意换授畿邑则似便。如何。 上谓吏判曰。承旨之言似好。卿意何如。吏判曰。在 宣庙朝。卢守慎 命将母上来。在 大行朝。宋时烈亦然。至如金庆馀亦有是 命。奉母京邸且可为。况换邑岂不便好乎。先生曰。李殷相之言。不但臣不敢当。无前之事。为小臣创始。其于国体何如哉。且老母虽似粗健。八十之人。气力殆尽。臣弟幸为邑宰。便近家乡。喣喣自娱。 圣教至此。惶闷不知所谕。 上谓大臣曰。承旨之言似好。何如。左相沈之源对曰。李某。 先王之所未致者。今 殿下待之尽诚。得此同朝甚喜。今将归矣。不胜缺然。 上曰。观其语势。不可必其复来。以孤之心事。虽不得挽留。不胜缺然。领相郑太和曰。换邑亦可为也。然必使李某久在京城。然后为之。此在 殿下耳。
己卯出城。乙酉还乡。
八月。除执义。
 承旨权大运 启曰。昨日宪府执义李某上来 下谕之启。自 上有李某是不失信之士。觐亲后自当上来。姑勿下谕之 批。臣等益见 圣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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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儒臣。不欲强迫之意。但台臣在外。例有下谕之举。自是优待之古规。昨欲禀达而未果。今方入 侍敢启。 上曰。下去几日。承旨曰。几一月。 上曰。似未满一月。似是去月念间下去矣。 上谓吏判曰。吏判之意何如。予意则李某下去不久。若又催促上来。则必将更乞归省。于予体下之道。亦不可强迫。故昨有此教。盖欲其从容上来也。吏判对曰。圣上此意。盖以诚信待下。岂不美哉。臣昨见 圣批。其所以勿令下谕者。加于 下谕不啻万万。不胜感叹。但台官在外。则 下谕乘驲。自是优待之故例。故外议或有如承旨所陈者。今若以 圣上此意措辞 下谕。则似为得当矣。 上曰。然则承旨出去。以觐省后从容上来之意。措辞下谕可也。
上疏辞。 不许。
 批曰。闻尔疾病。深用虑念。疏辞遽有不欲上来之意。予观之至此。不觉其惊心焉。然尔终不忘临去许期之言。幡然上来。以副至意。
十月(戊子)丁酉。赴 因山。辛丑。到广州病留。壬寅。上疏辞职。 命京畿监司 谕批不许。
 批曰。闻尔登途。不胜欣幸。而疾病如是。忧幸相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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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勿生他意。从速入来。以专登途之美意。亦副至望。
乙巳。再疏辞。 不许。
甲寅。诣 阙肃谢。
 先生行到王十里。病不肃谢。意谓启 殡之后则自当见递。 山陵前夕。自政院将有入 启牌招之举。诸公迫之。故不得已赴 阙。
制进 大行大王挽词。
丙辰。诣 陵所。丁巳。过 孝宗大王因山。即进至城外。上疏辞递。
 
批曰。固辞至此。所辞之职。当勉副矣。勿生归计。以补不逮。
十一月。(戊午)除掌乐正。 命持 先朝未达万言疏。入侍经筵。
 因同春陈白而有是 命。
壬午。上疏辞入 侍经筵之 命。仍乞归。
 批曰。露见退归之意。不觉惊心焉。到今此言。非予之望也。且方今开筵之日。非尔等之教诲。予复何望。疾病之来。人所难免。何必辞为。勿辞入参。以副至望。右副承旨吴挺纬 筵白昨日玉堂之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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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留儒臣之语。宋时烈则既已引见。李某亦当有传谕劝留之举矣。 上曰。明日当为引见。政院预为分付。使之入来可也。
十二月(丁亥)辛卯。引 对。
 先生与同春及金公寿恒同为入 侍。上曰。予方将开筵之日。尔何以有退归之意耶。予不胜闷念焉。先生对曰。臣之无状。猥蒙 圣恩至此。臣实惶感。不知措躬。然臣有八十老母。私情切迫。不得从仕之义。固已陈恳矣。今 山陵已毕。可以退归。而犹低徊不忍诀。只欲一望 天颜而归死田里。则志愿毕矣。辞未半。 上顾吏判宋浚吉曰。前日所议换授圻宰之事。何不举行耶。吏判对曰。此举措渠深以为闷切。故不敢而迁就至此。臣之罪也。换邑往来。亦似有弊。其兄惟泽方为内资直长。仕日几满。调迁不远。以李惟泽为圻宰似便。何如。 上曰善。且尔 先朝未上之疏。速为书进。先生对曰。人之才学。少能相兼。古之以儒为名者各有所长。至于经纶之才。亦罕有之。以我东儒先言之。文正公赵光祖,文成公李珥数人而已。小臣在 先朝方大有为之日。窃有所区区愿忠之志。而不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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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姑就法典中废坠而未举者。参以先儒之说。作为一册而将上之。以为采用之地矣。净写未半。遽遭 天崩之恸。今承 圣教之如此。庶几得效其志愿。然其事具在方册。无复创新之说。 殿下欲行之。则不过 命庙堂考其方册。举而措之而已。臣何足为有无于其间哉。且臣不学。少尝从事于师友之间。或使诵其所闻于 经席之末。则虽甚龃龉。可以容喙于章句之间矣。至于经纶事业则臣何敢焉。伏乞 殿下惟大臣是咨焉。 上曰。虽有方册。说出者尔也。虽有大臣。主事者尔也。尔毋辞焉。吏判曰。今方有先贤从祀之论。自 上学问益进。则可知二臣之贤否。而必有从祀之时矣。 上曰。予非以二臣为不贤也。 先朝未行之事。予不敢为耳。先生曰。宋浚吉之所谓时者。臣以为不然也。所谓时者。在上之人行之即是时也。如以二臣为不可则已。如以为贤则 殿下何不断然从之耶。抑又有说焉。朱子以为宗庙昭穆之制。待中原恢复后论之。今当此时。圣庙已奉之位板。亦难保其安奉。何必更添新位云尔。则犹有待焉。亦未为不可。惟 殿下凡事必如朱子说。期于远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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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画于近小。断无他念。而惟以 先王之志事是继是述焉。吏判出后更进伏曰。乞 殿下许臣之退去焉。 上曰。尔则多识前言。须勿退归。出入经筵。以补予不逮。而亦勿带职。虽不称经筵官可也。复进曰。虽复上来。今则愿 许归见病母焉。 上曰。往来省母则予何强焉。
乙未。上疏乞收臣兄 特除圻宰之 命。
 批曰。予意已悉于面谕之时。不必更言。而拜兄邑宰。实出于为尔。而苟非其人。岂有此举乎。闻惟泽亦可用而然也。于尔别无可辞之理。何取笑囮乎。谅此至意。勿为再辞。
丁酉。加通政。留疏乞收 成命。遂发乡行。
 批曰。省疏具悉。已谕予意矣。今不须再言。而尔必谅之。何用辞为。且加资事本是流来之故规。更何为言。勿辞安意以副至望。
行到 靖陵。礼郎追至传 谕。
 以臣兄超升作宰及臣违例加资等事。未有还收之 命。不敢承 命之意回启。 上命承旨问于礼官曰。李某何言。启曰。兄作宰及加资之 命还收则入来云矣。 上问大臣曰。加资及作宰。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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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善思而为之。其辞如此。何以为之。领相郑太和曰。以贤人而招之。则虽直以大司宪招之。未为不可。况堂上乎。既已 命下。不可许其辞也。 传曰。何必迈迈不回若是哉。予心缺然。于此益切。无为撝谦之辞。只体予意。即为入来事。更遣郎官措辞开谕。
己亥。礼郎追至果川传 谕。
 启以终不敢承 命之意。仍即下来。
壬寅还家。
除工曹参议。
庚子( 显宗大王元年○先生五十四岁)
正月(丁巳)壬戌。上疏辞。 不许。
移拜同副承旨。又 命本道给老母食物。丙子。上疏辞。 不许。
二月。(丙戌)下别谕 召之。
 谕 曰。予之至意。已谕于前后疏批矣。予自月初。猝患眼病。杂试针药而时无显效。病里思想。益切于中。想尔闻予之病。必有忧虑之心矣。若于此际得与面谈。其为开豁当如何哉。尔其体予此意。斯速上来。以副如渴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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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闻迂斋李公讣。素带三月。
 有祭文挽词。后又撰遗事。
壬寅。祗受 有旨。乙巳。发西行。庚戌。入城。壬子。复上疏辞。 不许。
 伯氏以特 命升拜涟川宰。使之将母上来。安意从仕。先生以终始退处为不安。将欲上去以谢 洪恩。又承 圣谕恳至。 玉候违豫。故不得已赴召入城。上疏乞免。遂 下批曰。闻尔入来。不胜欣幸。其中以台谏为言。实未晓也。今若以当初之事辞之则然矣。至于除拜本职。则此国中应行之通规也。何以前事。辞于后事乎。安心勿辞。从速出仕。以副至望。○是日。同春书来。有曰引 对时 上曰。李某前日之辞亦未必然。而及授承旨之后。则尤无可辞。盖初虽有未准资之嫌。而既曰特授。则不必辞也。况承旨则亦有自堂下升点之规。故故为移授。欲安其心也。诸承旨曰。臣等亦未尝详晓。李某亦必未详。而今承 圣教。始洞知矣。 上之为兄婉转。至矣尽矣。 上又取呈辞单子置前曰。能见此单子。不胜庆喜。诸臣皆相贺云。
癸丑。再疏 不许。甲寅。三疏 许递。仍 命赐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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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上疏辞食物。
四月(乙酉)丙戌。献练服变改议。
甲午。献 慈懿殿服制追正当否议。
 己亥 大丧 大王大妃服制。尤庵据仪礼丧服疏虽承重不得三年之文。谓 大行大王虽已承统。然于伦序自是次适。 大王大妃之服之也。不得过期年。贼鑴闻其议。乃引仪礼斩章贾疏所谓第一子死。取嫡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之文。谓 大王大妃当服齐衰三年。时议莫知所从。尤庵于是更考 大明律及 国制无论长子庶子皆服期年之文。断以从周之义。而遂定为期年。及至 国练时。前掌令许穆。杂引仪礼注疏。请行三年曰。服降则是贰其宗而卑其主也。令礼官儒臣杂议而改正之。事下礼曹。议于大臣儒臣。于是诸大臣献议。皆以 国制为主。而右相元斗杓独以为许穆所论据。皆经传明文。而所谓四种之说。盖谓父王为庶子丧也。非谓母后为承统主宗社之嫡子降从期服也云云。礼郎来问。先生遂献议曰。臣窃闻此礼既已议定矣。又复询咨以及微臣。无乃 圣人之心疑其有所未尽者耶。臣实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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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无识。不可强其所不知以为知。而且此礼也臣与宋浚吉,宋时烈。讲之久矣。所见初无异同。而此二臣者以妄论方在待罪中。臣亦何敢复为之说乎。时同春,尤庵皆已上劄献议。论辨穆说。故先生献议只如此。
作服制说。
 穆疏所引长子死。立第二长者。亦名长子而服斩一段。时人莫不疑惑。至于俞市南,赵松谷(复阳)诸公。亦犹未能释然。而纷纭来问。先生难于一一口舌酬酢。遂作一通说以示之。其说曰。仪礼丧服斩衰章父为长子疏。立适以长者。欲见嫡妻所生皆名嫡子。第一子死则取嫡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按嫡妻所生皆名嫡子云者。谓嫡妻之子也。非宗统正适之谓也。第一子死云者。殇大功条。公为适子之长殇中殇。不得著代。而入大功者也。取嫡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云者。言第一子之不受重者死。则取第二长者当立为后。而惟嫡妻所生者。为服三年。若妾之所生则虽立为后。而不得为三年云尔。大功条公为适子之长殇中殇注。公。君也。不降适殇者。重适也。适子成人。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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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三年疏。立庶子为后。按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疏。庶子者妾子之称。嫡妻所生第二子。皆谓之庶子者。别于正适。远嫌也。当一例看。夫正适一而已。适子殇死者。不得为正适。不得为三年。然后其升而为后者为正适。而为应服三年者也。者适子死。而既为正适之服三年。则其后升而为适者。虽嫡妻所生。是庶子为后者也。不当复为三年也。何者。盖非本适故也。若如许宪之说。则设有公大夫士嫡妻所生者累十。而第一者死。为服三年。第二者死。为服三年。不幸而第三死第四死第五六死。皆可为之服三年耶。似无是理。疏曰。庶子。妾子之号。嫡妻所生第二者。是众子。今同名庶子。远别于长子。故与妾子同号。据此适子死而既为之三年服。则其后以第二长者。升为适者。虽嫡妻所生。岂不为庶子为后者耶。然则疏云。嫡妻所生皆名适子。第一子死也。则取嫡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此说何谓也。盖第一子死也云者。所谓公为适子之长殇中殇。不得著代而入大功者也。取嫡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云者。言第一子之不受重者死。则取第二长者当立为后。而惟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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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所生者。为应服三年云尔。盖明其妾之所生则虽立为后。而不得为应服三年者也。(升为适三字。出丧礼备要不杖期条。)妄以浅见手画为图。譬之木干。
 
草庐先生年谱卷之二 第 1L 页
삽화 새창열기
 
(公为适子之长殇中殇。不得著代而入大功者也。取嫡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应服三年者。)
 
草庐先生年谱卷之二 第 2L 页
삽화 새창열기
 
(殇死上同妾之所主则虽立之为后。不得为三年。)
 
草庐先生年谱卷之二 第 3L 页
삽화 새창열기
 
(适子死而服三年之后正统绝者。立庶子为后而传重者。虽嫡妻所生。不得为三年者。)
 或曰。此则论长子将代已承重者之服也。若帝王家则大统为重。虽以支子入承。而太上皇母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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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为嗣君之丧。当服三年。此说果是则虽以兄继弟。以叔继侄。毋论正体非正体。皆可为三年服矣。然此不见于经文。诸侯之礼。未之学也。无于礼者之礼。不敢妄为之说。
丙午。因尹善道疏。移次旅舍。祗伏待罪。
 前参议尹善道称以论礼。投进一疏。攻斥议礼诸臣。语极凶惨。有若诸臣谋危宗社而汲汲上变者然。政院措辞入启。 上下严教。削官职逐田里。既又因承旨金公寿恒,副学俞公棨言。焚其疏窜其人。而两司又请拿鞫。先生以为彼疏非关论礼。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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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告变。名虽不入于其中。被告人同谋者。亦何敢自以为无罪而轻自退去耶。遂待罪于旅舍。
遣史官。 谕以勿待罪。
答尹鑴书。
 鑴以奸臣孝全之子。钟戾而生。忍毒而饰。文词又绝人。当时诸公无不见欺。而期与以大儒。先生亦与之相亲。渐至年纪之高大。真脏绽露。自谓知道。藐视先贤。攻斥退,栗。不遗馀力。侮慢朱子。无所忌惮。经书集注。皆以己意去取。至于中庸则扫去章句。而全以其意易之。尤庵以为斯文世道之乱臣贼子。而严加攻斥。听之邈然。益肆诬悖。自是诸公知其为大奸慝。而不复齿于朋友之列。鑴极怨怼。常怀祸心。必欲倾陷及至邦礼之出。假托礼论。遂与其党穆,善道等。图逞其志。谋终不售则不胜愤恚。又书先生而语极危悖。先生略答曰。吾辈将未免枉死市叔孙通。何暇出气与人上下其论乎。仍绝之。
五月(乙卯)戊午。参 大练哭班。
己未。上疏乞归。
 善道疏后。先生益不自安。即欲决归。而只以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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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不远。故强为留待。欲伸情礼而退。今乃上疏。略陈亲病之故苍黄下去。不得 陛辞之意。 批曰。虽以老母之故。投疏决归。使予终无一人而后已。此予所以惭恧无依者也。言念及此。心甚戚矣。行色虽云苍黄。岂无一番相见之理哉。趁速入来。毋使予苦望也。
承 命入 对。
 先生于 榻前。备陈归见病母之意。 上曰。护军有老亲。不可强留。而近以尹善道投进凶疏之后。左参赞(同春)苍黄下去。右赞成(尤庵)亦为离乡。今尔亦辞退则予何为哉。姑为留在。闻有的报。然后下去可也。先生对曰。臣之归非与于尹事也。只为老母之病故也。大槩自 上招集在野之臣。本为有益于国家也。而多有不美之事。臣是以尤欲求去耳。承旨李殷相进曰。此指权諰事也。权諰与两宋相善。而毕竟做此无谓之事。故李某之言如此。 上曰。古语曰。可欺以其方。今者不以其方而欲欺之。可乎。救善道者皆恶人也。先生曰。 殿下以为见欺于人。此今日自 上所当惩戒。而臣下亦宜自为之所。故臣欲求退者亦以此也。 上曰。欺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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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初以为善而用之。若其不善则奈何。若疑之而皆不用则其如失正人。何哉。先生曰。误 恩横加于如臣者谬矣。然 圣教则至当。古语曰。岂可尽疑天下之士乎。朱子曰。不可一噎而废食。 圣教之谓也。承旨请释朴世城之罪。 上曰。今臣下怠慢。不知君命之为重。何以为国乎。先生曰。臣之所忧则有之。其时儒臣退去。景色不佳。无乃 上心气不平。喜怒失中而然乎。子思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天下之大本。发皆中节谓之和。天下之达道也。大本立。达道行。无所偏倚。无所差谬。然后中和之效至于位天地育万物矣。今 殿下若于大本上有所未尽。而发于怒者或不得其和。则此 殿下所当省察加工处也。 上问大本达道。先生释之。 上曰。喜怒虽不中。岂独于世城而发哉。只疑其世城之心不敬上而慢忽掩置故也。先生又曰。所谓三年之说。不至无据。昔 恭懿殿之于 明庙之丧。先正臣李滉以为嫂叔无服。家礼小功。奇大升驳正之。以为继统为重。当为三年之服。盖帝王家虽以兄继弟。有父子之道。僖公,闵公是也。李滉闻之曰。若非奇明彦。余几不免为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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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罪人也。然岂有不止于期年之理乎。今若只论礼。则何不可之有哉。 上曰。彼辈之心。其意不在于论礼。予故曰假托论礼。此与论礼为两件事矣。先生曰。 圣教至矣尽矣。承旨李殷相曰。此时李某必欲去。其意未可知也。今日卜马已出。自 阙下出去为计云。 上曰。以予为一刻不可留之地云尔。则予为惭恧。不可留也。如其不然则岂容如是。先生曰。臣于 圣朝。受 恩无比。顷者为臣便觐老母。除兄圻宰。臣母虽老。不至于不省人事。故感激 天恩。强欲赴行矣。气力不逮。竟不得行。今老母之病如此。臣之乞退。实以私情切迫。而 严旨下降。不胜惶恐。承旨曰。李某前日之疏。尚未进达矣。 上曰。练祭之前多事。不得引接故如此。明日持疏进来为可。先生曰。臣虽不知礼文。此与宋时烈有往复论说之故。臣收议中亦及之。彼二臣者方在待罪之中。臣之姓名虽不入于其中。而其义则似无不同。此时何敢挟上疏出入。更有何心谈说国事乎。虽欲论说。人必笑之。人必不信。不信。人不从矣。其于乖戾语默之节何。臣不敢焉。 上曰。不然。此与彼事不相关涉。何不可之有哉。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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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权諰上疏。伸救善道以为敢言之士。又以为谗谄媢嫉。又以尤庵,同春。谓之可欲之善。忠实之心有补于祈天永命。又以罪言杀士目之。而副学俞公棨劄论善道之凶险邪毒。又论权諰之疏辞悖理。盖权諰以儒为名。而乃至于如此。故先生于 筵席及之。又自 上有权諰处遣史官之 命。而承旨朴世城趁不奉行。 天怒震叠。故进中和之说。
庚申。上疏。仍进 先朝未达疏。
 同春书先生曰。兄疏在 先朝既成而未及上。则虽无 上教。犹可写进。今乃自 上索之。而不肯进。未知此何义理云云。故以别单写进。
癸亥登 对。
 上御便殿引见。 上亲以疏本授承旨读之。逐条问难。至日亭午。 上上热引饮。先生起伏曰。冗杂之言。久烦 天听。惶恐。 上曰。所读几何。承旨曰。几半矣。 上曰。数之。承旨曰。馀者二十二贴矣。 上曰。毕之。临罢之际。 上涕下如流。 教曰。今日见此。不胜悲感矣。又 教曰。此无不可行之事。 命承旨抄出其条。并原疏入内。遂下前疏之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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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上疏请勿放柳后圣。
 己亥 孝宗大王病患。后圣以首医不能慎重。至使申可贵轻易下针。致有 天崩之变。故方在囚论罪。是时 慈殿久在违豫中。朝议皆谓非后圣则莫敢议药。遂放后圣而试药得效。于是朝绅多为后圣建白。有放送之 命。故先生上疏请勿放。
丙子。除工曹参议。上疏辞。 不许。
己卯。再疏恳辞。 不许。
 批曰。今玆之职。予意非在于强迫之志也。欲任之而为国事矣。虽有老母。往来省见。于情于理。少无不可。安意勿辞。速出察职。毋负至意。○上于筵席下 教曰。李某疏入已久。而领相未出。欲待其出而详议。仍促领相出。领相郑太和引病上章。遂 批其疏曰。护军李某 先朝未进之疏。呈于今日。悲感深增。而其可施可行者非不多矣。予欲议之于卿后行之。故疏上已久。而时无一事行之者。此卿之不可不出也。
庚辰。 赐食物。上疏辞。 不许。
 批曰。予岂有他意于疏批。以骇听闻乎。疏批之意。欲行所进之言。尔当在职而后可以相议。故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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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安意勿辞。速出察职。所赐之物。极其微细。勿辞领受。盖先生疏中以前疏 批欲任之而为国事之 教。为有骇四方之观听。故 批旨如此。
六月(甲申)戊戌。上疏乞归。 不许。仍 命参议备局。
癸卯。诣 阙肃谢。仍上疏乞收备局参议之 命。不许。
戊申。以亲病呈辞乞归。
 先生初无久留之志。而迫于 圣眷。且以疏事不无万一之望。故姑为迟迟。不敢遽归矣。朝议以为此疏行则三代之治不难致。但今连岁凶歉。与民休息。即是第一义云。先生知其终不可行。遂决意下乡。乃以亲病呈辞告归。 传曰。欲为相见而发落矣。今日适有未宁之侯。不得引接。此意言于李处。呈辞姑为还送。
出南大门外上疏。
 政院启曰。即闻李某以其亲病之故。不得少留。昨已出城。今将发行。以此意陈疏到院。而今日乃 国忌齐戒也。上疏则不敢捧入。姑为留院。而闻其行期在即。故敢此仰禀。 传曰。切有相见面议事。而适以眼患。不得即为引接。虽有母病。必须勉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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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三日。相见后发行之意。遣礼曹郎官传谕。
礼郎传 谕南大门外。
 先生以母病危缀。情事切迫。不得复留仰副 圣教之意回启。又 传曰。尔因老母之病。不忍久留。固辞乞归。予亦何心强迫尔行乎。情之所在。理不如是。而但一欲相见。少纾将别之怀而已。若持难数日之留。明朝入来。毋负予意之意。更遣礼官传谕。
己酉。礼郎传 谕铜雀江上。
 礼郎回启。又 传曰。再谕予意。尔以不忍一刻少留。忙忙还归。不许一见。予心愧缺。无以为怀。今何强尔行。以伤母子之情乎。安意救护。俟母病之少间。从速上来。毋负予望。且尔若作行。一日为急。今者赐驲。速叙至情。尔其毋辞之意。更遣礼官传谕。仍 传曰。工曹参议李某下去时给马事。两道监司处分付。
庚戌。礼郎追到果川传 谕。
辛亥。到水原上疏辞职。 不许。
七月(甲寅)丙辰。还家。
八月。再疏辞。 不许。
 
草庐先生年谱卷之二 第 594L 页
批曰。尔之情势。虽曰若此。予既不强迫。尔心则不谅予心。胡至此极。老母之病。虽是宿疾。岂无安宁之时乎。下去之日已久。而幡然之期无闻。何贵相知。知心之难若是哉。心深叹焉。俟母病之少间。亟速上来。以副渴望。
九月。三疏辞。 不许。
十月(癸未)癸巳。四疏辞。 许递本职。移拜同副承旨。
乙巳。上疏辞。 不许。
十一月。再疏辞蒙递。
辛丑(先生五十五岁)
二月。答尤庵书。论祧庙议。
 时以祧庙事。收议于尤庵。尤庵以书来问。先生答之曰。今日庙议。朱子说极明且备。为是论者不从朱子而何。台今献议。必明白指陈。毋如前日荒政所献草草为也。 圣心开晓。朝议完定。果从台献。则岂但一代之盛举而已乎。朱子祧议末段析一为二之失。其主意不难晓也。兄弟传国。各为一世。礼之正也。而状中所拟世数。固知未必其可用云尔。则所谓合太祖,太宗复为一世者。就议者乃用今制。而反不为讲考处言之也。议者用今制。而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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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巧作回互。欲一朝无故强析太祖,太宗各为一世。故朱子之意以为若不用古礼之正。则宁从今制之旧。而如此云云云尔。今则献议者直请用礼之正。奉 穆祖于 太庙第一室。废 永宁殿。立夹室于 太庙之东西。东藏祧主。恰好无疑。既可以变通前制。还奉 穆祖于 太庙。 太祖奉于第二世室。则兄弟各为一世之制。何得不准礼为正乎。今姑就权宜。以待异时兴复。然后能复左昭右穆先王之旧如朱子之说。而并献为可。
四月(庚辰)壬寅。发西行至果川。闻赵絅疏。仍留不进。
 
先生欲于 先王祥日。一伸情礼。遂发赴临之行。行到果川。闻前参赞赵絅上疏伸救善道。以为善道不过为 孝庙左袒。勉 殿下追孝于 先王。又以焚善道之疏。比之于恭悯,光海而语极凶惨。先生不敢入城。仍留果川。以待 国祥后将退归。
五月(己酉)辛亥。进至城外。
 政院启曰。李某上来。 上教曰。祥祭后予当见之。明日趁早入来之意。预为分付。
壬子。参 国祥哭班于武德门外散班。
癸丑入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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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进言曰。日月不居。 先王祥期倏焉已迫。臣子分义。不敢晏然私室。载病前进。累日而至城门外。则以近事之纷纭。宋浚吉出门外。宋时烈未肃拜。此事非小臣有所轻重于其间。而臣尝奉 旨献此议。亦尝于 榻前。有所陈达矣。臣与浚吉,时烈。人虽不同。事实相干。故不敢自以为无罪犯。亦不敢唐突入 阙门肃拜。而瞻哭于门外散班。仍将退归矣。不意自 上知之。命臣入对。不敢违 命。臣虽入来。实为惶恐。 上曰。虽有纷纭之事。是非邪正。已为立落。岂以此不为入来乎。先生累陈其不得少留之意。 上恳留曰。予今后得病差。则欲开筵。招尹宣举等致之。护军岂可去乎。先生曰。臣祖坟在圻甸。臣出留数日。 圣候平复后下归焉。 上曰。然则与下乡何异。愿小留焉。承旨曰。宋浚吉,宋时烈在门外。李某之欲出圻甸。亦此意也。上曰。不然。邪正已辨。是非已明。岂可以此而退归乎。先生曰。邪正实难辨。乙者曰吾正。甲者曰彼邪。孰真为邪。孰真为正。惟人主能辨之。而所以辨之者。必我之权度精切。然后取舍明。其所以明之者。必有学问之功始得。 上曰。此则不难辨。某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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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意通成首尾。而其词头四五矣。因诵孟子知言章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云云。先生曰。臣之乞退。非但此事而已。臣上来之时。老母有病候。而为参 祥祭之班。刻期来往之计也。臣之有无。若关系国家安危。则公私有轻重之别。区区私情。固不暇恤。臣在此无益于国家。归庭实切于私情。臣何以贪恋 恩荣。而不念古人事亲日短之义乎。 上曰。护军在家无有益而有无益。在京有有益而无无益。岂曰无补云乎。先生曰。臣之情势不可留。愿献一言而退。我国虽在偏邦。制度文物甚不草草。国运中否而旋泰。 宗社几危而复安。此由 列圣仁泽。固结民心。而国家规模定。品式备。大纲正。万目举。根基巩固故也。岂知今日乃至于此乎。 我先大王慨然奋发。将大有为。而中道宾天。岂但臣民一时之痛。实我东千古之痛也。 殿下嗣位。忧勤惕厉。岂不能继 先王之志。述 先王之业乎。行义无过。人心爱戴。而奈何 圣候殆无宁日。 临御已过三年。而 经筵之日。屈指无几。圣学虽已高明。而间断则不复进。 上叹息曰。所学非敢自足也。疾病何故长常如此。无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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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时节。仍复叹息。先生曰。又奈何凶荒连仍。公私赤立。万姓喁喁。如在水火。国家之亡。若在朝夕。古人曰。天灾之作。人事有以致之也。此虽常谈。然推其理则实不虚矣。舜,汤之水旱引为己咎。乃曰警予。乃曰政不节欤。天人之间。若无相感之理。则圣人岂复云然乎。今日之灾。臣未知何事之应。而其有人事之未尽者则昭然矣。 殿下念之哉。 上曰。雨浃洽。西成有望矣。先生曰。天之造化。俄顷之间。立变如此。人君之政令。亦犹是也。 殿下回世道变人心。只在 圣心。而其所应之捷于影响者。如今日之变乾为雨也。然此后必连雨。民事可望矣。 圣上若得此雨而自足。则心弛而万事隳矣。伏愿 殿下毋怠焉。臣所谓怠者。非止谓四体肆弛也。一心少倦。有所间断。则匹夫之学。不能成矣。况圣人之大业乎。 殿下必一意持守。凡发之于政事号令之间。施之于用人取舍之际。苟得其正。则必终始勿贰。可谓无间断矣。呜呼。 殿下以眇然之身。居九重之内。虽谦然自小。 殿下亦天也。臣观今日国事之可忧者非但旱灾而已。人心涣散。朝议溃裂。将不可收拾。未知税驾之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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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曰。毋决遐心。留辅予也。先生曰。 圣教如此。岂不感激。然臣有所怀。请尽言而退。臣上年所上疏章。幸蒙察纳。登对之时。 天颜温粹。终日酬酢。少无倦色。至有无不可行之 教。使臣参议备局。以臣田野踪迹。冒赴政事堂。岂不龃龉哉。不敢违 命。趋俟于门外。以备询问。臣待 命半月。终无发落之 教。此虽臣之所自言者。而有合于用。则劝上行之。况臣疏之事。其言即古圣贤之言也。其法则吾 祖宗之法也。岂可以臣之所进。而以人废言乎。必其不合于时务故也。臣则岂以臣之所进之言不见用为意。而为其进退乎。然人将指言曰。某也进言不用。而犹且迟迟。无义甚矣。以臣为贪恩慕禄顽钝无耻之人。故臣不得已益决其归意也。 上动容曰。然予岂以其疏为不可行而然乎。凡有作为。不能无为而化。故凶荒之岁。有所变革。恐致纷挠。故姑未及施之耳。予意已定。尔以予为不行耶。第见之。人亦有好之者矣。吏判云云。予之求言。非以此疏未尽而欲求他言之善于此者也。(盖吏判尹绛顷日入侍言。臣自 仁祖朝为翰林。见人之为疏章者多矣。朝家只用其无甚利害之条矣。求言无益。臣见李某疏。首尾俱备。切于时务最好。何不行之乎。故 上有是教。)凡事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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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主者可为。此则惟尔任之也。其疏皆可行。而至于量田五家统为急也。国事不为则已。为则民数必知。而后凡事有所施措矣。先生曰。幸甚。然举一国之人民无所遗漏。然后必行仁政。德无不被则不亦善乎。如此而苟以虐政加之。则民无或漏而皆被其害。反不如今日民役不均而苦者虽苦。歇者有歇之为愈也。其怨皆归于臣身。臣不足恤。国家之害。反有甚焉。此亦不可不察也。是故凡为政必有次第先后。而不可失序也。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者。此之谓也。 上曰然。是以予曰。惟尔在可为也。时日晚矣。 上体不安。即辞退。
除吏曹参议。乙卯上疏辞职。仍出城。
 政院启曰。吏曹参议上疏到院。疏中有臣方行之语。而以 国忌齐戒。不敢捧入。 传曰。即为入之。遂 批曰。呜呼。君臣之间。何不相孚之至此。予甚愧赧。不知所以为喻矣。尔虽作行。岂无相见面谕之事乎。尔其姑住去心。明朝入来。以为相见。以副至望。
丙辰。再疏恳辞。 不许。
 
草庐先生年谱卷之二 第 598H 页
药房入诊时 上谓承旨曰。李某方在何处。疏批何人持去。何时送传乎。对以方在箭串。而疏 批则该曹吏趁昨夜追传于所到处云矣。再疏到院。而以 国忌齐戒不得入启。即 命入之。又 批曰。虽有疾病。岂无一见之时乎。且所辞之职。相见面谕之际。悉陈所怀耳。何用为嫌。安意勿辞入来。毋负予意。
丁巳。三疏辞递。庚申。还入城。
辛酉。入 对。命赐食物。
 原任郑维城请对并入 侍。郑相曰。赵絅少时稍有名字。岂知至于此乎。 上曰。人固不可知也。赵絅以历事 三朝之人。为此不测之事。夫岂知之乎。郑相曰。李某有先见之明。已知此人为不善。 先朝时有斥彼之事矣。 上曰。何事也。屡问之。先生对以臣于己丑年间。有妄言陈疏之事矣。 上曰。护军何以出城若是其遽也。知有老母不可久留从宦之意。而无病患之时在京。虽过半在乡可也。先生对曰。臣之情势。竭尽于顷日登对时。今不复猥烦。而臣来时见母有病。不过为旬日往返之计。出门之后 圣教许其归。而又 命入来。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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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命。万万不似。不敢苟冒带职而入 阙。故彷徨于郊外矣。幸蒙 许递。得以承对。瞻望 天颜。而归志愿毕矣。死无馀恨矣。 上曰。姑少留可也。尔之去就每每悤遽。不但予心缺然而已。虽君臣之间。人情必久在。情义相亲。而倏来倏往。予甚叹焉。予意有在。须谅之。先生起谢。乞即退归。 天意牢拒。郑相曰。李某旅邸艰窘。请给廪。 上曰。此则户曹直为之事也。数日亦难。何以支过。 口命承旨。护军李某食物几数题给。先生更起请去。又 不许。
丁卯。上疏乞归。 许之。明日遂发还。
六月。与礼判郑公(知和)书。论锦山星谷书院从容堂请额事。
闰七月。除同副承旨。上疏辞递。
十月。奉金夫人还于草坞。
 时东嘉公瓜满赋归。奉板舆于此。
壬寅(先生五十六岁)
二月。修花树稧。
 先生尝于锦里居第之傍。立小屋子。扁以文会。会子侄隶业于此。门人之来学者。亦使之入此。晨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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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习。至是又仿唐人古事修稧。名以花树。每春秋。会宗族叙昭穆。习礼仪展情抱。又留若干财物。以为宗党患难之备。人谓之盛事。
四月。除右副承旨。上疏辞 不许。又呈状递。
五月。邀同春,尤庵至草坞。校经书辨疑。
六月。下 别谕宣召。
 谕曰。国家不幸。连年饥馑之馀。又有无前水灾之惨。予用慄慄。罔知攸济。尔以受恩 先朝之臣。当与共休戚。其何忍一向退在。恝然于时事之艰危耶。救灾匡时之策。必有所讲究于心中者。尔其从速还朝。罄竭素蕴。以补寡昧之不逮。
七月。上封事。陈奋发继述之道。仍辞不赴。
 批曰。省览疏辞。恳恳衷心。缕缕陈戒。溢于言表。可不存心而惕念焉。且往者疏辞。近因饥荒。有所碍窒。久未议处。予深不安于心矣。今将与庙堂议而处之。而万言之疏。不如面议以处。苦待尔之上来而相议举行矣。尔若以国事为忧。则斯速上来。以参议定。国家之事不至稽滞。此尔之所不敢辞。尔其勿辞。急速上来。毋负予意。
八月。奉金夫人于大兴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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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伯氏柳谷公为大兴守。
九月。往留安谷寺。
 寺在大兴境。先生觐省于衙中。因入于此。盖取山房静寂而衙中不远也。沧江赵公(涑)亦自洪阳而来。累日讲学而归。
十月。再疏辞 召命。
 批曰。尔辞至此。予实未晓也。苟行古法于国家。便是美事。虽云皆出于古语。到今论之者谁也。面议施行。似不可已。勿为固辞。宜遵前旨。从速上来。俾不失事机。以副予意。
十一月。三疏辞。
 先生屡辞 召命。 上终不许。遂于疏末乃曰。臣既进愚忠。则初非欲退缩而只以高标揭己而已也。但当初 殿下令备局诸臣议臣所条之事。臣亦承 命诣局。则臣之所条不可于诸臣之意。自知龃龉不合时宜。从此决意退庄。不复有当世之念云云。 上遂下批曰。尔若从速上来。面议商确之后。岂有不用言而谓迂阔龃龉之理乎。尔其勿辞。从速上来。
十二月(庚子)戊申。入公州之麻谷寺。读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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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为近兴衙。入此寺。沧江赵公又来访。
除吏曹参议。戊午。上疏辞。 不许。
癸亥。到兴衙。松谷赵公来访。
癸卯(先生五十七岁)
正月(庚午)辛未。还草外。辛巳。发赴 召行。
 先生累辞不获。又有疏事可行之兆云。不得已赴召。
庚寅。到东郊上疏辞。 许递付军职。 命给米馔。
 批曰。尔既上来。职之紧歇。何用相持。所辞之职。当勉副矣。尔其勿辞。从速入来。仍 传曰。前参议李某既已递职。口传付军职。又 命左相元斗杓曰。李某上来。其疏事可举而行之。
乙未。肃谢军职。
 时 上以眼患受针。不即 引见。备局诸臣入侍时。元公斗杓白 上曰。 先朝旧臣某某皆退。而今某强而后至。若一二 引对而已则彼必不在。此后国事无复可望。不可不以此加意云云。大臣吏判。交口陈说。请 卧内引见。 上教曰。近日连欲见李某。而气甚不平。数日后当从容引见。仍 令预议定出堂上可合人。以行其疏之事可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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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承 命。誊抄疏本来。与相议有自任担当之意。而领相郑太和引入。姑待其出云。○玉堂上劄曰。臣等伏见李某前日疏中所言。皆有本末。且是自昔贤臣智士所讲究而欲行者。非一人之言也。然事关变通。不难于言而难于行。今者 圣上不由于群臣之启发。不牵于俗议之拘挛。独奋于 乾断。明知其必可行。 圣谕丁宁。 召旨勤恳。群臣孰不钦仰 圣志出寻常万万也。臣僚之所想望。四方之所拭目。亶在今日矣。第来京已久。 圣躬适有不安节候。尚未一接。今虽 圣候未尽复常。而卧内召见。亦且何妨乎。且修举百年之废坠。整顿民生之积弊。实非等閒事业。不可逶迤徐步而就之也。要在 圣心坚定。亟断而兴行。国事至急。圣明于此不可不自强。大臣在告亦可以 圣意晓之也。臣等忝在言议之列。苟有所怀不敢不陈云云。时刑判许积以焚黄请暇。 传曰。刑判以焚黄事下直。而李某疏事。今方议处。则既是备局堂上。且焚黄非如改葬之比。使之姑徐其行。
二月(己亥)癸亥。上疏乞归。因论畿辅均田及两司所论宫家免税革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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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畿甸量田。以结数之不多。至于守令拿问决杖。更以加等为令。且宫家免税革罢之请。两司争执。而经年撕挨。此两款皆先生疏中之事而如此。故于乞归之章并及之。 批曰。尔之上来今已久矣。而予之疾病无间。不得相接。深用不安矣。唇疮暂愈。言语稍成则即当面谕焉。尔其安意留在。毋思长往之计。以副予意。
甲子。再疏复申前恳。
 批曰。省览尔疏。不胜慨叹也。予之所谓面谕者盖此也。岂示邈然之色而然哉。诚欲面议处之也。何用以此引嫌深且固也。尔其依遵前旨。体予至望。盖疏中有曰。台启免税之请。乃今日救弊之第一急务。故臣于前疏备陈其事。乃于今日又复申告者实非偶然。而 圣教邈然云云。故 批辞如此。
三月。(戊辰)除同副承旨。丁丑。上疏辞。 不许。
庚辰。牌 招不进。
 左承旨元万石启曰。同副承旨李某再昨牌 招不进推考。 传旨。臣依例捧入矣。窃念林下之臣。自前待之出于常例。今此推考之举。恐有嫌于礼遇之道。 传曰。启下纷扰之际。以致混下。元传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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爻周。勿推可也。吏曹参判俞公棨疏曰。李某所陈疏事。无非昔贤之所讲。国典之所载。虽古今异宜。有不得不增损者。而若其意思则自是甚好。 殿下召之以此。某之敢进者亦以此。则一者会议可否。以定施罢。无所不可。而适缘 圣候之违豫。国家之多事。尚未有指挥。悠悠之谈。已不胜纷纭。而至于因其牌 招不进。则下推勘之 命。尤有所未允众情者。何则。某今玆之进。其意初不在于应官供职。则 除命之下。不敢承当。此固山野之常情。有不当深责。而今复律之以怠慢。使有司议其当。则岂 圣上礼遇贤士之道乎。吏曹判书洪公命夏劄曰。伏闻同副承旨李某。以牌不进推考 传旨启下云。此虽出于循例之举。而恐非朝家待贤士之道也。某承 召上来今已两朔。尚未一瞻清光。臣固知 圣候未宁之中有妨酬酢。以至今日。而舆情则犹以为未安矣。某之不即趋 命。岂有一毫逋慢之意哉。今玆推勘。终未免群下之疑惑。臣窃慨然。某疏陈之事。系是大变通。虽不得造次讲定。至于 玉候少间之时。不可不 赐对温谕。以示礼遇之意。而反令某进退狼狈。臣非为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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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之。窃恐自此在野之贤不肯复进于 殿下之庭也。所关非细。兹敢冒渎。
再疏辞递。
 批曰。尔辞至此。予当勉副焉。尔其安意久留。毋生长往之计。
付军职肃谢。 命给食物。
庚寅。上疏辞食物。因乞归见老母。
壬辰。再疏陈亲病申恳。因出城。
 政院启曰。再昨。副护军李某。以还收食物归见病母之意陈疏到院。而连值齐戒。姑留院矣。即者又呈疏曰。即闻老母病势转剧。未能 陛辞。苍黄出城云。两疏不得已入 启。而初因 恩召而来。终未进见而归。则有欠礼遇之道。敢启。 批曰。尔之归救母病。情理之当然。而不可不一番相接而去。从速入来。以为面谕之地。
入 对熙政堂乞退。 许之。
 先生承 命入 侍。上曰来前。予以疾病无间之故。累朔留京。尚未引接。深以为叹。今日有私忌。明日欲引见以议疏中之事矣。今以母病辞归。行色悤遽。召来未安。而若不一接而去。则上下之情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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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安。故必欲相见耳。且其疏事。事同而时异。系是变通。必合议而后可定。相臣有故。迁就至今。尔今归矣。可叹。先生对曰。臣之形势不可久留。而缘圣候靡宁。不敢告归。淹滞至今。闻老母有病。苍黄退归。承此召对之 命。不但臣之行色悤忙。 圣候静摄之中恐妨引接。趑趄不敢入。 君命至严。亦不敢违。第切惶恐。因进言曰。观今国势陵迟。不可复振。虽非臣之疏事。而必有更张耸动之举。似可为耳。又曰。 先王之时。策励群臣。处事如雷厉风飞。而臣下尚有怠慢者矣。今 殿下病懒成习。万事解弛。无一警拔之意。群下畴敢畏惧而有能举其职者乎。为国家深忧者则曰。吾 王何以如此。为忧闷之言。其他则曰。国事无可奈何。万口一辞。皆谓 王之意怠也。此所以重失士大夫之心也。至于小民则以宫家设庄之弊。远近怨咨。此所以失民心之一端也。且近日台谏之言。 殿下何以持难而不听耶。 上曰。台谏不识予意。而以黄海道事为私于宫家云。予亦岂不疑台谏之心乎。先生起而对曰。 殿下何以出此言耶。臣下疑我。故我亦疑臣下云。则上下相疑。岂有孚信之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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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何以出此言耶。 上笑曰。予之云云。非谓深疑台谏之心也。又进言曰。 经筵何以久废耶。虽圣候不安之时。何不如近日筵臣之言。引儒臣于卧内。使之读书。凭几而听之乎。昔 文宗大王有疾。亦不废 经筵。当时臣下请少间以专调摄。则文庙曰。自古无无君之国。而无不读书之君。其时之臣请少辍 经席而自 上不听。今则 上不欲经筵而自下恳劝。何故与 文庙之时不同如此耶。 上曰。予之疾病向来少差。故锐意于书册上。少待其益差而将为始焉。旋又添剧。自去冬至今。如是者不啻数数。外人果以我为怠矣。又进言曰。京畿量田民怨大起。此所当深虑处也。量田后必如湖西大同之规。然后守令安官。小民得职矣。上曰。京畿徭役一如两湖事。以举行条件书出可也。先生曰。经国重事。岂可人人进言而定制乎。自上深知其然。而他日大臣议定之时。勿忘臣言而施行焉。 上言于承旨曰。此所言。后日登对时禀处可也。又 教曰。今尔之来。予若无病则其间岂特十馀度引接。听尔之嘉言。而下去之日乃如此。为深叹也。辞退之际。 上曰。母病差歇。即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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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当日日见之。先生对曰。臣有老母。日后人事。何以期必。 圣教勤恳。惶恐感激云云。时领相终始不出。 上久不引对。其间浮言盈满中外。事机稍变矣。于是先生上章决归。
自 阙下直出城。由大兴而还。
六月。哭女朴氏妇。
九月。除吏曹参议。上疏辞。 不许。
十月呈状递
是年。移寓于锦江之南中洞。
 先生长胤别检公。于大兴往来之际见此地。爱其境幽地僻。开斥营室。至是先生为兴衙往来一时之便。姑就此移寓焉。有龙门四松二书斋。
甲辰(先生五十八岁)
正月。哭李光稷。
 李公与其二兄兴稷,基稷。俱受业于先生。先生期许颇重。至是卒。先生甚惜之。及葬有挽词。
孙端章生。
二月。遣史官 别谕宣召。辞不赴。
 谕曰。念尔顷年之赴朝。属予疾病之沈淹。未得一日之从容。有嫌礼遇之初心。惭恨之意固已耿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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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之怀。亦何可言。目今国事杌隉。无所止底。若非诸贤之匡辅。其何以济此艰虞。俾不至于颠隮也。今予疾病少瘳。始开讲筵。讨论经旨。开陈奥义。以补予学问之道。舍尔其谁。尔之数十年读书修业。深藏待时者。将以有用也。尔若不弃寡昧。亦必惓惓于此矣。尔其毋以前日之事为嫌。亟回长往之计。从速上来。以副渴望。先生回启以疾病不赴。
奉金夫人还于花山。
 曾于恩津之花山。有小别业。季氏东嘉公居之。至是伯氏罢官。奉还于此。
三月。闻市南俞公讣。素带三月。
 市南在京而卒。柩返于林川。延哭于锦江。后又有祭文挽词。
四月(癸巳)癸卯。哭长子颙。
 别检公资质纯粹。学问早成。师友一家之所期望甚重。至是病疠而殁。先生恸伤之。甚至有不如无生之语。
奉金夫人于尼山县衙。
 东嘉公又宰尼山。
闰六月。除吏曹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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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哭宋光栻。
 宋公自弱冠受业于先生。先生期许甚重。至是卒。先生痛惜不已。遂于祭文有余亦有儿。与贤从事。二父一视。相将百岁。我儿虽死。有贤可恃。贤又至此。关吾运气等语。
十月。祗承 别谕召旨。
 应教金万基 启曰。李某顷年所陈之疏。本诸周官乡遂之政。管子内政之篇。而其所归宿。则乃 祖宗经国之遗法及我 朝先正臣之论议也。其为国之诚。出于片片赤心。前者亦尝讲究其疏事。而招致于朝矣。留待数月。自 上只引接一二番而已。竟无讲究采用之举。在朝诸宰不但不协心共济。至有讥笑规避者。独有故相臣元斗杓数三陈达。请加讲究。而终亦意沮而止。遂使某狼狈而归。人君虽在刍荛之言。固当采用。而或不可用。亦且谕以不用之意。明示可否。况今学问之士有所建白。而终无黑白。既非待士之道。且失听言之方矣。如是。虽下求言之 教。人孰肯进言乎。此臣之所深慨然者也。如臣浅见。虽不敢谓其疏所条列者遽可尽行。而庙堂诸臣苟能就其疏而讲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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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使其窒碍处融会。疏漏处缜密。则岂有终不可行之理乎。卑近之见。例多苟安目前。不思远图。而目今国势岌岌。有若下山之日。若非大有所振作设施。则虽欲每如今日之苟安。亦不可得也。今若以着实议究划即采用之意招致某。则实合于听言待士之道矣。 上曰。其时适有事。故不得讲究。其后亦每欲为之而未果矣。因 下教大臣曰。卿于明日亲会宾厅。取其疏论确可也。又 下教金万基曰。今至累年之后。岂可以将欲讲究而召之乎。不如先为讲究。一边施行其可行者。而一边召之可也。遂下 召旨曰。呜呼。自寡昧忝位以来。天灾时变。式月斯生。慄慄危惧。临履渊冰。又于兹者妖星谪见。已极惊心。而风雷之异。继作于数日之间。抑未知何样祸孽伏于冥冥之中。而天怒之震叠乃至于此也。予诚心骨俱寒。忘寝废餐。而靡所止底。当此之时。若非儒贤匡救之力。尚何望于感回天心乎。尔之退归。今已数年。思想之怀。不啻如渴。前后谕旨备陈衷曲。而莫回遁思。终归文具。予常缺然。无以为心。况玆遇灾遑遑之日。尔若弃予若遗。长往不顾则予将何所恃乎。尔之顷年所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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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疏。非不䌷绎观览。而不但予之沈疴淹久未瘳。又缘筹司多事。尚未得从容讲究。今与庙堂诸臣始议举行五家统等事。而其于节目之详。变通之方。必须待尔之来。商确讲定。可无未尽之悔。予之待尔。实有倍于畴昔。尔其体予至意。从速上来。是时 上殊有倾听肯许之意。翌日 引见大臣。逐条牢塞。只以将行五家统欲与讲究之意下谕云。
立月峰公墓碣。
 尤庵撰。同春书。文谷(金公寿恒)篆。
十一月。上疏辞 召命。不许。
 
批曰。天怒孔棘。予心忧遑。曷有其极。顷上疏辞。将欲议处。虽云在于方册。如无主议之人。似难终成。宜勿固辞。趁速上来。以副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