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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庐先生年谱卷之四 (自动笺注)
草廬先生年譜卷之四
 [年譜]
  
草廬先生年譜[四]
乙卯(肅宗大王元年先生六十九歲)
正月(庚申)辛酉
拜司憲府大司憲
壬戌
兩司論啓。
待命于江齋。
 時凶徒鴟張
衆論如火。
獻納李宇鼎,正言昌明等。
首發乖禮亂統之論。
請罷尤庵職。
一啓蒙允。
於是鑴,穆兩凶。
超擢入朝
遂與兩司南天漢,李壽慶,吳挺昌,李沃等。
又發尤庵加律之啓。
而並論先生同春曰。
宋浚吉李某獻議
依樣宋時烈葫蘆
雄唱雌和
協勢助威
箝制一世之口。
驅迫擧國之人。
又曰。
當初禮論之發也。
強其不知。
臆定大禮
黨同乖舛之論。
排陷駁正之人。
堂堂國家適適之統。
爲此輩所壞。
又曰。
若論其罪則實浮於宋時烈
其所張皇搆捏。
無所不至
遂請先生削黜
同春追奪
上答曰。
首誤之人削黜之罰。
亦已懲矣。
隨參者又何有追削削奪之理乎。
不允
先生不敢在家
移處江齋。
席藁待命
丙子
尤庵遠竄德源之報。
 先生聞報貽書曰。
伏惟到彼却無閒思慮。
付天心。
身委人手
境界淸淨
還復省事
此中亦然
然飄
飄者竟又何如也。
最是啓蒙之旨。
恨不得詳聞於蕭寺
韋弦之戒。
不到於耳邊。
此爲懼耳。
宋道源(奎濂)書。
 前年九月
先生第二主簿公。
往拜尤庵鎭川
宋察訪基泰曰。
昨見宋炳文
以爲金宙一言于渠曰。
纔見草廬則曰。
相極宜當
我則全不干涉
可以免禍云。
又曰。
權愭兄弟
以此說。
言于京中云云
主簿公歸而告之。
先生之而已。
其後漸次聞之則或曰
金宙一親聞於先生而傳于尹義濟。
義濟傳于權惟。
惟告于尤庵
或曰
郭文溶見此說於先生
抵沃川守公選書中云云
使人問之于宙一。
則宙一指天爲誓
箇箇發明
受權兩書而來示。
李公亦以書問郭文溶則答曰。
病風喪心之人。
豈以無中之事。
說道於人乎云云
尹公掄見權惟問之則曰。
所不聞。
其言甚孟浪
故答金宙一之書。
不爲發明云云
蓋其言之出處一道
而皆歸虛妄。
不足爲說。
而人以此爲謗。
宋公以書來告。
先生答之曰。
兒子鎭川則泰仲爲此說云。
初甚笑之。
後更思之。
不能無訝。
使兒輩究問則金宙一抵死發明
權,尹兩書受來以示。
金生雖欲害我
亦豈做如此無根之說。
以播於人耶。
可怪
又曰。
此說雖行。
有人心。
以此疑我乎。
二月(己丑)丁酉
兩司停啓。
 時兩司論議携貳
遂停啓。
五月(己未)辛酉
往省先墓。
又拜沙溪愼齋先生墓。
 時臺啓纔停。
先生強疾入
拜辭廟墓還。
上疏自列
未及上。
而有遠竄之命。
甲申
啓復發。
遠竄
寧邊
 大司憲尹鑴,掌令閔黯,持平兪夏益,李沆等。
復發前啓。
直請遠竄
初啓卽允。
遂配寧邊
閏五月(戊子)戊子
府吏宣傳旨。
承命卽行
 前一日。
水原府使金公(益勳)遣裨將來報
瑞石(金公萬基)諸公
專人來到當日朝前。
而禁府吏李榮達。
未時宣傳旨。
先生下庭祗受
卽步出前進
鞍馬追及。
到錦江方伯孟公胄瑞已出待。
子弟門生皆步從。
日暮止宿日新驛。
仲氏參奉公自錦山夜到
臨別出涕
先生曰。
衰暮死生之別。
豈無黯然之懷。
事皆前定
何至是乎。
怡然就道
門人李懿錫陪行。
中道辭歸
丙申
松京
病留二日
 
公元1322年
先生行到京江
知舊門人之出待送別者多不能盡記。
而李公橝追至松都
留與打話之際。
語及時宰不行三年無適子之言。
先生程子英宗仁宗適子之說爲證。
李公曰。
向者上疏時長適不分
而爲說極難。
且嘗疑朱子有世適之說。
今聞先生之言。
果然云云
其後公有傳說於宋尙敏
而爲一詆謗之資。
以證新說之作。
先生家少輩。
書問于李公則答曰。
見宋君欲上疏。
止之不聽
別去一日
程忽思先生言。
借人還書于宋君曰。
聞草丈之言。
以爲宋英宗旁支入承大統
程子直稱適子
寧宗以次子立太子
朱子稱以世適。
受重承統之後
何嘗不稱適子
但其爲適也本非適。
而以支庶而入。
服制則不可不降朞耳。
四種所謂庶子
據其初而言云云而已
更無他說所傳云云
其後金公鎭龜問李公曰。
有何所傳。
致此紛紜
李公曰。
實無所聞
亦何所傳。
又謂金公萬埰曰。
無所傳。
諸人如此
極悶云云
丙午
配所
 先生旣到配所
主守送使喚。
一切謝遣
隣邑饋遺
親戚故舊不受。
至於書札
亦非朋友門生
廢閣
士子有來拜者。
勉之以孝悌。
勸之以學問
邊徼未知學。
自是遠近薰德。
士風丕變
後過魚川。
記昔靜庵趙文正大人督郵
文正公往來省覲
受學於金寒暄謫居煕川時事
乃勸士子營立俎豆之所。
以寓尊尙之誠焉。
六月
尤庵移長鬐栫棘之報。
七月
金久之(壽恒)竄寧海之報。
 先生聞金公南竄之報。
有詩曰。
誤國奸人何代無。
誰如今日兩賢儒。
遙聞久相南州去。
繞壁中宵更一吁。
金公(益勳)書
 書曰。
令兄七夕書。
今日得見。
不啻目明心開
示敎鄙答某人書。
何以問之耶。
兄或以此有所發明於人。
則千萬不是
所謂兩宋覺悟
欲回前見之說。
可笑可笑
豈有是理
其人誣辭也。
因此發明
略有輕重其間
則正如牛溪松江之於崔獄事
或二而分之。
以致狼狽者耳。
令兄江上有令監何罪之言。
余答曰。
他則有罪乎。
記憶否。
到此。
親舊不可如此之言也。
金公書有曰。
聞驪尹以爲遠謫之罪無他
當初議禮
宋則覺悟
欲回前見
令所沮。
至於此。
非罪魁耶云云
故答之如此。
八月
答金正平(萬均)書。
 其在禍起之初。
李公懿錫居太學
時人之搆誣先生甚急
不自勝
不謀於衆。
上疏論辨
先生漠然不知。
後聞之。
招李公大責曰。
死生付之於天。
付之於人可也。
自古安有擊鼓訟冤而能免禍者乎。
設令幸免
不亦苟乎。
長者慮。
何如是妄率也。
其後金益熞輩以爲此疏有立異之意。
至於疏中六日成服已過。
三年議論行處
改議二字爲禮字。
詆辱李公。
遺餘力。
至有學宮通文削斥之論。
宋公炳遠及宋奎臨諸人見其疏本。
以爲疏中未見有立異之意云。
故其議雖寢。
然益熞之疵毀不止
以此歸咎於先生
金公以書言此事。
先生答之曰。
從前唇舌動輒得之
然李生則自取
奈何
至於老物
無相干
而幷與羞辱
則自愧而已
奈何云云
蓋李公疏中設有立異之意。
先生初無所干。
況其疏元無立異之意乎。
其疏曰。
李某曾於大喪之日。
自外奔哭。
六日成服已過。
三年議論未行。
晩聞尹鑴爲夷其宗之說。
而繼有許穆之疏。
最後尹善道復有假世子
皇帝之說。
而疏焚於政院。
人投於有北。
倘微聖上禮學高明
科罪嚴正
士類見害其已久矣。
又曰。
李某以爲宋時烈所論。
實得周公制禮之本意
經傳註疏明白有據。
至於庚子
自上更有收議之時。
李某以爲是禮也。
臣與宋浚吉宋時烈講之熟矣。
所見初無異同
而今二臣俱以妄論。
方在待罪中。
臣何敢復爲之說乎。
設使宋浚吉宋時烈李某等論禮有所未盡。
而其於孝廟。
豈有一毫貶薄之意哉云云
觀此疏辭。
有何立異之意耶。
冬。
易說成。
 
先生平日
篤學力行爲本。
而立著書
所不喜。
未嘗文字成書
而於易極意硏究
默契自得之妙。
遂作此說。
丙辰(先生七十歲)
四月
尤庵書。
 自先生南事以來
少輩之侵犯
不可勝言
而閔愼變禮之後
尤庵之疑怒又甚
至語人曰。
某之陞資
閔禮立異之致。
又曰。
亞卿人人可得耶。
子弟絶交則曰。
故舊大故不棄
至其少輩則直曰。
賣友得爵。
換面圖免。
其所訾毀無所不至
而又如
金益熞,黃世楨之類本以浮薄之徒。
自前有怨先生之事。
(益熞者沙溪先生庶孫也。
先生師門後人
無論尊卑
視之無不骨肉
至如益熞。
則其爲人不好反復
先生未嘗假借
益熞常懷怨懟
尤庵謂益熞曰。
草丈謂爾大人不能善事父兄云。
於是益熞益憾。
至曰。
草廬是吾百歲之怨。
世楨以昏朝凶人德符之養子
受業同春
同春喪事後。
歸于尤菴門下
言行多可議。
先生嘗嚴斥。
世禎之畜憾已久。
一日尤庵問于先生曰。
黃世楨是德符之妻之養子
非德符之嗣子
德符神主何以處之。
先生笑曰。
吾雖嗜禮。
黃家神主處置之事。
何以知之。
世楨聞之。
亦曰此吾不可忘之怨。
)思欲一逞而未得。
至是見此有些釁端
以爲報復之秋。
遂與趙匡漢,郭文溶輩。
互相唱和
構誣先生
無所不至
內欺長者
外惑衆聽。
以惎兩間
又出而語之曰。
吾師之意如此
其勢將至於莫可收拾之境。
先生以爲吾心無愧則不辨說
而此則所關非細
不及今解尤公之惑。
末梢吾輩不免後世之譏。
且非當初收司之意。
遂以書責之曰。
滂死禍塞。
已有古人之言。
吾輩少延。
更有何俟
一息未絶。
豈無所以自靖之道乎。
天涯地角
更見無日
臨紙未免一悵。
兄之所抱及門庭。
呵叱老物
無所不至
皆以藉長者之言云。
中間所傳。
豈皆信然
然其父報仇
其子行劫
不無其理矣。
亞卿人人可得云者
眞切至之言也。
至於故舊大故不棄
似是待人太薄也。
其換面圖免。
何相疑之至此耶。
山南說。
所親聞。
故草塢枕上
略有所及
只傳所聞
更無他意
不意逢怒於賢孫
至謂賣友得爵。
到處名呼而辱之。
老物疲甚。
固所甘心
然兄家氣勢已極。
恐爲神明之所猜也。
豆郵見兄。
傳說南有斗之言則兄有不平之色。
抑何也。
閔家遞遷
兄亦謂見人兩世狂易
又一世則祠堂空矣。
是則吾亦疑之云云
到後何故歸咎於此。
至以尹拯,趙根,尹以性及諸人蒙點。
皆以閔禮立異
當上心。
而然又以情外之言。
勒加於人。
從而操切之。
何堪之。
神主改換難行之說。
非愚之言。
朱子之言。
然此則偶與子仁屋下私談。
有及左右矣。
何以得徹於九重之深
而承聖批之溫乎
曾是不意也。
至於代喪一節
則愚嘗考士冠禮鄭註曰。
禮八十。
齊斬之事不及
若是子代其父爲宗子云。
其證較著明矣。
至於朱子難行之說。
愚又以爲遞遷之理。
而參以人情事勢
有若難行云爾
故每對人苦口辨說
或有釋然矣。
求全之毀
千萬可笑
今日之禍。
某之所致
其志在於官爵
不可口舌爭也。
若夫服制
虛假耳。
昔者二師之徒各分門戶
犯諱妄發之言。
有傳于淸風之耳。
人皆以爲禍根大者
今日聖敎所謂切齒云者
未必不由驂乘也。
然兄之驪章竹行
又豈章子厚所爲耶。
皆有命焉。
到此只當自靖
恭俟後命而已
何故反相疑怒。
欲又與之睢盱耶。
其亦不思之甚也。
杞城人爲拜栫中。
及至
熞輩斥之以草黨。
無聊而退云。
草亦有黨乎。
幸兄一笑丙丁此紙也。
吾輩皆將死矣。
今而不言
恐無其日。
聊試一鳴
因與之永訣
八月
金重叔(萬重)書。
 
當時往來虛言誣辭
不可勝記
而又其中尙敏
先生甲寅說。
不知萬義之有往復
不識文義之有歸宿
以渠之所見
遽疑與尤庵說有異。
蓋徒知嫡妻所生第二子之同名庶子
而不知立庶子爲後適子之義。
又不記尤庵亦有聖庶奪適
適統何歸等語。
而以先生適子之說。
新作禮說。
撤去首尾
拈出一兩句。
互相傳誦曰。
草廬欲爲免禍
改前見。
背友附時。
中外藉藉
金公以書來問曰。
近事關於時運
非人力所能爲者。
之無益。
三家子弟云云之說。
日益喧騰
至謂先生近撰禮說。
大變前見
其中云湯武立爲天子之後
不得復稱諸侯云者
驪江之說如出一手云。
門生等雖未見其文字
而萬埈之聞於湖中者。
一二相識儒生之問於門生者皆然。
門生雖甚愚暗亦知先生之說必不如是
所謂湯武云云者。
想必下文歸宿處。
而爲造謗者截去耳。
然旣不見文字
無以大解問者之疑惑
甚可悶也。
若於後便中得蒙略示梗槩則何幸
因念玆事無異同室之鬪。
若不處之以公藝之百忍
無可爲者。
大凡人情犯己而不校差易。
無禮父兄不報極難。
每念之。
不勝隱憂過慮
不覺其言之支蔓
無任悚懼之至。
先生答之曰。
近日新說
只合一笑
親舊書來。
無不問之。
賢友所示。
頗得其詳矣。
舊有是說。
今何始出。
亦非時也。
殊甚可怪
前後說使兒輩書上
有若分疏
爲自愧耳。
大槩甲寅鄙說
庚子同。
則謂之變改可乎。
尤翁擬疏亦引聖庶奪適之事曰。
統已絶於昭顯
又曰。
適統何歸。
正是鄙人所謂適子之說也。
何以異同
所謂適子者。
非我之說也。
程子之說也。
高明文字甚有端的
鄙說宂雜
幸毋厭煩
詳究大意所在
更考經文
參以己
見。
因便更示如何
同甫亦有書求見
可見相愛之至。
不信人言而有所疑也。
此紙傳示同甫可也。
遂謄原說
而又就其說中條釋所引諸說出處
作一通以示之。
金公答書曰。
別紙伏蒙下示。
感幸曷極。
所謂大義數十明白易見。
不知嘵嘵之言於何藉口
誠可痛歎也。
秋。
家庭答問成。
 先生諸孫在鄕者。
四書註所疑處質之。
先生問辨答。
以成一冊。
凡四卷
九月
尤庵書。
 
先生旣於前書
勤勤懇懇
竭盡無餘。
尤庵答以別紙一笑四字
更無一言道破
於是門人少輩又以爲先生詆斥尤庵
謗說更加一層
先生聞而笑曰。
門徒師長也。
子弟父兄也。
在我則不過一故人
以故人見故人有過
一言責之。
又何過焉。
但尤公之惑至此
不可口舌爭。
不復發此言。
有人來言曰。
近來先生新作說之言。
狼藉士友間。
未知先生有何所作耶。
先生笑曰。
近來謗我之事雖多。
豈有至此之理。
不復信聽
其後執義拯以其所問答於栫中者。
書以告之曰。
公元1660年
拜栫中則尤庵先生曰。
君見草廬耶。
對曰。
庚子年旁枝達榦耶。
曰非也。
近來所爲也。
對曰。
然則未得見之矣。
未知今日更有何立說之事耶。
曰。
此亦一可玩之文字
大旨以爲不可稱庶及適統一款。
略如彼輩所言。
對曰。
豈有是理
果然則十四五年所講服者何事耶。
到今變說則豈不爲彼輩所笑乎。
曰。
少輩則皆以爲草廬免禍爲此
吾則以爲直可發一笑
君可一見
令疇錫搜出則曰。
尙敏似還持去。
尤師曰。
尙敏得於草廬之姪。
大駭而來示。
似還持去。
於歸路可覓見也云云
故至懷川。
覓禮子愼
則宋淳錫出自囊中而示之。
以拯所見
無與略同
故謂子愼曰。
未見有變處。
子愼曰。
以此見之。
雖未分明
而李橝書明言之矣。
出示李書。
則其書意以爲草丈言於我曰。
尤翁錯解庶字。
以致此禍。
有禮可見云。
而使子愼見禮矣。
拯謂子愼曰。
李書則果可疑
聽言傳言之際。
容有不得本意者。
此則聞草丈言而可知也。
子愼不以爲然矣。
其後聞於𩒮氏則先生相與往復云。
而尤師之敎如此
無乃有何委折於禮
而與李橝有何
酢耶。
敢稟。
因便回敎云云
先生見此書。
始信前日或人所傳新說云云有出處。
愀然不樂曰。
此公遇禍以來
向我多有怪異之事。
吾甚憂之。
豈意到今又至若此之甚。
手筆添删之文字
有若不知。
之如此。
何道理。
心甚慨歎
旣而東里李公(殷相)來訪
備傳其
金公萬重,李公喜朝書來。
又問其事而京鄕士友之書問者。
於是杳至。
皆謂謗說自尤門出。
先生以爲尤公於我如此
實是人倫之變。
寧人負我。
毋我負人。
安忍默默越視。
以負我老先生一視之意。
不避數疏之嫌。
而又貽書責之曰。
前呈別紙。
但備一笑之資。
此亦笑之而已。
厥后鄕士友多有書云
鄙人改前見以合驪論。
免禍之計。
所以爲謗者溢於中外
皆自栫中出
少輩承受旨意曰。
吾師亦嘗云爾
何道理。
未免有別紙。
幸再笑也。
此以愚昧之資。
無機警之才。
不量己之言語鄙俚不足容喙
而妄有論說王朝服制
不知人之氣勢盈滿有以攖其鋒。
而又不免自犯於朋友數疏之戒。
見少兒名呼之辱。
終致長者用意之疑。
夫禮
不得已也。
忠告
愚之甚也。
莫之救以死。
知其自取
其險也如此
見人心。
鄙俚
庚子曰升爲適。
甲寅亦曰適子
前後不異也。
萬義專人
而自筆添足八九十字。
江郊擬疏亦云適統何歸。
彼此相似也。
何用意之有哉。
庚子之距甲寅
十五年矣。
甲寅之距丙辰。
三年矣。
鄙俚說有不合於禮。
用意其間
何不一言專人往復之時。
而今乃始出。
使喜事者樂聞而拈出其一兩句。
撤去首尾
傳播中外耶。
誠可疑也。
鄕士友以書來問者多有之。
往往未免酬答
亦一苦事
又聞李廈卿有所傳說
以致執事增疑怒云。
可駭
此行初程
果遇廈卿於旅館
數日打話之際。
偶及先王所以溫批於賤臣之疏與夫執事驪章行前所以激惱天心之事。
此則特言其天怒之偏於執事
而此曲徑媒寵之意也。
臨分又曰。
聞一大宰曰。
不行三年之制。
則是無適子也。
他日王大妃千秋之後
適孫誰使當之。
語極險詖矣。
吾輩未嘗適統在於昭顯
而其言如此
可怪
蓋禮立庶子爲後
史傳庶子太子云者不可勝記
太子適子之謂乎。
是以
程子彭中丞箚曰。
陛下仁宗之適子也。
此則所以發明大宰之言
而已
更無他意也。
廈卿爲何
而又此紛紜耶。
若曰鄙人用意適子
則萬義往復之事旣如此
江郊擬疏又如彼。
彼此論議
少無異同
何用意之有哉。
且聖庶奪適
愚嘗聞之執事矣。
江郊擬疏
亦嘗見之矣。
故嘗對人敷演執事曰。
聖者
聖人也。
庶者。
文王庶子也。
奪適者。
伯邑考之適也。
無二適。
武王未立之前
在於伯邑考
武王旣立之後
在於武王
若曰
武王旣立之後
適猶在於伯邑考
武王之所奪者。
何物歟。
通典庾蔚之曰。
今拜庶子太子
不容得以降之
旣非正適
無加崇耳。
自宜伸其一周
據此亦可見庶子亦謂之太子而服則一周也。
知此義則一大宰所謂王大妃千秋
不攻自破矣。
然愚之爲此者。
不過發揮執事之意。
若是而謂我用意
執事用意於我。
亦可謂深矣。
用意而曰不用則天必厭之。
不用意而用意者。
不厭之乎。
執事遇禍以來
向我多有失常之言。
無乃死期將至歟。
深切憂之。
又聞領言于人曰。
鑴曰服制中間
自知其非。
欲改其
李某以爲不可屈於人。
固執謬見
以至於此。
非罪魁耶。
吾聞
之。
以爲鑴之所自也。
今有言之者曰。
門弟子舊相往來於他門者多。
必欲脫其師而歸咎於此也。
然在此無損
益有光輝
故此則不復出口矣。
近觀少輩之所爲
險不測。
有甚彼人
何言之不造
何事不爲耶。
不但吾輩死期將至。
師門運氣已盡而然也。
奈何
執事見此。
必以反有甚者爲過言
執事於孝廟。
豈有貶薄之意哉。
弓彎也。
鄙於執事
豈有一毫用意之事乎。
是則其兄彎也。
涕泣道之。
可謂戚矣。
又答尹執義書曰。
前此有人來問此事。
其言甚可笑
故笑之而已。
賢友所示又如此
無乃翁老昏妄
不記前日往復之事。
而其言如此耶。
苟有可異
何故初無一言專人往問之時。
今乃云云耶。
實未曉其意之所在也。
又曰。
假令鄙人初無往復
實變前見
在尤公之道。
固當反復詰責
終不開悟則斥之絶之。
無不可。
何不一往相問
見少啾喧
默默不一言耶。
又曰。
吾輩今年七十。
寒疾三日不汗則死不難矣。
亦何恨。
而惹此打乖
取譏於彼輩耶。
吾心無愧足矣
人之爲謗。
何損於我。
不靖之端。
自此而出。
取笑彼人
可歎也。
公元1674年
又曰。
彼亦有人心
十四五年所講服之義理
一朝遇患。
怕死變改前說
棄其朋友匍匐歸附
則用其人於何處。
坐受降幡云云
其後執義拯。
以書告于尤庵曰。
草丈禮
見於蘇堤
非變也。
彼以庶子爲罪。
故特解之曰。
我亦非以爲庶也。
只謂以庶爲適云耳
蓋主發明而已
非變其前見也。
又書曰。
所謂
聞李生𩒮之言。
則謂曾往復門下
私言云云
尤庵遂答其書。
末段曰。
甲寅往復之云。
誠有之。
有以愚意添删者矣。
全篇自好
無害云云
於是尹又上書尤庵曰。
當初門下之使疇錫搜出而不得
則使拯覓見於歸路者。
卽宋尙敏所得之本也。
宋生所得之本。
甲寅往復之本也。
此乃宋生以爲可駭
門下以爲可笑者也。
今此下書
以爲甲寅往復誠有之。
全篇自好無害云云
若於當初宋生之駭而來呈也。
卽答之如此則似必無今日之鬧端矣。
而旣不說破往復之事。
又有可發一笑之評。
則少輩之紛紜
其所云云
十月
趙復亨(根)書。
 書曰。
此累何足道。
聞京外醜謗。
比來益甚
喜事
若干輩必欲置此於反覆無狀之地而後已。
前後所以爲說者皆有明證。
恨不得就質於栫中。
使鄙說不合禮意
則私相往復可也。
朝家已行之事。
私相諱忌亦可也。
何故初無異辭於專人往問之時。
而到此使其徒。
撤去首尾
單行一兩句。
傳播中外
致此紛紜耶。
近又聞宋尙敏疏將上云。
未知其何說。
然人皆言宋疏中止
因栫中許之。
故爲更擧之計云。
鄙意則不然。
以爲吾輩死生
付之於人。
付之於天而已
有所怨怒
則非君子處患之道也。
尊師學問文章氣節志行
豈不偉然
雖謂之間世可也。
稟性太剛。
不受挫於人。
孟賁遠。
平生相愛豈有於此者。
一有觸忤
少無顧藉
今則反欲置此於反覆變詐媒寵免禍之地。
非人道理也。
已爲許多說送于栫中。
未知何以答之也。
尙敏之事。
其時未聞故不及
今聞京中宰相言于所親曰。
有如宋龜峯者入洛將上疏
其辭以爲仁祖以下皆非適統云。
其疏入則大禍立至。
廟庭配食事。
朝廷擾亂
故不呈而歸云
賢亦聞之耶。
爲是說。
則必以爲畏怯
胸中所存
何敢一毫相隱於左右耶。
廈卿愛我甚。
識事理。
相與熟量。
試問於栫中曰。
某說庚子曰升爲適。
甲寅適子
相與往復云。
然耶。
彼必有所答矣。
又問曰。
某之所引以爲據者。
程子英宗之適子也。
朱子,寧宗之世適也。
何如耶則彼亦必有所答矣。
一一稟質
使其師心廓然大公
歸於光明正大之地可也。
何故含糊泯默
視之鄕隣耶。
德望重者受禍重。
此則德與禍俱不及於人。
廷議罪。
與尤公每有差等。
雖愧奈何
區區粗有定意。
不及涪陵髭髮
不至於湘潭憔悴矣。
此中有連三幅油芚。
他日草草牛車
賢可一哭中路耶。
李仲羽(䎘)書。
 略曰。
尤公前後奏議
只言孝廟爲適子之由。
不復明言適統所歸
故彼輩以爲王大妃千秋之後
適孫婦之服。
誰使當之。
昔年鄙人入洛時。
偶與兪胤甫言曰。
彼輩指此以爲適在昭顯
欲起大禍云。
胤甫歸語其翁則卽送子弟戒曰。
此說彼輩日夜窺伺不得者。
何必自我發口耶。
千萬愼默云云
今聞宋尙敏不有程朱之論。
攻我甚急
且將上疏
其意以仁祖以下皆非適統云。
人見其疏本者曰。
則大禍立至。
以故鄙說庚子
與尤公往復久矣。
而初無異辭。
尙敏輩今乃發之。
紛紜如此云。
自此發明
非鄙人之本意
事已至此
安得默然而已乎。
反覆變詐
臨患改見。
背友附時。
何等人也。
尤門必欲置此於無狀不測之地。
前後往復文字程朱定論出。
則孰得孰失孰是孰非。
必有能辨之者矣。
令公輩見此。
知其依違鶻突
不爲一言皁白
然愛尤公者有誠意
則急報栫中。
得尤公與此往復之事一言
都無事。
然尤公嚴厲太甚
自信太過
無有爭友
恐非古人師友交際之道也。
先生主簿公頔。
歷見瑞石金公兄弟
以爲尙敏上疏
疏語殆至萬餘言。
歷數彼輩之世累
又言仁祖以下皆非適統
此疏若呈則必起大禍。
故吾兄弟力挽而止之。
給馬下送。
近聞因栫中許之。
欲必呈而更來云。
可悶。
主簿公來告此語。
先生曰。
君子處患之道不必如是
死生恭俟朝廷處分
靖而待之而已
擊鼓訟冤
何爲哉。
吾輩死生不足恤。
因此國家不靖
豈不是可憂之甚乎。
因於趙,李二公書及之。
使之報于栫中。
其後芝湖李公上先生書曰。
先生復亨書。
今日見斥之一大口案。
此果陷害之說。
而自此
做出者耶。
可笑
尤庵選書曰。
李兄與仲羽書。
吾徒至欲並奪仁祖大王之適統。
不覺渾身靑云云。
以此尤庵以爲恨。
人亦以爲嫁禍之言云云
先生答曰。
所與仲羽復亨書。
適有所聞
與其說而傳之曰。
急報于栫中。
又曰。
試問於栫中。
此出於忠告之道。
未見有相害之心也。
人之不諒
以爲嫁禍之言。
不亦異乎。
丁巳(先生七十一歲)
四月
尤庵書。
公元1673年
 時趙公根書來。
有曰舍弟蓬山來言。
尤庵先生曰。
湖中云云語。
以吾見其禮說無誤處。
可怪云云
以此見之。
尤庵先生無別意。
湖中雜說
可怪也。
閔老峯兄弟書又曰。
去秋詣圻。
有以文丈新作禮說爲言
聽者不信
言者不敢保其必有。
其後有人蓬山來云。
問之尤丈則亦謂某友前後禮說皆不悖古經云云
而今投寄三紙
益怪世間浮謗無不有也云云
先生其與尤庵書。
略及此意曰。
見所抵子仁書。
以謂往復之云誠有之。
全篇自好無害
繼見趙江西,閔台兄弟書。
兄以鄙說不悖古經
無誤處。
湖中多說爲怪
云云
若然則萬義往復之事。
兄能記憶矣。
此則疑兄太深。
費了許多說。
自愧淺之爲丈夫耳。
又答趙公曰。
蓬山消息
聞之甚慰
說之謗。
已疑其中浮薄輩之所爲
今承傳示
以湖語爲怪。
則其已釋然
無所閡隔意可知也。
何喜如之。
又答閔公兄弟書曰。
平日往復停當之事。
門徒肆爲醜詆不禁
反有不信之心。
係是朋友間非常之事。
未免一場往復呵責
今承傳示蓬山
令人快活
使此老早出此說則都無向來紛紜
至於京外藉藉之後
始乃言之。
雖甚可憎
大綱歸于正。
其他細故
何足云云
尤庵之於先生
同志死同傳。
恩義骨肉
不幸年同罹禍患。
先生之所共勉者。
只是貞素履。
以光吾道
浮言忽起於中間
以致當時之惑。
以貽後世之譏。
先生尋常憂歎
及見諸公書。
尤庵有無誤等語。
心甚喜幸
急致書以道其意。
尤庵亦答曰。
初無介意
何如是勤敎耶。
從此釋然可知
而如金益熞輩終不知悛。
一向譸張
以誣先生
終無其實
則又以爲復禮
尤庵汎然閱過。
不致疑於可以左右看。
當時禮論所關何如
朋友立論文字
專人往問。
如是汎然閱過乎。
果若左右看之義。
尤庵從頭至尾下筆修潤
而不知有左右看之義乎。
設或當時不知其左右看。
謗說旣騰之後
一向不知左右看。
若是曰禮無誤
不悖古經云耶。
旣曰以吾見無誤處。
則其無左右看之疑可知
而欲實自己造謗之語。
不顧尤庵無誤之言。
豈但先生
亦可謂誣尤庵也。
門人朴泰翊問。
說之謗。
長者有不知有誤之敎。
自此似或少息
其他奇怪說話少輩事。
未可知也。
先生曰。
事在尤公之時。
吾以五十年執志之同。
一朝疑怒太甚
揆以友道
有所愧吝。
此亦未免隨人書問有所酬答
以此意大責尤公矣。
今則尤公有開悟之端。
末梢不至於大段違悖
則其少輩之無識者
雖百千輩攻之辱之。
何曾動我一髮乎。
默默視之而已
金公(益勳)書
 書略曰。
因兒書。
聞令兄已入城見敗。
不幸
無事在家
安知其非福耶。
此則只是前日泰之也。
早年從事於習忘工夫
到此死生榮辱當付之悠悠
他餘瑣細
何可掛之念頭也。
是以在此亦安穩
看書自專一。
心境常安
令兄爲我戚戚也。
別紙
所諭。
令人感激
自謂習忘而於此不免分疏
令兄見之必疑之。
然忘中有不可忘者。
此則倫理之變。
曾謂尤公於我有此怪異之事耶。
所謂倫理者。
令兄之敎。
復言五倫中有朋友故也。
朋友之間。
義理爲大。
以其形勢所拘利害相關
相助匿非。
忍辱苟合
無異世俗市井之交。
非吾所謂朋友之道也。
竭盡其意。
爭以義理
合則合。
不合則不合。
無愧於吾心而無弊於將來矣。
言語行事當如靑天白日
有過則人皆見之。
何復自文自飾
欲掩而反彰乎。
吾師門旨訣不如是之苟且也。
尤公雖有過擧
及時悔悟
則自此依舊自若
浮雲之過空耳。
公元1674年
庭訓成。
 先生嘗稟于伯氏
略定冠昏喪祭節目
使一家講而行之。
及今猶有未備者。
更加修删。
以成一冊。
居家處事奉先接賓居鄕處世之道無不畢具
因於其下題數語以示子孫曰。
萬曆皇帝何可忘也。
朝鮮禮義掃地盡矣。
士生斯世
無復奈何
杜門山中
讀書而已
然其志不在富貴
則雖赴擧可也。
輔佐吾王。
一洗山河之恥。
豈不誠大丈
事業哉。
釋褐之初。
陳猷獻策
可以有爲則因立於朝。
不合則退。
將復吾初服
歸潔其身而已矣。
又曰。
大槩言論行事
皆以朱子爲法
經書講誦之餘。
大全綱目等書。
有課程。
循環玩繹意思一格
不可與人往來
一室蕭然
終日端坐自然淸心省事
延平先生居家最好
又曰。
士無田可生也。
奴僕可生也。
妻子可生也。
雖無父母
亦不死而猶生也。
雖二十三十而死。
未死之前
亦生也。
若不讀書一日不可生也。
不學爲人所侮。
無行而爲世所賤。
雖生可謂之生乎。
又曰。
好衣服而過其年。
亦過其年。
惡衣服而過其年。
亦過其年。
好飮食而過其日。
亦過其日。
飮食而過其日。
亦過其日。
已過者皆無用
一過無用之物而勞吾心乎。
守道(攇)來拜。
 時告廟之請方急。
尹公七百餘人
上疏痛陳始末
定配江界
歷路入謁
而臨罷告之曰。
近來無根之言。
無所不有
先生子弟挾禮說乞哀相門之說。
又行於中間
可畏云云
先生曰。
吁亦甚矣。
喜事者之搆捏。
至於此耶。
豚犬輩雖不足道
等事
雖父敎之必不從
君殺之必不爲
天日之下。
豈忍出此言耶。
其計可謂甚矣。
此言出於何處。
尹公曰。
但聞其言。
不知出處云云
其後先生家少輩尋覓出處
則轉相告引
無根底。
其爲說者之窮遁甚矣。
於是有洪可相者
末乃以楊顯望證之曰。
楊顯望坐於趙校理根疏廳。
草廬子來寧邊
見趙公備說久謫之冤。
於是慣其面貌
其後楊自始壽家來言于趙公曰。
昨日來此之李生。
又逢於吳相家
此非出入相門之事耶云云
遂以問于楊顯望則楊笑答曰。
以不先生子弟人爲證。
則誠其誣。
而今以我爲證。
無乃以我爲不相識耶。
其計欲巧而反拙矣。
蓋楊顯望卽平壤人也。
稍有文詞
解醫術。
以先生妻家申氏家田莊主人
自前入京則必居停于申氏家。
先生入都。
必見而論病
遂甚愛之
先生子弟亦自少時已與之親熟
後登文科
乙卯丙辰間。
陽德縣監。
頻頻來拜謫中。
先生子弟之往來謫中者。
由是路。
過之則必出見而送之。
今謂始慣其面貌已不成說
且或逢先生子弟於始壽家。
其言豈如是齟齬曰。
昨日來此之李生云云耶。
不待楊言而已不足信
旣出於趙公座上云。
先生書問于趙公則答曰。
相門出入之說。
自是無根
近來言說類多如此
何足介意云云
若有其事而楊傳趙聞。
則其又豈如此耶。
手分世界化現出來
無非此類。
可笑
戊午(先生七十二歲)
正月
趙復亨書。
 書曰。
近事來。
諭勿以往來之言爲疑。
敢不服膺
諸公之言。
皆曰無辨
又曰不校
其所愛我誠切矣。
然吾竊以爲待尤公則太薄也。
所謂無辨
非所施於朋友切磋之間。
所謂不校
在於橫逆直受之道也。
愚則竊以爲師友之間。
義理爲主
故見尤公之所以此者似有差誤
重被傍人之竊笑
移書栫中。
一言責之。
胡大罪。
大丈夫行事當如靑天白日
有過則人皆見之。
何必回互遮護
以重其過乎。
至於栫裏呵責之事。
則今其徒執此爲詆辱之資云。
此則書中誠有過激之辭。
固當悔改之耳。
蓬山欲效朱子忘言
則不願爲尤公之所爲也。
雖然
豈舍尤哉。
學問文章志行氣節刻苦成就
求之古人
罕有其比。
際遇孝廟。
贊助大計
以明天理正人心。
其功有關天下後世
朋友同事者與有榮矣。
今鑴,穆輩百千人攻之斥之。
雖欲殺之。
比如大鍾擊之愈鳴。
況此一事之失。
不啻白璧微瑕
二三子何患狂言之妄發乎。
愚嘗致書於蓬山而亦及此意。
其答曰。
別紙初無介意
何如是勤敎也。
所諭草草答去者其謂此與。
大槩此事大綱歸一
萬義往復
尤能記之。
蓬栫責辭。
愚亦悔之。
自此漸至平平坦坦
同歸爛熳而已
少輩嘵嘵
自當止息矣。
賢者毋爲過慮
疑其彼此之永相阻閡也。
庶幾改之
余日望之。
於此事。
囚舌久矣。
感賢者之誠意交孚
不避忌諱竭盡底蘊
如有可改者。
不妨因便示破。
延平答問李公擇
(選)
 時李公在龜城謫中。
冊子請書古人格言至論
以爲朝夕諷誦之資。
先生遂抄延平答問若干條。
分類書之。
又附以朱子四言七言凡幾而還之。
有小跋。
八月
往見妙香山
 山在境內數息之地。
先生往觀焉。
士子多從之者
己未(先生七十三歲)
四月
尤庵移配巨濟之報。
五月
與諸姪書。
 書曰。
至於此。
奈何
吾輩所爲
自顧無愧
古人所謂愛君愛父
日照丹衷者。
實先獲也。
以我言之。
孝廟之初。
蒙恩特召。
不敢不出。
事乃大謬之後
不欲隨衆就役
不敢一日居職
不敢一言干政
惟是禮說適當國練入京之日。
漣海出而驪又揶揄
不得不一言辨之。
所以今日之行也。
尤庵言之。
學問事業
求之古人
鮮有其倫。
槩乎平生
雖有一二可議之事。
小小耳。
與我往復之書。
至謂新作
子弟門生譸張搆捏而不知禁。
以此狷性。
豈無所憾。
不以聖賢冀望
則此亦細事
何復一一責備乎。
宋生尙敏不有程朱之說。
造言攻我。
不聽諸人之言而投疏干禁
至於身被大戮
爲世所悲
悲夫悲夫
服制此說。
初是泛然禮訟。
一轉而爲卑主貳宗
再轉而爲宗統適統在此在彼。
又轉而爲壞禮亂統。
到此之後
不可口舌爭。
不可義理辨。
不可謀計免。
係是大運氣。
雖微宋生之疏。
一罪之極。
早晩絶島加律。
次第及之。
聞卽諸姪中有可以此者
趁急登程
入京不見一人
尙敏之疏。
切勿開口
至於尤庵
則命下之日。
子姪此外
亟皆奔往中路迎來可也。
又書曰。
汝輩於尤公。
不滿之意云。
是甚道理
在我則德學雖尊。
不過少時朋友
有過則規之。
有怒則責之。
未爲不可
汝輩爲何如丈而敢如是
與彼少輩賢愚相遠
千萬戒之。
七月
吳始壽誣達。
放釋之命。
 十三日疏決時。
始壽李某追覺前日議禮之誤啓達。
上曰。
今聞大臣之言則李某己亥誤禮之後
追覺其前日獻議者有違於禮經本意
而以三年之文爲正。
以此論言時烈
及其流竄之後
亦嘗作長書抵時烈
時烈貽書詆斥
而書中文傳播搢紳間云。
人誰無過
改之爲貴。
當初雖以誤禮被罪
到今果有悔悟之意。
則不可無寬宥之典。
以開自新之路。
李某特爲放釋
蓋在其初。
尙敏,金益熞輩不知萬義之往復。
甲寅說謂新作
尤庵往復誠有之語出
則又以爲說有二本
一則往復者也。
一則變改者也。
無人見其別件新說者。
則又改作丙辰長書
拈出甲寅禮說。
變幻本文
撤去首尾
句句傳誦
段段說播。
公元1682年
以爲長書如此
禮說如此
此非改見耶云云
士友有知見者。
其誰有信之者
浮薄喜事之徒。
往往有和而應之者
公傳而道斥。
於是如權惟,李夏鎭李德周之類。
樂聞而相傳曰。
西人以爲李某改見。
是必改見云云
則此中之人又反以彼言相傳曰。
南人之言如此
不附時而然耶。
以此言爲證。
此以彼言爲據。
互相援引
循環反覆
當是時。
按律之請。
久未蒙允。
方謀百道俟釁。
出罪案。
而未得其端。
乃得此說。
以爲奇幸。
始壽以往來言之疑似者。
誣達而放釋
出語其所親曰。
此吾英雄手段也。
李某以改見放釋
則必有自明之疏。
疏中又必有論禮之語。
執此罪案
力請加律。
則宋李某可殺
不得加律。
宋李必交隙。
兩人不合其間必有妙理
於是坐收漁人之功。
則此非英雄手段乎云。
(此卽李齊尙因一武人出入始壽家者而所間者也。
)○其後壬戌正月
瑞石公來先生
語及吳始壽誣達之事曰。
月日
始壽問曰。
李參判改見之事。
何以聞之。
至於上達耶。
改見文字見之耶。
文字不見
措語詳聞之耶。
始壽曰。
文字無聞見。
年少西人文官出入政院之時。
名呼
李參判。
而以改見賣友呵叱
故知其然矣。
余曰。
以閔禮之故。
兩門有些不好之端。
中間浮薄輩做出無根之說如此
因責之曰。
告君之事。
當審虛實而爲之。
何以輕率上達耶。
始壽曰。
吾果錯誤矣。
今何以爲之。
余曰。
誤達之事。
不可自列云。
則渠曰。
果然
當上達云
而終無辨白
當初彼相之誣達。
其意有在。
萬基所以極力沮疏者也。
其時之事。
今何可盡言乎。
先生曰。
使彼爲君子也則初無是事
小人也則其力所及
無所不用其極
何怨乎彼哉。
尤庵入城之時。
金公以與吳始壽酬酢之說。
詳陳顚末
尤庵默然曰。
此明證也。
使人聞之則豈不快哉
豈不快哉
八月
上疏大臣誤達。
未果呈。
 疏曰。
伏以死罪臣。
宋時烈同被誤禮之罪。
投配塞上五年于玆。
臺省之臣。
日上宋時烈按律之章。
死罪臣以與宋時烈同罪之臣。
豈有倖免之心。
憂惶悸恐
恭竢後命矣。
不意前月二十五日
道臣禁府十三日榻前疏決放還關移知委
死罪於是驚惶感激
莫知其由。
繼又因人得伏見疏決傳敎謄紙。
始知有大臣誤達
公元1674年
之事。
死罪於是驚惶慙恧
罔知攸措。
死罪臣以朝夕將死之身。
蒙此寬宥之恩。
安得不驚惶感激
惟其大臣所達。
非實狀。
今若幸其蒙放而泯默而已
則不內愧臣心。
抑亦上欺君父
是義之所不敢出也。
敢不配所一步地。
踵古人獄中上書之例。
萬死陳暴。
以祈成命之還寢焉。
服制之說。
當初收議之時。
各陳所見而已
至於邦禁申嚴之後
死罪臣。
宋時烈
無是非往復之書。
豈有追覺詆斥之事乎。
大臣所謂以此論言時烈
及其流竄之後
亦嘗作長書抵時烈云者
孟浪之說也。
但有一事焉。
甲寅年
都愼徵上疏以爲王大妃千秋之後
適孫誰使當之。
竊聞宰臣之言亦然
其意蓋謂臣等不以孝廟爲適子也。
死罪臣嘗有庚子謬說
以爲升爲適。
蓋出於楊氏圖式爲庶孫升適孫
降見先正臣金長生所撰喪禮備要不杖期條也。
後於甲寅秋
死罪臣又以謬說
抵于宋時烈
爲問答曰。
庶子爲後者。
稱以庶子耶
稱以適子耶
曰。
庶子者據初而言。
今旣傳重則是適子也。
故以旁支入繼大統者。
程子之適子也。
蓋出於程子
彭中丞英宗箚曰。
陛下濮王之子
上受仁宗之統。
仁宗
陛下皇考也。
陛下
仁宗之適子也。
宋時烈印可
而更添若干而還之。
宋時烈甲寅年擬疏亦曰。
統已絶於昭顯
適統何歸。
又曰。
聖庶奪適
杜氏通典
死罪臣嘗釋其意曰。
聖者武王也。
庶者文王庶子也。
奪適者。
伯邑考之適也。
武王未立之前
在於伯邑考
武王旣立之後
在於武王
若曰武王旣立之後適猶在於伯邑考
武王之所奪者何物也。
適統不嚴云者
服制而言也。
儀禮喪服大功條。
公大夫之適長殤中殤
註曰。
重適也。
不在於長中殤
而以服制論之。
重適也。
不在昭顯
而以服制論之。
曰嚴適統
其意一也。
然則臣等何嘗不以孝廟爲適子也。
及乎死罪流竄之後
宋時烈門徒死罪臣之說。
其與宋時烈不同
若干喜事者乃造謗曰。
某也盡改前見。
新作禮說。
背友附時。
欲爲免禍之計。
聽者不察
中外譁然
死罪臣貽書宋時烈
責其不禁門徒矣。
其後執義尹拯書問宋時烈
則其答以爲甲寅往復之事誠有之云。
而其添删之手跡出。
而後其謗始少息矣。
今大
臣之所聞
恐出於此
而其失實如此
不幾書燕說乎。
殿下因此特有寬宥之典。
死罪狼狽
不足恤。
其於國體何如耶。
伏願殿下俯察而還放送之命焉。
使從子𩒮呈于政院則瑞石金公以爲此時此疏若呈。
激發駭機
株累蔓延
大禍立至。
留置疏本而極力止之曰。
如有人言
諉之於我曰。
疏來而金某沮之云。
可也云云
不果呈。
金永叔書。
 金公留置疏本。
又以書稟曰。
萬基雖甚固寡見識。
自謂誠心爲國師門
他人有加。
且自五六年來。
世變事機經歷量度至審熟。
非惟此也。
不至小人之愛於門下
欲望先生自處從容中道
無或過不及焉。
其片片赤心
有以諒察
不以今日之言爲忤也。
自五六年來。
事變多矣。
至今年尤可驚怖
已至十分地頭
於此而若加一層
國事無如之何矣。
奮然不顧一身慘禍
無所濡忍
豈不快於目前
可塞嘵嘵者之口哉。
而然一身之禍雖不足顧。
不念因此觸發機牙
蔓延層加。
使國事終屆於罔測之地乎。
此乃憤慨
公元1682年
往不循中道者所爲
殊非平日所期望於門下者也。
曷嘗伊川編管
晦翁之遇遯。
如許擧措也。
中上書。
乃是鄒陽之事。
雖在古昔
儒者自處
則亦不宜爾。
況古今時不侔
國家自有制度所不得爲者。
不敢踰越自遂也哉
今玆誤恩不當受。
若其創爲異常之擧。
終至自我貽禍國家
則千萬不可
玆敢爲國家爲師門
不揆僭猥。
力言李上舍
留置來疏。
罄竭陳稟。
望須加意採聽
得中道。
幸甚
某相亦必非謂果有是事
此實憑依往來言之疑似者。
幻弄手段
將以激動吾人
出罪案。
快足其心志而後已。
豈宜不加深思正中其計乎。
疏中措語。
令人心悸
所謂庚子謬說以下
無非今人欲得奇貨
目今按律合啓。
久未得請。
正當願欲未售伺釁求逞之日。
若得如許機會
豈不攘臂雀躍乎。
思之至此
心骨寒云云。
先生答之曰。
累人所遭
雖使古人當之。
難處矣。
鄙意必欲陳暴實狀
以此加罪。
不可不爲也。
來敎以爲中上不可於今
而名在罪籍
犯分露章
不合道理
不但本道不受而已
則尤不知所以自處也。
前草支煩。
果如
來敎
改構從略
淨寫欲呈本府。
庶尹書。
方伯不肯受云。
故欲使在鄕兒直呈政院。
一奴持疏發行四日矣。
幸見疏本。
不至大段違錯
則更量而指揮
使之必呈如何
政院若不受。
其後亦何以爲之耶。
九月
金永叔書。
 先生略改疏辭。
又使之呈于政院。
金公又以書止之。
故答其書略曰。
前後所以示諭之語。
詳備懇至
無復餘蘊。
故舊之道。
不當如是耶。
極荷極荷
區區之意。
以爲暗昧受罪
固爲冤枉
謬誤蒙恩
豈不慙恧
所以必欲陳暴。
而雖以此加罪於身。
自顧私義
不可已。
至於事機切急
大禍之延蔓
此疏上而有必至之勢。
則身在遠外
不能詳量矣。
禮制拘於邦禁
已覺其不可更擧
至於相所達之言出於此中。
雖曰失實
苗脈則有之。
如台賢之敎不疏則已。
疏則陳其曲折之際。
不可全沒實語
賢之豈不揣度而有此勤敎耶。
吾非樂禍者。
至於此。
不可恤。
終不可泯默
疏語删繁就略。
格外
不可不爲
爲我過慮
使之速呈如何
十月
移住兔山之後浦村。
 瑞石金公以爲度以事機
則當此之時。
不可上疏
揆以分義恩宥之下。
不可久留
姑爲進詣近畿
待其火色之稍歇。
然後可以疏陳云云
子姪輩每爲呈疏入城。
輒爲京裏諸公所挽止。
一往復之際。
動涉時月
恐其每失機會。
終無暴白之日。
故欲如金公言親詣郊外
所以必呈。
而兔山有一家臧穫。
故遂移住于此
十一月
從子𩒮書。
 略曰。
疏事遷就
以爲撓。
初搆之疏。
犯禁全沒禮論。
只擧適子之說。
發明尤公相往復之意。
則竊以爲或有補益於尤公。
使彼雖罪我。
不過救護尤公矣。
光台云因此而必鞫問門人
更起大獄
思之骨寒。
吾言雖是
彼禍如此則不幾於誣告之歸耶。
屢改疏辭。
期以必呈。
而光台之言又如此
不但光台。
鄭相,兵判,畿伯,苧宰,寅令皆曰不可呈。
其中有以己禍憂之者
有以事體之者
最是害及尤門。
將成大獄云者慮深矣。
以彼切齒俟釁。
圖報私怨之心。
兼有排擯一邊人。
專吞國爵之計。
得此機會
無所不用其心。
若欲鍛鍊則雖以無爲有。
無可辨白
且以李齊所聞自謂英雄手段之說。
參以宋尙敏擧衆惡之疏而揣度之。
則光台所一自陳疏。
聲息之流傳。
爲國深憂者。
驚愕失圖
惟恐疏之遂上。
而似聞時輩則多有喜等待
視爲奇貨者。
此則知其不爲一人私憂而已也。
至於此。
不知所以爲計也。
反而思之。
吾所執者程子適子之說。
雖被一時之禍。
可竢百世不惑
前後謬說
皆與尤庵往復
雖有少輩之說。
顧吾心而無愧
吾義本直
彼相之誣達。
何有於我。
人心叵量。
知舊之不知。
無與於己。
一番呈疏。
亦何關於早晩
竊恐若是遷就
未及陳暴之前
溘先朝露
則永爲泉下抱羞未伸之鬼。
亦可不急急速圖耶。
重患風漸。
 先生晨坐讀書
忽得風漸。
語音艱澁
十二月
答三李公(弘淵)書。
 略曰自離配所
來詣近郊
乃爲疏事。
而諸議一向以爲不可
姑且忍默。
台敎如此
仍復遷就
恐無其日。
更送兒子使之必呈。
未知如何
刑戮
古人所不免。
豈有如老累今日所遭乎。
台敎所謂
毫末所失云云
亦過矣。
知尤公之不可諫。
而欲效古人忠告之道。
貽羞辱。
豈無所失乎。
遭此變故以來
每蒙慰諭之勤。
至有百年公論之敎。
吾心無愧足矣
公論於我何有
大凡論議
義理爲主
此之所執者程朱正論
則雖謂之附時不足驚。
雖謂之背友不足動。
並蒙諒恕否。
李公書有兄無毫末所失。
公論不待百年
其間小小訛傳之說。
自是無根
何異雪消氷泮云云
故答之如此。
職牒還授。
庚申(先生七十四歲)
正月
金永叔書。
 因職牒還給之命。
又送第三胤使之呈疏。
金公一向力止。
故答其書曰。
疏事誤受恩命。
終是泯默
我私義。
大有所不安。
一朝溘然
心事未白。
則地下之目。
不瞑矣。
遭患以來
以爲不至大段差失
而到今此一事掛之心頭
有若負大罪然。
若呈一疏之後
發明誤之一字
得遂還配之願則斯快矣。
台敎堅執不許
愛我誠深矣。
然恐未盡其所愛之之道矣。
以此一事兒輩去來京中
而每承台敎
呈徹之路無由
台敎慮事周詳
欲使毋
邦禁
無禍及尤門。
觸忤時相
無加於此
世間豈有事事十全者乎。
處事其所遇。
但當求其義理所而已
切身利害
惟是不暇顧也。
是以
得此職牒機會
終不得呈政院。
則謀於新伯。
欲因縣道期以必呈耳。
蓋遽離配所
來此近圻。
爲此事。
而因復晏然則尤無據矣。
三月(庚寅)戊午
封疏
因兔山縣呈于監營。
四月(庚申)乙丑
疏本還推來。
 監司李世華送書曰。
卽見朝報
三月廿八夕
朝廷機局已換。
此時不可煩以疏章云云
故疏本遂還推來。
五月
敍用軍職
前疏始呈縣道
公元1681年
 疏曰。
伏以死罪臣以誤禮之罪。
投配塞上
有年于茲
不意前秋疏決時因其時大臣之所達。
伏蒙聖上特賜寬宥之典。
驚惶感激
大臣所達。
有爽其實
死罪臣亟陳哀籲之章。
臣子呈政院。
則人以爲名在罪籍
不可犯分
且以疏中措語搆成大禍。
臣子畏怵。
留京一朔
竟至空還。
死罪懷慙忍默。
不敢歸鄕里。
彷徨中路矣。
去冬十一月
風疾於兔山地
語音不通
氣息奄奄
久不省事
頃於歲抄。
又蒙聖上還給職牒之恩。
死罪臣疾勢稍間
始得聞之。
冞增愧慄
一日靡安。
卽以其疏又送臣子
則以臣賤疾尙爾危綴。
恐有還配之命。
增添再中之患。
因復趑趄
經時月。
死罪臣乃於三月晦間。
始呈縣道道臣適聞京報
以爲此時不可煩達疏章。
退却不受。
死罪臣益狼狽矣。
低徊踧踖
夙宵耿耿
玆又伏聞聖上特下敍用之命。
授以副護軍之職。
死罪於是乎可以言矣。
惶隕震越
敢冒萬死
略陳其一二。
仰冀殿下臣事狀。
還收前後成命
仍加臣罪焉。
死罪臣素懵學術
有何見識
其於禮說。
昧昧也。
在先朝。
服制之禮。
猥承收議之敎。
其所不知。
妄有所獻矣。
及至王已邦禁申嚴之後
死罪臣與宋時烈無服往復之說。
宋時烈死罪臣又無長詆斥之事。
所謂大臣之言皆誤達也。
伏念死罪臣嘗於甲寅年間。
竊聞都愼徵上疏
有大王大妃千秋之後
殿下不以適孫自處乎之語。
又聞宰臣亦有爲此說者。
其意蓋謂臣等不以孝廟爲適子也。
語極深險
死罪臣在全義飛庵寺。
宋時烈水原萬義寺。
時相
公元1674年
往復曰。
宋英宗旁支入承大統
程子亦謂之適子。
況孝廟以次適承爲適。
可謂之非適子乎。
因以程子彭中丞箚語爲證。
宋時烈以爲然矣。
及乎死罪流竄之後
浮言出於中間
以謂死罪新作禮說。
改前見。
背友附時。
欲爲免禍之計。
中外喧傳
不勝藉藉
有見其所新說者。
則乃甲寅年宋時烈往復者也。
死罪臣疑其浮言所出
貽書宋時烈曰。
鄙俚之說。
庚子曰升爲適。
甲寅亦曰適子
前後不異也。
萬義往復
自筆添足八九十字。
江郊擬疏
己說亦謂適統何歸。
彼此相似也。
宋時烈亦答人書。
往復誠有之語。
而其手跡出。
然後其謗少息矣。
至於服制之說。
臣等實未嘗有所追論
大臣所達如此
無乃死罪臣貽書者而訛傳其說耶。
其所搢紳傳播書簡
其有僞作者耶。
實甚怪駭
犯禁論禮。
反復改易
何等罪惡
僞作人書。
惑衆聽。
宜有造言之律。
伏請死罪
臣與所謂大臣者。
俱下司敗
所謂書簡
使之見出。
攷較眞僞
臣有所犯則不但不宥。
重加臣之罪。
人有僞作發摘其奸。
革風習。
若或大臣眞無所見而有所誤達。
欺君罔上
免因事起禍之惑。
且使死罪臣。
雖無犯禁追論之事。
獻議之時實有執迷妄言之罪。
伏乞聖明令攸司亟正臣罪。
臣一息未絶之前
得以少伸私義
則不幸甚
疏到政院。
承旨拒而不受。
欲還送監營。
右承旨鄭載禧強要入啓。
上遂下批曰。
旣往之事。
不必提起
卿其安心勿辭。
調理上來
以副予望。
批下後俄而上曰。
李某上疏還入。
承旨失色
未能測度上意所在
食頃還下曰。
今見李某疏。
宋時烈撤圍籬。
中道付處。
政院滿座喜動顏色
前數日。
上特下強凶孼之徒不可放還之命。
而此疏之上。
聖敎如此
天意莫測云。
○芝湖李公書曰。
疏事之遲延
自是事勢
不必爲恨。
而今好好出場
島棘之撤。
亦因先生之疏。
則不士林驚喜
益知造化非偶然者。
右台繼進適統何歸之說。
蒙宥還。
向來一場紛紜
歸夢幻。
一笑一幸
第未知湖論終如何爾。
公元1681年
八月(丁巳)癸亥
離發兔山。
海州石潭
謁紹賢書院。
坡州紫雲
先生墓。
拜書院。
 行到坡州邑。
坡西趙公(逢源)出待。
因與之一宿而罷。
癸未
廣州省先墓。
閏八月己丑
中洞
 
行到德坪。
打愚李公來拜。
仍與之宿。
李公曰。
向者紛紜
實關世變
默默無辨
先生曰。
吾於尤翁。
五十年交契之重。
所以相愛之情。
豈下於諸公哉。
與儕友約曰。
一人有過
並受收司之律。
一心堅定
誓不爲非
不幸孝廟欺臣。
一脚妄出
狼狽至於今日
尙何言哉。
噫。
翁已逝於前。
獨與此老。
白首踽踽
遽當此事。
若夫禮說。
自顧吾心。
無愧足矣
越人彎弓
談笑而道之而已。
雖被刑戮
古人所不免。
何故致疑於不當疑之地。
惹此打乖之事。
以取傍人之譏笑耶。
因曰。
傳聞仲羽令公以吾致書長栫中。
有少輩所爲甚於彼人之辭。
有慍語云
是否
李公曰。
家弟不知有何說話
而若有之則妄矣。
先生曰。
所謂少輩。
有所指而言。
非謂仲羽輩也。
爲是說。
似涉發明
然先丈末年
賢友輩而謂余曰。
吾死之後
視之如一身。
言猶在耳
不可忘也。
吾何忍自外於吾契。
不一言之乎。
李公曰。
俱是師門
何有左右其間
情敎至此
感服感服
先生又曰。
尤翁學問雖高。
地位雖尊。
在我則不少時英甫也。
平生豈無反復詰責之語。
而未聞有非之者
到老子孫門徒相與衛之。
惡聲不入於其耳。
然繩之以古人丈尺何如耶。
賢友方戒我以默默
爲此說。
未免支離
可笑
李公曰。
先生今日之敎。
寔出於慨然之意。
豈不知之。
禮說草本
翔亦其時謄去矣。
未知何所據而造謗
實是怪事
然到今亦幾消融矣。
不必與辨。
故敢有所達云
九月
尤庵書。
 書曰。
萬死歸來
世慮休罷
曾經大病
餘症未祛
杜門靜攝
方近醫藥
適承辱書。
頓覺沈疴之去體也。
示諭聖德
關國大運
吾輩私幸哉。
中間存沒
俯仰多感
于上父子
已極悲憐
又聞復亨不起
奈何
仄聞杖屨出山
久留蘇堤
早晩錦峽之行。
爲叩仙扃。
一握而後去耳。
先生尤庵出來蘇堤
卽送子主簿拜謁
又致書曰。
仁卿之過。
且承寄語
感荷
鄙病支離
語音尙澁。
錦峽之行。
未免趑趄
然聞從者出山
經理改溝。
此會一失
後期杳然
必欲中半一相見而去。
未知東鶴淸遊可續舊好耶。
千萬俟一面展。
尤庵答曰。
東鶴之諭。
聞來欣聳。
昔年與一二士友談話水石間。
有以謀逆言于朝。
以致遣人譏察
犯闕之鞫。
方設彼中
復作山中之會。
無乃不可耶。
以此財量更敎如何
舊好之示。
令人駭然好初無斷。
寧有可續。
此等語句
屢招人言
而猶以此爲敎。
何也。
先生又答曰。
東鶴之會。
如來敎。
前稟水石之勝。
可續舊遊云耳
無他意。
示諭如此
愧悚
駭然之敎。
恐益招人言
呵呵
辛酉(先生七十五歲)
三月
尤庵書。
 書曰。
竊念適子之說。
有古據。
自信無疑矣。
似聞執事其間異義
此傳者之說也。
未知誠然乎。
若然前日萬義往復之時。
何不一言斤正耶。
此則以爲以宗適言之。
英宗濮王之子
而上仁宗之統。
孝廟以昭顯之弟。
而上仁祖之統。
未見其有異也。
服制言之。
則養他子爲己子期年。
庶子爲後期年
何嘗不同也。
蓋以喪服適子長殤中殤之說觀之。
仁宗適宜在於裒王。
程子英宗適子
仁祖適宜在於昭顯
而孝廟奪適
故亦謂之適子。
其義一也。
如何如何
嘗在寧邊
適因擇令之問。
略有往復之事。
而路阻且長。
未及奉稟
乃蒙不鄙。
賜敎如此
感戢感戢
輯覽承已更校。
幸甚
鄙人寧邊時。
無他書冊
只將字句訛誤者。
欲就質於左右未及
此亦不足也已
然依敎送上。
壬戌(先生七十六歲)
三月
錦山行。
尤庵中半之約不遇
 先生焚黃
將入錦峽。
金察訪兄弟專人書報曰。
榘聞尤庵大監出來本宅
昨昨往拜。
夜話之際。
語及令監則答曰。
極欲與某丈敍懷。
遷延未果
若於豆村期會則卽當扶病出去
此意通于草廬
探知行期以報云云
伏望令監商量擧止
必須作行如何
非泛然。
而若失期會。
有人言。
命駕之日。
詳敎於此便之回云云。
先生答之曰。
少待日氣和暖
念日欲作錦峽之行。
若於其時尤庵來會於那中。
經由是路。
因與左右聚話而去尤便。
於是先生二十日發行
取路鎭岑到豆村。
尤庵以孫病不來
送書更約于珍山之檢洞村。
時適天雨矣。
先生卽答其書曰。
伏承下札。
謹悉敎意。
病行昨宿珍邑。
方向檢洞。
爲雨所戲。
勢當遲明
杖屨踰嶺之勤。
又復等待未安。
相見在卽
不能多及。
翌日俟晴到檢洞。
尤庵已於前夕
留書還向懷德而留鷄嶺村云。
先生送從子于鷄嶺
探其去留
則又已發還蘇提(一作堤)矣。
竟不得相會
先生悵然久之曰。
此生再之會。
失今不成
可恨
因又答書曰。
近山多雨
最忌鄙病。
方欲專人未果
濟便至。
敢修謝狀。
因及遲明之意。
雨收卽發矣。
路中逢着檢洞人
執御昨已踰嶺。
貴使今曉來言食後卽向蘇堤
不得相見之意。
行至則使之傳告
然猶未信。
前進
得見郭,李諸人
然後始知從者遲留
故專送舍姪則已發駕矣。
扶病迂路三十里。
虛宿檢村。
意甚無聊
伏蒙留書。
且因金生
杖屨冒雨終日相待
失交臂。
一奉亦有數也。
觀此病勢
出峽遲速未定
而歸時欲取連路
展掃遯院孤雲而去。
不但仙居峻嶺且阻病難登而已
歸後更謀中半之計則幸甚
然未知前頭人事復如何也。
四月(戊申)丁巳
焚黃禮。
 贈月峯公曹參判。
奉事承旨
司議公執義。
壬申
歸路
連山
沙溪愼齋先生墓。
至遯院瞻拜而歸。
 先生還家後芝湖李公以書來問曰。
頃者人言尤庵先生約會於珍錦之境。
先生後期而至。
以致終不會合
作一謗說
與豆村之說相反云云
先生答之曰。
入錦初計。
路由外城
改轍涉險
爲遇尤庵
及到豆村則尤庵以孫病不來
更約以珍錦之不啻丁寧
行到珍邑。
方向尤寓。
適雨不得發。
卽報遲明之書。
尤庵避見湖南伯。
踰嶺而走。
更爲我還其寓相待
及暮再踰嶺而去。
此則迂路三十里。
鞭前進。
尤已行矣。
虛宿村舍而入錦。
此皆偶然
非有他意
然俱是衰老之致。
少時則此雖冒雨
及期而行。
彼雖少待
必見而後去。
彼此相違期則非實狀也。
癸亥(先生七十七歲)
七月(庚午)丙子
夫人申氏喪。
九月(己巳)辛巳
葬申夫人中洞家後。
十月(己亥)癸卯
仲氏參奉公喪。
甲子(先生七十八歲)
四月
與疏會儒生書。
公元1679年
 時以先生蒙放後不卽陳疏。
又有謗說
儒生徵會上疏伸辨。
瑞石金公又上箚陳辨曰。
己未秋吳始壽誣罔陳達
放釋李某也。
不敢以得釋爲幸。
疏陳情實
以明始壽欺誣
使其子上京投呈。
則其子持疏歷見臣而問之。
留置其疏。
送書力止。
李某不以臣言爲然
堅執不回
至於三四往復
俄而李某疾作幾殆
其疏遂不果上矣。
意謂奸凶堵立火色甚急之日。
此疏若上。
觸發駭機蔓延層加。
國事未知將抵於何地矣。
臣之隱憂過慮
不但在於一二累臣被禍而已
況其雖蒙放釋
尙在罪籍中。
則其在國體
尤有所不敢自列者乎。
伊時委折如此
其後人乃以不卽疏辨謗李某
則是其被謗實由於臣。
臣誠慙歎
不敢少弛于中云云
批曰。
伊時委折如此
李某之被謗冤矣。
當觀覆啓。
自有伸雪之道。
事下該曹。
吏曹判書李翊不但不爲據實回啓。
不從僚議。
反有侵誣之語。
參議李奎以不敢自己見
誤參覆啓。
陳疏自明
儒生李之甲等又將上疏辨誣。
先生以書止之曰。
病中聞諸賢有弓院之會。
雖極愧感
求之義理
有所未安。
吏判覆啓之辭。
無足怪者。
在我之道。
不必相校
自諸賢言之。
長者不能周詳
可歎
頃日慶生乘賤疾危急不省人事之時。
挺身自當
輕犯世患
無事中生事。
可謂不量時勢矣。
鄙人抱病山中
世相絶。
古人所謂君平棄世
世亦棄君平者也。
自謂如此
而生。
如此而死。
如何惹起事端
將致紛鬧耶。
慶生旣往勿咎。
而諸賢又爲此益之擧。
人誰曰在家不知。
諸賢此行亟停止可也。
此實肝膈之言。
幸須細量此意如何
鄙意如此
而諸賢不從吾言。
各執己見
必欲行之。
請勿復見諸賢耳。
公元1681年
七月(乙丑)癸酉
尤庵書。
 尤庵先生病患之報。
以書來問。
先生強疾起坐
手書以答。
子弟請代不許
欲以手筆告訣也。
甲戌
考終龍門書齋
 先生六月泄瀉咳逆之症。
症勢漸谻。
手書遺訓以示之。
臨終索筆書示曰。
元命若長。
卽無患矣。
今日命盡。
談笑而已
仍命淨掃床席
手自整冠。
兩手又置臍上。
齊足安臥
毛髮無少撓動
恬然而逝。
訃聞
命給喪需造墓軍。
九月(甲子)壬申
葬于中洞家後午坐之原。
公元1625年
乙丑三月
遣官致祭
甲戌
湖南儒生李辰煥等上疏
請建書院錦山磻溪
 院宇旣成未及腏享。
監司誤以甲午令甲後所建。
混入毀撤中。
己丑湖西儒生金自剛等上疏
配享于公州之忠賢書院
 下該曹稟處。
而該曹不擧行
公元1651年
辛卯二月
移窆于同岡上麓。
 並遷夫人合祔
公州儒生洪濂等上疏
請建書院于公州之葛山
 未及腏享。
而爲凶人林希所盜毀。
公元1656年
丙申十月
遷窆于公州道里山壬坐之原。
乙丑(當宁五年)年譜成。
 先生孫監役公端誠編年譜。
未及梳先而歿。
其後任公聖周,金公砥行
相與節次修潤
而猶有所未該者。
至是更考遺稿及他記載可據
補闕略。
六代孫在元入梓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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