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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溪外集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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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溪外集卷十一
 牧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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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题
凡牧民之道。有三经六典。何谓三经。曰治也养也教也。何谓六典。曰吏也户也礼也兵也刑也工也。
经之为言常也。政之本也。典之为言法也。政之具也。非本无以立。非具无以行。
盖为政。无小大。分之为郡县。积之成邦国。皆所以牧民也。故治郡与为邦。其道一也。虞之三事。周之六官。皆是物也。
治之如何。立经陈纪。劝善惩恶而已矣。养之如何。利用厚生。开物成务而已矣。教之如何。正己率物。移风易俗而已矣。吏也兵也刑也者。治之具也。户也工也者。养之具也。礼也者。教之具也。本之以三经。行之以六典。天下国家可均也。而况于为郡乎。
治先于养者。不治则民乱。无以遂其养也。养先于教者。不养则民散。无所施其教也。然养与教也。皆待治而后成。治也者。其成始成终之道乎。故六典之属。治具最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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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典之属
一曰。立规模。
 凡莅官之初。必先立规模。如地方之远近。邑力之残盛。民俗之惇薄。吏习之情诈。默察周知。然后为治之宽猛。设施之缓急。皆在吾度内。沛乎其有馀而持身必严重。接下必简默。秉心必公正。处事必精详。作事贵谋始。出令忌变更。
 每日平明。必盥洗衣冠。受参谒。问当日可行公事。毋或迟滞。非 国忌及斋日。则毋或废衙。
二曰。严内外。
 
凡内外之界。必斩然严截。衙奴勿令出帘门一步地。官属辈或有物种进排之事。切勿久立私语。此外则勿令开门。
 衙客勿令与外人相接。虽官属。非因事则不许出入册房。至于官家政令。勿令与闻。
 邑子非公事。不许入官府。杂人及请简。切勿通入。阍者守而不离。
三曰。分职统。
 内而乡任军校吏隶。各分职掌。各立统属。不相侵混。责其成功。外则面任里任之外。每统立统首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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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俾掌统内事。以立纲纪。以明分数。
四曰。择任使。
 凡取人必求愿谨。勿尚伶巧。用人必取久次。以防争竞。
 乡武吏奴各色。皆令首任。荐保可合者。如或不称而偾事。则并罪其荐主。
 各面风约。是一面之长。必以士人之有文识风力者为之。以主一面之教令。
五曰。教文数。
 吏胥者。即一邑之掌故。若不通文数谙故实。则无以任使。必择老吏中练熟者。定为训长。休番教课。以行赏罚。知印亦如之。
六曰。均差役。
 凡吏隶差除及出使。不得偏私。皆以第次循序差遣。以均劳逸。
七曰。考事例。
 凡邑中故事。不可不修明遵守。各房色吏。誊录文书。一一考出。无者。询访老吏。作为册子。以传久远。如锦城户长日记之法。亦宜仿行。
八曰。釐弊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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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邑中官事及吏民处。有弊端可革者。博访民愿。或多方廉察。次第釐改。而如系大变通者。必先申报监营。受其许题后施行。以避专擅之嫌。
九曰。时点阅。
 仓库以时反阅。狱囚以时摘奸。吏卒以时点考。
 面主人。亦宜无时点考。以防出没村里之弊。凡夏秋收穫之时。尤宜严饬。以绝出村求乞。
十曰。节财用。
 官家百物。皆出于民。必也排朔节用。省氄费以纾民力。留赢馀以备不虞。
 
每朔望两次会计。以知用度。切勿犯朔。会计勿付私人。使座首吏房主之。盖官财不可自私。所以与吏民共之。财用虽不可不节。而至于穷亲贫交之跋涉告急者。虽不能尽副其求。亦不可使其狼狈。必也量力辍助。毋伤笃厚之风。
户典之属
一曰。核户丁。
 户口者。有国之所重。一邑之大政。虽非成籍之时。每朔末。令里任。修成册。某人物故逃移。某家生产男女。一一悬录。呈于面任。则面任亲自验视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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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官府。以知民数赢缩。以详逃故多寡。
 减虚户。罢养户。禁冒籍。括漏丁。蠲叠役。
 行户牌法。颁示图式。定限造成。职役姓名。一从原籍。使民出入皆佩之。呈状。悬诸纸尾。无者。用漏籍律。
 僧徒行度牒法。别成图式。颁示各寺。置僧籍以知出入。违者。重绳之。一遵经国大典施行。
二曰。禁游惰。
 古者。分民为四。各修其业。四者之外。皆乱民也。申饬境内。如有不农不商。游衣游食。专以牟利乞贷为业者。痛加禁抑。以阜民生。以正民俗。
三曰。劝耕种。
 耕种之法。随其土俗。作为节目。颁示境内。粪田蓄种。耕播之节。毋失其时。每于春耕之时。抄出无牛无粮者。令邻里相助。违者重绳。
 牛者。农家之大用。境内农牛牝牡毛色。一一成籍。置官府。买卖死亡。呈官立旨。用十家牌法。使一牌之内。有无相资。排日分耕。本牌未毕耕前。毋得许借他里。
 各面置劝农都监及监官。周视掌内农形。均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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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慢。耕播耘穫之节。逐朔申报官府。
 开荒储水。防川凿洑等事。另加申饬。俾尽地利。
四曰。教莳畜。
 农家之利。不专在于稼穑。桑楮枣栗之属。随其土宜。劝其种莳。而令本里。修成册报官。以知勤慢。狗彘鸡鸭之属。亦令畜养。以资养生。
五曰。察灾伤。
 各面劝农监官。巡视田野。雨泽多寡。随时驰报。而如有水旱霜雹风虫等非常之灾。则登时飞报。自官付该色。一一籍记。以待踏验时凭考凶歉。
 
凡踏验时。田沓执灾处。立木栍于田中。详书某人某田某灾几等。不时摘奸。以察虚实。
六曰。限徵纳。
 凡徵敛之法。太缓则不及事。太急则民不宁。必也豫立期限。与民约束。使之随力办备。毋得踰越。至于官用所须。则虽不宜违例蠲减。以沽民誉。亦不可轻加鞭扑。以困民力。
 凡系进贡上纳者。尤宜谨恪。亲自监捧。毋或过限。至于粜籴军布等例纳者。必令精实。毋或取小誉而受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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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曰。平斗斛。
 律度量衡。有国之所重。一邑之内。斛量不齐。必将内外仓廒及各场市斗斛。以地部所颁鍮斛。较正烙印。凡分给与捧纳时。一用此斛。而或有斛小斗大者。亦宜较正槩量。磨平底隅。毋或滥捧。
八曰。完盖藏。
 仓库。必也修葺净洁。谷物俾无漏湿腐伤。墙垣宜完固。巡番宜严谨。以防窃盗。藁石必坚致。网索必密织。以防渗漏。
 仓库。贮米谷者。必设铺板。贮皮谷者。亦用甓藉以备地气透湿。露积处。必须上盖藁草。下铺木石。以防雨雪。
 凡贮谷之道。地窖最良。若能讲求华制。设置仓内。诚为无穷之利矣。
九曰。详簿籍。
 凡公物之亏失。奸吏之幻弄。专在于簿籍之不明。为官长者。勿论巨细。必亲自勾检件件。扣筹较准。然后始可着署安印。以防奸弊。
十曰。轻剩馀。
 凡什一之耗。本以备雀鼠之缩。而今则便成正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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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以看色及落庭。为监色之生涯。不可全禁。而亦宜酌定界限。俾无过滥无节。米谷皮谷。量其分数。各造色落器。以此除出后。其馀虽升合之微。还给其民。
礼典之属
一曰。正风化。
 风化者。治道之大本。莅官之初。先以孝悌礼让姻睦任恤之道。揭榜晓谕。或以吕氏乡约中。相助相救等事简要易遵者。作为节目。颁示民间。渐加约束。如有不率者。随发警治。
 
凡教化之道。非可以声音笑貌而为。亦非一朝一夕所可成也。必须知其本末。行有先后。渐摩而驱之。使民日趍于善而不自知也。
 亲戚之相讼者。毋论彼此曲直。不许听理。至于宗系及山讼则否。
 凡少凌长。卑踰尊。强侵弱者。严立科条痛绳。以惩他人。
二曰。礼齿德。
 齿德者。一乡之达尊也。境内士夫中年高望重。为乡中之所矜式者。躬自造访。咨以治道。或贻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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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使民观感。或延置学宫。教导后学。
 每岁时。抄出年八十以上。馈以米肉。以长老老之义。
三曰。奖节行。
 风化之本。莫大于崇奖节行。境内有孝烈卓异者。蠲其户役。赐以食物。其有最著者。博采公议。申报使司。
 如有一艺一能之士。亦必表章甄拔。以劝他人。
四曰。敬祀享。
 社稷,文庙,城隍厉祭及境内祠庙之享于官者。必躬自行事。祭需必亲检精备。诸执事必另择虔诚。书院祠墓祭需。亦自官量助。
 上官初首。先展拜修扫。以致诚敬。
 凡祈雨祈晴祭。则系关生民之命。尤宜虔洁致诚。期于享格。
 校生中择其精敏识字者。讲习仪注及呼唱。俾免乖礼失仪。
五曰。勤讲试。
 教化之本。不专在于讲试。而造士之方。舍讲试则无所寓其教也。境内推荐文识年德之最高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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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都训长。各面亦定面训长一员。抄出面内儒生举案。毋论经史。从自愿应讲。每朔望。各面训长。试讲报官。官长与都训长。考其等画。以行赏罚。
 每秋冬讲读。春夏制述。制述之法。策论表诗赋经义。亦从自愿出题。每朔出题十五。使各面训长。劝课制进。考其等第。居优等者。选入学宫。抄出几人。使之居接。官给粮馔。逐日课做。或设场聚士。以试能否。童蒙则古风四书义。亦从愿劝课。凡讲制之法。另成节目。使之永久遵守。
六曰。广书籍。
 
官府及学宫书册。一一点阅。落卷与伤弊者。一一修补。册板之刓缺者。随加添刊。或鸠材造成木活字。印出书籍。颁赐学宫及各面。
 境内先辈文集及名儒著述册字。广加搜访。如有可采者。表章广布。
 或刱设书坊。使境内多士。出物取殖。贸来书册。
七曰。资婚嫁。
 婚姻者。人伦之始。士夫之家贫。或孤孑。无以求婚成礼者。实官长之责也。岁首颁令各面。毋论士族庶人。如有过时未婚娶者。修成册报官。使其族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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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访求婚处。资助成礼后报官。而官家亦宜量力顾助。
八曰。恤孤独。
 四民者。穷民之无告。而王政之所先施仁者。颁令各面。凡鳏寡孤独之无所于归者。成册报官。使其邻里族党中有风力者。定为保主。合力顾恤。俾不至于颠连。官亦随力赒急。如能农作者。助给粮种。无至失业。
九曰。尊上司。
 经曰。不得于上。无以使下。事上官之礼。不可不谨也。凡监营及京司为吾上官者。尽其尊敬。毋或损体。文牒去来。无或稽滞。上纳物种。毋或欠缩。俾免自取督责。
十曰。安宾旅。
 凡使客之来过我境者。随其高下。善加接待。饮食之节。亦宜申饬。以尽主客之道。虽或官卑人微者。如以别星。或公干来到。必加敬礼。以示尊朝廷之义。
 行人之绝粮病滞者。毋论知不知。并加资助。毋使饥顿于我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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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典之属
一曰。修城壕。
 凡城池之坏缺堙塞处。随力修治。城内各里。排定字标。使之看护。我国守宰。元无亲兵。惟以吏奴及居民。编成队伍。以备缓急矣。平时。宜先讲定守城节目。以备分堞把守。而如无雉城瓮城处。申报上司。鸠材设置。大凡石城。不如甓城。甓城。不如土城。随其地宜而为之。
二曰。谨管钥。
 城门开闭。一从官门开闭时差早。而外方则无更漏。或设木柝桴鼓之属。以分更点。门钥出纳。使首将校。主掌门直。受去时。大呼往来。俾闾里皆闻之。以定行人。如有夜间。不时开门之事。则必告官。请令旗验视后举行。
三曰。审熢燧。
 熢台及器械。亲自巡审。或替送军校。一一修补。或不时摘奸。以防阙直。日记及讲问等事。依例申饬。
四曰。检名籍。
 军兵。亦农民也。频频聚点。易于妨农。而春秋大阅之外。逐朔申饬哨官。使之私自点考。随阙驰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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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老弱不堪军旅者。诣官亲审后颐免。
 诸色军兵。皆成腰牌。官烙印以给。出入皆令佩之。老除物故者。皆令还纳。违者。用漏籍律。
 军兵差帖。例用小纸。草书以给。不成军制。且无以防伪。作为图式。刻板印给。藏板于官。
五曰。括逃漏。
 逃故代定之法。虚实相蒙。奸伪百出。不可不严加防察。而每一代定之际。一境骚然。姑用里代定之规。以为界限。本里如无馀丁。则以近里代定。
 漏丁查括。不得其要。则反致骚扰。行之有术。自可渐次搜得。不患闲丁之难得也。
六曰。课武艺。
 诸将校试射考讲。立法定限。考其能否。以赏罚之。境内武士。亦依儒生例。或以春秋聚会。习射取才。
七曰。缮器械。
 郡邑之所典守者。莫重于军器。库舍之坏毁处。一一补葺。器械之破伤者。一一修改。守直巡逻等节。另加申饬。
 凡守城据险之具。莫良于弓弩。其有城隍近边塞之地。必须讲求连弩强弩之制。设置而鍊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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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曰。设巡徼。
 官府者。钱谷兵甲之所在。虽在平时。不可无戒严之法。讲定巡逻节目。城内各里。定牌将及巡军几名。排番警夜。巡护官府及仓库。且以讥察闾里。以备非常。如值风起之时。另饬火禁。每更告无事于官门。则阍者击鼓以应之。随其更数而点鼓。
 外仓及村里。别行守直法。
 凡边门岭隘之处。必多植树木。严禁斧斤。以助地险。以资薪刍。
九曰。养战马。
 
我国马产之蕃。不及于牛。故民家畜马者绝罕。而所谓马兵。亦不能尽具战马。每当赴操之时。不免雇贳以行。缓急将何恃乎。救弊之道。莫如先治其本。凡境内有马之户。必须成籍。略仿丘乘保马之制。具齿毛报官家。蠲其柴草杂役。以助饲养之需。如有病毙改立者。则告官付标。或有偷盗放失之事。则凭验推寻。其中可合战马者。使马兵买取。官有公私骑载之事。则给厚价借用。切勿轻价勒借。
十曰。备车乘。
 车者。有国之大用。生民之利器。普天之下。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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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而独我东。拘于地形之不便。狃于习俗之未娴。终不知造用。识者之慨恨久矣。战车则非列邑所可遽办。而至于乘车农车水车。其利甚博。其制甚便。必须讲求而造成。渐次成俗。则富国强兵之术。从此权舆矣。
刑典之属
一曰。恢听断。
 凡民诉之到官者。令讼者。亲呈官庭。毋令片刻阻滞。如有时急诉冤者。虽于朝衙前闭门后。即许通入。
 
凡两民相讼。小者立加剖决。大者考阅两造文案。平心细究。明白洞析。辨其曲直。使落者不能称屈。然后即加断决。毋或旷日。未决之前。切勿使官属。窥我意指。致生奸弊。
二曰。简推逮。
 凡吏卒之出村里。必有侵扰之弊。民状有请推捉者。切勿发差。使其状者。捉来对卞。或有自官知委推捉之事。勿送面主人。因场市便。付送传令。或于官门揭榜。书某里某民某日来待。使之及期来诣。如有拒逆官令及他不得已之事。则面差必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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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还。如或过限则重绳之。
 如有干系重狱者。定逻卒或刑吏封臂。定限捉来。
三曰。申科禁。
 凡牛松酒三者。为国之大禁。必先揭榜。晓谕坊曲。使民远罪。依乡约。用十家牌法。如有犯者。并罪其统首。俾绝容隐之弊。
 凡朝禁之有新颁事目。必逐条谨书。揭诸官壁及吏厅。遵行毋失。如有系关民俗者。亦宜布告坊曲。
四曰。尽民情。
 凡守宰之道。莫良于平易近民。听讼之际。必使民近前。尽其所欲言。然后察其情伪。断其是非。而必详告事理。俾愚氓晓然洞知。毋或迷惑。
五曰。慎狱讼。
 凡重狱重囚。必敬必慎。察其情理。准以律令。毋或以偏见断之。毋或以怠心易之。
 凡杀狱验尸。必亲自按视。悬录尸帐。毋或一毫放过。亲制文案。毋或一字泛忽。
 狱囚之系于上司者。加意防守。以时摘奸。以警懈怠。以时廉察。以防奸弊。
 祁寒盛暑。则必释轻囚。以存恩意。小民则有罪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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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可滞囚。
六曰。察幽枉。
 凡民间有抱冤未伸者。以时询访。或加廉探。以通幽郁。久囚之疑晦未决者。至诚阅实。多方采探。必求生道。使朝廷德惠。达于覆盆阴谷。
七曰。明律令。
 律令者。时王之制。为吏之道。不可不明习而谨守之。大明律及经国大典续大典。必熟观而通晓。凡于按囚议律之际。一遵著令。毋敢低昂。然要须默察古人制法之本意。参以情理。不必专泥于死法。然后方可谓善读律矣。
工典之属
一曰。葺廨宇。
 凡客舍公廨。人视以传舍。不肯留心修葺。终至于颓废。甚非视官如家之意也。勿论大小公廨。必也随毁随补。如有大兴作处。亦必量力而为之。苟使完美以严观瞻。至于仓库之属。尤不可一日倾圮。即加葺理。
二曰。浚堤渠。
 堤堰以贮水。沟渠以引泉。皆农政之本。而人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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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天灾者也。春初解冻时。颁令各面堤渠在处。广袤大小。灌溉多寡。一一修报成册。使面任。知委蒙利民人。及时修筑疏浚。而蒙利民之力不逮者。令其旁近堤堰。互相助役。别遣摘奸。或亲自看审。以劝怠慢。
三曰。缮桥梁。
 传曰。岁十月。徒杠成。十一月。舆梁成。民未病涉。盖桥梁者。使客之所来往。行旅之所通涉。不可不修治也。每于秋稼登场后。申饬境内。或许斫木。或给藁石。一一修葺。察其坚窳而赏罚之。
四曰。治道路。
 道路者。车马之所由。岭阨之险峻者。陵谷之污陷者。一一修治。以利行旅。至于田畔割耕者。亦宜痛禁。俾复古轨。官路左右。多植榆柳。以庇邑里。
五曰。明堠站。
 邮亭必修葺。以安行旅。路堠必坚植。以详程途。而大路则每五里立一堠。某邑某里。距官门几里。距某邑境几里。一一详书。交衢处则自东自西自南自北。至某境几里。必谨识之。凡大村前。亦立木牌。书村名及距官门几里。俾过者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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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曰。养山薮。
 山泽者。国之府库。而林薮者。邑之藩篱也。境内高山大泽。必定监官山直。以禁护之。邑基主案及凡水口养薮处。亦定守直。俾禁薪樵。
七曰。惠工匠。
 官中百须。多出于工匠。必募聚成籍。蠲其税而安其业。非公用则切勿使役。如不得已而役之。则粮料之外。别加赏给。以偿其劳。
什伍相联之制
每五家作一统。每统置统首一人。(用今制。择五家中稍解事者。掌一统内事。)每二统。置牌长一人。(十家内择中庶以下稍解文字者。掌一牌内事。)每里。置里监一人。(兼劝农有司。择里内乡品中庶中识文字有风力者。掌一里内文报及风化禁令劝农等事。)里正一人。(择庶民中勤干解事者。掌一里内检纳差役推捉等事。)讥察将一人。(择将校中勤干者。掌一里内巡警禁令等事。)
每面。置风宪一人。(兼劝农监官择乡品中识文字有风力者。掌一面内文报风化禁令劝农等事。)副宪一人。(如今约正。盖约正之称。即古之乡约正也。不可混称于此。故改之以为风宪之副。择闲散中庶中勤干识字解事者。掌一面内劝农差役禁令等事。风宪有故。则代为文报事。)检督一人。(择中庶将校中勤干者。掌面内检纳推捉等事。)都将一人。(择将校中有风力者。掌面内巡警禁令等事。)训长一人。(择士夫中能文负望者。掌一面内劝讲考课之事。又择一邑中毋论朝官生进。有文望为一乡所信服者。自乡校荐差都训长。专掌一邑儒生考讲课制之事。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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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朔。咸聚各面训长。率训下儒生来会学宫。以听都训长约束事。)乡约正一人。(择士夫中年高望重者。掌一面内乡约纠正之事。又择一邑之众望。推为都约正。专主乡约教化之政。而面约正则或训长兼之。)邑中。置武学训长一人。(择邑中武科前衔或出身中善武艺习兵学者。为之。或乡别将千总兼之。掌将校闲良劝射考讲之事。)官吏训长一人。(择老吏中能文数者。掌官吏知印教授考讲之事。以经史律文书法算术。分科劝课。每四孟朔。上其试记于官长。以行赏罚事。)
  统首职掌
凡统内人物生产物故逃亡出家退俗水火盗贼等事。与牌长告于里监。里监告风宪。转报官府事。
凡统内有犯屠犯酿犯松及杀伤人命。盗窃他物等事。登时发告里监。如或隐匿不告。因他现发。则统首比犯者。降一等施罚事。
凡统内有不顺父母。以少凌长。男女无别。行止殊常者。登时告里监。转告风宪及都约正。联名报官事。
凡计家分统之际。如有馀户。不满一统。则不得与他里合统。以零数自作一统。以待新户追入事。
  牌长职掌
每十家作一木牌。列书十家户首役姓名。一从家坐第次。(两班则名下书户奴。朝官则勿书名。直书代奴。)官烙印。里任着名。以置牌长家举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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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十家内。如有犯禁违令者。而统首掩匿不告者。牌长即为告官。若附同不告。则牌长与统首同罪事。
凡牌内有流寓人物来接者。及奴婢买置佣雇率养等事。书其来历姓名年岁容貌。告于里监及风宪。帖连报官。成出立旨后。许其率留入籍事。
凡牌内有过客留接过三日不去者。问其居住姓名年岁所带人马几何。因何干往何地等事。详细书告里监。里监详录某里某乙家某月某日何许人。留住几日。向某地方云云。成册报风宪。风宪都聚一面所告。每朔望修成册报官事。
凡牌内有移来移去者。某里某甲某月某日移去云云。即告里监。里监报风宪。每月终修成册报官事。
凡牌内有检验查问之事。统首牌长。一并着名事。
凡一牌之内。吉凶相助。有无相资。水火相救。有不如约者。自本里从轻重施罚事。
凡春耕秋穫之时。一牌合力相助。互相佣作。而农牛耕具。一牌中轮次借用。毋或受直。而本牌毕耕。然后许借他牌事。
凡牌内人物。率畜牛马。买卖文书閪失等事。有告官立旨者。则牌长统首着名末端。然后许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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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监职掌
凡里内有关系风化违越禁令者。即为枚报风宪。帖连报官事。
每春耕时。周视田野。申饬耕垦。而毕耕后。本里内田沓几结几负。毕耕形止及陈废新起。川反覆沙等事。一一成册。呈风宪报官府。秋耕及收穫时。亦如之事。每秋踏验时。与面任书员。眼同指审事。
每月朔。招聚各牌长。讲问职掌。晓谕申饬事。
凡里内人物死生逃亡。移来移去。为僧退俗。烧屋造家等事。一从牌长所告。修成册。报面任。转报官府事。
  
里正职掌
凡本里还上军布捡纳及闲丁搜括。人物推捉等事。专掌举行事。
每里路傍立堠人。洞口立木牌。大书某州某面某里。距官门几里。距某仓几里事。
各里桑楮枣栗等木。随其土宜。劝其种植。多种百株以上者。告面任报官施赏事。
  讥察将职掌
凡里内有盗贼及行止殊常者。诇察告风宪报官。有强盗行劫者。直为奔告官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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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城府则有夜巡之法。而外村则每里每夜。轮定守卒二名。巡警一里。以备非常事。
  风宪职掌
面内。有摘奸行查。传令知委等事。举行官令。而凡查事则与该里监。眼同着名报官事。
面内。有关系风化。杀伤人物。行止殊常者。一从本里所告。报官纠治事。
面内生产死亡。移来移去者。每月终。修报成册。而水火盗贼事系变怪者。登时驰报事。
凡面内牛酒松禁。时时摘奸申饬。如有犯者。登时报官。而每值风烈之时。周行村里。严戒火禁事。
凡面内耕种锄穫之役。陈废反落之数。水旱虫雹之灾。每月终。修成册报官。以备踏验时考准事。
凡面内堤堰山薮桥梁道路等处。时时摘奸。如有荒废不治者。报官严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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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题[洪良浩]
  左铭 总说导民善俗之本
氓之蚩蚩。亦孔之神。慢之则夷。怀之则人。朝为善良。夕化奸顽。非性则然。惟率之迁。治束于文。免而罔格。或亵于惠。泽用斯涸。弗刻弗纵。民乃自得。民之得矣。又振以德。我长我上。其心如结。凡百民牧。敬哉毋失。
  右铭 专言约己裕民之义
易有剥卦。可乱可治。山高而危。地大而卑。小人遇之。载剥其庐。君子居之。爰得我舆。一阳在上。五阴在下。阳能伏阴。众或胜寡。圣人有忧。设戒著象。土厚于下。宅安于上。尔衣尔食。民血民脂。小民易慢。上天难欺。
  戊戌元月人日。丰山洪良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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