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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经斋全集卷之二十九 (自动笺注)
硏經齋全集卷之二十九
 禮論八
  
象舞
小序維淸
象舞也。
先儒以爲文王之廟之樂。
是故其詩專言文王之德。
康成以爲武王樂。
象舞用兵時刺伐之舞。
夫象者像也。
文王之廟。
宜像文王文德
奚爲武王武德乎。
且詩曰維淸緝煕
文王之典。
肇禋迄用有成
維周之禎。
考其辭旨
又無擊刺之象。
不知康成何故爲說如此
有以管而吹之者。
明堂所謂下管是也
升歌淸廟相對
一歌一吹也。
執籥而舞之者
左氏所謂象箾南籥是也
朱干玉戚
以舞大武相對
一文也。
康成遂合象武爲一。
而云以干戚舞象。
顯與下管之文違。
孔又云下管謂吹大武
又顯與象之文相違
詩序先於康成
注䟽家乃背之何也。
屨說
儀禮冠禮記。
屨夏用
玄端黑屨
靑絇繶純。
純博寸。
素積白屨
緇絇繶純。
純博寸。
爵弁纁屨
黑絇繶純。
純博寸。
鄭注云絇之言拘也。
以爲行戒。
狀如刀衣鼻。
屨頭
繶縫中紃也。
敖繼公曰絇取屈中之義而名
之。
綴於屨頭以爲餙也。
絇純亦以絛爲之。
盖其狀如今之屨。
而但古則以絛爲之餙。
如今宮中所用之屨。
至若閭里之俗。
五色之皮。
花紋雲㨾而餙之。
今見聶崇義三禮圖所寫屨制。
乃岐頭之制也。
岐頭之制。
句履也。
孟康注曰今齋祀履舃頭餙也。
履二寸。
師古曰其形岐頭者是也
讀釋宮
釋宮一篇
雖在朱子大全集中。
門人李氏如圭寶之所編也。
如圭深於禮。
而最精於儀禮
儀禮集注十四卷儀禮集釋十六卷
釋宮在集解綱目十七卷中。
此在皇朝史官焦竑國史
經籍志又在。
陳祥道何故大全集也。
朱子甞欲是正
門下人不辨而混列之歟。
欲學儀禮
當先宮室之制。
不詳宮室之制。
則人之所麗。
器之所措。
升降往來之儀。
無所節也。
宮室之制。
今與古殊。
不過從古經而求之。
康成漢末
雖曰近古
已不能無差。
孔賈之䟽。
從而附會之。
又或以意測之。
往往與經旨益遠。
李氏薈萃諸家說。
而亦取準注䟽家。
故未能悉除其悠繆之說也。
夫序無室者。
康成說也。
鄕射籩豆出自東房
有房則必有室矣。
堂下至門謂之庭。
三分庭。
在北設碑者。
康成說也。
夫庭三堂之深。
大夫士之寢廟或然
未可槪以天子諸侯寢廟學宮也。
鄕射侯道五十弓。
六尺則三十丈。
自侯至門。
有數丈餘地。
矢乃不集于門。
以三十六丈約計之則堂深十二丈。
一架之深四丈
大夫士之屋制。
安得如許深乎。
又若天子大射三侯
侯道九十弓。
不止百弓矣。
然則可以三堂深之訓通之乎。
門內兩塾之間謂之宁者。
康成說也。
夫宁者。
天子諸侯宁立處也。
門外不在門內也。
大夫士本無宁。
注家之以門內兩塾間當之者
非其宲也。
最其大夫士。
東房西室而已云者
䟽家未深考者。
誠見鄕飮酒義尊于房戶之間。
賓主共之之語。
以爲西房
故以房與室戶之間爲中。
鄕飮席賓戶牖間。
而義曰坐賓于西北
大夫士之戶牖在西
房戶間爲正中者明矣。
然此未足以證大夫士無西房也。
房戶之間。
東房之西。
室戶之東也。
鄕飮時。
賓在兩楹之間。
卽牖東戶西之正中位也。
阼階東階也。
位必如是而後可以共尊矣。
主位阼階西面者。
尊賢之故。
不正對賓而坐于東南也。
賓位戶牖南面
則距主位西北也。
三賓之席聯焉。
適足
以爲西房之證也。
大夫士而無寢廟則已。
寢廟則必有室有房矣。
東房以其無北壁之故。
北堂之名。
可以可以堂。
只有而已
苟無西房
成寢廟制乎。
是故朱子聘禮賓舘大夫士。
君使卿還玉于舘。
退負右房。
大夫士亦有右房矣。
公食記筵出自東房
注曰天子諸侯左右房。
賈氏曰言左對右。
東對西。
大夫士唯東房西室
故直云房而已
鄕飮記薦出自左房。
少牢主婦薦自東房
亦有左房東房之稱。
攷据此則朱子甞疑東房西室之繆。
而特以鄭重之故不明白言康成之誤。
經訓若是
寧可之而從注乎。
李氏何爲不繼師門之志而詳核之乎。
赴說
士之赴於君者。
哀樂之事。
君臣同之也。
士雖微者。
冠則見于君。
死則赴于君。
大夫乎。
是故赴必在臯復後楔齒綴足奠脯醢醴酒之後
主人西階
東南面命赴者拜送
所以重其禮也。
然赴亦有節。
儀禮喪禮記赴曰君之臣某死。
賈䟽曰君之臣某死者
某是士名。
此言士之子命赴者以達于君之辭也。
記又繼云母長子則曰君之臣某之某死。
賈䟽曰上某是士名。
下某假令子云長子某。
若母妻婦人。
不以
名。
云母與妻也。
夫赴于君而不曰君之臣某之父死。
而曰君之臣某死者
以其父甞仕于君之故。
不假其子之稱而知之也。
至若母妻則不曰君之臣某之某死。
則君又不能別之矣。
是故其命也如此
然記只擧母妻及長子者。
以其齊斬之重者也。
如是伯叔父雖曰齊衰期。
不之赴君明矣。
獨怪其云母長子者。
之無父者也。
無父而有祖。
祖沒而不之赴君乎。
以其當赴也則不載于古訓
以其不當也則其重又與母妻比也。
盖母妻長子之赴于君者。
以其皆在三年之限。
父沒而祖又沒。
不爲三年乎。
然則祖沒當赴于君。
記者未及載耳。
二廟
王制禮運。
皆言士一廟
獨祭法云適士二廟
官師一廟
鄭玄以爲適士
天子上中下士諸侯上士
官師諸侯之中下士一官長者
康成非有證也。
特以意測之耳。
夫祭法一篇
朱子以爲國語柳下惠祀爰居一段
盖其文疑漢儒取而潤色之。
適士官師之分屬天子諸侯
果如康成說耶。
然考之儀禮士虞禮云其二廟則饌于禰廟
夫士有二廟者。
適士而何
然宄二廟制則敖繼公以爲士之先世
或爲大夫而有三廟
後世士則廢其一而但存二廟
先世無爲大夫唯一廟。
大夫之後爲士者。
可用士禮而已
何爲參用大夫之禮。
存其二而廢其一乎。
方苞又云三等士皆一廟
唯大宗子世適相傳
統宗收族之責。
親廟之外。
又有一祖廟。
諸侯大夫固有太祖之廟。
士則是也
豈可別設一廟以祀祖。
設如是也
卽繼祖而止耳。
于其躬。
三世也。
然則官師亦可曰世適相傳也。
奚爲而殊之也。
王制禮運。
明言天子諸侯大夫士之廟以二而降
以別其等。
大夫之下卽士也。
士之位又別天子上中下之士與諸侯上中下之士。
命數各異。
不可混而同也。
是故大夫三廟
適士二廟
官師一廟
自諸以上
其等也絶。
大夫以下
其等也近。
康成雖以意測。
上士異廟。
下士共廟。
不易之論也。
不可破也。
是故王制禮運。
官師一廟而言之也。
祭法並擧適士官師
所以殊也。
賓尸
天子諸侯之祭。
繹祭
繹者繼也。
祭之明日
以別牲事尸也。
大夫之祭有賓尸
賓尸賓禮接尸也。
祭之日。
攝酒燅俎而行之。
士之祭無賓尸禮。
特牲饋食
載焉
則知其無此禮也。
何休曰士宴尸。
宴尸之禮。
豈或載之逸經
而爲所引歟。
夫繹與賓尸
其名雖殊。
致一也。
也者
由己之忠信也。
忠信不足
可以神乎
是故其格也以漸。
十日而致之。
其去也以漸。
如繹與賓尸是也
繹之名雖散見經傳
天子之禮無所著。
獨詩之楚茨篇云君婦莫莫
爲豆孔庶。
爲賓爲客。
則知后夫人之設豆矣。
獻酬交錯
禮儀卒度。
笑語卒獲。
則知主人酌而獻賓
賓酌以酢主人。
主人又酌以酬賓
以及旅酬無筭爵也。
工祝致告。
徂賚孝孫
則知尸之所以主人也。
孝孫徂位。
工祝致告。
則知主人堂下西面
祝告利成也。
皇尸載起。
鼔鐘送尸。
則知尸謖而奏肆夏矣。
宰君婦。
廢徹不遲。
則知宰夫徹俎
后夫人籩豆矣。
諸父兄弟
備言燕私
則知祭畢歸賓客之俎。
同姓留與之燕也。
絲衣詩序曰繹。
賓尸也。
其詩曰絲衣其紑。
載弁俅俅
則知與祭者用爵弁服也。
自堂徂基則知繹之爲祊。
二祭也。
自羊徂牛。
鼐鼎及鼒
則知用大牢而鼎之大小
無所不備也。
此其大略
其細可推而知也。
顧其禮比正祭稍簡。
然則天子諸侯繹祭
可兼賓尸名。
大夫賓尸
不可繹祭名。
其故何也。
德盛故
禮縟。
禮縟故儀備。
儀備故其殺之也亦盛。
德卑故禮削。
禮削故儀微。
微故其殺之也亦卑。
德莫盛於天子諸侯次之
大夫次之
此繹與賓尸之別也。
是故賓尸者。
不專乎賓。
亦不專乎尸侑。
則不以祝而用介禮。
而又去其佐食者。
堂事也。
賓禮不于室而于堂也。
是故少牢正祭五鼎
賓尸三鼎
所以節之也。
尸位戶西南面
位于西序東面者。
鄕飮酒賓介也。
正祭主人迎尸
賓尸迎尸
主人之尊也。
正祭則先薦後獻
賓尸則先獻後薦者。
異其文也。
正祭則尸不啐奠不告旨。
賓尸啐酒告旨者。
異於神也。
少牢主人獻尸
尸卽酢主人。
賓尸獻侑旣而後尸酢主人者。
以其無嘏也。
在室則尸尊而大夫卑。
在堂大夫尊而尸稍卑。
苟敬不存也。
維其配先祖食。
不可輒忘。
故因以復祭。
去事之殺。
此又室事堂事所以殊也。
尸亦樂以神惠廣之。
賓客宗族家臣與祭者。
一之不及乎爵矣。
是故祭統云天子之祭。
與天樂之
諸侯之祭。
與竟內樂之。
然則大夫賓尸
異姓之賓同姓之族及公有私人樂之歟。
神祭說
特牲少牢
無神祭。
士虞獨有之。
虞者安也
孝子欲親之神之速於安也
是故葬日而虞。
不忍一日離也。
是日也。
以虞易奠。
吉禮也。
虞者祭而未吉也。
是故奠則用特豚
而虞則用特豕
奠則無饋食
而虞則用饋食
奠則無尸。
而虞則有尸。
體魄在殯
未可以事神之道事之。
故於奠則略迎精而返。
未可事人之道事之。
故於虞則備。
備矣不離乎凶。
故其禮與吉祭相反
吉祭全牲左右胖皆亨。
而虞則亨一胖焉。
吉祭則亨於廟門之東。
而虞則亨於廟門之西。
吉祭則用酒與玄酒
而虞則因奠之一醴一酒也。
吉祭則敦設于西堂
虞則設敦于階間。
吉祭兩鉶
而虞則一鉶。
吉祭則牲進下魚右首進腴。
而虞則牲進柢魚進鬐。
吉凶之殊也。
盖奠變而虞則其變也有節
故先爲饗神之祭。
次之事尸之祭。
方其饗神也。
主婦不薦菹醢
而贊薦者齊斬之服。
執事也。
佐食鉤袒
黍稷祭于苴三者。
神祭當與尸異處
故爲其汚席也。
膚祭三者。
亦別於尸也。
取節也。
在尸未入之前
尸入則神復依之。
無用更饗矣。
升鼎
禮食之有鼎者必有鑊。
鑊者所以亨飪也。
由鑊而
鼎。
由鼎而俎。
而後始薦焉。
盖鑊也者爨也。
所謂豕爨魚腊饎爨是也
不可以離爨。
牲體旣熟。
移升于鼎而陳于廟中
是故少牢陳設之法。
饔人三鼎羊鑊之西。
二鼎豕鑊之西。
以備羹飪於鑊則牲宲於鼎矣。
說文江淮間謂釜曰錡。
又曰鑊。
詩曰于以湘之。
維錡及釜。
錡釜者。
湘菜之器。
若不通于鑊。
然詩又曰誰能烹魚
漑之釜鬵者。
烹魚之器也。
槩以烹飪之故。
鑊與錡釜鬵之名。
得以通之。
然魚鑊必小于豕鑊
豕鑊必小于羊鑊
羊鑊必小于牛鑊。
以鼎而節之也。
士虞禮羹飪。
豕宲于上鼎
魚宲于中鼎
腊宲于下鼎者。
牲體大小
而鼎亦視之
侈肆大夫
少牢加羊鼎。
夫子諸侯太牢則加牛鼎
則不唯鑊之大小不一
而如錡釜鬵之類。
通謂之鑊。
亦鼎之制大小不一
而如鼐鼒之類。
通謂之鼎也。
据士虞禮祝俎髀脰脊脅離肺
陳于階間敦東。
康成不升于鼎賤也。
夫貴則升鼎
則不升鼎
亦其例也。
盖升鼎則自鑊而鼎。
左人右人擧之
文縟
不升鼎則自鑊而俎。
左人右人而其文畧也與
餞尸
卒哭之祭旣三獻
未徹而餞。
鄭康成餞送行者
之酒。
尸朝將始祔於皇祖。
是以餞送
賈公彦三虞餞尸者。
三虞卒哭
同在寢。
祔則在廟。
明朝當入廟。
易處鄕尊所。
特有餞送之禮。
是故其儀主於飮。
兩甒廟門外之右者
玄酒與酒也。
籩豆四脡者。
葵菹蠃醢二豆
栗擇二籩
脯橫于籩以祭也。
乾肉折俎二尹
縮祭半尹者。
牲體之脯而折。
以爲俎宲。
以優尸也。
尸出而主人卽位門東
婦人卽位主人之北。
西面不止者。
重送尸也。
主人洗廢爵獻尸
脯醢
設俎于薦南。
主婦足爵亞獻
賓長繶爵三獻
無從者。
禮畧也。
佐食取俎宲于篚者。
代昕(一作肵)俎也。
尸謖從者奉篚哭從之者
來儀也。
大夫絰帶廟門外。
婦人首絰不脫帶者。
將變麻也。
且又尙質則用嗣尸。
變吉則側亨于廟門外之右。
象生則載進柢魚進鬐。
如此類者甚多
斯禮也。
人道神道之際也。
竊疑注䟽說猶有未盡者。
卒哭未徹而遽餞者。
不幾急於神之乎。
且將朝而祔則薦。
註又謂薦卒哭之祭。
卒哭之祭。
與虞不殊
則絜牲剛鬣嘉薦普淖皆具矣。
何爲薦焉而止乎。
敖繼公云將以來日朝
祔神霝於廟。
故於卒哭之夕。
脯醢奠酒
誠然矣。
曩者餞尸送神矣。
何爲
而復薦而告之乎。
竊疑卒哭者。
卒其殯宮朝夕之哭者也。
殯宮朝夕之哭。
不可復。
故於卒哭祭之未徹而尸之將謖也。
又致其慇懃之禮。
切至之哀。
欲盡其哀與禮也。
而後儒遂謂之餞也歟
不然則旣餞而送之。
又奠而告之。
不亦煩複乎。
祔祭
康成云虞爲喪祭
卒哭吉祭
賈氏云吉祭者。
喪中自相對。
若據禫後吉祭而言。
禫祭以前喪祭
然此亦未有明證者。
竊疑其以意測之也。
虞於五禮屬凶。
然祭也者
吉禮也。
由奠而虞則漸趍於吉
又祔而以吉祭喪祭
然以其有練有祥有禫。
皆喪之餘也。
是故練而不旅奠酬于賓。
賓弗擧。
大祥無筭爵
祔雖吉祭
間亦有貶於吉者。
則不於吉也。
特豕饋食者。
特牲少牢
士虞之所共也。
其他儀節不同者。
盖或從吉或從凶故也。
祔祭取節于是
虞則浴而不櫛
祔則沐浴櫛蚤翦者。
自餙也。
虞則唯尸祝有俎。
祔則有阼俎執事之俎。
但用專膚折俎
取諸脰膉者。
未純也。
記又云其他饋食
康成云如特牲饋食之事。
特牲則有旅酬矣。
無筭爵矣。
練祭而不旅奠酬
賓弗擧。
則祔前於練而可用特牲旅酬
無筭爵乎。
不過用士虞之饋食矣。
然則尸祭奠甞醴而祔如之。
三飯祭嚌幹胳肩而祔如之。
主人獻尸賓長以肝從而祔如之。
尸醋主人而祔如之。
主人獻祝菹醢設俎而祔如之。
主人酌獻佐食而祔如之。
主婦亞獻
自反設籩。
賓以燔從而祔如之。
主婦獻祝籩燔從。
佐食亦籩燔從而祔如之。
賓長三獻
尸祝佐食籩燔從而祔如之。
但未知尸入而哭。
祝告利成而哭。
尸謖而哭。
與虞同不同耳。
夫旣卒哭吉祭焉則豈或當從喪禮與。
抑或也耶
又未知旣設折俎則當致爵與。
夫致爵者。
主人主婦神惠和樂之事也。
祔未純則禮不全備
又在三年之內。
衰絰不離于身。
而行此和樂
可乎不可也。
其儀皆未聞也。
上食
喪禮旣復矣。
自始死之奠。
奠于尸東。
旣殯矣。
設席于奧而陳三鼎之牲。
與夫籩豆之饌。
又於下室設饋。
下室內堂也。
饋者朝夕食也。
夫奠于尸東者。
急神之憑依便於食也。
奠于奧者。
安神位也。
饋于下室者。
孝子求神一處之意也。
東之奠。
至殯而改。
神位之奠。
至葬而止。
下室之饋。
卒哭當徹。
張子引國語日祭之文。
以爲廟中豈有日祭之理。
朝夕之饋。
猶定
省之禮。
如其親之存也。
朱子以爲祔祭後主復于寢。
日上食。
後之論禮者。
以爲國語所謂日祭
自指殯宮夕奠而言。
非謂虞祔之後也。
反哭之後不奠。
有明文。
奠主於尸柩
葬訖以虞易奠。
必無更復設奠之理。
卒哭後不復上食者。
康成說也。
康成檀弓卒哭而諱。
生事畢而鬼事始之文。
以爲上食生事也。
卒哭當畢。
朱子陸子壽書又從之。
盖此事終古爲不决之案。
然今之禮。
多反於古。
虞祔後不復上食
古也
苟欲從古則古之葬也。
不封不樹
又不易墓
可行之乎。
古之執父母之喪。
服不過期
宰予之欲短三年之喪。
盖因是也
而夫子責之以汝安乎。
可以以期斷之文而可短喪乎。
古者卒哭後以班祔。
荀卿云將祔旣餞。
不可反。
康成云祔已復于寢。
今以荀卿之說可祔廟而不復反乎。
古者祥而縞。
是月禫。
徙月樂。
公羊荀卿皆以三年之喪。
二十五月而畢。
以前無有以禫爲二十七月者。
言之自戴德始。
康成主之。
王肅駁論
朱子以爲然。
累朝隨諸儒之論爲廢置
魏晉以後王肅說。
至宋依王淮之奏。
改用鄭義
至今因之。
今以古禮從二十五月而禫。
其可乎。
然則下室之饋亦然
斯寓其孝子
情者也。
情何可遽已乎
古人有正寢而聽事
燕寢退居
正寢則奠。
燕寢則饋。
而今人之室堂無正寢燕寢之別。
故奠與饋並設焉。
誠謬例也。
然勢不得不然耳。
是故行古禮則宮室車服彜器鼎俎之屬。
倣古制而陳之而後。
可以行古禮也。
是故無財則不議禮矣。
主婦亞獻
主人當祭視牲。
主婦承筐
夫婦共事父母之儀也。
主人初獻
主婦亞獻
外內之差也。
主人自擧鼎俎
而利食載之。
主婦親自設豆敦者。
尊卑之別也。
獨士虞禮贊菹醢醢在北者。
康成主婦不薦
齊斬之服不執事也。
敖繼公主婦不設豆與敦者。
未敢同於吉也。
二說得之矣。
或者以爲主婦容是主人之母。
是以母而助子祭嫌焉。
故辟之。
主婦亞獻兩籩自薦之。
足以見之。
然賈䟽明主婦主人之婦。
舅姑齊衰
是輕於主人
故爵有足爲餙。
此說不可破也。
盖舅沒姑老死者之妻不與祭事。
雖其爲夫斬衰稽顙
不可間於子與婦之職也。
方其虞也。
主婦齊衰重服之故不執事
一以贊者行之。
亞獻而薦籩者。
旣獻之後
室中之事。
非贊所可代者。
故仍
自薦籩。
何足主婦之必爲死者之妻乎。
卒哭練祥之祭。
斬衰多變除。
齊衰旣練而除。
服重者當亞獻
服輕者不當亞獻
然自卒哭以後漸就吉祭
雖除齊衰之服。
而顧不當獻耶。
且况請于姑則死者之妻亦不可無所事矣。
又案虞不致爵。
練祭不旅。
則於祔也。
當致爵矣。
特牲之俎。
於致爵焉而設之。
其自祔以往
母子其將交致爵而設俎乎。
且亦母先致爵而後子乃致母乎。
是難推也。
或者之言誤也。
葬用柔日
公元前1013年
儀禮士虞禮云始虞用柔日也。
日中而虞。
虞非用柔日
因葬用柔日
不可是日也。
康成柔日陰故取其靜。
葬之取靜固也。
虞之取靜因之也則可矣。
非虞特有取靜之意也。
是故考之春秋葬例。
皆取柔日
獨成十五年秋八月庚辰
宋共公
杜預三月而葬速。
此其剛日
有爲而然歟。
內事柔日
非獨葬也。
宗廟四時之祭皆然。
特牲所謂日用丁己也。
若用特告則不然。
成王戊辰烝。
周公其後
剛日也。
然則虞用柔日
亦擧其槩耳。
若有故則亦不用矣。
柔日三虞卒哭
他用剛日
不用柔日三虞卒哭自當剛日
况今之葬也。
陰陽家說。
日之剛
柔不復擇焉。
柔焉則當用古禮
剛焉則不當用古禮
况古不必專拘於柔日乎。
設辨
儀禮喪禮徹饌
祝先取醴北面
其餘取先設者。
出于足。
降自西階
設于序西南西榮
如設于堂。
小斂大斂遷柩祖奠皆然。
士虞禮尸出。
祝反入。
徹設于西北隅
如其設也。
几在南厞用席。
喪祭也。
特牲饋食禮。
兩𦿉降。
佐食徹尸薦俎敦。
設于西北隅
几在南厞用筵納一尊
吉祭也。
少牢饋食禮卒𦿉。
有司官徹饋饌室中西北隅
南面如饋之設。
右几厞用席。
此亦吉祭也。
夫奠與喪祭吉祭不同
其改設則一也。
改設者何也。
孝子不知神之所在
或遠諸人乎。
是以改饌。
求其或饗之也。
但其儀有不可混者。
奠之設在庭下者。
求之庭也。
不設于東。
異於生也。
虞之南其几者。
東面之位而右之也。
厞者隱也。
從幽闇也。
特牲之筵。
不布於地。
而用以厞。
一尊而無爵觶者。
皆非飮食之道也。
少牢南面
大夫禮異也。
又奠與虞祝皆改設。
喪祭故變於吉也。
特牲佐食改設。
少牢有司官徹。
吉祭禮盛官備也。
又奠無尸故不設肵俎
自虞有尸。
未可以遽
故以篚代
肵俎
特牲少牢始有肵俎肵者敬也。
主人所以敬尸之俎也。
尸祭饌訖。
祝取牢心舌載於肵俎
設於饌北。
尸每食牲體。
反置於肵俎
尸起則歸之。
虞禮雖無歸之之文。
特牲少牢節之也。
祭禮爲主
故尸起則必歸之。
然俎必釋三介者。
備改設也。
其他黍稷葅醢之屬。
無所歸。
而移之改設焉。
有以誠意之猶至。
而欲神之饗之者切矣。
敖繼公云尊者之盛饌
未可遽徹去。
故改設。
此與注䟽參看
殺牲說
祭義云君牽牲
穆答君。
卿大夫序從
旣入廟門
麗于碑。
卿大夫袒而毛牛
此雖不明天子諸侯之禮。
旣稱君焉則天諸侯之所同也。
大夫主人朝服卽位廟門之外東方南面宰。
宗人西面北上
北首東上
司馬刲羊。
司士擊豕。
士則主人玄端門外東方南面
側殺
斯禮也。
天子諸侯牽牲矣。
而未之殺也。
國語云郊禘之事。
天子自射其牲。
楚語諸侯宗廟之事。
自射其牲。
刲羊擊豕。
盖天子射而未之刲且擊。
諸侯射而又爲之刲且擊。
大夫士只視牲而不爲之殺者。
天子諸侯之禮。
天子諸侯殺牲于門內
大夫士殺牲于門外
亦其異也。
易之歸妹上六云女承筐無宲。
士刲羊無血。
無攸利。
然則刲羊者。
士之職也。
特牲只云視側殺者何也。
士禮只用豕而亦云羊者。
豈或商周禮異者與。
康成當禮之難解處。
輒言商周異禮。
然如此類者。
其可從康成也與
挼祭
也者
吉禮凶禮皆有之。
必從飮食之重者取少許
先世造此食者。
所以忘本
然則黍稷之祭。
炎帝也。
犧牲之祭。
庖犧也。
籩宲之祭。
祭有巢也歟
觀夫特牲尸卒祭而祭饎爨雍爨之。
以爲祝融以先老婦之者而可推也。
士虞禮祝命佐食墮祭
康成下祭曰墮。
墮之猶言墮下。
周官曰旣祭則藏其墮。
賈䟽云凡祭皆手擧之
鄕下祭之。
云下祭曰墮。
祭之之義盡于此
古者尸升席。
敦豆之屬皆設于地而祭之。
故其祭也。
不得不墮。
黍稷同祭于豆間
則豆宲亦墮。
黍稷之祭。
獨謂之墮者。
豈或以重黍稷之故。
擧其重而通之也。
非他祭皆不謂之墮也歟
康成挼祭祭神食。
此言饗神之餘而尸挼祭
祭訖當食也。
郊特牲云祭黍稷加肺。
報陰也。
孔穎達謂尸旣坐綏祭之時。
兼肺而祭。
陰類
親形
魄歸地是陰。
陰物報之。
故云報陰也。
苟如註說則饗神時。
未甞有祭。
而只厭飫矣。
尸乃祭之者
以將食神餘之故。
先祭造此食者。
然考之士虞禮祝旣告神饗。
而命佐食祭。
佐食許諾
鉤袒黍稷
祭于苴三。
取膚祭。
如初
祝取奠觶。
祭亦如之。
不盡益反奠之。
主人再拜稽首
然則饗神亦有祭矣。
少牢特牲之不載者。
吉凶之禮有殊而然也。
又以郊特牲之說參看焉。
黍稷肺之祭。
祭親之形魄也。
非祭其造此食者也。
盖祭有二義
一卽祭其造此食者也。
一卽報陰也。
苟欲一之則拘矣。
至若周官之墮。
少牢之綏。
特牲之挼。
其實一也。
致爵義
主婦主人之交致爵。
在三獻爵之後者何也。
緣尸之意也。
主婦主人主祀者也。
神之惠。
宜先及於親。
而又莫先於主祀者。
主祀者宗也。
宗子先於惠而及於衆賓
主婦亦先於惠而及於內兄弟也。
主婦酌不云獻而云致爵者。
酒是己物。
不可曰獻也。
一酌而備肝燔者。
與尸等也。
主人從而宗人之者
以其相主人禮事也。
啐酒席上
卒爵席末者。
以其飮於室中
且以別尸祝也。
不易爵者。
婦人男子後。
不易爵也。
主婦自酢者。
主人避尸。
不敢主婦
主婦達其意也。
主人一酌而筵。
豆俎從獻者。
主婦之尊齊主人也。
主人更爵酌酢者。
男子不承婦人爵。
故雖自酢亦更之也。
所謂子合父母順者乎。
是故宗子雖老。
未甞無妻者。
祭禮之有闕也。
宗子老則傳重於子。
然則與其妻。
自當初獻亞獻也。
又當交致爵而無所拘也。
吉祭未配說
天子諸侯大夫士。
其祭先也。
有男尸而無女尸
盖女統乎男。
無用別立尸。
且以見牉合之義也。
是故筵几同。
尊敦同。
牲饎同。
若其女尸者。
婦人之喪。
虞祔練祥之祭也。
士祭之尸未入也。
先爲饗神之祝曰孝孫某
敢用柔毛剛鬣
嘉薦普淖
薦歲于皇祖伯
妃配氏。
以其祭主乎祖與禰。
而其妃乃與之祭。
此乃配之之義也。
士虞記曰朞而小祥
又期而大祥
中月而禫。
是月吉祭
猶未配。
鄭玄云是月是禫月也。
四時祭月則祭。
猶未以妃配氏。
哀未忘也。
賈公彦禫祭猶在寢。
此月四時吉祭則於廟。
吉祭則祫矣。
祫則宜配而不配
鄭注所云哀未忘者也。
然考之雜記男子祔於王父則配。
女子祔於王母則不配。
注云配謂並祭王母
不配則不王父也。
据此則此未配云者
指新入廟之父而言。
孝子之母。
先其父而卒者。
此時猶未之配祭也。
未之配祭者。
以新入廟之故。
欲安其父之神霝。
不及於其母也。
吉祭卽指是也
非祫也。
大戴記言諸侯遷廟事畢。
擇日而祭。
亦指是也
然則配當於祫矣。
今之禮旣大祥而主已入廟。
盖因家禮之文。
古則禫而猶在寢。
吉祭而猶未配。
古今不同如此
𦿉說
祭統言餕者祭之末也。
善終者如始。
餕其是矣。
凡餕之道。
每變以衆。
所以貴賤之等而興施惠之象焉。
是以特牲二人餕。
惠之小者。
止於其親也。
少牢四人餕。
惠之大者
及於其臣也。
天子諸侯之惠。
又其大者也。
周於境內。
四人上下佐食賓長二人也。
室中之事。
佐食與尸。
周旋最久而闕一獻
神惠宜首及。
賓長助獻。
因得陪食也。
士有嗣擧奠。
大夫無嗣奠者。
諸侯世子之禮。
士則無嫌也。
主人西面三拜
餕者旅之。
示徧也。
司士進一敦上佐食。
又進一敦下佐食。
右之席上者。
上佐食因尸起而居尸坐。
東面近南。
下佐對席
西面近北。
右之者。
因其便也。
司士進一鉶于上𦿉。
又進一鉶于次𦿉。
又進二豆湆于兩下者。
神坐之上。
止有羊豕二鉶。
進于上下佐食
故更羞羊豕二豆湆。
兩下無鉶故進也。
佐食衆賓也。
兩下賓長也。
佐食反尊于賓長者。
以其勞於室事
報禮特重也。
特牲𦿉者拜受爵。
少牢𦿉者不拜受爵者。
貴相變也。
𦿉者三人出。
上𦿉止。
主人受上𦿉爵。
酌以醋於戶內者。
上𦿉將嘏故止也。
主人達𦿉意欲醋。
故自酌也。
特牲之𦿉。
祝辭嘏辭
祝曰𦿉有以也。
見其惠之逮下
以士之餕者嗣子長兄弟。
皆親者也。
親主於愛。
少牢之餕。
嘏辭祝辭
嘏曰主人受祭之福。
胡壽建家室。
則見其歸福主人
大夫之餕者佐食及賓。
䟽者也。
䟽者主於敬也。
二簋
餕以一。
其一簋不以餕。
大夫四簋
餕以二。
二簋不以餕。
留其有餘
神惠不可盡也。
祭禮利成尸謖
尸謖而命餕。
執事者至晏朝
固已飢倦
廟中而食其餘也。
助祭服說
士虞記云特牲饋食
其服皆朝服玄冠緇帶緇韠。
此言賓兄弟公有私臣
助祭者之服也。
特牲士禮也。
士之祭。
玄端矣。
兄弟公有私臣
主人
皆加一等者何也。
鄭氏云緣孝子欲得嘉賓尊客
以事其祖禰故服之。
敖氏云與人之祭。
盛服也。
二說也。
可疑
嘉賓尊客
係乎德與位。
豈係于服乎。
公有私臣
皆卑且賤者。
苟以服而廁於嘉賓與尊客
則孰不爲嘉賓尊客乎。
且如與人之祭宜盛服焉。
則人之祭。
豈有加於己之祭乎。
己之祭則不盛服
人之祭則反盛服何哉。
記曰卿大夫冕而祭於公。
弁而祭於己。
士弁而祭於公。
冠而祭於己。
然弁而祭於己。
國君耳。
大夫亦冠而祭於己。
少牢玄冠朝服是也
諸侯不可冕而祭於己。
故弁而祭之。
大夫不可弁而祭於己。
故冠而祭之。
大夫不可冠而祭於公。
故弁以祭之。
諸侯不可弁而祭於公。
故冕而祭之。
自諸侯達于士。
不得以祭於公之服。
爲祭於己之服者。
所以明有尊也。
以尊於公者。
亦施於主人之祭。
是故兄弟公有私臣之服。
皆加於主人一等無所嫌也。
顯相
士虞禮之祝曰哀子某哀顯相
夙興夜處不寧
鄭氏曰顯相
助祭者也。
敖繼公哀子主人也。
顯相主人以下也。
余竊疑敖說爲長。
助祭者。
祭統云君執
祼尸
大宗執璋瓚亞祼。
小宰云凡祭祀祼將之事。
非獨一人也。
方之於特牲則如祝佐食賓長之類耳。
如衆主人
主人之弟與子姓也。
其親豈如祝佐食賓長之類。
而祝佐食賓長助祭之故得與焉。
主人之弟與子姓。
以親而反不與乎。
哀子主人
顯相指衆主人以下也。
淸廟之頌曰於穆淸廟
肅雝顯相
注謂諸侯有光明著見之德者來助祭
是以顯相專屬諸侯
東萊呂氏成王祭主也。
周公助祭諸侯顯相也。
是說甚明。
敖說豈源於是也歟
饗說
祝饗。
考之少牢特牲無之
獨士虞禮有之。
盖虞之異於少牢特牲者。
不獨饗也。
設苴於几東席上東縮也。
與夫贊薦菹醢也。
與夫佐食鉤袒黍稷祭于苴三取膚祭。
祝取奠觶祭者是也
凶禮之神祭。
於吉禮之尸祭
故然歟。
且祝饗之辭各異。
祝之辭則記所謂哀子某哀顯相
夙興夜處不寧
下至適爾皇祖某甫是也
吉祭之所同。
而在佐食之後
饗辭則。
記所云哀子某圭爲而哀薦之饗者是也
凶祭之所獨。
而在佐食之前
祝者釋孝子之祭辭也。
饗者告神饗也。
先饗而後祝者。
饗主乎神。
故爲之先而
其辭也畧。
祝主乎孝子
故爲之後而其辭也詳。
略者質也。
詳者文也。
相爵義
特牲尸食後。
主人洗角升酌酳尸
尸卒角。
祝受尸角曰送爵皇尸卒爵
主人拜。
答拜
所謂相爵也。
其云皇尸卒爵者。
主人當送之也。
若云主人何不送爵乎。
皇尸卒爵
言其當送之節也。
康成云送爵者。
主人拜。
偏辭也。
卒爵必先拜。
旣尸卒爵不拜
旣俟主人先拜者。
所以深見其尊尸也。
然則送爵豈但爲節主人拜者哉。
是故知其偏辭也。
然則少牢無相爵者何也。
大夫禮異也。
士虞禮無相爵者何也。
喪祭於吉也。
然其尊尸之意一也。
是以少牢卒爵之後
主人拜。
祝受尸爵。
答拜
士虞禮亦尸卒爵
受主人拜。
答拜
其拜之節無所殊也。
是故獻祝佐食無相爵者。
佐食皇尸之尊也。
主婦亞獻
賓長三獻
亦相爵者。
主人之儀也。
嘏說
嘏者神喜主人之蠲誠以祀而錫之以福也。
主人亦敬神之所錫而進聽于尸前而受之也。
饋食之禮主於黍稷又其尊者
是故尸之方嘏也。
佐食
授祝。
祝授尸。
尸受以菹豆。
執以親嘏主人
士禮也。
大夫禮則佐食
各取于一敦。
上佐食兼受。
摶之以授尸。
尸執以命祝。
卒命祝。
祝受以東北面于戶西
以嘏于主人
至若天子之禮。
祝偏取黍稷牢肉魚。
擩于醢以授尸。
天子前就尸受之。
祝則釋嘏辭以勑之。
大夫士之禮。
固載于特牲少牢
天子之禮。
因詩楚茨之注而决之。
諸侯之禮無聞
豈亦同天子之禮也歟
士禮尸親嘏者。
士卑故禮質也。
大夫尸命祝。
祝嘏主人者。
大夫尊而禮文也。
天子就尸受嘏則尸親嘏矣。
尸親嘏者。
不嫌與士同。
祝又釋嘏以勑者。
天子尤尊而禮益文矣。
是故大夫之嘏曰皇尸命工祝。
承致多福無疆于女孝孫
來女孝孫
使女受祿于天。
宜稼于田
眉壽萬年
勿替引之。
士之嘏辭
不見于經。
注旣云其辭則少牢有焉。
大夫嘏辭皆同。
而但士尸親則不當謂使工祝
首句似易之
至若天子嘏辭
有曰君曰卜爾萬壽無疆者。
天保章之所稱也。
又曰工祝致告。
徂賚孝孫
苾芬孝祀
神嗜飮食
卜爾百福
如幾如式
旣齊旣稷。
旣匡旣勑。
永錫爾極
時萬時億
楚茨章之所稱也。
其辭比大夫益盛。
天保之嘏。
節其辭也。
楚茨之嘏。
衍其辭也。
盖其萬壽
疆。
永錫爾極
卽其嘏辭爾。
儀禮書目
儀禮名雖十七篇
十五篇
旣夕乃士喪禮下篇
有司徹乃少牢下篇也。
至若每篇各有記。
而惟士相見大射少牢饋食有司四篇無之者。
相見以薈稡羣說而成。
非有隱義可釋也。
大射先行燕禮
次倣鄕射
少牢饋食有司徹。
折衷特牲饋食
無他奧旨可重釋之也。
又他篇只有記。
喪服則有記兼有傳者。
喪服之尤可愼也。
周公制禮時。
王朝之禮。
侯邦之禮。
王朝之禮。
如周官等而已
六國時多毁滅不傳
侯國之禮。
流落于外。
不入於秦火者
經生所潛誦。
高堂生乃能傳十七篇
今考其篇。
冠,昏,相見鄕飮鄕射,士喪,士虞(원문에빠진편명을儀禮의목차를참고하여보충해넣었다.),旣夕特牲凡九篇
侯國士禮也。
少牢有司徹。
侯國之大夫禮也。
聘,食,燕,大射四篇
諸侯之禮也。
覲禮諸侯天子之禮。
亦主諸侯而言。
喪服
天子以下至于士。
可以通。
然篇中所論。
於諸侯與大夫而言。
則皆非王府所藏也。
後儒沿襲注䟽家說。
往往舛誤不自覺者。
冠禮
鄭雖云士身自加冠者。
主人與將冠者
不可爲一。
則當從敖氏以爲士冠其
適子之禮也。
昏禮
賈雖云士身自昏。
然以醮子辭曰承我宗事
則當從敖氏以爲之適娶妻之禮也。
相見禮。
鄭云士以職位相親
承贄相見之禮。
然篇中具言燕見于君與夫侍食執幣之辭。
則當從敖氏說以爲此雖主言相見之禮。
他禮因而及之也。
鄕飮酒禮
鄭雖云諸侯卿大夫賓興賢能而作。
然以其士禮也。
故當從敖氏說以爲士與卿大夫飮酒鄕學也。
鄕射禮。
鄭雖云州長春秋以禮會民而射于州序。
然此亦士禮也。
當從敖氏以爲與其士大夫會聚學宮
飮酒習射也。
燕禮
鄭云諸侯無事
卿大夫勤勞之功。
與羣臣燕飮樂之
其指諸侯者。
孔穎達天子燕禮已亡。
然以天子燕射
諸侯同用鄕射之禮者推之。
其儀當與諸侯禮大同小異也。
大射儀。
鄭雖云諸侯將祭
與羣臣射。
以觀其
然以數中者得與於祭。
則周官有司皆有夙戒。
豈皆善射者乎。
當從敖說以爲諸侯與其羣臣飮酒習射也。
聘禮
鄭云諸侯無事
使卿相問之
小聘
使大夫
聘義侯伯五介
上介束錦
士介四介奉玉錦。
則乃五介
孤卿建旜。
及境張旜
則見侯伯之卿大聘也。
公食大夫
鄭云國君
禮食小聘大夫
篇末魚腸倫膚
下大夫則若七若九。
此經魚腸倫膚皆七。
則謂子男小聘下大夫也。
覲禮
鄭雖云諸侯見天子之
虞書日覲岳羣牧
詩韓侯入覲
未必秋見也。
春秋晉侯朝王河陽出入三覲
朝覲通言也。
豈可四時分言哉。
喪禮
云士諸侯之士也。
知者君若有賜而不言王。
諸侯之士可知也。
士虞
先儒不言諸侯之士。
以前後所論士
諸侯之士。
此亦不殊也。
特牲饋食
鄭雖云諸侯之士祭祖禰。
筮日筮尸。
孫某皇祖某子
則當從敖說。
决爲士祭其祖之
少牢饋食
鄭亦諸侯卿大夫祭其祖禰於廟之
筮日筮尸决之。
當從敖氏說以爲諸侯卿大夫祭其祖之
鄭氏釋經。
常有援據
然所援據者。
或當或不當
往往與經旨相戾
至若後儒從經旨中推究之。
故亦能考正鄭失。
然其奧旨不見乎經者。
唯當從鄭注之確矣。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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