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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斋稿卷之十
硕斋稿卷之十 第 x 页
硕斋稿卷之十
 纲目随笔
  
硕斋稿卷之十 第 166H 页
[纲目随笔]
智瑶族。而尚有谥曰襄子。如春秋时栾盈之例。古者法纲之不密。于此可见。而宋康王或称献王。即其臣之私谥于国亡之后者也。若赵王迁之谥幽缪。意代王嘉为之。犹蜀之上孝献谥也。
涂者非圬镘也。以身贴立。如涂壁然。
吮疽之奸。无异杀妻。而皆由于患失之故。
异哉致堂之言也。梁惠王不用孟子。诚有罪矣。孟子至魏之前四年。恨不用公叔之言。则只取事论事可矣。何必以未然而苛摘乎。
周勃盖效公孙贾。而市则可。军则不可。市非军也。尚可以募军。则既统摄矣。何募之有哉。
孟子欲使慎子为将军章。朱子曰。是时鲁盖欲使慎子伐齐取南阳。今于纲目。书魏割南阳。则南阳非齐而魏也。然山南水北。谓之南阳。故秦韩皆有南阳郡云。
鲁仲连耻帝秦。而当周之亡。不一言于齐侯。倡山东以诛秦何也。
殷民不格于周。盖六七贤圣之遗化馀烈。尚有不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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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虽以武王周公之应天顺人之举。亦不欲臣事之。及周之亡。其民义不为秦民。至于东迁。此可见天理人心之所固然。而惜乎其君子之名姓不传也。赧王崩二年。秦始取宝器。亦名号之维持。不敢遽然也。
田单为政于齐三十二年。而与燕争聊城。其间秦取刚寿。单不知在处何也。列国俱被秦兵。而齐独免之者。单之力欤。
周鲁之不祀。俱在是岁。谅非偶然。而秦楚为首恶。及亡秦者楚。楚之亡。以鲁公礼葬之。楚为周报秦。而周公之后灭于楚。故其亡也为鲁公。是岂非反复之理耶。东周君以区区七邑之众。欲抗日盛之疆秦。何其壮也。
秦虎狼之国也。能谏而死者。至于二十有七人。则其视后世四海一国。培养导率之久。而死于谏者。盖罕觏焉。果何如哉。
自春秋之季至秦初。人皆不识夫子之道。而扶苏能以诸生之诵法夫子。言于其父。岂不贤哉。若使齐宣,梁惠如扶苏。孟子岂不遇哉。
雍齿封侯。即诡道也。张良以战国馀习劝高帝。而司马公谓之善谏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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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猜。神之所忌者。阴谋也。陈平六计皆阴谋。用心崎崄。故陈平之后无闻焉。可以为后人戒矣。
为国莫如俭。俭而后其国兴。高帝得天下。先禁贾人之衣绣。即知所先务矣。四百年基祚。其基于斯乎。
汉于战涂横流之馀。诏求遗贤。为后世贤良方正之倡。与太牢祀孔子。陆贾事诗书。并在立国之初。可谓伟哉。
耕耤之法不行久矣。孝文能躬先行之。为后世法。西京之治。莫尚于孝文。孝文之德。莫大于西京。有以也哉。
刘长之杀审食其。以其母故也。然食其尝为其母言于吕太后。而太后不从。故其母竟死。非食其之罪也。今乃擅杀食其。不当以为亲而恕其罪也。孝文过于仁爱。不加之罪。终至于徙蜀而途死。则长之恶。朝廷有以启之也。
人孰无过。改之为贵。孝文惑于新垣平崇饰神怪之事。一朝人有言其诈者。不旋踵而诛之。其恢廓大度。同符高帝。可以有辞于来世。西京之人。史多失其名者。若摘去新垣之流。不得闻于后。殊可惜也。
申公后为孝武太中大夫。告以力行之言。穆生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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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复闻者。岂老死楚市。而不及孝武之世欤。或生而无荐之者也。
袁盎为吴诛晁错。及错诛而吴反。则盎亦当诛而卒无事。孝景之昏缪也甚矣。魏其之不得其死。安知不由于为盎言错之尤也。盎亦见杀于梁王。岂无以也哉。
卫绾之为相。周亚夫之为将。皆孝文之遗命也。绾之请罢申,韩,苏,张之言者。其功过于周亚夫之平吴也。孝文可谓善知人矣。
东方朔推二南之原。溯六经之本。以请董偃之罪。以回孝武之惑。谁谓朔谭言微中也。读书士大夫不及焉。岂不壮哉。
孝武定律令务深文。而盐铁之官立。舟车之税兴。南征北伐。海内为之骚然。文,景之风渐衰。至于孝,宣。苛刻为治。而汉祚几移矣。
金人之得于休屠。谓以祭天主者。即释迦邪苏之法所由起也。其端甚微。其流甚大。张骞通西域。为其眹也。气数所推敚。自有不得不然者。是岂人力所可止哉。
张汤弄法苛刻。而位至公卿。库无馀货。比诸后世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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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者。甚有间焉。有子安世。能令终其家者。盖有由也欤。
孔子曰。行夏之时。自周以来。因袭不能行。至孝武始改之。此太初历之莫善于西汉者也。
讼太子之冤。罢方士之妖。汉廷惟一田千秋。可谓社稷臣。而孝武改过迁善。千古亦无其匹。于乎盛哉。
田延年所谓伊尹废太甲。无异于隽不疑之误解春秋。伊尹何尝废太甲乎。以其不德。迁之桐宫。俾有以瞻依先墓。悔悟己过。则太甲之位固自如。特所处之地。非亳宫而是桐宫耳。后世奸贼之人。辄以伊尹为口实。可胜痛哉。
霍光尝持金日磾子之封侯。以汉法无无功而侯者也。及其死也。请封兄孙山。山何曾有功。而乃干法至此耶。责明恕昏。滔滔然也。岂专责于光也。
盖宽饶虽介介无器量。能言儒术斥宦侍。岂救时者所可跂及哉。空言无补。惜乎。
恭谨节俭。人君之盛节也。孝元初服。贡禹首陈。而厩马圈兽减其数。离宫别馆辍其役。则禹可谓识时务矣。司马氏以禹不言谗佞之用权罪禹者。何太刻也。即位元年。谗夫佞人。姑无见者。禹何以逆探而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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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
京房分卦直日之法。如魏伯阳参同契。京房则以震离坎兑。为方伯监司。以三百六十爻。分排三百六十日。伯阳则以乾坤为身。坎离为水火。以二卦十二爻。分排一日十二时。而所以异者。京房以一年而尽六十四卦。伯阳以一月而尽六十四卦耳。
天启中。汤梅之论清蒙气者。盖祖述京房所谓蒙气之说矣。
辛庆忌武臣也。能救刘辅,朱云。不至于死。其忠直远过读书之人。庆忌之为虎臣。不但捍胡之功也。若使庆忌在者。王氏之变。亦可以捍矣。
莽篡汉而汉不亡焉。帝婴虽逊居定安。是迫于莽。而非太后命也。婴在汉存。以天下皆莽而谓汉亡可乎。盗入主人之室。驱主人之幼子而置之外舍。据其室数年。有主人之同祖之孙。夺而还之。盗抵辟焉。则盗不过一时之窃。幼子固自如焉尔。莽盗也。婴主人之幼子也。尚保有馀绪。越处外舍。亦能修祭祀。不绝其世。洎光武元年。婴始崩。上绳哀,平之绪。下启世祖之统。殆天之所使然。而非人谋之所能及也。鲁之昭公。唐之中宗。不失其位者。史之权也。自帝婴初始元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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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帝婴崩。光武即位。皆称初始年号。略书大梗。以为汉史补。览此篇而曰莽篡汉而汉不亡。则是余意也。然而朱子秉春秋之笔。大书特书。以诏后人。必有精义存焉。非后生末学所可妄议者。恨未奉质于武夷函丈之间也。(戊辰)汉帝婴初始元年。王莽母死。莽不服丧。加麻环绖。如天子吊诸侯服。○太皇太后诏莽天下奏言事。毋言摄。莽僭称新皇帝。更号太皇太后为新室文母。建伪号曰始建国元年。(己巳)初始二年。莽废帝为定安公。立汉祖宗之庙于其国。莽以高帝庙为文祖庙。○徐乡侯快起兵讨莽。不克死。(庚午)初始三年。帝在定安国第。莽罢汉庙。莽更号太后曰黄皇室主。(辛未)初始四年。帝在定安国第。 莽徵龚胜,薛方不至。尚书陈咸三子参,礼,钦。皆解官归乡。用汉祖腊。栗融,禽庆,苏章,曹竟,郭钦,蒋诩皆不仕。(壬申)初始五年。帝在定安国第。(癸酉)初始六年。帝在定安国第。○太皇太后王氏崩。太后诏官属黑貂。遇汉腊日。辄相对饮食。(甲戌)初始七年。帝在定安国第。莽改伪号曰天凤元年。(乙亥)初始八年。帝在定安国第。(丙子)初始九年。帝在定安国第。(丁丑)初始十年。帝在定安国第。新市人王匡等兵起。(戊寅)初始十一年。帝在定安国第。 莽大夫杨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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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剧秦美新文。○琅琊人樊崇兵起。(己卯)初始十二年。帝在定安国第。(庚辰)初始十三年。帝在定安国第。钜鹿人马适求等谋诛莽。不克而死。○莽改伪号曰地皇元年。(辛巳)初始十四年。帝在定安国第。莽毁高帝庙。(壬午)初始十五年。帝在定安国第。宗室秀起兵。(癸未)初始十六年。帝在定安国第。宗室玄称皇帝。改元更始元年。宗室望称帝。玄遣兵杀之。玄大将军申屠建兵入长安。孝平皇后自焚崩。莽伏诛。传首诣宛。玄修宗庙。王郎称帝。(甲申)初始十七年。帝在定安国第。(乙酉)初始十八年。帝在定安国第。方望,弓林拥帝居临泾。玄遣李松。害帝于临泾。秀即皇帝位。改元建武元年。封玄为淮阳王。
沛公踞床而见郦生。光武岸帻而迎马援。所以得人死力而豪杰向风。共成帝业者也。
马援起于行间。能知切磋之义。信乎英雄无不识字之叹矣。
光武既定天下。引夫子不对卫灵事。答太子之问。而思与元元休养生息。功臣列侯。就第歌舞。以全终始。岂不盛哉。
高帝兴而祀孔子。光武兴而诵孔子。国祚灵长。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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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哉。桓谭称述孔子。以谏谶纬之失。盖亦上行下效之美。惜不能见采而仅做东京之治也。
爵赏与天下共。不容有纤芥之私。即帝王之盛节。孝明如欲赏东平。内府之币。都官之货。何所不可。而乃以十九侯印。佩之五岁之婴儿。于古有之否。启宗室骄泰之患。乖枝干强弱之势。孝明有其责矣。
东国之人驰名于两京。曹理以筹。王景以治水。及至唐宋。华人反多东归者矣。
西京之文,景。东京之明,章。略相近之。明帝不及文帝。章帝殆过景帝。而汉以后创业者无如高帝。守成者无如文帝。相无如酂侯。将无如淮阴。谋士无如留侯。可谓极一世之选矣。但无一儒耳。
除楚狱禁锢者。所以元和纪岁也。
旨哉言也。使官人者。任悃幅而去矫饰。为天下何有哉。
汉历自孝武太初历。为孝成三统历。又变而为章帝四分历。然汉历莫上于太初。其前则用秦历。或云用殷历。而秦历出自颛顼矣。
章帝祀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为后世从祀之原。虽戎狄乱华之时。不敢违焉。其有功于斯文。岂不伟欤。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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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之同异。作六代之音乐。戢贵戚则建三公纠非之法。恤刑狱则创十月报囚之规。议贡举撰制度。焕然可述。而问其年则不过二十馀岁。如有姬公之圣。辅以尧舜之道。其为治岂在成王之下乎。胡寅以为和帝过章帝。果何谓也。和帝固英主。而何以望章帝乎哉。
言不用则去之训。不可泥看。以世禄之臣位三公。一言不合。辄即引去。则国将税驾于何地。况四海一家。异于列国之时乎。固哉胡氏之说也。
汉儒自京房以后。皆用易传范畴。以傅会天文。推验星历。而其言往往奇中。然真儒之不作。亦坐是云耳矣。
茅容杂于耕耘。孟敏混于负戴。申屠蟠隐于㓒工。庾乘藏于门士。俱能焯见竹帛者。郭林宗之力也。何代无贤。卒与草木同化。以林宗不世有也。
傅南容拒甄举之言。殉韩遂之难。孝桓父子之时。可谓第一流。比之党锢诸子空言无补者。不翅星渊。
迎驾之谋。沮授先于荀彧。而袁绍不能从。大抵沮授之智。过于荀彧。袁绍之才。不及曹操。若使绍从授。是亦操也。将无同焉。但绍宽而操猛。或皇后保其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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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尚不敢为曹丕也。然运也。
自李杜以后。士重于天下。虽以操贼之奸。未敢遽然下手于祢正平。即李杜之功也。
军兴而食足。然后可以制胜。故汉据敖仓而得天下。曹操理许田置关盐。四面转斗。根本日固。此所以操势渐盛而不能折矣。
以曹操篡夺之奸谋凶图。眼无汉帝久矣。及闻帝一言。为之失色。汗流浃背。于此可知帝之严恪。有君人之度。而丁时不幸。至于见篡。则岂独帝之过哉。
若使孙策假之以年。必不称臣于曹操矣。权之屈于操。无异乎石敬瑭之于契丹矣。恨未一剑断权两段也。
史称汉帝协曰孝献。而不称孝悯何也。死而后谥礼也。孝悯不死而谥也。故不称焉。及其死而魏人谥之。则从魏人之谥。于礼则然。余曰否。春秋书莒人灭鄫。谷梁氏曰。非灭也。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帝协逼于奸凶。以高皇帝,光武皇帝万世不拔之基。举而予曹丕。汉则灭矣。汉不灭而汉中王称帝。勒加谥于帝协则固非矣。帝协虽不死。汉既灭焉则与死等。汉中之不死而谥者。始误于传言。而竟合于经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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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何不称。且谥法。使民悲伤曰悯。帝协一朝失国而降封。则汉民岂不悲且伤矣乎。楚心生。犹为怀王。帝协不死而曰孝悯。亦宜乎哉。魏人篡宝位。以帝协为山阳公。使帝协在汉中。昭烈必奉而为天子。俾缵旧服。帝协如让位昭烈。光承大统。寘上宫日三朝。号曰孝悯太上皇可矣。盖丕篡帝协之位也。昭烈承帝协之统也。篡位曰贼。承统曰天子。帝协之死。黜天子之谥而用贼谥者。吾未敢知也。后帝建兴十二年。帝协登遐。魏人虽谓山阳公卒。汉中则必曰孝悯帝崩于魏。史氏以大统归汉中。而犹如此者何也。苟如是也。崇祯圣帝不当用毅宗谥。而用清人之谥曰怀宗。晋之怀帝当为会稽公。悯帝当为怀安侯。有宋徽,钦之崩。亦当曰金昏德公,重昏侯卒乎。昭烈若不重兴。汉固灭矣。史书山阳公尚可也。今夫汉有一区。而以汉为统。则不可书以山阳公审矣。建安二十五年三月。改元延康。十月曹丕篡。则十月以前。乃延康纪年。其翌年则昭烈章武元年。史策阙延康者。又何如哉。不顾僭猥。乃自建安二十四年。至延康元年后帝建兴十二年孝悯崩。表而识之。君子或其恕之否。
(己亥)汉孝悯皇帝建安二十四年。宗室备立为汉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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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延康元年。魏王操死。子丕自立。帝禅位于丕。丕奉帝为山阳公。建僭号曰黄初。(辛丑)昭烈皇帝章武元年。汉中王即皇帝位。上帝谥曰孝悯。(甲寅)后帝建兴十二年三月。孝悯崩于魏。八月。魏人葬禅陵。
丕贼篡汉。而无一义士。即桓,灵芟刈忠良之害也。傅肜骂吴曰狗。慷慨杀身成仁。即昭烈结义之效也。后世人主可不戒法哉。
昭烈遗诏。可参谟训。千载之下。足以泣草木而感豚鱼矣。
虽以数县之地。奉高祖之祀。至晋永嘉中。见曹丕,孙权之后忽焉灭亡而后始废。岂非天理之昭昭乎。
武侯之不答李福。果如高帝之不答吕后。然高帝之意。非周勃之外无人也。武侯之意。非文伟之外无人也。诚以吕后及后主不能灵长而然也。
光武按辔而行铜马之营。岸帻而迎马援之来。大丈夫待人。当如是矣。费袆之待郭循。可谓君子。循之刺杀。盗贼之类也。反不及西夏之欲害韩琦者矣。
王务学业。其流各异之说。孙休于是乎失言矣。日用当然之则。叙秩命讨之具。何莫非学业之所以致知。而王务之所以力行者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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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祖子孙三世。皆死于王室。有汉四百年。忠义无如诸葛氏者。虽传授之美。痞胎之光。而昭烈培养扶植之功。亦有可以想像矣。
周以封建而兴。秦以郡县而亡。曹魏孤立而不振。晋惩魏而宗室构乱。兴亡在人。不在法也。
刘渊起于匈奴。能知正统之在蜀。而尊后主为皇帝。虽一时僭窃之虏。其识见之超越类如此。后世秉史笔而帝魏寇蜀者。能不腼然而汗乎。或曰。渊自附于汉。故尊后主耳。非能知正统之所在也。曰不然也。若欲附汉。则献帝之尊足矣。何必以后主为归哉。
干宝论晋归罪诸臣。诚得之。然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魏以篡贼。晋承之以篡贼。则虽欲顺守。何以久享邦箓耶。
石勒之有张宾。犹苻坚之有王猛。而其料敌制胜之才。往往过猛。惜其身屈夷羌。不能如王谢流名也。
晋之能延祚五六世者。当苏峻之入寇。而诸臣抱帝御殿。俨然有践土之馀意也。王导可谓大臣。但浮沉于敦,峻之间。而赏罚忠逆。殊无厌服人者。岂非风气之所局而习俗之所痼者欤。
慕容皝之兴。专用刘翔,高诩之力也。翔使于江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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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其延安之失。诩善于天文而陈其执要之道。王,谢子弟徒尚清虚。置国事于江湖文酒之间者。能无愧色然乎哉。
辛谥以晋之故臣。崎岖刘石之难。至于冉闵之时。终始一节。之死不悔。慷慨然诺。猝然捐身者。盖不足方焉。陇西与蜀相近。而当桓温之入蜀。谥在陇西。不得往从何也。岂间有戎羌梗路。不能自致于温耶。
凉州张氏。七世奉晋正朔。如谢艾为将。宋混为相。专制一方。罕见兵革。盖得人之效也。石虎有一逯明而不见容。安得不败也。
王猛方佐坚。欲混区宇。而张天锡凉之叛逆也。锡以诰册。以长其恶。将何以劝天下忠义乎。坚之败不在于寇晋。而已兆于封凉。猛无一言以谏何也。或言之而史氏阙之欤。
王右军虽不言。言必有中。又能超然自拔于清谭之窠窟。岂非高于人一等。后世但以名笔勘右军则非矣。
孝武方崇佛教。以君王建梵宇于宫中。自孝武始也。李辽之言。无以得用。五胡之乱。将何以止也。
凉与西秦交兵。耿稚见西秦之使视高色动。知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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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信不诬矣。人才之生。固不以地分而局也。
蹠拔圭初立。定官制制礼乐。而命朝野束发加帽。不以夷虏待中国。故其后甚蕃昌。有孝文帝出。而廪廪中国之风。岂不美哉。
王诞以茂弘之孙。陷于虏循。为循谋主。盖王氏诸人。乐放纵恶拘检。贵旷达贱名节。其流弊至于背国附贼。夫子曰。所由来者渐。即此之谓欤。
傉檀雄据一方。得孟恺不能用。宜其败亡无馀地。独怪败亡之际。恺无去处。或死于难欤。或避难而之他欤。尉贤政始慷慨叱凉王。闻傉檀降而随降。未知于义得之否耶。
以南渡兵力。席捲中土。洛阳,长安。一举而得之。修扫诸陵者。桓温,刘裕是也。第其篡逆之谋转成。而恢复之图空抛。则千古志士之恨。容有既乎。宋高祖若有桓,刘之志。则韩,岳不下于王,沈。喝朮非勇于鸾驴。汴,邺莫险于崤,函。而金币日输于雠虏。曾不放一矢向河北。果何如也。
阿柴以戎王。不识义理之为何物。而传其位。不私其子。以副树洛干之意。则孰谓夷狄不及宋太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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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盛开幕府控河山。当刘宋之初。能守节不改义熙之号。虽陶渊明。何以加诸。
麦丘老人岩下贯珠者。从古多有之。盖遁世隐道者也。被苫老父一言。能回衡阳王之听。而赐食而不食。问名而不名。即亦荷筱之流也欤。
自古守城之略。未有盛于沈璞者。以魏主之雄桀。引关陇之精勇。悉攻弹丸之盱眙。其势如泰山压卵。而首尾三十日。徘徊壕堑之间。失意狼狈而归。蜀至险也。长安至固也。后主二世将不得其人。则晋汉之卒。歌舞而入。入如无人。当时岂无沈璞。而特不见用耳。笃于故旧。不以患难而易其心。则可以孝于亲而忠于君矣。蔡兴宗敛范义之丧。就周朗之别。可以风卖友之俗矣。
常珍奇之自魏返宋也。既书之曰归宋。又书之曰奔宋何也。曰归宋者。以归宋之境也。曰奔宋者。以入宋之都也。
何点不事萧道成。讥切褚渊,王俭之从逆。可谓昏衢一烛。其有闻陶靖节之风者欤。
以褚贲之让位居墓。想其志节。凛凛有松筠之操。当其父失身之时。必有几谏。而史不能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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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汉以来。诸臣无守制者。皇皇瞿瞿之时。有济济跄跄之容。衣锦食稻。车骑烨然。岂人子所忍为者。元魏孝文能定典礼。俾有以洗千载之陋习。垂百世之美宪。岂不奇哉。
当魏宣武之崇佛。裴延俊请事五经。固善矣。若以佛书与圣经互览兼存。则亦流于禅矣。宣武杀其叔协。而魏之道衰矣。何不于杀协之时。正色直谏。及其协死而道衰。虽矫其非。顾何以得力乎。然而如延俊者。未易多得也。
夷狄乱华。而石经毁于浮屠。此岂冯熙,常伯夫之罪也。魏主有以作俑也。
秦三世高贵乡公。元魏孝武。阽衰败之运。能出谋发虑。欲杀赵高,司马昭,尔朱荣。或成或不成。而比之束手传玺之主。可谓雄桀矣。若其不成则天也。
苏绰之作大诰。无异乎胡广之中庸。而文体关世运。自司马氏以后。风花水月。竞尚浮华。而夷狄猾夏。生民涂炭。即文体使然也。宇文泰能知矫革之义。以基有唐文章之盛。而租庸调之制。亦出于泰,绰。至唐行之天下而无弊。绰可谓奇才。泰可谓用才者矣。
秦始皇既烧诗书百家。犹有博士之藏。项羽之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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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又入于火。及汉兴而古文稍稍出于世。自赤眉,绿林,董卓,曹操。至刘,石,姚,苻之难。荡然无复存者。仪礼只有十七篇。梁之昭明。辛勤裒辑。重以江左升平四十年。秘府典籍。渊乎博哉。及齐孝元之败也。复烧之为灰烬。此岂非关世运之升降。系人文之污隆欤。
萧察父子。虽国少地偏。能奉梁祭祀。改元置百官。则与南唐之于李唐。不可同日而语矣。魏分东西。尚分书年号。萧察岂不若魏耶。
魏,周之际。刑典紊乱。夷虏性悍。惟事严峻。及苏政为隋制律。如流而止于三千里。徒而止于三年。杖而止于百。笞而止于五十。后世因之。至今为和匀金石之宪。虽暴兴之国。兴必有臣盖如此。
唐太宗纵囚。盖原于王伽之事。而欧阳脩曰。意其必来而纵之。上贼下也。意其必免而复来。下贼上也。余以为欧阳公亦遗照也。太宗若不知王伽之事。必不纵矣。见纵者若不知李参之得宥。必不来矣。
纣有钜桥而武王是资。秦有敖仓而高帝是赖。隋有洛口而李密是依。不义之财。适足以藉寇。而财聚则民散。可不戒哉。
汉,唐之所以创业绵祚者。曰入关约法也。先据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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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得人和。何患不得天下。汉法三章。唐法十二条。即世代寝降。文网寝密而然也。若使徐洪客不言于李密而言于唐祖。则其功岂下于董公耶。然董公为沛公。张大义于海内。沛公之所以得志者。非良,平,信,越之功也。董公一言之力也。项羽之勇。岂不若汉王。而卒困不振者。仁暴之别也。惜乎汉高帝不封董公也。封而史或失其传耶。
虽一时僭窃之国。萧氏复王江陵。修武帝之祀。盖武帝不嗜杀人之效也。
凌敬为建德祭酒。请释张志昂,张道源之死。非一时聚盗者啖人之比。而建德死。敬无闻焉。岂死于兵戈之中。不得为唐用欤。或隐而不出也。
自秦始开阡陌。而井田遂废。晋太康中。一人占田七十亩。元魏孝文有均田之制。及唐兴。租庸仿北周。口分效后魏。致贞观之盛。伟然可观。自永徽以后。亦废而不行。世之言三代者。必曰封建井田肉刑。而生齿日息。疆域日辟。井田之法。既不可以猝复。暴君代作。淫刑寝繁。肉刑之宪。又不可以轻议。但封建差近古耳。
或请阳怒以试佞直者。太宗曰。好权谲接臣下。常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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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君人之度当如是矣。及夫密使左右赂有司。以验其廉贪。则言行太相反矣。太宗之有魏郑公。犹汉武之有汲长孺。然郑公多诡。不及长孺之率直。故如昭陵之对。不免机诈。此所以太宗不如汉武。郑公不如长孺也。
王圭尝切谏。而其要在重儒二字。历代帝王。若以重儒为治本。则一姓万年。虽至今存可矣。
周礼膳夫酒正。有王及后世子不会之文。胡寅以为不使有司沮止。若自下制上者。迂哉胡之说也。大抵后及世子与王之供献。皆有原定之数。虽不会。尚有加减不得之意。若颁赐诸臣。则不得不会之也。苟如彼说。王及后世子多索于科率之外。以至荡储倾藏。蠹财侵民。而为有司不敢言耶。
甚矣胡氏之苛摘人也。当武才人之阴长其发。宫禁事秘。褚遂良顾何以知之耶。乃于精忠苦节之褚遂良。不欲专美。强傅不当疑之疑。曲成不当言之言。必欲觅瑕于白璧。抑何心也。若使胡氏当其时。能钩宫禁之秘事。上书皇后。以折其萌耶。
武后行弑逆之事而不书之。史之阙欤。大书曰武后弑故后王氏。杀淑妃萧氏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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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适人。不特书。而至太平特书者。以惩厉阶也。
杀人如麻。遂及公族。未有惨于武后之时。而乃禁屠杀采捕。殊可笑也。
默缀虽曰胡酋。能拘武延秀。抵书武照。以惊动之。自李绩以下屈膝阿旨之类。能不骍汗乎。
狄梁公浮沈武氏之朝。虽阴护帝室。卒不见唐帝之复位。而死于武氏伪周之时。则是伪周之梁公。非唐臣也。人臣之义。当以王陵为正。梁公末流之弊。至于冯道。余以为梁公功罪不能相准也。
玄宗以道路不治。欲罪河南尹。宋璟谏而止之。臣主俱善矣。及请其待罪而后赦之。可谓苟且之甚矣。都俞吁咈之际。以受德二字留着胸中。非贤宰相之风。当是时。门下闻玄宗纳璟言。而不加河南尹罪。则在玄宗。岂不有光乎。
开元十四年。书曰户部奏今岁户口之数。二十八年。书曰是岁户口之数。凡例前后不同何也。只以是岁户口为例。而其数始见于目矣。恐有脱简。
李林甫势倾中外。谋危储贰。戕杀忠良。海内为之嗷然。则凡有忠志之士。孰不一言以悟其主。而寥寥无闻者。以士气擢沮。国不能为国也。咸宁太守赵奉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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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位忼慨。条列二十大罪。将欲回玄宗之惑。快舆人之情。则胡寅之论以为职非御史。其死自取云者。果何据也。若然则位至二千石者。目见奸凶浊乱宗国。危如一发。而以我非言官。默息而止乎。
张兴以饶阳裨将守孤城。弥年不下。及城陷被执。骂禄山叱思明。如狗羯。至于死不绝口。雷海清以梨园乐工。不胜悲愤。西向恸哭。遂见害。比诸达奚珣,陈希烈之徒。其危忠姱节。可与烈日争光。而赠秩之章。不先于若人者何欤。
路嗣恭受知玄宗。及节度朔方。辟草莱威华夷。可谓名将。而以琉璃盘赠元载。则武夫无识见耳。岂有他哉。除李邺侯营救。几失干城矣。
杜佑博学疆记。所述通典。虽是今非古之书。亦足为一代之章程。及判度支。括富商之钱。民间绎骚。若逢寇盗。以佑历览前史之见。宜知聚敛之恶。而身反蹈之。岂说与做不及而然耶。通典首以田制。不害为知本之论。而田制不能复三代之旧。则卫鞅之流毒。不幸近之矣。
当德宗之走也。诸王公主尚不及行。况段太尉解官家居。何以知去邠之行乎。胡氏乃以不执羁靮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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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哉。以段太尉之忠节。亦欲毁之。可以见其心之不平坦。南轩以其兄之门徒。尚谓胡氏有病败。则其人居可见矣。
田希鉴叛附朱泚。受其节符。及泚败。闭门拒之。朝廷微弱。不能驾驭州镇。朝叛而夕官者。指不胜搂。希鉴即其一也。若非西平之诛。希鉴亦无恙矣。天下岂有是耶。
陆宣公奏状中论裴延龄为钜。自其心术之微。以至行己之悖。靡不爬栉。反伤于忠厚之风。则胡致堂何谓其论不详而去不力也。又以邺侯之荐董窦。谓之择其不如己者以自显。则不徒不知邺侯。自顾其心。能无鳞甲否乎。
人主意在察察。则有以欺蔽诬人者。人主意在权▣。则有以专擅诬人者。人主意在自圣。则有以诽讪诬人者。宪宗近于察察。故王,裴易于见逐。而香山之谏不入也。
藩镇世袭。有如周末诸侯。田弘正以兄弟子侄留仕朝廷。其志伟然可观。此所以子有田布能秉义自裁也。
刘栖楚虽入于八关十六子之中。叩头出血。极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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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之失德。凛凛有不可犯之意。求之史牒。未易多见。其染迹于李逢吉。不免为瑕。取友不可不审。于是乎益可验矣。张权舆骊山一言。不让于栖楚。而为逢吉谮裴度。亦未可知也。
致堂论韦处厚失言。甚得之。惜乎处厚之不学也。
文宗有王者之风。李石有大臣之量。而但无拨乱之才。权归北司。国遂不竞。文皇之业衰矣。然京城之讹言急。而吏民之奔散甚。乘舆行将驾矣。倘非李石坚坐以镇。黄屋翠华。又将迟徊于奉天,凤翔之间矣。
司马公以武宗之杀郭谊为失信者。甚不然也。谊以刘稹之谋主。称兵拒命。生民涂炭。及夫力屈势穷而后。始斩稹以邀赏。其罪可杀不可贳也。此岂以杀降言哉。
僖宗之世。惟一郑畋作相。能弥缝破漏。而亦不得言听计用。尚何以振将颓之纲。救已燃之火哉。失者得之鉴。亡者兴之辙。后之为人主者。率多反鉴而循辙。抑又何哉。惟学问之力无之而然也。
言忠信行笃敬。可以行于蛮貊。辛谠以义激徐云虔。云虔以义激南诏。能致命而返。岂不奇哉。
田令孜愚僖宗而丧天下。吕用之愚高骈而丧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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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之用舍。似不甚重。及其末流之弊。至于丧国而后已。则可不寒心哉。
唐衰。群雄竞起。俱得人以自佐。如李克用之盖寓。王建之高烛。马殷之高郁。皆足以当一面而长万夫。唐朝宰相。无一人为之解难释纷者。气数之所关。自有不得不然者耶。
李袭吉告晋王克用之言。虽管,晏,萧,曹不及也。崇德则人归。务农则本固。此其节目之大者。宜乎后唐之兴。赖有是耳。
山陵之制。自汉文以后始从俭约。光武,孝明克遵祖训。至唐太宗。昭陵埏道之下。造宫殿藏图书。不免温韬之祸。以太宗之明。何不念时移世迁之后辄有掘冢之贼耶。
三代以后。惟汉多历年祚。华夷讴歌。久而不衰。刘聪,刘岩,刘知远之徒。皆袭汉号。其次唐也。故李存勖,李升。亦建国号曰唐。其后则无闻焉。此可以观历代兴替之迹也。
唐杀郭崇韬。楚杀高郁。而国随而亡。崇韬死而孟董判蜀。郁死而希声悖恶。人之云亡。邦国殄悴者。不其然乎。楚之拓拔恒。亦高郁之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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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王起于群盗之中。骤得大位。能容史在德之狂。而又能殉社。不作牵羊之行。可不谓之贤乎。
宦官之善者。后唐有张承业。闽有林延遇。无愧于吕强,高力士诸人。为宦官计。自曹节,王甫。至魏忠贤。稔恶肆虐。未有不戮者。如张,林名流竹帛。为后世称道。择于斯。孰居乎。
五代得国。皆篡逆不道之类。惟后唐差胜。比之唐太宗。宋太祖亦觉光明。如朱温,石敬瑭。莽,操之伍也。胡氏管见。辄以敬瑭称高祖。不免偏见。
契丹以前。胡夷之难极矣。尚不敢以胡风夷俗加中华之民。自称汉赵秦燕。以附于中华。及石敬瑭称子重贵称孙。而胡夷侮蔑中华。至于金,元而海内为之被发。敬瑭叔侄之罪。可胜诛哉。
自昭宣以后。四海涂炭。礼崩乐坏。不知有先圣之道。周主郭威能拜祀于夫子之祠墓。程先生所谓盗贼亦有礼义者是耶。
祭礼图说
传曰。先簿正祭器。奉祭者不先之以簿。则礼杀之不齐也。疏昵之不均也。非夫子所慎之义也。 皇考退岩先生。夙夜寅敬。惟祀是先。尝著祭仪图说。以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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祧之轨范。首之以图。所以昭其数也。系之以说。所以章其节也。为我 皇考之后者。守之若拱璧。罔敢失坠。以至万子孙无斁。则一家之幸也。诸宗之福也。余小子居庐读礼。慨遗风之寝遐。怆先徽之莫攀。遂抆血书此。以诏来人。虽修润损益之间。窃附迷见。略有新式者。亦惟我 皇考之遗意也。己未孟冬。不肖男行恁谨书。
  节祀
栗谷曰。俗节时食。如药饭,艾饼,水团之类。若无俗尚之食。则当具饼果数品。墓祭行于四时。与家庙无等杀。亦似未安。当于寒食,秋夕二节。具盛馔。一依家礼墓祭之仪。正朝,端午则略备馔物只一献。我 皇考尝折衷于栗谷之论曰。墓祭非古也。朱文公家礼。只于三月上旬一行之。东俗则以元朝,寒食,端午,秋夕谓之四名日。而并行墓祭。大乖于礼意。遂用正朝,端午行事于家庙。寒食,秋夕。行事于墓。著为家法。谨按国朝五礼仪六品以上时享图曰。果二器。饭羹饼面鱼肉脯醢炙肝各一器。酒不在此中。又按士丧礼曰。凡糗不煎。注曰。以膏煎则亵。非敬。疏曰。不用脂膏煎和之。盖家庙之礼。至严且敬。惟宜以国典与经训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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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故器数照五礼仪。祭品依士丧礼。而朱子曰。祭用血肉。又曰。时祭忌日。用浮屠诵经。是使其先不血食也。栗谷要诀。用生鱼肉。沙溪曰。特牲馈食礼。馈食者食道也。事之若生。故用生人食道馈之。豕鱼腊以镬各一爨。以此观之。朱子说及要诀与馈食说不同。行礼者择而用之。盖朱子之说。非谓全不烹爓也。就其中或用血肉也。恐不可以泥看而胶定也。然要之不可阙也。朱子曰。温公书仪。人以为难行。其殽馔十五味。亦难办。行之正要简。简则人易从。余于祭品。以简为主者。盖有所受而然也。涧潦蘋藻。尚可以奠之宗室。在诚不在物也。不诚无物。可不惧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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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祭
朱子以其生日在季秋十五日。遂用此日行称祭。尤庵曰。祖先中一位生辰。若在仲月。则行祀于此日。同春以生日在季秋。以其日行称祭。按称祭犹然。况时祭乎。近俗专尚墓祭。不行时祭于家庙。先儒已有非之者。我 皇考暨我 两妣位生辰。在于春秋冬三节矣。春而荐花。秋而荐稻。盖遇新即荐之礼。而若十月。是万宝收藏之后。寒暑递序之时也。故古人辄行墓祭。不以墓而以庙。先儒诸说。可考而知也。七月二十六日。 皇考生辰也。三月十二日。 前妣贞夫人金氏生辰也。十月初四日。 显妣贞敬夫人赵氏生辰也。三月七月。行荐新之礼。十月行时祭之礼。并行祭于家庙。以为式。因著图载之下方。呜呼。礼缘人情。而节文于天理者。顾不在斯欤。自今千百岁。承我宗祀之托者。其有不亮余心而悲余志者欤。若其祭荐之需。则戊午己未我 显妣贞敬夫人生辰。俱有 御赐米钱布绵油蜜。 恩旷简牒。感结幽明。遂以此备祭田于龙仁楸乡。诗曰。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又曰。孔惠孔时。维其尽之。子子孙孙。勿替引之。顾我诸子诸孙。其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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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楚茨,信南山之义勉之哉。神嗜饮食。报以介福。其理不忒。可不戒哉。大抵三月三日之祭。甚不经也。古人所以为郭氏女。祓除不祥者。今为祭先之日。能不怵然而惊惧乎。乃移其祭于十有二日。亦为遵法朱夫子之一端矣。 皇明宣德中。冯善著家礼说曰。观义门郑氏麟溪稿。云四月一日。乃始迁祖初生之辰。奉神主于有序堂上。行一献礼。窃念亲在。生辰既有庆礼。没遇此日。能不感慕。如死忌之祭可也。若余今日之制礼者。非创无于礼之礼也。春秋荐新之永定其日也。仲冬时祭之推用孟朔也。虽质诸知礼家。庶不以余为汰哉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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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祭
程子于忌日。配祭考妣。朱子家礼。忌日止设一位。退溪曰。忌日并祭考妣。甚非礼也。栗谷曰。祭两位。于心为安。牛溪曰。俱祭考妣。从程礼。沙溪曰。并祭考妣。虽非朱子意。我朝先贤尝行之。慎独斋曰。并祭为当。尤庵曰。忌日并祭考妣者。当依时祭仪。按忌日之祭。并祭考妣。其来已久。今不可遽议于单祭并祭之间。而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是也。昔王修之母忌在社日。每岁之社。修感念哀甚。里闾为之罢社。郑克敬因父忌。不领光禄之宴。 明祖赐钞以奖之。李濂当考妣忌日。致斋于内。不通宾客。客有再拜者。呜呼。仪物虽殷。诚礼不足。则非所以奉先追远之道也。张文嘉齐家宝要曰。凡祭皆吉服。而忌用缟素。凡祭皆饮福。而忌独举哀。此祭宜与祥祭禫祭同列于丧礼之末。庶合事宜。旨哉言也。近俗之忌祭致胙。不可使闻于邻国也。昔朱子以祭祀食物待宾客而已。何尝有致胙如时祭然哉。为我宗奉祀者。亦不可以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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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图十有一。说三。总叙一。非余之言。即我 皇考之教也。朱夫子居忧寒泉。参酌古今丧葬祭礼。推以及于冠昏而为家礼。余小子姑既追述于 皇考之遗训。窃又取义于朱子之故事。编之为书。垂之为则。若丧葬冠昏。有未暇并及焉。览者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