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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谷集卷之十
家狀
仲父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 經筵,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 世子師府君家狀。
姓貫京畿豐德府德水縣。
曾祖諱安性行朝奉大夫。安奇道察訪。 贈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
曾祖妣茂松尹氏。貞敬夫人。
祖諱植行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 經筵,春秋館,成均館事。 世子右賓客。五衛都捴府都捴管。 贈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 經筵,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謚文靖公。號澤堂先生。
祖妣靑松沈氏。貞夫人 贈貞敬夫人。
考諱紳夏行通訓大夫。禮賓寺正。 贈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 經筵,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 世子師。
妣寧越辛氏。貞夫人 贈貞敬夫人。
公元1645年
府君姓李氏諱畬。字治甫。初字子三。德水之李。自高麗中郞將諱敦守始著。歷五世。至諱揚。仕我 朝。官參議。又二傳而有諱宜茂。以文學受知 成廟。官司諫。生左議政諱荇。久典文衡。號容齋。第二子諱元祥。都事。 贈吏曹判書。生諱涉。成均生員。 贈左承旨。卽府君高祖也。贊成公。忠厚質直。不規名利。文靖公學邃道高。而晦其名。嘗筮得大過獨立之象。扁堂以澤風。一生篤信而體行之。世稱爲澤堂先生。議政公實爲仲子。先生許以志氣雄遠。早年連中解。家世方隆顯。而便懷棲遁。廢擧業。爲養從蔭仕。而未老休官。見士林禍作。大歸驪江以終焉。辛夫人。敎官諱後元之女。柔順孝謹。婦德甚備。府君以乙酉正月二十三日酉時。生于江華外氏第。方在娠。議政公有質燕行。大夫人憂慮致傷。及府君生而脆弱甚。二三歲。不能粒食。四歲在外家。得議政公書。輒繫在衣帶。久不解。姨母夫見之戱侵辱。是後每呼之。終不應。外王母朴夫人怪問之。對曰。彼辱吾親。不欲見也。嘗侍朴夫人疾。嘗藥服勤。如成人。見者感歎。五歲始受書。不煩課督。文理驟開。讀至麥秀歌。伏冊掩泣。季父畏齋先生時授學。特奇之。十歲。議政公偶見行步頗遽。戒曰。男
子動止。宜徐遲。府君方讀小學。退而自抄五六條要語。服習之。過數日。議政公喜曰。此兒頓異前日矣。壬寅。中生員試。自是華聞日彰。屢發解。間嘗占魁。雖不利會圍。而所製人多傳誦。及乙卯議政公歸休于鄕。常隨在側。潛心墳典。絶意進取。時家徒壁立。府君躬自經理。甘毳無闕。緩急有賴。嘗以爲爲人子者。徒知被養於父母。不思所以致養。則殆禽蟲之不若。每晝出監田。夜而讀書。議政公笑曰。一身何可爲兩役也。庚申 更化。右相閔公鼎重。薦文行于 朝。除 崇陵參奉。府君將以親命復應擧。謂不可。又從祿仕。遂不就。是年秋。擢庭試丙科。旣唱名。卽被翰薦。以同薦人有物議。寢不用。辛酉。由槐院薦入史館。自檢閱陞至奉敎。參弘文錄。拜正字。世所稱南床。極選也。壬戌。又被湖堂選。陞博士。差實錄廳都廳郞廳。時畏齋先生。方受 命改修 顯廟實錄。兼纂 宣廟寶鑑。府君以新進。與聞筆削。人以爲榮。尋陞修撰。時 上爲 慈懿大妃將進宴。府君同諸僚求 對。極言灾異饑荒。不可行。 上始頗難之。旋下 旨寢罷。移正言。 國家方有大比科而小科榜。被臺論。久未收殺。及設大科覆試。府君與執義沈壽亮。同承監試之 命。
旣入院。掌令韓構。斥以臺體壞損。府君卽引入。因試院 啓禀。諸大臣獻議。請令竣事。府君意以爲旣奉 命試士。 朝旨不許罷。則去就有不得自由者。遂黽勉畢試。卽引避遞。老成之論。皆許以權度精審。處義得當。而臺議愈激。至以冒彈監試請罷。 上敎以此實出於事勢之不獲已。而輾轉層激。未曉其擧措。終不 允。癸亥。諸路凶荒。分遣 御史宣諭。府君見差關東。而方以監試事不自安。在鄕呈狀。被 特旨催促。始承 命到原州。招集士民。宣布 德音。靡不曲盡。聞者至垂泣。復 命。爲陳積弊十事。多蠲罷。原人立碑追思之。 除兵曹佐郞。移修撰。又移獻納,吏曹佐郞。並不拜。 除北評事。以邊塞幕職。義不可避。旣肅 命。聞議政公患疸。呈狀歸省。兵曹請令待愈赴任。 上以情理可矜。特 命遞。又 除獻納。旋移吏郞。時府君久不赴 朝。大臣請在外銓郞。過限勿遞。盖欲必致府君也。至冬始出肅。甲子。陞正郞。兼校書校理。差訓鍊都監郞廳。又差 明聖大妃魂殿都監都廳。時朝論已有携貳之漸。以府君秉銓筆。士類倚以爲重。夏。請覲還鄕。秋。兼中學敎授。移校理。陞應敎。移執義。皆辭遞。又以獻納。陞司諫。臺臣尹趾善。疑
府君圖免北幕。有侵逼語。旋自陳其誤認。而府君猶引罪辭不赴。是時金煥,金重夏事。爲朝論大機關。先後輩疑阻乖激。轉成標榜。府君深爲世道憂之。以爲政刑合理。處置得中。則人心服。人心服則橫議無所容。今廟堂臺閣。均有所失。自 上若更詢問定煥罪。寘重夏法。然後勑勵羣工。使之各祛己私。協圖 國事。而更有黨私乖爭者。斥以遠之。則庶幾人心咸允。朝論漸平。陳疏反復論之。 上嘉納。後數日。 處分改下。尋遞 除宗簿寺正。移執義。入京參 國練。遞拜舍人。由還。乙丑。再 除副應敎。選知製 敎。府君以前居中考。右授非政格力辭。遞以軍銜。不參。考又居中。盖自有尹趾善之言。深懷不安故也。大臣白其事。 上曰。予知其非厭避命。蕩滌促令上來。秋 除執義。未幾。 擢授同副承旨。再疏辭。因應 旨論事。首以灾害稍弭。警懼便懈爲戒。又言治體之未立。朝著之不靖。有曰。 殿下於接羣臣聽庶政之際。一切勿以體貌文具爲拘。要以實事責實效。又持以至誠力行而導之。然後流弊可變。而治體可立矣。 國家重言議士。以慷慨激揚爲己任。邦邪賴是而糾摘。政綱賴是而整肅。本意豈不誠美。而其流之弊。遂至游
談勝而實行蔑。論議盛而政績壞。先正臣李珥所謂政亂於浮議者。此也。自古老成之見在周便。年少之論多峻激。若臨事爭論。事過忘去。則不害爲不比之和。今乃不然。始因一二意見之差異。互相乖阻。輾轉層激。遂至擧一世。不免標榜。而殆無完人矣。臣去冬。敢陳折衷之論。盖冀 殿下不拘彼此。但酌事理之中。以平章一世。則朝論庶有寧息之期矣。近又因尹拯書札。謬引先正事。閙端層生。爭競不已。 國計民憂。置之相忘。臣以爲不抑損浮議。無以成實績。不打破爭端。無以和 朝廷。此在 殿下建極而臨之耳。願 殿下。凡於可否之間。毋置甲乙於胸中。擴吾心本然之明。察衆理兩端之極。以求其公理所存。先正大體大綱。然後小少參差之端。一傡捨置。惟以做實政無私偏爲主。擧措旣明。刑賞皆當。則浮論可息。而朝著可靖矣。不然而徒以鎭定爲務。則其弊必至於言路杜塞。忠邪混淆矣。 上批以憂愛戒誨。誠甚切實。遂入京拜 命。因儒疏。申論尹拯事曰。拯以林下讀書之人。外托師生之舊。內懷憾恨之心。詆辱長者。肆然無忌。此實斯文之大變。 聖世之至耻。所宜明辨而痛斥者在此。至其所論先正事。不過引喩不倫。
公元1686年
下語失錯耳。攻拯者。徒知其可惡。而必欲事事而罪之。救拯者。但見其無情。而幷與其妄發而護之。非 殿下折衷其間。朝著無寧靖之期矣。盖府君於尹拯事。論斷雖嚴。而不欲甚其罪。意有在也。旋移吏曹參議。差承文院副提調。疏乞省親病。冬復 除承旨。移副提學。爲參 國祥上京。肅 命。時 上方講易。疏請擇朝臣之習易者。或兼 經筵。或處講員。草野之士。散職之流。以易學見稱者。亦皆召致。以資講確。仍及天地無私。大易中正之義。肺腑至親。佐貳特授之失。時諫臣請還。 中批除職。被 嚴旨。故言之。又移吏議。丙寅春。由還遞。夏。爲養乞郡。出守安城郡。號犯先世嫌名呈遞。拜大司成。尋 除利川府使。利距驪江僅一舍。公餘省覲以伸便養。爲政。慈惠廉明。不煩箠楚。在任纔七朔。而闔境大治。去後思。至今不衰。領相金公壽恒。 筵白李某。不宜久置於外。遂內遷副學。而以畏齋先生方在相府。引春秋相避疏遞。丁卯春拜吏議。議政公寢疾中。適 除禮賓寺正。爲就醫奉。以入京。秋。議政公捲還。府君疏乞歸省遞。俄 除禮曹參議。移副學。戊辰春。適以伯氏病至京。拜兵曹參議。移大司諫。時臺臣劾李公選。目以小人。府君疏
公元1688年
斥其乖謬。被反攻。引避遞。拜吏議由還。旋以政注間微事。被臺參遞。以大諫奔哭 慈懿大妃喪。陳親病歸疏遞。冬。 除副學。時近宗有過被 寵幸者。玄石朴公世采。以吏判袖箚陳戒。 上震怒斥退之。領相南九萬。右相呂聖齊。伸救朴公。 天威益激。並荐棘北邊。前此臺臣李徵明。亦疏言後宮事。 嚴旨遞罷。久靳甄用。府君陳疏極論之。其略曰。 殿下於羣下之言。以後宮爲戒。則疑其謗訕。以近戚爲戒。則疑其搆害。常若有憤鬱不平之氣。藏蓄不去。隨事輒發。雷霆所激。不暇自制。竊想 聖心以爲我無此事。妄相揣度。以招君上之過此罪也。然此本無可怒。若 殿下不復存纖芥以聽羣言。其言出於誤認。則但曰我自無此。爾言誤矣。或有近似。則猛省而勇改之。以耻過作非爲戒。開心見誠。表裏如一。 殿下之有過無過。羣下皆仰之如日月。雖有誤認之語。將自消散。寧復爲累於 聖德哉。今 殿下威怒日加。羣情疑惑方深。四方傳聞以爲廷臣之言。稍關 宮禁。則不問大官小官。一切加以威罰。始疑 殿下眞有偏係。自古未有上下阻隔。而其國不亂者也。當此之時。奸邪讒嫉之言。乘間而入。則豈不危哉。倘 殿下回心釋
公元1689年
慮。以察羣下之情。則臣恐今日之事。 殿下將悔之不暇。而向之疑 殿下者。皆不喩而自釋。豈不上下同幸。家 國俱慶哉。 批曰。憂愛戒誨。出於至誠。是後李公徵明。始受 恩點。尋移大諫。己巳正月。 除吏議。辭遞。三月。畏齋先生卒。議政公疾方㞃。不敢以喪告。設位他處。以時展哀焉。未幾。 中宮出居私第。尤菴宋先生,文谷金相公。並及禍。府君悲傷憂惋。殆欲無吪。而旣遞職在鄕。惟杜門侍親癠。自靖而已。庚午六月。丁議政公憂。壬申。服闋。甲戌四月。 上大悔悟。 中宮復位。奸兇誅黜。首 擢府君。爲刑曹參判。兼備邊司觀象監提調。差 中宮復位敎命文製述官。遂進江郊。擧議政公遺戒辭。 批不許。旣應 製。卽乞省親病還。 除大諫。時領相南九萬,判義禁柳尙運。治希載獄緩甚。鄕儒朴尙絅抗疏痛斥。因應敎金夢臣疏。遠配。府君因辭疏論之曰。尙絅之言。雖云狂妄。其意則出於明討賊之義。不可銷鑠沮遏審矣。自有鞫事。國言喧沸。街巷流傳。類多諸臣情外。然亦自有以致之。最可駭者。謀害 國母。何等兇逆。而置之長房。視同例囚。輿情憤激。本始於此。及後按治。有違誅討之常典。人之致疑。理所不免。今其言於大臣
公元1694年
諸宰。固甚難安。而所論則實中外之所同扼腕者。草野之人。憤慨所發。不復顧藉。古今此類。亦非一二。以此歸之搆誣陷人。至疑其恐動傾軋。不亦謬乎。 朝廷縱不能執端用中培護扶奬。乃可億逆成罪。必至流竄而後已耶。儒臣旣謂尙絅之疏。辭正義明。而反以爲罪。抑獨何哉。導 君上以罪言者如是。而謂將以保合。非臣所知也。兼弘文館提學。疏遞本職。復陳母病。 批以私情雖切。公務尤重。 別諭促召。府君疏申遺戒懇辭。 除禮曹參判。兼同知 經筵。連入疏狀。只 許遞本職。冬。始以軍銜赴 朝。拜漢城府右尹。嘗因 侍講。請刊進文正公宋時烈所述心經釋疑。此本出於退溪門人箚錄質疑。而文正公實刪補爲書者。被兇黨焚毁。至是復行於世。移大司成兼 世子右副賓客。疏乞歸覲。乙亥春。復還 朝。參 春宮齒學禮也。移副學辭遞兼同知成均館事。拜戶曹參判都承旨。以親病乞歸遞。 除吏曹參判。兼同知春秋館事時。隨大夫人。在伯氏報恩縣任所。連以情理上疏辭。兼陳灾荒狀。請 上供以下。官府大小一切需用。勿拘常規。痛加裁節。通計各衙門見存者。移補經費。以代稅入。要使尺布斗粟。無出被灾之民。
公元前226年
衛卒上番。軍兵操練。大比試士。年例抄丁。凡致民勞攘糜費者。勿論輕重。一傡停罷。預講聚糓移粟之策。以爲春賑資。又以遇灾警懼之道。反復陳戒。 上批嘉納。大臣以府君固守遺戒。不欲從仕。請開釋敦召。 上曰。此不可膠守。使之安意察職。府君再疏申前懇。 批諭勤摯。冬入京。因槐院査對肅 命。卽引入。兼藝文館提學。乞覲歸。 上因儒生姜敏著疏。斥按獄大臣。下 嚴敎。以爲朝家所失。在於緩。治朴尙絅而前以大義爲言者。有以致之。府君陳疏引咎曰。臣亦其時言者之一也。丙子春。始遞銓任。 除工曹參判。因促 旨。疏陳親病。乞寬限。赴 朝。兼附賑事。請發楊津,項津倉米。寬牛禁。以捄其急。時李濟億疏詆尤菴先生。 上命竄之。閔震炯以玉堂營救。 上遞其職。旋以各有標榜。論議差異非異事。特 命還仍。府君因辭疏。陳戒曰。臣於 朝廷處閔震炯者。竊不能無惑。 王言一播。四方傳誦。以爲是固當然。不幾於導一世。而使之黨乎。標榜者。亡國之膏肓也。發於 綸綍者。若反有容保之意。甚非所以爲訓於羣下也。 殿下睿智出天。而凝定之量或未足。 聖學超倫。而涵養之功或未盡。好賢非不篤。而未免無終。圖
公元前225年
治非不切。而未免無實。凡於是非與奪之間。未見有審愼留難之意。以此前之邪者。後未必不賢。前之是者。後未必不非。善類雖進。持疑之心未已。讒佞雖退。旁伺之計難遏。陰陽互勝。黑白屢換。每一變易。爲禍漸深。是 殿下於朋黨之病。不惟無以去之。反有以助之。此無他。皇極之理。有所未明。故不免與物俱化。莫有定準矣。今惟有 聖上虗心察理。以定在我之權度。曰是必見其實是。曰非必見其實非。勿爲一時喜怒之私所移。左右交亂之口所眩。好惡一循乎天理。擧措允合於人心。則庶幾無失於皇極之義。而一世之標準可立矣。顧何患於朋黨之難去也。 上批嘉納。連辭不 許。夏始肅 命。兼同知義禁府事。參按業同獄。以撰 世子嬪敎命文。都監 啓遞金吾。移大司成。先是。大臣白府君以省親不得久於 朝。請換 除伯氏畿邑。 上允之。大夫人先還驪江。府君疏乞歸覲。又入縣道疏。備陳麥歉狀。請秋後徵收之政。預加講究。勿靳損减。經賑守令。勿輕遞易。諸道賑錢軍布。詢問民情。以糓代納。仍及節冗食。省浮費。以爲廣蓄積之道。府君每謂 國家將以無食亡。而朝政惟事姑息因循。以此縷縷焉。被 別諭促還。秋
入 朝。兼司譯院提調。 擢拜漢城府判尹。再疏辭。 批曰。卿不喜矯激。忠愨可尙。移拜禮曹判書。兼掌樂院提調。 上命 世子嬪。展謁 永昭殿。府君以爲王朝之禮。務在嚴謹。不行於 宗廟。獨行於 永昭殿。以古禮則不備。以今禮則非有受於 祖宗也。箚請 詢諸大臣。仍令儒臣考究以定制。時章甫爲尤菴先生。建院于華陽洞。府君謂先正之華陽。卽朱子之武夷。非他院比入白。特 賜額。及丙申 處分後。 上親書院額。 命近侍馳揭之。秋。疏乞省覲于果川縣。大夫人方就養伯氏也。兼內醫院提調。陳疏辭。請畿邑被雹處减稅。時臺臣申銋。論劾領相柳尙運,右相徐文重。黜補塞邑。儒生李顯命成揆憲。相繼訊配。府君因疏極言曰。甲戌後廟堂所處。每出過慮。四方之人。執大義攻廟堂。其言紛然。廟堂之意益堅。而四方之言愈激。申銋以隔阻之心。見柳尙運獨先還入。仍被重卜。至以徼寵爲言。此非尙運本情。然徒有憤慨。致疑至此。若謂有私意。豈銋之情哉。徐文重受謗最甚。敦府之疏。譁然傳說。銋疏所云。悖理之論。實非用意搆成。所聞者然也。不宜摧壓太重。以傷敢言之氣。若臺臣之言。苟犯於廟堂。輒以傾軋爲斷。使
不得開口。非 國家福也。至於以儒進言。待之以刑訊。必欲鉤覈其指嗾。殆若有大奸慝隱伏交亂者然。終至己巳忘生之士。並罹鞫刑。如是而欲情義之通融。難矣。 批曰。有懷則陳。亦何傷焉。左相尹趾善,大憲權是經。迭起交詆。 上又於徐相疏批。斥府君以不韙。府君連疏請勘。得遞歸驪江。乞被徑行之罪。 除判尹。不赴。丁丑春。移大司憲。再疏辭遞。而 上批有察其本心。决非喜事之 敎。遂入京。肅知中樞府事。請由。將還鄕。適 除京畿監司拜 命。夏。疏陳民事。申之以節省蓄儲之意。時連歲大侵。又無麥。府君蚤夜焦思。區畫荒政。總錄一道飢口。親自料檢。計數給糧。得以存活。及罷賑。病作幾殊。閱四朔始愈。秋。內移吏曹判書。七疏力辭遞。 除知敦寧府事。冬。兼藝文提學,同知 經筵。拜左參贊。兼觀象監提調。薦授兩館大提學。自容齋先生至府君。爲四主文盟。實 國朝所罕。以府君夙負詞垣重望。公議歉其晩。而府君猶深懷謙挹。疏凡七上。始承 命。戊寅春。兼繕工監提調。夏。兼 世子賓客。 除大司憲。辭遞。拜禮曹判書。七月。丁大夫人憂。庚辰。服闋。 除禮判,兼知 經筵,長興提調及賓客。冬。復兼備局,槐院。移判吏曹。
兼弘文提學。時 坤殿違豫。至設議藥廳。府君旣累疏辭。不 許。遂進到廣州。陳疏承 批。乃入京再疏。擧遺戒申懇。左相李公世白。右相申公琓聯箚。引卞壼奏語。又擧先贊成公戒文靖公事勉出。 上特下備忘曰。一時遺戒。君臣大義。孰重孰輕。以予所親見者。故相臣李端夏於銓任。未嘗終始力辭。則今日吏判之固守己見。甚非所望於世祿之臣也。仍 命待明朝牌招。府君詣金吾待罪。疏暴情事。有曰。大臣箚語。不惟臣之心事無以自白。並與臣祖父出處本意。皆歸晻昧。臣曾祖臣安性。當 宣廟末黨禍之際。私心痛之。勉戒臣祖父曰。先輩言我 國必以朋黨亡。今果驗矣。汝雖僥倖登 朝。愼勿交結名土。爲世指目。入典籍。出知縣足矣。此非謂臣祖父不堪淸要。欲令無以黨目媒進也。又戒勿當理學之名。以此臣祖父。內實用力於程朱之學。而外韜晦不居。惟以文章名世。雖遭遇 聖世。致位隆顯。而常以獨立之道自守。終不入於偏黨之目。至於臣季父。亦嘗惓惓以調和朝論。爲第一義。其遵守遺戒。不傷先志。可見於此。今謂臣祖父。不遵先戒。豈不痛哉。至於樂謨庾怡事。其父戒子。不過出於愛子之私情。以義掩情。理亦然
公元前223年
矣。臣之情事則不然。通籍之初。驟躋淸華。臣父在時。已登下大夫。其間所歷。非三司則選曹。而了無絲毫裨補。及至己巳朝著之變極矣。是時。臣父寢疾。已有年。慨念時事。如恫在身。病中耿耿。長夜無眠。每謂臣曰。 聖君在上。而時變如此。雖曰黨人之禍。其實則如汝等輩事 君無狀。不能維匡世道。此汝之罪也。仍戒臣勿復玷舊踐。以重辜 恩之罪。盖不啻再三丁寧。其後仍以見背。不復聞訓戒矣。臣於平日。以父母衰病陳情乞還者數。臣父每勉臣赴 朝。盡心奉職。而畢竟見臣叨冒踰分。徒誤 國恩。有此臨歿之戒。此豈但私其子。不念公義而然哉。 聖主雖不知臣無狀。而臣實自知。臣雖有不自知。臣父實知之明。如此而猶叨竊不已。外托君臣之義。內忘亡父之戒。終至僨敗後已。則生何以齒人類。死何以見亡父哉。噫。立身事君。策名當世。父母望子。皆有是心。豈獨臣父不然。緣臣不肖。致有此戒。以臣情事。寧有復廁朝行之意。而 更化之後。特被非常之 恩。陞擢至此。誠以 君臣大義。不敢自廢。力辭不獲。忍痛膺 命。每竊自念。有愧天地。然至於臣父所戒。已僨之轍。怵惕驚心。死不敢當矣。臣以世祿之家。至于臣身。受
恩尤罔極。隕首結草。常所自期。苟其力所能任。則時勢險夷。職事難易。非所敢計。此則不惟臣區區赤心。 天日照臨。臣父本意。斷不如此。而大臣之言。有若欲避機穽罟擭之禍。專出於一己之私者然。何其不諒之甚也。至於臣季父。立 朝則尤不相侔。臣曾祖所戒。旣是泛說。而主意有在。自臣祖父所遵者。其意也。至臣季父。復何淸要之可避哉。臣於頃年陳疏曰。在耳之緖言。難復改於九泉之下。而聽卑之 天心。尙可回於螻蟻之誠。臣之抱痛含恤。以萬死爲期。不敢承 命者。亦或不至爲罪於 聖世矣。 上批愈益敦勉。 特敎隨下。又以提學被 召。府君詣 闕陳疏。 批以卿勿固讓。遂承 命。試士泮宮。復再疏辭。 上於筵中。屢下特諭。仍下 批曰。勿玷舊踐。縱有父訓。人臣事君。身非己有。銓部新除。若在卿親在世之日。而君父開釋。若是縷縷。則卿親必無固守初志之理。卿之今日膺命。寧有一毫近似於不顧倫彝之義乎。他日歸告。亦有辭矣。今予此言。竭盡無餘。卿其體諒。盖議政公寢疾中。見己巳世變。不勝憂慨。家庭之間。嘗有所勉戒。而本意非以果忘。取必於身後者。及至 天日重明。府君爲伸分義。雖有時造 朝。
公元前220年
每當要職。力避不已。惟恐或違於先旨。一家親友。皆疑其過中而不聽。至是 批諭委曲懇摯。至以歸告爲 敎。義不得不黽勉改圖。則自傷初志之不守。對家人至於乖涕。辛巳正月。始出仕。旣當銓叙。或慮公道未恢。仕路未淸。汲引才諝。詢訪幽隱。如恐不及。箚論雜歧濫猥。請計仕陞遷。一依舊制。而皆令考講內外諸軍門久勤。自兵曹調用勿混。移東銓。 國制凡內司行會。關由吏曹者。法意有在。而近世浸成虗例。惟其牒是施。府君隨事執奏。多所寢格焉。過大政後。三疏辭。不 許。兼內醫院提調。直藥房。侍 坤殿疾也。尋 擢拜判義禁府事。例遞藥院。五疏辭遞銓任。過六日。 特旨復授。諭以委任責成之意。再疏不 許。黽勉出肅。秋。兼宣惠廳提調。復拜兩館大提學。 仁顯王妃昇遐。 上製下行錄。 命撰進誌文。府君入 對。請直用 御製爲誌。 上許之。又命別爲記以附誌後。九月。參 親鞫。時變起 宮掖。人情震駭。府君以金吾首席。終始按治。不懾不撓。懲討甚嚴。而議讞審允。人無貳辭。希載旣誅。 上欲貸杭死。府君與大臣諸宰爭執。始得 旨。因臺 啓。將施賊黯逆律。府君以賜死。初旣不隨坐。到今追致大辟。慮其有
公元前219年
違常法。請 詢諸大臣而處之。兼都捴管。壬午春。復辭銓任。疏凡十一上。終不 許。夏。乞省墓下鄕。先遞金吾。初 上視學文廟。府君以文衡掌試。大司成金公鎭圭。另飭主掌官。嚴禁過好試紙。科期只隔三日。所印給不滿三百張。府君以爲擧子已盡貿置。事勢急迫。改備之際。紙價倍踊。只增紛亂。令限中品踏印。而禁其太厚之類。此出不得已也。持平李東彥。追發主掌官論罪之 啓。府君引以爲咎陳疏辭。 批曰。試紙變通。卽其勢然。承 別諭不赴。秋。又上疏力辭本職。 批曰。强迫。非使以禮之道。始 許遞。旋 除左參贊。修撰尹星駿。憑藉試紙事。斥以循情壞法。府君疏請勘罪。 批曰。不韙之論。何必深嫌。差 敬寧殿樂章製述官。三疏力辭。 批曰。卿之爲國赤心。予所知之。所謂循情壞法。寧有一毫近似。用意搆捏。危險不正之論。不足掛齒頰。旣而有一無賴人崔世鎰投疏言。謁聖科一榜。皆考官私親。捃摭試紙事。指意極慘。 上下備忘曰。一篇精神。專出於熒惑天聽。傾陷朝廷之計。豈料造意之危險至此。試紙用奸云者。與尹星駿疏一串貫來。此豈一鄕儒所獨辦。况孤立後悔等語。直驅廷臣於罔測之科。尤極痛心。初 命
公元前218年
遠地定配。因臺 啓拿覈世鎰。果自服。受嗾於朴斗山。遂 命並竄之。府君進到城外胥 命。盖榜中人任公埅。適以姻親獲中。故不悅者必欲借此搆陷。而實是分考官李公喜茂所取也。初置剩數中。因 特敎盡入選。李公疏辨秉心之至公。而府君對人未嘗自明。其委折前後疏。只引咎而已。又差 中宮殿冊封敎命文製述官。府君出江上。疏陳。不敢復當文任事。並樂章辭之。卽返鄕廬。連疏固辭。大臣白其難强。 上乃許遞文衡。以撰述 別諭促召。 冊禮旣迫。義在召役。府君不得已復進近郊。疏請在外 製進而不獲 命。遂入肅應 製。過賀班。卽陳疏歸。癸未春。以文衡薦望被 召。累疏辭。六月。差冬至正使。乞以軍銜往役不 許。八月。 擢授議政府左議政。兼 世子傅。疏乞改正。 上遣史官宣批曰。卿之德望。允叶台司。何用撝謙。若是其過乎。第四疏。 敦勉冞懇。曰卿之宿德。雅望。今玆枚卜。亦云晩矣。此時扶顚之責。深有望於卿。十月進到江郊。復力辭。 遣承旨敦諭。遂拜 命。箚辭大拜前俸祿。入 對。請別遣 御史。監賑關東,海西。先是泮儒。因被責於大司成空館。 上命招入他儒生。府君以士氣不可摧折。請
公元前217年
下敎勸還入。 許之。修撰趙泰一疏詆都堂錄。以彼此多寡爲言。府君斥其喜事不靖。而請外補焉。甲申正月。 上嘗臨筵下敎曰。 大明以今歲三月亡。每覽史。至 崇禎皇帝死社處。嗚咽不忍讀。仍擧 神宗皇帝再造之恩。及丁丑下城之羞。三臣斥和之節。至以近來彼人來時。觀光若華使。 辭旨愴慨。府君引朱子說忍痛含寃迫不得已八字爲對。且以 孝廟志事仰勉曰。胡無百年之運。今甲子已周矣。不可但以皮幣珠玉。恃而爲安。若奮發 聖心。圖恢國政。則天下事有未可知。必先節損冗費。懷保小民。方可爲自强之策矣。 上又曰。邢玠,楊鎬。以東征帥臣。亦有祠宇。尙無爲 神宗建廟之事。先正臣宋時烈。曾有是議。而欲以斥和三臣從享矣。府君對曰。宋時烈得 崇禎皇帝御筆非禮勿動四字。刻所居華陽洞石上。建菴而奉原本。以古人茅屋祭昭王之義。欲立廟以紙牓。祀 萬曆, 崇禎兩皇帝。未就而歿。其後門人權尙夏。倣禮經殿屋之制。立祠而行禮。此事或徹聞否。 上答以曾無陳白者。予未聞也。府君又曰。自 朝家立 皇廟。則禮貌當加尊於本國 宗廟。儀章品式。實多難處。爲 皇朝報恩之道。惟在修內
攘外。明尊周之義。繼 聖祖之志。雖不能然。固國安民。有以自立。此其實也。立廟誠盛典。乃其文也。臣所願惟在 聖上加意實功。而士民之追思薦誠。雖不備禮。不足爲嫌。華陽 廟宇雖成。春秋粢盛。出於私力。劃助奴婢田土。亦可以表 聖上今日之心矣。 上命詢他大臣及在外儒臣而處之。府君又入奏曰。今論者。或以諸侯祭天子。於禮爲僭。漢韋玄成曰。父不祭於支庶之家。王不祭於下土諸侯。其分固截然矣。然禮有經有權。要之本人情合天理。若適子有故不得祭。則支庶代行於其家。人情之不容已也。天子太廟。旣不血食。則一隅偏邦。獨有沒世不忘之誠。追思祭之。亦何異於以支庶代祭乎。但所以祭之。必須專尊致嚴。無一毫苟且未安。然後可以盡其誠敬。雖若踰分不爲罪也。不然則豈不尤爲不敢乎。若擧東方。爲 大明區域而立天子之廟。則豈不盛哉。顧今事勢。但設廟貌。惟畏人知。恐非所以奉 皇靈也。至於日後之慮。固不可謂必有。亦不可謂必無。萬一或至毁廟。則當以存亡决之。此亦不可不深思矣。如本國 宗廟之壓屈。雖是節目間事。臣民之心。亦甚重難。臣意立廟。恐終難行。而天之於天子。天子之於諸
侯其尊等。若以天子祭天之禮祭天子。則稍有可倣。設壇掃地而祭。實祭天之禮。以至誠無文之意也。王者大祭。又有禘。卽追祭始祖之所自出而不立廟設主。祭時設神牌。祭畢燎之。 大明會典可考也。今若倣此兩禮。設壇置齋。庫藏床卓。一年一祭。或春秋兩祭。則庶幾極其嚴敬。而無歉於追思之誠矣。 上用其言。定以設壇 禁中。而歲一行祭。是議初發也。遂庵權公尙夏。農巖金公昌協。皆王立廟之論。 朝廷諸議。又各參差。府君與權,金二公。往復商度。終以爲以諸侯祭天子。若不能專尊致嚴。未免有苟簡。則反歸於僭率。寧且忍痛含寃。徐其所不敢而先其所當急。爲謀國以實之道。反復思量。參酌典禮。畢竟斷之以設壇。人無復異議焉。時有海寇警。廟議欲築北城。爲他日避兵地。或以修築都城爲便。久未决。府君因 下詢進曰。今 國計民力蕩然。大役實難輕擧。然都城乃 廟社所在。士民所聚。與民共守。使各護父兄。保妻子。孰不效死乎。北漢雖險固。不守都城而縮入。則是以都城與敵。能使人心堅守乎。初不築城則已。欲築則莫如繕修都城。徐議漸完。不至病民。臣之意也。 上可其議。遂 命增築都城。府君又奏曰。此
時擧大役。則自 上必須常存警畏。如在泥露中。然後膚功可奏。大策可建。因此振勵頹綱。收拾人心。不但城池甲兵之具而止。則尤豈非 宗社生民之幸乎。退與諸宰及將臣。廵視城堞。量緩急遠邇。而分授五軍門。使各節省。專意築斯。初府君受焚黃暇。將營遷先墓。 上命給葬需擔軍。府君以方始大役。宜省冗費。上箚懇辭。及停遷禮。又疏請收還。 上特令待後日擧行。因掌令呂必重疏。又及科事。府君再疏請譴。 上批慰諭冞勤。旣還 朝。因持平柳泰明疏。府君連上箚辭。不 許。時有旱灾。 上方慮囚。欲釋贓吏罪。府君曰。贓法不嚴。故無所畏戢。害及生民。今爲憫旱而弛贓法。則未知其可也。又以應天之實。惟在修 祖宗之德政。昔我 中 宣兩朝。後宮多螽斯之慶。而出閤之前。外間不知有 王子云。日者臺 啓所論第宅事。旣 賜允許。而旋又營甲第。或恐非 祖宗朝所爲也。如此處。若以 祖宗所不爲而特 命停罷。則豈非 聖德之光乎。此時此等事。自 上或以何害爲心。則非所以敬畏天灾之道也。旣退又上箚曰。遇灾恐懼。能祗若天心者。莫如殷宗,周宣而不過曰修先王之政。今良法美制。 祖宗所嘗講
行者。廢墜殆盡。浮費謬例。 祖宗所嘗抑損者。漸益增加。 國計空而冗需難節。民力竭而重斂難革。其本惟在樹立 聖志。抖擻庶度。一以 祖宗之心爲心。用有可省。則勿以微小爲無傷。事有可改。則勿以流循爲可援。從其難捨而先捨之。擇其難行而先行之。則精神所動。一國徯應。 上答曰。陳戒之辭。出於忠愛之丹忱。令人感歎。府君嘗於 筵中。論斥朴世堂以異端行怪。三年喪廢上食。違朱子之訓。時 王之禮。請定制防禁。世堂門徒。稱以辨師誣。疏語絶悖。府君陳箚嚴斥之。十月。因備局回啓。 上旨頗示未安。臺 啓又有侵逼語。府君引入陳箚。又呈單四十餘度。 上屢遣史官承旨敦勉不已。冬末始出仕。連箚乞免。不 許。時 上候久不豫。以火盛 答藥院。乙酉正月。府君入 對。首以本源之工。備陳新元之戒。二月。祗役 寧陵。未還 朝。有一鄕儒以 卽位三十年。疏請上 尊號。宮官姜履相。又以有 中廟 宣廟前例。陳白 胄筵。 東宮連上三疏。而僚相將率百官 庭籲。已出令矣。及府君復 命。以爲 兩朝故事。只稱慶陳賀。而未嘗上 號。與諸大臣坐賓廳。招詰履相所達據何書。窘莫能對。遂 啓請依
公元前216年
兩朝已行例。稱慶陳賀。 上初認爲請 號。堅不許。翌日。府君與僚相同入 對。悉陳 兩朝故事。且達 啓辭之非出請號。 上始允之。盖廷議多主上 號。而或欲幷與稱慶而已之。府君以爲 尊號事。當遵 謙德。而稱慶則因 先朝故事。略伸臣子喜懼之情。固無不可。於是羣議以定。時 東宮猶復疏請上 號。府君入達于 書筵曰。 國朝旣無故事。當仰體 大朝謙德。 東宮疏遂停。兼御營廳都提調。三月。持平朴彙登。托築城事。欲發合 啓。以僚議不齊引避。語極巧慘。府君卽出江上。納 命召。 上命還授。遣承旨敦諭曰。卿每言磨以歲月。漸次修築。則其所謂專任私智。妄徼事功者。其果一毫近似耶。奏聞彼國。本非卿之所請。因將臣之言。相與論難而已。則其所謂藉重約條。脅持君上者。是何抑勒搆捏之甚耶。府君對以罪名至重。秪俟刑章。 上連遣承旨。而對如前。過十數日。合 啓不發。乃發行。承旨追到舟次。宣 諭以憂愛血誠。可質神明。還鄕後。又 遣承旨別諭。府君以臺議方興。不敢具疏自列。前後對 啓。只請譴而已。四月。掌令朴台東。持平朴乃貞。正言姜履相。始發合 啓。獻納權詹與履相。又發壬
午科拔榜之 啓。搆府君益急。 上乃下敎曰。南九萬雖曰本心無他。禍及宮闈之後。百世之下。必不以請罪爲非。而其時臺官崖異。少無顧念名義之意矣。今左相赤心事國。斷斷無他。城役事。亦出爲國綢繆之謀。而合啓請罪。自以爲公論。靡然從之。無一崖異。今日人心。予實痛惋。又 下敎曰。指嗾崔世鎰。投疏而不得售。到今持之不已。必欲逞其初計。予何可不言乎。彙登,履相,詹等。 命補邊邑。合 啓遂停。五月。 上又遣承旨敦諭。疏至十一上。始 勉副。除判中樞府事。辭不赴。十一月。聞 上有傳禪之命。卽發行至利川。聞已還 寢。遂拜疏退歸。其疏援引 國朝前事。以明今日時勢。不可擬於 祖宗之世。仍及治心之法。有曰。理得然後心安。心安然後火降。 聖上本心。豈欲以憂勞貽 春宮。而急於就閒。不顧其他。若見 春宮弱齡焦勞。 聖心不安。必不啻疾痛在身。孔子曰。父母惟其疾之憂。臣恐 聖上求以治病。而反以增憂也。心如止水。靜則澄。不靜則不澄。所謂靜者。在自點檢吾心如何。非必寄想於事物之外。古昔帝王。以一心應萬務。而靜常在其中。湛一虗明。寂而能感。物來順應。我則如故。存而爲中。發而爲和。沛
公元前215年
然行乎所無事。端拱九重之內而萬化成。曷嘗以煩勞爲病哉。 上答以憂愛誡誨。寔出丹忱。時城役不修不輟。久無收殺。丙戌春。疏乞永刊職秩。兼請亟 賜裁處。有曰。臣極知時詘役鉅。未可亟圖。而竊意 聖上有慮危之心。若因此奮發。一切節縮冗費。如在板蕩之中。專力城池。磨以歲月。漸次修完。則庶幾不至耗國病民。而可以壯固根本。爲 國家永遠計。以此陳白。而 聖敎亦可之矣。都城爲四方委輸。一有外寇。輒棄以資敵。無策甚矣。論者以城濶爲病。此與孤軍臨急入保者不同。 國君與萬民共守。則勢不可狹小。太原城四十里。而捍御强敵。以都城爲大。初不爲守備計。果何如哉。柳成龍,鄭經世,李廷龜等。皆以都城爲必守地。成龍欲設雉於水口門外。旣聚石。因朝議紛紜而止。廷龜欲增築都城。期以十年。自當有效。其言正與愚臣相符。數臣者身經變故。目見利病。其所規畫。豈偶然哉。且 國家忘兵革久矣。 上下狃安。法度隳壞。浮靡之費日增。軍國之需日縮。 聖上果能廓然改圖。赫然定志。一新庶度。痛革謬習。不以姑息而忽遠慮。濫冗而損實用。則 國計可裕。戎備可飭。不患一城之難修也。臣之仰贊 聖筭者。
意本在此。臣每對人言。此役雖只修一面。與他城不同。不至爲虗筭。惟當盡吾心而已。殊未知一面。亦未及下手。臣身已陷坑坎。益可見臣之愚也。然 國家事。宜與衆共之。臣自初請於異議。勿加摧抑者。恐 聖上或以此役。爲容易可辦。不深留 聖慮也。人君一念。國之肥瘠係焉。苟 聖志一立。雖由此撥亂興衰可也。城役不足言也。苟不能然而以今規模氣象。竭府庫已匱之財。殫閭井已弊之力。欲一擧而完此役。恃而爲安。則實非臣之本意。而其於固國安民之道。不亦左乎。此惟 聖上一心所定如何耳。 答以大計已定。不宜撓改。然廟議終無擔當者。事遂已。五月。 命賜月廩。辭不受。六月。聞有湖西人林溥凶疏。卽上京。同辛巳按獄諸臣申公琓,金公昌集。胥 命金吾門外。先是。一種邪論。陰爲後日地。曲護希載。甚至於不竟業同獄。終致 宮闈罔極之變。及 聖斷赫然。天討夬行。向之護希賊者。自知得罪名義。反欲嫁禍 朝廷。暗地流言。無所不至。當尹賊順命之訊。鞫問郞呂必重,姜履相互相譸張。以爲順命供稱。希賊嘗有諺札抵渠。謂其妻交奸金春澤。將謀害 東宮云。而鞫廳置不問。禁堂柳之發。以外間所聞。來傳
于鞫坐。諸公大駭之。初欲請覈其言根。以順命尙在。遂更訊取招。令悉陳前招所供。反復鉤詰。使無片辭未吐。而終無彷彿於所傳之說者。及希賊拿至。亦對以本無諺札之事。其言自歸落空矣。至是溥疏果上。請召致尹拯。而以爲兇言掩匿不達。故拯不起。 上命定配。臺言繼發。請鞫問溥。始諉之已死之卞東規。後因朴泰春。以及於履相必重。而時議必欲置兇言於疑似黯黮之中。機關叵測。委官崔錫鼎 筵中有曰。此獄肯綮。在謀害二字。而非溥白地做出者。設令當錄而不錄。不過怱擾中偶然不察耳。仍請令諸大臣勿待 命。時 上屢遣史官。諭令安心退去。而府君只對以不敢及聞有此奏。仍對 啓始暴痛寃之意。大諫尹趾仁輒陳疏。操切益急。按鞫者。外爲原恕。陰實鍛鍊訊諸囚。取供多糢糊。言根歸必重。必重累受刑。末乃對以瞥然間似聞。唯獄官指是視。其言反覆虗謊。不成事理。而鞫廳遽以此謂承欵。而請酌處之。 上意本欲以誣陷罪溥。而因入 侍諸臣力救。與必重,履相,泰春並律止竄配。盖順賊。旣經再問。希賊亦曰無是。則更無可以致疑於其間者。而初則以更訊日。指爲初招。直欲變亂其事實。其日他問郞等
抗疏力辨。而不得入。雖以必重輩。做出兇言之禍心。 淑問之初。猶不敢以無爲有。則一切脅以桁楊。必令證成溥言而後已。判義禁趙相愚。直以當錄不錄。不能無罪仰奏。而正言韓配周等。爭之尤力。遂有辛巳按獄諸臣並罷職之 命。府君卽出江上。遂東歸。九月。 別叙。付判中樞府事。俄聞李潛投疏爲溥訟寃。語極兇憯。馳詣城外待命。 上已於疏入日。 親鞫潛杖斃。溥,必重等。特 命拿來。更鞫申,金兩相公。並被 召。至前慰諭。及府君追至。 上又遣史官敦勉至三四。府君不得已入對。 上先以府君前日所遭築城事。縷縷開釋。仍 敎曰。潛則百倍於溥。直驅三大臣於惡逆。此若尋常治之。必有他日無窮之慮。世道至此。豈止卿等不幸。實國家之深憂。希載諺札元無之說。他問郞皆不聞。獨必重以爲瞥然聽得。不能自信。若果分明聽得。則何以曰不自信。又何以曰親聞的實。溥罪當死。而不能正法。設鞫三朔。終無歸宿。故潛疏又出。今者更拿之意。溥則問其所與往來經營疏事者。必重則問以做出虗言。欲實溥疏之罪。明白處斷。使兇人有以少戢。又 曰。李師尙,韓配周等。至以不問溥所引之人。而獨問溥。未免偏重爲言。
論罪三大臣。其經營和應。必欲證成之計。昭然不難見。而予未覺察。不能固守初見。人君之道。宜嚴處必剛猛。然後奸人不敢肆。而予則見欺實深。痛恨矣。府君對以臣爲 國家腹心之臣。負此罪名。唯萬死是甘。但 聖上臨事。或不免急迫。今若付公朝明覈實狀。則臣雖死。亦可爲安心之鬼。遂退出城外以待 命。當是時。若非 聖明洞燭鬼蜮肝肺。搢紳之禍。何待壬寅而作。其後誣獄起。首擧潛言以實之。終至於馴致戊申逆變。 聖敎所以爲日後深長慮者。盖不翅鑿鑿符合矣。丁亥正月。溥徑斃。必重還前配。履相,泰春。並配極邊。鞫事旣了。府君陳疏。卽發鄕行。史官追到。宣 別諭曰。兇溥誣告情節。不待承欵。綻露無餘。謀害二字。不出於順命之招。尤爲明白。於卿寧有一毫不安之端也。史官又踵至傳 批。府君還驪。又疏辭月廩。二月。崔錫鼎重入相。其辭疏以府君前夏對 啓中語。謂出疑怒。引以爲難安之端。且謂希載,順命旣死。其時按獄。憑覈無路。府君陳疏辨其事狀。有曰。鞫廳 朝廷之會也。果有二字兇言。雖邏卒下賤。猶將有必討之心。孰於其間。敢有掩諱之念哉。是不待更問於兩賊。而固可明也。况希賊拿來後。旣曰
公元前214年
本無此等書辭。順賊則未死前。諸臣必欲鉤得本語。當刑盤問。旣作死囚。寧復有隱諱之理乎。是則兩賊已經按問。獄案具在。皆可考驗。豈復以兩賊已死。實狀難覈乎。五月。 上遣史官別諭。仍令與之偕來。府君引義。且陳病疏辭。至六七。每下 批綸綍懇綣。史官相守者四朔。府君以分義不安。適當 靖陵秋 幸。偕史官入京。陳疏承 批。卽出南郊。迎送 大駕于路側。疏陳情病俱苦不得久淹狀。便歸。 上遣史官宣批曰。聞卿入城。欣慰方深。坐席未煖。陳疏東歸。是豈意慮之所及。反復 開釋。勉以改圖。府君以急於歸死故山。不能承 命對啓。至家陳疏待罪。戊子春夏間。連疏乞免。兼辭月廩。 優批不許。十月。過先墓遷禮。 朝家以甲申 成命助葬需。疏辭不 許。差陳慰正使。以病辭遞。己丑歲首。上疏陳戒。 批旨嘉納。夏。兼奉常寺都提調。連疏辭本兼諸任。冬。聞 上候有核患。以病未趨 朝。陳章請 譴。旣而藥院移直報至。卽發行入京。參 候班。及藥院退。直出住城外。待陳賀禮成。隨諸大臣入覲。面承 懇諭。退淹數日。留疏而歸。庚寅三月。拜領議政。兼訓鍊都監軍器寺都提調。辭疏 答批益隆重。有曰。日者非不知
公元1470年
益加敦勉。姑且遲待今日矣。當此極艱屯之會。元輔之任。靡卿宿德重望而其誰歟。至若旣往所遭。世道雖極危險。兇人杖斃。開釋備悉。寧有毫分難安。及再疏。 批旨逾勤。時 聖疾新瘳。 東宮率廷臣。將行進宴。府君以班首。差第二進爵官。在臣子慶忭之忱。禮不可不參。遂黽勉赴 朝。參宴訖。卽進前獻戒曰。願 聖上益加戒愼。 聖體康寧。而愈謹將攝。常若在沉綿之中。 邦慶無前。而愈存抑畏。惟恐失上天之心。則可以益臻景福。永孚洪休。詩曰。嘉樂君子。顯顯令德。宜民宜人。受祿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是臣區區之祝也。 上褒以切實。退又連上箚陳情。兼以病乞退。不 許。間爲 上受鍼。勉出參 起居班。至秋。嶺儒郭景斗疏斥崔錫鼎禮記類編。幷及尹拯。 上敎擧金,閔兩相甲子 筵達語。謂將乘機更售。右相金公昌集。因此引入玉堂諸臣箚。請辨別其是非。並被遠補。大憲鄭公澔。亦竄極邊。府君上箚陳戒曰。 聖上激惱至此者。固莫非羣下之罪。然 聖上所以處此。大違聖人中和之節。激而又激。無復裁量。七情之中。惟怒難制。 聖明未嘗不以氣質偏處自戒。而今乃如此。得非克治之功未深。而觸發之機易
乘歟。朱子曰。人君察於此理。不敢以一毫私意鑿於其間。則其心廓然大公。儼然至正。泰然行其所無事。而坐收百官衆職之成功。豈嘗動聲色費神氣。切切焉以自勞哉。噫。人君孰不欲正心以正朝廷。而存養未純。察理未明。一有所偏。便不得其正。應物制事。不免擾擾紛紛。終至於賢邪雜進。涇渭莫分。亂亡隨之。可不戒哉。 國家不幸。朝議携貳。分離乖激。日甚一日。將至於亡國而後已。今日羣下。孰不痛心。顧其言各主己見。黑白互指。類不免於過激。人君惟當臨之以至公至正。兼聽並觀。以吾心之天理爲準。裁其過而就其中。則皇極蕩平之化。庶乎無遠。今 聖上不能虗心御物。因一事磯激。事事而成怒。一人謬錯。人人而致疑。 上下之情意隔阻。陰陽之舒慘無常。竊恐 聖上本源之地有未正。天理之公有未明。以此喜怒無定則。與奪無定度。皇極之道無以立。黨習之弊無以祛。可勝惜哉。彼數臣者。言之謬率。豈無可責之端。疑之太深。怒之太急。譴罰日增。 處分非常。愚臣所深慨。不在諸臣之被罪。而實在 聖上治心應物之方有所未至也。 上下嚴批曰。卿箚所謂激者。予所未解。玉堂之箚。鄭澔之事。可怒而怒。卿何謂激
耶。予則必欲痛懲。而卿則必欲崇奬。今日國事。無復可爲。不覺慨惋也。府君立 朝以來。每見 君上過擧。輒進言。必以格 王心爲主。 上亦未嘗不嘉納。時 天怒甚激。初欲剖破是非頭顱。而以輔臣論事之體在納約。遣辭務婉轉。而 聖批遽如此。人皆異之。卽就金吾門外。納 命召。遣史官還授。 諭勿待罪。將出城。大雨暴下。川溝漲溢。城門阻塞。翌朝乃出。留江上數旬。屢陳疏請勘罪。 批以勉副。移西樞。乃以舟歸。人或遲其行。府君曰。吾豈悻悻如也。連上疏。以病乞解本兼諸任。 批曰。向者箚批中。必欲崇奬等語。予未照察卿心。事過加疑怒。殊失待大臣之道。曷勝未安。十月。下 別諭曰。大臣之退在田園。雖在平時。尙云不可。矧玆邊虞孔劇之日乎。且 詢洪福北漢兩城便否。府君辭不赴 召。其獻議曰。自有西報。中外危動。若將有朝夕之患。臣竊以爲過也。海中出沒之盜。以船爲窟。志在搶掠。旣得其欲。輒逃竄。沿海此患。時有時無。非獨今日爲然。設或延及我境。此豈有深入之計乎。使我稍有備。則一邊吏足以御之。以此至議 乘輿避兵之所。誠不可使聞於外國矣。抑臣所憂。不在城池之不足。而在於民志之不固。若
公元1471年
民志不定。鐵壁金城。皆虗設也。今外寇不至。域內騷然。如或一隅有警。土崩瓦解。必然之勢。願 聖上凝定睿慮。勿以海賊爲憂。先以綏集編氓爲急務。除其疾苦。省其煩擾。使各有安土親上之心。戒勑邊臣。以備陰雨。則賊雖至。不足以爲患也。時北咨至。又報海警。諸大臣之議。或請繕築山城。或請加設馬兵。籌策紛然。府君獨以是爲對。其後海寇果不至。辛卯六月。 上特降手書。仍命史官偕來。有曰。卿之去國。倐已經年。缺然思想。已不可言。當初不安。實由箚批。故前冬批旨。備盡開釋。秪緣誠淺。莫回遐心。是豈所望於卿者。抑鬱殊甚。久而不忘。矧玆多難之秋。元老大臣。尤不可一向退在。體予必致乃已之意。卽日就道。用副虗佇之誠。府君對以情地固不論。卽今病狀。實難趨承。又上疏懇辭本兼任。 上批愈懇。至敎以大違所望。益用缺然。如添予一病。又有卿若造朝。病裏予心可安之 敎。時 聖候前症頻發。府君雖退處。常係憂戀。及承此 敎。不敢自安。遂疏乞 召還史官。容俟病間登途。乃蒙 許。又疏辭訓局提擧。 優批不許。對良役變通議曰。凡事有本有末。易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論語曰。節用而愛民。今 上下公
私浮冗之費日廣。軍國之需日縮。而生民之膏血已竭矣。 聖上如欲均役减徭。以惠斯民。則必先節約抑損。昭示儉德。禁絶弊習。使不至於傷財。然後裕國之道。保民之政。皆本於此矣。八月。趁 陵幸。進到城外。行迎送禮。仍入肅登對。 上下敎曰。卿之一箚。出於爲國赤心。緣予未察。致令不安而去國。其後旋覺其失而悔之。今卿不我遐棄。欣喜何言。府君對曰。昨年事。竊恐 喜怒過節。敢陳區區誠悃。而辭不達意。且平日不見信於 君父。至承未安之 敎。君臣猶父子。豈敢以一時 責諭。有所自外。但念 國家任使。初不斟量。授臣以萬萬踰分之職。每一造 朝。未嘗不顚頓狼狽。小而戮辱。大而危禍。皆人臣古來所罕經者。臣身不足恤。 國體之傷損如何。臣初不自量。冒當不似之任。是臣罪也。仍陳病狀難强。又曰。特蒙 賜對。復覩 天顔。死無餘憾。乞退甚懇。 上敎縷縷。反復勉諭。期以必留無歸。至 曰。手書敦召。豈欲一見而止哉。使卿雖有病。在京必多補益於國事。旣來欲退。豈君臣知心之道乎。今聞卿言。不勝驚愕。府君猶未敢對以承 命。復曰。士大夫出處進退。關風俗之盛衰。盛衰卽興喪之機。臣之報效。惟在此一
着。 朝家不必太驅迫。使得伸其自靖之義。則臣亦臨死。免爲汚賤之歸矣。退上箚辭月俸。 上不許。以卿必在京。予心可安爲 批。九月。陳疏乞歸。 恩批如前。遂疏請徑退之罪。卽出江上舟還。承旨史官。迭來宣 批於舟次。至家上待罪疏。十二月。聞 內殿患痘。行到利川。以病未趲程。上疏請 譴。進駐南漢。承聞 症候及議藥廳罷。卽陳疏退還。壬辰夏秋。連疏力辭諸兼任。 上輒以優批。勉造朝。晩始 許免訓局提擧。癸巳正月。特 遣史官別諭。以辛卯入城時面諭勤懇。而旋尋鄕路。由於情志未孚。仍令與之偕來。又 遣承旨敦諭。府君連疏辭以病。 上答曰。卿疏中。待差登道之語可幸。而以復覲退塡等文字觀之。其非久留之計。可以揣知。豈予特遣史官敦召之意哉。情志之不孚至此。愧忸無以爲心。抑鬱之極。欲自臨視而不可得也。時 朝廷上 徽號。又以 玉冊文製述官被 召。再疏辭不 許。遂不得已赴 召。製進參冊禮。屢疏乞歸。 上連遣承旨。宣批且別諭。至有當寢無寐非過語之 敎。府君箚陳病狀。 批曰。病裏調將。京邸尤便。予念每在卿留住。故申複至此。 命醫看病。遣隷賜饌。五月。又陳疏。懇請蒙
公元1473年
恩許歸。 批曰。古之人有乞致仕。不許則終不得還家者。以卿體國之誠。胡不念及於此。特 遣都承旨敦諭。春坊官又賫傳 東宮手札曰。近以大臣每有歸志。 聖心深爲觖然。屢次敦勉。不啻丁寧。而大臣不肯久留。 聖上嘗興歎曰。古之君臣。情志交孚。故有一言而能回其心者。今予誠意淺薄。前後批諭。皆歸空言。慚靦之極。何以爲心。至有抑鬱生病之 敎。每承 天語。未嘗不在於勉留。令人不覺感動也。况余昔日受學。與他大臣有異。而 聖上欲留之意。誠出尋常萬萬。大臣必有未盡知者。玆遣宮官。傳余手札。願大臣仰副 聖意。亟回遐心。千萬幸甚。府君始爲應 製赴朝。因 聖候違豫。不敢遽歸。而求退一念。未嘗頃刻忘。及是歎曰。吾以老臣。被 貳君手書。至以昔日受學爲 敎。詎可不少須臾毋歸。以答 盛意乎。遂對以不敢退。仍疏乞休致。 批以卿體諒予至誠。快回遐心。抑鬱之餘。心之喜幸。不啻若大旱得甘霈。休致之請。尤不可允許。夏。因徐命遇疏。領相李公濡,左相李公頤命俱出城。府君曰。吾旣在京。目見朝著不靖。不可無一言。遂箚論命遇讒搆狀。 批旨嘉納。秋。陳病乞歸。 上批復申今夏批諭之意
曰。何忍棄予長往耶。仍 敎以後日前席。當更面諭。府君申請休致疏中。引戴珊未歸之恨。乞 賜骸骨。 批曰。批旨中所諭。正指 皇朝戴珊矣。 孝皇謂劉大夏曰。卿去說與戴某。太平未兆。何忍捨朕先歸乎。大夏以上語告珊。珊泣下曰。吾不得還家。於此可見君臣情志之交孚矣。縱予不足與有爲。以卿宿德元老。獨不念國勢之岌嶪乎。尋又宣 召入對。 上命使至前。執手懇諭曰。卿不許仍住。予不忍釋。府君對以當觀病勢去住。遂感泣而退。是日 異數。出於所未嘗意。 聖情之繾綣。 天語之諄切。感動傍人。而府君奏語。猶靳承順。見者歎其所守堅確焉。旣退。 上特令有司。擇給館舍。輸送柴炭。又遣掖隷。 別賜內供柴炭。府君陳疏乞 寢成命。不許。遂不得不爲過冬計。以所寓猶堪居停。不必更擇閭家以擾民。言于京兆。取 旨還寢。是時。府君所被 恩禮曠絶。一世以爲榮。雖不敢續入乞歸文字。然早晩必退之志。有終不可奪者。因 上發核患。進住 闕下承 起居。甲午。入耆社。夏。有面部浮症。還寓舍調治。 上頒成藥。命醫連續。書 啓賜饍問疾。視前益頻繁。及秋。 上候平復。病未參賀班。只參進宴。箚乞歸省先
墓。 批曰。卿纔經大病。日氣漸寒。此時作行。必致添傷。深用慮念。故不得允許。須體此意。徐待春和。以伸至情。再箚申懇。不得 命。冬。又以 上候違豫。連在 闕下。至乙未七月。始陳情乞歸。 上優批不許。旋因 聖患復加。藥房移直厨院。府君非甚病。未嘗不進參 候班。丙申正月。承 命入覲 卧內。二月。上箚論尹拯事。初 上以拯之背師悖義。不復待以徵士。及至己巳。拯復通臺望。以致卿相父師輕重。遂爲定論。遂菴權公著家禮源流跋。有斥拯語。拯徒交詆權公。 上納其說。正言趙尙健。疏論拯本末。被責竄極邊。朝紳章甫。言及拯事者。相繼斥逐。府君以爲此事。關係世道人紀。吾不可以無言。遂力疾草箚。盡發底蘊。其箚曰。竊念師者。非人所皆有。而又不無輕重淺深之殊。故古聖論五倫。師生不列焉。然旣定爲師生。又以道義相傳。則其恩其義。與生我等。此所以有生三事一之訓也。就其中言之。則父子師生。輕重之分。臣亦不以爲不然矣。然父子固重。師生亦豈可輕視耶。其或不幸。於父子師生之間。有不得兩全者。則固當先父子而後師生。然其所以處之。宜亦有道矣。義理至公。亦何得專以父子之親而自私也。古之君
子交絶。不出惡聲。朋友猶然。况於師生乎。此義甚明。本無難見。而今 聖上以故相臣尹拯處義。若無少可疵者然。此人心所以不服。噫。師生之絶。古未曾有。而雖或至於相絶。是宜沫血飮泣。直布衷曲。明白自處。以終其義。旣絶之後。更不敢以惡言相加。終身不失惻怛之意。則君子猶有可恕之道矣。今乃不然。一有慍憾。便成嫌郤。外存師生之貌。內懷怨嫉之心。陽若尊敬。陰實相害。此雖施之於泛然交際之間。聖人猶曰耻之。曾謂一生父事之地。而乃可爲此乎。且先正所以取怨於拯者。職以其父尹宣擧碣文之故也。碣文未撰之前。拯之事先正。少無異於七十子之服孔子。及其所撰碣文。不滿其意。則詆毁先正。無復餘地。安有一文字前後之間。其人賢否判作天淵之理乎。若曰。拯之所見本來如此。則旣往父事者何心。又欲必得一言之重。以爲其親不朽之圖者何意。此爲誠乎僞乎。以此推之。若使先正。一循拯意。初不靳於溢辭。則拯之服事先正。必終始無替也。師生之義。果當若是而止乎。托以論學。專攻本源心術。而曰論學者公議也。不平者私情也。臣未知數十年函丈之席。所講何事。而曾不及此。何乃於情與義旣乖之後。始
爲此言也。雖自謂公議。其孰信之。臣於先正。雖未嘗束脩請業而出入門下。觀其德行則有素矣。一生篤信朱子。而深有得於孟子以直養氣之訓。立心卓然。繩墨甚嚴。不以利害之私少撓。宣擧亦一世賢士也。固先正所嘗親與。而其江都事。旣引以自罪。又於其執友相勉之言。受而爲累而不自掩。此可見宣擧之心事。則非可曲諱也。至其認鑴爲大儒。推許太過。反以先正之嚴斥爲咎。雖見䥴禍心盡露。而舊情終不斷。先正每以此慨惜不已。及䥴祭告之文出。則其所述常日之言。尤有足以致先正之疑者。故其碣文贊美之辭非不至。而猶未能盡如拯意。人子之欲顯揚其親雖無限。立言垂後之道。其可苟乎。今其文尙在。未見直斥疵貶之語。而拯乃以此蓄不平之心。往復書尺。更無恭遜之意。遂至視先正爲仇敵。分立門戶。血戰求勝。擧先正平生。而事事搆捏。卒使人心壞亂。世道傾敗。及至䥴黨得志。而其榮辱禍福。判於目前。如是而拯尙得以安於心乎。先正門人目見其事。中心痛之。其視拯當何如哉。古人於曲藝之師。猶曰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况於儒者乎。是雖曰由於爲親。果必如是而後爲孝乎。今半一國之人。惟拯意
公元1656年
是視。恣口無忌。置先正於坑坎。而推拯於十分正當之地。殊不思先正之所樹立。終不可踰。而百世之公是非。終不可掩也。其亦陷溺之甚矣。伏惟 聖學高明。燭盡衆理。顧此民彝之所在。世敎之所本。義理皦然。宜無所未燭。而徒以拯儒名之盛。右者之衆。不復考察本末。裁酌彼此。前後 聖敎。不免執着一邊。欲以是定爲國是。臣恐國論愈難定。而師主之倫。自此而廢絶。此豈獨爲一時世道之害而已哉。聖王御世之道。不在聲色威怒。惟在執兩端而用中。以平其不齊之心。此 聖明之所宜深察也。 批曰。卿憂國之忱。至老冞篤。或慮處分之倚於一偏。從容開陳。義理明白。予甚感歎。可不留心焉。三月。尹拯門徒崔錫文。稱爲師伸辨疏。詆以黨伐。府君上箚引罪。申論前事。有曰。崔錫文等。悉發其師之言。與書人所未盡知者。狼藉臚列。誣捏先正。罔有紀極。直驅於譎詐陰險之科。雖程子憸巧之斥。朱子僞學之目。無以過此。噫嘻。其亦太甚矣。設令先正。眞有可攻之瑕釁。拯於先正。眞有可絶之仇怨。忍以舊日師生。暴揚惡聲。至此之極。古今安有如許道理耶。以先正間世挺生之大賢。 三朝尊尙之元臣。一朝慘被誣衊於平日視猶子
之人。其爲世變。孰大於此。而其徒肆然乘氣。謂爲義理之當然。 聖上又不以爲驚駭。若視同常事然。得非以拯之言爲不由慍憾。眞出於論學之公心。如錫文等所云耶。今觀其所謂辛酉擬書。無論其言之不近與否。縛束操切。深文巧詆。有甚於鍛鍊之獄吏。惟恐其不陷入。此果是師生間論學之心乎。先正一生言行。播人耳目。擧國共見之。固非拯一人之言所可誣。要之百世之後。是非可定。今不足與之呶呶。而若拯之心跡。則誠有欲掩而反彰者。若謂拯顯親之心太勝。以致私意蔽惑。則猶有可諉。今欲並與其慍憾而諱之。自謂其心亶在於爲師規諫者。益見其自欺欺人之甚矣。安有列數罪過。勾斷平生。而猶復以師生爲心者乎。且其爲是書也。旣欲其相絶。則又何以逢怒爲疑而不以送也。旣不以送。則猶若遽絶也。而又何以密地相傳。使世之素所不悅者。資其頰舌也。師生。實人之大倫也。處大倫之變。而全欠君子白直忠厚之道如此。餘何足論也。尤所痛恨者。先正所秉之大義。 聖祖密勿之深契。誠有足以暴於天下者。雖使後世聞之。猶足感涕而幷加掊擊。直欲其揜翳而不彰。苟有人心。其忍爲此言耶。惟 聖明。更察
其本末之所歸。參以聖賢所論師生之義。怨德之節。深加 裁省焉。黨伐。固人臣之極罪也。若臣者。待盡朝暮。一心惟願歸死故里。其於世路得失。都不屬己。而猶欲爲黨論。則尤萬萬無以塞其罪矣。又伏見玉堂箚。罷從前禮遇之儒臣。官職與奪。顧何足爲榮辱於林下之人。而其爲 聖朝之過擧。則殆未前聞也。時柳鳳輝,鄭拭在玉堂。論罷遂菴權公職。故箚末及之。 批曰。予深悔甲子處分之失當。禮遇先正如初。父師輕重之敎。不啻明白。自是以後。不敢復有提論者。盖所以畏公議也。一自序跋之出。羣起和應。極口誣辱。必欲眩亂是非而後已。此果出於公心耶。以此觀之。玉堂之箚。可謂執正之論矣。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待罪。鳳輝,拭等。復投疏侵詆。府君出住東郊。 上遣史官別諭曰。日昨批諭。不過明示予意之堅定。及爲世道憂歎而已。於卿別無難安之端。而今聞出往城外。誠非始慮之所及。不覺愕然。如失左右手也。向來兩大臣之出郊。固已太過。將欲次第召還矣。卿又何去就之自輕。益用觖然。卿其安心入來。府君對以俟罪之意。倉官承 命。輸致祿俸。固辭不受。以 上候尙違豫。未忍便去。遂至經夏。七月。 上命書入尹
宣擧墓文及拯辛酉擬書。遂 下敎曰。今玆擬書。詳加披覽。書中辭意。果多操切。向來李判府事箚論是矣。初上自公卿。下至儒生。凡言拯非者。無不被 嚴旨。獨於府君箚。 賜以溫批。至是竟以府君所論。定爲國是之斷案。仍 命被罪諸臣。一傡宥還。特 遣史官。別諭敦召。繼下 手書。命承旨來傳曰。卿之逬出都門。倐已五箇月矣。寤寐思想。未嘗暫忘也。矧當多難之秋。不宜一向退在。故昨遣史官特諭。而莫回卿心。只增愧忸。卽今困惱未已。而思想之極。必添予病。不得不以草草手書。勉卿改圖。噫。今予憫旱望雨方切。望卿造朝。亦何異此。前後侵斥之言。不足介懷。卿須體諒。卽日偕入。少慰病裏之心。府君以 聖候沉綿中。有此 手書。至敎以添病。分義不敢不動。遂入城。進住 闕下。承聞 起居。八月。兼軍資監都提調。及 上體向勝。廷班間輟。府君自以老病益甚。不可以復留。遂决意歸。臨發拜疏。卽出東城。轉尋鄕路。朝中知舊。多有未及來別者。史官追到宣 批。有曰。擬待卿病間。引至卧內。慰予思想之心。留疏去國。遽出意外。病裏驚愕。如添一病。卿年齡雖高。精力不衰。當此艱虞。溢目之日。胡忍棄予邁邁。不思共濟之道
公元1657年
乎。府君對以如使縷息能延。猶望一覲 淸光。而更不可得。區區寸忱。惟在結草之報。 上又遣史官別諭。旨意愈益勤摯。有曰。卿之此行。固知出於不得已。而秋氣漸高。感傷必多。予之慮念。又何可言。書啓中一句語。增予觖然。益不能忘。府君旣到驪上。就寓南岸舊廬。卽議政公終老之所也。又承承旨 敦諭。上疏引年乞休致。仍備陳 聖患保養之方。末又以君德反復勉戒曰。 聖上德性所偏。若少留審凝定之意。喜怒多歸於疾遽。執守每欠於堅固。况疾久則生火。乃恒人之情也。一有觸動。易於激發。不知不覺之中。終至於血氣勝而病爲之主。則其害于心身孰甚焉。聖王御世。惟在建極而臨之。雖衆情不齊。何嘗役心動氣。以自病哉。自有一箇公理。爲極之所存。若虗心澄察。不眩不貳。以立在我之權度。則凡物之輕重長短自定。此所謂至靜能制動。至簡能御煩。尙何惱撓 聖念之有哉。治國治病。盖無二道。庶幾 聖心之泰。爲世道之泰。願 聖明。反求而加勉焉。 上答以休致之請。斷無允許之理。陳戒之辭。亶出憂愛之忱。而 辭旨勤懇。深示感歎。府君又疏辭本兼諸任。不 許。丁酉二月。春氣漸舒。始理杖屨於睡谷庄園。
久坐風軒。談晤移晷。是夜忽發面部喎斜之症。卽府君少日所重經者。雖善自攝養。以至壽考。而暮境復患。人皆危之。府君却泰然。不以死生置念。還前寓調息。聞 上將幸溫泉。上疏請停 幸。汲致以試之。 優批不從。府君初欲趁溫 幸。祗候於 輦道之傍。以病未自力。陳疏待罪。 上賜溫批。命醫賫藥物。馳驛往救。又疏乞解三兼任。不 許。八月。聞有 東宮聽政之 命。以不得赴 朝。上疏 大朝請譴。仍陳戒有曰。伏聞筵中 聖敎。莫詳其故。竊惟 春宮睿質天成。居儲位三十年。仁孝謙恭。令聞著於中外。一國臣庶。咸有願死之心。以 聖上止慈之仁。其眷愛之篤。倚恃之重。當如何。而乃於定大議申景命之際。 聖敎之發。大違羣情。得非所望者重。故所勉者深。所責者丕。故所戒者切。欲使 春宮。有所警惕增益。以致愼休恤之幾。而不覺辭語之過歟。不然則 國家危亡將决矣。 聖上豈有是哉。舜之傳天下於禹也。告以惟口出好興戎。况於後世乎。 聖上雖自信無他。其爲失辭則大矣。四方至愚之民。易惑難曉。或少有間隙。妄度 上心。輒生疑動。豈小憂哉。今 聖上不惟諭之以言。必內省於心。不以絲毫根苗。留諸
中。以篤天性之愛。凡有可誨可勉。從容敎廸。不失聖人傷恩之戒。以貽燕翼之謨。則 邦命自可永孚。人心自可悅服。賤臣臨死。赤心顒祝之誠。惟在於此矣。以所論有關 國家大體。謹依囊封故事。加外封以上。 批曰。憂愛勉戒。亶出至誠。予甚感歎。俄聞李世德自稱尹拯門徒。詆辱於 王府供辭。府君上書 東宮略辨之。仍乞休致。附陳勉戒之語有曰。竊想 聖上常日所以責勉於 邸下者。至重至隆。不止以顧復爲慈也。其間設或有一時嚴厲之 敎。無非 至恩所發。陶鎔而玉成之也。 邸下愈益勉勵承受。必以 聖心之所期待。爲心。洞洞屬屬。以求當於 聖心。惟恐或失。則 聖上止慈之仁當益光。而 邸下幹蠱之孝。當益盡矣。夫敬乃治心之本。學是進德之階。非敬無以直內而澄其源。非學無以明善而來厥修。此太公所以告武王而興王業。傅說所以戒武丁而致中興。實與舜禹精一之傳。同一揆也。今 邸下內有嘗藥之憂。外應庶務之煩。其於學問之工。固難遑暇。然敬爲一心之主宰。凡於動靜出入日用事爲。跬步造次之頃。無往而不用敬。常要提掇此心。炯然不昧。當事而存。不使走作。卽此是敬。非必對方冊
屛事務。寂然無動。方可言持敬。此在 邸下一心撿省而已。至於講學明理。固在乎討論經籍。然帝王之學。務在得其領要。以體驗於實用。口耳記誦。是其末也。 邸下於經傳聖賢之說。所曾講者已多。其中最切要於心身。常日所玩味而涵泳者。亦豈少哉。爲學之道。以溫故爲重。知新次之。 邸下雖未能數開書筵。若少有暇隙。就舊講之書。潛心溫習。當益得其趣味。所謂厥德修罔覺。庶幾在是矣。 聖上以艱大之緖。托之 邸下。使任其憂。 邸下今日。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老臣不勝惓惓。猥論至此。伏願 邸下。恕其罪而察其誠焉。 答曰。世德供辭中。搆捏先正。罔有紀極。而醜詆之言。亦及大臣。極可痛惋。何足掛齒。書中引年之請。終靳 允許。 聖意有在。斷無勉副之理矣。縷縷誡誨。無非格言。憂愛之忱。至老冞篤。余甚感歎。可不書紳而服膺焉。十二月。上書 東宮。陳病篤狀。乞解諸任。安意就瞑。 優批不許。戊戌正月二十日戌時。考終于議政公舊堂。享年七十四。府君感風疾。積十有餘朔。雖沉綿床席。略無煩惱憂苦色。非合眼調息之時。未嘗廢書冊看閱。與子姪講論。或至夜深忘寢。至於酬答書疏。接遇賓客。亦無倦焉。嘗
公元1658年
曰。死生有命。砭焫藥餌。今何必爲。而只爲奉先人遺體。欲全而歸而已。秋冬以來。喎斜漸正。匙箸亦勝。而一日謂家人曰。吾病必不久。送終諸具。唯務稱貧力。襲用深衣。可也。鶴氅衣。曾令製來。此亦可用於斂也。奉諱之日。適以夜寢失穩。氣頗不平。而朝起進飯。猶無異前日。命侍者拓窻。扶杖起步。少選還坐。取架上書披覽。神氣固怡如也。顧謂子台鎭曰。吾生日。宜勑汝婦勿爲供具計。府君自孤露之後。每當初度。雖小饌不許進。時適在近。故申戒之。此末音也。俄而語音似艱澁。因以氣乏。就枕移時而覺。扶擁起坐。若有諄諄語。皆不省。屬纊之際。穆然若安寢。至翌日而容色無少變。其前一日有大雷雨之異。訃聞。 上震悼。命歸厚署輸致棺材。又 命度支。限三年仍給祿俸。 遣禮官護喪。承旨致弔。 東宮亦遣宮僚行弔。以三月十七日。禮葬于砥平治東竹塲里坐甲之原。西距木谷議政公墓五里而近。盖府君所嘗自卜處也。賵賻 恩庀一如例。 上遣禮官賜祭。 東宮遣宮官致祭。道峰,石室,紫雲,坡山,松潭,沂川諸院章甫。皆來哭奠。遂菴權公祭之以文曰。淵源澤風。師表華陽。沉潛聖學。造詣日將。明時蓍蔡。大廈棟樑。晩節尤奇。終
公元1661年
老雲鄕。淸名盛德。永世流芳。其推許之深。此可以見矣。辛丑五月。領相金公昌集白 上曰。故相臣李畬。曾在 先朝。禮遇備至。素以淸儉聞於世。及其身後。斂襲衣衾。亦極苟簡。見者無不歎服。今三年已過。貧窶益甚。家屬殆不能保存。誠可矜愍。請錄用其子。 上可之。府君天姿甚高。自然近道。其於性理之學。宜若不待困勉而後得之。特未嘗以儒名自居。盖澤堂先生一生體程,朱之道。而務韜晦不顯。所以垂訓於後昆者。唯在於爲己實學。不欲其先揭大名。故府君克承遺範。凡行己接物。必於平常底道理。求所以盡吾分而從容做去。動中規矱。雖以親意隨衆應擧。而不以得失役心。沉潛玩繹。只在經傳上理趣。每得會心處。不啻若蒭豢之悅於口。以此於心學工夫。實有默契自得之妙。而蘊諸內。不以示人。然府君嘗誨後生曰。學問之道無他。都在日用面前事。小學灑掃以下諸節。無非至理所存。人果能體認而服行。則爲堯爲舜。亦不外此。又嘗曉人之欲學而患心疾者曰。吾於心學。略見得眞的路脉。雖望而未至。知其中有無限樂處。學可以醫心疾。豈因學而致心疾乎。卽此推之用工之地。收效之實已可見。而揆以平日氣象。事
爲之見於外者。燕處之時。無甚拘束。而衣冠必正。瞻視必尊。惰慢之容。不設於身。鄙倍之辭。不出於口。溫粹淸和之氣。溢於面背。而齊莊端重之儀。望之可畏。有事則唯循理順應。用心如一。不爲物遷。隨遇而安。至若不幸而當人情所不堪處。處置各有攸當。擧止不失常度。造次顚沛一於是。凡七情所發。不煩矯揉。而自無過用。雖居常昵侍左右者。未或見有疾言遽色。每讀書。音節淸婉諧暢。聽之若韶匀。而字字分曉。句句精審。如有無限滋味。咀嚼不盡者然。如尋常簡牘。亦必曲盡事情。未嘗以忙急潦草。作字不要姸好。而點畫無或放過。居敬之工。盖無處不然。府君之學。雖得於天分者爲多。其操存涵養所成就。自有不可誣矣。誠孝根於至性。自在幼稚。先意承顔。一無違於父母之心。左右服勤。須臾不去側。唯諾進退之節。動合內則。愉色婉容。藹然可掬。議政公家居莅官。常以府君隨。事無鉅細緊漫。凡可以幹蠱代勞者。一切擧而委之。府君專壹擔夯。不自知有吾身。少日。不得大肆力於博洽之工。實由於此。雖位高年大之後。洞洞屬屬。執玉奉盈。終始如一日。議政公平居。坐有常處。雖値不在時。府君未或坐當其所。權公尙游居比隣。
每默識之。至於錄置而欽服。亦可見至行感人之一端也。議政公多年寢疾。大夫人亦有宿患。凡審証檢方。調適藥餌之節。一皆將之以至誠。積歲月而無少懈。洎丁憂。自附身至安厝大事。必誠必信。終期於無悔而後已。致哀盡禮。前後無貳。嬰兒之慕。終身不衰。而亦不爲絶俗踰制之行。推其孝於諸父母。以畏齋先生家學師範。所在依仰。愛敬實均生我。當伯母病時。方供劇仕。而日來侍。躬執刀圭。伯氏嘗遘疾幾殊。人皆疑避。而晝夜扶護。得以獲甦。較齒纔四年。而遜悌如少弱弟。人以比溫公之事伯康。於季氏則因心之友。兼有知己之樂。每相對怡怡。若萬事無以易此。一妹早孀。眷念尤篤。至其喪。所後子方衰年持縗。而必躬往營葬。敬丘嫂。如奉老親。撫孤姪。無間己子。至於內外諸從。遠近宗黨。曲致恩義。咸得其歡心。而恤嫠孤濟窮乏。尤所盡力。然在府君盛德。特親親之疏節也。閨門之內。雖以和爲主。如賓之敬。到老猶然。官居鼎鼐。年踰耆艾。而夫人尙御布裙。艱窶無異於寒士家人。每得饋問。雖薄物。非有命。不敢徑受。事無專輒。動必關禀。絲毫無違節度。此固屬夫人德行。而府君造端之化。刑家之規。卽可知已。子孫有過誤。則諄
諄敎勑。喩之以道理。雖至僕隷之微。未嘗動聲色加詈罵。凡在門庭者。人無貴賤賢不肖。皆愛而知敬。悅而有嚴。不期化而自化。常曰男治外事。女治內事。各有所司。而人家往往專委家務於婦女。一任其苟濫侈靡。而莫之禁。此甚非也。以至耕稼樵牧。時或照管。令家衆堇免於飢寒。而毋得有分外營求。辭受取予。尤致嚴謹。而亦以苟難近名爲耻焉。府君在童丱。文藝已成。而議政公不許早求擧。旣應試。連發解登庠。年猶未弱冠。而畏齋先生臨宴席。戱令府君負澤風堂柱。寔勉擔負家學之意也。家庭間期許已如此。遊泮中。聲望壓一世。並時諸名勝。莫與之京。將有疏擧。衆推府君製疏。適以事急。搆草卽呈。未暇質諸長者。疏出。人皆稱善。畏齋先生。始責其率爾。終焉喜甚。又以被 責旨捲堂。同成均洪公重普。承 命勸入。諸生咸推府君出應之。府君毅然前對。引經旨辭理甚晣。洪公不能難。歸語人曰。李某雖老師宿儒。未易及也。稱歎不已。後聞府君有疾。輒優濟藥物曰。此人吾甚重之云。乙卯以後。廢擧鄕居。及更就公車。人以祥麟瑞鳳目之。晩始釋褐。朝野皆爲之聳喜。而府君獨色不豫。自立 朝。便以 君德世道爲己任。出入三
司。隨事獻替。雖在外時。有懷輒封章盡言。當朝論乖張。 上下否隔之日。處置要得當。而言必中窽。忌諱無所避。而務在納約。不激訐以要名。不刻核以沽直。千辭萬言。反復開導。無非至誠所發。而所以爲主幹。則又專在於皇建其有極。惟先格王而後。正厥事。斯義也。實府君平生所秉執。以之終始者。每以 經筵官入 侍前席。因文演義。裨補甚多。 更化初。白於筵中曰。今百度廢弛。庶事紛離。若非大振作。一反前轍。無以爲治。自 上遄改之勇。過於風雷。而作事之際。每有執德不固之患。人之邪正。事之曲直。必實見得是非。 聖志勿撓。然後百事可做也。講唐史。至武后事。進戒曰。小人奸婦之禍人家國者。初則承順以固寵。終乃售奸計。唯意所欲。以武后之奸虐。始猶降體而求媚。此人君之所宜深察處也。臺臣請收吳始復等叙 命。久未蒙 兪。府君進曰。臣嘗疏論建極蕩平之道。夫皇極建。然後人心可正。人心正然後朝著可靖。如使是非之大防不立。而混同無所分別。非所以爲蕩平。頃日 敎以誣詆兩賢者。當重繩之。先正臣宋時烈。學問高下。未知比兩賢如何。而此輩搆殺之罪。甚於誣詆。今若進用。豈不有乖於建極之道
耶。 上旣下不允。卽改 批從之。及至勉膺冢宰之 命。益自感厲思效。且吾宗文成公積誠牖 君。乃府君所常願學。而 法筵所講。適是聖學輯要。愈惓惓於陳善閉邪。其勸 聖學則曰。人君求道。以立志爲先。堯舜之道。疑若高遠難及。譬如萬里之行。起於足下。苟能先立其志。隨事省察。則道便在玆。又曰。顔子學問之功。無見於事者。而惟不遷怒。不貳過。爲尤難。人皆有怒而不中節。獨顔子當怒而怒。不當怒而不怒。人皆有過而不知改。獨顔子不貳其過。所以形容其學。莫切於此二句。學必以體認於身心爲貴。韋布猶然。况帝王乎。又曰。慾之發於外者。中人以上。皆知其可耻。而一念之不合天理。便是私慾。此尤可畏。武王聖人。而猶以不矜細行爲戒。小不戒。則豈不積而爲大乎。義與利之分。只在公私之間而已。毫釐不察。則一擧足之差。便自殊歧。私意萌時。必及其微。而制之。方可以克去。不然則綿綿蔓蔓。將不可爲矣。凡事不覺其非。無如之何。旣覺而後。因循不改。最爲害於學問矣。且奢侈之害。甚於水旱。先從 宮闈之內。外人所不知處。禁絶奢汰之習。可免傷財而害民矣。時 上將禱雨。 命以罪己語撰祭文。府君曰。對越
上帝之道。在心不在言。罪己之意。恒存諸心。事事點撿曰。此於天理合乎不合乎。合則天怒可弭。不合則天怒宜至。念玆在玆。一皆合乎天理。然後可望其感應之效矣。旣升輔弼之任。尤以隨事納誨。引君當道。爲急務。初登 筵。首擧李公晩成忤 旨事。陳戒曰。 宮禁事嚴秘。言者每囁嚅。不敢盡其言。而 聖心如是激惱。臣甚憂悶。此後則切勿爲此等過擧也。因灾異勸 上惕厲曰。財力罄竭。軍政疎虞。而兵象疊見。脫有緩急。何以爲策。丙子以後。姑無兵革。此正安不忘危之時。而 上下恬嬉。徒有豐亨豫大之氣像。因循此套。無所更張。則國勢奄奄。如日下山。終至莫可爲之域矣。必要 聖志常若朝夕有急警。思所以振作奮發。而近者公事出入。較前差遲。褒貶開拆。亦至犯夜。臣未知 宮中適有何故。而深恐 上心或怠而然也。 九重深邃。 聖德得失。誰得以窺測。而其應之見於四方者。捷於桴鼓。可不懼哉。又曰。論語曰節用而愛人。自古未有不崇儉而能致少康者。來頭 王子吉禮時。亦省弊從簡。是臣所深望也。宮庄之稅。監營請自收送。此爲除民弊。無所損於宮家。而不過宮差輩失利。猶靳 允許。臣竊慨然。 上言及
安市守城事。以今國勢衰弱爲歎。府君曰。徒懷感慨。亦無益。莫如深思致亂之由。預講備虞之策。以做得實事而已。目下急務。惟節財安民爲先。城池器械。其次也。又曰。朋黨之弊。從古已然。雖威之以重刑。而難制。導之以善誘而難解。惟自 上能建是非之極。正大光明。如鏡照物。則彼此得失。眞僞邪正。安得逃其情乎。 處分公正。人心悅服。則奸人不敢欺蔽。君子得以彙進。方可底於無偏無黨王道平蕩之域。但極之一字最難認。必猛省深察。得其要道。建爲表準。然後辨別淑慝之際。不爲浮議所撓矣。進言者。亦非一端。事雖迂而出於公心則可。言雖近理。而出於陷人則不可。在上者。徒知黨習之爲弊。不分是非。言固忠直。而或慮矯激而裁抑之。事出傾軋。而只思鎭定而寬假之。則其害世道大矣。又曰。建極之道無他。只在人君一心。日用之間。察其所爲。果天理也則爲極。雖微必立。果人慾也則非極。雖小必去。政令施措。無一不出於天理。則表端影直之效。卽自然之勢也。時儒臣論城役及 宮禁事被 嚴旨。府君伸救曰。臣方主築城。而儒臣言不便。意見雖殊。其語則儘好。自 上不必過加揮斥。諸臣所論。或犯 宮禁。則外雖
優答。內實厭聞。如波市坪折受之旣 許寢罷。而換以他兩處。已非平常底意。且所安島軍門。費重價買取。得力頗多。而今當始大役。移 賜宮家。是軍需爲輕。而 恩賜爲重。豈不爲 聖德之累乎。嘗因 上靜攝中。有煩惱之 敎。府君從容言曰。勤政之道。與攝養不相悖。人主一心。靜而能制動。常使本源澄澈和平。不之他歧。則事莫不當理。而身亦忘其勞矣。一時文簿。豈足以疲神乎。盖府君每爲 上言。必稱建極。退又封箚申餘意。不嫌煩複。期以感悟。其所論爲學工夫。皆從躬行心得中說去。非若紙上拾得空言。故旨近而意遠。語約而理到。間又援古證今。由外入裏。多人所不敢言。而辭氣一味雍容。 上亦不以爲忤。多改容稱善。自在小官。每有匡救。必以誡誨。感歎 褒諭。若非惻怛誠意素孚於言前。何以得此。如丙申一言悟 主。人謂由於疏辭剴切者。其亦淺之爲知也。然府君立 朝本末。事 君規模。唯在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毫無詭遇苟容底意。其屢遭跋疐。不得久於位固也。雅意謙虗。言議亦主寬平。不知者。疑其或欠於剛德。而有若乙酉春。 徽典之將請也。僚議已定。羣言盈庭。而獨府君確然不撓。
明據故事。立改 啓草。務歸穩當。餘無足以動吾毫髮。未幾果被羣小搆讒。旣去 朝。溥潛踵起。禍將不測。當其積月胥 命于金吾。子弟親舊。無不爲之懔怖。而府君眠食無所損。神氣不少異。怡然若無事者。朴公權。嘗爲不肖語前事曰。丙子 親鞫。出於倉卒。吾以問郞 侍帳殿。 天威方震疊。委官以下面無人色。莫不失措。而相公以禁堂在 上前。奏覆詳允。容止自若。吾固已服其有定力矣。晩年 禮遇。夐絶今古。至以府君一箚。定爲國是。言不可謂不得。道不可謂不行。而特以一退素志有定。决然而歸。不俟終日。略無濡忍之色。觀於此等處。非大勇而能然乎。旣歸雖寢疾在床。無復世念。而憂 國愛 君之心。炳然如丹。終身不替。每藥院報至。 上候有不逮前者。焦憂形於色。所進頓减曰。吾病殆緣 聖躬。苟可以調 聖疾而補 聖德者。輒力疾草疏。言無不盡。及聞 貳極代理。爲 兩宮各封章以進規。此實乘化前數月間事。方氣短神乏。口呼亦難接續。而猶不能自已。忠悃藹然。見者爲之感涕。孔子曰。資於事父以事君。若府君之忠。豈非所謂孝之移歟。府君雖不自任以禮學。凡公私典禮之可疑者。多因府君獻議而
决定。 王子冠禮。舊行於 大內別堂。府君據 皇朝會典及集禮。請行于外。而勿以亞卿爲贊。妾祖母承重服議。考據古禮經傳本意。引近世諸先正所論。以無承重服爲當。遂並爲條制。朴文純公世采長子次子俱亡。長子之子有罪。議罷其繼後與移宗次房。府君以爲父子一定。不容變改。不可因其子之得罪。而追黜其父。且次子之子。其父曾不傳重。而隮其父入祠。非禮也。唯當不改主祀之名。而使其支孫攝行祀事。議雖不行。知禮家皆是之。因兪正基妻離異之議。對以夫婦正而後。倫綱叙。三綱一也。此不可不離。 上初命依施。金公鎭圭以禁堂。謂無於國法。上疏駁議。遂菴權公貽書曰。不意讀書人。作此刀筆吏之論。府君笑謂子姪輩曰。農巖生時。亦主許離云。二友之見。不謀而同。吾無惑矣。金公慕悅府君素深。而及至此事。疏語多不平。人以爲非金公。亦自阻。府君邀而見之。情好無間焉。府君凡在僚友間。談論之際。和氣襲人。申公琓。自府君所來。語人曰。每對某台。輒令人忘歸。然府君與人交際素淡。平生無俗。所謂死友久而愈敬。雖以尙氣善謔自居者。亦不敢以慢語加之。趙相相愚。自少日從遊。情誼甚厚。晩因通塞間事。
其家子弟輩。憾恨頗深。及丙戌按溥獄。人以趙相亦擠陷爲言。則府君輒字呼之曰。子直豈殺我者。特動於浮議。不自覺耳。未嘗有芥滯意。襟懷常坦蕩。接物不置畦畛。人或慮機事不密。則曰吾對人無不可言之事。何以諱爲。京裏無第宅。有時造 朝。僑寓人家。往往居停無所。處之晏如。睡谷小築。成於暮境。而湫隘亦甚。殆不堪容家衆。常曰。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人咬得菜根。百事可做。雖貴且老。朝夕必令供蔬菜。盤有重味。輒却之。當暑一木纓。終身無所易。及卒。月制諸具。僅以成禮。歎服之言。無間親疎。府君每對家內後生輩。必擧澤堂先生垂訓中。通明經術。敦行孝悌八字。以勉之曰。誠能着意從事於斯。則下學上達。自無難矣。其自少致力。以爲進德之本。可推而知。澤堂先生嘗有五條敎訓。曰硏經史以開知識。安義命以祛利慾。礪志氣以當患難。薄衣食以處貧賤。務儲衍以備緩急。逐條各有註。結之曰。果能此矣。保家延壽。名節無玷。心懷坦蕩。百變可當。不能則其害反是。若夫决科立身。以祿代耕。懸於天聽。其自往自來。切勿恃此弛吾本分志業。今以訓辭。徵諸府君之出處言行。盖無一不合。而畢竟功效。又不啻若左契。先
生貽厥之謨。於是乎益信其不可易矣。嗚呼。子思子不云乎。詩曰。衣錦尙絅。惡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淡而不厭。簡而文。溫而理。後之知德者。苟能卽此而尙論焉。則其亦庶有以知府君之學。深有得乎斯旨也歟。府君於文章。視爲餘事。而特以才分絶人。早透閫域。少時所作。近體律絶。多膾炙人口。而不肯用力。間或遇境抒懷。止於陶寫性情。文亦本之經傳。不尙奇僻。惟典雅精密。深得澤堂先生格法。而凡有述作。不曾置藁。一任其遺失。是不惟不自滿。亦不屑爲也。文谷金公臨命。語諸胤以府君人與文俱精。可屬以墓道文字。其見重於先輩如此。農巖金公見府君言事疏。嘗貽書稱歎曰。所論切中今日膏肓。而辭意婉曲深厚。眞得宰臣論事之體。第五舍弟。亦以爲讀此疏。令人鄙吝便消。盖府君章箚。明白簡當。只平說道理。絶無血氣好勝之意故云。府君下世後。裒集亂帙。傳寫未訖。遽被火燼。佚其半。拾得餘存若干篇。入梓行于世。府君平日無別號。嘗以居水南。文字間。或稱浦陰。旣卜築睡龍山下。名其村曰睡谷。及丙申退歸。判書申公銋。以執友有書來。輒稱睡谷先生。深致景仰之意。府君示以辭遜不安。而後來遺集之標題,墓
石之刻識。盖以此也。夫人豐川任氏。尙衣院正座之女。平安監司義伯孫。與府君同年生。十七。歸于府君。以淑惠貞專之姿。有孝順恭儉之行。甚得舅姑意。奉君子一於敬。凡時俗婦女之習。視之若凂。惟恐或傷府君氷玉之操。後府君一年。以己亥二月二十八日卒。壽七十五。祔于府君墓左如禮。一男台鎭。敦寧都正。四女。長適府使朴弼文。次適縣令洪禹諧。次適縣監元命稷。次適縣令金弘澤。台鎭二男。長沉。次潢。卽出後不肖者。三女壻。金慶澤,柳漸明,兪岌。朴一男師厚。參奉。五女壻。洪采輔縣監。李山老郡守。李廣基,李華重郡守。李灝。洪二男啓百。佐郞。啓五。二女壻。李秉健正郞。李命賚。元二男。景淳應敎。景厚參奉。三女壻。權楦,金濟相,尹選東。金一男。相鳳進士。三女壻。兪漢長,李延文,趙光逵。沉五男。觀模,恒模,謙模,師模,晉模。觀模一男。魯一。初 景廟代理時。臺臣上書。以府君淸德廉節。宜爲後世矜式。請特 賜美謚以褒之。事下廟堂覆奏。而公私多故。未遑上請。今 上辛酉。儒臣 筵奏曰。故判書臣李某。 恩謚已下。而久未宣。故相臣李某。故相臣李某。俱以 先朝禮遇之大臣。尙未有易名之典。亦令議定宜矣。 上下敎曰。近來
文集多文具。而澤堂集。全無文具。予自在潛邸。每披見而祭禮有所採用。今亦有時披覽矣。延謚之尙今不行。過矣。使之申飭速行。而故相臣李端夏。故相臣李畬之謚。令太常亦卽擧行可也。三世 宣謚。將在一時。 洪恩異渥。與天無極。顧念節惠之請。不可無狀。而府君德美。非不肖愚蒙所能形容其萬一。玆敢据家乘所載。參以堂后記注。略加纂次如右。恭俟立言君子之採擇焉。(領府事兪公拓基撰狀。 賜謚文敬。勤學好問曰文。夙夜儆戒曰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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