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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古窝先生别集卷之八 (自动笺注)
好古先生別集卷之八
 雜著○傳疑餘論
  
[傳疑餘論序]
   退陶先生啓蒙傳疑一書
實與原書相表裏
闡發四篇本旨
辨釋諸家誤解者。
無遺憾矣。
王考所編河洛指要
引證援例
多在是書。
徽文承襲家傳
積歲硏究
略有窺斑之見。
不免僭加箚記
以便私閱。
然排圖義例
遵王考所定。
故所引諸圈。
不暇一一識別
只見大槩云。
五聲十二律相乘爲六十
宮(下生)徵(上生)(下生)羽(上生)角
第一宮黃林鐘太簇南呂姑洗
第二林鐘太(半)南呂姑(半)應鐘
第三太簇南呂姑洗應鐘蕤賓
四宮南呂姑(半)應鐘蕤(半)太(半)
第五姑洗應鐘蕤賓太(半)夷則
第六應鐘蕤(半)太(半)夷(半)夾(半)
七宮蕤賓太(半)夷則夾(半)無射
第八大呂夷則夾鐘無射中呂
九宮夷則夾(半)無射中(半)黃(變半)
第十宮夾鐘無射中呂黃(變半)林(變)
第十一宮無射中(半)黃(變半)林(變半)太(變半)
十二宮中呂黃(變半)林(變)太(變半)南(變)
  五聲十二律
還相爲宮。
三分損益
隔八相生
黃鐘第一宮。
至中呂十二宮凡六十聲。
三分損益者。
如黃九寸
三分損一而下林鐘六寸
林鐘六寸
三分益一而上太簇八寸
餘皆倣此。
隔八相生者。
如黃鐘子
歷太呂丑太簇寅。
八位下生林鐘未。
餘皆倣此。
京房六十律相生之法。
下生陰。
陰上生陽。
終於中呂
十二律畢矣。
中呂生執始。
(變黃鐘。
)執始生去滅。
(變林鐘
)上下相生
終於南事
(變南呂
)而六十律畢矣。
葢自夷則之角。
至中呂之四聲
四變聲。
南事而律終矣。
十幹十二支相乘爲六十
陽子寅辰午申戌
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
丙子丙寅丙辰丙午丙申丙戌
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
庚子庚寅庚辰庚午庚申庚戌
壬子壬寅壬辰壬午壬申壬戌
陰丑卯巳未酉亥
乙丑乙卯乙巳乙未乙酉乙亥
丁丑丁卯丁巳丁未丁酉丁亥
己丑己卯己巳己未己酉己亥
辛丑辛卯辛巳辛未辛酉辛亥
癸丑癸卯癸巳癸未癸酉癸亥
  甲丙戊庚壬五陽幹。
與子寅辰午申戌六陽相乘爲三十。
乙丁己辛癸五陰幹。
與丑卯巳未酉亥六陰相乘爲三十。
合爲六十。
賈公彦所謂五剛日配六陽辰。
五柔日配六陰是也
運氣相乘爲六十
化土化金化水化木化火
少陰君火甲子甲午庚子庚午丙子丙午壬子壬午戊子戊午
太陰濕土己丑己未乙丑乙未辛丑辛未丁丑丁未癸丑癸未
少陽相火甲寅甲申庚寅庚申丙寅丙申壬寅壬申戊寅戊申
陽明燥金己卯己酉乙卯乙酉辛卯辛酉丁卯丁酉癸卯癸酉
太陽寒水甲辰甲戌庚辰庚戌丙辰丙戌壬辰壬戌戊辰戊戌
厥陰風木己巳己亥乙巳乙亥辛巳辛亥丁巳丁亥癸巳癸亥
  甲己化土
乙庚化金
丙辛化水
丁壬化木。
戊癸
化火
是爲五運
子午少陰司天
丑未太陰司天
少陽司天
卯酉陽明司天
辰戌太陽司天
巳亥厥陰司天
是爲司六氣
五運六氣相乘爲六十。
玉齋運氣相乘錯綜於六十年。
以合上文聲律幹支相乘之數。
五運六氣各有六十之數。
今見左方
五運循環六十月
化土化金化水化木化火
甲年乙年丙年丁年戊年月建
己庚辛壬癸
丙戊庚壬甲寅(正)
丁己辛癸乙卯(二)
戊(土)庚()壬(水)甲(木)丙(火)辰(三)
辛癸乙丁巳(四)
庚壬甲丙戊午(五)
辛癸乙丁己未(六)
壬甲丙戊庚申(七)
癸乙丁己辛酉(八)
甲丙戊庚壬戌(九)
乙丁己辛癸亥(十)
丙戊庚壬甲子(十一)
丁己辛癸乙丑(十二)
  五運六氣相表裏
古人並穪運氣
而其六十之數。
則獨六氣分統六十日。
分明易見。
蔡氏說蓋指此。
而遂並言運氣如易。
言以卜筮莫大蓍龜
河出圖洛出書者。
五運固亦自周於六十月。
如甲己年起丙寅月。
三月是戊辰爲土運
乙庚年起戊寅
三月庚辰金運
丙辛年起庚寅。
三月是壬辰爲水運
丁壬年起壬寅。
三月甲辰木運
戊癸年起甲寅
三月是丙辰爲火運
一運各行十二月。
五年六十月。
五運一周
未嘗不合於六十之數。
蓋蔡氏本意
只以明六十之數無所不通
策數以下
未嘗一切相乘言之。
五運周匝於六十月。
六氣分統於六十日。
與參同六十卦,太一六十時等數
自爲一類
排列爲圖。
六氣分統六十日
客氣輪行
삽화새창열기
  
子午之年。
少陰君火司天
陽明燥金在泉。
六氣各六十日。
觀此一圖
則其丑未之年。
太陰司天
太陽在泉。
以下以此推去。
[主氣始終]
삽화새창열기
  
一歲三百六十日
六氣分統六十日。
然又有主客氣不同
主氣則均得六十日而一年一周
客氣分統之中。
各有司天爲主六年一周
主氣則相火次君火
客氣則濕土次君火
其所年數與其序次不同
客氣君火主子午之年。
主氣則君火又統春分後六十日。
其春分亦與子午不相干
其餘五氣皆然。
不可通融爲一。
但此本不足尙。
傳疑亦只擧其略。
然恐覽者或疑牴牾而不相合
此亦老先生所謂疑難之餘。
重生疑難者。
朱子
與蔡氏嘗取運氣說。
節略爲書
其事見於大全往復書。
此亦略見造化流行之竗。
今姑擧其梗槩言之。
所謂主氣之一年一周者。
每歲自大寒十二月中。
風木之初氣。
北東之艮震。
至春分二月中。
君火二氣
東南震巽
至小滿四月中。
交相火之三氣
南方之離。
至大暑六月中。
交濕土之四氣
當南西之坤兌。
至秋分八月中。
交燥金之五氣
西北之兌乾。
至小雪十月中。
寒水六氣
北方之坎。
每氣各六十日八十七刻半。
總之爲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而一歲周焉。
其言六十日者
成數也。
此乃地之陰陽
所謂靜而守位者。
常爲每歲之主氣。
一歲一周也。
所謂客氣六年一周者。
子午之歲冬至中起燥金。
三十日而至大寒
禪於東北寒水
六十日而至春分
禪於東南風木
又六十日而至小滿
禪於正南之君火
又六十日而至大暑
禪於西南之濕土。
又六十日而至秋分
禪於西北之相火。
又六十日而至小雪
復禪於正北之燥金。
又三十日而爲丑未之歲冬至子中。
與始起之三十日。
亦合爲六
十日一歲終焉。
丑未之歲冬至承燥金之次。
寒水三十日後禪於風木
方位以次遞傳至燥金。
各六十日者五。
而小雪後三十日。
終於寒水
寅申歲起風木
卯酉歲起君火
辰戌起濕土。
巳亥起相火。
始終皆三十日。
中間五氣各六十日者皆同。
此乃天之陰陽
所謂動而不息者。
卽爲輪行之客氣
是亦一歲一周
而其每歲移易者。
六歲一周也。
陰陽家說。
客氣乃行歲中天命
天命所至
則又有寒暑燥濕風火之化。
主氣則常祗奉客氣天命
客勝則從。
主勝則逆。
吳臨川謂主氣土二火之後
客氣土行二火之間。
終艮始艮。
後天卦位也。
始震終坤。
先天序也
世以客氣大寒者。
似協後天終艮始艮之文。
然非也。
近世楊子建始推而得之
客氣冬至者。
冥契先天始震終坤之義。
又曰客氣起於子中。
盡於子中。
故曰冬至子之半。
天心改移
今按天之陰陽
主動而爲流行之用
地之陰陽
主靜而爲對待之體。
分屬先後天。
與邵子論先天應天之時
後天應地之方者相似
然原其本。
先天對待
後天流行
一年內觀之。
客氣司天在泉及左右二氣各有常處者。
對待乎。
主氣之循環相生
四時五行同其序次者。
流行乎。
先天火生金。
故客氣相火生燥金。
後天土生金。
故濕土生燥金。
對待則爲四而火土同祿。
土寓火中
故客氣土二火之中。
流行則爲五而土旺夏季
其位爲坤。
故主氣土二火之後
及其以累歲觀之然後
見客氣之迭遷
中有也。
主氣之守常
中有體也。
各自動靜
互相體用也。
天開於子。
故天之陰陽起子中。
地闢於丑。
故地陰陽起丑中。
天運地靜
故主客氣動靜之殊。
客氣循環
亦於一歲
分居六十日。
而今謂每歲各有一氣爲主者。
是於一歲六氣之中。
特指司天者言之。
子午少陰司天
陽明在泉。
冬至陽明燥金。
泉者地下子位之天。
冬至地下陽生之候也。
寒水風木以次相生
以至夏至前後三十日
正當少陰君火司天
則天地上午位之天。
夏至午位陽盛之候也。
左右分爲四位
亦爲其餘四氣所在
丑未歲太陰司天
起在泉之太陽
申歲少陽司天
起在天之厥陰
卯酉陽明司天
起在泉之少陰
辰戌太陽司天而起太陰
巳亥厥陰司天而起少陽
是爲天之陰陽
司天與在泉。
皆指地上地下之天也。
與主氣之在地靜者有別。
有如太一九星及六壬月將之加臨也。
又觀人之經脈
各有三陰三陽
管屬五臟六腑
爲人陰陽
人生於寅。
每日寅時
起手太陰肺經。
每時以次相傳升降
周流一身之中。
行之次序
又與此不同
以此觀之。
在天而動者起子中。
在地靜者起丑中者。
無疑矣。
  火在河圖少陰之二。
而在六氣分屬少陰少陽
木在河圖少陽之三。
而在六氣厥陰
金在河圖太陰之四。
而在六氣陽明
土在河圖中央之五。
而在六氣太陰
誠可疑。
河圖四象數。
各以其方分五行
而土則兼包四行
其餘爲陰陽者各二。
六氣則雖分屬五行
而土亦偏主一氣。
火亦分居二氣
其爲陰陽者各三。
六氣不可四象合說
又何可分屬河圖之數也。
但主氣靜之位。
水北南木
東金西。
土居西南
五行方位相合
且人之臟腑六氣
亦有與五行相合處。
如心小膓火而心屬手少陰君火
肝膽木而肝屬足厥陰風木
膀胱水而膀胱屬足太陽寒水
大膓金而大膓屬手陽明燥金。
脾胃土而脾屬足太陰濕土。
心包三焦火而三焦屬手少陽相火。
是則其理有相通歟。
參同火候六十卦
第一第二第三候第四候第五第六
一日同人六日剝十一日晉十六日萃二十一日豐二十六日
大有復明夷升旅
二日謙七日无妄十二日家人十七日困二十二日巽二十七日
訟豫大畜睽井兌
三日八日頤十三日蹇十八日革二十三日渙二十八日
比蠱大過解鼎節
小畜四日九日咸十四日損十九日震二十四日中孚二十九日
履觀恒益艮小過
五日噬嗑十日遯十五日夬二十日漸二十五日旣濟三十日
否賁大壯歸妹未濟
  
六十四卦
乾坤爐鼎
坎離藥物
其餘六十卦爲火候
一月六候
一矦五日
一日十二時。
用兩卦十二爻。
一月三十日
恰得六十卦。
太一一元六十時
甲己日乙庚日丙辛日丁壬日戊癸日
子時甲子一休一芮一死四衝三傷七輔六杜一禽九開四
丑時蓬九休二芮八死六衝四傷八輔杜二一開
寅時蓬八休三芮二死六衝五傷九輔八杜三甲寅心六開六
卯時蓬七休四芮三死七衝六傷一輔九杜四心五開
辰時一休六芮四死八衝七傷甲辰五開六心四開
巳時蓬二休六芮五死九衝八傷三禽四開六心三開九
午時三休七芮六死一甲午輔四杜四禽三開七心六開一
未時四休八芮七死二輔三杜六禽開八心七開二
申時蓬五休九甲申衝三傷三輔二杜六禽五開九心八開三
酉時六休一衝二傷四輔一杜七禽六開一心九開四
戌時甲戌芮二死二衝一傷六輔四杜八禽七開二心一開
亥時芮一死三衝九傷六輔五杜九禽八開三心開六
 右陽一局六十時。
甲子直符直使坎宮
  太一數祖於洛書九宮
易乾鑿度曰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
註曰太一北辰神名。
下行
公元1206年
八卦之宮。
坎宮起。
終於離宮
黃帝九宮一宮
其神太乙
二宮攝提
三宮招搖
九宮天一
又有九星天蓬天芮等及八門休生之類。
流行八卦九宮
其法以一年夏至分陰陽。
二分二至四立八節
一節三氣
一氣三候
一候五日
每節三氣
各有上下三元
九宮之數一遍
其間又合因八節方位本數
有起宮次序陽順陰逆之異。
陰陽各十八局。
每局五日六十時。
六甲之數一遍
其間又各隨當下起之宮。
有奇順逆符使加臨之法。
滿十時而法變。
六癸而數終。
十八局各六十時。
中有符使所居之圖。
總之爲一千八十。
觀其加臨。
占吉㐫。
所謂飛鳥龍首等是也。
今只取陽遁一局之圖。
以見其數之爲六十云。
  納音圖旋相爲宮。
隔八相生
樂有五音十二律相爲宮。
隔八相生之法。
納音五行十二支相爲宮。
隔八相生
與此雖有不同
然其一辰之中。
每含五音
共納六十音。
亦與一律之中。
各具五音
共成六十律相似
故借其文以明之。
不須以二者必求其盡同也。
其旋相爲宮。
禹公甞問云一辰之中。
配土之辰。
相次爲宮。
如子之辰則庚子土爲宮。
丑之辰則辛丑土爲宮之類。
先生以爲然。
日家亦言五行五音
分配君臣民事物。
復以五行之自絶四淸聲。
所以殺其太過
庚申壬寅乙亥癸巳是也
上秋淵說相貫。
然此只言每辰有時而爲宮。
有時而爲商爲角者。
略似律呂之爲宮商云爾
非如無射宮黃鍾爲商。
仲呂之宮太簇爲羽者也。
隔八相生
本文亦言除上下兩位者。
其如律呂八之總計上下兩位者不同也。
  三元
又按運世年月日時
皆有上中三元
以屬天地三才
三畫卦成。
三才略具。
分二掛一以象三才之類。
  支干東右行向南。
五行始西左行向南。
支干甲子
干屬東。
歷乙向丙丁之南。
支屬北。
亦從丑寅卯辰之東。
向巳午之南。
是支與干。
皆自東右而向南也。
納音始於金。
金屬西。
向火之南。
納音自西左行向南也。
左右
與天文說左右不同
特指自左向右爲右行
右向左爲左行也。
  朱子董氏二說不同圖。
朱子說則其重在本身
謂陽往交陰以生陽。
重在陽之本身
陰來交陽以生陰。
重在陰之本身也。
董氏說則其重在所交。
謂陽往交陰以生陰。
在所交之陰。
陰來交陽以生陽。
在所交之陽也。
  楊輝筭法納音起例
納音起例
旣合兩干兩支積數除减。
五行借音之法。
又按南宋廖中五行精紀。
三曆會同納音法。
云凡欲知納音者。
子午數至庚。
丑未數至辛。
寅申至戊。
卯酉至己。
辰戌至丙。
巳亥至丁。
七者西方素皇之氣。
納音屬金。
得三南方丹天之氣屬火。
得九東方陽九之氣屬木。
得一中央總統之氣屬土。
得五北方玄極之氣屬水。
故頌曰七金三是火。
九木一中央。
得五皆爲水。
納音審詳
假如甲子甲午從甲至庚。
乙丑乙未從乙至辛。
其數皆七。
所以納音俱屬金。
丙寅丙申從丙至戊。
丁卯丁酉從丁至己。
其數皆三。
所以屬火。
戊辰戊戌從戊至丙。
己巳己亥從己至丁。
九屬木。
庚子庚午辛未辛丑
一屬土。
丙子丙午從丙至
庚。
丁丑丁未從丁至辛。
五屬水。
餘皆倣此。
以上只數不數支。
如從丙至庚。
丙丁戊己
庚其數五也。
從甲至庚。
甲乙丙丁戊己
庚其數七也云云
○今攷此子午數至庚。
丑未數至辛之類。
五行得數
不言所以然
陰陽家陰相付受之法。
八卦納甲初四爻之支推之。
納甲者。
乾甲壬坤乙癸。
震庚巽辛。
坎戊離己。
艮丙兌丁也。
初四爻者。
乾震子午
坤巽丑未。
坎寅申離卯酉
艮辰戌兌巳亥也。
乾坤大父母。
故尊而不用
只將六子所納。
支干相求
六甲之某支屬某卦。
然後從支上之幹。
順數至本卦之幹。
計其得數
九木七金五水三火一土
甲子甲午之子午屬震初四爻
從甲順數震庚
七數爲金。
餘皆倣此。
若其五行得數皆取奇。
故與河圖奇偶五行不同
震巽木共九畫。
乾兌金共七畫。
坎水五畫
離火四畫而取奇數三。
餘一爲土寓火中
土本寄旺四行
而最旺夏季
火土同祿故也。
坤艮土又自成一器
共十一畫。
去十止一數
其一三五七九。
宮商角徵羽也。
十一變一。
四變三。
變宮變徵也。
以此觀之。
借音之法。
稍似直截
蓋以其出於納甲
故謂之納音
排列爲圖。
使易觀覽云。
納音甲子震七金戌辰艮三火申寅坎五水
 乙丑未巽亥巳兌酉卯離
丙寅申坎三火子午五水戌辰艮一土
丁卯酉離丑未巽亥巳兌
戊辰戌艮九木寅申坎一土子午三火
己巳亥兌卯酉離丑未巽
震庚子震一土辰戌艮七金寅申坎九木
辛未丑巽巳亥兌卯酉
 壬申寅坎七金午子震九木辰戌艮五水
 癸酉卯離未丑巽巳亥兌
又按五行家有論五行眞假。
云先布大衍四十九數在地
次將甲己子午九。
乙庚丑未八。
丙辛寅申七。
丁壬卯酉六。
戊癸辰戌五。
巳亥當屬四等數除之。
除减不盡
又據五行數除之。
餘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
相生取用。
便是納音也。
相生者。
餘一生木
二生土。
餘三生火
四生水。
五生金。
且如甲子乙丑四箇干支
除了三十四數外。
有十五數。
以二五除了一十。
餘數五屬土。
土能生金
甲子乙丑金也。
丙寅丁卯四箇干支
除了二十六外。
有二十三數。
以四五除了二十。
餘數三屬木。
木能生火
是丙寅丁卯火也。
餘倣此。
其說深斥海中爐中之說。
以爲迷誤後人云云
○今攷此說。
借音之法。
不甚迂曲
若其所謂甲己子午九等數。
術家以爲先天之數。
所謂借音者。
以此爲主
不言所以然
五行家有謂發生歸藏
莫離乎土坤艮是也
艮乃生萬物之始。
坤乃成萬物之終。
甲乃天之首。
子乃地之首。
又一陽之始。
甲子九數
甲己相合子午對衝故爲九。
乙丑八數
乙庚合丑未衝故爲八。
丙寅七數
丙辛合寅故爲七。
丁卯六數
丁壬卯酉故爲六。
戊辰五數
戊癸合辰戌衝故爲五。
己巳四數。
巳亥衝故爲四。
今且甲午以下壬寅計之。
其數亦然
蓋以子午陰陽之始。
萬物發生歸藏也。
按納音諸說。
不約而會者。
固是理之所寓。
日家多用之。
然宋之徐均,明之張楠之倫。
最是精於行之𧗱。
不用納音之說。
主干五行
則况明於易數者。
不足深取也明矣。
納甲壬癸甲乙
按月之在壬癸在地下。
非目之
公元1866年
所見
參同不言
然考其行度
十五日昏。
東方甲位。
日中在地方。
三十日晨
東方乙位。
夜半在地下癸方。
十五日以前初昏
以後看平朝。
十五日其間
則亦看平朝初昏之間。
十五日屬純乾。
日中又屬純陽
三十日以前看平朝。
以後初昏
三十日其間
則亦看初昏朝之間。
三十日屬純坤。
夜半又屬純陰
壬癸所以甲乙歟。
(太一數
一局震巽艮兌。
得庚辛丙丁
納甲有相合。
一局乾坤離坎。
乙癸戊已。
納甲有相合。
固亦相通矣。)
乾坤始終
十干甲丙戊庚壬爲陽。
而甲包括始終
乙丁己辛癸爲陰。
而乙癸包括始終
故乾納甲
坤納乙癸。
徹頭徹尾
純陰純陽之象。
中間六者之中。
庚爲在下之陽震象
辛爲在下之陰巽象。
戊爲在中之陽坎象。
己爲在中之陰離象。
丙爲在上之陽艮象。
丁爲在上之陰兌象。
乾坤包括六字
中間六干。
亦以陰陽分屬乎乾坤三陽三陰之爻。
飛伏
凡所遇諸卦。
六神流行變動
故曰飛神
各其本宮之卦
六神潛伏而常靜。
故曰伏神。
比之六氣
飛神客氣
伏神如主氣。
乾初起子順數
坤初爻起未逆數
天原發微
天統
黃鐘律長九寸乾數。
地統林鐘律長六寸坤數。
又曰子寅辰午申戌。
黃太姑蕤夷無。
如乾左旋
未巳卯丑亥酉。
林中夾大應南。
又如坤之右轉
又曰黃鐘初九林鐘初六象夫婦。
林鐘上生太簇九二爲母子
蓋觀律呂見。
起第一律黃鐘順數
起第二律林鐘逆行
乾坤旣定
六子從此推去。
純卦歸魂。
(止。
)坎家抽今於純陽之乾下生一陰之姤。
以至五陰之剝。
本宮乾之六神
在裏面。
又爲六陰之坤。
而乾之神仍伏在裏面。
夫乾宮之姤爲一世
至剝爲五世者。
是皆坤爻之往於乾。
則坤亦當往爲乾宮六世
而特已成純卦。
故自爲坤之本宮
而其爲六世則就乾而成。
故乾之伏神。
仍在其中
一陰五陰之卦無異
(乾之因坤而成亦然
所謂某卦因某卦而成。
卦變之說也。
)自三陰之否。
一爻而生第五爻之陰爲晉。
有似乎剝。
故隨剝而往
爲乾宮遊魂
四陰之觀。
一爻而生第六爻之陰爲比。
有似乎坤。
故隨坤而歸。
爲坤宮歸魂。
若其伏神則與剝坤皆同。
凡姤遯否觀剝坤晉比八卦之伏神皆乾。
而坤比以坤宮卦而伏神往取於乾。
乾大有伏神。
反取於坤。
是爲純卦歸魂來去換。
七宮皆倣此。
世者謂自一爻六爻遞變相承
繼世然也。
天原發微所謂初九初六夫婦
初六與九二爲母子
亦見一爻爲世也。
應者謂與世相對也。
遊魂卦必四世
歸魂必三世者。
以乾宮言之。
旣爲五陰之剝而四復爲陽。
故世在四。
又於遊魂之晉下三爻復皆爲陽。
故世在三
凡伏神亦六爻
占法所用起初爻。
世爻而止者。
本宮與對宮相變易者。
每止於世爻
如姤一世二世
可見爾。
戊就於己而爲坎。
己流於戊而爲離。
朱子曰。
乾之一爻屬戊。
坤之一爻屬己。
蓋坎中爻
卽乾一爻交坤。
故得乾之戊。
中爻
卽坤一爻交乾。
故得坤之己。
乾陽屬戊而離本乾體。
得坤中爻
是爲己流於戊。
坤陰屬己而坎本坤體。
得乾中爻
是爲戊就於己。
且坎陽在中而戊亦中央土之陽。
離陰在中而己亦中央土之陰也。
十二月月建日月所會之辰圖
삽화새창열기
삽화새창열기
삽화새창열기
  日月所會之度。
自堯時至周末
一箇辰次。
周末至今時。
一箇辰次。
堯時冬至日在虛。
虛卽子方玄枵之次。
是月建與合朔俱在子。
月建在丑則合朔在亥。
月建自子而左旋
合朔自子而右轉
周末至宋末。
冬至日在斗。
斗卽丑方星紀之次。
是月建在子而合朔在丑。
月建在丑則合朔在子。
月建自丑而左旋
合朔自子而右轉
元初至今時。
冬至日在箕。
箕卽寅方析木之次。
月建在子而合朔在寅。
月建在丑則合朔亦在丑。
月建在寅則合朔在子。
月建自寅而左旋
合朔自子而右轉
(月建以地之方位言。
合朔以天之辰次言。
)然斗星亦與二十八宿
有古今之差。
初昏斗柄所建。
有古今之異。
堯時緊似一時
今時慢似一時
但每月辰名。
自有一定之方位
不以斗星之差而有變。
蓋堯時已言星鳥星火
則辰次之名。
起於上古可知
劉歆牽牛之初。
以紀日月
故曰星紀
五星牽牛初。
日月其中
然則星紀之名。
蓋始於商之後
娵訾豕韋之墟。
(商時諸矦
)而左傳豕韋名其
辰。
定星周時十月昏中
史傳營室穪其宿者歟。
然今之曆家冬至
仍言日躔星紀
不言析木者。
雖因唐宋以前
而唐宋之曆。
已不用堯時玄枵之名。
不得不隨時改易矣。
十九歲七閏
本於歲月日時之閏。
先從歲月日時求之然後
原委脈絡
如指諸掌矣。
條列如左。
一時之閏言之。
一時月之不及一度
又二百二十八分度之七。
(與一日一月一歲之閏。
皆二百二十八分之七十九日二百二十八度。
而其閏度七十九歲二百二十八月。
而其閏月七。
皆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相應。
)是爲一時之閏。
一度通分二百二十八。
合成二百三十五分。
(與一日一月一歲分爲二百二十八。
閏分七十九日二百二十八度。
合閏度七十九歲二百二十八月。
閏月七各成二百三十五相應。)
一日之閏言之。
一日十二時
月之不及十二度
(與一歲十二月相應
)又十九分度之七。
(與一月閏於二十九時半強。
爲十九分之七。
一歲閏於二十九日半强
爲十九分之七相應。
)是爲一日之閏。
一日十二度。
以十九分通之。
爲二百二十八。
(與一時一月一歲分爲二百二十八。
十九日二百二十八度。
十九歲二百二十八月相應。
)是七分十二度
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
上一時七分之閏。
今積爲一日七分
與二百二十八。
合成二百三十五分。
(與一時一月一歲分爲二百二十八。
閏分七十九日二百二十八度。
合閏度七十九歲二百二十八月。
閏月七各成二
百三十五相應
)○三日得二十一分成一度
又餘二分
(與每歲七分之積。
三歲一閏
二分相應
)○五日得三十五分成二度
不足三分
(與每歲七分之積。
五歲二閏。
不足三分相應
)○積十九日凡二百二十八。
時月不及全度二百二十八度。
(與一時一日一月一歲分爲二百二十八。
十九歲二百二十八月相應。
)每日七分之積。
又一百三十三。
(與十九歲積歲閏七分
爲一百三十三相應
)以每度十九而一。
則恰得七度
更無餘分。
(與一日一月一歲閏皆七分
十九歲閏七月
無餘分相應
)是爲十九日七閏於二百二十八度。
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
上一七分之閏。
今積爲十九日七度
與二百二十八度。
合成二百三十五度。
(與一時一日一月一歲分爲二百二十八。
閏分七十九歲二百二十八月。
閏月七各成二百三十五相應。)
一月之閏言之。
一月凡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
而月與日會
共三百六十五度九百四十分度之二百三十五。
(與一歲日天會數相應。
)以每日不及全度十二。
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得全度三百四十八。
餘分之積五千九百八十八。
每度九百四十而一(上四百九十九。
每日九百四十之分子
故復以九百四十約之
)得六。
不盡三百四十八。
合三百五十四度九百四十分度之三百四十八。
(以上皆與下十二時乘月日會數及一歲十二會日數相應。
)又每日七分之積。
二十九日得二百三分。
(與七閏全日二百三日相應。
)以每
度十九而一得十。
不盡一十三分。
(與十九歲閏分中十三日
合爲七閏全日之數相應。
)以九百四十通之。
(十三本七分所積成度之餘。
將與四百九十九。
七通分之數相合。
故此以九百四十通之。
下四百九十九。
又以七通之。
)得一萬二千二百二十。
(與十九歲餘分一萬五千七百一十三內。
取一萬二千二百二十。
十三日數相應。
)又以四百九十九。
七相得三千四百九十三。
(上二十九日
旣以七乘之。
得二百三分。
此四百九十九。
則是九百四十之分子
故別以七乘之。
將與上十三分以九百四十通分之數。
合爲一數
與十九歲閏分中十三日
餘三千四百九十三數相應。
)合得一萬五千七百一十三。
(與十九歲閏分數相應
)以十九約之
得八百二十七。
(上二百三分。
旣以七乘之得十度
此以不盡之數揍合通分。
然後以十九約之
不以九百四十約之者
未滿度法九百四十之分。
故只以分數命之。
)是每日七分之積。
合十度九百四十分度之八百二十七。
(與下閏時及一歲閏卛相應
)合上三百五十四度三百四十八。
爲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
其中十度八百二十七。
是爲一月之閏度。
若使月行一日十二時
只退十二度
則當於三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一十一分二釐五毫。
(置一歲三百六十五日二百三十五。
十二分之則得此數。
三百六十日
十二分之得三十日
五日
以九百四十通之。
得四千七百內。
子二百三十五。
爲四千九百三十五。
十二分之。
得四百一十一分二釐五毫。
是一月兩氣之數。
)始與日會
是與每月氣至之限。
相合爲三百六十五時九百四十分時之二百三十五。
(置三百六十五日二百三十五。
十二時分之則得此數。
)若是則氣朔俱盈於三十日
置閏
而今每時又退二百二十八度之七。
每日爲十九分度之七。
故凡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而月已會日
每日十二時
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得全時三百四十八。
餘分之積。
五千九百八十八。
以每時九百四十而一。
得六。
不盡三百四十八。
合三百五十四時九百四十分時之三百四十八。
(以上皆與上十二度乘月日會數及一歲十二會數相應。
)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比前三十日四百一十一分二釐五毫之數。
縮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五十二分二釐五毫。
(置三十日
二十九日减之餘一日。
分作九百四十。
以四百九十九减之。
餘四百四十一。
合上四百十一分二釐五毫則得此數。
)以十二乘之。
(上八百五十二分二釐五毫。
每日分作九百四十之分。
故以十二乘之。
是爲每時分作九百四十之分。
然後每度九百四十而一。
成度數。
)得一萬二百二十七。
(與一歲閏卛以九百四十通分數相應。
)以每時九百四十而一得十。
不盡八百二十七。
每日七分所成十度八百二十七分。
旣在二十九日半強之內。
故於前三十日有奇之數。
十時八百二十七。
(與上閏度及一歲閏卛相應
)月有三十日
日有十二時
三百六十時。
一月常數
而三百六十五時二百三十五。
常數五時二百三十五。
是一月之氣盈。
(盈餘也。
每月兩氣之數。
三十日
餘二百三十五分。
故曰氣盈。
一歲二十四氣合成五日二百三十五數相應。
)三百五十四時三百四十八。
常數五時
百九十二。
(置三百六十時。
以三百五十四時减之。
六時內取一時
分作九百四十分。
以三百四十八减之。
五時五百九十二也。
)是一月朔虛
(虛縮也。
每月合朔之數。
三十日
縮四百四十一。
故曰朔虛
一歲十二會所五日五百九十二數相應。
)合氣朔虛十時八百二十七。
是爲一月之閏時。
十二分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二十九日
十二時
故以十二分之。
一歲十二月相應
)各爲二十九時九百四十分時之四百九十九。
(四百九十九。
本是一日九百四十之分子
今以十二分之。
一時九百四十之分子
)一月之閏十時八百二十七。
於二十九時四百九十九。
爲十九分之七。
(十時八百二十七。
本是七分之積。
七分之則可見七分之一。
先取十時
以九百四十通分之。
得九千四百。
納子八百二十七。
得一萬二百二十七。
乃以七分之。
得一千四百六十一。
是爲七分之一。
以十九乘此數則當見十九分之積。
置一千四百六十一。
以十九乘之。
得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
十時
本以九百四十通分
則此當復以九百四十約之然後成時。
置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
以每時九百四十而一。
得二十九時。
不盡四百九十九。
是一千四百六十一。
於二十九時四百九十九。
爲十九分之一。
十時八百二十七。
於二十九時四百九十九。
爲十九分之七。
若先取二十九時。
以九百四十通之。
得二萬六千八百一十九。
納子四百九十九。
得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
以十九分之。
得一千四百六十一。
是爲十九分之七。
復置十時八百二十七。
通分納子之數一萬二百二十七。
以十九分之一。
一千四百六十一而一恰得七。
更無餘分。
是爲十九分之七。
一日閏十九分度之七。
十九日之閏度七。
一歲閏十九分朔之七。
十九歲之閏月七相應。
)於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
(十時八百二十七。
通分納子得一萬二百二十七。
七分之。
得一千四百六十一。
是爲七分之一。
以十九分與十二時相乘
爲二百二十八。
以乘一千四百六十一。
得三十三萬三千一百八。
以每時
九百四十分與每日十二時相乘
爲一萬一千二百八十。
以除三十三萬三千一百八。
二十九日
不盡五千九百八十八。
只以十二約之
得四百九十九。
是一千四百六十一。
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一。
十時八百二十七。
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
若先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以九百四十通分納子得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
十二時乘之。
得三十三萬三千一百八。
以十九分與十二時相乘
爲二百二十八。
以除三十三萬三千一百八。
得一千四百六十一。
是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一。
復置十時八百二十七。
通分納子之數一萬二百二十七。
以二百二十八分之一。
一千四百六十一而一恰得七。
更無餘分。
是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
一時一日一歲之閏。
皆二百二十八分之七。
十九日二十八度而其閏度七。
十九歲二百二十八月而其閏月七。
皆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相應。
)上一七分之閏。
十九日七度之閏。
今積爲一月七分
與二百二十八分。
合成二百三十五分。
(與一時一日一歲分爲二百二十八。
閏分七十九日二百二十八度。
合閏度七十九歲二百二十八月。
閏月七。
各成二百三十五相應。)
一歲之閏言之。
一歲凡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日與天會
每月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而月與日會者十二。
以十二會。
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得全日三百四十八。
餘分之積。
五千九百八十八。
每日九百四十而一得六。
不盡三百四十八。
合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
(以上皆與一月十二度及十二時乘月日會數相應。
)比前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
十日九百四十分一之八百二十七。
(與一月閏度及閏時相應。
)歲有十二月
月有三十日
三百六十
日。
一歲常數
而三百六十五日二百三十五。
常數五日二百三十五。
一歲之氣盈。
(合每月氣五時二百三十五。
成每歲氣五日二百三十五。
)三百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
一歲常數五日五百九十二。
(置三百六十日
以三百五十四日减之。
六日內取一日
分作九百四十分。
以三百四十八减之。
五日五百九十二也。
)是一歲朔虛
(合每月朔五時五百九十二。
成每歲朔五日五百九十二。
)合氣朔虛
十日八百二十七。
是爲一歲之閏。
若使天只三百六十度。
一朞三百六十日
月氣至。
各爲三十日
若是則無氣盈。
而今周天又餘五度四分之一。
一朞又餘五日四分之一爲氣盈。
若使天只三百六十度。
月行一日
又只退十二度
每日三十日一會
十二會爲三百六十日
若是則亦無朔虛不須置閏
每日又退十九分度之七。
故十二會。
常數五日五百九十二爲朔虛
是十日八百二十七。
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爲十九分之七。
(十日八百二十七。
本是七分之積。
七分之則可見七分之一。
先取十日
以九百四十通之。
得九千四百。
納子八百二十七。
得一萬二百二十七。
乃以七分之。
得一千四百六十一。
是爲七分之一。
以十九乘此數則當見十九分之積。
置一千四百六十一。
以十九乘之。
得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
十日
本以九百四十通分
則此當復以九百四十約之然後成日
置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
每日九百四十而一。
二十九日
不盡四百九十九。
是一千四百六十一。
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爲十九分之一。
十日八百二十七。
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
爲十九分之七。
若先二十九日
以九百四十通之。
得二萬六千八百一十九。
納子四百九十九。
得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
以十九分之。
得一千四百六十一。
是爲十九分之一。
復置十日八百二十七。
通分納子之數一萬二百二十七。
以十九分之一。
一千四百六十一而一恰得七。
更無餘分。
是爲十九分之七。
一日一月之閏皆十九分之七。
十九日之閏度七。
十九歲之閏月七相應。
)於三百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
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
(十日八百二十七。
通分納子得一萬二百二十七。
七分之。
得一千四百六十一。
是爲七分之一。
以十九分與十二月相乘
爲二百二十八。
以乘一千四百六十一。
得三十三萬三千一百八。
每日九百四十而一。
得三百五十四日。
不盡三百四十八。
是一千四百六十一。
於三百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
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一。
十日八百二十七。
於三百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
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
若先取三百五十四。
以九百四十通之。
得三十三萬二千一百六十八。
子三百四十八。
得三十三萬三千一百八。
以十九分與十二月相乘
爲二百二十八。
以除三十三萬三千一百八。
得一千四百六十一。
是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一。
復置十日八百二十七。
通分納子之數一萬二百二十七。
以二百二十八分之一。
一千四百六十一而一恰得七。
更無餘分。
是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
一時一日一月之閏皆分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
十九日二百二十八度而其閏度七。
十九歲二百二十八月而其閏月七。
皆爲二百二十八分之七相應。
)上一月七分之閏。
今積爲一歲七分
與二百二十八分。
合成二百三十五分。
(與一時一日一月分爲二百二十八。
閏分七。
十九歲二百二十八月。
閏月七。
各成二百三十五相應
)○三歲一閏
得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
又以每歲七分積言之。
三歲得二十一分。
一閏
又餘二分
(與三日一度
二分相應
)○五歲再閏
得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
又以每
七分積言之。
五歲得三十五分成二閏。
不足三分
(與五日二度
不足三分相應
)○積十九歲。
凡二百二十八月。
(與一時一日一月一歲分爲二百二十八。
十九日二百二十八度相應
)而每歲閏十日八百二十七者十九。
以十九乘十日八百二十七。
得全日一百九十。
餘分之積。
一萬五千七百一十三。
(與一月閏度通分數相應。
)於七箇月全日二十九之數。
不足一十三日
置一萬五千七百一十三。
每日九百四十而一。
取一十三以塡之。
得一萬二千二百二十。
(與一月分內一十三分。
以九百四十通之。
得一萬二千二百二十相應
)成一十三日
(與一月閏分二百三分而其一百九十分。
全度十。
餘一十三分相應
)與一百九十日。
合爲二百三日。
(與一月二十九日
餘分各得
合爲二百三分相應
)爲七箇二十九日
餘三千四百九十三。
(與一月分內四百九十九。
七乘之之數相應。
)以每月餘分四百九十九而一。
恰得七月
更無餘分。
(與一日一月一歲閏皆七分
十九日七度
無餘分相應
)是爲十九歲閏。
於二百二十八月。
爲二百二十八分之
上一七分之閏。
今積爲十九歲之七月
與二百二十八月。
合成二百三十五月。
(與一時一日一月一歲分爲二百二十八。
閏分十九日二百二十八度。
合閏度
各成二百三十五相應
)又以每歲七分積言之。
十九歲得一十三。
(與十九日每日七分
爲一百一十三相應
)以每月十九而一。
恰得七月
更無餘分。
光溢所言得周天度朔實
初學未易究其數之原委
故今申明古人立數之所以然
以是觀尹說。
庶可得其要領矣。
欲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月行幾日。
復與日會
則置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度。
每度十九分通之。
得六千九百三十五分。
四分十九分。
四分七釐五毫。
合得六千九百三十九分七釐五毫。
每日九百四十分乘之。
得六百五十二萬三千三百六十五分。
每日月退十二度
通分二百二十八。
納子七。
凡二百三十五除之。
得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
又以每日九百四十除之。
二十九日
卽二十九箇九百四十。
不盡四百九十九。
是爲朔實
此本以周天度求得朔實
不須更求周天度
若還求周天度
則以元來所通之分九百四十。
還除六百五十二萬三千三百六十五分。
還得六千九百三十九分七釐五毫。
又以所通之分十九除之。
得三百六十五度。
又有二五爲四分之一。
是爲周天度
(若先以十九除之。
得三十四萬三千三百三十五。
又以九百四十除之。
得三百六十五度。
不盡二百三十五。)
欲知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
月退幾度而還日會
則置朔實二十九日
每日九百
四十分通之。
得二萬七千二百六十分。
納子四百九十九分。
得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分。
每日月退十二度
通分二百二十八。
納子七。
凡二百三十五乘之。
得六百五十二萬三千三百六十五分。
每日九百四十除之。
得六千九百三十九分七釐五毫。
又以每度十九除之。
得三百六十五度。
卽三百六十五箇十九。
又有二五爲四分之一。
是爲周天度
此本以朔實求得周天度
不須更求朔實
若還求朔實
則以元來所通之分二百三十五。
還除六百五十二萬三千三百六十五分。
得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分。
又以所通之分九百四十除之。
還得二十九日
不盡四百九十九。
是爲朔實
(若先以九百四十除之。
得六千九百三十九分七釐五毫。
又以二百三十五除之。
二十九日
不盡一百二十四分七釐五毫。
四因之爲四百九十九。)
篇末筆談納甲順傳逆傳。
按震爲乾之長子
繼體
故得內卦初爻。
坎爲中子
位居第二
故得內卦二爻
艮爲少子
位居第三
故得內卦三爻
巽爲坤之長女
在外
故得外卦初爻。
離爲中女
近於母。
故得內卦三爻
兌爲少女
最近於母。
故得內卦二爻
少女最近
繼體
得二爻而不得初爻。
子傳寅。
寅傳辰。
丑傳卯。
卯傳巳。
十二支言之。
皆非逆傳。
卦爻
言則初爻至二爻
二爻三爻爲順傳。
四爻三爻
三爻二爻爲逆傳也。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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