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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通和清 1678 — 1732年10月15日
新续高僧传·明律篇第四之五
释通和字朗清兰陵人也。
九龄得染于大林,弱冠受具于宝华。
研几戒典,参究宗乘,发明大义,遂受抚生记莂,首众持律。
一时龙象,靡不奉为轨范。
抚生谢代,乃继其席。
扇馥律门,毕其遗愿。
四众云臻,戒光圆遍。
既而示疾,因付衣钵于品木实森。
寂于雍正十年十月十五日,春秋五十五,僧腊三十五,坐二十四,塔于维扬城北建隆寺西。
十三年世宗命集三宗义学沙门校刊《龙藏》。
律宗品木,躬际盛会,选充棱雔,时有纠正,足匡秕缪。
乾隆三年,工始告竣。
乃述通和行状,而乞尚书张照为之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