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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令翼(1666年3月8日—1750年7月5日),原名庄汉,字图云,号藻庭,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人,寄籍扬州府江都县。原为例贡生。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中式戊子科顺天乡试举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殿试位列第三甲第十五名同进士出身。授知县。五十七年(1718年)二月,选授江西袁州府宜春县知县。五十九年(1720年),以宜春知县充任庚子科江西乡试同考官。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二十日,敕封文林郎。雍正四年(1726年),充任丙午科江西乡试同考官。在宜春知县任上,爱百姓如子,司法宽仁,处理政务有条理;喜好奖掖读书士子,曾经捐俸买田二十馀亩作为宜阳书院膏火,考核生徒如同督课弟子一般;士民都爱戴之,设置木主于五贤祠来祭祀。宜春县旧有许多拖欠的赋税,前任知县多以鞭责逼徵,庄令翼认为欠税主因在少数奸民,于是整治豪强、痛惩包揽词讼者,缓徵百姓新粮、先上缴旧赋,废除陋规,民力逐渐纾缓,每年度仍达成上缴规定赋额;雍正帝命大臣考察江西钱粮,仅宜春县无逋赋,得到召见机会。五年(1727年)二月二十八日,由吏部引见于养心殿,补授福建建宁府知府。同年调任延平府知府。历署江西袁州府知府、福建福州府知府。七年(1729年),升按察使司副使分巡延建邵道。十二年,擢福建按察使。十三年(1722年)九月初三日,诰封通议大夫。致仕归乡。乾隆十五年(1750年)六月初二日卒,年八十五岁。
主要活动
- 1709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