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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质颖清 1713 — 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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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质颖(1713年—1794年)字公哲,内务府汉军正白旗人,籍河北承德
清朝官员,进士出身
雍正乙卯举人清代承德文举第一人),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恩科进士清代承德进士第一人)。
历任翰林院编修内务府主事员外郎郎中奏事处行走乾隆二十八年河东盐政三十二年(1767),两淮盐政(时镶黄旗满洲高晋任两江总督);三十二年安徽庐凤兵备道凤阳关盐督三十四年山东巡盐御史长芦盐政乾隆三十五年(1770)安徽承宣布政使,后升安徽巡抚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乾隆四十一年(1776)调任广东巡抚乾隆四十二年(1777)两广总督兼管粤海关事务;乾隆四十五年(1780)改任浙江巡抚乾隆四十九年(1784)上驷院卿,管理圆明园清漪园事物;乾隆五十七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
在《清国史》嘉业堂抄本中有《李质颖列传》。
乾隆五十七年(1792)春正月壬申清高宗赏七代一堂致仕上驷院卿李质颖御书扁额(据《清史稿·本纪十五高宗·本纪六》)。
李质颖曾任内务府镶黄旗包衣第一参领第一满洲佐领,后调管内务府正白旗,后调内务府正黄旗包衣第五参领第四旗鼓佐领(前任为唐英 (清朝督陶官),系康熙三十四年(1695)分立,据《钦定八旗通志》)。
据载,现存故宫的两对满雕云龙纹的黄花顶箱柜,为李质颖所进,一对现陈寿康宫,一对曾陈设于养心殿
任职两淮盐政期间,前后总共七次向朝廷进呈淮扬地区的书籍收藏,用以编撰《四库全书》(载《两淮盐政李呈送书目》、《两淮盐政李续呈送书目》、《两淮商人马裕家呈送书目》)。
主要活动
  • 1737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