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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质颖(1713年—1794年),字公哲,内务府汉军正白旗人,籍河北承德。清朝官员,进士出身。雍正乙卯科举人(清代承德文举第一人),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恩科进士(清代承德进士第一人)。历任翰林院编修;内务府主事、员外郎、郎中、奏事处行走;乾隆二十八年,河东盐政;三十二年(1767),两淮盐政(时镶黄旗满洲高晋任两江总督);三十二年,安徽庐凤兵备道,凤阳关盐督;三十四年山东巡盐御史、长芦盐政;乾隆三十五年(1770),安徽承宣布政使,后升安徽巡抚;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乾隆四十一年(1776)调任广东巡抚;乾隆四十二年(1777)署两广总督兼管粤海关事务;乾隆四十五年(1780)改任浙江巡抚;乾隆四十九年(1784)上驷院卿,管理圆明园、清漪园事物;乾隆五十七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在《清国史》嘉业堂抄本中有《李质颖列传》。乾隆五十七年(1792)春正月壬申,清高宗赏七代一堂致仕上驷院卿李质颖御书扁额(据《清史稿·本纪十五高宗·本纪六》)。李质颖曾任内务府镶黄旗包衣第一参领第一满洲佐领,后调管内务府正白旗,后调内务府正黄旗包衣第五参领第四旗鼓佐领(前任为唐英 (清朝督陶官),系康熙三十四年(1695)分立,据《钦定八旗通志》)。据载,现存故宫的两对满雕云龙纹的黄花梨顶箱柜,为李质颖所进,一对现陈寿康宫,一对曾陈设于养心殿。任职两淮盐政期间,前后总共七次向朝廷进呈淮扬地区的书籍收藏,用以编撰《四库全书》(载《两淮盐政李呈送书目》、《两淮盐政李续呈送书目》、《两淮商人马裕家呈送书目》)。
主要活动
- 1737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