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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椿年清末至民国 1864 —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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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椿年(1864年—1942年)字剑秋一字春木晚号坡邻(因为故居在前北岸藤花旧馆东),江苏常州人
清朝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学者。
赵椿年13岁肄业于龙城书院,16岁中秀才头名,后入上海求志书院师从俞曲园
光绪十四年(1888年)举人,嗣后留在北京考取内阁中书
光绪廿四年(1898年)进士,同年五月,授内阁中书,后以知府分发江西,入江西巡抚幕府,帮助推行新政,起草政令规章。
宣统元年(1909年)赵椿年任资政院钦选议员。
辛亥革命时,杨士琦充南北议和北方代表,赴上海之前邀请赵椿年同行。
在上海南阳路惜阴堂,他和族叔赵凤昌相谈甚欢,“对南北和议多所赞划”。
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辞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由袁世凯接任。
庄蕴宽作为原南京临时政府代表,出任审计院院长赵椿年审计院副院长,二人因系“少时同学,交谊最笃”。
民国六年(1917年)赵椿年崇文门监督
赵椿年还两次出任北京政府财政次长。
民国十七年(1928年),北伐成功,北京政府倒台,赵椿年辞去财政次长职务。
当时,北京自来水公司准备整顿,推赵椿年任总经理。
任内,他努力经营,“未尝妄用局中一钱,博得股东及僚属交口称赞。
赵椿年工书法及诗歌,晚年将收藏的汉魏碑帖陆续刊印为《覃研斋石鼓十种》、《考释》、《覃研斋诗存》。
民国卅一年三月廿三日(1942年)赵椿年因中风病逝于北京米市胡同48号寓所内。
主要活动
  • 1898年,进士,貢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