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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睿(1585年—1671年),字太虚,江西南昌人。明末清初官员。生于万历十三年(1585年),天启元年辛酉科举人,二年(1622年)成进士,六月考选庶吉士,四年正月授翰林院检讨,七年五月与给事中李鲁生典试湖广。崇祯元年升侍讲,二年升左中允,纂修实录,充经筵日讲官,四年顺天同考,八年被弹劾闲住归乡,罢闲六七年。十六年由李邦华、吕大器推荐,起任左中允,十七年升右庶子,掌右春坊印。当时李自成已兵临北京,形势危急,明廷再起南迁之议。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初三,李明睿劝崇祯放弃北京,尽快南迁,皇帝告诉他:“汝意与朕合,但外边诸臣不从,奈何?”李明睿说:“天命微密,当内断圣心,勿致噬脐之忧。”并请崇祯勿犹豫,尽快决断。崇祯帝一直有意迁都,三月初四日,崇祯对众臣说:“李明睿有疏劝朕南迁。国君死于社稷,朕将何往?又劝朕教太子先往南京,诸卿以为如何?”陈演反对南迁,并示意兵科给事中光时亨,严厉谴责李明睿,扬言:“不杀李明睿,不足以安定民心。”其事遂不了了之。明亡后,顺治初年,召为礼部左侍郎,未几以事被革职去官。晚年多蓄养家妓。康熙十年(1671年),去世。年八十七。
主要活动
- 1622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