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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廷淐(17世纪—17世纪),字思默,江西饶州府浮梁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方廷淐是万历七年举人方鸣盛之子,天启七年(1627年)中江西乡试举人,崇祯七年(1634年)成进士,获授高淳知县。高淳是水乡地方,经常为漕运所困,他向朝廷提出折米一半纾解民困,东坝决堤时又捐俸修筑,刚完工大水就涌至,居民因此免于难,在堤上兴建生祠祭祀他。五年后他转任南京礼部主客司主事,隆武年间晋祠祭司员外郎、郎中,和同僚议论不合辞官,朝廷交荐中有「仕高淳半尘不染,继迁祠部郎中,节操弥坚。」的句子,但他坚持不再出仕,在乡间公事有利害,人们都听从他的建议,七十四岁去世。
主要活动
- 1634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