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秦桧宋 1090 — 1155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90—1155
【介绍】: 江宁人字会之
徽宗政和五年进士,又中词学兼茂科。
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
靖康二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后为金主弟挞懒信用。
高宗建炎四年,被金纵归,诈称杀死监守士兵,夺船而回。
绍兴元年参知政事,寻拜相。
次年被劾落职,八年再相。
前后执政十九年,贬窜张浚赵鼎,收韩世忠岳飞张俊三大将兵权,并杀岳飞
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
高宗共持议和,阻止恢复。
向金纳币称臣,订立“绍兴和议”。
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
卒赠申王谥忠献
宁宗开禧二年追夺王爵改谥谬丑
全宋诗
秦桧一○九○~一一五五),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
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进士,又中词学兼茂科。
钦宗靖康间,累迁御史中丞
从徽、钦二帝至金。
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返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八)。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参知政事
二年罢,提举江州太平观
八年复相。
为相凡十九年,力主和议,诎主战臣僚。
二十五年卒,年六十六,赠申王谥忠献
宁宗时追夺王爵改谥谬丑,又谥谬狠
宋史》卷四七三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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