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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汝华明 ? — 1621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河南睢州人字茂夫
万历八年进士
兖州推官
工科给事中吏科都给事中,后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十四年,威惠甚著。
官至户部尚书,兼吏部,练达勤敏,立朝无党阿。
意常主宽恤,曾力争福王庄田四万顷事,仅减四之一,又请禁福王遣使督租。
独加赋之议不能力持,致万方虚耗,内外交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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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汝华(?
—1621年),字茂夫河南承宣布政使归德府睢州人
晚明政治人物。
李汝华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授兖州府推官
徵授通政使司工科给事中,尝弹劾戎政尚书郑洛失职。
及出阅甘肃边务,郑洛经略西事,主张和戎。
汝华上疏说郑洛畏敌贻患,且弹劾诸将吏私吞军资,又请尽快开垦甘肃荒田。
十九年(1591年)还朝,改吏科右给事中,寻迁工科左给事中
二十年(1592年)吏科都给事中,多所纠擿。
二十一年(1593年)太常寺少卿
二十二年(1594年)通政使司右通政
二十三年(1595年)南京光禄寺卿,改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
历官南京户部侍郎郧阳巡抚兵部右侍郎
三十六年(1608年)户部左侍郎
三十九年(1611年)户部左侍郎署掌部务。
四十一年(1613年)户部左侍郎总督仓场印务
四十四年(1616年)户部尚书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户部尚书署掌吏部印务,为应付辽东的军事需要,李汝华议请亩加三釐五毫之赋。
四十七年(1619年)户部尚书署掌吏部工部印务,加赋三釐五毫。
四十八年(1620年)又议请再加二釐,前后平均每亩土地加徵银九釐,计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是谓辽饷。
泰昌元年(1620年)户部尚书掌仓场印信。
天启元年(1621年)得疾乞休获准,加太子太保
不久卒,谥恭敏
明史》说他:“练达勤敏,立朝无党阿”、“独加赋之议不能力持,驯致万方虚耗,内外交讧。”
主要活动
  • 1580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