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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文·卷五四一○
吕正己,乾道五年为两浙路转运判官,除直秘阁。六年为贺金国正旦使。七年代晁公武知扬州。淳熙二年为两浙运副,以与运使吕相攻讦,并放罢。四年知镇江府,以狱囚逃逸,降一官。五年为浙西提刑,以闺门丑闻放罢。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一之二四、职官七二之一二、职官七二之一七、职官七二之二二、选举三四之二一,《宋史》卷三四《孝宗纪》二,《南宋制抚年表》卷上。
主要活动
- 1169年-1174年,两浙路临安府(杭州市),两浙路转运判官,1170年9月除直秘阁1171年3月知扬州
- 1171年-1172年,淮南东路扬州(扬州市),扬州知州兼安抚使
- 1173年-1174年,江南东路昪州(待考),江南东路转运副使
- 1176年-1177年,两浙西路秀州(嘉兴),秀州知州
- 1178年,两浙西路镇江府(镇江市),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9月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