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韩跂” 相关资源
诗文库 正文
北岳题名元祐二年十一月 北宋 · 韩跂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三一、光绪《重修曲阳县志》卷一二
安阳韩跂元丰六年仲冬知成德军藁城县,得替已,尝恭谒祠下。
今复自祁之鼓城解官,再遂瞻拜。
连治二邑,皆获善罢者,荷阴佑之所赐也。
元祐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一侄六殇子墓记大观三年十一月 北宋 · 韩跂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三一
余弟朝散大夫绍之第三子曰俊胄,字吁夫,少颖悟力学,有自立之志,不幸染疾,年十七卒于颍州官舍,绍圣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也。
余之第四子谢和尚、第五子贺老、第六子金老、第七子顽叟及余弟僖房二子皆在襁褓不育。
今以仪公大葬,举一侄六殇于新安祖茔之东同瘗焉。
大观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朝散大夫、知通利军事、管勾学事兼管内劝农事上骑都尉韩跂记。
按:嘉庆《安阳县志》金石录卷七,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
夏祭礼毕贺表 北宋 · 赵鼎臣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七五、《竹隐集》卷八
修礼地祇,义盖严于报本;
昭假烈祖,志尤笃于奉先
熙事备成,和气充塞(中贺。)
恭惟皇帝陛下道该万有,德备三无。
心正意诚,一贯两仪之蕴;
天明地察,再躬三至之
丕显哉文王之谟,何以加圣人之孝。
心存北阙,身在南邦。
想汉殿之威仪,望云殊远;
之鼓舞,击壤何多。
韩至之墓志铭宣和元年 北宋 · 赵鼎臣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八四、《竹隐集》卷一八
汉袁安杨震以清德直道致位宰相,传祚储祉,燕其后昆。
晋王导谢安身任社稷之责,而世济其美,咸数百年不绝。
乌虖盛矣!
宋有天下,故大丞相忠献魏王,再受遗诏安国家,其子仪公继踵居相位。
钟庆孕良,枝叶蕃昌,凡韩氏子弟,器宇辄能逆识之。
韩跂至之者,魏王之诸孙,仪公之从子,余少从其游,知其为贤者也。
初以王荫为试秘书郎嘉兴主簿,更汤阴钜鹿,知鼓城藁城襄邑县通判魏、定、镇三府,除军器监丞,擢提举成都府路常平,入尚书工部员外郎,改军器少监管勾嵩山崇福宫,知淄州通利军镇江府,以病卒于官,年六十四。
官至朝请大夫,服视三品。
至之聪明疏通,长于政事。
方少为吏,已籍籍有能名。
嘉兴富家儿冒儒衣冠,郡邑间施施无忌惮,他日邂逅遇至之,欲以宾客见,至之曰:「若,吾氓也,不可揖」。
使去,一坐皆竦。
汤阴田舍翁亡其耕牛之舌,来诉至之至之谢曰:「牛不可活矣,恣烹之」。
俄有告翁屠牛者,亟执之曰:「若盗牛舌,奈何又以是诬翁」?
盗立服。
钜鹿素多盗,至之严保伍,谨追胥,常以薄暮疾驱至四鄙稽比其人,人人来,至跂立以须,盗不敢发。
鼓、藁号剧县,人喜讼而嚚,为令者率多以罪去。
至之连宰二邑,治皆有迹。
鼓城并滹沱河,岁溢坏田,至之筑堤禦其冲,讫三年,民无水忧。
辽人入贡,往来官军以车护致辎重,皆亡命不进,伺夜攘货财、掠子女内之车中,吏不敢诘。
至之侦测奸状,一日坐驿门躬索之,得男女十数人,纵还其家,而寘卒于法。
洎受代,民相与遮道留之累日。
后十二年,以尚书郎持节庭劳北使,过其境,两县之人争迎拜于马首,去思之意,未始衰也。
魏为别都,守筦钥者皆旧弼耆臣,尊贵不事事,事决倅贰
至之居其官,号尤称职,调娱猛宽,规矫中失,刬夷痕瘢,纳以中道。
府政以理,人或不知其自至之出也。
丞军器,即建言:武库所储,岁缮完无已时,承平积久,率朽钝不便利,愿俾有司择可施用者,命工修补,他悉以熙丰新法从事
辅臣以闻,哲宗皇帝中说,顾曰:「是议孰为之?
昔居其任者漫不以请,何也」?
于是帝方敕大臣荐进人才,至之在选中,召对称旨,因擢常平
入辞,帝不遣,遂以为东宫属。
今上即位,仪公入相,以嫌徙少监
始,魏王留守北都,春秋高矣,至之以爱孙侍旁,典记室,赞内事,王甚才之。
至仪公,于群从中尤贤重至之至之所以事公亦最谨,晨昏去来,不自嫌猜。
公罢相,论者指其昵,坐夺少监,书其官氏于籍,以诏有司。
是时,今太师蔡公方在翰林,闻之笑曰:「兄弟之子,犹子也,世安有父子而弗许往来者乎」?
既秉政,立白上刊其籍。
稍剖符竹,典大郡,治声骎骎流闻,且复用于时矣。
无几何而病,遂不起。
悲夫!
至之天性纯孝,内行修饬,居亲之丧,哭几至于毁。
同僚练定得疾,僵路侧,至之驰往躬护至还舍,又与造请诸公间,以禄其子。
如此类甚众。
居官廉平,喜以惠利及物。
所至州郡,辄简厨传节燕游,当官者有市于民,命籍书诸,旬一阅之。
僚属颇怏怏不快,而吏民咸德其不扰也。
至之父讳直彦,赠金紫光禄大夫
大父讳琚,赠开府仪同三司,于王为亲昆弟。
母崔氏,魏郡太夫人
娶晁氏,太中大夫仲徽之女。
继室范氏,尚书右丞纯礼之女,封某号,皆前至之卒。
长子庆胄,幼有令闻,未冠而夭。
晚得二子,曰尧辅、舜弼。
尧辅今为将仕郎
女嫁朝奉大夫通判解州晁明之,朝奉大夫管勾北京留司御史台李祠,一未嫁。
他男女皆不育。
韩氏世家安阳,没皆葬水治。
至之同产三昆弟,相友爱甚。
伯兄蚤卒,至之拊其孤如己子。
至之之亡也,两子弱,未克丧事,季弟诏方以朝请大夫冀州,经营其葬,无细大不躬。
他日,泣谓余曰:「余赖先兄之训以及此,今将举其丧以从先大夫于九原,子实知吾兄,敢请以铭」。
至之卒于政和五年七月戊寅,而葬以宣和元年某月之某甲子。
铭曰:
古求忠臣,必于孝子。
于厚者薄,则可恃。
嗟嗟至之,笃于吾亲。
吏议其过,可以知仁。
帝庸起之,俾牧于州
谓将有为,而逝莫留。
王孙如林,不显亦世。
我铭至之,则独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