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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位赦文 后周 · 周太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四
自古受命之君。兴邦建统。
莫不上符天意。下顺人心。
是以夏德既衰。爰启有商之祚。
炎风不竞。肇开皇魏之基。
朕早事前朝。久居重位。
受遗辅政。敢忘之忠。
仗钺临戎。复委之任。
匪躬尽瘁。焦思劳心。
讨叛涣于河潼。张声援于岐雍。
竟平大憝。粗立微劳。
才旋旆于关西。寻统兵于河北
训齐师旅。固护边陲。
只将身许国家。不以贼遗君父。
外忧少息。内患俄生。
群小连谋。大臣遇害。
栋梁既坏。社稷将倾。
朕方在藩维。亦遭才搆。
逃一生于万死。径赴阙庭。
枭四罪于九衢。幸安区宇。
将延汉祚。择立刘宗。
徵命巳行。军情忽变。
朕以众庶所迫。逃避无繇。
扶拥至京。尊戴为主。
重以中外劝进。方岳推崇。
黾勉虽顺于群心。临御实惭于凉德。
改元建号。祗率于旧章。
革故鼎新。宜覃于霈泽。
朕本姬室之远裔。虢叔之后昆。
积庆累功。格天光表。
盛德既延于百世。大命复集于眇躬。
今建国宜以大周为号。改乾祐四年广顺元年
正月五日昧爽巳前。应天下见禁人等。
罪无轻重。巳发觉未发觉。
巳结正未结正。常赦所不原者。
咸赦除之。故汉枢密使杨邠卫都指挥使史宏三司使王章等。
以劳定国。尽节致君。
千载逢时。一旦同命。
悲感行路。愤结重泉。
虽寻雪于沈冤。宜更申于渥泽。
并可加等追赠。备礼归葬。
丧事官给。仍访子孙叙用。
其馀同遭枉害者。亦与追赠。
马步诸军将士等。勠力协诚。
输忠效义。先则戡平内难。
后乃推戴朕躬。言念勋劳。
所宜旌赏。其员僚将士等。
各与等第。超加恩命。
仍赐功臣名号。巳有功臣名号者
别与改赐。应左降官。
量加叙录。亡官失爵之人。
宜与齿用。配流徒役人。
并许放还。巳殁者任从归葬。
所有杜仲威李守贞王景崇赵思绾宾幕元随亲戚及诸色人。先因惧罪。
至今逃匿者。并可放还。
任自取便。昨者犯罪人苏逢吉刘铢阎晋卿李业后赞聂文进郭允明及同时犯罪人等家族骨肉。
先巳释罪疏放。其逐人所有亲戚。
及门客元随。职掌在诸处者。
切虑尚抱忧疑。今并释放。
所在不得更有恐动。内有手下先管庄田钱谷人等。
巳下三司磨勘。了日一任逐便。
诸处有犯罪逃亡之人。及山林草寇等。
咸许自新。一切不问。
各还乡里。自务营生。
仍仰所在切加安恤。所繇节级
不得衷私妄有恐动。如赦到后。
一月不归本业者。复罪如初。
内外文武臣僚致仕官。诸军将校使职员。
及前任藩侯郡守文武朝列。前内诸司使副使前禁军指挥使前资军副使等。
各与等第加恩。应见任文武臣僚内诸司使诸道行军副使方马步军都指挥使
如父母在。未有恩泽者即与恩泽。
如亡殁。未曾追封赠者亦与封赠
巳封赠者更与封赠。晋汉以来。
兵革屡动。赋役烦并。
黎庶疮痍。鳏寡孤茕。
不能自济。为人父母。
曾不闵伤。应天下州县所欠乾祐元年二年巳前夏秋残税。
及派徵物色。并三年夏税。
诸色残欠。并与除放。
所有澶州巳来。大军经过之时。
沿路人户。恐有蹂践。
两边共二十里。并乾祐三年残欠秋税并放。
河北沿边州县。自去年九月后来曾经契丹蹂践处。
其人户应欠乾祐三年终巳前积年残欠。诸色税物。
并与除放。仍委逐处长吏倍加存抚。
至于防守边塞。优恤疲羸。
利害之事。各宜条奏。
自前或有拒捍契丹。显立功劳。
及将吏之中。有殁于王事者。
具名以闻。当议酬奖。
应系三司主持钱谷败阙场院官。取乾祐元年终巳前徵纳外。
累经较科。灼然无抵当者。
三司分析闻奏。别候指挥
秋夏徵科。旧有规制。
如闻诸道州府。别立近限催驱。
或缘逼䠞过深。转致供输不易。
至使蚕欲老而求丝债。禾未熟而取谷钱。
但无逋悬。何须急暴。
应天下百姓纳税租。并取省限内纳毕。
不任促限徵督。如是军期急速。
即不拘此例。访闻诸处人户。
逃移在外者。自前省司虽累行招携。
多未归复。兼知逃户税赋。
摊配居人。公私之閒。
未甚允当。念其疾苦。
常轸于怀。宜令所司商量。
别行条贯。庶使逃移者即归乡土。
见居者渐遂舒苏。免困生灵。
以副勤恤。藩侯郡守
寄任非轻。立政之先。
养民为本。每及徵赋。
尤要徇公。其逐处仓场库务。
宜令节度使刺史专切钤辖。掌纳官吏。
一依省条指挥。不得别纳斗馀秤耗。
旧来所进羡馀物色。今后一切停罢。
朕早在藩镇。尝戒奢华。
今御寰区。尤思节俭。
况国家多事。帑藏甚虚。
将缓忧劳。所宜省约。
应乘舆服御之物。不得过为华饰。
宫闱器用。并从朴素。
太官常膳。一切减损。
诸道所有进奉。皆助军国支费。
其珍巧纤华。及奇禽异兽鹰犬之类。
不得辄有贡献。诸无用之物。
不急之务。并宜停罢。
帝王之道。德化为先。
崇饰虚名。朕所不取。
苟致治之未洽。虽多瑞以奚为。
今后诸道所有祥瑞。不得辄有奏献。
古者用刑。本期止辟。
今兹作法。义切禁非。
盖承弊之时。非猛则奸凶难制。
及知劝之后。在宽则典宪得宜。
相时而行。庶臻中道。
今后应犯盗赃及和奸者。并依晋天福元年巳前条制施行。
应诸犯罪人等。除反逆罪外。
其馀罪并不得籍没家产。诛及骨肉。
一依格令处分。天下诸侯。
皆有亲校。自可慎择委任。
必当克效参裨。朝廷选差。
理或未当。宜矫前失。
庶协通规。其先于在京诸司
军将充诸州郡元从都押牙孔目官内知客等。并可停废。
仍勒却还旧处职役。设官分职。
具列司存。离局侵权。
诚为挠紊。今后诸司公事。
并须各归局分。不得越次施行。
朝廷之务。显有旧章。
职官具存。安可废坠。
如闻自前诸司公事。多有壅滞。
今后并可速疾举行。国之大事。
在祀为先。苟爽吉蠲。
深为渎慢。如闻自前祠祭牢馔。
颇亏肃敬。今后委监察御史严加觉察。
必须丰洁。庶达精诚。
稍或不恭。国有常典。
近代帝王所在陵寝。合禁樵采。
俾奉神灵。唐庄宗晋高祖各置守陵十户。
以近陵人户充。汉高祖皇帝陵署职员。
及守陵宫人时月荐飨。并守陵人户等。
一切如故。仍以晋汉之裔。
为二王后。委中书门下处分。
自古圣帝明王。莫不好贤纳谏。
是以立诽谤之木。采刍荛之言。
时之利病罔不知。政之得失无不察。
达聪明目。其在兹乎。
应内外文武臣寮。有见识灼然益于治道者
许非时上章闻达。山林草泽之閒。
怀才抱器之士。切在搜访。
免致遗贤。孝子顺孙。
义夫节妇。所宜旌表。
以励时风。于戏。
致理保邦。非德教无以安万国。
发号施令。非诚信无以示四方。
其或言出行违。朝行暮改。
是为秕政。何以子民。
更赖栋梁羽翼之臣。左右前后之士。
共扶寡昧。同致雍熙。
思寘器以永安。睹覆车之可戒。
纳隍驭朽。予岂忘诸。
釐革有所未尽者。有司具启请以闻。
议择嗣君诰 后晋 · 汉高祖李皇后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七
高祖皇帝剪乱除凶。
变家为国。
救生灵于涂炭。
创王业于艰难。
甫定寰区。
遽遗弓剑。
枢密使郭威杨邠
卫使史宏肇。
三司使王章
亲承顾命。
辅立少君
协力同心。
安邦定国。
旋属四方多事。
三叛连衡。
吴蜀内侵。
契丹启衅。
蒸黎恟惧。
宗社阽危。
郭威授任专征。
提戈进讨。
躬当矢石。
尽扫烟尘。
外寇荡平。
中原宁谧。
复以强敌未殄。
边塞多艰。
允赖宝臣
往临大邺。
疆埸有藩篱之固。
朝廷宽宵旰之忧。
不谓凶竖连谋。
群小得志。
密藏锋刃。
窃发殿庭。
巳杀害其忠良。
方奏闻于少主
无辜受戮。
有口称冤。
而又潜差使臣
矫赍宣命。
谋害枢密使郭威宣徽使王峻卫步军都指挥使王殷等。
人知无罪。
天不助奸。
今者郭威王峻澶州节度使李洪义曹州防禦使何福进复州防禦使王彦超博州刺史李筠北面行营马步都指挥使郭崇步军都指挥使曹英护圣都指挥使白重赞索万进田景咸樊爱能李万全史彦超奉国都指挥使张铎王晖胡立弩手指挥使何赟等。
径领兵师。
来安社稷。
逆党皇城使李业内客省使阎晋卿枢密都承旨聂文进飞龙使后赞翰林酒使郭允明等。
胁君于大内
出战于近郊。
及至力穷。
遂行弑逆。
冤愤之极。
今古未闻。
今则凶党既除。
群情共悦。
神器不可以无主。
万几不可以久旷。
宜择贤君。
以安天下。
河东节度使
许州节度使信。
高祖之弟。
徐州节度使赟。
开封尹承勋。
高祖之男。
俱列盘维
皆居屏翰。
宜令文武百辟。
议择嗣君。
以承大统
五代1060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七、《栾城应诏集》卷三、《文编》卷二八、《四续古文奇赏》卷一二、《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八六、《古今图书集成》皇极典卷一六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昔者商、周之兴,始于卨、稷,而至于汤、武,凡数百年之间而后得志于天下。
其成功甚难,而享天下之利至缓也。
既灭,收天下,朝诸侯,自处于天子之尊,而下无不服之志。
诛一匹夫而天下遂定,盖其用力亦甚易而无劳也。
至于秦汉之际,其英雄豪杰之士,逐天下之利唯恐不及,而开天下之衅惟恐其后之也,奋臂于大泽,而天下之士云合响应,转战终日而辟地千里,其取天下若此其无难也。
然天下已定,君臣之分既明,分裂海内以王诸将,将以传之无穷,百世而不变,而数岁之间,功臣、大国反者如猬毛而起,是何其取之之易而守之之难也!
若夫五代干戈之际,其事虽不足道,然观其帝王起于匹夫,鞭笞海内,战胜攻取,而自梁以来不及百年,天下五禅,远者不过数十年,其智虑曾不足以及其后世,此亦甚可怪也。
盖尝闻之,梁之亡,其父子兄弟自相屠灭,虐用其民而天下叛;
周之亡,适遭圣人之兴,而不能以自立。
此二者,君子之所不疑于其间也。
而后唐之庄宗明帝,与晋、汉之高祖,皆以英武特异之姿,据天下太半之地,及其子孙,材力智勇亦皆有以过人者,然终以败乱而不可解,此其势必有以自取之也。
唐、汉之乱始于功臣,而晋之乱始于戎狄。
皆其以易取天下之过也。
庄宗之乱,晋高祖以兵趋夷门,而后天下定于明宗
后唐之亡,匈奴破张达之兵,而后天下定于晋;
匈奴之祸,周高祖发南征之议,而后天下定于汉。
故唐灭于晋,晋乱于匈奴,而汉亡于周。
功臣负其创业之勋,而匈奴恃其驱除之劳,以要天子。
听之则不可以久安,而诛之则足以召天下之乱,动一功臣天下遂并起而轧之矣。
故唐夺晋高祖之权而亡,晋绝匈奴之和亲而灭,汉诛杨邠、史肇而周人不服,以及于祸。
彼其初无功臣、无匈奴则不兴,而功臣匈奴而灭之。
故古之圣人有可以取天下之资而不用,有可以乘天下之势而不顾,抚循其民以待天下之自至,此非以为茍仁而已矣,诚以为天下之不可以易取也。
欲求天下而求之于易,故凡事之可以就天下者,无所不为也。
无所不为而就天下,天下既安而不之改,则非长久之计也。
改之而不顾,此必有以忤天下之心者矣。
昔者晋献公既没,公子重耳在翟,里克奚齐卓子而召重耳重耳不敢入,秦伯使公子絷往吊,且告以晋国之乱,将有所立于公子。
重耳再拜而辞,亦不敢当也。
至于夷吾,闻召而,以汾阳之田百万命里克,以负蔡之田七十万命丕郑,而奉秦以河外列城五。
及其既入而背内外之赂,杀里克丕郑,而发兵以绝秦,兵败身虏,不复其国。
而后文公而收之,大臣援之于内,而秦、楚推之于外,既反而霸于诸侯。
唯其不求入而人入之,无赂于内外而其势可以自入,此所以反国而无后忧也。
其后刘季于丰沛之间,从天下武勇之士,入关以诛暴秦,降子婴
当此之时,功冠诸侯,其势遂可以至于帝王,此皆沛公之所自为而诸将不与也。
然至追项籍固陵,兵败而诸将不至,乃捐数千里之地以与韩信彭越,而此两人卒负其功,背叛而不可制。
故夫取天下不可以侥倖于一时之利,则必将有百岁不已之患,此所谓不及远也。
先公行状(中) 宋 · 胡寅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八七、《斐然集》卷二五
建炎三年正之始,枢密使张浚荐公可大用,申命前除。
公辞,因致书宰相吕颐浩曰:「伏读四月八日赦书,首称遵用嘉祐条法,远方倾耳拭目,固以仁宗皇帝盛德大业跂望主上,而以魏国忠献辅佐勋绩,期于相公也。
夫嘉祐政事,其大要本于爱民,始于审谋,成于果断。
置宽恤司,诏均田税,募耕唐邓废田,收诸坊监及牧马馀田赋贫民,籍户绝田租,置广惠仓,出百万缗,赐诸路常平为籴本,弛江淮茶禁,通商收税。
提点刑狱,武臣守令治有善最者,使久于其任。
凡此数端,事方经始,必博采众谋,详究利害,立为条约,委曲周尽,故议成而举朝不异,令下而所至奉承,行久而弊端不见。
至于军政修明,戎行辑睦,六军耸听而骄惰革,边方震慑而暴横消,则其政事本于爱民,审谋能断之明验也。
今朝廷欲理兵政以强国,而官吏不知恤民以养兵,是欲稼之长而涸其水,欲木之茂而去其根,则与嘉祐本于爱民之意异矣。
至于众谋纷纭而国论未定,命令交错而民听未孚,法制数更而下不知所守,其与嘉祐审谋能断亦异矣。
夫审谋而不断,罔克有成,断果而不藏,必贻后悔。
相公深究嘉祐政事本末,专务爱民。
凡新旧法度与增添创置一切扰民之事,置司讨论,参稽众谋,穷极利病而后罢行,则政事可立,民心可安,军旅可强,雠耻可雪,宗社可宁矣」。
朝廷遣使诣公所居,诏州郡以礼敦遣。
寅时修起居注,上赐之手札曰:「卿父未到,可谕朕旨,催促前来,以副延伫」。
公以建康东南都会,上既在是而眷待如此,行次池阳,会闻车驾移驻姑苏,将踰浙而东,公重感疾,遂具奏而返。
是日亦敕下除公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绍兴元年十二月,除中书舍人侍讲,公辞,因致书参政秦桧曰:「《春秋》大略贵前定,是故拨乱兴衰者,其君臣合谋,必有前定不可易之策。
管仲相齐狐偃辅晋,乐毅复燕,子房兴汉,孔明立蜀,王朴佐周,莫非策画前定,令出必行,故事功皆就。
建炎改元,圣主忧勤愿治于上,大臣因循习乱于下,国制抢攘,漫无定论,玩岁愒日,寖失事几。
于今五年,已极纷扰。
天下之事未有极而不变者也。
至于极而不变,则危者遂倾,乱者遂亡。
考今民情,尚未溃散,犹可更张,虽事几已失,无半古必倍之功,而危可复存,乱可复治,无倾亡之患必矣。
宜及时建白前定之计,振颓纲,修弊法,变薄俗,苏穷民,庶几观听有孚,以启中兴之兆。
《春秋》序正官名而纲纪重事责归宰相,盖位隆则所任者大。
上则启沃人主,经理朝纲,中则选用百官,赏功罚罪,下则兴利除害,阜安兆民。
仰而深思,夜以继日,犹恐有不得者,而暇省文书接词诉乎?
顷者,遵用元祐大臣奏议,合中书门下二省为一,而事不分决于六部,是循名而不得实,并与不并,无以异也。
宜及时建白,令列曹尚书各得专达,各辟其属,久于其任,责以事功,而宰执不复亲细务,庶几奸蠹消除,渐可为矣。
《春秋》以好生恶杀为心,犹于叛逆之党必诛而不赦,以用兵侵伐为戒,独于救患解纷,惟恐次止迁延而欲其速也,以此见圣人之情矣。
盖乱常毁则赦而不诛,则天理必灭,贼虐无辜,视而不救,则人道必沦。
故罪在五刑,上天所讨,大眚俱肆,《春秋》讥之。
苻秦之世,凡叛逆者必加原宥,终复失邦,措身无所。
比岁盗贼毒遍诸方,皆奸恶之徒乘隙肆暴,非迫饥寒,官吏不恤,弄兵潢池之赤子也。
而谋国者尽用招安,不吝浓赏,遂使军民倾心健羡,远近纵横,莫之能止。
宜及时建白,乘破李成、马进之锋,尽扫三楚绿林之聚,诛魁首,散胁从,庶几遗种馀民复得解衣而寝矣。
《春秋》贵守土疆,耻于丧地,戒于失险。
尚父周公以盛德大勋受封齐鲁,而俭于百里,虽列壤南面,而大夫必命于王朝。
方伯虽得专伐,而遣将出师必请王命。
昨建分镇,举河南、汝、孟帝都之地合为一镇,轻以授人。
若此类可疑一也。
废置僚属,事无待报,二也。
足食足兵,专征阃外,三也。
建康,栖东越,而以湖北为分镇,四也。
诏令已行,诚难反汗,然有应机,无害于信者。
宜申述前诏,得专征者谓攘外寇讨乱臣,如李成、马进之比,则当不拘常制,或无故举兵,自相吞噬,必以擅兴坐之。
又别降指挥,以湖北一路与诸镇事体不同,当仍旧制,亦无失信之嫌。
宜及时建白,保固形势,倚为基本,庶几有恢复之期矣。
《春秋》大一统,遵王命,恶臣下分权,讳贱人犯上,历纪王正而不私朔,使举上客而不称介副,微者名姓不登于史册,所以严分正名也。
比者虽命江表三省复归行阙,百司庶务决自天台,而宣抚重臣久居外服,诸方守将并假便宜。
夫以便宜从事,本为出师,临机奏报不及,明有建炎赦文矣。
诸路后来并不遵禀,或以察访为名而擅按他路,截留公赋,编营师臣,执杀郡守
或以节制为名,而擅兵外境,专斩命官,直转资秩,移易守将
或未被受指挥,先次便宜行事,或擅罢堂除监郡,自辟别路正官。
凌蔑朝廷,于斯为甚。
宜及时建白,收敛权柄,以弭分裂之形,严分正名,以遏侵凌之势,而后大经可正,民志可定矣。
《春秋》恶以邪人塞言路,慎于遣使而重于用民力。
台谏者朝廷纲纪所凭也,监司外台耳目所寄也,守令者宣教条均赋役百姓所恃以安其生也。
辨小事而不及大政,弹小吏而不及大官,三纲沦而不扶,九法斁而不救,则朝廷纪纲无所凭矣。
漕臣理财赋而公私匮竭,宪臣理刑狱而盗贼公行,上下相蒙,莫知纠察,则外台耳目无所寄矣。
惠泽壅而不宣,教条废而不守,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则田里无以安其生矣。
宜及时建白,精选监司,刺举郡守,精选郡守,刺举县令
明诏台谏官,使论奏大事无入小言,则纲纪可肃,视听可用,赋敛可平,民力可裕矣。
《春秋》戒失兵权而严于军律,以三纲为本,以民事为要,以赏功罚罪为先。
昨者屡降诏书,专理军旅于行事,窃有所疑。
伪楚篡逆之臣也,许录其亲属;
金人不释怨之雠也,而遣使请和,其于三纲有未正也。
河南江北,群盗啸聚,焚烧仓库,靡有孑遗,波汉之阳,外薄五岭,急征横敛,不务劝农,其于民事有未急也。
误朝迷国之人,与尽忠死节之士,恤终赠典,略无差等,是赏未足以劝忠也。
或擅兴专杀,或罔上奏功,罪状明白,典宪不申,是罚未足以惩恶也。
然则,何谓理戎旅乎?
本则不正,治于末流,虽力扼虎,气盖世,必无成功。
而谓安定天下在于长枪大剑,此杨邠、史洪肇所以丧身及其国也,可不戒乎?
宜及时建白,行《春秋》理戎之法,使天下心悦而诚服,则盗贼可弭,边土可拓矣。
《春秋》尊严庙制,而谨于祀礼,故古者师行必载庙主,寓戎田猎,以乾豆为先,战而必胜,其有以乎?
顷者南狩,神主豫选洪、虔,馆御荐享未肃,奉常有请,顾谓迁移穷僻,为已试之效,至乞更择五岭之西,迎奉前去者。
时方涣散,格庙为本,奉先既隆,人心自属,而献议若此,如礼乐何?
宜及时建白,尊崇礼祀,严致孝享,则人知所从来,而天下服矣。
《春秋》不与公族大夫专政用事,而以亲贤为急。
圣主屡诏诸方,津遣宗室,俾赴行在,优加宠奖,诚以昨者皇族北徙,枝叶已疏,必施茂恩以滋根干。
宜及时建白,上稽帝尧明峻德、睦九族之义,中循周汉急亲贤之隆,下扫六朝立之弊,则王室益强,国势磐固矣。
自崇宁以来,邪说盛行,公论废格,献言者以乱制为能,不期于定制;
从政者以扰民为事,不务于安民;
用人者以办事为才,不求于晓事;
望治者以速成为策,不冀于美成。
取快目前,积后患,至于纲纪大坏,宗庙丘墟,皆此曹所致也。
积习成风,至今未殄。
夫欲拨乱世反之正者,必变衰乱之俗,欲变其俗者必去衰乱之臣。
今衰乱之臣死亡无几矣,然犹内历华途,外典方面,间有废黜,寻复宠升,毁誉不核其真,赏罚不当功罪,使圣上忧勤愿治未有见效者,亦皆此曹所致也。
天下有公,是非出于人心不可易者。
今国步艰危,民情摇动,宜乘势更改,转败为功。
不然,大势益倾,不可复振矣」。
朝廷不许公辞,又遣使至所居,公遂行,以《时政论》先献之
《定计论》曰:「臣闻自昔拨乱兴衰者,必有前定不移之计,而后有举必,大功可就。
修内政,张四维,师帅不遣上卿,伐国不动大众,教民怀生,示信讨贰,此齐侯晋文前定之计也。
关中,据河内,大封同姓,以惩孤立,减省官吏,以息百姓,抑制将帅,保全功臣,此高帝光武前定之计也。
斩高德儒,叱宇文士及,以远佞人,赏孙伏伽,礼王、魏以开言路,宣示好恶,使民向方,薄赋轻徭,选用廉吏,此唐太宗前定之计也。
陛下履极六年,以建都则未有必守不移之居,以讨贼则未有必操不变之术,以立政则未有必行不反之令,以任官则未有必信不疑之臣。
奕者举棋不定,不胜其偶,况立国而不定乎?
夫难平者事也,易失者时也,舍今不图,后悔何及?
人主广览兼听,不可自专,宰相择才使能,不可自用。
望赐咨询,佥定国论,谋所以前定者」。
《建都论》曰:「立国者必建都,必据形势,握轻重之权,必居要津,观方来之会,如北辰在天,安于其所不可动也。
陛下驻跸金陵,本以旧邸,号称建康,降诏为受命之符,传播天下,则都者一也。
刘先主、孙氏、诸葛武侯一代英雄,周游吴楚,皆称建康王者之宅,则都者二也。
北据大江,外阻长淮,隔绝奔冲,难于超越,则都者三也。
有三吴为东门,有荆蜀为西户,有七闽二广风帆海舶之饶为南府,则都者四也。
诸路朝觐,郡县贡输,水陆舟车道里适等,则都者五也。
凡都北者必辟境于南,而都南者必略地于北。
昨者銮舆时迈,狩于吴越,则王道所谓望实俱丧,而晋不果迁之地也;
三省百司寓于南昌,则李煜避周,徙自秦淮,卒不能振之所也。
国势一统,不可数分,国都一定,不可数动,与北人居穹庐,逐水草,无城郭宫室市朝者异矣。
今宜还都建康,环诸路而中持衡,则人心不摇,而大事可定也」。
《设险论》曰:「按《春秋》书晋师伐虢,灭下阳。
下阳者,虞虢之塞邑也。
塞邑既举,则虢已亡矣。
圣人特书,以示后世设险守邦之法,故魏人都许,不恃方城而守襄阳
人都益,不恃剑门而守汉中
人都秣陵,不恃大江而守荆渚。
夫荆渚,江左上流也。
北据汉沔,西通巴蜀,东连吴会,真用武之国。
故楚子自秭归徙都,日以富强,近并谷邓,次及汉东,下收江黄,横行淮泗,遂兼吴越,传六七百年而后止。
此虽人谋,亦地势使然也。
后逮汉衰,刘表收之,坐谈西北;
先主假之,三分天下,关公用之,威振中华;
孙氏有之,抗衡曹魏
晋、宋、齐、梁倚为重镇,财赋兵甲当南朝之半。
其为江东屏蔽,犹虞虢之有下阳也。
今欲定都建康,而以湖北为分镇,失险甚矣。
湖北十有四州,其要会在荆峡,故刘表时军资寓江陵主时重兵屯油口,关公孙权则并力争南郡陆抗父子则协规守宜都大司马温及其弟冲则保据渚宫与上明,此皆荆峡封境也。
今割以与人,使跨长江,临吴会,犹居高屋建瓴水也,独无虞虢下阳之虑乎?
臣谓欲保江左,必都建康,欲守建康,必有荆峡,然后地形险固,北出秦甲,西下蜀货,血气周流,首尾相应矣」。
又曰:「昔人谓大江天所以限南北,而陆抗乃曰『此守国末务,非智者所』,何也?
杜预尝袭乐乡矣,胡奋尝入夏口矣,贺若弼尝济广陵矣,曹彬尝渡采石矣,则其险信未足恃也。
虽未足恃,然魏武困于居巢曹丕困于濡须,拓跋困于瓜洲,苻坚困于淝水,皆不得渡,则其险亦未可弃也。
设险以得人为本,保险以智计为,人胜险为上,险胜人为下,人与险均才得中策。
方今所患,在于徒险而人谋未善尔。
地有常险,则守亦有常势。
当孙氏时,上流争襄阳而不得,故以良将守南郡夷陵
下流争淮南而不得,故以大众筑东兴与皖口;
中流争安陆而不得,故以三万劲卒戍邾城。
邾城,今黄冈是也。
今欲固上流必保汉沔,欲固下流必守淮泗,欲固中流必以重兵镇安陆
此守江常势,虽有小变而大概不可易者也。
今强敌侵河朔,叛臣扰山东淮北京畿诸镇处危疑之地,大江设险,未可轻弃,若委任得人,则不特江左而已」。
《制国论》曰:「凡制国者必周知山川形势,土地所宜,然后可与谋。
荆州江汉沮漳之间,水陆沃衍,乃足食足兵要地。
江左六朝所以必争,而不肯失也。
北为分镇,使法得自立,兵得自用,财得自理,官得自命,即与战国诸侯无异,而非上世封建之法也。
宜有更张,独仍旧制,通荆湖宪漕二司治盗理财,而以襄阳湖北岳阳湖南鄂渚江西,则地理连属,形利势便矣」。
又曰:「变更旧制,不稽今古,则事不可行。
近岁荆湖变更旧制多矣,于国家形势初无所益,徒困两路之民耳。
今既复南北两路,宜罢荆峡分镇,仍旧制帅司荆南,一便也。
公安军宜仍旧废为属邑,二便也。
靖州置在崇宁元年,自鼎、澧应副,岁费二十七万。
今此二州既皆残毁,宜仍旧废为渠阳砦,三便也。
武冈军置在崇宁四年,自邵、衡、永应副,费亦不赀。
今此三州既皆空乏,宜仍旧废为武冈县,四便也。
四者仍旧,创添窠阙,悉从除削,省并官吏,裁损文书。
有所谓刀弩手、博易务、营田司事,皆欺罔驱民为盗者也,宜依往年禁止保马茶盐法施行,以戒误国害民之贼,然后国制定民心安矣」。
又曰:「昔祖宗宅都于,其势当自内而制外,是故置京西路,而襄州在汉水之南,则以制湖北也。
湖北路而岳鄂在荆水之南,则以制湖南江西也。
今建都江左,未能恢复中原,则当自南而制北。
置于江西者治南昌,而分兵屯鄂;
置于湖南者治长沙,而分兵屯岳;
置于湖北者治荆南,而分兵屯襄,则东南之势全,恢复之基立矣。
安抚大使古州伯也,形势必相属而后能相援,有无必相资而后能相成。
五岭之外,财赋盛于东南,兵马出于西北,宜置大帅一员,兼统二广以殿南服。
荆湖残破,北路尤甚,若置大帅必兼领夔府。
盖峡中有盐、米、耕牛而无旷土,荆渚有沃衍桑田而无馀田。
若弛瞿塘之禁,懋迁有无,商旅自西而入,物货沿江而下,不越数年,荆州富盛,形势可矣」。
《恤民论》曰:「保国必先恤民,而恤民之事有五:一曰除暴,二曰择令,三曰轻赋,四曰革弊,五曰省官
近岁除外暴者主通和,竟为敌国所误,不敢用兵,而其流毒遍中国自若也。
除内暴者用招安,竟为盗贼所误,不敢用兵,而盗贼毒遍天下自若也。
为民父母安得若是恝又官爵之?
其与成汤为童子报雠,不亦异乎?
今刘忠残党蹂数郡,曹成反复劫帅臣,理无赦。
宜早加殄灭,肃清江湖,然后精择县令,一意抚绥,则民心安,邦本固矣。
近岁此官冗滥已极,宜以五说稍革其弊,籍中外尝为台省监官,依仿汉制,分宰百里,俟有殊绩,即不次擢用。
又增重事权,优假其礼,许借服色,厚给廪饩。
凡军马驻本县者,并听节制;
其经由者悉从阶级,以免将士陵辱,示百姓瞻仰之尊。
则又据今县分户口赋入多寡轻重分为三等,上县朝廷选差,中县吏部注拟,下县帅臣监司通共奏辟,不得侵互,立为定格。
仍用宋元嘉法,以六期为断,革去三年为任、两考成资与堂选数易之弊,使吏无苟免,民心有系。
凡三等县皆以四条:纠正税籍,团结民兵,劝课农桑,敦勉孝弟。
俟及三年考其事效,已就绪者就行旌赏,未有伦者严加程督。
如此则民心安,邦本固矣。
焚林而田,非不得兽,而明年无兽;
竭泽而渔,非不得鱼,而明年无鱼。
以近事验之,京东、西路岁入凡一千万,其馀山泽之利,在祖宗时捐以与民,不尽取也,百姓归戴,无有二心。
李彦等取为西城之租,穷竭民力。
其时若有言罢此掊尅,然后国用足,则必指为妄言也。
然百姓愁苦转而为盗,今此四路所入,不归王府五年矣。
荆湖南北岁入凡五百万,其外岂无遗利?
在祖宗时捐以与民,不尽取也,百姓归戴,无有二心。
部使者取之折变,则有一折、两折、三折,收籴则有均籴、敷籴、补籴,散引则有曲引、盐引、茶引,受纳则有一加、再加、倍加。
其时若有言罢此诸色,然后国用足,亦必指为妄言也。
然百姓愁苦转而为盗,今此两路所入,不归王府三年矣。
乃知有若所谓『百姓足,君孰与不足』,信不诬也。
今封境日蹙,赋敛日重,百姓日贫,田莱日荒,更临之以贪吏,困之以弊法,是为敌国驱民也。
愿诏大臣,速讲轻赋恤民之事,为生财足用之源,以京东西湖南北为至戒,则民心安,邦本固矣。
凡为国以利不以义者,皆自小人始,为其所见者小,不知大体,法所以弊也。
祖宗时以义为利,四海无困穷之苦,天禄永安,所利大矣。
姑以盐法论之,行于西者与商贾共其利,行于北者与编户共其利,行于东南者与漕司共其利。
大计所资,均及中外,所谓以义为利也。
崇宁首变此法,利出自然者禁而不得行,则解池是也。
利在编户者皆入于官府,则河朔是也。
利通外计者悉归于朝廷,则六路是也。
诸路空乏,乃复百种诛求,尤不能给,民穷为盗,遂失岁入常赋以数千万计,则盐法实致之耳。
陛下宜鉴前失,有所改更,久而未也,天下望焉。
略以湖南一路言之,昔日岁课一百万缗,本路得自用者居其半,故敛不及民而上下足。
变法以来,既尽归之朝廷,则本路诸色支费皆出横敛,至如上供旧资盐息者犹不蠲除,民所以益困也。
又略以道州一郡言之,岁认上供钱二万缗,往时本州岁卖盐息倍此数,故敛不及民而上下足。
今上供钱仍旧,而盐息不复有矣,乃至以曲引均科,此民所以益困也。
又略以来阳一邑言之,有未变法前官所自运盐,有既变法后客所拘纳盐,封桩日久,既缘军期支用,而盐司必欲追索,朝旨亦令拨还,不知何自而出,岂得不取于民?
此民所以益困也。
以一路一郡一县观之,则他处可知矣。
榷货所入,岁以千万计,其利至厚,谓宜遍下诸路,一一检会,凡若此类,悉蠲除之,以活百姓,使稍安其业,不至为盗,长纳二税,存国家大利之原,不亦善乎?
榷酤之弊亦极矣,略以道州言之。
课额既高,岁有亏欠,即抑勒专知牙校,令兼管州仓,俾因受纳,取足于税户,其害为如何?
此民所以益困也。
又以邵阳言之,酒课岁约二万馀缗,而折税为糯者凡六千斛,糯贵于粳价几一倍,其他固未论,此民所以益困也。
近者尝下诸路会计,而州县利此为造弊之端,不以实闻。
固当断以必行,令凡系官监酒务,许百姓买扑,入纳净利,与转运司及本州支用。
收官务年费米麦等,专以赡军,兼济公私,存活百姓,使稍安其业,不至为盗,长纳二税,存国家大利之原,不亦善乎?
如此庶几民心安,邦本固矣。
自崇宁以来,中外创添员局,重以滥赏,不胜其冗,蠹国生乱,至今未革,而又加甚。
兵官旧系两员者,添差至于七员八员而未止也;
监当旧系一员者,添差至于四员五员而未止也。
其馀荒残州县,未有百姓,置官司,凡是旧员一一填足,又多不应差注之人,其为民害,不异寇贼。
考于《春秋》,以民为重,而大夫次之;
考于《孟子》,以民为贵,而社稷次之。
故养民者陛下之职也。
愿亟行并省,以建武为法,既不病民,所省官吏使居閒散,稍捐廪禄养之,亦无失职之叹,庶几民心安,邦本固矣」。
《立政论》曰:「人主宰臣必先明其所职,而后政可立。
选择忠贤以为辅弼,任而不疑者,人主职也。
荐进人才,布列中外,赏罚不私者,宰相职也。
唐太宗既黜封德彝邪说,任房、杜为相矣,又敕尚书庶务并属左右丞,而责二公以广求贤人,随才任使。
此委相臣以其职者也。
陈平既不答文帝决狱之问,自谓所主佐天子理阴阳矣,而召河南守吴公廷尉,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其能致民无冤可知。
此使九卿各得其职者也,而政有不立乎?
陛下以宰相不可非其人,频有选任,可谓得人主之职矣。
然而政事未立者,窃恐所以责任异于唐太宗,而宰相所以自任未若陈献侯也。
夫坐政事堂,受词决讼,弊精神于簿书,而进退人才,赏功罚罪,有未察焉,则失其职矣,政何由立乎?
陛下以庶务决之六曹官长,皆得专达,并如元祐大臣所请,自非大事,不复资白,则中书之务简矣。
然后专责宰相,以慎简六曹长贰、诸路帅守部使者,及上县宰,咸得其人,而政治不建,未之闻也」。
又曰:「三纲军国政事之本,人道所由立也。
三纲正则基于治而兴,三纲沦则习于乱而亡。
春秋宋华督有不赦之恶,齐、鲁、陈、郑同会以其恶,受赂而归,天子不讨,方伯不征,咸自以为利也。
未几,陈有五父之乱,齐有无知之乱,郑有子突亹仪之乱,鲁有叔牙庆父之乱。
数十年间,四国舛逆,几至丧亡,则以昧于坚冰之戒,不能辨之于早也。
《春秋》备书于策,以明三纲之重,为后世鉴,深切著明矣。
昨者张邦昌挟女真,僭名号,援契丹立晋为例,分遣使人布谕诸路,直下赦令,倍行恩赏,原其用心,与华督何异?
陛下特施宽典,赐死于隐,而不尸诸市朝,已失刑矣。
及敌骑南骛,乘舆渡江,黄潜善及其党事穷计迫,乃指邦昌为金人所立而迫之至死,遂以致寇,欲自解其误国之罪,至其宗族皆命以官。
是训诱乱臣贼子,使利于为恶,此臧哀伯所谓『百官象之,又何诛焉』者也?
于是不踰旬月,苗傅刘正彦有今将之心,既伏大刑,而近臣乃有抗章,乞行湔洗,无所忌惮。
故比日群盗所在焚劫,或有官吏乐为之用,末流至此,可不戒乎?
愿特降指挥,昨在围城有职当守禦、视城垂破而端坐不救者,有草为表章、上诋君父取媚敌人受其妇女者,有起自閒散、特仕伪朝长其谏省者,有于苗、刘肆逆并建节旄、所除制命极意称美者,及乞用邦昌正彦之党者,审其轻重,不过数人,依法施之,以正人心,息邪说,则三纲不至沦胥,而军国政事得以时立矣」。
《覈实论》曰:「政事纪纲,莫大于赏罚,而功罪是非,以毁誉为本者也,必要其真伪而后赏罚当。
比下赦文,推美仁宗皇帝盛德大业,应举行政事,并欲上遵嘉祐。
臣尝考其大要,特在于直言数闻、毁誉核实而已,必自大臣与台谏始。
大臣定功罪施赏罚于上,台谏论功罪主毁誉于下,不可不核也。
仁宗皇帝王曾之正,任吕夷简之才,终以富弼韩琦宰相,而余靖蔡襄贾黯吕诲等迭居台谏,此真伪所由核也。
丁谓虽以奸邪当国而终投四裔,寇准虽以忠正远贬而终得辨明,范仲淹虽屡以危言获罪,欧阳脩虽以讥斥佞人招难明之谤,而皆终闻政事。
是邪说不得乱毁誉之真,而直道行也。
邪说息,直道行,则恶人有所惮而不为,善人有所恃而不恐,此所以致至和嘉祐之治者也。
昨者黄潜善汪伯彦范宗尹辈广引奸邪,颠倒是非,变乱名实。
谏官郑瑴李纲以六不可贷之罪,验于奏议则无据,按于施为则无迹,特以撰造文致倾陷大臣,当时遂信行之,又以美官激劝之,是欲其乱毁誉之真而不核也。
言官马伸潜善伯彦措置乖方,凡举一事必立一證,皆天下所共知见,不敢以无为有,以是为非,当时乃罢黜之,又置诸危地残贼之。
是恶其乱毁誉之真而不核也,邪说何由息,公道何由行乎?
虽已死,恤典隆厚,虽有诏命,不闻来期。
按《春秋》治奸慝者不以存没,必施其身,所以惩恶也;
奖忠良者及其子孙,远而不泯,所以劝善也。
陛下必欲继仁宗之政,则按是非,明赏罚,使天下知所惩劝,亦何远之有」?
尚志论》曰:「帝王应时而造,必先立志。
欲定大事,而不先立则无本矣,焉能有成?
靖康臣僚不知责难,劝渊圣笃于立志,而即安屈辱,城下结盟,此齐国佐宋华元请合馀烬,背城借一,誓死力争,有以国毙而不肯从者也。
当时国势何异厝火积薪之下而寝其上?
宰相徐处仁遽进谀说,以为金兵出境,社稷再安,由圣德俭勤,致有天人之助,遂言今日可比唐虞,而臣主俱荣,抑何志之卑陋也!
故庙堂聚讼,颠沛末流,未及期年,坐以失国。
则不立,急于事为,虽有远猷宏议,必格而不得施矣。
陛下自初发愤,欲殄寇雠,当时亲信左右莫能辅道,乃至因循,坐消岁月,国日益削,六载于今。
然上天所以启悟圣情,日跻盛德,陛下所以深惩既往,刻厉将来者,卓然有立于万物之矣。
愿坚持此,无复变迁,仍饬群臣,各致法家拂士之义,必于恢复中原,祗奉陵寝,必于扫平仇敌,迎复两宫,必于得四海之欢心,以格宗庙,必于致九州之美味,以养父兄。
然后文武百僚、六军万姓,丕应徯志,而陛下孝弟之责塞矣」。
《正心论》曰:「心者身之本也,身者家之本也,家者国之本也,国者天下之本也。
能正其心则朝廷百官万民莫不一于正,安与治所由兴也。
不正其心则朝廷百官万民皆习于不正,危与乱所由致也。
然心有所愤怒而弗能忍,则不得其正;
有所贪欲而弗能窒,则不得其正;
有所蔽惑而弗能断,则不得其正;
有所畏怯而弗能自强,则不得其正。
正心之道,致其知而诚其意,故人主不可不学也。
盖戡定祸乱,虽急于戎务,而裁决戎务必本于方寸。
不学以致知,则方寸乱矣,何以成帝王之业乎?
陛下日亲典策,博考古今往行前言,固将畜德,又经变故,备尝险阻。
外患益深,必无邪念,至诚所发,通贯幽明,固有人不及知而天独知之者矣。
愿更选正臣,多闻识、有智虑、敢直言者,置之左右,日夕讨论,以克厥宅心,表正于上,则内外远近将各归于正,奚乱之不息乎」?
《养气论》曰:「凡用兵胜负系军旅之强弱,军旅强弱系将帅之勇怯,将帅勇怯系人主所养之气曲直如何耳,盖人主将将者也。
以真养气,自反而缩,则孟子所谓约,而狐偃所谓壮也,壮则强。
以曲丧气,自反而不缩,则孟子所谓馁,而狐偃所谓老也,老则弱。
师如林,武王数其不事宗庙,贼虐谏辅之罪,则商曲而周直,故周胜。
项羽威震天下,汉祖数其弑义帝之十罪,则楚曲而汉直,故汉胜。
凡曲直者兵家之大要,制胜之先几也。
金人称兵,曲亦甚矣。
陛下上皇之子,孝慈之弟,自大元帅入践宸极。
比年以来,克勤听政,追赏直士,登用谠言,令问四达,直矣。
以直对曲,胜负已分,中国士气宜不待鼓而自强。
然敌兵每动,四方震慑奔走,莫与抗衡者,以兵家之略、制胜之几,未有以明之也。
今欲使人人知彼曲我直,以作其衰败不振之气,更在陛下强于为善,益新厥德,使无有曲失得指议,则守为刚气,塞乎两间,震为怒气,可以安天下。
将帅必听命而不敢骄,军旅必畏威而不敢惰,不待对敌接刃,而百胜之算已坐决于九重矣」。
宏度论》曰:「人主以天下为度者也,明当并日月,不可私照临,德当配天地,不可私覆载。
所好当遵王道,不可以私劳行赏;
所恶当遵王路,不可以私怒用刑。
其喜怒则当发必中节,和气絪缊,而万物育也,故能理其情而君道备矣。
然人情易发而难制者,惟怒为甚,克己然后可以治怒,顺理然后可以忘怒。
《书》曰:『必有忍,乃其有济』。
此治怒不迁之法也。
忍者,隐忍不发之称。
迁者,自此迁彼之
能隐忍而不迁,则事必济矣。
汉高帝忍于有故怨者而封雍齿,忍于数窘辱者而赦季布,忍于比己为者而用周昌
至如丁公免己于厄,有再生之恩矣,及即位乃斩以徇,其不赏私劳如此,故能成帝业于五载之近。
陛下圣度虚明,天心广大,固当不以私喜亲近谀佞,亦当不以私怒疏远正直。
中外百执其有迷国误朝罪恶昭著、众所指目不可掩者,虽有私劳,愿陛下与众弃之,不使幸而得免,以致天下之疑也。
其有抱忠守正犯颜逆耳、公论所归不可蔽者,虽遭谗谤,愿陛下与士共之,不使退而穷处,以失天下之也。
如此赏而必当,是天命;
罚而必当,是天讨。
施之一人,而千万人悦以畏矣」。
《宽隐论》曰:「自昔创业兴衰与增光洪业之君,待遇臣下,恩礼虽一,而崇高严恪,常行于介胄爪牙之夫,以折其骄悍难使之气;
柔逊谦屈,必施于林壑退藏之士,以厉其廉靖无求之节,乃能驾驭人才,正风俗。
汉高祖之威行于暴秦强楚,而不行于四皓
世宗之威行于寻邑、王郎、赤眉、铜马、陇蜀之主,而不行于严光周党
公孙述能行其威于李业等,然不能行于吴汉
是何也?
威有所当加,势有所屈。
加于所当加以立威则强,屈于所屈以忘势则
反是道者难乎免于乱亡之祸矣。
陛下屡下诏书,详延遗逸,而群臣有不能钦承美意者,凡所宣召,或有未至,不原情实,即肆谗谤,以为违于君命召不俟驾之义,被以偃蹇之名,而欲加以不恭之罪。
虽陛下宽容,不从其说,而侍从近臣不有忠言奇策,上动圣听,奋扬天威,殄歼强敌,顾请施于疾病退藏之臣,其意安在?
夫召而不至者,其岂乐贫贱而恶富贵哉,其必有以也。
若听其所守,下全隐居之操,上有好善之美,两得之矣。
四月八日所下赦书,首欲上遵仁宗法度。
谨按康定间尝以词馆招张俞矣,辞而不受,至于四五,其后又以修起居注王安石矣,辞而不受,至于八九。
皆从其欲,又优奖之,以励风俗,未尝加以雷霆之威,而纪纲不缘此而不立,命令不缘此而不行,威加于西则臣服元昊,威加于北则削平王则,威加于南则扫荡高。
柔巽屈于隐士而德隆,刚克于四裔而威震,知所用矣。
此其所宜遵者也。
望特降诏书,申明此旨,凡被召有不能赴者,悉从其欲,不强制之。
独以威刑外施暴威之戎,内扫贪残之贼与悍骄不可使之将,谗说殄行,则天下归心而治道矣」。
其言反覆甚详,此其大略也。
论既入,上即命再遣使促召。
未至,复除给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