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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说命下讲义1125年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七六、《苕溪集》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自「王曰来汝说」以下,高宗以师道命傅说
「曰王人求多闻」以下,傅说以学告高宗
自「王曰呜呼四海之内咸仰朕德」以下,高宗所以教而更命之;
拜稽首曰敢对扬天子之休命」,则傅说高宗所以而终成之也。
《君奭》曰:「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
高宗尝学于甘盘,而不终其业矣。
《无逸》曰:「旧劳于外,爰暨小人。
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
则遁于荒远,而险阻艰难备尝之矣。
其所以有望于傅说者,盖困而知学焉。
酒醴不能自发,有以发之者曲糵也,犹才不能自达,有待于达之者欤。
羹不能自和,有以和之者盐梅也,犹德不能自成,有待于成之者欤。
曰「交修予,罔予弃,予惟克迈乃训」,则许之以受教而不拒也。
于是乎可以语学。
学之道莫先于求多闻,求多闻所以学古也。
不通于古则处经事而不得其正,莅变事而不知其权,亦恶能有所建立哉?
非特不足以建立,抑将坠先王之绪而不克永久也。
故曰:「王,人求多闻。
时惟建事,学于古训,乃有获;
事不师古,以克永世,匪攸闻」。
惟学则知道,知道然后乐循礼,故曰「逊志」。
学如不及,犹恐失之,故曰「务时敏」。
学自外至,故曰「厥修乃来」。
至是,则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故曰「道积于厥躬」。
不足则学,有馀则教,故曰「惟敩学半」。
《记》曰「教学相长」,此敩学半之谓也。
始于学,终于教,学不可已也,故曰「念终始典于学」。
积善在身,犹日长加益,而人不知,故曰「厥德修罔觉」。
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
然则高宗之务学,可不以成汤伊尹之事为监乎?
当「式克钦承」,以辅王之学。
非特克式钦承也,又「旁招俊乂,列于庶位」,以成交修之志焉。
高宗于是乎知识,所以教而更命之。
所以更命之者,先正保衡,俾厥后惟,悯一夫之不获,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
又其效至于「佑烈祖,格于皇天」,则今安得有愧?
于是乎「罔俾阿衡专美有商」,「克绍乃辟于先王,永绥民」,则非特无愧于阿衡,我亦无愧于先王矣。
是乃所以教而欲成之之意也。
故曰「敢对扬天子之休命」。
窃尝论之,事不可以不师古;
苟师古,不可以不务学;
苟务学,不可以不隆师。
古之贤君所以能大过人者,无踰于此三言者矣。
且君之于臣也,岂特臣之而已哉?
有不得而臣者则友之。
惠公曰:「吾于颜般则友之矣。
王顺长息则事吾者也」。
有不可得而友之者则事之。
子思曰:「古之人曰事之云乎,岂曰友之云乎」?
曰,事者师焉而已矣。
《经》曰:「能自得师者王,谓人莫己若者亡」。
传曰:「其君贤君,而有师者王;
其君中君,而有师者霸」。
然则固不可以无师也。
黄帝学于务成,禹学于西王国,学于伊尹文王学于畴子斯,武王学于郭叔,周威公学于宁越齐小白学于管仲魏文侯学于子夏晋献公学于祖朝燕昭王学于孙膑
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至于功德有远近,成就有大小,所学有贤不贤,则系乎人而已。
然则固不可不学也。
尝观之为君,禹、皋陶之为臣,都俞吁咈,共济于一堂之上,宜必有甚高难行之法度,不可逮及之谋谟,更新一时,焜耀来世。
不然,何以得圣君贤臣之名于霄壤间哉!
及考《书》之所载,不称其能作古,而称其能稽古,曰「若稽古帝尧」,曰「若稽古帝舜」,曰「若稽古大禹」,曰「若稽古皋陶」。
君臣之间,皆称稽古焉,然后知虽圣帝贤臣,未有不本于师古。
所谓学者学此也,所谓教者教此者也。
《诗》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书》曰:「无作聪明乱旧章」。
然则事不可不师古明矣。
由得师以务学,由务学以师古,以至于建立无愧乎先王,此高宗之所以为贤君者也。
孟子曰:「天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
呜呼,所谓大有为之君,盖不世出。
然而无是君则已,苟有是君,未有无其臣焉,此殆若符契之合,故曰「必有所不召之臣」。
高宗即位之初,精诚感格,梦赉良弼,得说于傅岩,置说于左右,以版筑之贱位冢宰,以人臣之卑处师道,君任之而不疑,臣居之而无畏。
此非有神契默会,恶能臻于是哉?
文王之得臧丈人,高宗之得傅说,原其遇合,盖有异于人矣。
宜其相得之深,无所疑畏焉。
然说之始对高宗曰「畴敢不祗若王之休命」者,彼以臣之事责我也;
卒曰「敢对扬天子之休命」者,彼以师道望我也。
谓之对扬,则若与为敌焉。
有道之士,处辞受之间,无可苟也。
且当其任不辞其责,有是实不辞其名。
孟子之于齐王,且将以师道自居也,而况有高宗之君乎?
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高宗之于,臣焉而后学,其事虽殊,然其成功一也。
秦桧责和议书绍兴八年十一月 宋 · 范如圭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五、《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三
史馆校勘范如圭日者获以职事侍钧座于史院,幸闻绪馀之论,谓先儒训释《春秋》,不务空言,皆可见诸行事。
如圭窃以为先儒有可行之学,而未必得其位。
相公既有其学,又得其位矣,而施设举措乃若与经旨相戾者,心实疑之,不敢默默。
《礼经》有曰,父母之雠,不与共戴天,寝苫枕土,誓死以报。
鲁庄公父弑于齐,又为齐主昏,狩于𫌉,连兵合党,伐卫围郕,及盟于蔇,纳公子纠
其忘君背父,灭绝人之大伦如此。
鲁国臣子则而象之,于是公子牙之弑成于前,庆父无君之心动于后,圉人卜齮之徒交侵于党氏、武闱之閒,而子般闵公皆不得其死。
仲尼为此惧,故一书特书,以著其罪恶,为万世臣子之大戒,不亦深切著明矣乎!
徽宗皇帝显肃皇后崩于沙漠,去凶问既至,主上攀号擗踊,哀动天地,四海之内,若丧考妣。
相公身拜元枢,不于此时建白大义,乘六军痛愤之情,与之缟素,挥戈北向,以治女真反天逆常之罪,顾遣一王伦者卑辞厚币以请梓宫。
甚矣,谋之颠错也!
《春秋》之法,雠不复、贼不讨,则不书葬。
葬者臣子之事,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
夫人之痛莫甚于不得其死,君亲不得其死而不复雠、不讨贼,使神灵含冤抱恨于地下而不伸,虽得梓宫而葬之,于臣子之心能安否乎!
古之人有命将出师、誓灭鲸鲵以迎梓宫者矣。
虽其力小势穷,不能有济,而名正言顺,亦可以无愧于天下后世。
未闻发币遣使,祈哀请命以求梓宫于寇雠之手者也。
女真用是知我无复雠之心,可以肆为玩侮,仍示欲和之意,使归报,交使往来,至于再,至于三。
其谋我益深,言益甘,我之信彼益虔,礼益恭,堕其计中,不自知觉,虽三尺童子皆为朝廷危之。
之言曰:「女真欲以梓宫、母后、渊圣皇帝、中原境土悉归于我」。
审如是,岂惟足以解吾君终身之忧哉,乃天下臣子之所大愿也。
然自王者迹熄,五霸而下,鲜不以诈力相倾,今乃欲以信义之道望于豺狼,宁有此理!
且讳日之报与不报,在彼无毫釐利害,至不难从之事也;
我之恳请屡矣,而寂无闻焉。
于其至易者尚不我从,则其他可知矣。
《春秋》之于中国书名爵,而夷狄则以号,外而贱之也。
王者欲一乎天下,曷外而贱之?
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得不峻内外之限,别贵贱之分,以防不测之患于未然也。
凡中国诸侯与夷狄盟会者,《春秋》必谨志而深讥之,其法严矣。
女真自海上结盟,借助于我以灭契丹,既灭,遂犯汴都,其不可信一也。
既为城下之盟,讲解而退矣,曾不旋踵,复围太原,其不可信二也。
自时厥后,和使项背相望,而侵犯之兵无岁不有,其不可信三也。
既破京城,乃始歛兵议和,诱我二帝出郊,劫之而去,其不可信四也。
刘豫其所立也,事之无所不至,一旦执之,如探囊中物,其不可信五也。
彼之包藏奸诡,不可测度如此,何为一旦与我如是之厚哉!
或者谓虏酋初立,粘罕已死,亲族离畔,契丹复振,方务自保,畏我加兵,故欲释憾解雠,以免南顾之虑。
岂其然乎!
刘豫既废之后,我益畏缩远屏,未尝敢向北方发一矢,彼何惮于我哉!
是其深谋长计,欲不费一镞而坐收混一之功耳。
闻其使称诏谕、挟册命而来,要主上以下拜之礼,果有之乎,其无也?
果可从乎,其不可从也?
反面事雠,匹夫犹不肯为,忍以堂堂之宋,君臣相率而拜不共戴天之人哉!
主上哀疚在躬,孝友天至,必曰吾为梓宫屈,为皇太后屈,为渊圣皇帝屈,何不可之有?
使子弟之情获伸于一日,志愿足矣,遑恤其他。
相公何不以必然之理,开陈于咫尺之前乎?
诚使一旦拜受女真之诏册,则将行女真之命令,颁女真之正朔,普天之下,莫非女真之土,率土之滨,莫非女真之臣,我宋君臣上下虽欲求措身之所,且不可得,徽宗显肃之梓宫,遂无地可葬,母后、渊圣之辇辂,遂无家可归矣,无乃违主上圣孝之心,失相公大忠之节乎!
汉高祖责数项羽,兵不少解,卒能免太公于俎上;
大夫征缮以辅孺子,使恶我者惧,卒能归惠公于强秦;
此古人已试之明验也。
相公不用此策,以慰我主上孝悌之念,奈何欲误主上,举祖宗二百年之天下,委而弃之哉!
今所以委曲顺从虏意,不敢少有违忤者,惟恐其不归梓宫、母后、渊圣,而加兵于我耳,曾不知一正君臣之分,则号令生杀皆出于其手。
设若拥梓宫、母后、渊圣于大江之外,下一纸诏召吾君相以下来迎于境,我若从之,立有祸变,如其不从,彼将责我曰:「吾归而父母之丧,归而亲,归而兄,有大造于国,而乃违我之命,不肯来迎,是不孝于父母,不恭于兄,不忠于我也」。
声罪来寇,将何以待之?
事至如此,则前日所以顺从其意者,非特未有分毫之益,适足以致莫大之祸。
和好既败,虽兵不用,其可得乎!
为和之说者必曰:「今虽讲和,而边备实未尝弛,必无意外之患」。
如圭观之,朝廷以议和故,谓谋臣猛将可以折冲御侮者,皆无所用,或斥逐而远之,或并之于骄庸之将,又包羞忍耻,甘心屈辱以沮丧士气而离其心,殆若归马放牛,示天下不复用兵者,而谓之不弛边备,是内欺其心,上欺人主,下欺亿兆之众也。
主上南面而君天下十有二年矣,其即位也,由天下臣民推戴所迫,不得已而从之,至于今日,天下军民岂肯听吾君北面而为仇贼之臣哉!
主上以思念君父母兄之故,不惮于屈己,天下军民以爱君之故,不肯听主上之辱身,用此拒虏,不为无辞。
若其举兵而来,适足以激怒吾众。
我以大义明诏天下,率励疮痍之馀,共雪父母之辱,乃不可失之机会也,忠义之动,孰不奋发!
中外貔貅之士数十万众,怀愤怒不平之气,思一吐之积有年,所惟君相用之如何耳。
申胥一身,乃能存楚;
楚虽三户,足以亡秦
遂氏四家,尽歼齐戍;
田单孤垒,一战而复济上七十馀城。
惟其诚心恳切,以气直决胜负耳。
况女真无道已甚,中国虽败亡之馀,亦未至如即墨、遂人之弱,讵可甘心降虏,而无自强之志!
相公若必欲拂天下之情,赞成主上,受此屈辱,如有奸雄因众心之愤,拥数十万众,仗大义以问相公之罪,则将何辞以对!
且如靖康以来,为女真之所屠戮者,非将士之父兄,则其子弟,幸得脱身于锋镝,恨不得女真之肉脔而食之,今相公反爱信之如天属之戚,万口籍籍,扼腕忿怒,莫不归罪于相公相公亦知之乎?
相公尝自谓我欲济国事,死且不避,宁避怨谤。
相公之心则忠矣,使杀身而有济于君,固志士仁人之所愿为也。
若犯众怒,陷吾君于不义,政恐不惟怨谤而已,将丧身及国,毒流天下,遗臭万世。
茍非至愚无知,自暴自弃,天夺其魄,心发风狂者,孰肯为此!
靖康时有老卒郭京者,自言有异术,能遁形用兵,使敌人莫觉,宰相何㮚信以为然,使为大将,募京城市井狂浮之徒,部分教习,为之奇兵。
城中之人皆知不可用,惟渊圣与倾心委任,不以为疑。
方其引兵出城也,君臣犹延颈以望成功;
及既败而走,然后悔之,已无及矣。
今伦之妄,何以异
相公鉴覆车之辙,早悟而改图之,无至事败,顿足拊髀,悔恨于不可奈何之时也。
如圭闻虏使为接伴官范同所难,颇已恭顺,不敢过索礼数,人皆以为喜。
如圭私忧过计,窃谓其既以诏谕为名,岂肯但已哉!
深恐一旦到朝,乘君臣上下震慑危惧之际,张皇事势,以恐喝朝廷,我或仓惶错愕,不暇顾虑,遂为之屈,则大事去矣,可不早定计也!
《书》曰:「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
前日诏侍从台谏之臣所议既上,不知以屈为可者有几,以为不可者有几,相公何不启主上遍观而熟计之?
人心惟虚一而静,如止水与鉴,乃能明烛物理,毫发无遗;
茍有所偏主,则虽泰山在前,而且不见。
相公岂可执一己之私意,而忽深思焉?
则是非利害,判若黑白矣。
若曰主上圣意坚确,臣下莫之能回,此非所望于相公也。
《春秋》之法,王朝公卿书爵,而宰咺、渠伯纠皆书名者,以其承王命而赗诸侯之妾,聘弑逆之人,故贬之也。
当不义而不知其不可,不智;
知其不可而不言,不忠;
言不听而不去,阿谀患失,惟命是从,贻误君父,则将焉用彼矣?
张华所以见责于张林而不能答也。
相公立乎人之朝,谋人之邦国,而欲使万乘之主辱身于不共戴天之雠,较诸咺、纠,罪孰轻重!
圣人复起,难乎免于诛绝矣。
与群臣谋谟庙堂之上,曰「都」、曰「俞」、曰「吁」、曰「咈」,可否相济,不专尚同,故能相与致巍巍之功。
孔子曰:「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惟其言而莫予违也。
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
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
比来议论鲠直、不肯诡随者往往听其去,而柔媚谄谀之人,相公平日所疾者乃或号召,岂相公厌恶正直,觉今是而昨非乎?
将使吾君惟以莫违予言为乐,虽知其足以丧邦,亦莫之恤也,可不为痛心哉!
《传》曰:「嫠不恤纬,而忧宗周之陨,惧将及也」。
今日存亡危急之,死生祸福,上下所同,谁不可言者!
而当路巨公乃或谓士大夫各有司存,不当越职论朝廷事,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而自涂其耳目也。
擿埴冥行,将入于罟获陷阱之中,而莫之知矣。
靖康之閒,相公不畏其死,发一忠言,高名大节,辉映千古,卓然如太山北斗,天下仰望,殆不可企及。
如圭舅氏胡文定公每训子弟,举相公为标准;
相公亦以道义相知,生则援之于朝,与谋国政,殁则发扬幽光,被哀荣之典。
施及不肖之甥,亦蒙收录,且辱与进,款赐教戴,恩眷厚矣。
今兹滥从诸儒,备僚属之末,诚不忍相公坏前日之名节,受天下之怨怒,祸集厥躬,而并及于国家也。
与其雷同众人窃议于后,孰若献区区之忠于执事者,庶几悟聪听于万一哉!
恕其狂直,而用其言,惟相公之命;
怒其僭越,而加之罪,亦惟命!
不胜皇恐之至!
万正淳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四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一
《通书》谨独章:「动而正曰道,用而和曰德。
匪仁、匪义、匪礼、匪智、匪信,悉邪也」。
以《太极图》配之,五常配五行,则道德配阴阳,德阴而道阳也。
亦有此理。
今士大夫家丧服有稍从礼制者,止留意于男子之服。
若妇人之服,止是因仍时服。
按《礼记》《檀弓》「妇人不葛带」章注云:「妇人重要而质不变所重」。
然则妇人丧服衣裳相连,如深衣形制,而用麻为带约之。
至期除去,只散其要也。
又云:「卒哭直变绖而已。
绖,首绖也」。
按《丧服小记》正义云:「妇人有三髽,一是斩衰髽,二是齐衰布髽」。
今云变首绖,是变麻为也。
不知妇人之首绖是髽之外别有首绖,如男子之首绖,或髽之用麻用布者即是否?
若髽之用麻用布者即是绖,则麻可变而为,若布变为,则反重矣。
乞详以见教。
麻髽布髽恐是以此二物括发而为髻,其绖则自加于髽上,非一物也。
当暑目昏,不暇检阅,可更详之。
古者一世自为一庙,后世同堂异室,是一室之中夫妇相配也。
若祫祭之位,则太祖与妣皆东向;
昭之位次,则高祖西而妣东,祖西而妣东,皆南向;
穆之位次,则曾祖西而妣东,祢西而妣东,皆北向,亦是夫妇相配。
今按丧有祔祭,必以昭穆。
盖卒哭而祔,既行礼毕,复迎所祔神主于几筵,以终丧制。
至祔庙时,却有当迁之祖,而所祔神主自为一世。
但父在母亡,未可祧迁,恐须别为一处以祭其母也。
又按《丧小记》云:「妇祔于祖姑
祖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恐亦是卒哭之祔。
若亲者是妾祖姑,妇却是适妇,妾祖姑祭于孙止,妇乃传重入庙者,岂可以混于彼乎?
凡丧,父在父为主。
母或先亡,父自祔之祖母之室,岁时祭之东厢。
父死,乃随之以入庙耳。
嫡妇祔于妾祖姑,诚似未安。
然未有考,则不得已且从「祔于亲者」之文,盖舍此杜撰不得也。
《丧小记》「妾祔于妾祖姑」正义云:「妾母不世祭于孙,否则妾无庙」。
《春秋》考仲子之宫,胡氏云:「孟子惠公之庙,仲子无祭享之所」。
审如是,则天子之元后、诸侯之元妃,虽曰无子,必当配食于庙,而其他或继室,或媵妾,虽曰有子而即天子诸侯之位者,皆当为坛于庙而别祭之。
至大祫则祔于正嫡而祭。
所谓「诸侯不再娶,于礼无二嫡」之说,可通于天子也。
不审如何?
妾母不世祭,则永无妾祖姑矣。
窦文卿亦尝问此,无以答之。
今恐疏义之说或未可从也。
为坛之说,恐亦未安。
祔嫡而祫妾并坐,尤为未便。
恐于礼或容有别庙,但未有考耳。
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是同处而各有室庐否?
古人宫室之制,前有门,中有堂,后有寝,凡为屋三重,而通以墙围之,谓之宫。
以理言之,父子固当同处。
然所居之左右前后或是他人之居,不可展拓,不知又如何得同处?
此等事古今异宜,不可得而考也。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卫人杀州吁于濮」,「卫人立晋」,三称卫人,是非不相掩也,直书而义自见矣。
滕侯隐公时书「卒」,书「来朝」,至桓公二年以后终春秋之世,止称「滕子」,胡氏以为因其朝威降而称「子」。
果如是说,则桓公之世贬之足矣,自是称子而不侯,无乃非「恶恶止其身」之义乎?
沙随程丈此说甚精,曾见之否?
「胥命于蒲」,三传、荀卿及胡氏皆有取齐、卫二侯之说,而或者以谓二侯不由王命相推戴,命为方伯,故《春秋》变文以讥之也。
愚谓若如或者之说,则于文义为顺,恐合经意。
彼春秋诸侯私相要誓,诚为可罪,然其私相会聚,交政中国,虽曰不盟,亦未见其有可取也。
彼所谓「相命而信谕,谨言而退」,凡交际之间有投合者,大率皆然,又何足以为异而必变文深许之乎?
齐僖、卫宣行事载于《春秋》诚举一端,如纪会桃丘等事,莫非倾险之习,则其相命之际,不知果何所命乎?
不要其相命之公私而概以相命为可取,愚未敢深信。
《史记》书「齐、卫会于徐州以相王」,似或者胥命之说。
「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恐当从《左氏》闵公二年之传。
胡氏谓齐人归者,以其丧归于鲁也。
书曰「以归」,何以决知其以丧归于鲁乎?
七月齐人以丧归鲁,而十有二月其丧方至,岂若是其迟迟乎?
凡书「以归」,皆为以之而归其国,如戎伐凡伯之类。
滕侯桓公以后称「子」,杞侯自庄公以后称「伯」,又僖二十三年卒而书「子」,二十七年朝而书「子」,后又称「伯」,窃意当时小国朝会于大国,从其爵之大小以纳其贡之多少,故子产争承于平丘之会,以谓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
吴、黄池之会,人将以公见晋侯子服何以谓「敝邑之职贡于吴,有丰于晋,今将以寡君见晋君,敝邑将改职贡。
若为子男,则将半邾,以属于吴,而如邾以事晋」。
由此观之,则当时公侯之国以其职贡之不共而自贬其爵者多矣。
沙随说正如此。
侵曹伐卫,再称晋侯先生侧边批云:「此正是晋文谲处。」),恐非贬辞。
盖围宋之役,二国虽不与,而其从楚则一也。
晋文不先加兵于陈、蔡、郑、许,而先侵曹伐卫,或是当时事势有未可者。
岂有楚人暴横,诸侯皆南向从楚,而得一诸侯用兵以张中国之威,《春秋》遂遽贬之乎先生侧批云:「康节论五霸功罪之意得之。」)
今以楚人救卫为善楚贬晋,而成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例,则文公九年「楚人伐郑,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为罪赵盾,何也?
既罪赵盾,何以又书「救」乎?
学《春秋》者固不可执定例以害大义也。
至于下书「执曹伯畀宋人」,「卫出奔,复归与元咺」等事,则晋侯无所逃责矣。
有难言者。
楚子虔诱蔡般杀之于申,利其国而诱杀之也,故名。
胡氏谓蔡般弑君,与诸侯通会十有三年矣。
楚子若以大义唱天下,奉词致讨其弑父弑君之罪,谋于蔡众,置君而去,虽古之征暴乱者不越此矣。
愚谓诸侯与通会盟者,楚子为之会主也。
以弑君之贼会弑君之贼,同恶相求,非惟不能讨其罪,亦不敢讨其罪矣。
今欲图其国而杀之,恶人之常态也,是乌可于十有一年之后责楚子以唱大义以讨
楚子未暇治也,而又责其讨,典刑紊矣。
甚善。
「舜、孔子,先天者也。
先天而天弗违,志壹之动气也。
伏羲氏,后天者也。
后天而奉天时,气壹之动志也」。
此数语恐未安。
伏羲是阐三才之理,舜、孔子是感和气之应,其引先天、后天之说,固为失之。
孟子志气之论,尤失其旨。
其后又言「圣人之心,感物而动」,辞意亦差,皆以作用观圣人之失也。
胡氏此章似无病,更宜详味。
但不知文成致麟果然否耳。
极高明而道中庸,中庸虽是常行之道,然其德之至则极乎高明
高明犹言上达也,中庸犹言下学也。
极高明而中庸,若如来喻,即是上达而下学,成何道理?
此处且当虚心熟玩本文之意,参以《章句》之说,便见日用工夫的确处,不须容易立说也。
有气禀之恶,有陷溺之恶,然皆当复之以为善。
明道所谓「有流而未远已渐浊,有出而甚远方始浊」,却是说陷溺之恶。
陷溺之恶,比比皆是;
气禀之恶,则如子越椒之类,不常有也。
气禀之性犹物之有万殊,天命之性则一也。
气禀物欲之陷溺,此不必论其常有不常有,但当致其澄治之功耳。
吕氏说率性之谓道一段,如礼谓差等节文与夫丧服异等、仪章异制,大意与修道之谓教相似。
吕氏意却在无所憾、莫敢争处见得率性是道也。
侯氏引告子「生之谓性」以解率性,却只是说得气质之性。
而所谓率性者,不专主乎气质也,如曰物之自有也。
草木之不齐,飞走之异禀,然而动者动,植者植,天机自完,岂非性乎?
马之性健而健,牛之性顺而顺,犬吠盗,鸡司晨,不待教而知之,岂非率性乎?
言草木、飞走、马牛、犬鸡之性而不及人之性,仁、义、礼、智之为性,则疏略之甚,无待于此。
侯氏说固疏略,然却是宗程先生说。
但得其言而不得其意,故信口言之而为此疏脱耳。
一阴一阳之谓道,言天道之流行者也。
率性之谓道,言人物之所以得乎天道者也。
一阴一阳之说是。
杨氏言仁义不足以尽道,恐未安。
《易》只说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仁义不足以尽道,游、杨之意大率多如此。
盖为老、庄之说陷溺得深,故虽亲闻二先生之言,而不能虚心反覆,著意称停,以要其归宿之当否。
所以阳离阴合,到急衮处则便只是以此为主也。
此为学者深切之戒。
然欲论此,更须精加考究,不可只恃「曰仁与义」之言而断以为必然也。
近得龟山列子》说一编,读了令人皇恐,不知何故直到如此背驰也?
侯氏曰:「君子终日乾乾,至无咎者,戒谨所不闻也。
君子终日对越上帝,尚何戒谨恐惧之有?
以圣人之诚,则无待乎此也」。
恐未安。
乾乾夕惕为戒谨恐惧,其说虽可旁通,然乾乾夕惕,《乾》九三之事也。
九三居下之上,君德已著,圣人之心自是如此。
《中庸》言戒谨不睹,恐惧不闻,乃学者之事。
比而同之,则少差矣。
且其说既已如此,又曰「君子对越上帝,尚何戒谨恐惧?
以圣人之诚,则无待乎此」,其说自相背驰,殆不可晓。
侯氏说固多疏阔,然以乾乾夕惕为圣人之事,戒谨恐惧为学者之事,亦恐未然。
大抵戒惧惕厉之心则一,而成德、初学所至自不同耳。
张子曰:「礼亦有不须变者,如天叙天秩之类。
时中者不谓此」。
五典五礼,生民日用之常,君子之所力行者举不外此。
常者,固此理也。
凡事不出此五者,非五者之外别有个时中也。
张子之言,如三代所因及所损益之类,理虽一而事不同也,未可遽以为不然。
海东乐府 其七十三 进礼呈 清 · 李裕元
七言绝句 押元韵 出处:嘉梧藁略册一
东海之东深固根,于千万世圣贤孙。
维周赤爵呈天瑞,经界正时礼乐存(御天歌。有海东根深赤爵维周。文德歌。有正经界定礼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