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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传砚铭 宋 · 李光
四言诗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一七、《庄简集》卷一六
席上之珍,钻之弥坚。
曰吾衣钵,尼父所传。
孰为汝师,南极老仙。
匣而藏之,以畀曾玄。
秉德之操,如石之坚。
种学绩文,以磨以研。
治吾墨庄,若农服田。
卤莽灭裂,其报亦然。
我铭斯砚,以贻孟传
方寸之地,破暗发蒙。
涓滴之水,膏润无穷。
溢为江河,升为云龙。
匣之藏之,不敢妄用,以全其功。
孟传进士及第谢表 宋 · 李光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一二、《庄简集》卷一三
臣某言:伏睹今月五日,皇帝御殿放榜,臣男孟传蒙恩赐进士及第者。
圣君图治,方搜四海之英材;
童子何知,猥被九天之渥泽。
恩覃魏阙,庆集蓬门中谢。)
窃以下诏求贤,本以待寒酸之士;
临轩发策,实欲闻谠直之言。
教化以是为本原,国家由之而治乱。
况及当今之急务,岂容泥古之常谈。
自非夙负实学之称,曷以仰副虚怀之问。
臣男孟传,才非茂异,识愧淹该。
束带效官,未历簿书之任;
趋庭禀训,粗知《诗》、《礼》之传。
仅踰既冠之年,偶齿命乡之荐。
充庭上对,方怀谴累之忧;
趋陛唱名,遽有超升之异。
既尘乙览,遂寘甲科。
逊避靡遑,兢凌失措。
此盖伏遇皇帝陛下,乾坤至大,雨露无私。
念其犬马之微劳,获绍箕裘之素业。
遭时不世,被宠非常。
臣敢不策励初心,激昂晚节,仰服《诗》、《书》之明训,益循忠义之大闲。
勉移孝以事君,庶忘家而循国
守经传后,愧非韦氏之贤;
能事教忠,图效晋臣之志。
臣无任。
李泰发参政得旨自便将归以诗迓之 宋 · 曾几
七言律诗 押微韵
苦遭前政堕危机,二十馀年咏式微
天上谪仙皆欲杀,海滨大老竟来归。
故园松菊犹存否,旧日人民果是非。
最小郎君今弱冠,别时闻道不胜衣(原按:《瀛奎律髓》注:秦桧赵丞相鼎李参政光、胡编修铨于海外,必欲杀之。赵先殁,李、胡皆生还。又最小郎君原注谓孙婿文授。今附识于此。)
曾文清公墓志铭1178年12月 南宋 · 陆游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四七、《渭南文集》卷三二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
公讳字吉父
其先赣人,徙河南之河南县
曾祖识,泰州军事推官
妣祖氏,宁晋县李氏。
祖平,衢州军事判官,赠朝散大夫
慈利县刘氏。
考准,朝请郎,赠少师
魏国太夫人孔氏。
公有器度,舅礼部侍郎孔武仲秘阁校理平仲叹誉以为奇童
未冠,从兄官郓州,补试州学为第一。
教授孙协亦赣人,异时读诸生程试,意不满,辄曰:「吾江西人属文不尔」。
诸生初未谕。
及是,持公所试文,矜语诸生曰:「吾江西人之文也」。
乃皆大服。
已而入太学,屡中高等,声籍甚。
会兄弼提举京西南路学事,按部,溺死,无后,特恩补公将仕郎
公以太夫人命,不敢辞。
试吏部,铨中优等,赐上舍出身,擢国子正,兼钦慈皇后教授,迁辟雍博士,兼编修史检阅官
时禁元祐学术甚厉,而以剽剥颓阘熟烂为文。
博士弟子。
更相授受,无敢异。
一少自激昂,辄摈弗取,曰「是元祐体也」。
公独愤叹,思一洗之。
一日,得经义绝伦者,而他场已用元祐体见黜,公争之,不可。
明日,会堂上,出其文诵之,一坐耸听称善,争者亦夺气。
启封,则内舍生陈元有也。
元有遂释褐。
文体为少变,学者相贺。
宣义郎,入秘书,为校书郎
道士林灵素,以方得幸,尊宠用事,作符书,号神霄箓
自公卿以下,群造其庐拜受。
独故相李纲、故给事中傅崧卿及公,俱移疾不行。
出为应天少尹,尹故相徐处仁敬待公。
公尝决疑狱,徐公谢曰:「始徒谓君儒者,乃精吏道如是耶」!
一日,有中贵人传中旨取库金,而不赍文书,徐公用府寮议,将姑许之。
公力争,至谒告不出。
徐公虽不果用,而尤以此服公。
丁内艰服除,主管南外宗室财用。
靖康初提举淮南东路茶盐公事。
女真入寇,都城受围,太府盐钞无自得,商贾不行。
公乃便宜为太府钞给之。
比贼退,得缗钱六十万。
丧乱之馀,国用赖是以济,而公不自以为功也。
提举荆湖北路茶盐公事。
群盗大起,湖北诸郡皆破,独辰、沅、靖三州仅存。
有封桩盐,公以与蛮獠货易,得钱数巨万,间道上行在所
孔彦舟鼎州,川陕宣抚使司幕官傅雱者,辄假彦舟湖北副总管彦舟自称官军,而杀掠四出自若也。
俄以总管檄,檄公求盐给军食,官属震恐,请与以纾祸,公卒拒不予。
其后,有为鼎澧镇抚使者,怙权暴横,复欲得盐。
公曰:「使吾畏死,则输彦舟矣」。
亦卒不予。
以疾乞闲,主管临安府洞霄宫
起为福建路转运判官,未赴,改广南西路
广南支郡赋入。
悉隶转运司,岁度所用给之,吏缘为奸。
公独亲其事,吏不得与。
文书下,诸郡惬服
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改两浙西路
太师秦桧用事,与虏和,士大夫议其不可者,辄斥。
公兄为礼部侍郎,争尤力,首斥,而公亦罢。
时秦氏专国柄未久,犹惮天下议,复除公广南西路转运副使,以慰士心。
荆湖南路
贼骆科起郴州宜章县,郴道桂阳皆警,且度岭。
湖北宣抚司遣将逐捕,贼引归宜章临武峒,宣抚司遂以平贼闻,公独奏其实,朝廷始命他将讨平之。
主管台州崇道观
提举湖北茶盐,未赴,改广西转运判官
公虽益左迁,然于进退,从容自若,人莫能窥其涯。
主管崇道观,寓上饶七年,读书赋诗,盖将终焉。
绍兴二十五年卒,太上皇帝当宁慨然,尽斥其子孙姻党而收用耆旧与一时名士。
十一月,起公提点两浙东路刑狱。
公老矣,而精明不少衰,去大猾吏张镐,一路称快。
明年,知台州
公娶钱氏。
有郡酒官者,夫人族子也,大为奸利,且恣横,患苦里闾,公亟捕系狱,奏废为民。
黄岩用两吏为囊橐以受赇,吏持之,令不胜怒,械吏置狱,一夕皆死。
公发其罪。
或以书抵公曰:「令,左丞相客也」。
公治益急,亦坐废。
逾年,召赴行在所,力以疾辞。
除直秘阁,归故官,数月,复召。
既对,太上皇帝劳问甚渥,曰:「闻卿名久矣」。
公因论士气不振既久,陛下兴起之于一朝,矫枉者必过直,虽有折槛,牵裾还笏,若卖直沽名者,愿皆优容奖激之。
时太上惩秦氏专政之后,开言路,奖孤直,应诏论事者众,公惧或有以激讦获戾者,故先事反覆极论,以开广上意。
太上大悦。
秘书少监
先是少监选轻,士至不乐入馆。
公既以老臣自外超用,名震京都,及入朝,鬓须皓然,衣冠甚伟。
虽都人老吏,皆感欷,以为太平之象。
于是公去馆中三十有八年矣,举故事与同舍赋诗饮酒,纵谈前辈言行,台阁典章,从容每竟日。
故相汤思退尝语客曰:「恨进用偶在前,不得当斯时从曾公游也」。
其为荐绅歆慕如此。
尚书礼部侍郎
初,公兄楙,历礼部侍郎尚书
兄开,亦为礼部侍郎
至是公复继之,衣冠尤以为盛事。
二十七年吴越大水,地震,公极论消复灾变之道,及言赈济之令当以时下,太上皆嘉纳。
时将郊祀,公力请对,言臣老筋力弗支矣,陛下郊天,若礼官失仪,亦足辱国。
太上曰:「卿气貌不类老人,姑为朕留」。
公再拜谢曰:「臣无补万分一,惟进退有礼,尚不负陛下拔擢。
不然,且为清议罪人」。
乃以集英殿修撰提举洪州玉隆观。
又三岁,除敷文阁待制
完颜亮盗塞,下诏进讨,已而虏大入,或欲通使以缓其来。
公方病卧,闻之奋起,上疏曰:「遣使请和,增币献城,终无小益,而有大害。
为朝廷计,当尝胆枕戈,专务节俭,整军经武之外,一切置之。
如是,虽北取中原可也。
且前日陛下降诏,诸将传檄,数金人君臣,如骂奴耳,何词复和耶」?
今上初受内禅,公又上疏累数千言,大概如前疏而加详。
既封奏,具衣冠溯阙再拜,乃发。
公自宣义郎十一迁为左中大夫,至是以即位恩,迁左太中大夫执政欲起公入侍经筵,度不可致,乃以公子逮为提点浙西刑狱以便养。
隆兴二年,公上章谢事,迁左通议大夫,致仕。
庄文太子立,群臣为父后者,得加封其亲。
公子逢请于朝,而有司疑公官高,诏特迁左通奉大夫
乾道二年五月戊辰,卒于平江府逮之官舍,享年八十三,爵至河南县开国伯食邑至七百户。
公平生燕居庄敬如斋,至没不少变。
九月辛酉,逢等葬公于绍兴府山阴县凤凰山之原。
诏赠左光禄大夫,有司谥曰文清
娶故翰林学士钱协之孙,朝请郎东美之女,封鲁国太夫人
男三人:逢,朝散大夫尚书左司郎中
逮,朝奉大夫,充集英殿修撰,知湖州
迅,通直郎主管台州崇道观
女一人,嫁右朝散郎吉州吕大器
孙男七人:槃,迪功郎,监户部赡军乌盆酒库。
㮚,承务郎,新知平江府长洲县
从政郎,监户部赡军诸暨酒库。
棨,迪功郎,监建康府提领激赏酒库
概,宣教郎
棐,修职郎,监明州支盐仓。
棠,迪功郎,新湖州长兴县
孙女九人:长适从事衢州江山县李孟传,次适通直郎通判扬州军州事朱辂,次适宣义郎新浙东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詹徽之,次适从政郎婺州金华县丞邢世材,次适宣教郎干办行在诸军审计司叶子强,次适修职郎吕祖俭,次适文林郎湖州长兴县丁松年,次适迪功郎明州慈溪县主簿王中行,次适迪功郎衢州比较务张震
曾孙男女十三人。
公贯通六经,尤长于《易》、《论语》。
夙兴,正衣冠,读《论语》一篇,迨老不废。
孝悌忠信,刚毅质直,笃于为义,勇于疾恶,是是非非,终身不假人以色词。
少师捐馆舍,公才十馀岁,已能执丧如礼,终丧不肉食。
及遭内艰,则既祥犹蔬食,凡十有四年,至得疾颠眴乃已。
每生日,拜家庙,未尝不流涕也。
平生取与,一断以义。
三仕岭外,家无南物,或求沉水香者,虽权贵人不与。
台州,以属县并海,产蚶菜,比去官,终不食。
初佐应天时,元祐谏臣刘安世无恙,党禁方厉,仕者不敢闯其门,公独日从之游,论经义及天下事,皆不期而合。
避乱寓南岳,从故给事中胡安国推明子思孟子不传之绝学。
后数年,时相倡程氏学,凡名其学者,不历岁取通显,后学至或矫托干进。
公源委实自程氏,顾深闭远引,务自晦匿。
及时相去位,为程氏学者益少,而公独以诚敬倡导学者。
吴越之间,翕然师尊,然后士皆以公笃学力行,不哗世取宠为法。
公治经学道之馀,发于文章,雅正纯粹,而诗尤工。
杜甫黄庭坚为宗,推而上之,由黄初建安,以极于《离骚》、雅、颂、虞、夏之际。
初与端明殿学士徐俯中书舍人韩驹吕本中游。
诸公继没,公岿然独存。
道学既为儒者宗,而诗益高,遂擅天下。
有文集三十卷,《易释象》五卷,他论著未诠次者尚数十卷。
某从公十馀年,公称其文辞有古作者馀风,及疾革之日,犹作书遗某,若永诀者,投笔而逝。
故公之子以铭属某。
会某客巴蜀,久乃归,铭之岁,实淳熙五年,去公之殁十二年矣。
铭曰:
圣人既没,道裂千岁,士诵遗经,用鲜弗戾。
孰如文清,得于绝传,耄期躬行,知我者天。
秉礼蹈义,笃敬以终,病不惰媮,大学之功。
仕岂不逢,施则未究,刻铭于丘,维以诏后。
砚铭 南宋 · 李孟传
四言诗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四四
席上之珍,钻之弥坚。
曰吾衣钵,尼父所传。
孰为汝师?
南极老仙。
匣而藏之,以畀曾玄。
秉德之操,如石之坚。
种学绩文,以磨以研。
治吾墨庄,若农服田。
卤莽灭裂,其报亦然。
我铭斯砚,以贻孟传
方寸之地,破暗发蒙。
涓滴之水,膏润无穷。
溢为江河,升为云龙。
匣之藏之,不敢妄用。
以全其功。
按:光绪《上虞县志》卷二五,光绪十七年刻本。
刻方言后序庆元六年二月 南宋 · 李孟传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四四、《小学考》卷七
西汉氏古书之全者,如《盐铁论》、扬子云《方言》,其存盖无几。
《盐铁论》前辈每恨其文章不称汉氏,唯《方言》之书最奇古。
孟传顷闻之,曾文清公尝以三诗答吕治先,有云:「伤心昨夜杯中物,不对王郎对影斟」。
紫微吕居仁次韵云:「书来肯际铜鱼使,记我今年病不斟」。
自注云:「出子云《方言」》。
今所在镂板,辄误作「病不禁」。
此书世所有而无与是正,知好之者少也。
山谷诗云:「追随富贵劳牵尾」,乃用《太玄经》语。
绍兴初胡少汲洪玉父、李文若诸人校黄诗刊本,乃误作「荣牵尾」,自此他本遂承误。
「郁苍苍」三字文人多爱之,亦或鲜记其出于《太玄》。
大抵子云精于小学,且多见先秦古书,故《方言》多识奇字,《太玄》多有奇语,然其用之亦各有宜。
子云诸赋多古字,至《法言》、《剧秦》所用则无几,古人文章盖莫不然。
西汉一书唯相如子云等诸赋,韩退之文曹成王碑,柳子厚自骚词、晋问等,他皆不用古字。
本朝欧文忠、王荆公苏长公曾南丰诸宗工文章照映今古,亦不多用古字。
得非以谓古文奇字声形之学虽在所当讲,而文律之妙则不专在是,若有意用之,或反累正气也邪?
学者要知所以用之,当其可则尽善耳。
今《方言》自闽本外不多见,每惜其未广。
予来官寻阳,有以大字本见示者,因刊置郡斋而附以所闻一二,盖惜前辈之言久或不传也。
庆元庚申仲春甲子会稽李孟传书。
按:《方言》卷末,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修塘记淳熙九年八月 南宋 · 李孟传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四四、乾隆《江南通志》卷六五
淳熙九年八月丁未,重修陈公塘成复古。
惟国朝置江淮制置发运使真州为治所,实总六路转输之任,岁漕东南趋汴者凡六百万。
繇江入河,小遇浅涸,漕以告病,时赖堰潴之水以济不及,故自昔陂塘之利,在淮南为尤重。
今行都驻钱塘淮东西诸郡皆宿兵,岁供军储,由上流浮江而至,稍愆期会,则馈运以稽。
又以真扬以北,河势径直,支流别派,比江南才十一,故灌溉之利,民常病狭。
岁值旱乾,则坐视捐瘠。
来庭之使,时节取道,馆候有常,留则乏事。
盛冬水缩,千夫挽浅,有司岌岌,惟淹日是惧。
唯是三务,在淮东为是急。
敷文钱公既以郡最褒擢,督漕于此,适当连岁旱歉之馀,以谓真之为郡,处得地所,枕江带河,东而会之,以达于淮,意其间殆有遗利而未复者。
先是距真州扬子县二十里,有塘曰「陈公」,汉建安中广陵太守陈登所凿。
周广九十馀里,西南所至,全隶扬子,唯东北接扬之江都者,仅十之二。
塘倚山为形,独一面为堤,以受启闭,凡八百九十馀丈,冈势峻昂,环汊三十有六,毕汇于此。
故渟漫涵蓄,为利不赀,异时公私取给,才下其尺,则已赡足。
淮人恃之,用备不虞。
恭爱之祠,庙食弗替。
但中更抢攘,久废弗理,刍茭障堙,岁益浅淤,颓堤断洫,漫不可考。
公既躬至其所,周视形便,规寻利源,顾谓僚佐曰:「今仍岁旱暵,苟有毫发便于民者,虽使规创,犹不当避其劳。
况兹塘隐若天造,丰功厚利,肇自昔人,即旧以谋,顾曷可后」?
乃具以修复利害疏言于朝,且谓漕运所资,故凡沿塘之费,一不敢以干大农
奏闻,即日诏可。
公即俾属吏米恁、旧僚刘炜规图其事,量功计日,度厚薄,分畚筑,计徒庸,虑材用,以授有司。
募流徙之民,厚其直,勉使赴功,而实以惠之,众皆乐趋,弗俟程督。
春三月秋八月而告成,总工徒凡二万三千一百一十有二。
旧有斗门石䃮各一,岁久缺败,不可复据,则迁其䃮少西二十丈而更新之。
浚东西两湫以谨蓄泄,与斗门之建,皆仍旧址。
饰龙祠以还旧观,作新亭以待临察。
委官以专护守,列卒以供徼巡,而为塘之谋益备。
初公始来,顾念荐饥之后,思欲为公家长利,乃始议兴筑。
以从游之久,能识公意,相其成规,弗愆于诚,一举而三务毕协。
佽助兹役,劳居多。
夫事之利害,隐于疑似,能晓然知之者固鲜,知而能决断之者益加鲜。
是役也,公独权其利害,而灼知之矣。
或虑其劳且费也,公乃奋而决,谓利不可以弗究,役不可惮,而功固不可不济,独趋拘挛之见而卒成之,非明且决弗能也。
体劳惠物,繄公是赖。
信臣浚沟渎,杜母修南阳,楚相起芍陂文翁穿腴口,古之致本利者,未始不赖后之人修其废而后乃益彰。
恭爱之绩,自建安至今垂千三十馀年,乃始因公而复兴,是岂偶然哉?
塘之成日,老稚欢趋,竭蹶争睹,相与诵之曰:「新塘千步,膏流泽注。
长我禾黍,公为召父。
恭爱无偏,公后陈光
甘棠之阴,共垂亿年」。
于是州部之氓暨僚吏,咸愿纪公之成绩,皆以属孟传曰:「子于公门下士,记事之成,惟子为宜书」。
遂不辞避而书。
按:嘉靖《南畿志》卷三一,嘉靖十三年刻本。
主管官告院李孟传将作监主簿干办诸司粮料院张震军器监主簿(并十月四日1194年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三、《止斋先生文集》卷一七、《永乐大典》卷一四六○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敕具官某等:二监于百官,事为简,簿正之职,于监事益简。
有以好修、不务竞趋者居之,斯不谓称乎?
孟传、震,无以为序进而不加勉也。
可。
李孟传江东提刑程准福建提刑 南宋 · 蔡幼学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七三、《育德堂外制》卷四
朕考论卿大夫之世,取其嗣德济美、有材可称者而详试之。
用惟其宜,岂嫌改命?
孟传、尔,皆以名臣之子,尝列于朝;
任以外庸,允有民誉。
详刑宣化,涣渥方新,而孟传以私自言,重违其志,肆俾易地,而以代之。
孟传之刚方,可以振风采;
惟准之宽厚,可以谨平反。
勉适厥中,则为称职。
持斋先生郑公墓志铭 南宋 · 陈宓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六七、《复斋集》卷二一
大学》、《中庸》之书,历春秋而下非一世,经师儒之览非一人,未有灼然知其为入德之门,传心之法。
天启文治,我宋二程夫子始表而出之。
淳熙间,道化盛行,朱子以天性之纯明,加师友之讲习,积四五十年不怠之功,然后是书阐明贯通,揭如日月,坦如康庄,目视足履,小大无疑。
一时门人更去迭来,执经受业者半天下。
吾乡之士方且溺于功利之习,而升夫子之堂仅三数人焉。
至于讲明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备之于身,与夫二帝、三王、周公孔子、孟轲、子思所传之心,至精至一,执而不失,而为朱夫子之所称道赞美者,则未有如持斋先生者也。
先生讳可学字子上,系出于周威公友。
典午渡江,平难将军庠始南徙。
由庠而下五世孙讳褒,为太府卿,始居于莆田,力学好修,世号南湖先生
曾祖讳谌,祖讳思默,父讳仕谦,皆累举进士不第。
先生幼而文,冠而孤,抚诸弟,教授生徒以自给。
淳熙己酉,乡以贡于礼部,试不利。
癸卯,与两浙漕荐,考官今福建侍郎蔡公幼学称美其文词,春有司又失之。
是岁与弟仲伯偕进偕退,乃谓仲伯曰:「吾女弟年及笄,犹未行,归卖畴先嫁之,使无失时。
我始以觅官为急,今年壮乃知未闻道为尤急,我闻朱先生传道之统,真所愿学也」。
遂裹粮千里,跼门求见,先生一见,恨相遭之晚,握手评议,如夙友焉。
持斋先生穷理尽性,持心守身,一以圣贤为法,其所未达于阃奥者一间耳。
故见其师若曾子之于夫子,师视之如夫子之于颜子,道同气合,率终岁一归,归则以书质所疑,有问斯荅,如环无端,皆前圣所未发之旨。
朱先生之守临漳也,虚子弟之师席,俾先生西乡而坐。
既而归富沙也,则又虚席以书招之,且致诸子孙慕向不忘之意,至再至三,又不已焉。
其所往复之书有曰:「此间难得人讲论,每深怀想」。
又曰:「近日朋友少看得如此,深惠鄙怀」。
又曰:「斯道不绝如线,唯冀勉厉以副所望」。
皆亲迹,不能悉举也。
尝以《大学》一编晚所删定示诸生曰:「此书欲付得其人,唯子上足以当之」。
其亲传面命如此。
故四方学者至即有问,必使先生正之,而仕之来南者,命必见先生而后行,其所尊敬又如此。
先生之名实荣于时,未常有枉己为人意,而诸公名人皆欲招致不可得。
故与大理卿曾逢、工部侍郎曾逮为忘年交。
吕寺丞祖俭李郎中孟传詹监丞徽之廖郎中德明郑郎中肇之皆知敬爱,从叔军器监㮚仕必与诸。
先生与人交,气和而清,竟日端坐,不见怠容。
诚信温恭,其所诲诱,皆为名士。
晚与古灵先生之孙、故廉州太守朴遇于湖南,与致合浦,率五鼓危坐,听先生讲书一篇,然后视事,逾年不辍。
有以见先生师道之行于人也。
前后三奉大对。
嘉定辛未,敕授忠州文学
是岁冬,廖郎中为广帅,招致郡斋。
明年壬申秋,亲友勉先生调选,今广西方公信孺时守舂陵,屈以偕行,至则湖南曾槃留摄衡阳户曹
还其檄,至豫章,卒于丰城,享年六十有二。
舂陵守徐公杞解组归,遇于道,买棺以歛。
方公遣使奉菆于临江军,其弟仲伯哭往护丧。
交友归赙致赠,赖以不乏用。
癸酉七月一日,抵里门,治命以妷公素为后,年二十有一。
仲伯自兄之死,哭泣逾时而哀,服心丧三年,盖师之也。
明年甲戌,当廷试不就,可以知先生之友爱矣。
遗文有《春秋慱议》十卷、《三朝北盟举要》一卷、《师说》十卷,诗数百篇。
先生不喜为诗,遇事感发,时出一二,朱先生尝止之,以故不多作,然亦已骎骎江右之风。
顷年时事一变,登朱门者畏避退缩,先生独相从于寂寞之滨,尝曰:「吾所闻于师者,皆精微要妙,口传而不书者也。
吾老矣,不可独善其身,将书之淑斯人」。
某尝恨为童子时侍先君闲居间,朱先生自建上来访,留月馀,及丁未岁先君薨,先生又来吊,时某皆年少,未知求教,至今追悔无极也。
所赖以扣其不传之秘者,有持斋在,今复已矣,岂非命哉。
呜呼!
士生斯世,朝闻夕死,孔门韪之。
吾乡曩时诸先生,如浃祭之学慱文雄,艾轩之理精思古,皆足以暴白于后世。
而求其得百世之师而教育之,以致于卓然成德,则先生此乐未多逊也。
所得如此,宜外物不足□□。
葬有日,仲伯安溪谓某曰:「而尝从吾兄游,知之深,不可不铭」。
铭曰:
朱先生,续道之真。
友己教子,实难其人。
先生脩家,本与道合。
一见而契,如虚斯纳。
壶山之下,朱紫则多。
得道之传,其人几何。
我作铭章,刻之幽室。
四尺者封,千载一日。
契约不明钱主或业主亡者不应受理判 南宋 · 方岳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八三、《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
读刑台台判,洞烛物情,亦既以郏氏为不直矣。
然郏氏非,则汤氏是,二者必居一,于此而两不然之,举而归之学官,此汤执中之所以不已于讼也。
披阅两契,则字迹不同,四至不同,诸人押字又不同,真有如刑台之所疑者,谓之契约不明可也。
在法:契要不明,过二十年,钱主或业主亡者,不得受理。
此盖两条也。
谓如过二十年不得受理,以其久而无词也,此一条也。
而世人引法,并二者以为一,失法意矣!
今此之讼,虽未及二十年,而李孟传者久已死,则契之真伪,谁实證之,是不应受理也。
合照不应受理之条,抹契附案,给据送学管业。
申部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