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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晦叔推官哀辞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一、《镡津文集》卷一五
陇西李晦叔死,有以相报者,予闻悼之,且有所感也。
晦叔有俊才,素以其才之力气自豪,故于文章辩论不甚推让。
去年仲春,将施生来吾室,与吾语终日不能去。
尝曰:「昔谓方袍平叔,予今顾师,不足比也」。
叵自慨相知之晚。
及蒙移书让其过称,复曰:「方今天下贤而有识者几其人哉?
仲灵何让」?
其后数数以重语推致于交游间,期将复来剧论。
虽然,余非其人,酌其意爱,岂不谓之知我乎?
别去一年,志方壮,岂悟其忽然而已亡邪!
古人以人生比之浮云,奄忽不可常保,如此信之矣。
辞曰:
昨别晦叔志气强,今闻晦叔忽已亡。
始知未信便必尔,定闻不觉心自伤。
心伤君子何所切,念君素怀殊未张。
贤良不遂死从事,可惜谪仙才艳长。
陆机弟兄皆早世,零落何相望。
高堂有亲发被领,白日悠悠悲未央。
忆君去年来我室,抵掌俉语声琅琅。
坐人惊叹几绝倒,是是非非穷否臧。
当时然诺颇相得,声色慷慨多揄扬。
云平不足比,龌龊自疑何敢当。
白云有期尚相待,岂意游魂成渺茫。
哲人自古寡眉寿,天理如何不可量!
长安李晦叔老庵 北宋 · 文同
七言绝句 押支韵
醉老名庵晦叔为,庵中长是醉淋漓。
扶头未得日过午,门外万端俱不知。
李晦叔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二
承书,具审比日所履佳胜。
大祥想已过,终身之慕,亦何日而忘邪!
持敬读书只是一事,而表里各用力耳。
若有所偏,便疑都不曾做工夫。
今且逐日著实做将去,未须比量难易,计较得失,徒然纷扰,不济事反害事。
要令日用之间只见本心义理,都不见有它物,方有得力处耳。
所问祭礼,各以所见报去,可更详之。
户曹多学《礼》,说唐人议论,可试扣之,可检看也。
江法掾清苦力学,不可多得。
人之所见要亦未能尽同,但偏执不通,轻于述作,此为大不便耳。
舜弼今岁复在何许?
令弟想亦时收安问,为况复如何耶?
未由面会,千万自爱。
程氏《祭仪》谓凡配止以正妻一人,或奉祠之人是再娶所生,即以所生母配。
窃谓凡配止用正妻一人是也,若再娶者无子,或祔祭别位,亦可也。
奉祀者是再娶之子,乃许用所生配,而正妻无子,遂不得配享,可乎?
程先生此说恐误。
《唐会要》中有论,凡是嫡母,无先后,皆当并祔合祭,与古者诸侯之礼不同。
《古今家祭礼》中亦有此段,但恐彼无本耳。
夫主不可以二者也,四明高氏之说云耳。
煇详此意,谓有宗子之家主祭,故庶子止以其牲祭于宗子之家可也,是不可以有二主也。
今人若兄弟异居,相去辽远,欲各祭其父祖,亦谓不可以二主乎?
兄弟异居,庙初不异,只合兄祭而弟与执事,或以物助之为宜。
向见说前辈有如此而相去远者,则兄家设主,弟不立主,只于祭时旋设位,以纸榜标记,逐位祭毕焚之,如此似亦得礼之变也。
更详之。
魏公赠谥只告于庙,疑为得礼。
但今世皆告墓,恐未免随俗耳。
更冀裁之。
大抵读书当择先儒旧说之当于理者,反覆玩味,朝夕涵泳,使与本经之言之意通贯浃洽于胸中,然后有益,不必段段立说,徒为观美而实未有得于心也。
李晦叔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二
大学或问》中阴阳五行之说,先生黄寺丞云:「阴阳之为五行,有分而言之,有合而言之」。
尝推之/(云云。)分合之说固如此,然就原头定体上说,则未分五行时只谓之阴阳,未分五性时只谓之健顺。
及分而言之,则阳为木、火,阴为金、水,健为仁、礼,顺为智、义。
《或问》曰:「然于其正且通之中,又或不无清浊美恶之异,故其所赋之质又有智愚贤不肖之殊」。
窃尝谓命可言所赋,性可言所受,而智愚贤不肖是其所禀之气有清浊美恶之不同也。
先生却以智愚贤不肖不归于所禀而归于所赋,何耶?
赋犹俗语云分俵均敷之意,书传之说或以性言,或以形言,当随处看。
《或问》曰:「然而本明之体得之于天,终有不可得而昧者。
是以虽其昏蔽之极,而恍惚之间一有觉焉,则即此介然之顷而其本体已洞然矣」。
煇窃详数句只是发明本明之体终有不可得而昧之意,若就学者用工夫上说,则恍惚之间,断无自觉之理,须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功夫次第曲折,然后本明之体可得而明。
若是冥然都无觉处,则此能致知者是何人耶?
此是最亲切处,所宜深察。
李晦叔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六
曩者因举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两句,窃意谓与东莱所谓「操存则气血循轨而不乱,收歛则精神内守而不浮」正是此意。
先生批诲云:「此说是也,然不必作两句看」。
因思之,未见有重叠处。
此等处只是闲说,不须著力更下注脚,枉费心力。
先生又批诲云:「此处只是放去收来,顷刻间事,只一操字已是多了,不须如此著意安排也」。
煇窃谓心之存亡出入,特系于人之操舍如何耳。
但圣人则不操而常存,众人则操之而后存也。
先生云只一操字已是多了,煇久而未喻。
近者看龟山解「七十而从心所欲」之义,谓圣人从容中道,无事乎操,然后始悟先生批诲之意,正是为已存者设。
若心不能无放,则固不可不操。
但太著意安排,是助长也。
未审先生以为如何?
此是至亲切处,龟山之说亦不谓此。
须反之于心,只就放去收来时体看,只此操,当处便存。
只要功夫接续,不令间断耳。
煇窃尝谓学者却须当常存此心于庄端静一之中,毋使一毫私意杂乎其间,则方寸之间自有主宰,不致散漫走作,而虚灵洞彻之本体庶乎可以默识矣。
然欲真实识其虚灵洞彻之本体,则又须是日与义理相亲,克去己私,然后心之本体可得而识。
罢却许多闲安排,除却许多闲言语,只看「操则存」一句是如何,亦不可重叠更下注脚。
煇窃尝谓自昔明明德于天下者,亦须由格物致知功夫次第曲折,然后始能自明其明德也。
今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便能各诚其意,各正其心,各修其身,各亲其亲,各长其长,而格物致知之功略不烦于用力焉,岂不堕于不择其本而直图其末之弊?
若欲正心诚意,须是格物致知。
然若说道各格其物,各致其知,则似不成言语,只得如此说过。
如云「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岂是删了上四事耶?
《或问》曰:「但其气质有清浊偏正之殊,物欲有浅深厚薄之异,是以圣之于愚,人之与物,相与悬绝而不能同耳」。
煇窃详此段所说气质物欲分圣愚人物处,似觉可疑。
若以清浊分圣愚,偏正分人物,则「物欲厚薄浅深」一句复将何指?
若谓指圣愚,则圣人无物欲之私;
若谓说人物,则物又不可以浅深厚薄论。
未晓。
清浊偏正等说,乃本《正蒙》中语,而吕博士《中庸详说》又推明之。
然亦是将人物、贤智、愚不肖相对而分言之,即须如此。
若大概而论,则人清而物浊,人正而物偏。
又细别之,则智乃清之清,贤乃正之正,愚乃清之浊,不肖乃正之偏。
横渠所谓物有近人之性者,又浊之清、偏之正也。
物欲浅深厚薄,乃通为众人而言。
若作有无,则此一等人甚少,难入群队,故只得且如此下语。
若以为疑,则不若改「圣」字作「贤」字,亦省得分解,而圣人自不妨超然出于其外也。
横渠先生曰:「祔葬祔祭,极至理而论,只合祔一人。
夫妇之道,当其初婚,未尝约再配,是夫只合一娶,妇只合一嫁。
今妇人夫死而不可再嫁,如天地之大义,然夫岂得而再娶?
然以重者计之,养亲承家,祭祀继续,不可无也,故有再娶之理。
然其葬其祔虽为同穴同几筵,然譬之人情,一室中岂容二妻?
以义断之,须祔以首娶,继室别为一所可也」。
煇顷看程氏《祭仪》,谓凡配用正妻一人,或奉祀之人是再娶所生,即以所生配。
尝疑之,谓凡配止用正妻一人是也,若再娶者无子,或祔祭别位亦可也。
奉祀者是再娶之子,乃许用所生配,而正妻无子,遂不得配享,可乎?
煇旧曾如此请问先生,后来拜领批诲:「程先生此说恐误。
《唐会要》中有论,凡是嫡母,无先后,皆当并祔合祭,与古者诸侯之礼不同」。
伏详先生批诲,已自极合人情。
横渠所说又如此,寻常舍弟亦疑祔葬祔祭之义为未安,适与横渠所论暗合。
煇窃疑横渠乃是极至理而论,不得不然。
若欲处之近人情,只合从先生说。
万一从横渠说,则前妻无子而祀奉者却是再娶之子,又将何以处之?
夫妇之义如乾大坤至,自有等差。
故方其生存,夫得有妻有妾,而妻之所天,不容有二。
况于死而配祔,又非生存之比?
横渠之说,似亦推之有太过也。
只合从唐人所议为允。
况又有前妻无子、后妻有子之碍,其势将有甚杌陧而不安者。
唯葬则今人夫妇未必皆合葬,继室别营兆域,宜亦可耳。
问/(缺。)理固如此,然须实用其力,不可只做好语说过。
又当有以培养之,然后积渐纯熟,向上有进步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二。又见《朱子论学切要语》卷一。)
烦:宋浙本作「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