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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通义佚文卷:氏姓下 其九十三 东汉 · 应劭
 出处:全后汉文 卷四十
汲氏,卫宣公太子伋之后,居汲,因以为氏(《通志·氏族略》)
侯景报齐文襄 南梁 · 王伟
 出处:全梁文卷七十
盖闻立身扬名者义也,在躬所宝者生也。
苟事当其义,则节士不爱其躯;
刑罚斯舛,则君子实重其命。
微子发狂而去殷,陈平怀智而背楚者,良有以也。
仆乡曲布衣,本乖艺用。
初逢天柱,赐忝帷幄之谋,晚遇永熙,委以干戈之任。
出身为国,绵历二纪,犯危履难,岂避风霜。
遂得躬被衮衣,口餐玉食,富贵当年,光荣身世。
何为一旦举旌旆,援桴鼓,而北面相抗者,何哉?
实以畏惧危亡,恐招祸害,捐躯非义,名身两灭故耳。
何者?
往年之暮,尊王遘疾,神不祐善,祈祷莫瘳。
遂使嬖幸擅威权,阍寺肆诡惑,上下相猜,心腹离贰。
仆妻子在宅,无事见围,段康之谋,莫知所以,卢潜入军,未审何故。
翼翼小心,常怀战栗,有腼面目,宁不自疑。
及回师长社,希自陈状,简书未达,斧钺已临。
既旌旗相对,咫尺不远,飞书每奏,兼申鄙情;
而群卒恃雄,眇然不顾,运戟推锋,专欲屠灭。
筑围堰水,三板仅存,举目相看,命悬晷刻,不忍死亡,出战城下。
禽兽恶死,人伦好生,送地拘秦,非乐为也。
仆实不辜,桓庄何罪?
(已上二语《梁书》无,今从《北齐书》补,《梁书》且作「但」。)尊王平昔,见与比肩,戮力同心,共奖帝室,虽复形势参差,寒暑小异,丞相司徒,雁行而已。
福禄官荣,自是天爵,劳而后受,理不相干,欲求吞炭,何其谬也!
然窃人之财,犹谓为盗,禄去公室,相为不取。
魏德虽衰,天命未改,祈恩私第,何足关言。
赐示「不能东封函谷,受制于人」。
当似教仆贤祭仲而褒季氏。
无主之国,在礼未闻,动而不法,何以取训?
窃以分财养幼,事归令终,舍宅存孤,谁云隙末。
复言仆「众不足以自强,身危如累卵」,然有亿兆夷人,卒降十乱,桀之百克,终自无后。
颍川之战,即是殷监。
轻重由人,非鼎在德。
苟能忠信,虽弱必疆,殷夏启圣,处危何苦,况今梁道邕熙,招携以礼,被我兽文,縻之好爵,方欲苑五岳而池四海,埽夷秽以拯黎元,东羁瓯越,西通汧陇,吴楚剽劲,带甲千群,兵冀马,控弦十万。
兼仆所部,义勇如林,奋义取威,不期而发,大风一振,枯干必摧,凝霜暂落,秋蒂自殒,此而为弱,谁足称强。
又见诬两端,受疑二国。
斟酌物情,一何至此,昔陈平背楚,归汉则王,百里出虞,入秦斯霸。
盖昏明由主,用舍在时,奉礼而行,神其庇也。
书称士马精新,克日齐举夸张形胜,指期荡灭,窃以寒飂白露,节候乃同,秋风扬尘,马首何异。
徒知北方之力争,未识西南之合从。
苟欲徇意于前途,不觉坑阱在其侧。
若云去危令归正朔,转祸以脱网罗,彼既嗤仆之愚迷,此亦笑君之晦昧。
今巳引二邦,扬旌北讨,熊豹齐夺,克复中原,荆襄广颍,已属关右,项城悬瓠,亦奉南朝,幸自取之,何劳恩赐。
然权变不一,理有万途。
为君计者,莫若割地两和,三分鼎峙,燕卫晋赵,足相奉禄。
齐曹宋鲁,悉归大梁,使仆得输力南朝,北敦姻好,束帛交行,戎车不动。
仆立当世之功,君卒祖祢之业,各保疆界,躬享岁时,百姓乂宁,四民安堵。
孰若驱农夫于陇亩,抗勍敌于三方,避干戈于首尾,当锋镝于心腹。
纵太公为将,不能获存,归之高明,何以克济。
复寻来书云,仆妻子悉拘司寇
以之见要,庶其可反。
当是见疑褊心,未识大趣。
何者,昔王陵附汉,母在不归,太上囚楚,乞羹自若,矧伊妻子,而可介意。
脱谓诛之有益,欲止不能,杀之无损,徒复坑戮,家累在君,何关仆也。
而遵道所传,颇亦非谬,但在缧绁继,恐不备尽,故重陈辞,更论款曲。
所望良图,时惠报旨。
然昔与盟主事等琴瑟,谗人间之,翻为雠敌。
抚弦搦矢,不觉伤怀,裂帛还书,知何能述(《梁书·侯景传》。又,北齐书文襄纪,有删节。《北齐书》云,王寻览书,问谁为作,或曰,其行台郎王伟。王曰,伟才如此,何因不使我知。)
追赠钱蒇及子岊官议 陈朝 · 袁枢
 出处:全陈文卷十三
昔王姬下嫁,必适诸侯,同姓为主,闻于公羊之说,车服不系,显于诗人之篇。
汉氏初兴,列侯尚主。
自斯以后,降嫔素族。
驸马都尉,置由汉武,或以假诸功臣,或以加于戚属。
是以魏曹植表,驸马奉车,趣为一号。
齐职仪曰,「凡尚公主,必拜驸马都尉」。
魏晋以来,因为常准。
盖以王姬之重,庶姓之轻,若不加其等级,宁可合卺而酳,所以假驸马之位,乃崇于皇女也。
今宫主早薨,伉俪已绝,既无礼数致疑,何须驸马之授。
杜预晋宣帝第二女高陵宣公主,晋武践祚,而主已亡,泰始中,追赠公主元凯无复驸马之号。
梁武帝新安穆公主早薨,天监初,王氏无追拜之事。
远近二例,足以据明。
公主所生,既未及成人之礼,无劳此授,今宜追赠亭侯(《陈书袁敬附传》,高祖长女永世公主,先适陈留太守钱蒇生子岊,主及岊并卒于梁世,高祖受命,唯公主追封,至永定三年,将葬,尚书主客请详议,欲加蒇驸马都尉,并赠岊官都官尚书袁枢议,又见《通典》二十九。)
定宗庙乐议 隋末唐初 · 许敬宗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五十二
臣闻七庙观德。义冠于宗祀。
三祖在天。式彰于严祀。
致敬之情允洽。大孝之道克宣。
是以八佾具陈。肃仪形于缀兆。
四悬备展。被鸿徽于雅音。
著作乐之明义。择皇王之令典。
前圣所履。莫大于兹。
伏惟皇帝陛下天纵咸通。率由冥极。
孝治昭懿。光被于八埏。
爱敬纯深。追崇于百世(一作叶)
永言锡祚。思宏颂声。
钟律革音。播铿锵于享荐。
羽籥成列。申蹈厉于蒸尝。
爰制典司。加隆(一作加崇)称号。
循声覈实。敬阐尊名。
窃以皇灵滋庆。浚源长委。
迈吞燕之生商。轶扰龙之肇汉。
咸韬光于九二。渐发迹于三分。
高祖纽地补天。重张区宇。
返魂肉骨。再造生灵。
恢恢帝图。与二仪而合大。
赫赫皇道。共七曜以齐明。
虽复圣迹神功。不可得而窥测。
经文纬武。敢有寄于名言。
敬备乐章。式昭彝范。
具列如左。皇祖宏农府君宣公懿王三庙乐请同奏长发之舞。
太祖景皇帝乐请奏大基之舞。世祖元皇帝乐请奏大成之舞。
高祖大武皇帝乐请奏大明之舞。文德皇后乐请奏光大之舞。
七庙登歌请每室列奏。谨议。
议释道不应拜俗状 唐 · 源直心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八十九
释旨希微。
理畅有形之表。
元宗罔像。
义轶无名之外。
括三才而体要。
包万类而穷神。
真气丽关。
伫犹龙之西举。
法云彩野。
驯巨象之东归。
玉洞仙经。
元羽化。
金容懿范。
演圣龙宫。
至道难名。
神功不揣。
爰自周汉。
咸著丹青。
典午当涂
因循不替。
是知趋元门者千古。
崇释典者百王。
剪发缁裳。
忽轻肥之美。
变冠黄服。
蔑簪绂之荣。
莫不志越寰中。
心游方外。
去揖让之节。
就戒律之仪。
弛礼乐之规。
虚白之室。
是以如来秘说。
绝敬君亲。
绵古洎今。
无朽兹教。
教如可废。
法亦可刊。
教舍法存。
法将安措。
且甲士不拜。
岂伍卒之自尊。
颜咫尺
非一介之云贵。
并以衔威禀命。
所以礼弃谦恭。
况乎延思烟霞。
解尘俗于羁网。
警情法界。
释怨会于樊笼。
而使降出俗之容。
展入家之礼。
考古恐乖通理。
论今惧爽彝章。
议逮刍微。
敢申管见。
瞻对疏谬。
悚惧交怀。
谨议。
论曰。
元教废兴。
理钟斯运。
而盛衰之寄。
抑亦人谋。
皇上御辩乘时。
允膺付托。
所以降非常之诏。
励释侣于明时者也。
春秋传曰。
君所谓可。
而有否焉。
臣献其否。
以成其可。
君所谓否。
而有可焉。
臣献其可。
以去其否。
余闻其语矣。
今见其人焉。
观秀上肆力释君。
昌言帝阙。
词志款款。
勤则勤矣。
宣公之启状。
详切该博。
吾无间然。
方今以大法为己任。
思正其倾危。
能负重道远者。
此其人也欤。
仲尼云。
颠而不扶。
危而不持。
则将焉用彼相矣。
若此真可谓至觉元首。
良哉股肱。
中台周府等议。
虽文质有乖。
而咸得事要。
然枢纽经典。
畴咨故实。
理例锋颖。
词韵膏腴。
则司戎之称鸿笔丽藻矣。
若标以显议。
约以正词。
其文辩洁。
其事明覈。
左骁卫举其纲领矣。
将来达鉴。
斯焉取斯。
对受田兼种五菜判(丁受田兼种五菜吏税之丁云在外田稼不善诣郡科吏吏固执合税久莫能决廉察使按郡守令不行) 唐 · 平伾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九十八
度土有众。务农理国。
人力是借。公田为居。
既八家而共资。亦五菜而云取。
惟丁率常由已。不迁见异。
守质抱瓮。将类汉阴之夫。
闲居鬻蔬。未减河阳之令。
相维彼吏。而乃弗经。
既忘过籍之非。将为履亩之税。
是同大桀。宜刺小东。
且私田于人。馀力岂让。
吏之不恤。稼乃无成。
失官之谴已彰。税人之理徒执。
季孙苟赋。周典闻仲尼之言。
宣公不仁。鲁史有谷梁之议。
吏而多僻。守可论刑。
不能莅官。何逃使按。
邺都副留守陈光穗诏书 后周 · 周太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四
汝澶渊倅职之时。
值汉室衅生之际。
潜赍密旨。
将陷朕躬。
神明不祐于包藏。
机事寻当于发露。
汝禀勋贤之指使。
效奔走之勤劳。
径自河壖。
报于邺下
忠孝之规迥著。
旌酬之道未宏。
每慊朕怀。
宣公论。
宜膺列郡。
用赏前功。
今授汝博州刺史
全余白祖彧李秉并可大理寺丞周复张熙并可著作佐郎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文恭集》卷一四、《永乐大典》卷一三四九八
敕某等:朕欲选清能,拔寒素。
故保任之法,专施监司
而课覈之方,一归铨审。
参覆不谬,褒陟乃行。
以尔或奋由才章,或进以经艺,预筹大幕,领治一同。
亦从尉察之司,往釐筦榷之局。
并委束脩之士,宜敷渥茂之恩。
领著史筵,进丞法属,悉近朝闺之陟,益宣公路之勤。
上李相为撰燕子楼记书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宋景文集》卷五○
尚书刑部员外郎直史馆宋祁惶恐。
窃惟相公以大猷全德,丞弼两朝;
以善经美化,倡导群辟。
彭门巨镇,为国东藩,均贤倚重,久烦耆艾。
而报政之裕,考室其兴;
而跻,实轮且奂。
驰索斐狂之作,俾谨日月之传。
闻命淹时,属辞无状。
且念楚宫揆日,列在《国风》;
赵室歌斯,著于礼典。
皆立言足志,故千古克传。
今兹订况,有殊前范。
经始迈于卫晋,而称道非诗人大夫之贤,所以含毫沮恧,久而不献。
然雄成悦使之绩,不为无文而废,辄撰定记草,上尘省览。
审若疏谬芜累,恐辱琬琰,伏望掇去,别咨名才,诚区区宿昔之愿。
岁隆日晚,蕃岳靖安,望副具瞻,保御和理。
魏梁解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七、《文章辨体汇选》卷四三六
予论正统,辨魏、梁不为伪。
议者或非予大失《春秋》之旨,以谓魏、梁皆负纂弑之恶,当加诛绝,而反进之,是奖篡也,非《春秋》之志也。
予应之曰:是《春秋》之志耳。
鲁桓公隐公而自立者,宣公弑子赤而自立者,郑厉公世子忽而自立者,卫公孙剽逐其君衎而自立者,圣人于《春秋》,皆不绝其为君。
此予所以不黜魏、梁者,用《春秋》之法也。
魏、梁之恶,三尺童子皆知可恶,予不得圣人之法为据依,其敢进而不疑乎?
然则《春秋》亦奖篡乎?
曰:惟不绝四者之为君,于此见《春秋》之意也。
圣人之于《春秋》用意深,故能劝戒切,为言信,然后善恶明。
夫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其实尝为君矣,书其为君,其实篡也,书其篡,各传其实而使后世信之,则四君之罪,不可得而掩耳。
使为君者不得掩其恶,则人之为恶者,庶乎其息矣。
是谓用意深而劝戒切,为言信而善恶明也。
凡恶之为名,非徒君子嫉之,虽为小人者,亦知其可恶也。
而小人常至于为恶者,盖以人为可欺,与夫幸人不知而可掩耳。
夫位莫贵乎国君,而不能逃大恶之名,所以示人不可欺,而恶不可掩也。
就使四君因圣人诛绝而其恶彰焉,则后世之为恶者,将曰彼不幸遭逢圣人黜绝而不得为君,遂彰其恶耳,我无孔子,世莫我黜,则冀人为可欺而恶可掩也。
如此,则侥倖之心启矣。
惟与其为君使不得掩其恶者,《春秋》之深意也。
不待贬其为王,而万世所共恶者也。
今匹夫之士比之则喜,方之则怒,是大恶之君不及一善之士也。
《春秋》之于大恶之君不诛绝之者,不害其褒善贬恶之旨也。
惟不没其实以著其罪,而信乎后世,与其为君而不得掩其恶,以息人之为恶,能知《春秋》之此旨,然后知予不黜魏、梁之是也。
食货论上 其三 税赋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三
臣闻理人之道,地著为本;
分民之要,平土为大。
故古者井田之制,必先立步亩,以正经界。
夫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谓什一之法。
夏氏五十而贡,商人七十而助,周百亩而彻,皆什一也。
故《春秋传》曰:「什一者,天下之中正者也」。
其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准肥硗以为差,随厚薄而收入。
是以《春秋》讥宣公初税亩,谓履亩而税,择其善者取之,故君子恶公,以为于民已悉矣。
自庐井之坏,而王制大乱,民生失平,税赋之法不齐矣。
汉初,接秦之暴,务安残氓,约用省禁,益薄田租,至文、景之际,乃或三十而收一,时更尽除勿收,可谓宽约矣。
于时网疏而民富,百姓安乐,知重礼义,天下之刑狱几措焉。
夫厚敛则民困,困则奸盗起而刑辟重;
轻赋则民足,足则礼义兴而刑罚简。
刑辟重,则民愁怨而思乱;
义兴,则民安乐而思治
思乱者,视其君如仇雠,虽箕、微之仁,不能使之安而久;
思治者,爱其君如父母,虽蚩尤之孽,不能使之动而危。
盖厚敛起乎荒汰,薄赋由乎节用。
秦自暴政之并天下,侈心无极,恢大封域,北拓胡地,南开越境。
于是发闾左之戍,扫天下之命,飞刍挽粟,万里转馈,暴骸露骨,积于边荒。
内兴功事,穷极力役,创阿房之宫,备六国之制,胡亥发徒百万,以营骊山,及山东兵兴,聚师待饷。
此所以收大半之赋而不足也。
汉初定天下,生人困瘁,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
孝文躬修俭节,仁爱清静,宫室苑囿、车马服御无所增饰,有不便,辄弛以利民;
身衣弋绨,后宫亲幸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
惜百金之费,罢露台而不为;
匈奴背约犯塞,令守边备,不发兵深入,无动劳百姓;
治陵因山,不增高,器用瓦物,不藏金银。
又亲行耕籍之礼,以劝农事,务广储蓄,以备灾沴。
此所以三十而税一,或尽除勿收,而国用足也。
自汉叔世,吴、魏三分,司马氏之南渡,中原剖裂,外备疆事百役之费,内则间以昏僻骄淫之主急征横敛,科调杂出。
是故汉有虐政而作田亩之赋,齐有淫政而重床调之租,隋有乱政则有先期逆征之暴,唐有弊政则有青苗地头之税。
旧弊不革,新名日生,侵刻疲人,自取孤弱。
是何异割肌肤而滋口腹,事枝叶而剔根心?
反裘负薪,徒有惜毛之意;
毙人以梃,不知罪岁之非。
剥敛之名,可谓穷矣。
国家接衰唐之颓纲,经五代之乱轨,平四方之僭闰,立一王之法式,其横出之算,无名之征,革其弊者多焉。
比在先朝,定民田之租,考地之肥瘠,制赋之重轻,裁使平均,本于宽约,利人奉国,诚为中典。
夫古之田制,有赋有税,税以待郊社百神宗庙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之给;
赋以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
今夫车马甲兵之资,士徒之众,皆县官素具,不复籍于民。
大率中田亩收一石,输官一斗,畿甸之外,岁供两税,无他课调。
则是今制赋之法,抑已简而有经矣。
至如山原之地,或入稻粳之物;
陂泽之乡,或有缣绨之税。
舍其所有,责其所无,农人供之,其费自倍。
有者半价而卖,亡者倍称而取,使乘利估贩者得操其奇赢,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重困也。
诚依古制,均定壤赋,随地所产,因民所工,省其杂名,专为谷帛,除折准之令,去钱刀之目。
如此,则国之经入如故,民之输出有常,利归于诚农,权夺于富人,上之德泽加于百姓,民之颂声兴于天下,可以制梃而鞭挞历世之暴君污吏矣。
治地莫善于助论1034年6月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五、《乐全集》卷一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古之制国家者,上则有宗庙群神之祀,下则有朝廷百官之给,故所以制财用之节,其取于民,必有制也。
孟子言三代之事,曰:夏后氏五十而贡,商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皆什一之法。
而谓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
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
周诗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惟助为有公田,则是虽周亦助也。
盖三代之道,夏后寡怨于民,不求备于下,民未厌其亲;
商人求备矣,而孟子举治地之善,以助为得,其义何在?
请试论之。
夫什一而籍,天下之中正也,多乎则大桀小桀,少乎则大貉小貉。
故井田之制,一夫百亩,八夫为井,共治一夫之地以为公田。
助者,借也,言借民之力以治之也。
地之腴确,岁之饥穰,此乎取之不择焉尔。
故曰:「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
群祀之粢盛于是乎出,事之供给于是乎节,国之经入于是乎在,民之蕃庶于是乎起,谷禄于是乎平,政教于是乎均。
故曰:「什一行而颂声作矣」。
彼夫贡者,校数岁以为常,不计乎地之腴确,岁之饥穰,则是履亩之道也。
《春秋》书宣公初税亩,以其择诸善者取之,故君子讥公以为于民已悉矣。
是故君子之作事也,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则是先王之取于民也节矣。
所以能节取于民也者,盖有道焉。
节用无微,啬费无小,不贵异物贱用物,不作无益害有益。
念四方惟正之供,则戒盘游之佚;
悯小人作业之劳,则绝侈过之奉。
岁杪而会,量入为出,如此,则能节取于民矣。
《记》曰「时使薄敛」,所以劝庶民也。
故民趋其本,农狎于野,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丰年乐于盈羡,饥年免于转亡。
于是乎乐事劝功,尊君亲上,廉让之义立,争夺之患息,驱而从化也易矣。
何修而至乎此,得不由治地之法善也哉!
谨论。
重建羊侯王原叔 北宋 · 张去惑
 押词韵第一部
汉江千里清溶溶,惟此南夏奠其中。
因山为城峙险固,一国形胜何高雄
嶷然巨首名曰岘,回压面势尊且崇。
东扼迅流疑引翼,西峙群阜如盘龙
嵚巇峻拔不可拟,绝岸万丈凌长空。
下阚澄潭迥无际,旁睨比屋几可封。
天意造物岂虚设,控蛮镇楚舒隆隆。
自昔登憩且非一,此山振动惟羊公
有志平吴运秘略,竭心卫晋推元功。
绥怀远迩人所服,开垦田畴时以丰。
慨然置酒适清旷,中郎幕府贤而通。
语公令望高四海,当与斯山永无穷。
自是绵绵岁历久,阅碑堕泪存遗踪。
亭祠浸坏讵可究,山归民籍木以童。
前知兴衰故有日,览者叹息追无从。
龙图王公守兹土,修举废坠诘初终。
感物思人但长息,剡章疾置闻四聪。
圣宸动色可其请,兹山复兴气象融。
耽耽大厦揭亭宇,肃肃真像严祠宫。
遂使灵光享血食,禁樵复祀资恪恭。
大抵有功及民物,盛德期兴天地充。
今之视古皆一致,休哉千载怀清风清陈锷乾隆襄阳府志》卷三四)
贾昌朝墓志铭 北宋 · 王圭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六○、《华阳集》卷五六、《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一七
治平二年七月戊寅观文殿大学士尚书左仆射、魏公薨于京师
始公得疾甚,英宗命中贵人挟太医昼夜调护,所以念之甚厚。
及讣闻,是日休吏群司,乘舆趣临其丧,为之泣下。
乃诏辍视朝二日,赠司空、兼侍中,其赙物加等。
将敛,又赐龙脑、水银以纳其柩中。
八月甲寅,上成服于苑中。
于是其家条具功状,上于太常谥曰「文元」。
熙宁元年八月庚申,葬于许州阳翟县大儒乡元老里之原。
公讳昌朝字子明姓贾氏
其先汉长沙王太傅谊之后,至唐仆射、魏国公耽,复以儒学相德宗,而世为沧州南皮人,后徙真定获鹿
太祖纬晋,中书舍人追封鲁国公
皇祖琏,太子左赞善大夫,追封齐国公
皇考注,秘书省著作佐郎追封晋国公
皆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
曾祖妣崔氏,封吴国太夫人
氏,封韩国太夫人
祖妣胡氏,封周国太夫人
妣史氏,封燕国太夫人
自公之皇考,始去获鹿,而葬于开封,今为开封人
初,晋公一夕梦使者奉貂冠玉简于大箱中,拜而受之,以告燕国夫人
明日,公乃生。
公少孤,母日教诲之,自经史图纬训诂之书,无所不学。
天禧元年真宗祈谷于郊,献书车驾前,赐同进士出身,补常州晋陵主簿
引对便殿,以为国子监说书,即除江州德化县
孙宣公判监,命学官各讲一经,独称公所讲有师法。
一日往谒宣公宣公遣人示唐相路隋、韦处厚传。
公读已,宣公乃出见公,曰:「后当以经术进如二公,愿少勉之」。
天圣元年,兼颍州郡王院伴读,迁大理寺丞,以殿中丞常州宜兴县,徙知龚州
以母老辞,得监在京广济仓。
翰林学士徐奭知开封府,举公知东明县,迁太常博士
是时宣公且老,数辞讲禁中,乃荐公为代。
召试中书,而参知政事陈文惠公与公有亲嫌,言公年少,未可入侍经筵
宣公复言:「先朝用晏殊宋绶知制诰,皆年未三十,朝廷用人,可悉限以年邪」?
文惠终抑之。
通判绵州,又以母老,得监在京永济仓,明道元年,迁尚书屯田员外郎,复为国子监说书
章献皇太后称制,诏避彭城郡名,公言:「在礼,母之讳不出宫中,今天下为太后讳其父名,非所以尊宗庙」。
初不报,及太后上仙,乃用公言罢。
景祐元年,擢崇政殿说书,俄加直集贤院判尚书礼部
子方文学,每授经之际,多询质疑难。
公因请以圣问所及政教道义之言,令讲读官悉缀录之,以上史馆,于是作迩英延义二閤《注记》。
三年太平兴国寺灾,而议欲复修。
公言:「比年京师观寺屡灾,此天佐兴王者,故数下灾异以诫告之。
愿陛下侧身念愆,以思答天之实」。
于是遂止不修。
再迁司封员外郎天章阁侍读判太府寺、为史馆修撰
天子每祠南郊,必先谒景灵宫,乃斋太庙。
公言躬享景灵宫,初用唐朝太清宫故事,事出一时,不足以为法,请须郊祠还,然后行谒谢之礼。
下议有司,不合,乃寝。
赵元昊叛,延州总管刘平败于北川,或言平实降贼,朝廷以兵围平之第。
公言:「王继忠陷贼中,先帝遇其家反厚。
契丹约和,继忠与有力。
今计岂遽降,而先收戮其家,使平果存,亦不得还矣」。
即诏弛围兵。
既而果得战没之状,乃厚恤其孤。
礼部郎中
康定元年三月丙子,大风,昼冥,诏罢春燕。
公言:「今灾变屡见,初莫不恐惧,已则泰然谓无事。
切考灾异之所从,固不虚发,愿陛下修饬五事,以当天心。
虽罢春燕,恐未足以塞大异也」。
居数月,权知制诰、权判吏部流内铨,为馆伴契丹使。
河北旱蝗,为体量安抚使
既还,条所以制边之策甚备。
其言择守宰、习乡兵、治塘泊、纾繇役、缮甲垒之类,皆当时施用之。
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权知开封府
有禁卫卒告军中歛率缗钱,本属以其事移府,众皆伏府门,惴恐不自安。
公止诘其告者不实坐之,馀置不问,仁宗大然之。
为南郊顿递桥道使,时西疆未宁,诏公护行在,以察奸非。
知开封府不侍斋祠,自公始。
庆历元年,迁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充理检使侍讲如故。
自唐群臣见谢辞,皆过天子正衙,五代草创,过衙乃在其后,公始釐正之。
未几,判国子监
诏公与三司官吏减省浮费。
前此公上疏言:「国家用度素广,而民力不足。
日者屡诏有司省节浮费,未闻卓然施行。
陕西用兵,而无先事之备,窃为国计忧之。
愿较景德以来,讫于景祐,财用出入之数,约祖宗旧制,其不急者一切省之」。
至是,内自宫掖,外及权贵而下,岁省用凡数百万。
驸马都尉柴宗庆前在郑州,纵其下扰民,及遣使问状,而托疾不即应,更请出为郡。
公劾奏宗庆托国肺腑,而所为不法,乃复使为郡,恐益为民患,于是诏留宗庆京师
侍讲林瑀上《会元纪》,且言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
公奏瑀所学不经,不宜备顾问,遂绌之。
契丹遣使求关南之地,且议和亲,复为馆伴使。
公言和亲辱国,而尺地不可许。
议者又欲以金缯啖契丹,而使平夏州
公言:「吐蕃尚结赞欲助唐复京师,而宣公数谏止之。
后得谍者,乃朱泚吐蕃,欲使阴为之援。
契丹元昊叛,有求于我,未必遽肯出兵。
就使兵出而小有胜,何以塞其进取之心」?
时方命公使契丹,于是力辞其行。
又言:「艺祖有天下,收方镇之权,当时以为万世之利。
太宗在位,将帅多姻旧之臣,而戮不逮恩。
然犹仗神灵,卒刬暴海内,自时用武之势乃衰。
近岁恩倖子弟,非有横草之功,而坐取武爵。
乘边隅无事,犹以自容,一旦西方用兵,以千万卒之命,为庸人驱之死地,岂不愤哉?
愿思所以修内治外之术,以销难未然」。
复陈备边六事,凡数千言,帝嘉纳之。
三年,遂参知政事
明年,以检校太傅尚书工部侍郎枢密使
明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兼枢密使
才两月,拜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提举编修《唐书》。
陕西既罢兵,公遂还枢密使
因言:「近岁国马耗而河西蕃部马不至,请枢密使群牧制置使,如先朝旧制」。
从之。
会诏有司议章献、章懿章惠三后升祔之礼,令中书门下考详其事,而礼官或援古不同,公乃酌群议而奏曰:「恭以章献皇后母仪天下,章懿皇后诞育圣躬,宜如祥符升祔元德皇后故事,配食真宗室,以称陛下追孝之意。
章惠皇后于陛下有慈保之恩,义须别祠,伏请享奉慈庙如故」。
于是命公摄太尉,奉二主行升祔之礼。
已而将下德音,内出密封,中外文武官皆迁官,诸军皆特支。
公独匿其事,即奏以为不可,虽同列莫与闻者。
明日,惟在京诸军与特支。
又诏二府特迁官,公又以为不可,乃已。
七年春大旱,公引汉灾异册免三公故事,愿上丞相印,意甚确,遂拜武胜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司事、河北安抚使
及帝谢雨西太一宫,而公独不从,诏下閤门吏开封府以其事即报公。
公既辞,赐燕国太夫人银饰肩舆,士大夫以为荣。
贝州妖卒王则叛,初则约连河北京东数州之兵,欲南断浮桥,以据大名
事未及发,会有白衣遮公马首,自言少游泉山,能言国家休咎之事。
公疑而诘之,乃得所挟书,实贝州叛逆也。
其党知事觉,于是婴城自守。
公命高阳关路总管王信大名府路钤辖郝质真定府路钤辖孟元将六部兵二万趣城下,并遣穴城匠作车洞,距闉以攻贼。
公亦屡请行,朝廷赖公威名在大名,不许。
及破贼,以功为山南东道节度使检校太师进封安国公
其年日官言太阴犯毕距星,又掩其大星。
公因言:「毕昴之间为天街,其阴,外国也,其阳,中国也。
顾其警必在季秋之分」。
因考历代所占凡十二事上之。
会岁饥,民大疫,公为置病方给养之,全活九十馀万。
契丹募亡卒之勇伉者,得五百馀人,号「投来南军」,驱以战西羌。
边法虽归亦殊死,公乃檄边郡,凡投还者一切贷之。
后有还者,公更迁补之。
贼闻,遂除其军不用。
边民之贫者,多避赋繇,以其地质贼人,因而寖为贼所侵。
公为设法,听旁近户之有力者赎之。
岁馀,悉复其地。
契丹使来,每道公境,必歛服自饬,且戒其徒御毋得有所犯。
公尝言:「河自横陇之决,分流德、棣、恩、沧数州,而岁为害滋甚。
按九河既湮,惟行漯川之道,历代虽徙决不常,然不越濮、郓之北,魏、博之东。
今其道历朝城蒲台入海者,此禹、汉遗功也,请复河故道」。
不报。
明年,河决商胡,水环大名,公乃绘漯川、横陇西、商胡为一图,复条其利害以闻。
诏遣三司副使郑骧行视其地,还言,功大不可就,乃止。
皇祐元年,以燕国太夫人春秋高,愿徙郑州
及入觐,乃以为祥源观使
公不敢以将相京师,屡请还节,除观文殿大学士尚书右仆射判都省,再提举编修《唐书》。
其冬,以右仆射复除山南东道节度使检校太师、兼侍中、判郑州
凡六上章,乞罢仆射侍中,复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诏公子四人皆迁官,固辞之。
使相初无中谢之赐,其赐自公始。
明年丁母忧,会大雨,奉丧徒行数百里。
诏屡起之,公恳蕲终丧。
给以宰相俸之半,辞之。
给以仆射俸,又辞之。
于是赐黄金三百两。
服除,判许州
仁宗召公迩英閤,问《易》之《乾》卦。
既讲陈之,翌日又为手奏曰:「夫《乾》者,天刚健之德。
当天下久盛之时,柔不可以济;
然亢而过刚,又不能久。
惟圣人外以刚健决事,内以谦恭应物,不敢自矜为天下首,乃获吉也」。
帝面出手诏以宠答之,仍以所陈卦义藏之史馆
又言:「汉唐都雍,置辅郡以内翼京师
国朝都汴,而近京诸郡皆属它道,制度不称王畿
请析京东曹州京西之陈、许、滑、郑州,并开封府,总四十二县,置为京畿」。
遂兴行之。
公将行,命侍读学士以下饯于资善堂。
五年,徙判大名府,复为河北安抚使
是时,博士李仲昌建议开六塔河,欲断大河东去,以杀金堤之患。
既而水怒溢,堤狭不能禁,败民庐舍,不可胜计。
公复请疏河故道,且言故道土沃饶,多为权右占耕,使者妄言功大不可就。
于是又诏河北都转运使董沔行视之。
遂欲决濮阳埽,下郓之锢城,导河使东,而言其地皆趋下,亡壅塞之患,俟调丁夫,远不踰三月,可就。
然朝廷终不报。
嘉祐元年进封许国公
未几,加兼侍中,再任大名,寻拜枢密使,辞侍中
三年,以镇安军节度使右仆射、依前检校太师、兼侍中,为景灵宫使
其年,复出判许州
七年,以保平军节度使、陕州大都督府长史复徙大名,为本路安抚使
英宗即位,拜凤翔节度使左仆射、凤翔尹,进封魏国公
治平元年,自言「臣老矣,不任事,愿得徙閒郡,且还凤翔节度侍中」,诏不许。
明年春,复徙许州
及入觐,上以先帝大臣,益尊遇之。
公亦从容言天下事甚众,因固请还凤翔节度侍中,卒不许。
京西大疫,特诏公候乃行。
公既被病,召诸子谓曰:「势且革矣,尚欲尸重禄邪」?
于是复请,乃复以为观文殿大学士判尚书都省
踰月公薨,享年六十八。
公为人外端重而中裕,虽燕居,未始见愠喜。
然于临事,其色不可夺。
少好学,至显贵未尝一日废书不观。
其于古今治乱、天人灾祥之学,无不该贯,故指政言事,切而不迂。
其为政乐易而不苛,前后累镇许、魏,民皆见思,图其像学舍而生祠之。
为文粹衍有法度,字画尤婉奇。
公在外,仁宗尝特遣使赐三朝御书凡百八十七轴。
其历崇政殿说书天章阁侍讲观文殿大学士,皆仁宗为公特异之。
初奉诏刊修《广韵》为《集韵》,因请修《礼部韵略》,其窄韵凡十有三,听学者附近用之。
又请修《唐书》及复《礼记》郑氏所注《月令》,以李林甫所解《唐月令》别行。
著《本朝时令》十二卷、《群经旨辨》十卷、《春秋要论》十卷、《通纪》八十卷,《奏议》三十卷、文集三十卷。
公初娶王氏,尚书兵部郎中集贤殿修撰轸之女,封莒国夫人
再娶陈氏,武信军节度使、康肃公尧咨之女,封魏国夫人,后公二十九月而薨。
六男子:章,终太常博士集贤校理
圭,尚书比部员外郎
田,终尚书驾部员外郎
青,尚书司门员外郎
太子右赞善大夫
炎,太常寺太祝
三女子:长适尚书比部员外郎程嗣弼封寿安县君
次适太子右赞善大夫惠国封崇德县君
次适尚书都官员外郎庞元英封寿光县君
孙男十八人:公祚、公路、公定、公弼,并光禄丞
公度大理评事
公裕、公盛、公述公望,并太常寺太祝
公孺,太常寺奉礼郎
公靖,太庙斋郎
公秩、公密、公咏,并未仕;
公正、公亮、公迥、公向,早卒。
曾孙男一人。
始,公葬晋公开封,以其地下污,将改卜于许而公薨。
今迁晋公而偕葬之,以成公志云。
铭曰:
维贾氏先,出长沙
有唐公,又移厥家。
自公皇考,始去获鹿
公又食魏,不遐以续。
公昔尚少,其滀中闳。
献书路旁,乃发厥声。
始为学官,终日默如。
逮其授经,听者群趋。
卒用所学,入讲殿中。
帝曰汝来,有发予聪。
遂相仁宗,左右经术。
岂无众訾,其势不屈。
公于出处,以靖以夷。
魏、许之政,而民思之。
再管枢衡,越岁又迁。
维是嘉谋,有来上前。
天清日华,圣子有作。
魏公来朝,犹陈旧学。
间不见公,遽不能起。
乘舆即临,泫然出涕。
公位将相,不为不荣。
矧曰黄发,道德之英。
曾谁如公?
笃其终初。
以示万世,维实维孚。
杨侍讲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五三、《苏魏公文集》卷七○、《宋元学案补遗》卷二
呜呼!
古之儒者,专门明经
师学相传,异端不行。
末流既敝,小辨滋萌。
众说譊譊,讲解纵横。
孔、郑诸贤,古训是承。
优入圣域,辟其闬闳。
排斥异议,传注乃兴。
由是微言,皦如日星。
后学尊宗,视为准绳。
知其说者,足以自名。
懿懿夫子,业专志精。
守经据传,先儒是程。
通解六学,早擅厥声。
由兹仕进,躐取紫青。
仆射宣公,时之耆英。
师友两朝,领袖诸生
士游其门,皆为名卿。
子以高第,被其荐称。
入侍金华,讲劝西清。
惟其哲后,好古多能。
清门访道。
眷于老成。
惟子被遇,恪恭壹诚。
专用师说,开悟上明。
陟降二纪,便蕃宠灵。
升官琐闼,跻职禁扃。
朝廷礼待,均乎老更。
稽古之力,桓荣
天畀五福,贵寿康宁。
为儒始终,兹亦鲜并。
今已矣夫,归于杳冥。
輤帷即路,祖奠载庭。
言还东国,反葬故茔。
凡与尝僚,兴言怆情。
清觞告诀,魂兮是听。
花药字序 北宋 · 沈辽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四、《云巢编》卷七
禅师初出家,依万杉宣公
宣公为一代老德,以为法器也,名之曰义然。
已落发受具,密示心印,行化诸方,凡十有七年
止于万寿,始转法轮,为人天师
后十年,迁于花药,与余会于零陵,为法乐之友。
禅师所以表德者有所不称,请余易焉。
余谓以无为法者,其未然也,义无乎在;
及其然也,义无乎不在。
经曰「诸法如义」,不其然欤?
若夫为一大事出现于世,不能大济含识者,定非佛子。
其所然者,亦尝大济于人乎?
请以大济表德。
马祖谓丹霞曰:「我子天然」。
遂名天然。
万杉之意,正谓禅师能默契诸义,有足然者乎?
苟曰然,无有是处。
因箸其大方,以示知者。
答虔倅俞括1094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一八、《苏文忠公全集》卷五九、《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七 创作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庆禅院
顿首,资深使君阁下:前日辱访,宠示长笺及诗文一编,伏读数日,废卷拊掌,有起予之叹。
孔子曰:「辞达而已矣」。
物固有是理,患不知之,知之患不能达之于口与手。
所谓文者,能达是而已。
文人之盛,莫如近世,然私所敬慕者,独陆宣公一人。
家有公奏议善本,顷侍讲读,尝缮写进御。
区区之忠,自谓庶几于孟轲之敬主,且欲推此学于天下,使家藏此方,人挟此药,以待世之病者,岂非仁人君子之至情也哉!
今观所示议论,自东汉以下十篇,皆欲酌古以驭今,有意于济世之实用,而不志于耳目之观美,此正平生所望于朋友与凡学道之君子也。
然去岁在都下,见一医工,颇艺而穷,慨然谓仆曰:「人所以服药,端为病耳,若欲以适口,则莫如刍豢,何以药为?
今孙氏、刘氏皆以药显,孙氏期于治病,不择甘苦,而刘氏专务适口,病者宜安所去取,而刘氏富倍孙氏,此何理也?
使君斯文,恐未必售于世」。
然售不售,岂吾侪所当挂口哉,聊以发一笑耳。
宣公奏议,有一表,辄录呈,不须示人也。
馀俟面谢,不宣。
龙图阁直学士中大夫成都军府管内劝农使成都府利州路兵马钤辖上护军陇西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一百户食实封三百户赐紫金鱼袋李公行状1090年2月2日 北宋 · 秦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八八、《淮海后集》卷六、《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五三、《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
曾祖讳宗谊,故不仕。
祖讳知至,故不仕。
父讳东,故任江宁府溧水县,累赠特进
南康军建昌县李常字公择,年六十四。
李氏宗出宗室郇公讳远。
祖涛,五代时号称名臣,仕皇朝为兵部尚书封莒国公
公少时仕于湖南马氏,有一子留江南,公其裔孙也,故今为南康建昌人
公少警悟,好学彊记,为文章捷敏,初若不经意,而比成粲然,属寓深远。
皇祐中进士甲科,授防禦推官,权江州军事判官
丁昌源郡太夫人忧,解官。
丁光禄公忧。
服阕,权宣州观察推官,监涟水军转般仓,改大理寺丞、知洪州奉新县
未行,用韩公献肃荐,为三司检法官
神宗即位,诏大臣举馆职,曾宣公以公应诏,召试学士院,除秘阁校理编校史馆书籍,兼太常博士,兼史馆检讨,置三司条例司检详官,看详中书条例,权判尚书考工,改右正言同管勾国子监公事
是时王荆公辅政,始作新法,谏官御史论不合者辄斥去。
公上疏力诋其非,以为始建三司条例司,虽致天下之议,而善士犹或与之。
至于均输之论兴,青苗之法立,公然取息,傅会经旨,以为无嫌,则天下固已大骇,而善士亦不复与矣。
荆公之子雱与温陵吕惠卿皆与闻国论,凡朝廷之事,三人者参然后得行。
公言:「陛下与大臣议某事,安石不可,则移而不行;
安石造膝议某事,安石承诏颁焉,吕惠卿献疑则反之;
诏用某人,安石惠卿之所可,雱不说,则又罢之。
孔子曰:禄去公室,政在大夫,陪臣执国命,今皆不似之耶」?
而其论青苗尤为激切,至十馀上不已,于是落职通判滑州
岁馀复职知鄂州,徙知湖州
尚书祠部员外郎,赐五品服,徙知齐州
齐故多盗,公至痛惩艾之,论报无虚日,盗犹不止。
他日得黠盗,察其可用,刺为兵,使直事钤下。
间问以盗发辄得而不衰止之故,曰:「此繇富家为之囊,使盗自相推为甲乙,官吏巡捕及门,擒一人,以首则免矣」。
公曰:「吾得之矣」。
乃令得藏盗之家,皆发屋破柱,盗贼遂清。
始,公在武昌吴兴,政尚宽简,日与宾客纵酒笑咏,吏民安乐之,郡以大治。
于是世知公之才,所值无不可也。
属决河灌山东诸郡,公捍禦有术,部使者以闻,降诏书奖谕,徙淮南西路提点刑狱,迁尚书度支员外郎
坐厚善直史馆苏公轼,得其诗文不以告,罚金。
寄禄格行,换朝散郎,迁朝请郎、试太常少卿
公去国十五年,至是还朝,士大夫喜见于色,以谓正人复用也。
以职事对,称旨,面赐三品服,未几试礼部侍郎
文昌府成,车驾临幸,恩迁朝奉大夫,再迁朝散大夫
上即位,覃恩迁朝请大夫试吏部侍郎
朝议大夫,俄试户部尚书
诏百官转对,公以七事应诏:一曰崇廉耻,二曰存贡举,三曰别守宰,四曰去赃贪,五曰慎疑狱,六曰择师儒,七曰修役法。
皆当时急务,而其言役法尤合公论。
又取差免二法,折衷为书上之。
以为法无新陈,便民者良法也;
论无彼己,可久者确论也。
又曰:「贫富俱出赀,则贫者之所难堪。
使富者出赀,贫者出力,庶乎其可也」。
大略如此。
中大夫,除御史中丞侍读,加龙图阁直学士
初,元丰河决小吴,神宗以河势方趋西北,难以力回,诏勿复塞,须其自定,增立堤防。
而或者以谓非悠远之策,请开澶渊游河,分杀水势,又欲自苏村口截为堤,导还故处。
诏遣公视之。
还,奏非便。
又遣吏部侍郎范公百禄给事中赵公君锡覆视,奏与公合。
而或者犹执前议,锐于兴役,朝廷疑之。
至是公申论其弊,章六七上,而其役竟罢之。
又请分诗赋、经义两科,以尽取士之法;
别自致、因人为两涂,以究省官之术。
其忠言谠论,盖不可以一二举。
至于因时乘间,导迎和气者,多密以启闻,故莫得而知也。
守兵部尚书,固辞不受,恳求外补。
章屡上,遂出知邓州,数月,徙成都府
行及陕府阌乡县,暴卒于传舍,实元祐五年二月二日也。
累勋至上护军陇西郡
公风度凝远,与人有恩意,而遇事彊毅,不为苟合。
初善王荆公荆公当国,冀其为助,而诋之乃力于他人。
荆公尝遣雱喻意曰:「所争者国事,少存朋友之义」。
公曰:「大义灭亲,况朋友乎」?
自存益确,士论以此归之。
少时读书于庐山五老峰下白石庵之僧舍,后身虽出仕宦,而书藏于山中如故,每得异书辄益之,至九千馀卷,山中之人号李氏山房
仲兄布蚤卒,事其嫂张敬甚,抚其子秉彝如己子。
自奉清约,所俸入多少,以赒亲族,捐馆之日,无赢赀。
朝廷闻之,常赙外特赐五十万。
有文集若干卷藏于家。
初娶狄氏,襄阳遵度主簿之女,蚤卒,赠某县封。
遵度亦俊杰士,宝元庆历间,以文章显名。
再娶魏氏,光禄卿琰之女,亦蚤卒,赠遂宁县
又娶遂宁之弟,封安康郡君
子男四人:长曰摅,扬州江都县,蚤卒;
次曰原,承奉郎
次曰逡,承务郎
次曰迢,承务郎
女三人:长适郢州长寿县主簿孙端,次适郊祀斋郎丘揖,次适进士黄叔敖
诸孤自阌乡扶柩南归,而公之伯兄时为江南西路转运使,遂以其年十月丙午葬公于南康军建昌县千秋之原。
前期,诸孤请状公之行治。
而公之美实多,难以具著,著其出处始终之大者,以告诸史氏。
谨状。
谕俗文 其二 爱兄弟 北宋 · 郑至道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一三
兄弟者,同受形于父母,一气所生,骨肉之至亲者也。
《诗》曰:「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死丧之威,兄弟孔怀」。
言死丧则相恤也。
又曰:「脊令在原,兄弟急难」,「兄弟阋于墙,外禦其侮」。
言患难则相救也。
卫宣公有子二人,曰伋、曰寿。
伋被谤,宣公遣往齐,使盗待于路,欲杀之。
寿知以告伋,使勿去。
伋曰:「弃父之命,不可」。
寿遂先行,为盗所杀,伋后至,曰:「寿何罪?
请杀我」。
盗又杀之,故诗人作《二子乘舟》之诗,思之也。
晋王祥王览,异母兄弟也。
母朱氏待不慈,被楚挞,年数岁,辄涕泣抱持之。
朱氏屡以非理使辄与俱,又尝使妻,妻亦往共之,朱氏患之,乃止;
又尝使人以毒酒杀知之,与争酒饮,朱氏遂夺之。
自后朱氏与馔,必先尝之。
夫异母兄弟犹如此,况同母乎?
南唐江州陈氏,七代同居,族人数百口,每食,铺广席,以次就坐;
又犬百馀头,共食一槽,一犬不到,馀犬为之不食。
禽兽犹如此,况于兄弟乎?
今尔百姓不明礼义,悖逆天性,生虽同胞,情同吴越,居虽同室,迹犹路人;
以至计分毫之利,而弃绝至恩;
信妻子之言,而结为死怨:岂知兄弟之义哉?
后汉薛包好学笃行,弟子求分财异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
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
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
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习,身口所安也」。
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
呜呼!
兄弟叔侄之不和,皆因争财之不平,使能少慕薛包之风,岂复有争也哉?
春秋左氏传杂论一 其二十 惠伯死君命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二九
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
书曰「子卒」,讳之也。
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
叔仲惠伯也。)曰:「死君命,可也」。
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
非君命,何听」?
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
右文十八年。
襄仲以敬嬴故,杀适立庶,叔仲初不可是也。
既立宣公,而诈以子恶之命,己可以逃矣。
知非君命而以君命往死之,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呜呼惠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