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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密郑公墓志铭绍兴三年1133年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杨龟山先生集》卷三七 创作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
建炎三年七月戊子枢密郑公薨于位。
子玙将以绍兴三年十一月乙巳葬公于建州城紫芝山,以书属予铭。
予与公昆弟游非一日也,义不得辞,乃序而铭之。
公讳瑴,字致刚姓郑氏,其先光州固始人
唐僖宗时避乱从王潮入闽,居建城南乡龙池,故今为建州人
其上世皆晦迹不仕,至公之皇考宣奉公始以词学擅名乡邦,励诸子以学,相继登科,皆有闻于时。
公其季子也,政和八年贡士第,除安陆教官
待次权尉于信阳,用捕盗功改承务郎、监南康酒税。
中司陆德先侍御史郑滋荐为御史台主簿
金人入寇,中都失守,上以元帅总戎于济濮,公挺身归之,从至南都
上即位除监察御史明年被上旨,治嘉兴狱回,称旨,迁司谏
累章乞移跸金陵,控大江以为阻,因忤大臣意。
事虽不行,上深知之,迁谏议大夫
明年,金人复犯维扬,公扈从渡江,上面谕曰:「不用卿言,以至此」!
及驻跸钱塘苗傅刘正彦逆乱,以上为睿圣皇帝,册皇太子即位,公庭立面折之,不能夺。
私窃谓逆贼凶焰炽甚,非结外援无可为者,乃上章待罪求去。
将北走平江金陵,与吕颐浩等议兴复计。
太后降诏不允,迁中司
二凶窃威福之柄,肆行杀戮,日至都堂侵秉机政。
公谓,便宜军法,行之所部士卒可也,馀当闻诸朝廷,付之有司。
都堂国论所从出,非外迁之臣可得而与也。
抗章力言之,乞告示等宜一遵典法。
章留中不下,公对,恳请降付三省施行。
「乱臣虽以横逆加,臣死职,不当避也」。
章下,等果出怨言,然亦少戢矣。
又闻以佥书枢密吕颐浩,以礼部尚书张浚,分张兵,令以五百人归陕西,而不受尚书之召,亦不肯分所部兵,遂谪散官郴州,擢俊以节度凤翔
公知出等奸谋,假朝命使外无彊兵谋臣,内生变乱,得以自肆,遂具章乞留吕颐浩金陵不当谪降。
即遣官更姓名微服为贾人,徒步如平江张浚等,具言城中事,合严设兵备,张声势,持重缓进,使其自遁,无致城中之变,惊动三宫,此为上策。
等闻知,皆感激奋励,为赴难计。
又忽宣诏以上为皇太弟天下兵马大元帅,幼主为皇太侄监国
公震恐不知所为,即与大臣进议,以为:「在廷公卿百司郡吏皆昔之臣属也,今则与之比肩事主矣,稽之于古则无所取法,行之于今则实逆天道。
或者谓为大元帅可以任军旅之大事,臣窃以为不然。
昔舜之禅禹也,犹命禹徂征有苗,则禹虽受禅,而征伐之事舜犹亲之也。
唐之睿宗传位皇太子以听小事,自尊为太上皇以听大事,如是无不可者。
则稽之于古为有法,行之于今为得宜。
太后依旧垂帘同听政,以安人心」。
其命遂已。
既而义师西向,上复位,公之力为多也。
遂除佥书枢密院事,上降御笔手诏奖谕,有「景想节义」之言,其事可知矣。
车驾既还建康,留公弹压,谓左右曰:「郑某兵民所信爱,故令护太后驾,须其至,将国任焉」。
其忠义结二圣之知盖如此。
公自夙夜尽瘁,至忘寝食,因感暑湿,得腹疾四日,上犹赴省议事,疾甚。
有旨宣医,不效,遂不起,享年五十。
讣闻,上嗟惜久之。
前一日皇太子薨,上顾谓大臣曰:「朕丧元子犹能自排遣,郑某讣至,殆不能释也」。
褒赠之典皆度越夷等,特赐田十顷,居室五十间,以抚其孤。
曾大父讳仁顺,大父讳嵩,以公贵,赠正奉大夫
父镇,故任登仕郎,赠宣奉大夫
母游氏,赠普安郡夫人
娶张氏,朝奉大夫微之女,封齐安郡夫人,有贤行,配公无违德,闺阁之内雍如也。
公将葬,夫人以九月丁卯卒于建安之私第,享年五十有五。
男二人:长曰玙,承务郎佥书邵武军判官厅公事。
次曰琪,承奉郎
孙曰继祖,承务郎
皆尚幼。
公于艰危中,荐历台谏,章数十上,皆人所难言者,非安危所系,皆略而不言,著其大节而已。
事之本末,于公自叙之章可以槩见,有旨章告中外,不可诬也。
铭曰:
烈烈郑公,逢时多艰。
徇国忘身,为世大闲。
抗言于庭,妖凶屏息。
天位复常,繄公之力。
守节不渝,载之宸翰。
大哉王言,炳若星焕。
弗磨弗切,惟石之坚。
刻铭幽宫,万世之传。
乞辨黄锾事奏(二) 宋 · 赵鼎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九、《忠正德文集》卷三
契勘连日节假,未有言官班次,或降亲笔询问,俾令密奏,庶几早得主名,免惑圣听。
先帝临朝时,每因臣僚论事,或有所训谕,往往密降御笔,臣于御史中丞陆德先家多见之。
并乞睿照。
吴敏等诏靖康元年正月四日 北宋 · 宋钦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一三、《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七
吴敏知枢密院事,不许辞避,日下供职;
唐恪吏部尚书,令学士院降诏,乘递马发来赴阙。
翁彦国杭州
王寓给事中,别与差遣
耿南仲签书
李棁同知枢密院事,日下供职。
刘阜民显谟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
李纲兵部侍郎
任谅差知京兆府盛章任谅到讫发来赴阙。
御史中丞陆德先除职与郡。
徽猷阁待制何㮚御史中丞国子祭酒谢克家起居舍人唐重左谏议大夫,王云除给事中郑滋中书舍人司业孙觌侍御史卢益东平府
宋㬇除徽猷阁待制,添差发运使
王时雍户部侍郎
蔡翛资政殿大学士,知镇江府,免谢,星夜之任。
王易简资政殿学士侍读
中丞陆公奏稿 南宋 · 袁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七○、《絜斋集》卷八
陆中丞者,阙其名。
然以《徽皇实录》观之,政和六年七月丙辰大司成陆蕴中丞
七年五月甲午盛章宣和殿学士提举崇福宫
是月庚戌中丞陆蕴龙图阁待制福州
今观《奏稿》论盛章一疏,乃奉祠之后,寻许朔望入朝,中丞恶其不正,是以攻之。
当是时,士大夫柔佞成风,而独能排奸如此,所谓凤鸣朝阳者耶?
未几补外,可为太息。
其后有陆德先者亦为中丞,无所建明,非比也。
余故表而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