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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题目
阮逸胡瑗律法奏景祐二年六月 北宋 · 张奎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二、《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一一(第一册第二九六页)
阮逸胡瑗律法,求九方分径三分四釐六毫强,得围之数。
按《九章》少广第四圆田求外周术,置九分,以十二乘之,得一百八分。
以开平方术开之,得一寸三釐九毫二丝三忽,不尽一忽七十二抄法满万为忽,与衍、吉元等并同。
又算邓保信龠、合、升、斗,其龠量一径阔九分,深七分二釐,容黄钟一龠,受千二百粒。
按《九章》少广第四求积方术,以阔九分自乘之,得八十一分;
以深七分二釐乘之,得五百八十三分二釐,为龠之积。
今二龠成合,得千一百六十六分四釐,为一合之积。
以十之,得万一千六百六十四分,为一升之积。
又以十之,得十一万六千六百四十分,为一斗之积。
又合量一径阔九分,深一寸三分八釐,容黄钟三龠,受二千四百。
按《九章》积方分术,以阔九分自乘,得八十一分;
又以深一寸三分八釐乘之,得千一百一十七分八釐,为一合之积。
今详若以黄钟二龠为合,则当用千一百六十六分四釐为积。
今比龠法少四十八分六釐,不合得前来龠法。
若以黄钟法十之,得万一千一百七十八分,为升之积;
又十一万一千七百八十分,为斗之积。
又升量一径阔二寸六分九釐,深一寸六分二釐,十合。
按《九章》积方术,以阔二寸六分九釐自乘之,得七百二十三分六釐一毫。
又以深一寸六分二釐乘之,得一万一千七百一十二分四釐八毫二丝,为一升之积。
今详升法龠法相比,即升多五十分四釐八毫二丝,又比合法亦多五百四十四分四釐八毫二丝。
其升又以十之,得十一万七千二十四分八釐二毫,为一斗之积。
又斗量一径阔五寸三分一釐,深四寸八釐,容十升。
按《九章》积方术以阔五寸三分一釐自乘,得二千八百一十九分六釐一毫。
又以深四寸八釐乘之,得十一万五千四十分八毫八丝,为一斗之积。
今看详,若比龠法少五百九十九分九釐一毫二丝,若比合法又多三千二百六十分八毫八丝,若比升法又少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一釐三毫二丝。
此龠合升斗皆不相合,亦不合《周礼》斛法。
详定太府寺邓保信阮逸胡瑗所制四尺奏景祐三年十月九日 北宋 · 丁度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九、《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一六(第一册第二九九页)、《玉海》卷八、《太平治迹统类》卷六、《宋史》卷七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宋史新编》卷一九
尺度之兴尚矣。
《周官》璧羡以起度,广径八寸,袤一寸。
《礼记》布手为尺。
《淮南子》十二为寸。
《孙子》十釐为分,十分为寸。
虽存异说,莫可适从。
《汉志》,元始中召天下通知钟律者百馀人,使刘歆典领之。
是时,周灭二百馀年,古之律度,当有存者。
以歆之博贯艺文,晓达历算,有所制作,宜不凡近。
其审度之法云:「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
先儒训解经籍,多引以为义,历世祖袭,著之定令。
然而岁有丰俭,地有硗肥,就令一岁之中,一境之内,取校验,亦复不齐。
是盖天之生物,理难均一,古之立法,存其大概尔。
故前代制尺,非特累黍,必求古雅之器以参校焉。
晋泰始十年荀公曾等校定尺度,以调钟律,是为晋之前尺。
公曾等以古物七品勘之: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西京铜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武铜尺。
当时以公曾尺揆校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前史称其用意精密。
《隋志》所载诸代尺度十有五等,然以晋之前尺为本,以其与姬周之尺、刘歆铜斛尺、建武铜尺相合。
窃惟周、汉二代,享年永久,圣贤制作,可取则焉。
而隋氏铸毁金石,典正之物,罕复存者。
夫古物之有分寸,明著史籍,可以酬验者,惟有法钱而已。
周之圜法,历载旷远,莫得而详。
秦之半两,实重八铢。
汉初四铢,其文亦曰「半两」。
孝武之世,始行五铢。
下洎隋朝,多以五铢为号。
既历年代,尺度屡改,故大小轻重,鲜有同者。
刘歆制铜斛之世,所铸错刀并大泉五十,王莽天凤元年改铸货布、货泉之类,不闻后世复有铸者。
臣等检详《汉志》、《通典》、《唐六典》云:大泉五十,重十二铢,径一寸二分。
错刀环如大泉,身形如刀,长二寸。
货布重二十五铢,长二寸五分,广一寸;
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
足枝长八分,间广二分,圜好径二分半。
货泉重五铢,径一寸。
今以大泉、错刀、货布、货泉四物相参校,分寸正同。
或有大小轻重,与本志微差者,盖当时盗铸既多,不必皆中法度。
但当校其首足、肉好,长广分寸皆合正史者用之,则铜斛之尺,从而可知矣。
况经籍制度皆起周世,如刘歆术业之博,祖冲之算数之妙,荀公曾之详密,既合周尺,则最为可法。
兼详隋牛里仁等议,称后周太祖苏绰造铁尺与铜尺,以调钟律,以均田度地。
唐祖孝孙云,隋平陈之后废周玉尺,用此铁尺律,然比晋前尺长六分四釐。
司天监景表尺,和岘所谓西京铜望臬者,盖以其洛都旧物也。
公曾所用西京铜望臬者,盖西汉之物。
和岘洛阳西京唐都尔。
今以货布、错刀、货泉、大泉等校之,则景表尺长六分有奇,略合宋、周、隋之尺。
由此论之,铜斛与货布等尺寸,昭然可验。
有唐享国三百年,其制作法度,虽未逮周、汉,然亦可谓治安之世矣。
今朝廷必求尺度之中,当依汉钱分寸。
若以为太祖膺图受禅,创制垂法,尝诏和岘等用景表尺典修金石,七十年间,荐之郊庙,稽合唐制,以示诒谋,则可且依景表旧尺,俟有妙达钟律之学者,俾考正之,以从周、汉之制。
王朴律准尺,比汉钱尺寸长二分有奇,比景表尺短四分,既前代未尝施用,复经太祖朝更易;
其逸、瑗、保信及照所用太府寺尺,其制弥长,去古弥远。
又逸进《周礼》度量法议,欲先铸嘉量,然后取尺度、权衡,其说疏舛,不可依用。
谨考旧文,再造景表尺一,校汉钱尺二,并大泉、错刀、货布、货泉总十七枚上进。
南乡子 送客过余溪,听天隐二玉鼓胡琴 北宋 · 张先
 押词韵第六部
相并细腰身。
时样宫妆一样新。
曲项胡琴鱼尾拨,离人。
入塞弦声水上闻。

天碧染衣巾。
血色轻罗碎摺裙
百卉已随霜女妒,东君。
暗折双花借小春。
阮逸景祐二年七月 宋 · 郑向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一、《宋会要辑稿》乐一之五(第一册第二八二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七
镇江军节度推官阮逸自撰《琴准》,用求律管相生之声,圆转应律,靡不符合
又制律管十三枚,著《乐论》十二篇,《律管说》一篇。
阮逸诗卷 北宋 · 鲍当
七言绝句 押先韵
木有毫端水有源,渐成盘错始潺湲。
右丞画笔多平浅,平浅应知近自然(同上书卷二七)
参议阮逸编钟四清声谱法奏皇祐二年六月 北宋 · 王尧臣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六、《太平治迹统类》卷七、《玉海》卷一○九、《宋史》卷一二七《乐志》二
奉诏与太常参议阮逸所上编钟四清声谱法,请用之于明堂者。
窃以律吕旋宫之法,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钟,准为十二正声,以律计,自倍半。
说者云:「半者,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
子声即清声也。
其正管长者为均,自用正声
正管短者为均,则通用子声,而成五音。
然求声之法,本之于钟,故《国语》所谓「度律均钟」者也。
其编金石之法,则历代不同。
或以十九为一虡者,盖取十二钟当一月之辰,又加七律焉;
或以二十一为一虡者,以一均声更加浊倍;
或以十六为一虡者,以一均清、正为十四,宫、商各置一副,是谓「县八用七」也;
或以二十四为一虡者。
清、正之声备。
故唐制以十六数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天地、宗庙、朝会等各有所施。
太常钟县十六者,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虽于图典未明所出,然考之实有义趣。
盖自夷则至应钟四律为均之时,若尽用正声,则宫轻而商重,缘宫声以下,不容更有浊声。
一均之中,宫弱商强,是谓陵僭,故须用子声,乃得长短相叙。
自角而下,亦循兹法。
故夷则为宫,则黄钟为角;
南吕为宫,则大吕为角;
无射为宫,则黄钟为商、太簇为角;
应钟为宫,则大吕为商、夹钟为角。
黄钟、大吕、太簇、夹钟,正律俱长,并当用清声。
如此,则音律相谐而无所抗,此四清声可用之验也。
至他律为宫,其长短尊卑自序者,不当更以清声间之。
自唐末多故,乐文坠缺,考击之法,久已不传。
今若使匏、土、丝、竹诸器尽求清声,即未见其法。
又据大乐诸工所陈,自磬、箫、琴、和巢笙五器本有清声,埙、篪、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
五弦阮、九弦琴,则有太宗皇帝圣制谱法。
至歌工引音极唱,止及黄钟清声。
臣等参议,其清、正二声既有典据,理当施用。
自今大乐奏夷则以下四均正律为宫之时,商、角依次并用清声,自馀八均尽如常法。
至于丝、竹等诸器旧有清声者,令随钟石教习
本无清声者,未可创意求法,且当如旧。
惟歌者本用中声,故夏禹以声为律;
明人皆可及。
若彊所不至,足累至和。
请止以正声作歌,应合诸器亦自是一音,别无差戾。
阮逸所上声谱,以清浊相应,先后互击,取音靡曼,近于郑声,不可用。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八。又见《太常因革礼》卷二○,《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二一(第一册第三○一页)、乐四之一八(第一册第三三○页)。
同详定阮逸胡瑗邓保信等所造钟律奏景祐三年八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一、《韩魏公集》卷一四、《韩魏王家传》卷一、《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九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九、《太平治迹统类》卷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玉海》卷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七、《右编》卷三五、《续资治通鉴》卷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闻乐音之起,生于人心,是以喜怒哀乐之情感于物,则噍杀啴缓之声随而应之,非器之然也。
孔子曰「乐云,钟鼓云乎哉」者,其旨斯在。
孟子之对齐宣王,亦有「今乐犹古乐」之说,言能与百姓同乐,则古今一人。
唐太宗祖孝孙新乐,乃谓「礼乐之作,盖圣人缘物设教,治之隆替,莫不由此」。
魏玄成对以「乐在人和,不由音调」,此皆圣贤述乐之大方也。
以臣识暗艺薄,素非知音,陛下设赐甄采,使待罪谏列,首被诏旨,令与丁度等详定胡瑗阮逸邓保信所造钟律事。
臣粗考前志,参验今古,二家之说,差舛未安。
之围方分,保信之用长,质之典据,皆所无闻。
伏自艺祖造邦,二宗接统,缛礼具举,熙事咸备,通用王朴之乐,悉无更易,以至黎庶乂安,兵革销戢,天下无事,垂八十载,为乐之用,非不和也。
顷因燕肃献规,妄加磨铝;
适会李照赴阙,谓非克谐。
陛下发天纵之能,留日昃之听,精加鍊覈,许之改作,逮于成功,即荐郊庙。
继至,盛言乐穿凿,再令造律,则又围径未合。
保信续上新法,亦乃长广乖古。
窃以祖宗旧乐,遵用斯久,属者徇一士之偏议,变数朝之定律,赐金增秩,优赏其劳,曾未周期,又将易制。
臣虑后人复有从而非者,不惟有伤国体,实则虚费邦用。
历观前代议乐,古之管尺尚存,而犹是非纷纭,累年方就,未见若今之速而易也。
臣切计之,不若穷作乐之源,为致治之本,使政令平简,民物熙洽,海内击壤鼓腹,以歌太平,斯乃上世之乐,可得以器象求乎?
既达其源,又当究今日所急,以祐隆业
国家方夏宁一,朝廷宴清,西北二陲久弛边备,犬戎之情岂能常保?
弱则卑顺,强则骄逆,渝盟背约,何代而无?
必思密备不虞,未可全推大信。
此陛下之与左右弼臣宵旰所虑,宜先及之。
缓兹求乐之诚,移访安边之议,急其所急,在理为长。
臣欲乞诏下攸司,尽记二家律法,及所造管、尺、钟、磬、权、量,存而未行,再命天下有精晓音律者,俾之详正,然后施用。
候一二年间,讫无至者,则将王朴保信三法别诏稽古近臣,取其中多合典志者,以备雅奏,固亦未晚。
今之定夺,权且停罢。
万一裁择,不胜至幸。
阮逸中允 北宋 · 刘敞
七言绝句 押庚韵
天后天先(傅校作隐先生隐姓名,曾闻注易动公卿。
穷愁不得无编述,惭愧删诗取正声。
淮上微雨寄天隐彦文 北宋 · 刘敞
 押词韵第五部
海风吹微云,载雨淮上来。
洒埽区宇间,削然无尘埃。
四月虽徂暑,幽襟为之开。
思我同心人,閟兹千里怀。
悠悠日巳远,勤勤首屡回。
安得乘轻飙,相从孝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