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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军太守向朝散墓志铭乾道九年四月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三○、《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二九
公讳澹,字伯海姓向氏,世为开封人丞相文简公五世孙。
曾祖绘,故任右赞善大夫,赠正奉大夫
硕人曹氏。
祖宗明,故任武德大夫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赠开府仪同三司
妣永国夫人李氏。
考子諲,故任徽猷阁直学士右中大夫致仕,赠少师
卫国夫人范氏。
靖康之,金虏复寇汴都,诏监郡守勤王,少师时为大漕,纠合诸道兵入援。
俄二帝北狩,少师遣公请于大元帅,乘勤王师以赴北辕之难,转侧兵间。
建炎改元,录公之劳,授初等官。
江西诸司交辟为属,改秩选为长沙幕府
久之,通判蕲州,未赴,改通判平江府
以母老丐祠,得请。
寻差知兴国军
近制:郡守之官,必先奏事。
公对便殿,以求贤储才为今日先务,乞严荐举法,且以诸郡上供州用不均为病,谓:「如江西四郡,赣岁入米十三万斛,而上供才三万,袁岁入米十一万,而上供才五万,则上供数少而州用数多。
临江岁入十二万,而止留一万,筠岁入八万六千,而留止数之阞,则上供数多而州用数少。
他路当亦类此。
乞诏有司,将逐路州军岁入多少以七分充上供,三分分给州用。
如是则二者适中,不至巧取耗剩,重困民力」。
上可之。
下车之初,布德意,求民瘼,省刑罚,息追扰,谨出纳,节浮费,抑强扶弱,御吏严而不残。
至于簿领细故,亦亲程之,曰:「害端实在此」。
盖深得谋始在于作制之义。
折帛钱比本色倍蓰,积弊之久,悉敷于下户,而豪右以贿免。
乃令一概均输,下无幸民。
酒榷岁额不登,即科民户沽卖,逋负新故相因,监涸束湿至破产,首命罢之,仍乞改新额。
大观以来,蕲、黄岁市绢于兴国以充军衣,后罹兵火乃已。
绍兴乙卯户部复下其数,名曰淮衣。
虽云和买,实不支一钱,迫令随上供起发。
公曰:「兴国赋绢以疋计者四千五百二十四,和买八千三百五十三,又敷淮衣六千三百八十三,合一万八千二百八十,正税外顿增四之三,民安得不困」?
具以闻于上。
民曹啬于裁减,恳请至三犹不已,人为危惧。
时岁歉,兴国独甚,乃括田亩,蠲其赋,以所蠲多寡户揭之,给长引予里正,俾人户亲署,故奸欺不得逞。
又谕巨室发廪籍饿者,人予之历而部分焉。
周郭为若干场,场隶一官,籴者署历,粜者署籍,互为之防。
旬有钩稽之法,乡视郭内部分亦如之,而鬷以豪民。
若羸老则食以常平,他郡流移则食谷境上,损直以售。
有入境者,预饬佛老之宇为寝食地,至者如归。
遗弃赤子,则令流民字之。
官售其肄,至贷种粮,广艺二麦。
通商惠贾,去戒弛力,舍禁已责,且丐于朝,宽未纳折帛钱。
凡古拯饥,十有二品,虽条目若繁,而纤悉毕举,下受实惠。
盖素有以信服于人,故吏不敢苟。
发运司复大冶钱监,工费浩禳,率仰兴国,公喟曰:「连年饥馑,救死扶伤不赡,奚暇及此。
无宁获谴,不敢负国」!
竟坐课殿朘官一等,继以劝分功沾赏,初无喜愠
然尽瘁一方,以病告矣。
屡丐祠,不许。
诸司犹谓蕞尔垒,未究其才,争议荐。
忽疾革,终于郡斋,属纩之际了然,实闰月九日也,享年六十有八。
累官至右朝散郎
公明敏强济,乐于事功。
少师退休于临江之芗林几十五年,禁无以家事关我。
公虔恭子职,故少师翛然有以自老。
少师虽休致,不绝俸,时于郡庠欲创阁庋经史,未就而捐馆,公卒成先志。
凡孤窭者于我孚给,死则为之棺渳。
俚俗死率焚之,而投骸于水,公作义冢以葬之。
公闲日虽久,而泽物之心不怠,民之病利,罔不周知。
晚得一麾,谓可行志,而止于斯,惜哉!
初娶范氏,继室段氏、胡氏,皆早卒。
男二人:长士虎,右迪功郎监潭州南岳庙
次士凯,将仕郎
皆好学。
女二人,长适右迪功郎、新广州番禺县韩谐,次适右迪功郎宜州忻城县宋文渊
孙男六人,公望、公闳、公适、公宜、公美、振孙,嶷然有立。
将以九年四月之吉葬于清江县建安乡龙会之原,其孤不远数百里,以状来请铭,而其弟伯原书来,且曰:「仲氏立身行己无玷」。
遂删取其状,叙而铭之。
铭曰:
河济之清,玷若秋毫,柳子太息,为水之饕。
玉斝烂然,而或玷缺,为文之病,论发往哲。
猗与伯海,立身行己,视彼鲁绦,何以无愧。
锓石塴辞,于蒸彝鼎兮共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