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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忱墓志铭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九五、《攻愧集》卷一○一
余故人洪子忱以名家子力官业,而试邑之始,横遭上官摧折,心实念之。
事既白,会余从兄编修作州,摩抚扶持,使得自见。
一旦闻子忱之讣,乃道远,不得摩其棺一恸。
其子以书来求铭,言甚悲,请甚勤,纪遗事甚备,怆然其不能自已也。
子忱讳蘩姓洪氏,其先丹阳人
曾大父固赠特进
大父拟,绍兴初吏部尚书,终徽猷阁直学士左通奉大夫丹阳郡,累赠左金紫光禄大夫谥文宪
父光祖,右朝奉郎通判湖州
以君郊祀恩,赠朝请郎
妣王氏,赠安人
尚书晚居台之宁川,君以妇家在南丰,因家焉。
绍兴二十四年通判遗泽补将仕郎
二十九年,授右迪功郎,监兴国军在城酒税。
未赴间,以纲赏循右修职郎,改监行在户部赡军籴场。
君少孤,有意自立。
一岁金谷出入以千万计,倖门至多,挟势行贿,变乱色价。
君一切裁之以公,无敢犯者。
枢密林公安宅时以户簉领籴事,庖人以缄题补吏,君察其伪,白林公。
公治庖人甚峻,奖君于稠人中,时人两贤之。
秩满,升右从政郎,又以赏循右文林郎,授镇南军节度推官
属邑奉新有苗米五百馀斛,名存而实亡,公私交病。
宰以书抵君,君为阅簿书,得其始末,告于帅而蠲之。
参政龚公召还,尚书汪公为代,问寮吏能否。
大参言君首公任怨,临事不苟。
尚书与君有连,素知君者,由是益善君。
督捕茶寇,引以自随,无一日不同艰难,功未及成而罢,君复还官次。
分宁宰谢君磐忤后帅意,有妄诉者,降摄旁县酒官,囚系满狱。
君深知其诬,会以漕檄行县中,父老皆诣君讼冤。
白漕使赵公汝愚,始解。
一日,帅俾君讯问,即呼讼者究诘之,皆无实状,官吏俱按堵如故。
府西门火,延燔数十家,兵官五人救焚甚力,彻旦方止。
帅欲委罪兵官,劾章已具,君历道其焦灼勤劳之状,始寝其奏。
五人者相率系谢,君无德色。
淳熙五年宣教郎、知江州德安县
始视事,民以丞暴弱,群诉于漕台,迹状昭晰,丞竟罢去。
郡将芘之,不可,迁怒于君,督责日峻。
君谋避之,有以告守,守益怒,移德安丞。
吹毛锻鍊,遽按以闻。
君时到官方月馀,人皆知其无他,寻置狱筠阳,竟遂昭雪,守去而君亦归矣。
邑素剧,至是愈不可为,逋负不赀。
君力请于郡,吏责少宽,始得整颓纲而一新之。
春霖暴涨,田家无所得食,敛手待尽。
君载米家至,损直以粜。
间有无赀者,以私帑偿之。
亢阳,躬祷名山,率家人蔬食逾月,彻盖行烈日中,或至忘食。
发廪蠲征,弛刑缓,以次举行,无不极其至。
已而甘泽霶霈,谣诵相闻。
疫疠继作,饬医药,谨护视,赖以全活者众。
崇饰县庠,弦诵不辍。
有刲股以奉母者,奖励有加,邑人劝焉。
初,癸卯岁旱,民负官租七千馀斛。
至是犹未及半,君曲为之图。
籴及三之二,从漕司和籴米以足上供。
期以年岁偿之,可以宽箕敛之烦。
林公枅嘉其意,俾郡给千斛,未能尽行也。
君惓惓三请,谓不及今为之,他日必至重扰。
迨从其言,而君不及见矣,人尤哀之。
君自祷雨得疾,犹勉亲细务,寖不自堪,顾孺人曰:「我父年五十三水浮肤而卒,我年既及而疾又甚,似殆不免矣」。
遂以八月十七日于县治之正寝,神色不乱。
三日而敛,如生也。
娶曾氏,封孺人吉州教授发之女。
男五人:孙、棣孙、栝孙、孙、椿孙。
女二人:长未行,幼早卒。
孙男一人。
诸孤将以某年某月日葬于某乡某里。
君天资孝友,推诚待物,高谊过人。
自痛禄不逮亲,且以蚤鞠于外家,因仍未能还乡,岁时祀享,东望松楸,追慕悽怆,不能自胜。
幼妹未行,举部纲所赢,又益以曾孺人橐中物,归李君司法顺之。
季兄芑为邵阳从事,逢郡侯之怒,捕系甚急。
君闻之垂涕,径走湖外,往来都下,愿纳禄以赎其罪。
移狱江西,又哀诉于当涂诸公,卒脱吏议。
阅数岁,始得官广州
道由君家,别三日而偾于道,衔哀星奔,护其丧归葬南丰
又挈其孥于邵,并育伯兄之子,甘苦同之,勉以学问。
弟葆聚首二十年,使之有室,周给无倦。
隆兴寓客胡峡州括挂冠家居,贫不能堪,县不加礼,至以逋租没入其田。
君请计岁入以偿责,还半俸以活其家。
南丰卢君孝孙与君定交,尝以公事忤贰车,既赖君解纷,其死也,又周之。
叶君大辩免官,待命邑下,君念其清贫,饷馈无虚日,且为求直于有司,而君已病矣。
县主簿之妻以免乳暴卒,君惊恻不已,委曲调护其家。
遇人有急难,惟力之视。
人或负之,曾无怨言。
方窘辱时,亦有下石者,已而待之如初,更覆护其所不及,人以为难。
民有姓胡者险健好讼,君治之鼠伏,又善谕之,绝迹不至公庭。
君之丧,胡泣于前甚哀。
良民失所依,至巷哭以过车。
君在官名为二年,莅事之日才半,其得人心乃如此。
洁廉自将,禄粟圭租,有升斗之赢,必惩其人而归之。
然刚直自任,胸中无留事。
一有不平,空臆肆言,不肯诡随以徇人。
虽以此故,所在整办,然亦以此寡合。
君殊不暇顾恤,久而人亦亮之。
惜乎天不假之年,见于事为者止此,是可悲已。
铭曰:
文宪公,策名中兴。
丹阳之洪,蔼然簪缨。
君志自立,家训克承。
试邑九江,罪罟是婴。
人皆谓君,否终则倾。
赍志以殁,闻者叹惊。
急谊首公,尚有令名。
勒铭山阿,以诏昆仍。
汉城府庶尹洪公墓碣铭 明 · 李珥
 出处:栗谷先生全书卷之十七
公讳以坤。字仲顺姓洪氏。系出南阳南阳。来自中朝。为国大姓。在丽朝已盛。入我朝。有讳吉旼。佐太祖策开国勋。封南阳君。门益昌大。卒谥文景。于公为六代祖也。曾祖讳循性。内资判官。祖讳贵孙。石城县监。考讳润先。江阴县监。妣崔氏。司宪府监察智成之女。以正德乙亥生公。公有兄早逝。父母怜公无兄弟。不程课以文。用是应举不中。嘉靖戊申。公年三十四。试武艺除部将。调主军资簿。出监青阳县。自此历内职者曰司䆃宗簿主簿,造纸司纸,司宪监察,缮工济用判官,忠勋都事,司饔佥正,掌隶司议汉城庶尹。莅外邑者曰南原判官,载宁遂安高阳旌善安山祥原六郡守万历壬午三月六日。以疾卒。享年六十八。是年五月二日。葬于杨根马落岩亥坐巳向之原。在先茔侧。公天资宽厚。气度夙成。不学而自能制行。十八。遭父忧。执丧毁瘠。见者伤之。二十七。丁母艰。哀敬遵礼。虑考墓有水气。将移兆。穷无物力。自牵车牛。奔走营葬具。深墨羸瘁。仆隶感泣。乡邻悯其诚。出力相助。乃迁卜燥原。以妣祔。旧圹果有水。孺慕久而愈笃。至练。自断季指。埋于墓前。丧毕。别造考妣位牌。安于净室。朔望必参。出入必告。虽不酌礼。非真孝则不能也。嫂崔氏殁。移兄墓就祔。以避湿。自倾其财。设卫竖碣。兄子凤祥主先祀。粢盛器皿。多自公办。经理不翅若己家。故公若失禄。人必先唁凤祥与姊妹。及凤祥分家财。推美占恶。同气相友。人无閒言。事姊无异于事母焉。居安勤于吏职。馆廨必修。仓库必盈不喜媚民干誉。虽无赫赫声。去后必见思。形貌魁伟。髯长过腹。望之知其为长者。常以司饔提举。进膳于华使。华使注目。其从者拱手起敬。所莅吏民。钦仰风仪。不敢弄以事。与物无忤。有犯不较。而亦未尝怵于权势。尹元衡是公从表兄也。州郡岁时。辇赂狼藉。公有礼遗。不过直百钞。元衡骇其简。示族党以传嗤焉。在载宁时。元衡夺其郡人家富奴。要没其财。奴籍其太半。不肯尽纳。元衡嘱公杀奴。公不从。又嗾方伯必杀。公牒以实。竟得免死。及元衡败。奴诉法司伸冤。悉陈其状。宪官咸叹异之。本郡水军有防花梁镇者。公已调遣。水使私放御史点阙。水使抵言初不就防。公若自明。水使罪叵测。公于水使无契而乃曰。我罪只罢。何忍置人重律。遂引咎落职。以恤其急。公于国恤行素。必限卒哭。遇国忌。不问远近。不设肉。其性然也。不事畦畛。不为之行。而不营产业。每罢官。则家食必窘。或至鬻马。犹周亲党之急。性且好洁。居处鲜明。几屏齐楚。客至。必设酒食。人不觉其贫也。临终。怡然归顺。无嗟耋之容。此又所难也。公娶司圃金石璘女。克配厥良。先公二十六年而殁。祔公同兆。有二女二男。女长适金仁甲。今为察访。次适李硉。无后而夭。男曰龟祥,致祥。龟祥娶县监赵廷干女。生二男三女。男曰达海,进海。致祥己卯进士。娶经历赵琇女。生一男三女。男曰宗海。诸女皆幼。金仁甲生六男三女。男曰时讱,时谊,时训,时说。女适赵承孝。馀幼。龟祥兄弟。摭公之遗。授状于珥。求碣铭。公于珥先君为内弟。珥自幼饱见先君外家最睦。公事姑甚勤。抚珥有恩爱。珥是一家人也。玆不忍辞。第镵坚之文。不能详而以概。铭曰。
物蕴必发,水钟必溢。
在古不差,在今不忒。
故以内资之真醇,石城之廉洁。
江阴之纯明,比三世不达。
嗟公质懿,克绍家业。
颀乎外恢其中,孰云止乎百里。
是劬是焘,俾后人兮受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