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龙蛇歌 先秦 · 无名氏
押词韵第四部
《说苑》曰:晋文公出亡。舟之侨去虞而从焉。文公反国。擢可爵者而爵之。擢可禄者而禄之。侨独不与焉。文公酌诸大夫酒。酒酣。文公曰:二三子盍为寡人赋乎。侨曰:君子为赋。小人请陈其辞。辞曰云云。遂历阶而去。○《诗纪》作舟之侨歌。
有龙矫矫。顷失其所。
一蛇从之。周流天下。
龙反其渊。安宁其处。
一蛇耆乾。独不得其所(○《说苑》复恩篇。《诗纪前集》二作舟之侨歌。又《御览》百九十八引所、下、乾三韵。○逯案。自上诸龙蛇歌观之。西汉人之著录先秦诗章。率皆有据。匪出臆造。特传闻异辞耳。)。
春秋左氏传杂论一 其七 虢公败犬戎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二九
虢公败犬戎于渭汭。舟之侨曰:「无德而禄,殃也,殃将至矣」。遂奔晋。
右闵二年。孟子论「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常亡」,而吴起亦言「数胜以亡者众」。善哉,舟之侨之观国,于其得志焉而忧之,可谓知矣。
春秋左氏传杂论一 其十二 舍魏犨而杀颠颉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二九
晋侯入曹,令无入僖负羁之宫,而免其族,报施也。魏犨、颠颉怒,曰:「劳之不图,报于何有(二子各有从亡之功。)」?爇僖负羁氏。魏犨伤于胸。公欲杀之,而爱其材,使问且视之,病,将杀之。魏犨束胸见使者,曰:「以君之灵,不有宁也(云云。)」!乃舍之,杀颠颉以徇于师。
右僖二十八年。犨、颉犯君命,骄己功,爇无罪,快心忿,乱莫大焉,刑皆无赦者也。晋侯诚爱犨之材耶,则不以不病故生,而病则重跻之死也。曰「病,将杀之」,此何理哉!颉之材,则又未知其孰与犨也。其不及犨乎,则自其材之分,于取死何增损哉!罪钧而材异,舍一而戕一,恩威胥失矣。是役也,祁瞒奸命,舟之侨先归,皆杀之。传曰:「君子谓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盖言瞒、侨与颉也。夫杀瞒与侨,自军政之常,而至杀颉,则刑固已不平矣,何所示民而民服哉?传之失诬,非君子之意也。
进故事(三 宁宗时) 南宋 · 卫泾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三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三五
后周显德元年,北汉入寇,周世宗大败汉兵于高平。初,马军都指挥使樊爱能、步军都指挥使何徽与北汉兵遇,辄引骑兵先遁。至是,世宗欲诛樊爱能等以肃军政,犹豫未决。以其事访殿前都指挥使张永德,对曰:「爱能等素无大功,忝冒节钺,望敌先逃,死未塞责。且陛下方欲削平四海,苟军法不立,虽有熊罴之士、百万之众,安得而用之」?世宗称善,即收爱能、徽及所部军使以上七十馀人悉斩之。世宗以何徽先守晋州有功,欲免之。既而以法不可废,遂并诛之。自是骄将惰卒始知所惧,不行姑息之政矣。及赏高平之功,将校迁拜者凡数十人,士卒有自行间擢主军厢者。
臣谓国家之废兴系乎纪纲,纪纲之修坏在乎刑赏。古今未有舍是物而能立其国者也。尝读夏商之书,誓军之法严厉若此,与其他宪度凛然不同,诚以严于用众者,乃所以不轻用其民也。《易》曰「师出以律」,而其彖以正与刚为主,盖非正不能以用律,非刚不可以行律。晋文公克城濮之功,必正颠颉、祁瞒、舟之侨之罪,以徇于师。君子谓文公三罪而民服,不失赏刑之谓也。浅浅霸业,犹知纪纲之必肃,况有天下之大乎。周世宗虽叔世之事,而振媮革惰,亦足以兴起国人之心。高平之役,将骄士玩,望风辄遁,几败国事。樊爱能、何徽皆以先朝宿将无所容贷,而后纪纲可举,所谓「军法不立,虽有熊罴之士、百万之众,安得而用之」,诚哉至言也!夫用众临敌,法令必明者,盖能使将士畏我,则不畏敌。苟不畏我,则皆畏敌矣。若人人皆畏敌,则缓急岂不大可虑乎。自古敌国相持,士卒之众寡未论也,甲兵之利钝未论也,纪纲一整一玩,则整者胜;法令一严一弛,则严者胜。我艺祖皇帝汛扫天下,精兵不过数万,常以少击众,盖谓此尔。观其治王全斌讨蜀不能戢师之罪,正行营诸将交州失律之诛,戮石进等汾州不效命之失,威令刚断之必行,则纪纲之肃可睹矣。成宪昭然,周世宗之事又未足多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