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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难扶宗记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七
《金光明玄义》,早岁闻浙阳慈光恩师专守略本,非观心等义,谓后人擅添。
受其旨者,则有奉先清、灵光敏,皆广搆难词,形乎篇卷,谓观心等文文理乖舛,私欲废之。
胥山学友善信上人传二师之义,复致长笺,请余详广、略之真伪,定存废之损益,俾后人无犹豫于两楹之间也。
余报之曰:「夫评是议非,则近于诤竞,非我志也。
矧以二师学解有闻,盖吾宗之先达,焉可率尔而拒之哉」?
信复报曰:「且闻弘赞理教,宜令允惬。
法鼓竞鸣,何先何后!
夫当仁不让于师,岂况与人乎」?
坚让不免,遂抽毫释二师之难词,救一家之正义。
知我者无以贬量得失之为诮。
清师总立略本无观心,所以云:若如《净名》、《法华》等《玄》,文义该综,法相浩博,事释弥广,理解稍疏,故文文之下,须用观心以释今文,不须观心者,则有其致。
良由大师顺经文法性之圆谈,乃明十种三法,始自性德三道,终至果人三德。
一一三法,无非妙性;
一一妙性,尽是真源。
若法若心,即《金光明》不思议法性,岂有如此纯谈法性之外别更观心者?
释曰:夫观心者,正论观法,的示行门,乃立一念识心为境,以三观观之,使性德开发,惑灭果成,岂可便不论修观?
《法华玄》纵文义浩博,而纯谈法性
所明法相,一一皆至无作及不思议,复以二妙判后开之,岂非法性之圆谈,何故更立观心?
况了《法华》妙旨,须修止观成之。
十种三法之后,安得不立观心?
应知前文虽示三道本来即理,诸法当体圆融,其如三惑浩然,二死重积,若不研心作观,何由亲證如上诸法?
若刚废此文,则绝众生入理之门,趣果之路,深不可也。
据彼总立之意,全迷一家解行大旨。
以验后诸难词,不足可议。
不能默已,更复言之。
文云:心有四阴,何以弃三观一答天下等(读者应对本文,方彰其义,下去皆尔。)
彼难曰:既自难云「何以弃三观一」,及乎作观,何得展转具观?
又何以将依正二法对「光明」二字,而弃「金」字?
「责故观之为金」,斯言何在?
况本为观心,何以反观依正等者?
释曰:此之问答,乃总示观心显理之要,未论修观之相。
初问弃三观一者,欲令答出一念识心是所观境,故即符《止观》「去尺就寸」之文也。
答中二意,初文唯示识心,是显金光明之境,故云「贵故观之为金,发智照理名光,充益色等四阴为明」。
此指能充为明,非指所充,故结云「心即明也」。
据此三义,唯从心显,不关诸阴,则深允其问。
「二从知心」已下,是预论观成理显,遍融诸法之相,以释伏疑。
何者?
恐人疑云,若唯观识阴,显金光明,于一切法,安能融净?
是故释云「又知心无心为光,知想行无想行为明」等,意云若观识阴,金光明显,则一切诸法皆金、皆光、皆明。
故以王数、心色、实假、正依等诸法,从狭至广,迭显光明之德也,非初作观,便观依正等法。
此如止观阴入境,初则唯观识阴,后亦遍历一切阴入国土等,皆明三谛之相,何乖「去尺就寸」之义?
又《义例》云:「修观次第,必先内心。
内心若净,以此净心遍历诸法,任运吻合」。
而此文唯示光明,不言金者,斯由三法修性离合,隐显相映,其意难明,致使此文,人或谓谬。
此中初文,约心显金光明三法。
所显既三,验能显必三,即修性各三之义。
此文历法,唯论光明。
能知二修既是光明,验所知一性是金,岂非修二性一之义?
大乘观行知法无法之处,岂类小教但空而已。
故《十不二门》云:「色心体绝,唯一实性」。
既结云「即观心金光明」,则知修性相对,三法已足,不须致惑。
又观三道,用王数为境,似非弃三观一者,原其观心之文,具观十种三法,后之九科,皆从所显之德,其体本融。
故约一念识心为境,而修三观,显其三法。
唯此三道,是所破之障,迷惑之事,体本不融。
若只约一念识中而示三境,境既叵分,观难得就,故特兼通数为三道境也。
问:若欲分明示三道境者,何不遍取五阴为苦,三毒为烦恼,七支为业,何故但以心王慧数并诸数对三道耶?
答:今只于阴境示三道相,以此王数常现前故,惑业本故,易显理故。
而不兼色者,恐心外向故也。
问:烦恼不独慧数,业自属思,何以作此对耶?
答:慧别顺违,方生爱恚,故慧是烦恼之根。
诸数运为,乃成善恶,故诸数是业之本也。
然观心之法,但托一处成观,则诸法皆净,不专对当名相。
问:此文对三道显金光明,其义已成,何故又约头等六分及身因举足等为三道观耶?
答:凡夫三障厚重,三法难明,虽约王数观之,尚恐执情未遣。
故更托身之假实,三毒重惑,身仪动作,粗显之境,一一横竖,约性约相,而遍推之,皆令寂灭,而显金光明妙理也。
彼又难云:若对三观,空不成,假不是,中又非等者。
释曰:文初问答,乃示识心是显金光明之境;
若观心、无心等文,是遍历诸法,彰观心之用,以释伏疑,俱未论其造修三观之相。
至正修十法观中引《净名》、三文,再观三道,乃是约身假实,粗显惑业推之,助成内观。
故且明空,良由此观能治行者见爱重障故也。
问:观既在空,何得具以金光明三义结之?
答:圆人用空破障,障破之处,妙理现前。
故即以境智冥合,诸数寂灭,而示金光明三法也。
约王数为三道,显金光明,乃至三识已下诸文,皆是一心三观。
文义显然,何得云三观不成耶?
观心文初结前生后文云:「如上所说,专是圣人圣宝,非己智分。
如鹦鹉学语,似客作数钱,不能开发自身宝藏。
今欲论道前凡夫地之珍宝,即闻而修,故明观心也」。
彼难此文,其词稍繁。
意云上已约六即,明十种三法,其理通凡,不专是圣法也。
又已明三德道前本有,岂可至此方论凡地珍宝?
释曰:上明十种三法,横周竖亘,乃顺经文法性无量甚深之义。
而经文自云「如来所游过,诸菩萨所行清净」,岂是凡夫境界?
只可云此理本遍该于道前,故明性中三德。
又寄六即位,论其法性甚深,实非行者修观之位。
故知此理虽遍,若论亲證,须是大圣。
故云专是圣人圣宝,非凡夫己之智分。
今明观心,乃的示无量甚深之理,在凡夫一念之中。
即用观慧观察,克取相应。
故云「今欲论道前凡夫地之珍宝,即闻而修」。
彼乃固隐「即闻而修」之语,但举「道前凡夫」之言,用成难势,深不可也。
又凡结前生后之文,皆是言其正意。
如《止观》正修文初云:『前六种依修多罗,以开妙解,今依妙解,以立妙行』。
须知五略五章,虽谈于行,意令开解;
十境十乘,纵含其解,意在成行。
何不徵彼前文谈行之说,难生起不当,令《止观》正修,亦成于谬?
彼又纵难曰:若言前观行,即但是略示观心之要,犹未委历法相而观,恐人不解,所以至此广约十法而观者,斯亦不然。
原夫闻略解广者,智人也者。
释曰:观心本是妙行趣果之门,而云闻略解广者,何关于观行乎?
虽知金藏,而不耘除草秽,何益贫穷者哉!
若云闻略解广,而不用研心作观者,则《止观》六章之后,不假十境十乘修證也。
又前谈果證,法性甚深,贯于六即,尚不标观行之字,将何示观心之要?
盖全不知心法、佛法之用差,又未了约教、约观之门别。
既昧此大体,何以评文相有无,何以定观道存废?
以此而验,都是谬谈矣。
彼又引例云:只如《止观》二十五方便,约观心诃五欲中,但广约三观四教诃色已,皆云诃色既尔,馀四亦然。
此中观心,若盈十纸之馀,彼一部《止观》之文,观心为用几十纸耶?
释曰:睹兹一难,即知皆是谬言,以全不识观心文义故也。
何者?
《止观》一部,正是《法华》三昧,约行观心。
但道场诸仪,及方便近行既多在事,恐起滞心,故此等文更立托事之观,导其情著。
若正修已下,都是行门,于境用观。
若知此意,终不辄云「一部《止观》,为用几纸观心」也。
岂非意谓十章十乘,合例诃色,各立观门,而今无者,但是文略?
彼文既略,乃破此文,不合十种三法,皆立观心,立难若斯,定文可悉矣。
彼又难云:又于帝王之间,妄加「慧」字。
今经首题,是佛自唱,诸师翻译,并无「慧」字。
若约义权加,用对三法为便者,解《净名》题,或二或三四字,亦应加字。
释曰:此文云「今明帝王应具三义」,何曾加字?
是知经题虽标二字,实含三义。
帝王者,合具神谋圣策,故依三义重诠法性
无文有义,智人用之,斯之谓矣。
若《净名经》三师译题,初师五字太繁,今家不用;
次师二字又略,大师但对二身而已。
既自有后师三义中当,故依之广释,何须加添?
以彼类此,殊不相当。
彼见帝王慧义,对十种三法,乃难云:非唯唐梵无据,而又能所不分。
意以「金光明」三字为所诠法性,「帝王经」三字为能诠教,不合将帝王等重对十种三法,则令诠旨不分也者。
释曰:立此难者,盖见诸家凡解题,即将「」字为能诠教,馀字为所诠义。
今「帝王」字既连「」字,便乃割截三字,别属能诠。
若将帝等重对三法,即是后人谬撰。
而不知诸家作此分释,未为通见。
岂「」字全非所诠,馀字全非能诠?
故当宗凡解题目,以「」字为通题,以馀字为别题,乃约教行理,俱论通别。
明「经」字则教通、行通、理通,明馀字乃教别、行别、理别。
若教通别,俱是能诠,行理通别,俱是所诠也。
得此意后,或时一往分字,对教行理三,有何不可?
但不得定执几字为能诠,见对所诠,便谓乖失。
定执所诠亦尔。
故《文句》以三种中道为经,《玄义》以诸经之王叙体,岂非以所诠为经
又云「唯王为教,即以能诠为经」。
若能如此通方而解,岂睹帝等三义重对十种三法,便谓后人谬添耶?
况载以帝等三义,对上诸法,深有其由。
何者?
上以金光明诠乎所游法性,已彰十种三一圆融,体用相即之义。
今欲示此三一圆融十种之法,一一有贵极雄略统摄之能,故乃重用帝等三义对之也。
是则能所相应,通别互显,安得诠旨胡越,上下参商耶?
彼又难曰:将帝惠王以摄经论,则反同真谛彼彼之义也者。
释曰:真谛分割三德,以一德对一经,又摄机偏局,故被今破。
今乃圆将三法,共摄一经,故以三解脱摄《净名》,乃至三德摄《涅槃》。
盖今家所明一一三法,皆非纵非横,而高而广,摄无不遍,名义俱融。
但举一种三法,则摄一切三法尽也。
对摄诸,复有何失?
如《净名》以解脱为目,《大品》用般若立称,皆义至于三,则摄法罄尽,故以为名。
若如彼所解,应皆题为《十种三法》也。
况前文以有此例,真谛分其三德,别对道前等三位,大师委破之。
后至自立法性甚深之义,复开十种三法,竖对本有等三位。
岂本有位唯具三道三识,而不具诸三法耶?
盖三法圆融,各各具摄诸法,得作是对。
请去情而思之,无执见而局之。
彼又难云:初不开章,以验后人擅添者。
释曰:开章多且随便,不必尽备,斯例亦多。
如《法华》境妙,只标六境,至生起解释开合,而足无谛成七。
若将不标科,验是后人擅添者,既能添数纸之文,岂不能添三二句科文?
故不可将此为准。
又当体章中一重问答文云:「问:旧人从喻,云何矫异而依于文?
答:非今就文而害于譬。
若茍执譬,复害于文。
义有二途,应须两存」。
等。
彼难云:此文文义相反,亦谓后人妄添,而斥二失:一不晓当体章意,二不晓附文章意。
皆云因前譬喻,故有两章,何得却云旧人从喻立名,云何矫异而依于文,反令今师不从譬喻以释者。
今详此问答,本不相违。
且问意者,盖责何不依古,单用譬喻释题,何得更加附文等释,乃成矫异。
答意者,非今就文而害于譬,则显今家依文依譬,两义俱全也。
若茍执譬,复害于文,则却责古人单用于譬,显义不全也。
乃结云「义有二途,应须两存」。
循环如此,复何相反?
问:既约附文设问,何故安于当体章末?
又本问附文,答中何故多论当体?
答:附文兼事用,当体唯法性,虽有此别,而皆依经。
故问附文即含两意。
既是自设,遂乃知微,故使答中先以附文对喻论,次以当体对喻说。
问答既兼二意,须居二章之后也。
彼又立当体章意云:因前譬喻,故今直示一念妄心即理性。
金光明非从譬喻,故云当体者。
评曰:如来自唱此部题名,诠显所游深广法性,但为古师不知此性本具众德,故无诸名。
世俗之法既彰事用,故有其名。
遂计真谛无名,俗谛有名。
故释「金光明」三字,唯是世间物象名义,只可以此名义比拟法性
是故古师但用譬喻释题,更无附文、当体义也。
若天台大师,以三昧力探量如来所游法性万德天然,究竟成就一切名义。
世俗之法既皆虚妄,本无实义,故乏其名。
今有名者,乃是圣人智證真法,则真名俗。
是故大师特立俗谛无名、真谛有名。
真既本有众名,故「金光明」非依世宝立称,乃当真法之体立此名也。
若今譬释,盖见诸师用譬限局,故且立之,而能广譬十种三法及一切法门,此犹顺古也。
据今正意,唯在附文、当体耳。
以知如来所游无量甚深法性,体既尊贵,故究竟名「金」;
体既常照,故究竟名「光」;
体既应物,故究竟名「明」。
是则譬喻、当体,皆显如来所證法性
此法究竟离染清净,过诸菩萨分證清净,何故却云当体直示一念妄心耶?
《玄》文自云「真谛有名」,又云「如理尊重名宝,法性可贵名金」,那得特违现文,曲指妄念?
观心本研妄识,而云已谈真性,不用观心;
当体专显果源,却云直指妄念。
斯由全迷,佛法在果,心法在因,教为解真,观本除妄,致兹谬破谬立,害己害他。
今既得知,无劳固执。
彼又难:此问答中,钝人以譬拟法,利人即法作譬。
既云当体不从譬立,何得却云即法作譬者?
释曰:章初立当体理云:「俗本无名,随真立名」。
又云:「圣人仰则真法,俯立俗号」。
故知世闻「金」,若名若义,本从法性金建立,反用世金比况法性
钝人只能以世金比拟真法,故云以譬拟法。
利人悬解,乃知能譬之世金随于真法建立,故云即法作譬。
何尝当体再立于譬?
已上释奉先清师难毕,次解灵光敏师难者。
然此二师同禀一见,难意无殊,而前难犹略,此文稍广。
其间文义大同及无大损者,不复徵之。
今就文义有异及伤观道者,略举而释之。
彼难曰:初释名章开为五番,应各有约观一释。
今何独就第三譬释中明观心义?
何故文势不连,越过附文、当体二番者。
释曰:譬喻、附文、当体三释,皆用「金光明」三字。
虽从譬从法不同,而所显法性不别。
于三释中,譬释法相最广。
今欲于一念中遍观诸法,故约所譬十种三法修观。
此十义若显,则一一皆符佛唱金光明,皆即当体金光明也,何须一一明观心?
况前通别、翻译二科,亦是定其三字之义。
若各立观心,有何不可?
今从义便,故依所譬十义观之。
其例亦多,如此经疑念序出疑人有四科,而只立一重观心,亦跨越文相。
故不可将此义定其真伪也。
彼又难:三道观中云,「观身假名既如此,观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前已捡破实法,今何复云五阴?
何繁重乎者。
释曰:凡夫所计,假名之人,皆依总相身起,故约头等六分,横竖遍推,令性相皆寂。
此乃正破假人,未推实法。
岂可见言六分,便是实法观耶?
《空品》云「是身虚伪」,大师指此为生空境。
故《文句》云:「揽阴成身,计有我人众生寿命,故约身假为生空境」。
故此文结云:「观身假名既如此,复须推破五阴实法,毕竟皆空」。
故复例云:「观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此乃正合今经观法,何所怪焉。
彼又难云:凡作空观,皆先破实法,次破假名。
何独此文先破假名,后例实法耶?
释曰:亦如《文句》解《空品》,乃先推生空,次观法空,不顺本经,更依何法?
又《观音别行玄义》云:「始觉人空,终觉法空」。
何得言凡作空观,皆先实次假耶?
况今此文,正是托于粗显色心,修空破障,助成内观。
众生我见尤重,故先观也。
彼又难:三佛性观中云:「观五阴称五阴实相,观假名称假名实相」。
观心数实相,岂五阴外别有心数耶?
约何道理对三佛性等者。
释曰:其实五阴已摄诸数,今以假实用对三因,故于无记阴外,别出善恶之数也。
如云「五阴之舍,心王居之」,荆溪亦指善恶王居无记舍。
若匪记文释出,彼文几亦成谬。
约此对三佛性者,无记阴既非善恶,即正因种诸数,有资成之功。
是缘因种假名能生十六知见,即了因种,圆理具德,即德为障,即障显德,复三一体融。
故于报障具显三性,皆称实相者,即实相般若经意。
彼经假实诸法,皆即实相般若波罗蜜也。
初于一念,具示三性,今重释中,复以假实兼善恶数,共示三因,各有所以也。
又文中以帝等三字摄《地持》等诸论,彼乃难云:且经王之名,是佛自唱,人师解释,盖释出佛意。
岂佛世便有此等诸论耶?
释曰:今明摄教者,乃以所诠摄能诠也。
盖经论所诠,不出十种三法,而隐显、旁正少别。
今从显□正,故以三解脱摄《净名》,乃至三识摄《地持》、《摄论》等也。
问:若然者,但摄法门,自摄诸教,何乃别论摄教耶?
答:若唯摄法门,恐不了者,谓此诸法门或一经一论所说,谓诸经诸论别有所诠,故今总示诸教,更无别法,故论摄教也。
若云经王是佛自唱,只应释出佛意,又云佛世未有诸论,不可云摄者,今问诸论还合佛意否?
经王外别有论所诠耶?
况诸论皆宗大乘经造,今解大乘经还摄诸论,有何失耶?
彼又难:观心明位中云「心但有名,为名字即是」,何言与者。
释曰:心虽具足一切功德,初心行人未见心体,未得心用,何闻心名?
故云「心但有名,为名字即」也
深有其致,何遽非之?
彼又难云:收得旧本,元无观心等文,验现行本是后人妄加者。
释曰:广本略本,孰伪孰真?
广本既疑妄添,略本亦应谬削。
难将文定,须以义求。
且夫此教兴来,年月寖远,中间传者,见解浅深,或昧观行功能,或迷法相融妙,既多壅塞,遂辄删除,致有略文存于一处。
必在究其深致,无得守其旧文。
大师说授随机,有广有略。
门人记录不定,或缺或圆。
今之讲人,获广本者未可忽其略文,守略文者岂得非其广本?
噫!
去彼取此,知道者孰不云非;
担麻弃金,执迷者自犹论是。
傥袪情著,吾何言哉!
知礼稽首恭白同宗传教诸硕德,仰惟以光阐佛日为心,扶树教宗为志,特回视听,同决是非。
傥小道之可观,觊大巫之作證。
知礼近以同门学友激而勉之,俾定观心等义,巽让之词,见诸前序。
辄以管见,旁附本宗教文,敷析厥旨,写录如前。
无非用佛法评论,讵敢以人情穿凿。
若也可裨妙观,则愿垂诸后昆;
若也稍损大纲,则愿置诸煨烬。
幸甚幸甚!
沙门知礼谨白。
按:日本续藏经第一编第九十五套第四册。
杜尚书神道碑1249年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一三、《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一 创作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莆田
公讳字子昕
曾大父圯,提举江西常平
大父铎,知万载县,赠大中夫。
父颖,刑部郎中,赠开府仪同三司
母陈宜人,赠吉国夫人
杜氏本京兆万年,至提举公始居邵武
公少与兄东、弟耒场屋齐名,而独见遗于礼部
以父任待通州海门买纳盐场阙,潘提举友文檄摄建阳
秤提法行,公面责潘曰:「公奉新书太过,八郡骚动矣」。
潘愧谢,稍弛其禁。
陈提刑彭寿檄摄
甲子死,诬乙杀之,公验尸于发中得砂,视甲舍傍有池砂类发中者,鞫问,子果溺死,乙乃得释。
至海门谒盐使丰公有俊,曰:「小官惟冒于货者当谴责,情可矜、力不逮者,教之可也,奈何皆临之以威乎」!
丰公悚然,遂为知己。
李公珏制置江淮,罗致幕下
兵,檄公与同幕王好生提偏师往援。
甫至,民蔽野隔壕哀鸣,求入避。
滁守固拒,公启钥纳之。
虏围城数重,公登陴,中二矢,益自奋厉,士气百倍。
虏技穷去,犯齐安
李公会合援兵几十万,未至,虏解去。
兵在道不相统壹,且溃乱,李公曰非子昕无可行者,公求制劄二十道以行。
先以帅命喝犒,择诸将尤桀黠者出一劄抽回,踰时又抽一军,不二日诸军悉回,无敢哗者。
李公累奏公援滁功,不报。
公从李公,与之终始,丰公建西阃,辟梁县胡公槻总西饷,辟凤台酒官,皆力辞。
海门秩满,调江山丞。
畿漕朱公在辟监崇明镇。
崇明改隶东总,与岳总领珂议不合,慨然引去。
岳出文书一卷,曰:「京剡也」。
公曰:「比而得禽兽,虽若邱陵弗为」。
岳怒,公曰:「可劾者文林,不可强者杜某」。
岳遂以欠芦钱劾,朝廷察芦钱无亏,二劾皆寝。
西阃曾公式中庐州节推
浮光兵变,公单骑往,戮止渠魁。
守将争饷金币,公封贮一室,将行,属郡丞郑准悉返之。
安丰守告戍将扇摇军情,且为变,帅欲讨之。
公曰是激使叛也,请与两卒往,呼将谕之曰:「而果无它,可持吾书诣制府」。
将即日行,一军帖然。
六安县,新社坛、学宫,罢元夕灯。
岁歉,谕富家曰:「吾不损米直,若但出粜,吾依市直为民代偿三之一」。
全活者众。
邑有剧盗二,设赏获之。
帅方姑息,盗窃语曰:「吾不失在制置帐下」。
公命杖死县庭,而以专杀自效。
民有嬖其妾者,治命与二子均分,二子谓妾无分法,公书其牍云:「《传》曰『子从父令』,律曰『违父教令』,是父之言为令也,父令子违,不可以训。
然妾守志则可常享,或去或终,当归二子」。
季提举衍览之,击节曰:「九州三十三县令之最也」!
安远县,考举及格,免班引改通直郎
逆全犯边,季公时已帅庐,辟公濠倅。
上以公久习边事,擢知濠州
赵大使善湘谋复盱眙,密以访公,公曰:「贼恃外援,当断盱泗浮梁以困之」。
卒用公策成功。
女真数万厚赍驻榆林阜请降,或请诱而图之,公曰杀降不仁,夺货不义,纳之则有后患,谕遣其众。
秩满,令奏事。
端平初元,过庐谒全帅子才曰:「北伐不可止矣,公必有以坚凝其后者」。
全曰「以淮西兵守潼关,以淮东兵守黄河」,公始为之隐忧。
主管官告院,知安丰军
三帅出师,除公淮西运判,公曰:「昔张魏公督师,以赵开主计,今日诸公无愧于先正,赵开之任,仆岂其人」!
诏廷绅边臣各条战守,公封上曰:「沿淮旱蝗,不任征役,中原赤立,无粮可因,若虚内事外,移南实北,腹心之地必有可虑」。
方草奏,客曰:「今岁当任子,不为贤郎地乎」?
公笑不答。
大使括舟载粮,公曰师遵陆而粮用舟,缓急必相差池,请以夫运,大使许之。
既而劾公调夫烦扰,沮挠军事,削两秩罢。
时在外谏北伐者惟公一人,及锋衄洛阳,退师保境,兵衅遂,不可复合,人始伏公先见。
奉崇道祠,复元官再知濠州
未行,改安丰
鞑谋入寇,公曰此虏常先取一城为家基寨,然后深入,顺昌为丰、寿屏蔽,而夐在淮北,兵寡餫艰,使虏得之,二州危矣。
白制司,命幕客沈先庚迁其军民士庶航钱粟迓之。
虏果大至,我舟已尽泊南岸。
文举、范用吉二叛愤咤,以俚语詈公曰:「吾欲取此城,乃为老贼所先,休看他城子矣」。
顺昌军民驻寿阳,复运米二万斛、楮七万饷之,众感慨,忘其迁焉。
又谓两城相望,其间当有小城以接声援,益缮安丰县城,使沈先庚戍之。
虏来攻不克,杀其将涂金朱袍者二人。
虏去县围郡城,公使聂斌布重兵守禦赵谅提轻骑攻劫,四隅设伏,城中昼无人声。
虏登高望之,莫能测。
公出其不意,开关鏖击,虏麾其下曰:「南兵狠,速返勿留」。
赤老国王者大掠淮东,厚装而归,公曰是可击也,命顺昌守樊辛率死士劫虏帐,俘获万计,夺马四百匹。
乱尸中有腰木牌书「皇弟国王」者,虏法贵木牌,在金银牌之右。
夕劫二寨皆中,丑类溃散,犹以番书求亡马五百。
公六世祖待制公杞守庆州,元昊求降人孟香,报曰:「偿所掠则返孟香」。
夏人不肯偿,我亦不与孟香。
北人谓我为憨,尔为您,公用待制公遗意,效北音檄答之云:「您还卤掠,憨还您马,您不还时,憨也不还您」。
虏遁去,端平丙申冬也。
明年嘉熙改元,公益为备,浚旧濠,筑外郭。
其冬虏必欲得城,扫地而至,大设攻具,以火炮焚楼橹,公随坏随补。
以八都鲁硬军斫排杈木,八都鲁者皆死囚,使之攻城自赎。
披甲以牛革十馀重为之,设面帘以障矢。
公募善射,用小箭专射其目,尽殪之。
虏又填濠为二十七坝,公分兵扼坝。
虏乘东南风纵燎,公祷天求助,俄而反风,雨雪骤至。
公谓古人多乘风雪破贼,而四面围合,乃募猛士,夺坝路出兵。
将士皆奋跃死战,杀紫泥金团龙袍者,降人云叶国大王也。
焚虏炮座攻具,至明日皆尽。
先是城闭,援师前却,惟池帅吕文德突围入,叶力捍禦。
庚牌调盱眙守余公玠及赵东夏皋赴援,濠倅赵希净、赵军,公以蜡书约夹攻。
虏溃去。
捷奏至,二年春矣,君相动色相贺。
军器监,进三秩。
御札云:「朕闻安丰被兵,不皇寝食,知卿守禦劳苦,指画有方,朕为少宽。
今援兵已集,其贾率诸将,扫荡寇攘,以安淮右。
赐卿金器,诸将各金碗一,在城将士及淮东援兵以京会三十万支犒」。
公率三军拜诏感泣。
寿春张可大惎公,百计撼摇。
吴公潜素奇公,适在都曹,主之力;
检详力终始同在围中,至是亦昌言公勋劳于朝;
丞相李公宗勉参政徐公荣叟皆有「赏未酬劳」之语。
会谋西帅,咸曰毋以易杜某,诏以安抚兼庐州,擢太府卿淮西制置副使,兼漕。
虏使王楫来续和议,公曰:「虏将察罕有言:『撒花自撒花,厮杀自厮杀』。
和可恃耶」!
督帅史嵩之主和,怒形辞色。
虏纵董尧臣归,督府以擒获闻,公抗章非之。
谍言虏下令三年毋南牧,嵩之信之,谓「八月未动,真不来矣」。
公曰:「是将款我,其来必速」。
九月察罕果率十七项人马,号八十万,挟叛贼范用吉辈傅城下,约先破庐,然后造舟巢湖以窥江。
于壕外筑土城,周六十馀里,穿两壕,攻具皆数倍于犯安丰者。
公与客登城,四郊铁骑极目无际,客股慄。
公曰:「吾必破此虏」。
众欲备金鸡嘴,公曰宜先舒城门。
虏果来攻,却之。
公欲增一重防托,亦于城内为土城。
虏日夕用攒炮攻打,我恃串楼为固。
虏筑坝乃高于楼,城危甚,宿将有涕出者。
公以油灌草,即坝下燎之,顷刻与楼高者皆为煨烬。
又于串楼内立雁翅七层。
俄炮中坝上一酋,众贼扶去,曰王子也。
乘胜出战,虏不能支,追蹑数十里,骸骨纵横,器械委积。
臣谓刘锜顺昌吴玠和尚原之捷不是过也。
御札云:「卿却敌全城,勋劳懋著」。
兵部侍郎,升使名漕副,赐对衣金带,进三秩。
有回回来降,云虏初用女真、汉军不胜,用回回又不胜,乃用真鞑,亦折三十馀人。
初,二城围闭累月,内外隔绝,传说万端,谓公必蹈徐禧李稷之祸,虽素所亲善亦忧其为张睢阳、南八矣。
一旦奏凯全壁,出人意表,识公者举杯相庆,未识者亦愿为之执鞭。
虏攻城专恃炮为长技,以数百人拽一炮,中楼橹立碎。
壕梁深者运木石不足,驱人填之。
公始用顺昌王安策,作串楼以禦炮。
其法用坚木二三尺围者列壕岸,入土五六尺,高丈馀,上施横木,中设箭窗,下缭以羊马墙。
凡围楼方楼一炮即毁,惟串楼可支三炮。
率先造千百间,随虏所攻施之,坏则易。
王安者,先在河北城守,皆以串楼自全。
公又以古防城戎器多不应手,创造鹅梨炮、三弓弩,炮可手用,弩可及千步。
为平底船,载劲卒剿填壕者。
公着数每先于虏,计画常周于事,贼技一不得施。
二城既捷,于安丰得虏尸万七千,于庐得虏尸二万六千,获虏炮车、云梯、弓弩、器甲不可计。
公每上功,必曰:「安丰之役,吕文德、聂斌功也;
庐之役,将帅王鉴、聂斌、参佐黄梦桂赵希净功也,臣何力焉」!
又终始为王安论串楼功,他将校寸劳必旌,因公取爵赏者甚众。
公勋名日盛,人心所向,惟嵩之以所遣援兵失期,又耻前言不验,至是调曹顺、聂斌,各以五千人断贼归路。
公曰虏回戈则城危矣,摘四千人付曹顺而留聂斌不遣,且言曹顺必败公事。
嵩之劾公拥兵自卫,以婴城自守为是,以野战为非。
公奏云:「此贼骁捷众多,臣实不敢以野战为是」。
且言:「督府近遣祝邦达援庐,未战而溃,仅以身免,又聚兵援滁,仅达宣化,往往失伍,委械而去。
淮西精兵有限,即野战不如人意,何以收救」?
嵩之参议官丁仁来调兵,公曰:「督相昔欲和,今欲战,何也」?
丁曰:「和自是上意」。
公曰:「善则称君,奈何归过于上」!
因抗疏乞罢。
上谕公安职,毋费朝廷区处。
曹顺者遇虏安丰境内,全军覆没,悉如公言
三年,累疏请老,御札曰:「卿老成忠实,宽朕顾忧,宜为勉留,以副注倚」。
台臣承风旨论公挑衅致寇,公待罪,诏书谆谕而止。
虏将大举刷前耻,庙堂问策,公曰:「必破之」!
督府曰:「去岁鞑败归,不肯追击,今倾国来,必破之,何也」?
公曰:「兵家之数,不可先传,患贼不来,众非所惧」。
乃练舟师扼淮河,遣庶监吕文德、聂斌军,伏精锐于要害,虏所至遇伏,我师二十七捷。
大战于朱皋四冢,俘馘无数,获酋妻、黄金、铠甲、驼马。
或问公何以策其必败,公曰:「力守淮河,所以污其道也;
彼自信阳至此已半月,粮尽力惫,宜为我禽」。
捷奏至,御札曰:「羽书来上,鞑旦遍淮右矣,朕怀抱不怡,戚见颜面。
未几督府以卿牍闻,朕且喜且疑,吾兵何神耶!
徐考捷奏,守坚壁之令,行招降之策,用袭击之师,卿可谓差强人意矣。
朕临轩不觉失喜,再三嘉叹」。
权刑部尚书,赐衣带鞍马。
四年,以疾乞去,不允。
岁饥,公告籴江右,米艘衔尾而至。
淳祐改元,乞去愈力,擢工部尚书,赐鞍马衣带,仍佩鱼。
公念久去乡国,扁舟径归,而嵩之入相,知刘晋之于公有憾,荐为御史,使甘心于公。
晋之首上疏诬诋,以直学士奉祠
或言虏谋自安南干腹,上欲起公帅嵩之台臣重劾,御椠宣谕曰:「杜某两有守城功,若脱兵权,便有后祸,则朕何以使人」?
二年,差知太平州,辞至六七。
上愈欲用公,命貂珰晋之
华文阁学士沿江制置使知建康府行宫留守,节制安庆、和、无为三郡。
杨林堡,以其费备历阳,淮民寓沙上者护以舟师。
谒程淳公祠。
总所南轩榷酒,公曰此张宣公讲学地也,陈像设,拨田祀焉,置贡士庄,蠲民租二万八千石。
虏哨仪真,东阃不能援,诏公勿以秦越为心。
公朝被旨,午戒器,越宿至,令庶与聂斌提兵八千入城。
虏见公名旗,曰:「此安丰庐州杜制置耶」!
黎明解去,追击败之。
敷文阁学士,以庶知真州
公曰:「上畀汝边郡,宜勇往,缓急吾亲提兵援汝,勉之」!
三年,中使乔年传宣抚问,赐缬罗、牙笏、金带、香茶。
四年,除刑部尚书,辞免,不许。
公念仕三十馀年,列从橐亦七载,未得一瞻天表,不敢辞。
内引,玉音奖劳云:「卿累任边阃,宣劳不易」。
公奏四事:一曰才难而知兵之才尤难,宜素储不可猝求;
二曰屯兵劳,州兵逸,然州兵月廪四倍,宜稍补助屯戍兵,而存州兵半额,别收精锐属之密院
三曰赏典太严;
四曰去盗当于其微,宜选尉寨卒长满三年能捕获者与补授。
上问淮事,又询边头诸将,皆以实对,因乞放归山林,以全晚节。
上曰:「说未到此」。
公乃就职,兼详定敕令。
一日以狱谳,庙堂始难之,卒如公议。
吏部尚书,时注授艰阻,公随资格稍通其碍,铨综为清。
每坐曹,吏部主令抱牍儳进,公曰铨法一定,刑辟人命所系,命刑部先之。
梁成大子赂当国求铨试,公曰:「昔沈继祖朱文公成大亦论真文忠公,皆得罪名教者,子孙宜废锢,安得仕」!
嵩之给使道意,公峻拒之。
御书三堂扁,曰「安淮」,曰「嘉喜」,曰「教忠」,命左珰持赐,奎墨犹湿,荣动一时。
朝家更化,议以公建阃护诸将。
胡某犹在朝,三疏论公,上不得已,进徽猷阁学士奉祠
胡后迁宗少,徐舍人元杰封还除目,曰:「侍从名臣,妄加论列」!
其为公议所予如此。
公归治小圃,日与客按行松菊,瀹茗清谈,曰:「吾今而后知闲居之乐」。
六年请老,诏不允。
再疏,进一秩,升宝文阁学士致仕。
郡忧潦,公发私廪,具告籴于旴江
明年春谷贵,公下其直以偈。
营卒旧有月借,郡贫不予,贷以私钱。
师相郑公当轴,知公忠实,枢参吴公潜念公劳旧,擢庶守邕,且将召公
或者危之,公亦不欲出矣。
八年三月,得㿃下疾,自筮得《离》之噬嗑,其繇曰:「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曰:「吾不起矣」。
自草遗表,豫言以深衣敛,毋用缁黄。
公待外甥任明之如子,命以遗表恩奏。
朌赐金于内外亲戚。
郡有贡士庄,薄甚,公欲助私田未果,以属二子。
所贷营卒钱百万,令勿偿。
疾革,谓二子曰:「此曾元执烛,曾子易箦之际」。
其夕薨,六月二十七日也,年七十六。
积官光禄大夫,爵扬子县开国子
公昔于舍后手植二梧,茂盛,将薨之月,一自枯,一拔于风,人谓木摧哲萎之验。
上方思公前功,进龙图阁学士,而公已薨。
遗表闻,上震悼,赠开府仪同三司,赙疋两三百。
娶季氏,绍兴侍郎陵之孙,先公三十八岁薨,赠渤海郡夫人
子二人:庶,奉直大夫,改差知潮州
庑,奉直大夫江西安抚干官
女二人,长适文林郎崇安赵崇林,次未行,皆已卒。
孙三人:蕃、蟠、番,俱承务郎
其年腊月二十九日葬公于城东秀野之原。
公淹贯经史,博记多能,孙吴、申韩、岐扁、严李之学,靡不研究。
文初不抒思,俄顷成章,皆丽密峻洁,无一字陈腐。
五七言精深,四六高简,散语尤古雅。
善行草急就章,有晋、宋间人风韵,寸纸只字,得者宝玩。
岁晚扫空言语文字,专治关洛诸老之书。
语其子曰:「吾于兵间无悖谋,无左画,皆得于四书」。
其临敌常裹药备不测,曰:「万一嗟跌,当以死报君父」。
手握重兵,然未尝妄僇一人。
虽大敌在前,戈甲耀日,矢石如雨,公意气愈闲暇,无窘遽容。
武侯麾军,谢傅镇物,无以加也。
其论和战屡与权要矛盾,嵩之排拫挫抑于上,言者撼摇毁訾于下,赖上照知孤忠,保全劳臣,故公得以功名终始。
,公与余同幕金陵,后余为枢掾,数言公于郑、乔两丞相,公遂起废。
其立功于二城也,余已斥居田里,公岁中必一再遣帐骑至山中候余安否。
余问骑曰:「杜公何为」?
曰:「与诸将乐饮议防狄尔」。
余曰:「视前后三数公孰优」?
曰:「寇至,公与将帅分画既定,常先登陴,诸将继之。
既上则不复下,寝食矢石之傍,犹燕居也。
寇去,乘陴者皆下公乃下。
以小人观之,杜公为优」。
余仲弟守樵,亦言安丰迓兵至樵,公厚犒而客礼之,虽小校卑卒亦拊以恩。
肩舆止用村夫,曰:「彼皆战士,不可私役也」。
乌虖,公所以能得人之死力,能为国家建功立事,有以也夫!
余观他人寸长微劳必自夸诩,公昔与余书叙城守事,但言暴客相访,久而不去,颇费应酬而已。
余问守备,答曰:「向以城守城,今以人守城,君无忧」。
其言雍容整暇如此,非侥倖成事者。
既葬,二子致公遗命,属铭于余,且以闽帅赵公希净所作行述来。
赵公与公皆陷重围,同死生患难者,所载详实,抑余于公之薨有感慨焉。
营平破羌已七十馀,卫公渡辽踰八十矣,古人事业多在晚岁。
公虽得谢,老谋宿望,使之卧护,犹罴当道、虎在山也。
今其已矣,谁为陛下宽北顾者,悲夫!
公唐相宣献公黄裳之后,世系详见于公显考之碑,不复出也。
铭曰:
鞑行中原,磨牙荐食,战无勍敌,攻无坚壁。
不论书生,虽有,猝然遇之,败挠奔北。
近而光、滁,远则荆、益,朝犹金汤,暮已瓦砾。
开辟以来,未睹斯贼,譬之猰㺄,莫与角力。
显允杜公,眇然逢掖,其守二城,危在旦夕。
铁骑数重,攒炮千百,公甚整暇,登陴指画。
某捍楼橹,某劫寨栅,椎牛酾酒,辇金舆帛。
以我忠赤,当彼矢石,公犹暴露,孰敢顾惜。
虏气衰竭,公乘其隙,忽雷万鼓,四面出击。
名王横尸,权帝败续,所获驼马,器甲山积。
露布至京,朝野动色,然后华人,知鞑可敌。
然后异类,知惮中国。
然后边臣,知守疆埸。
公身远外,公性孤直。
大使督相,巧诋重劾,淳祐圣人,卓然不惑。
奎墨昭回,曰卿忠实。
众方狺吠,上独卵翼。
晚思识公,召以常伯
公来何迟,公去何亟。
手开绿野,清谈永日。
方乔,人比召毕。
妖星忽陨,壮士惊唶。
过江百年,非无人物,畏虏二字,膏肓之疾。
昔在典午,仅推琨、逖,爰及炎、绍,复有纲、泽。
皆以儒帅,守固战克。
继者谁欤,杜公其匹。
惜余老矣,涸砚燥笔,事伟词卑,不究勋德。
朱鉴墓志铭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三四
丁未策□□曰:「充国得先○地,就耕以实之。
士达之议,是欲夺舒民有主之田尔」。
果格不行。
策浮、光、舒、蕲必危,不旋踵语验,守将诛,阃臣黜,公亦自劾,有旨谕留。
湖北运判,兼督府随军转运参议官
俄除户部郎中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财赋。
军灶骤增至二十万,江湖旱荒贵籴,公干旋有方,调度无阙。
阃臣孟珙责生券甚急,公核其虚籍以闻,诏自认生券。
先使客风谕,欲升公少卿,公笑答云:「阃臣荐总饷,不亦异乎」!
节钺,升宣抚,遽以督视自居,责总漕苛礼,公不为屈。
积愤,索库本运淮盐以倾总所
公乞致休以避之,令赴行在奏事,俄寝前诏。
力能挤公,台继疏上,奉亲还里,左右娱侍,安退闲之乐而忘进退之拙。
主管冲佑观者再,除考功郎官,以无科第辞。
主管鸿禧观,除尚佐郎官。
令人寿九十二考终,公毁瘠过甚。
服阕,荐请鸿禧祠。
戊申禋泽官从子澹,人以为难。
前参预坡徐公、今元枢意一徐公秋壑贾公更迭汲引,然毁鬲者众,公宦情亦阑矣。
徐著作霖有时名,初用文公经说擢上第,后改师法,寄声欲游武夷,公戒精舍主者毋纳。
预卜佳城,兆域自位置,松槚手封植,甫峻事而属疾。
公邃于《易》,若前知将终者,区画家事无一语差。
宝祐戊午三月十四日终于寝,年六十九,积阶至朝议大夫
其年十二月十有五日,葬于南剑州剑浦县富沙乡汾常里八仙之原。
娶周氏,封恭人庆元六君子侍郎西麓周公之女,相敬如宾友。
男浚,通直郎、知兴化军仙游县,有治办声,佳公子也,亦健令也。
公与文公皆生于庚戌文公初得孙喜,书抵龙川陈亮曰:「小孙资禀壮实,他日可望」。
告庙则云:「嗣子既亡,次当承绪,异日朝廷察某遗忠,或有恩意,亦令首及」。
钟爱异于诸孙如此。
所著奏疏、《诗易遗说》各若干篇,诗文若干卷。
浚奉《家传》、致治命来请铭,余大父著作及接文公议论,余宰建阳,游公诸父群从间最久,故公以宰上之碑见属。
余观先朝尤褒录大儒之后,濂溪子焘次对帅蜀,康节孙溥亦至侍从公季父贵显侔于焘,而公权位减于溥,盖有命焉。
今天子尤重文公之学,及考亭之门者多致身廊庙,诵考亭之言者亦接武旃厦。
公精敏绝人,书一目数行,向使不守边,不护饷,专以其过庭之异闻、藏壁之家书论于石渠,辨于汉廷,则诸儒必欲歛衽,可以巍冠而讲、重席而坐矣。
亭障堡戍之烦使,米盐簿书之群碎,岂无他人,顾以累儒家人乎!
朱氏世系见文公自序,韦斋事载国史,文公书垂万古,言满天下,其名字官阀世所共知云。
铭曰:
张禹桓荣治一艺,身为师傅施及嗣。
仝也黜传研孔思,韩子伏云宥十世
文公之书完而粹,融液异同合破碎,直繇濂洛溯洙泗。
愚尝执卷侍丹地,圣学尤得之朱氏。
公卿诵习致富贵,士者涉猎掇名第,亦既得之筌蹄弃
嗟哉子明幼是似,一生鞅掌服王事,家学曾不毫芒试,更尝艰阻困谗惎。
材不如公皆显仕,何哉独于公责备。
尚书郎题墓隧,下从先人色无愧(《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八。)
句首原有「共」字,据清抄本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