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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新建学碑铭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六、《江苏金石记》卷八、楚州金石录、《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七五一、同治《山阴县志》卷八
学校尚矣,周以来讫于唐,创命废治,儒家流多能言之,予不复叙。
五代残弊,彝伦歼灭,大盗㘖㘖,相阅以兵,旦移暮檄,仅识文字,艺圃儒林,荡为戎区。
天祖受命,肖天明德,乃眷四方,是剔是攘。
创民痍旅,益去愁毒,始修太学京师
太宗、真宗已同车文,则幸成均,开露门,集中秘书,拥图讲道,喟而兴学。
云章在天,万物光明,声陶教冶,镕为豪俊。
然犹州郡吏未能称上意,兴庠塾之事也。
逮今上缵承,焞燀先烈,右文变风,与三代侔。
于是人人知帝向儒,而天下学官毕修饬矣。
噫,教化之难也!
阅四圣,垂九十年,事钜绩迟,不其然乎!
楚州学者,今转运使七兵外郎魏君之建也。
景祐初年,君以田曹来为州,甚宜其官,不苛不竞,政克用乂
一日与其属会孔子下,顿压陋荒,不能为礼,简无蕴编,生无见员。
君愀不怿,以为天子育才劝学如不及,今楚近郡,身二千石,助朝廷美风俗为职,是不能兴,且得罪。
因上言孔祠坏缺,黉肆未立,愿得如律令,官为缮完。
书闻,有诏报可。
我素既从,鸠工僝工,乃谋新宫,斥地而南,筑为坛堂。
裁审旧址,更作州序。
攻位既成,墁塈毕兴。
扉树显俨,厢宇华煜。
墀洁涂平,房内异宜。
絺扆敞中,治饬晬容。
四科十子,凛如侑坐,缓玦裨裳,具有等威。
然后复阁焉以匮经,次库焉以庋器。
堂有讲位,博士尸之;
舍有燕处,弟子安之。
椸篑篚几,有史焉是供;
㳻汎扫除,有干焉是隶。
横庑为亭,邃然而清,须斋者以居;
庳北为池,頖如其漪,待息焉以游。
爨樵汲匽,罔不备具。
考室凡七十有八,楹地纵四十八寻,横十有二常。
南揭庙题,西署学榜。
庙尊神,学便人也。
明年上丁,君率官儒参释菜礼,豆登俎彝,跽进俯伏,畏与虔并,犹鄹鲁然。
又命诸生群居比艺,日月弟课,教必名儒,习必秀民。
诲者灌灌以温,请者拳拳以敬。
幼慕壮歆,语堕相靳。
袖衣著绿者频然成帷,其来未止。
化之易易,由君优为者耶。
先时,君市取书三千卷,以实厨槴。
奏割山阳淮阴、芿场三区,立为学田。
岁赀四十馀万,簿所出入,檄州从事掌焉。
君既去州,或夺二区,以畀他用,逮沓弗还。
复七年,君持节以来,吏则大惧,乃悉取以归于我。
君亦移文镌喻,显为永制。
由是学之陋阙,益弥文而就绪焉。
君名兼,字介之,敏而文,在进士为闻人,立朝为名郎,临部为能吏。
凡百施为,知所先后。
裕神劝学,实有德于楚,故楚人刻乐石以旌成劳,予得次第其状,属之辞。
铭曰:
翼翼孔庙,大逵之东。
魏侯为州,乃新此宫。
耽耽州学,魏侯所作。
得请于上,是治是度。
始时楚人,挑达里闾。
谇语相訾,无师与徒。
及侯崇建,匪怒伊教。
显圣严师,神降其劳。
讲有博士,业有弟子。
居相切剀,出相长弟。
楚人有俗,侯实化之。
楚人有材,侯实育之。
鲁僖公思乐
汉文翁,丕变蜀人
侯克慕贤,参订厥美。
镵识完青,以谨攸始。
庆历二年岁次壬午中秋日立。
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州学教授许遵承奉郎试秘书省校书郎阙唐□,淮南诸州水陆计度转运使兼本路劝农使朝奉郎尚书兵部员外郎上轻车都尉赐紫(阙)
按:《淮阴金石仅存录》卷一,台湾文丰出版公司石刻史料新编本。
许仲涂屯田以新诗见访1057年 北宋 · 梅尧臣
五言律诗 押微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许氏世工诗,浑棠格力微。
独能兼古律,无不是珠玑。
捧卷光蓬室,停车照竹扉。
阳春复高调,自昔和人稀。
次韵许遵少卿见寄1078年1月 北宋 · 赵抃
七言律诗 押删韵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头上有霜添白发,囊中无药驻朱颜。
堪惊积岁加衰老,未省何时得退閒。
渊净思临浮石渚,喧哗羞对武林山
君恩早赐俞音下,即拥菟裘故里还。
其九 北宋 · 元绛
 押阳韵
笙歌车马东方晓,风月山川北固凉(寄润守许遵
按:《舆地纪胜》卷七《两浙西路·镇江府
王安石奸诈十事状熙宁二年六月 北宋 · 吕诲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九、《宋名臣奏议》卷一○九、《皇朝文鉴》卷五○、《东都事略》卷七八《吕诲传》、《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八、《宋史》卷三二一《吕诲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六、《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四、《经济类编》卷三二、《续资治通鉴》卷六六、《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一四
臣切以大奸似忠,大诈似信。
惟其用舍,系时之休否也。
至如少正卯之才,言伪而辩,行僻而坚,顺非而泽,彊记而博,非宣父圣明,孰能去之?
唐卢杞天下谓之奸邪,惟德宗不知,终成大患。
所以言知人之难,其犹病诸。
陛下即位之初,起王安石就除知江宁府,未几,召为学士
󲦤绅皆庆陛下之明擢,有文之人得以适其用也。
及进贰台席,佥论未允,衡石之下,果不能欺其轻重也。
臣伏睹参知政事王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斯众所共知者。
臣略疏十事,皆目睹之实迹,冀上寤于宸鉴。
一言近诬,万死无避。
安石向在嘉祐中,判纠察刑狱司,因开封府争鹌鹑公事,举駮不当,御史台累移文催促,谢恩倨傲不恭。
相次仁宗皇帝上仙,未几安石丁忧,其事遂已。
安石服满,托疾坚卧,累诏不起。
英宗朝不臣。
就如有疾,陛下即位,亦合赴阙一见,稍存人臣之礼。
及就除知江宁府,于私计安便,然后从命。
慢上无礼,其事一也。
安石任小官,每一迁转,逊避不已。
自知江宁府,除翰林学士,不闻固辞。
先帝临朝,则有山林独往之思;
陛下即位,乃有金銮侍从之乐。
何慢于前而恭于后?
见利忘义,岂其心乎?
好名欲进,其事二也。
人主延对经术之士,讲解先王之道,设侍讲侍读常一员。
执经在前,乃进说,非传道也。
安石居是职,遂请坐而讲说,将屈万乘之重,自取师氏之尊。
真不识上下之仪,君臣之分,况明道德以辅益聪明者乎?
但要君取名而已,其事三也。
安石自居政府,事无大小,与同列异议,或因奏对,留身进说,多乞御批,自中而下,以塞同列,阻公论。
是则掠美于己,非则歛怨于君。
用情罔公,其事四也。
安石纠察司举駮多不中理,与法官争论刑名不一,常怀忿隙。
许遵误断谋杀公事,力为主张。
妻谋杀夫,按问欲举减等科罪。
挟情坏法,外报私怨。
两制定夺,但闻朋附;
二府看详,亦皆畏避。
徇私报怨,其事五也。
安石初入翰林,未闻进一士之善,首率同列称弟安国之才。
朝廷与状元恩例,犹谓之薄。
主试者定文卷不优,其人遂罹中伤。
小惠必报,纤仇必复。
及居政府,才及半年,卖弄威福,无所不至。
自是畏之者勉意俯从,附之者自鬻希进。
奔走门下,惟恐其后。
背公死党,今已盛矣。
怙势招权,其事六也。
宰相不视事旬日,差除自专,逐近臣补外,皆不附己者。
妄言尽出圣衷,若然不应是安石报怨之人。
丞相不书敕,本朝故事未之闻也。
意示作威,耸动朝著。
然今政府同列依违,宰相避忌,遂专恣而何施不可?
专威害政,其事七也。
凡奏对黼座之前,惟肆强辩。
向与唐介争论谋杀刑名,遂致喧哗,众非安石而是
忠劲之人,务守大体,不能以口舌胜,不幸愤懑发疽而死。
自是同列尤甚畏惮,虽丞相亦退缩不敢较。
其是非任性,陵轹同列,其事八也。
陛下方稽法唐尧,敦睦九族,奉亲爱弟以风天下。
而小人章辟光献言,俾岐王迁居于外。
离间之罪,固不容诛。
上寻有旨送中书,欲正其罪。
安石坚拒不从,仍进危言,以惑圣聪。
意在离间,遂成其事。
朋奸之迹甚明,其事九也。
今邦国经费,要会在于三司
安石政府,与知枢密同制置三司条例,兵与财兼领之,其掌握重轻可知矣。
又举三人者管当,八人者巡行,诸路虽名之曰商榷重利,其实动摇于天下也。
臣未见其利,先见其害,其事十也。
臣指陈猥琐,烦黩高明,诚恐陛下悦其才辩,久而倚毗,情伪不得知,邪正无复辨。
大奸得路,则贤者渐去,乱繇是生。
臣究安石之迹,固无远略,惟务改作,立异于人,徒文言而饰非,将罔上而欺下。
臣切忧之,误天下苍生,必斯人矣。
伏望陛下图之,宜当稽于众。
方天灾屡见,人情未和,惟在澄清,不宜挠浊。
安石久居庙堂,必无安静之理。
臣所以沥恳而言,不虞横祸,期感动于聪明,庶判别于真伪。
况陛下志在刚决,察于隐伏,当质于士论,然后知臣言之中否。
然诋讦大臣之罪,不敢茍逭。
孤危若寄,职分难安,当复露章,请避怨敌。
论谋杀人已死刑名当再议劄子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南阳集》卷二六
臣向奉诏旨与吕公著钱公辅定夺司马光王安石所议阿云杀人不死从按问,欲举自首之名,遂开杀人已伤自首之例,仍以奏取敕裁之。
□□后法官以为:杀人已伤,若许自首,则据律文,谋杀者亦当通首。
又若从故杀伤法,则首从颠倒,以为不可。
王安石又奏:「杀人尸□自首□□□不当例其首从,合用尊长杀卑幼条例。
□□□从定法」。
许遵分析,亦以安石议为然。
议谋杀已伤案问欲举自首状(知登州许遵奏:妇人阿云于母腹内与韦阿大定婚,成亲后嫌韦阿大,夜间就田中用刀斫伤。县尉令弓手勾到阿云,问:「是你斫伤本夫?实道来,不打你。」阿云遂具实招通,合作案问欲举减二等,大理寺不合作谋杀已伤绞罪断遣。下刑部,定得大理寺允当。不服,诏下光与王安石定夺。安石以为议是,后朝廷竟从安石议。)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九五、《司马公文集》卷三八、《邵氏闻见后录》卷二一、《文献通考》卷一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一
臣窃以为凡议法者当先原立法之意,然后可以断狱。
窃详律文:「其于人损伤,不在自首之例」。
注云:「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
所谓「因犯杀伤」者,言因犯他罪,本无杀伤之意,事不得已,致有杀伤,除为盗之外,如劫囚,略卖人之类,皆是也。
律意盖以于人损伤既不得首,恐有别因馀罪而杀伤人者,有司执文并其馀罪亦不许首,故特加申明云「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
然杀伤之中,自有两等,轻重不同:其处心积虑,巧诈百端,掩人不备者,则谓之谋;
直情径行,略无顾虑,公然杀害者,则谓之故。
谋者尤重,故者差轻。
今此人因犯他罪致杀伤人,他罪虽得首原,杀伤不在首例。
若从谋杀则太重,若从斗杀则太轻,故酌中令从故杀伤法也。
其直犯杀伤更无他罪者,惟未伤则可首,但系已伤,皆不可首也。
许遵欲将谋之与杀分为两事,按谋杀、故杀,皆是杀人,若将谋之与杀分为两事,则故之与杀亦是两事也。
且律称「得免所因之罪」,故劫囚、略人皆是已有所犯,因而又杀伤人,故劫略可首,而杀伤不原。
若平常谋虑,不为杀人,当有何罪可得首免?
以此知「谋」字止因「杀」字生文,不得别为所因之罪也。
若以劫斗与谋皆为所因之罪,从故杀伤法,则是斗伤自首反得加罪一等也。
所引苏州洪祚断例,案《律疏》云:「假有因盗故杀伤人而自首者,盗罪得免,故杀伤罪仍科」。
疏既指言故杀伤人,明是因盗谋杀伤人者,自从谋法。
当时法官误断,不可用例破条。
又引《编敕》:「谋杀人伤与不伤,罪不至死者,并奏取敕裁」。
以为谋杀已伤而罪不至死者,即是自首之人。
案尊长谋杀卑幼之类,皆是已伤而罪不至死,不必因首也。
又引《律疏问答》条云:「谋杀凡人,乃云是舅」。
又云:「谋杀之罪首尽,显是谋杀,许令自首」。
案《问》皆谓谋而未伤,方得首免,若其已伤,何由可首?
凡议罪制刑,当使重轻有叙。
今若使谋杀已伤者得自首,从故伤法,假有甲乙二人,甲因斗殴人鼻中血出,既而自首,犹科杖六十罪;
乙有怨雠,欲致其人于死地,暮夜伺便推落河井,偶得不死,又不见血,若来自首,止科杖七十罪。
二人所犯绝殊,而得罪相埒。
果然如此,岂不长奸?
况阿云嫌夫丑陋,亲执腰刀,就田野中,因其睡寐,斫近十刀,断其一指,初不陈首,至官司执录将行拷捶,势不获已,方肯招承。
情理如此,有何可悯?
朝廷贷命编管,已是宽恩,而更稽留不断,为之伸理,欲令天下今后有似此之类,并作减二等断遣,窃恐不足劝善,而无以惩恶,开巧伪之路,长贼杀之源,奸邪得志,良民受弊,非法之善者也。
臣愚以为大理寺刑部所定已得允当,难从许遵所奏作案问欲举减等而科。
今来与王安石各有所见,难以同共定夺,伏乞朝廷特赐裁酌施行。
体要疏熙宁二年八月五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九六、《司马公文集》卷四○、《国朝诸臣奏议》卷八、《皇朝文鉴》卷四九、《圣宋文选全集》卷五、《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二、《璧水群英待问会元》卷二六、《群书会元截江网》卷二○、《太平宝训政事纪年》卷四、《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一一、《文献通考》卷一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六、《右编》卷三、《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六一
月日,具位臣司马光谨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臣准御史台牒,伏奉四月二十日诏敕:「传曰:『近臣尽规』。
以其荣耻休戚与上同也。
今在此位者,视朕过失与朝廷政事之阙,默而不言,乃或私议窃叹,若以为其责不在己。
夫岂皆习见成俗以为当然,其亦有含章怀宝待唱而发者也?
今百度隳弛,风俗偷惰薄恶,灾异谴告不一,此诚忠贤助朕忧惕,以创制改法,救弊除患之时。
宜令侍从官自今视朕过失与朝廷政事之阙,无有巨细,各具章奏,极言无隐。
噫!
言善而不用,朕有厥咎;
导之而不言,尔为不恭。
朕将用此考察在位所以事君之实,明黜陟焉」。
臣以驽下之材,自仁宗皇帝时蒙擢在侍从,服事三朝,恩隆德厚,陨身丧元,不足为报。
虽访问所不及,犹将披肝沥胆,以效其区区之忠。
况圣意采纳之勤,督责之严,谆谆如此,臣敢营私避怨,匿情爱己,不为陛下别白当今之切务,庶几少补万分之一邪?
臣闻为政有体,治事有要。
自古圣帝明王,垂拱无为而天下大治者,凡用此道也。
何谓为政有体?
君为元首,臣为股肱,上下相维,内外相制,若网之有纲,丝之有纪。
故《诗》云:「勉勉我王,纲纪四方」。
又云:「岂弟君子,四方之纲」。
故古之王者,设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纲纪其内;
方伯州牧、卒正、连帅、属长,以纲纪其外。
尊卑有叙,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率从。
此为政之体也。
何谓治事有要?
夫人智有分而力有涯,以一人之智力兼天下之众务,欲物物而知之,日亦不给矣。
是故尊者治众,卑者治寡,治众者事不得不约,治寡者事不得不详。
约则举其大,详则尽其细。
此自然之势也。
益稷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言君明则能择臣,臣良则能治事也。
又曰:「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
言君亲细务,则民不尽力,而事废坏也。
《立政》曰:「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
是训用违。
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兹」。
文王择有司而任之,其馀皆不足知也。
《康诰》曰:「庸庸,祗祗,威威,显民」。
言文王用其可,祗其可祗,刑其可刑,专明此道以示民也。
是故王者之职,在于量材任人、赏功罚罪而已。
茍能谨择公卿牧伯而属任之,则其馀不待择而精矣。
谨察公卿牧伯之贤愚善恶而进退诛赏之,则其馀不待进退诛赏而治矣。
然则,王者所择之人不为多,所察之事不为烦,此治事之要也。
臣窃见陛下日出视朝,继以经席,将及日中,乃还宫禁。
入宫之后,窃闻亦不自閒,省阅天下奏事、群臣章疏,逮至昏夜,又御灯火,研味经史,博观群书。
中宗高宗之不敢荒宁,文王之日昃不食,臣以为不能及也。
然自践祚以来,孜孜求治,于今三年,而功业未著者,殆未得其体要故也。
祖宗创业垂统,为后世法,内则设中书枢密院御史台三司审官审刑等在京诸司,外则设转运使知州知县等众官,以相统御,上下有叙,此所谓纲纪者也。
今陛下好使大臣夺小臣之事,小臣侵大臣之职。
是以大臣解体不肯竭忠,小臣诿上不肯尽力,此百官所以弛废,而万事所以隳颓者也。
而陛下方为致治之本,此臣之所大惑也。
臣微贱不得尽知朝廷之事,且以耳目所接近日数事臣所知者言之,其馀陛下可以类求也。
汉文帝陈平:「天下一岁决狱及钱谷出入几何」?
曰:「陛下即问决狱,责廷尉
问钱谷,责治内史
必也,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此乃宰相事也」。
者,可谓能知治体矣。
今之两府,皆古宰相之任也。
中书主文枢密主武。
若乃百官之长非其人,刑赏大政失其宜,此两府之责也。
至于钱谷之不充,条例之不当,此三司之事也。
陛下茍能精选晓知钱谷忧公忘私之人,以为三司使副、判官、诸路转运使,各使久于其任,以尽其能,有功则进,无功则退,名不能乱实,伪不能掩真,安民勿扰,使之自富,处之有道,之有节,何患财利之不丰哉!
今乃使两府大臣悉取三司条例别置一局,聚文士数人与之谋议,改更制置三司皆不与闻。
臣恐所改更者未必胜于其旧,而徒纷乱祖宗成法,考古则不合,适今则非宜,吏缘为奸,农商失业。
数年之后,府库耗竭于上,百姓愁困于下,众心离骇,将不复振矣。
两府于天下之事无所不总,若百官之职皆使两府治之,则在上者不胜其劳,而在下者为无所矣。
监牧使主养马,四园苑主课利,今乃使监牧使不属群牧司四园苑不属三司提举司,则在下者各得专权自恣,而在上者为无所矣。
陛下方欲纳天下于大治,而使百官在上者不委其下,在下者不禀其上,能为治乎?
若此之类,臣窃恐似未得其体也。
凡天下之事,在一县者当委之知县,在一州者当委之知州,在一路者当委之转运使,在边鄙者当委之将帅,然后事乃可集。
何则?
久任其位,识其人情,知其物宜,赏罚之权,足以休戚所部之人,使之信服故也。
今朝廷每有一事,不委之将帅监司守宰,使之自为方略,责以成效而施其刑赏;
常好别遣使者衔命奔走,旁午于道,所至徒有烦扰之弊,而于事未必有益,不若勿遣之为愈也。
夫事之利害,吏之能否,皆非使者所能素知,不免临时询采于人,所询者或遇公明忠信之人,犹仅能得其一二,或遇私闇奸险之人,则是非为之倒置矣。
此二者交集于前,而使者不能猝辨也,是以往往害事,而少能为益。
将帅监司守宰皆贤,而使者皆愚也,累岁之讲求,与一朝之议论,积久之采察与目前之毁誉,精粗详略,其势不同故也。
其有居官累岁而不知利害,临人积久而不知能否,或虽知利害而不能变更,虽知能否而不能黜陟,此乃愚昧私曲之人。
朝廷当察而去之,更择贤者以代其位,不当数遣使者扰乱其间,使不得行其职业也。
又庸人之情,茍策非己出,则媢嫉沮坏,惟恐其成。
官吏若是者,十常五六。
借使使者所规画曲尽其宜,在彼之日,其当职之人已怏怏不悦,不肯同心以助其谋,协力以成其事,曰:「朝廷自遣专使治之,我何敢与知」?
及返命之日,彼必败之于后,曰:「使者既谋而授我,我今竭力而成之,功悉归于首谋之人,我何有哉」?
此所以为不若毋遣使者而属任当职之人为愈也。
使者所以通远迩之情,固不可无。
然今之转运使,即古使者之任,茍得人而委之,贤于暂遣使者远矣。
监司自为奸隐贪纵,或有所隐蔽欺罔,或为部内之人所讼,或所谋画之事未得其宜,朝廷欲察其罪恶,审其虚实,判其曲直,决其是非,然后别遣使者案之。
若案得其实,监司有罪则当刑,不才则当废,岂有但已者也!
今每有一事,朝廷辄自京师使者往治之,是在外之官皆无所也。
使者既代之治事,而当职之人亦无所刑、无所废,是只使之拱手旁观、偷安窃禄者矣。
若此之类,臣窃恐似未得其体也。
今朝廷之士、左右之臣皆曰:「陛下聪明刚断,威福在己,太平之功可指日而致」。
臣愚窃独以为未也。
臣闻古之圣帝明王,闻人之言则能识其是非,故谓之聪;
观人之行则能察其邪正,故谓之明。
是非既辨,邪正既分,奸不能惑,佞不能移,故谓之刚;
取是而舍非,诛邪而用正,确然无所疑,故谓之断。
诛一不善,而天下不善者皆惧,故谓之威;
赏一有功,而天下有功者皆喜,故谓之福。
今陛下聪明刚断,则诚体之矣;
欲收威福之柄,则诚有其志矣。
然于所以为之之道,尚或有所未尽,故臣以为太平之功,未可期也。
夫帝王之道,当务其远者、大者,而略其近者、小者。
国之大事,当与公卿议之,而不当使小臣参之;
四方之事,当委牧伯察之,而不当使左右觇之。
傥公卿、牧伯尚不能择贤者而任之,小臣左右独能得贤者而使之乎?
若茍为不贤,则险诐私谒,无不为已。
今陛下好于禁中出手诏指挥外事,非公卿所荐举、牧伯所纠劾,或非次迁官,或无故废罢,外人疑骇,不知所从。
此岂非朝廷之士、左右之臣所谓「聪明刚断,威福在己」者耶?
陛下闻其言而信之,臣窃以为过矣。
夫公卿所荐举、牧伯所纠劾,或谓之贤者而不贤,谓之有罪而无罪,皆有迹可见,责有所归,故不敢大为欺罔。
若奸臣密白陛下,令陛下自为圣意以行之,则威福集于私门,而怨谤归于陛下矣,安得谓之威福在陛下邪?
且陛下向时中诏所指挥者,率非大事,至于两禁美官、边藩将帅省府职任、诸路监司,此皆众人之所希求,治乱之所系属。
当除授之际,窃恐未必一一出圣志也。
若乃奸邪贪猥之人,陛下所明知而黜去者,或更改官而升资,或不久复进用,然则威福之柄果不在陛下,而陛下偶未之思也。
以此观之,面誉陛下「聪明刚断,威福在己,太平可立致」者,非愚则谀,不可不察也。
陛下必欲威福在己,曷若谨择公卿大臣明正忠信者留之,愚昧阿私者去之。
在位者既皆得其人矣,然后凡举一事,则与之公议于朝,使各言其志。
陛下清心平虑,择其是者而行之,非者不能复夺也。
凡除一官,亦与之公议于朝,使各举所知,陛下清心平虑,择其贤者而用之,不肖者不能复争也。
如此则谋者、举者虽在公卿大臣,而行之、之皆在陛下,安得谓之威福不在己邪?
陛下此之不为,而顾彼之久行,臣窃恐似未得其要也。
夫三人群居,无所统一,不散则乱,是故立君以司牧之
群臣百姓,势均力敌,不能相治,故从人君决之。
人君者,固所以决是非、行刑赏也。
若人君复不肯决,当使从谁决之乎?
夫人心不同,如其面焉。
国家凡举一事,朝野之人必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凡用一人,必或以为贤,或以为不肖。
此固人情之常,自古而然,不足怪也。
要在人主审其是非而取舍之。
取是而舍非则安荣,取非而舍是则危辱,此乃安危荣辱之所以分也。
是以圣王重之,故博谋群臣,下及庶人,然而终决之者,要在人君也。
古人有言曰:「谋之在多,断之在独」。
谋之多,故可以观利害之极致;
断之独,故可以定天下之是非。
若知谋而不知断,则群下人人各欲逞其私志,斯衰乱之政也。
《诗》云:「谋夫孔多,是用不集。
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
如匪行迈谋,是用不得于道。
哀哉为猷,匪先民是程,匪大猷是经。
维迩言是听,维迩言是争。
如彼筑室于道谋,是用不溃于成」。
此言周室之衰,人臣不知先王之大道,务争近小之事,人君不能定其可否,而事终无成也。
汉世国家有大典礼、大政令、大刑狱、大征伐,必下公卿大夫、博士议郎议。
其议者固不能一,必有参差不齐者矣,于是天子称制决之,曰「丞相议是」,或曰「廷尉当是」,而群下厌然无有不服者矣。
今陛下听群臣各尽其情以议事,此诚善矣。
然终不肯以圣志裁决,遂使群臣有尚胜者以巧文相攻,辩口相挤,至于再,至于三,互相反覆,无有限极。
臣愚深恐亏朝廷之政体,损陛下之明德,流闻四方,取轻夷狄,非嘉事也。
夫天下之事有难决者,以先王之道揆之,若权衡之于轻重,规矩之于方圆,锱铢毫忽,不可欺矣。
是以人君务明先王之道,而不习律令,知本根既殖,则枝叶必茂故也。
近者登州妇人阿云,谋杀其夫,重伤垂死,情无可悯,在理甚明,已伤不首,于法无疑。
中材之吏,皆能立断。
事已经审刑院大理寺刑部断为死罪。
而前知登州许遵文过饰非,妄为巧说。
朝廷命两制定夺者再,命两府定夺者再,敕出而复收者一,收而复出者一,争论纵横,至今未定。
夫以田舍一妇人有罪,在于四海之广,万机之众,其事之细,何啻秋毫之末
朝廷欲断其狱,委一法吏足矣。
今乃纷纭至此,设更有可疑之事大于此者,将何以决之?
夫执条据例者,有司之职也;
原情制义者,君相之事也。
分争辨讼,非礼不决,礼之所去,刑之所取也。
阿云之事,陛下试以礼观之,岂难决之狱哉?
彼谋杀为一事、为二事,谋为所因、不为所因,此苛察缴绕之论,乃文法俗吏之所事,岂明君贤相所当留意邪!
今议论岁馀而后成法,终于弃百代之常典,悖三纲之大义,使良善无告,奸凶得志,岂非徇其枝叶而忘其本根之所致邪?
若此之类,臣窃恐似未得其要也。
此皆众人之所私议窃叹,而莫敢明言者。
臣以独受恩深重,不顾斧钺,为陛下言之,惟圣明裁察。
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
提举司条式劄子 北宋 · 王圭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五一、《华阳集》卷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之四六(第三册第二九五九页)、民国《华阳县志》卷二四
臣等伏以王者履至尊之势,乘富有之资,然而不敢以过制也。
上焉则有天地、宗庙、社稷、百神之祀,与夫乘舆、膳服、文物、朝会、享燕、仪卫之供;
下焉则有百官禄秩、甲兵馈给、邻聘赐予之式。
于是度四海之内,治贡赋,出财物,漕挽以输京师
而又建官寺、府库、委积、苑囿、关市、治工之局,以谨其出纳焉。
虽调用系之三司,然纲领一总于提举司
且法伤于烦密,弊起于因循,不可不以时而裁定之。
本司与三司所部凡一百二处,其额例自嘉祐七年秋敕差尚书都官郎中许遵重行编修,迄今三年,始获成书,即送三司诸案看详,别无牴牾。
若夫官吏之数、金布之籍、监临赏罚之格、工器良窳之程、舟车受纳之限、筦榷亏嬴之比,至于转补之资叙、招收之等式,皆迹旧以便今。
或芟繁而之要,以严法度之守,以窒欺蠹之端,而其文备矣。
窃惟承平之日久,吏或恬于茍简,而不知其职。
前此陛下发明诏,敕有司,使小大之臣,蚤夜罔或不虔,兹实朝廷求治之也。
盖张官者政之本,立法者事之防,夫惟是书茍遵用之,不亦廑职之助欤?
新编提举司三司额例计一百五册,及都册二十五册,共一百三十册,谨具进呈。
如得允当,乞赐别立新名,送中书门下用印,降付逐处遵守施行。
取进止。
许仲涂郎中游山 北宋 · 钱公辅
七言绝句 押灰韵
每同南郭先生到,今伴东牟太守来。
自顾拙疏聊自乐,白云径里踏荒苔(《舆地纪胜》卷四二《淮南东路·滁州》)
都官员外郎许遵职方员外郎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六七、《临川先生文集》卷五○
敕某:尔进以艺文,而兼通律令之学,故于为吏,常以才称。
第课有司,当得进位。
祗予新命,厥往懋哉!
可。
王安石专权谋利及引薛向领均输非便奏熙宁二年十月 宋 · 刘述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九、《通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八、《宋史》卷三二一《刘述传》、《宋元通炮》卷三一、《吴兴备志》卷一一
臣等历观自古以来为人君者,未有不以偏听失德;
为人臣者,未有不以专权致乱。
《志》曰:「听之不聪,是为不谋」。
盖以其不能广览远听,择所长而用之,而溺于私爱,甘于谀佞,忘义理之是非,惟辩给之嘉尚
《洪范》曰:「聪作谋」。
若其听受之偏,其能谋乎?
《书》曰:「臣之作福作威,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易》曰:「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盖言臣之事君,将顺其美,正救其恶,有功而不敢尸,有善则归于上。
故人虽知其贤,而不得见其迹。
苟异于是,已非臣道,矧威福在己乎?
臣等切见陛下擢用王安石参知政事,未逾半年,中外人情嚣然不安,盖以其专肆胸臆,轻易宪度,而全无忌惮之心也。
臣等请言其略。
伏自陛下即位以来,精心万几,任贤求治,常若饥渴。
故置安石政府,必欲致时如唐虞,跻俗如
安石反以管商权诈之术,战国纵横之论,取媚于陛下。
陛下遽信其言,遂与陈升之同谋,侵夺三司之利,收为己功,开局置官,引三人者于本司议事,用八人者分行天下,惊骇物听,动摇人心。
其所辟用,皆门下亲旧之人,如吕惠卿王子韶卢秉、王汝翼之徒,岂能通晓钱谷,周知天下之利源乎?
复用薛向发运使,兼领均输之职。
信如诏书之言,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固亦无害。
然使小人为之,假以货泉,任其变易,纵有所入,则不免乎夺商贾之利。
商贾既不行,则诸路税课自然亏失,是先丧其岁时之常入,则国之经费何以仰给?
官司贩易物有难售者,须至均配在民,以取其直。
物既积壅,艰于速贸,则必有鬻田宅,破家业,以应期会者。
不然,则淫刑滥罚,从而加之矣。
古人有言曰:「财尽则怨,力尽则叛」。
民既怨叛,则恐癚雄之人得以攘臂于其间矣。
不识朝廷之意,果以是为便乎?
而况薛向之为人也,所至之处,多用耳目刺探州县长短,从而胁持之,即以裒銂非道之事,俾之承禀。
其赃贪畏懦之人,莫不俛首曲从。
其公正持守之者,须至违戾,则必为其中伤矣。
朝廷方委之兴事,万一有勉而听之者,则蝲绅之徒离心解体,将自窜于珀穴之中矣。
不识朝廷之意,复以为便乎?
去年许遵,文过饰非,妄议谋杀自首按问之法。
朝廷遂差王安石司马光定夺。
二人者所见不同,司马光则持至公之论,请依旧法,不可以谋为因。
王安石则任一偏之见,改旧法而立新议,以害天下之大公。
臣等抗章论辩,指安石之议为非。
复差吕公著韩维钱公辅再定,而皆附从其说,不思法制之难行,但务人情之茍合。
后来言者不已,又令密院同议可否。
文彦博等所定既协公道,陛下即以众人所议文字委富弼看详。
在病告,不俟其出,朝廷又却行安石所定首减指挥,良由同列畏其强愎,陛下惑其浮辩,乃至此尔。
小人章辟妄献岐邸迁外之议,疏间陛下友爱之德,罪不容诛。
御史中丞吕诲及臣等连章奏乞加窜逐,以绝疑萌。
陛下虽屡许其请,独安石百端沮格,且荧惑圣听,而陛下以为爱己,遂隐忍而不行。
是以吕诲陈安石党庇小人之迹,而复降黜,中外之议,喧然不平。
吕公著一言辟光之罪,即时贬责。
公著中丞也,何诲言之而获戾,公著言之而遽行?
公著安石生平相知,表里相应,亦恐言之未必从也。
岂非威福之柄不出于陛下,而尽由于安石乎?
且如近用吕公著御史中丞,与兄公职任相妨。
臣等亦曾论列,陛下不以为听也。
切闻陛下始欲用司马光中执法安石力荐公著,而欲罢公弼枢府之任。
公著以人言不协,又于兄弟之义难安也,遂亦辞免。
陛下乃听安石之言,遂两用之,此得为允当乎?
近又睹中书诸子,今后御史中丞独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此亦安石之谋也,不过欲引用门下之人,置在台中,为己之助耳。
己之有过,彼则不言,此得为朝廷之福乎?
况祖宗以来,未尝有兄在枢府而弟为中丞者,亦未尝有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而知杂御史不同议也,亦未尝有不与学士院轮举也。
先朝所立制度,乃陛下家法,自宜世世子孙守而勿失。
今一旦信安石之言,乃欲事事更张,废而不用,良可惜也。
如上所条之事,岂非安石之专权,而陛下之偏听乎?
切见安石故人团练副使陆伸叙复著作郎,颇喧物议。
陆伸昨知柳州日,于治平亮阴中使妓乐饮宴,以至更深。
虞候兵士作闹,遂决挞虞候,至于身死。
情理至重,朝廷明有指挥,经恩未得叙用,仍不与亲民。
盖事与福建路提刑王陶,因不觉察其子贩盐,一般责降团练副使,比之陆伸所犯差轻,尚未甄叙。
陆伸身为郡守,官列朝行,不存臣子之礼,全无忠孝之义,将何面颜更求仕进?
若非与安石相知,岂能便得复官?
安石举亲情王无咎国子监直讲无咎昨自亳州卫真主簿,移台州天台县,系次远,不赴任,寻医,却于常州掌学二年。
后复授南康军南康县主簿,避见远官,又乞寻医,遂来京师,以聚徒教学为名,出入权门,营求直讲
御史孙昌龄迎合安石之意,奏无咎不候寻医年满,先次差充直讲
况流内铨,寻医人未尝有预先举授差遣体例。
无咎寻医后,自系违碍选人,即合入元初次远路分。
今有此优命,若非安石力加荐引,曲为主张,岂能冒宠侥痈,异于众人乎?
如此之事,皆安石欺罔不公之罪也。
谨按安石自应举历官以来,凡著书立言莫不知尊尚之道,以倡率学者,故天下士人之心无不归向,谓之为贤。
以至陛下亦闻而爱之,遂致位公府。
今遭时得君如此之专,当以平时所学仁义之道启沃上心,以广圣德。
今乃首以财利之议,务为容悦,言行乖戾,一至于此,刚狠自任,则又甚焉。
不知安石之心,待陛下为如何主也?
陛下天质颖悟,不世而出,至治,指日可复。
今反以霸国诸侯之术,唐室衰世之事,诱惑上听,何不恭之甚也?
孟子曰:「齐人莫如我之敬王也,我非之道不敢陈于王前」。
安石则异于是,其意无他,是欲持禄保位,觊觎宰相耳。
其癚诈之迹,顾不明耶?
奸诈专权之人,岂宜任在庙堂,以乱国纪?
臣等伏愿陛下奋乾刚之断,早罢安石重任,以慰天下元元之心。
曾公亮,位居承弼,礼遇三朝,自宜悉虑竭忠,奋身许国。
而反有畏避安石之意,阴自结援,更相称誉,以固宠荣。
安石奏对之际,惟肆强辩,多生横议,岂执政大臣体?
采祖宗以来宰相故事,若昭文在假,集贤不敢专行圣旨,岂如今日安石作参知政事,傲视同列,旁若无人,爱憎与夺,一出于己,败坏中书故事,皆公亮之罪也。
公亮久妨贤路,无补时政,亦堪罢免。
赵抃则括囊拱手,但务依违。
大臣事君固若是耶?
方今河北地震,连年不已,加之星文谪见,天下水灾,漂溺人民,不可胜数。
变异之来,无甚于此。
庙堂视之,恬不为怪。
臣等但恐渐更多事,使陛下不得安枕而卧,皆大臣之罪也。
伏望陛下思宗社之长计,措生灵于久安,委任老成有德之人,疏远迂阔生事之辈,臣等不胜爱君忧国之至。
次韵滕元发许仲涂秦少游1084年 北宋 · 苏轼
七言律诗 押真韵 创作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金山
二公诗格老弥新,醉后狂吟许野人。
坐看青丘吞泽芥,自惭黄潦荐溪蘋。
两邦旌纛光相照,十亩锄犁手自亲。
何似秦郎妙天下,明年献颂东巡
次韵许遵1085年 北宋 · 苏轼
七言律诗 押阳韵 创作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蒜山渡口挽归艎,朱雀桥边看道装
供帐已应烦百两,击鲜毋久溷诸郎。
问禅时到长干寺,载酒闲过绿野堂
此味只忧儿辈觉,逢人休道北窗凉
减字木兰花 赠润守许仲涂,且以「郑容落籍、高莹从良」为句首1074年10月 北宋 · 苏轼
 创作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郑庄好客。容我尊前先堕帻
落笔生风。籍籍声名不负公。

高山白早莹骨冰肤那解老。
从此南徐。良夜清风月满湖。
南歌子 别润守许仲涂1074年10月 北宋 · 苏轼
 押阳韵 创作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欲执河梁手,还升月旦堂
酒阑人散月侵廊。
北客明朝归去、雁南翔。

窈窕高明玉,风流郑季庄。
一时分散水云乡
惟有落花芳草、断人肠。
司马温公行状1086年闰2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二、《苏文忠公全集》卷一六、《皇朝文鉴》卷一三七、《名臣碑传琬琰集》卷五一、《容斋三笔》卷五、《文章正宗》续集卷四、《翰苑新书》前集卷六七、《秘笈新书》卷一二、《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五四、《性理群书句解》卷二二、《渊鉴类函》卷九七、雍正《山西通志》卷一八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曾祖政,赠太子太保
曾祖母薛氏,赠温国太夫人
祖炫,试秘书省校书郎,知耀州富平县事,赠太子太傅
祖母皇甫氏,赠温国太夫人
父池,尚书吏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赠太师追封温国公
母聂氏,赠温国太夫人
公讳光,字君实,其先河内人,晋安平献王孚之后。
王之裔孙征东大将军阳,始葬今陕州夏县涑水乡,子孙因家焉。
高祖、曾祖皆以五代衰乱不仕。
富平府君始举进士,没于县
皆以气节闻于乡里。
天章公以文学行义事真宗仁宗转运使御史知杂事三司副使,历知凤翔、河中、同、杭、虢、晋六州,以清直仁厚闻于天下,号称一时名臣。
公自儿童,凛然如成人。
七岁闻讲《左氏春秋》,大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义。
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
年十五,书无所不通。
文辞醇深,有西汉风。
天章公当任子,次及公,公推与二从兄,然后受补郊社斋郎,再奏,将作监主簿
年二十,举进士甲科
奉礼郎
天章公在杭,辞所迁官,求签书苏州判官事以便亲,许之。
未上,丁太夫人忧。
未除,丁天章公忧。
执丧累年,毁瘠如礼。
服除,签书武成军判官事,改大理评事,为国子直讲,迁本寺丞
故相庞籍名知人,始与天章公游,见公而奇之,及是为枢密副使,荐公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
中官允言死,诏以允言有军功,特给卤簿。
公言:「孔子不以名器假人,繁缨以朝,且犹不可,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而赠以三公之官,给以一品卤簿,其为繁缨,不亦大乎」?
故相夏竦卒,诏赐谥文正
公言:「谥之美者,极于文正何人,可以当此」!
书再上,改谥文庄
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
庞籍郓州,徙并州,皆辟公通判州事
公感知己,为尽力。
赵元昊始臣,河东贫甚,官苦贵籴,而民疲于远输。
麟州、窟野、河西多良田,皆故汉地,公私杂耕。
天圣中,始禁田河西者,虏乃得稍蚕食其地,俯窥麟州,为河东忧。
请公按视。
公为画五策:「宜因州中旧兵,益禁兵三千,厢兵五百,筑二堡河西,可使堡外三十里虏不敢田,则州西六十里无虏矣。
募民有能耕麟州闲田者,复其税役十五年,能耕窟野、河西者,长复之,耕者必众,官虽无所得,而籴自贱,可以渐纾河东之民」。
麟州,如公言。
兵官郭恩勇且狂,夜开城门,引千馀人渡河,载酒食,不为战备,遇敌死之。
议者归罪于,罢节度使青州
公守阙,三上书,乞独坐其事,不报。
初不以此望公,而公深以自咎。
既没,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时人两贤之。
太常博士祠部员外郎,直秘阁、判吏部南曹,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
交阯贡异兽,谓之麟。
公言:「真伪不可知。
使其真,非自然而至,不足为瑞,若伪,为远夷笑,愿厚赐其使而还其兽」。
因奏赋以讽。
度支员外郎,判句院。
修起居注,五辞而后受。
判礼部。
有司奏六月朔,日当食。
公言:「故事,食不满分,或京师不见皆贺。
臣以为日食四方见京师不见,天意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其为灾当益甚,皆不当贺」。
诏从之。
后遂以为常。
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苏辙举直言策,入第四等,而考官以为不当收。
公言:「于同科四人中,言最切直,有爱君忧国之心,不可不收」。
宰相亦以为当黜,仁宗不许。
曰:「求直言,以直弃之,天下其谓朕何」!
公遂与谏官王陶同上疏:「愿为宗庙社稷自重,却罢燕饮,安养神气,后宫嫔御,进见有度,左右小臣,赐予有节,厚味腊毒,无益奉养者,皆不宜数御」。
上嘉纳之。
初,至和三年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不敢言,惟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公时为并州通判,闻而继之,上疏言:「《礼》大宗无子,则小宗为之后。
为之后者,为之子也。
愿陛下择宗室贤者,使摄储贰,以待皇嗣之生,退居藩服
不然,则典宿卫,尹京邑,亦足以系天下之望」。
疏三上,其一留中,其二付中书
公又与书:「此大事,不言则已,言一出,岂可复反,愿公以死争之」。
于是言之益力。
及公为谏官,复上疏,且面言:「臣昔为并州通判,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而力行之」。
仁宗简默不言,虽执政奏事,首肯而已。
闻公言,沈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
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
公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
上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
令公以所言付中书
公曰:「不可,愿陛下自以意喻宰相」。
是日,公复言江淮盐事,诣中书白之。
宰相韩琦问公,今日复何所言。
公默计此大事,不可不使知,思所以广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庙社稷大计也」。
喻意,不复言。
后十馀日,有旨令公御史里行陈洙同详定行户利害。
与公屏语曰:「日者大飨明堂,韩公摄太尉监祭
公从容谓,闻君与司马君实善,君实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书,欲发此议,无自发之,行户利害,非所以烦公也,欲公达此意耳」。
时嘉祐六年闰八月也。
至九月,公复上疏面言:「臣向者进说,陛下欣然无难,意谓即行矣,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子孙当千亿,何遽为此不祥之事,小人无远虑,特欲仓猝之际,援立其所厚善者耳。
唐自文宗以后,立嗣皆出于左右之意,至有称定策国老、门生天子者,此祸岂可胜言哉」!
上大感悟,曰:「送中书」。
公至中书,见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夜半禁中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
等皆唯唯,曰:「敢不尽力」。
后月馀,诏英宗宗正寺,固辞不就职。
明年遂立为皇子
称疾不入。
公复上疏言:「凡人争丝毫之利,至相争夺,今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三百馀日不受命,其贤于人远矣。
有识闻之,足以知陛下之圣,能为天下得人。
然臣闻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而行,使者受命不受辞,皇子不当辞避,使者不当徒反。
凡召皇子内臣皆乞责降,且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入」。
英宗遂受命。
衮国公主下嫁李玮,以骄恣闻。
公上疏言:「太宗时姚坦为衮王翊善,有过必谏,左右教王诈疾。
踰月,太宗召王乳母,入问起居状。
母曰:『王无疾,以姚坦故,郁郁成疾耳』。
太宗怒曰:『王年少,不知为此,汝辈教之』。
杖乳母数十,召慰勉之。
齐国献穆大长公主太宗之子,真宗之妹,陛下之姑,而谦恭率礼,天下称其贤。
愿陛下教子以太宗为法,公主事夫以献穆为法」。
已而公主不安于李氏,诏出知卫州公主入居禁中,而母杨归其兄璋,散遣其家人。
公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尚主,今乃母子离析,家事流落,陛下独无雨露之感,悽恻之心乎?
既责降,公主亦不得无罪」。
上感悟,诏公主降封沂国,待李氏恩礼不衰。
判检院权判国子监,除知制诰
力辞至八九,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赐三品服,仍知谏院
上疏言:「经略安抚使便宜从事,出于兵兴权制,非永世法。
将相大臣典州者,多以贵倨自恃,凌忽转运使,使不得举职。
朝廷务省事,专行姑息之政。
至于胥史欢哗而逐御史中丞辇官悖慢而退宰相卫士凶逆而狱不穷奸,泽加于旧,军人詈三司使法官以为非犯阶级,于用法有疑。
其馀,一夫流言于道路,而为之变法推恩者多矣,皆陵迟之渐,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追赠婉仪,又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
公言:「董氏秩本微,病革之日,方拜充媛
古者妇人无谥,近制惟皇后有之。
卤簿本以赏军功,未尝施于妇人,惟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高祖定天下之功,乃得给,到韦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给鼓吹,非令典,不足法」。
时有司新定后宫封赠法,皇后与妃皆赠三代。
公言:「别嫌明微,妃不当与后同。
袁盎引却慎夫人坐,正为此耳。
天圣亲郊,太妃止赠二代,而况妃乎」!
嘉祐八年贡举。
仁宗崩,英宗以哀毁致疾,慈圣光献太后同听政。
公首上疏言:「章献明肃太后,保佑先帝进贤退奸,有大功于赵氏,特以亲用外戚小人,故负谤天下。
太后初摄大政,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纯如张知白,刚正如鲁宗道,质直如薛奎者,当信用之。
鄙猥如马季良、谗谄如罗崇勋者,当疏远之,则天下服」。
又上疏英宗,言:「汉宣帝昭帝后,终不追尊卫太子史皇孙
光武起布衣,得天下,自以为元帝后,亦不追尊钜鹿都尉南顿君,惟哀、安、桓、灵,皆自旁亲入继大统,追尊其父祖,天下非之,愿以为戒」。
时公所得仁宗遗赐珠、金,直百馀万,率同列三上章,言:「国有大忧,中外窘乏,不可专用乾兴故事,若遗赐不可辞,则宜许侍从以上进金钱,佐山陵费」。
不许。
公乃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金以遗其舅氏,义不藏于家。
英宗疾既平,皇太后还政。
公上疏言:「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
其言切至,皆母子间人所难言者。
时有司立法,皇太后有所取用,有司奏覆,得御宝乃供。
公极论以为不可,当直下合同司移所属立供,如上所取,已乃具数奏太后,以防矫伪。
曹佾使相两府皆迁。
公言:「无功而得使相,陛下以慰母心耳。
两府皆迁,无名,若以还政为功,则宿卫将帅内侍小臣,必有觊望」。
已而都知任守忠等皆迁。
公复争之,因论:「守忠大奸,陛下为皇子,非守忠意,沮坏大策,离间百端,赖先帝不听。
及陛下嗣位,反覆革面,交搆两宫,国之大贼,人之巨蠹,乞斩于都市以谢天下」。
诏以守忠节度副使蕲州安置,天下快之。
时有诏陕西刺民兵号义勇,公上疏极论其害,云:「康定庆历间陕西民为乡弓手,已而刺为保捷指挥,民被其毒,兵终不可用,遇敌先北,正兵随之,每致崩溃。
县官知其坐食无用,汰遣归农,而惰游之人,不能复反南亩,彊者为盗,弱者转死,父老至今流涕也。
今义勇何以异此」!
章六上,不从。
乞罢谏官,不许。
王广渊除直集贤院
公言:「广渊奸邪不可近。
汉景帝太子,召上左右饮,卫绾独称疾不行,及即位,待有加。
周世宗澶渊张美三司吏,掌州之钱谷,世宗私有求假悉力应之,及即位,薄其为人,不用。
广渊仁宗之世,私自结于陛下,岂忠臣哉!
愿黜之以厉天下」。
执政建言濮安懿王德盛位隆,宜有尊礼,诏太常礼院两制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相顾不敢先,公独奋笔立议曰:「为之后者为之子,不敢复顾其私亲,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礼宜一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高官大爵,极其尊荣」。
议成,即敕吏,以公手藁为案,至今存焉。
中外讻讻,御史吕诲傅尧俞范纯仁吕大防赵鼎赵瞻等皆争之,相继降黜。
公上疏乞留之,不可。
则乞与之皆贬。
初,西戎遣使致祭,而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国主
使者诉于朝,公与吕诲乞加宜罪,不从。
明年西戎犯边,杀略吏士。
赵滋雄州,专以猛悍治边,公亦论其不可。
至是契丹之民,有捕鱼界河,伐白沟之南者。
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为不材,选将代之。
公言:「国家当戎狄附顺时,好与之计较末节,及其桀骜,又从而姑息之。
近者西戎之祸,生于高宜,北狄之隙,起于赵滋
朝廷方贤此二人,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
今若选将代中祐,则来者必以为法,而以中祐为戒,渐不可长,宜敕边吏,疆埸细故,徐以文檄往反,若轻以矢刃相加者,坐之」。
京师大水,公上疏论三事,皆尽言无所隐讳。
龙图阁直学士判流内铨,改右谏议大夫,知治平四年贡举。
神宗即位,首擢公为翰林学士,公力辞,不许。
上面谕公:「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为」?
公曰:「臣不能为四六」。
上曰:「如两汉制诏可也」。
公曰:「本朝故事不可」。
上曰:「卿能举进士,取高等,而云不能四六,何也」?
公趋出,上遣内臣閤门,强公受告,拜而不受。
趣公入谢,曰:「上坐以待公」。
公入,至廷中。
以告置公怀中,不得已乃受。
遂为御史中丞
初,中丞王陶宰相不押常朝班为不臣,宰相不从,争之力,遂罢。
公既继之,言:「宰相押班,细故也,言之过。
爱礼存羊,则不可已。
自顷宰相权重,今陶复以言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臣愿宰相押班,然后就职」。
上曰:「可」。
既出知陈州,谢章诋宰相不已。
执政议再贬,公言:「诚可罪,然陛下欲广言路,屈己受,而宰相独不能容乎」?
乃已。
公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
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
其说甚备。
且曰:「臣昔为谏官,即以此六言献仁宗,其后以献英宗,今以献陛下,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
公在英宗时,与吕诲同论祖宗之制:「句当御药院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内殿崇班,则出。
近岁居此位者,皆暗理官资,食其廪给,非祖宗本意。
又故事,年未五十,不得为内侍省押班,今除张茂则,止四十八,不可」。
至是,又言之。
因论高居简奸邪,乞加远窜。
章五上,上为尽罢寄资内臣居简亦补外。
未几,复留陈承礼、刘有方二人,公复争之。
又言:「近者王中正陕西,知泾州刘涣等谄事中正,而鄜延钤辖舜臣,违失其意。
已而等进擢,舜臣降黜,权归中正,谤归陛下。
是去一居简得一居简」。
上手诏问公所从知。
公曰:「臣得之宾客,非一人言,事之有无,惟陛下知之。
若无,臣不敢避妄言之罪。
万一有之,不可不察」。
诏用宫邸直省官郭昭选等四人为閤门祗候
公言:「国初草创,天步尚艰,故即位之始,必以左右旧人为腹心耳目,谓之随龙,非平日法也。
閤门祗候在文臣为馆职,岂可使厮役为之」。
英宗山陵,公为仪仗使,赐金五十两,银合三百两。
三上章辞,从之。
边吏上言:「西戎部将嵬名山,欲以横山之众,取谅祚以降」。
诏边臣招纳其众。
公上疏极论,以为:「名山之众,未必能制谅祚,幸而胜之,灭一谅祚生一谅祚,何利之有?
若其不胜,必引众归我,不知何以待之?
臣恐朝廷不独失信于谅祚,又将失信于名山矣。
若名山馀众尚多,还北不可,入南不受,穷无所归,必将突据边城以救其命,陛下独不见侯景之事乎」?
上不听,遣将种谔发兵迎之,取绥州,费六十万万。
西方用兵,盖自是始矣。
翰林侍读学士
登州有不成婚妇,谋杀其夫伤而不死者。
吏疑问即承,知州事许遵谳之。
有司当妇绞而诏贷之。
上议,准律,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妇当减三等,不当绞。
诏公与王安石议之,安石议。
公言:「谋杀犹故杀也,皆一事,不可分为二。
若谋为所因与杀为二,则故与杀亦可为二耶」?
宰相文彦博以下,皆附公议,然卒用安石言,至今天下非之。
权知审官院。
百官上尊号,公当答诏。
上疏言:「先帝亲郊不受尊号,天下莫不称颂,末年有建言者,国家与契丹有往来书信,彼有尊号而我独无,以为深耻,于是群臣复以非时上尊号。
汉文帝时单于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
愿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名」。
上大悦,手诏答公:「非卿朕不闻此言,善为答词,使中外晓然,知朕至诚,非欺众邀名者」。
遂终身不复受尊号。
执政河朔灾伤,国用不足,乞今岁亲郊,两府不赐金帛,送学士院取旨。
公言:「两府所赐,以匹两计止二万,未足以救灾,宜自文臣两省武臣宗室刺史以上皆减半」。
公与学士王圭王安石同对。
公言:「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两府辞赐」。
安石曰:「常衮辞赐馔,时议以为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今之急务也」。
公曰:「辞禄,犹贤于持禄固位者。
国用不足,真急务,安石言非是」。
安石曰:「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
公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民穷为盗,非国之福」。
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上用足」。
公曰:「天下安有此理!
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
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
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
此乃洪羊欺汉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武帝不明耳。
至其末年,盗贼蜂起,几至于乱。
武帝不悔祸,昭帝不变法,则汉几亡」。
争议不已。
王圭进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司马光言是也。
然所费无几,恐伤国体,王安石言亦是。
惟明主裁择」。
上曰:「朕意与同。
然姑以不允答之」。
安石当制,遂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亦不复辞。
史馆修撰
上问公可为谏官者,公荐吕诲天章阁待制知谏院
诏公与张茂则同相视二股河及土堤利害。
公用都水监丞宋昌言策,乞于二股之西置土堤,约水东流,若东流日深,北流自浅,新刍渐备,乃塞其北,放出御河、胡卢河下流,以纾,冀、深、瀛以西之患。
时议者多不同,公于上前,反覆论难,甚苦,卒从之。
后皆如公言,赐诏奖谕。
王安石始为政,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建为青苗、助役、水利、均输之政,置提举官四十馀员,行其法于天下,谓之新法。
公上疏,逆陈其利害,曰:「后当如是」。
行之十馀年,无一不如公言者。
天下传诵,以公为真宰相,虽田父野老,皆号公司马相公,而妇人孺子,知其为君实也。
迩英进读,至萧何曹参事
公曰:「参不变法,得守成之道
孝惠高后时,天下晏然,衣食滋殖」。
上曰:「汉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
公曰:「何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
武王克商,曰:『乃反商政,政由旧』。
然则虽周亦用商政也。
《书》曰:『无作聪明,乱旧章』。
汉武帝张汤言,取高帝法纷更之,盗贼半天下。
元帝宣帝之政,而汉始衰。
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
后数日,吕惠卿进讲。
因言:「先王之法,有一年而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
五年一变者,巡狩考制度是也。
有三十年一变者,『刑法世轻世重』是也。
有百年不变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也。
前日言非是,其意以讽朝廷,且讥臣为条例司官耳」。
上问公:「惠卿言何如」?
公曰:「布法象魏。
布,旧法也,名为变
四孟月朔属民读法,为时变月变耶?
诸侯有变礼易乐者,王巡狩则诛之,王不自变也。
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平国用中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
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
大坏而更造,非得良匠美材不成。
今二者皆无有,臣恐风雨之不庇也。
公卿侍从皆在此,愿陛下问之。
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两府侵其事,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也?
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
苟用例而已,则胥史足矣。
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也」?
惠卿不能对。
则诋公曰:「侍从不言,言而不从不去」?
公作而答曰:「是臣之罪也」。
上曰:「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
讲毕,赐坐户外。
将出,上命徙坐户内,左右皆避去。
上曰:「朝廷每更一事,举朝讻讻,也」?
王圭曰:「臣疏贱在阙门之外,朝廷之事不能尽知,借使之道路,又不知其虚实也」。
上曰:「闻则言之」。
公曰:「青苗出息,平民为之,尚能以蚕食下户,至饥寒流离,况县官法度之威乎」?
惠卿曰:「青苗法,愿取则与之,不愿不强也」。
公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
臣闻作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若之何!
太宗河东,立和籴法,时米㪷十馀钱,草束八钱,民乐与官为市。
其后物贵而和籴不解,遂为河东世世患,臣恐异日之青苗,犹河东之和籴也」。
上曰:「陕西行之久矣,民不以为病」。
公曰:「臣陕西人也,见其病不见其利。
朝廷初不许也,而有司尚能以病民,况立法许之乎」?
上曰:「坐仓籴米何如」?
坐者皆起曰:「不便。
上已罢之,幸甚」。
上曰:「未罢也」。
公曰:「京师有七年之储,而钱常乏,若坐仓钱益乏,米益陈,柰何」?
惠卿曰:「坐仓得米百万斛,则省东南百万之漕,以其钱供京师,何患无钱」?
公曰:「东南钱荒而米狼戾,今不籴米而漕钱,弃其有馀,取其所无,农末皆病矣」。
侍讲吴申起曰:「言至论也」。
公曰:「此皆细事,不足烦人主,但当择人而任之。
有功则赏,有罪则罚,此则陛下职也」。
上曰:「然。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
公趋出。
上曰:「卿得无以惠卿之言不乐乎」?
公曰:「不敢」。
韩琦上疏论青苗之害,上感悟,欲罢其法。
安石称疾求去。
会拜公枢密副使,公上章力辞,至六七。
曰:「上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遣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
不然,终不敢受命」。
上遣人谓公:「枢密,兵事也。
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词」。
公言:「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
安石起视事,青苗法卒不罢,公亦卒不受命。
则以书喻安石,三往反,开喻苦至,犹幸安石之听而改也。
且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彼忠信之士,于公当路时,虽龃龉可憎,后必徐得其力,谄谀之人,于今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必有卖公以自售者」。
意谓吕惠卿
宾客,辄指言之曰:「覆王氏者,必惠卿也。
小人本以利合,势倾利移,何所不至」。
其后六年,而惠卿安石,上书告其罪,茍可以覆王氏者,靡不为也。
由是天下服公先知。
公求补外,上犹欲用公,公不可。
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
朝辞进对,犹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宣抚使下令,分义勇四番,欲以更戍边,选诸军骁勇,募闾里恶少为奇兵,调民为乾粮麨饭,虽内郡不被边,皆修城池楼橹如边郡,且遣兵就粮长安、河中、同,三辅骚然。
公上疏,极言:「方凶岁,公私困弊,不可举事,而永兴一路城池楼橹皆不急,乾粮麨饭昔尝造,后无用腐弃之,宣抚司令,臣皆未敢从。
若乏,军兴,臣坐之」。
于是一路独得免。
顷之,诏移知许州,不赴,遂乞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以归。
自是绝口不论事。
以祀明堂,加上柱国
至熙宁七年,上以天下旱、蝗,诏求直言。
公读诏泣下,欲默不忍,乃复陈六事
一青苗,二免役,三市易,四边事,五保甲,六水利,此尤病民者,宜先罢。
又以书责宰相吴充:「天子仁圣如此,而公不言,也」?
元丰五年,公忽得语涩疾,自疑当中风,乃豫作遗表,大略如六事加详尽,感慨亲书,缄封置卧内,且死,当以授所善范纯仁范祖禹使上之。
凡居洛十五年,再任留司御史台,四任提举崇福宫
官制行,改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
神宗崩,公赴阙临,卫士见公入,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
民遮道呼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
所在数千人聚观之。
公惧,会放辞谢,遂径归洛。
太皇太后闻之,诘问主者,遣使劳公,问所当先者。
公言:「近岁士大夫以言为讳,闾阎愁苦于下,而上不知,明主忧勤于上,而下无所诉,此罪在群臣,而愚民无知,归怨先帝,宜下诏首开言路」。
从之。
下诏榜朝堂,而当时有不欲者,于诏语中设六事以禁切言者曰:「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观望朝廷之意以侥倖希进,下以眩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虚誉,若此者,必罚无赦」。
太皇太后封诏草以问公
公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
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
太府少卿宋彭年水部员外郎王谔应诏言事,有欲借此二人以惩天下者,皆以非职而言,赎铜三十斤。
公具论其情,且请改赐诏书,行之天下。
从之。
于是四方吏民,言新法不便者数千人。
公方草具所当行者,而太皇太后已有旨,散遣修京城役夫,罢减皇城内觇者,止御前工作,出近侍之无状者三十馀人,戒敕中外无敢苛刻暴敛,废导洛司物货场,及民所养户马宽保马限,皆从中出,大臣不与。
公上疏谢:「当今急务,陛下略已行之矣,小臣稽慢,罪当万死」。
诏除公知陈州,且过关入见,使者劳问,相望于道。
至则拜门下侍郎,公力辞,不许。
数赐手诏:「先帝新弃天下,天子冲幼,此何时,而君辞位耶」?
公不敢复望,以覃恩迁通议大夫
初,神宗皇帝以英伟绝人之资,励精求治,凛凛乎汉宣帝唐太宗之上矣。
宰相王安石用心过当,急于功利,小人得乘间而入,吕惠卿之流以此得志,后者慕之,争先相高,而天下病矣。
先帝明圣,独觉其非,出安石金陵,天下欣然,意法必变,虽安石亦自悔恨。
其去而复用也,欲稍自改,而惠卿之流,恐法变身危,持之不肯改。
然先帝终疑之,遂退安石八年不复召,而惠卿亦再逐不用。
元丰之末,天下多故,及二圣嗣位,民日夜引领以观新政,而进说者以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欲稍损其甚者,毛举数事以塞人言。
公慨然争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
安石惠卿等所建,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犹恐不及。
汉文帝除肉刑,斩右趾者弃市,笞五百者多死。
景帝元年即改之。
武帝作盐铁、榷酤、均输等法。
昭帝罢之。
唐代宗宦官,公求赂遗,置客省拘滞四方之人。
德宗立未三月,罢之。
德宗晚年为宫市,五坊小儿暴横,盐铁使月进羡馀
顺宗即位,罢之。
当时悦服,后世称颂,未有或非之者也,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
众议乃定。
公以为:「治乱之机,在于用人,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
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凡所进退,皆天下所谓当然者,然后朝廷清明,人主始得闻天下利害之实」。
遂罢保甲团教,依义勇法,岁一阅。
保马不复买,见在者还监牧给诸军。
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而民所欠钱皆除其息。
京东铸铁钱,河北江西福建、湖南盐及福建茶法,皆复其旧。
独川、陕,以边用,未即罢,遣使相视,去其甚者。
户部左右曹钱谷,皆领之尚书
凡昔之三司使事,有散隶五曹及寺监者,皆归户部,使尚书周知其数,量入以为出。
于是天下释然,曰:「此先帝本意也,非吾君之子,不能行吾君之意」。
时独免役、青苗、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也。
山陵毕,迁公正议大夫
公自以不与顾命,不敢当,诏不许。
元祐元年正月,公始得疾。
诏公与尚书左丞吕公著朝会,与执政异班再拜而已,免舞蹈。
公疾益甚,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
乃力疾上疏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率用熙宁以前法。
有未便,州县监司节级以闻,为一路一州一县法。
诏即日行之。
又论西戎大略,以和戎为便,用兵为非。
时异议者甚众,公持之益坚。
其后太师文彦博议与公合,众不能夺。
又论将官之害,诏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之。
又乞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使提点刑狱
公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天下病之,乞自太中大夫待制以上,于郡守中举转运使提点刑狱,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
又以文学、德行、吏事、武略等为十科,以求天下遗才。
命文臣升朝以上,岁举经明行修一人,以为进士高选。
皆从之。
左仆射
疾稍间,将起视事,诏免朝觐,许以肩舆,三日一入都堂或门下尚书省
公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
诏公肩舆到内东门子康扶入对小殿,且曰毋拜。
公惶恐入对延和殿,再拜。
遂罢青苗钱,专行常平粜籴法,以岁上中下熟为三等,谷贱及下等则增价籴,贵及上等则灭价粜,惟中等则否,及下等而不籴,及上等而不粜皆坐之。
时二圣恭俭慈孝,视民如伤,虚己以听公。
公知无不为,以身任天下之责。
数月复病,以九月丙辰朔,薨于西府,享年六十八。
太皇太后闻之恸,上亦感涕不已。
时方躬祀明堂,礼成不贺,二圣皆临其丧,哭之哀甚,辍视朝三日。
太师温国公,襚以一品礼服,赙银三千两,绢四千匹,赐龙脑水银以敛。
户部侍郎赵瞻入内,内侍省押班宗道护其丧,归葬夏县,官其亲族十人。
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
自少及老,语未尝妄,其好学如饥渴之嗜饮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
退居于洛,往来陕郊,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
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
博学无所不通,音乐、律历、天文、书数,皆极其妙。
晚节尤好礼,为冠婚丧祭法,适古今之宜。
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
不事生产,买第洛中,仅庇风雨。
有田三顷,丧其夫人,质田以葬。
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自以为遭遇圣明,言听计从,欲以身徇天下,躬亲庶务,不舍昼夜。
宾客见其体羸,曰:「诸葛孔明二十罚以上皆亲之,以此致疾,公不可以不戒」。
曰:「死生命也」。
为之益力。
病革,谆谆不复自觉,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既没,其家得遗奏八纸,上之,皆手札论当世要务。
京师民画其像,刻印鬻之,家置一本,饮食必祝焉。
四方皆遣人购之京师,时画工有致富者。
有《文集》八十卷,《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考异》三十卷,《历年图》七卷,《通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翰林词草》三卷,《注古文孝经》一卷,《易说》三卷,《注系辞》二卷,《注老子道德论》二卷,《集注太元经》八卷,《大学中庸义》一卷,《集注扬子》十三卷,《文中子传》一卷,《河外咨目》三卷,《书仪》八卷,《家范》四卷,《续诗话》一卷,《游山行记》十二卷,《医问》七篇。
其文如金玉谷帛药石也,必有适于用,无益之文,未尝一语及之。
初,公患历代史繁重,学者不能综,况于人主,遂约战国秦二世,如左氏体,为《通志》八卷以进。
英宗悦之,命公续其书,置局秘阁,以其素所贤者刘攽刘恕范祖禹为属官。
凡十九年而成,起周威烈王,讫五代,上下一千三百六十二载。
其是非疑似之间,皆有辩论,一事而数说者,必考合异同而归之,作《考异》以志之。
神宗尤重其书,以为贤于荀悦,亲为制叙,赐名《资治通鉴》,诏迩英读其书,赐颍邸旧书二千四百二卷。
书成,拜资政殿学士,赐金帛甚厚。
娶张氏,礼部尚书存之女,封清河郡君,先公卒,追封温国夫人
子三人,童、唐皆早亡,康今为秘书省校书郎
孙二人,、桓皆承务郎
历事四朝,皆为人主所敬。
神宗知公最深,公思有以报之,常摘孟子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谓吾君不能谓之贼」。
故虽议论违忤,而神宗识其意,待之愈厚。
及拜资政殿学士,盖有意复用公也。
夫复用公者,岂徒然哉,将必行其所言。
公亦识其意,故为政之日,自信而不疑
呜呼,若先帝可谓知人矣,其知之也深;
可谓不负所知矣,其报之也大。
轼从公游二十年,知公平生为详,故录其大者为行状。
其馀,非天下所以治乱安危者,皆不载,谨状。
王安石专权谋利及引薛向领均输非便疏熙宁二年十月 宋 · 刘琦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九、《宋宰辅编年录》卷七、《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八、《东都事略》卷七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六、《泾川文载》卷三九
臣等历观自古以来为人君者,未有不以偏听失德;
为人臣者,未有不以专权致乱。
志曰:「听之不聪,是为不谋」。
盖以其不能广览远听,择所长而用之,而溺于私爱,甘于谀佞,忘义理之是非,惟辩给之嘉尚
《洪范》曰:「聪作谋」,若其听受之偏,其能谋乎?
《书》曰:「臣之作福作威,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易》曰:「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盖言臣之事君,将顺其美,正救其恶,有功而不敢尸,有善则归于上。
故人虽知其贤,而不得见其迹。
苟异于是,已非臣道,矧威福在己乎。
臣等切见陛下擢用王安石参知政事,未踰半年,中外人情嚣然不安,盖以其专肆胸臆,轻易宪度,而全无忌惮之心也。
臣等请言其略。
伏自陛下即位以来,精心万机,任贤求治,常若饥渴,故置安石政府,必欲致时如唐虞,跻俗如
安石反以管、商权诈之术,战国纵横之论,取媚于陛下。
陛下遽信其言,遂与陈升之同谋,侵夺三司之利,取为己功,开局置官,引三人者于本司议事,用八人者分行天下,惊骇物听,动摇人心。
其所辟用,皆门下亲旧之人,如吕惠卿王子韶卢秉、王汝翼之徒,岂能通晓钱谷,周知天下之利源乎!
复用薛向发运使,兼领均输之职。
信如诏书之言,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固亦无害。
然便小人为之假以货泉,任其变易,纵有所入,则不免乎夺商贾之利。
商贾既不行,则诸路税课,自然亏失。
是先丧其岁时之常入,则国之经费何以仰给?
官司贩易,物有难售者,须至均配在民,以取其直。
物既积壅,艰于速贸,则必有鬻田宅,破家业以应期会者,不然则淫刑滥罚从而加之矣。
古人有言曰:「财尽则怨,力尽则叛」。
民既怨叛,则恐奸雄之人得以攘臂于其间矣。
不识朝廷之意,果以是为便乎?
而况薛向之为人也,所至之处,多用耳目刺探州县长短,从而胁持之,即以裒敛非道之事,俾之承禀。
其赃贪畏懦之人,莫不俛首曲从,其公正持守之者,须至违戾,则必为其中伤矣。
朝廷方委之兴事,万一有勉而听之者,则缙绅之徒,离心解体,将自窜于岩穴之中矣。
不识朝廷之意,复以为便乎?
去年许遵,文过饰非,妄议谋杀自首按问之法,朝廷遂差王安石司马光定夺。
二人者所见不同,司马光则持至公之论,请依旧法,不可以谋为因。
王安石则任一偏之见,改旧法而立新议,以害天下之大公。
臣等抗章论辩,指安石之议为非,复差吕公著韩维钱公辅再定,而皆附从其说,不思法制之难行,但务人情之茍合。
后来言者不已,又令密院同议可否,文彦博等所定既协公道,陛下即以众人所议文字委富弼看详,在病告,不俟其出,朝廷又却行安石所定首减指挥
良由同列畏其强愎,陛下惑其浮辩,乃至此尔。
小人章辟妄献歧邸迁外之议,疏间陛下友爱之德,罪不容诛。
御史中丞吕诲及臣等连章奏乞加窜逐,以绝疑萌,陛下虽屡许其请,独安石百端沮格,且荧惑圣听,而陛下以为爱己,遂隐忍而不行。
是以吕诲陈安石党庇小人之迹,而复降黜,中外之议喧然不平。
吕公著一言,辟光之罪即时贬责。
公著中丞也,何诲言之而获戾,公著言之而遽行?
公著安石生平相知,表里相应,亦恐言之未必从也。
岂非威福之柄,不出于陛下,而尽由于安石乎!
且如近用吕公著御史中丞,与兄公职任相妨,臣等亦曾论列,陛下不以为听也。
切闻陛下始欲用司马光中执法安石力荐公著,而欲罢公弼枢府之任。
公著以人言不协,又于兄弟之义难安也,遂亦辞免。
陛下乃听安石之言,遂两用之,此得为允当乎?
近又睹中书劄子,今后御史中丞独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此亦安石之谋也,不过欲引用门下之人,置在台中为己之助耳。
己之有过,彼则不言,此得为朝廷之福乎?
况祖宗以来,未尝有兄在枢府而弟为中丞者,亦未尝有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而知杂御史不同议也,亦未尝有不与学士院轮举也。
先朝所立制度,乃陛下家法,自宜世世子孙守而勿失。
今一旦信安石之言,乃欲事事更张,废而不用,良可惜也。
如上所条之事,岂非安石之专权而陛下之偏听乎?
切见安石故人团练副使陆伸叙复著作郎,颇喧物议。
陆伸昨知柳州日,于治平亮阴中使妓乐饮宴,以至更深,因虞候、兵士作闹,遂决挞虞候,至于身死,情理至重。
朝廷明有指挥,经恩未得叙用,仍不与亲民差遣
福建路提刑王陶因不觉察其子贩盐,一般责降团练副使,比之陆伸所犯差轻,尚未甄叙。
陆伸身为郡守,官列朝行,不存臣子之礼,全无忠孝之义,将何面颜,更求仕进?
若非与安石相知,岂能便得复官?
安石举亲情王无咎国子监直讲
无咎昨自亳州卫真主簿台州天台县,系次远,不赴任,寻医,却于常州掌学二年。
后复授南康军南康县主簿,避见远官,又乞寻医,遂来京师以聚徒教学为名,出入权门,营求直讲
御史孙思龄迎合安石之意,奏无咎不候寻医年满,先次差充直讲
况流内铨寻医人未尝有预先举授差遣体例,兼无咎寻医后自系违碍选人,即合入元初次远路分。
今有此优命,若非安石力加荐引,曲为主张,岂能冒宠侥倖,异于众人乎?
如此之事,皆安石欺罔不公之罪也。
谨按安石自应举历官以来,凡著书立言,莫不知尊尚之道,以倡率学者,故天下士人之心,无不归向,谓之为贤,以至陛下亦闻而爱之,遂致位公府。
今遭时得君,如此之专,当以平时所学仁义之道启沃上心,以广圣德。
今乃首以财利之议,务为容悦,言行乖戾,一至于此。
刚狠自任,则又甚焉。
不知安石之心,待陛下为如何主也?
陛下天质颖悟,不世而出,至治,指日可复。
今反以霸国诸侯之术,唐室衰主之事诱惑上听,何不恭之甚也!
孟子》曰:「齐人莫如我之敬王也,我非之道不敢陈于王前」。
安石则异于是。
其意无他,是欲持禄保位,觊觎宰相耳。
其奸诈之迹,顾不明耶,奸诈专权之人,岂宜任在庙堂,以乱国纪?
臣等伏愿陛下奋乾刚之断,早罢安石重任,以慰天下元元之心。
曾公亮位居承弼,被遇三朝,自宜悉虑竭忠,奋身许国,而反有畏避安石之意,阴自结援,更相称誉,以固宠荣。
安石奏对之际,惟肆强辩,多生横议,岂执政大臣体?
采祖宗以来宰相故事,若昭文在假,集贤不敢专行圣旨,岂如今日安石作参知政事,傲视同列,旁若无人,爱憎与夺,一出于己,败坏中书故事,皆公亮之罪也。
公亮久妨贤路,无补时政,亦堪罢免。
赵抃则括囊拱手,但务依违。
大臣事君,固若是耶?
方今河北地震连年不已,加之星文谪见,天下水灾,漂溺人民不可胜数。
变异之来,无甚于此,庙堂视之,恬不为怪,臣等但恐渐更多事,使陛下不得安枕而卧,皆大臣之罪也。
伏望陛下思宗社之长计,措生灵于久安,委任老成有德之人,疏远迂阔生事之辈。
臣等不胜爱君忧国之至。
许遵少卿润州 北宋 · 陆佃
七言律诗 押庚韵
丹阳太守旧名卿,骑竹儿童夹道迎。
醉尹笙歌甘酒病,谪仙风月苦诗情。
江湖天气农桑早,水竹人家枕簟清。
白首爱君心未已,梦魂犹绕凤凰城
使臣不得径行呼索临安府差人诏绍兴二十九年五月四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三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五二(第四册第三○九八页)
大金贺生辰使人王可道等到阙,尤都管为病,两浙转运司差到管船使臣二人,更不经由馆伴使、副等,径行呼索临安府卧轿应付入门。
仰本司将逐人依条施行。
仍钤束自今后所差人如遇使臣呼索告觅,须管计会所属馆伴、送伴等官司讫,方许遵行。
如违,以违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