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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秦始皇时民歌 秦 · 无名氏
 押麌韵
杨泉《物理论》曰:秦筑长城。死者相属。民歌曰:
生男慎勿举,生女哺用脯。
不见长城下,尸骸相支拄(意林作撑拄。注云。一作枨拄。○水经河水注三。意林五。《诗纪前集》二。)
自叙(《史通·内篇·序传》) 其四 西晋 · 傅玄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
班固《汉书》,因父得成(已上《意林》引《傅子》九十三事,皆错入杨泉《物理论》中;已下二事,错放徐干《中论》中)遂没不言彪,殊异马迁也(《意林》)
杨泉引语 魏晋 · 无名氏
《物理论》曰:语曰:
黄金累千。不如一贤(○《御览》四百二。)
土非玉璧。谈者为价(○《类聚》作十四。)
上不正。下参差(○意林五。)
杨泉引里语 魏晋 · 无名氏
 押支韵
《物理论》曰:里语曰云云。余虽无治丝之能。而悟闻诗之义。
能理乱丝。乃可读诗(○《类聚》五十五。《御览》六百十六。)
上书言杨泉 晋 · 朱则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六
杨泉清操自然,徵聘终不移心(《书钞》六十三引《晋录》)
淮赋 隋 · 杜台卿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
古人登高有作,临水必观焉。吟咏比赋,可得而言矣。《诗·周南》云:「汉之广矣,不可咏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邶风》云:「泾以渭浊,湜湜其沚。」《卫风》云:「河水洋洋,北流活活。」《小雅》云:「滔滔江汉,南国之纪。」《大雅》云:「丰水东注,惟禹之绩。」《周颂》云:「猗与漆沮,潜有多鱼。有鳣有鲔,鲦鲿鰋鲤。」《鲁颂》云:「思乐泮水,薄采其。」此皆水赋滥觞之源也。后汉班彪有《览海赋》,魏文帝有《沧海赋》,王粲有《游海赋》,晋成公绥有《大海赋》,潘岳有《沧海赋》,木玄虚孙绰并有《海赋》,杨泉有《五湖赋》,郭璞有《江赋》,惟淮未有赋者。魏文帝虽有《浮淮赋》,止陈将卒赫怒,至于兼包化产,略无所载。齐天统初,以教府词曹出除广州长史,经淮阳赴镇,频经利涉,壮其淮沸浩荡,且注巨海,南通曲江,水怪神物,于何不有?遂撰闻见,追而赋之曰:
美大川之为德,谅在物而非假。
决出元氏之乡,滥流桐柏之下。
始经营于赤位,终散漫于炎野(《初学记》六)
鸂鶒寻卵而逐害(《大观本草》十九)
论刑法不便表 其二 第二表 唐 · 李彭年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二十九
臣某言。
臣伏见诏书。
内外官取受一匹以上。
科本罪外。
放归田里。
五匹以上。
仍于犯处便附贯者。
臣闻国之大礼。
必存其故不易其宜。
循其教不易其俗。
故礼曰。
刑者侀也。
一成而不可变。
此则百代常行之道也。
周礼曰。
刑新国。
用轻典。
刑平国。
用中典。
刑乱国。
用重典。
此又三等用刑之意也。
然设三槐九棘之吏。
入钧金束矢之条。
盖又慎之至也。
故详刑则死者不恨。
而生者不怨。
怨恨不生。
则灾害不作。
灾害不作。
则太平之理也。
之圣。
犹曰惟刑恤哉。
之贤。
故称明德慎罚
为政之道。
可不慎欤。
自周室寖微。
穆王荒耄。
作五刑之属。
立三千之条。
度时而用。
所谓刑乱者也。
春秋之时。
王道寖坏。
征伐交起。
教化不行。
子产铸书。
见疵于叔向
荀寅设法。
获毁于仲尼
偷薄之政。
自是滋矣。
秦至始皇
专任刑罚。
赭衣塞路。
奸邪并生。
囹圄成市。
天下愁苦。
刘项一呼。
土崩瓦解。
降自魏晋
至于陈隋。
历代兴亡。
莫不因此。
孔子曰。
礼乐不兴。
则刑罚不中。
刑罚不中。
则人无所措手足。
诚哉是言也。
当今天下有道。
庶政惟和。
四方无虞。
万邦从政
正可胜残去杀。
道德齐礼。
大革前非。
淳风一变。
今乃下明敕。
刑书
深非元元之望也。
夫刑罚者御人以威。
法令者示人以信。
若成而数变。
则人之心不安。
严而必行。
则狱讼滋起。
先王所言。
议事以制。
不为刑辟者。
惧人之有争心也。
伏惟陛下取鉴前典。
率由旧章。
国用常刑。
俯收严典。
则政经有序。
德洽人心。
万姓咸曰。
大哉王心。
兹用不犯于有司矣。
且臣闻宽者仁也。
者正也。
上正其道。
下必从之。
陛下居无为之时。
行不严之化。
则如风偃草。
日用而不知。
岂待威之以深刑。
而欲革之以贪性。
苟纵免而无耻。
亦何益于哉。
臣又闻之。
至刑无所用。
至政无所理。
杨泉物理论曰。
奸与天地俱生。
自然之气也。
人主以御人。
宽则奸易禁。
急则奸难绝。
今法虽大设。
犯者逾多。
臣愚以为持政之急。
老子曰。
法令滋章。
盗贼多有。
此盖急刑。
非止奸之意。
伏愿陛下深思之。
臣识见近浅。
才非匡济。
谬参列侍。
忝齿诤臣。
敢不竭诚。
以速官谤。
傥裨政化。
虽死犹生。
蚕赋879年 唐 · 陆龟蒙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 创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荀卿子有蚕赋。杨泉亦为之。皆言蚕有功于世。不斥其祸于民也。余激而赋之。极言其不可。能无意乎。诗人硕鼠之剌。于是乎在。
古民之衣。
或羽或皮。
无得无丧。
其游熙熙。
艺麻缉纑。
官初喜窥。
十夺四五。
民心乃离。
逮蚕之生。
茧厚丝美。
机杼经纬。
龙鸾葩卉。
官涎益馋。
尽取后已。
呜呼。
既豢而烹。
蚕实病此。
灭蚕。
民不冻死。
禹王兴国观重修碑记开宝八年三月 北宋 · 姚宾王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
详夫刚柔始辟,形象斯分,用橐籥于无穷,功成万化;
信陶钧之有则,知远一同。
鼓之以雷霆,运之以日月。
阴阳孕□,天地搆精,致品物之咸亨,育生灵于一贯。
次以寒暑,革以四时。
其冥化出自然,非知识之可及。
不知所以,但享其功者,盖神明德之也。
至若骖鸾驾鹤,显真迹于瀛洲
玉牒金绳,表皇王之封禅。
荐敬入杨泉之论,报功称许慎之谈。
正直聪明,德昭往古;
祸淫福善,事必依人。
惟神承帝配天,声律身度,不迩声色,不矜功能。
菲食恶衣,而致勤于沟洫;
卑宫损室,而尽力于舟车。
足胝手胼,披霜冒雨。
当怀山襄陵之际,处艰食鲜食之时,乘四载以取宜,顺九畴而治事。
随刊不□□□□□□□以而五服章,六府修而九功备。
万邦作乂,承尽美尽善之名;
四海削平,成可大可久之业。
故□□之大□□以元圭,生有其灵,没歆其祀。
王之行庙,爰宅于□□□□□崇高,地当爽垲,前临翠巘,后控长岗。
嘉树罗烟,□□□□之望;
修篁带雨,恍披摩诘之图。
祀典契于丹诚,报应冥如影响。
乃其庙日月既久,年代寖远,垣墉既穴于鼠牙,□□□深于鸟迹。
鸳鸯瓦坠,因伤□玉之□;
□竦梁摧,为□□□之雨。
苔封土砌,草□□□,□□每戏于冠裳,□□□□于□□。
如非特力,难议□□。
□邑人张延义等,并乃秀茂芝兰,清同承雪,□□□□□之径,□□恭积善之名。
睹庙貌以彫残,遂兴谋于建创。
开宝八年岁次己亥三月癸酉朔三十日壬寅,起立大殿四间。
是乃求公输之敏手,放大麓以搜材。
搆营妙尽于玄功,朴斲巧穷于神力。
事既毕矣,如翚斯飞;
人皆悦之,若子趋事。
相次装塑尊容,兼画两壁陪从,莫不光华间错,丹彩明眸。
临轩增谨敬之感,□□益端庄之志。
崇堂起雾,危阁栖云。
土木备丹藻之□,□□□□□之饰。
牲牷星列,蘩亦可奠其试;
俎豆□□,□□□可尽其敬。
神明享德,黍稷非馨。
灌玉酬金,徒彰闻于往日;
兰汤郁酒,且馀飨于今时。
足可福助一方,祈丰四序。
更虑寒暑来往,陵谷变更,遂刊贞珉,以记盛事。
宾王名惭谢凤,价昧荀龙,虽每砺于愚铅,犹未酬乎壮志。
偶承嘉命,敢不直书。
按:嘉庆渑池县志》卷一一,嘉庆十五年刻本。
杨志仁 其七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四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一一
示及四条,所论思索极苦。
近年朋友肯如此用心者绝不曾见,敬服。
干但亦各有可疑,幸相与商榷。
程、谢、尹所论敬处,固兼动静,无浅深,亦各就持敬处见得一个意思,各立为一说,以形容之。
今谓谢、尹之说只是发明主一之意,恐未必有此意耳。
就三先生说处各自体认凑合,将来见得敬字愈觉亲切。
今只欲就主一两字上欲该括谢、尹之说,却恐看得谢、尹之说未免疏略耳。
不知然否?
明德不言性而言心,杨德渊惠书亦录示所答之语,此但当答以心之明便是性之明,初非有二物,则直截简径,使之自此思索,却见得分晓。
今观所答,是未免以心性为两物也。
如「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则心自是心,仁自是仁。
孟子言「仁人心也」,则仁又便是心。
大学》所解明德,则心便是性,性便是心也。
所答之病既误以心性为两物,而又欲安排并合,故其说颇觉费力。
心之能为性情之主宰者,以其虚灵知觉也。
此心之理炯然不昧,亦以其虚灵知觉也。
自当随其所指各自体认,其浅深各自不同。
心能主宰,则如谢氏「常惺惺」之谓,此只是能持敬,则便能如此。
若此心之理炯然不昧,如《大学》所谓明德,须是物格知至,方能如此,正不须安排并合也。
不知然否?
《洪范》五行五事之说,近亦尝思之。
前辈所说决然不是,以庶證观之自可见,但貌言视听思之所以配水火木金土,则恐来说未免穿凿耳。
干亦尝反覆思之,只以造化及人生之初验之,便自然合。
天一生水,水便有形。
人生精血,凑合成体,亦若造化之有水也。
地二生火,火便有气。
人有此体,便能为声,声者气之所为,亦若造化之有火也。
水阴而火阳,貌亦属阴,而言亦属阳也。
水火虽有形质,然乃造化之初,故水但能润,火但能炎,其形质终是轻清。
至若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则形质已全具矣。
亦如人身耳目既具,则人之形成矣。
木阳而金阴,亦犹视阳而听阴也。
只以此配之,则人身便是一个造化,理自分明
以此等处,恐只得如此宽看,不知然否?
耳目口鼻之配五行四象,亦自分明,来谕亦似支离。
耳属肾,肾即水,水即太阴
目属肝,肝即木,木即少阳。
口属脾,脾属土,土王于夏秋之间,即太阴少阳之合。
鼻属肺,肺属金,金即少阴。
亦是自然之理如此,初无可疑也,不知然否?
杨德渊(溥)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四九、《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一六
国博令孙有嫁母之丧,闻不为持服,亦不往哭。
呜呼,天下固有无母之国哉?
贤者之后,礼法之家,一至此耶?
想其令孙年少未更事,事必取决于族人之长者,则德渊诸贤皆不得辞其责矣。
又闻亦尝谋诸城长上,以为法不当为服,此大非衰晚所能晓。
年来风俗大坏,人纪不立,虽贤士大夫亦未免有可议者,流风滋炽,遂有今夏之事,令人有不忍闻者。
然推此不为服之一念,亦何所不至耶?
在礼,父卒为母,则齐衰三年;
父在为母,则杖期,而继之以继母如母、慈母如母。
此不可易之大典也。
慈母,父之妾也,父命之使慈己者,其服尚与亲母同;
今为人后,而为所后视其母,乃不得与父妾比,何其无人道之甚耶?
出母嫁,从为之服报,礼也。
谓之出母,则为父所弃逐者也,其既嫁也,子尚为之服期。
母有过,父得弃之,子岂得而绝之哉?
况其母又未尝为父所逐者耶?
若曰,母尝不恤其子,挈其家赀以归,不复有母子之恩矣,是可无服也。
然则处顽嚚之际,所以虐其子者亦无时不至矣,负罪引慝则闻之,未闻不为之服也。
父母,天地也,岂较曲直之地耶?
毁冠裂冕,绝灭人道,一至于此,岂不大可伤、大可痛耶!
国博之贤,亦将为之目不瞑于地下矣。
又闻其令孙来岁便欲赴铨,如此,则行将仕矣。
君臣父子,人之大伦也,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未有不有其母而能忠其君者也。
其亟于赴铨,岂非欲急为仕进计耶?
方入仕之始,而先犯大不孝之罪,公议凛然,亦何所逃于天地之间哉?
求一二年之速化,而犯终身之大戮,亦非计之得也。
干辱国博之知甚至,不忍其孙之无知至此,不得不相为言之。
切冀德渊诸贤痛为解说,早自悔艾,亟为制服,往奔其丧,服以期而心丧以三年,哀号擗踊,但知有母之恩,而不知有母之过,庶几无愧于为杨国博之孙矣。
茍能如此,则尚可以世契之故以书问相往来;
不然,则亦不容不自绝也,岂有无母之人而尚可与之交耶?
言之至此,令人哽塞,切幸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