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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殷浩 其一 东晋 · 范宣
 出处:全晋文
殷浩范宣曰:“‘其士大夫之嫡者,公子之宗道也’。
请解其义”。
答曰:“其士大夫之嫡者,言上二宗,唯施公子之身;
至诸公子有子孙,各祖公子以为别子,各宗其嫡子以为大宗,代代相承,然后乃成别子之后百代不迁之宗者也。
所以举其士大夫之嫡者,明公子之子孙,不复宗公子之宗,又嫌庶宗昆弟之子犹复为小宗,故特举嫡以晓之也。
凡母弟及庶昆弟所称庶宗大宗,正论其一代之嫡庶耳。
至于各有子之后,长子皆成嫡也。
公子之宗道,言公子之宗道成,故重释也(《通典》七十三)”。
殷浩 其二 东晋 · 范宣
 出处:全晋文
殷浩范宣曰:“‘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
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宗’。
请解之”。
答曰:“有小宗而无大宗者,谓君之诸弟同庶者,君命庶长为众庶之宗,则名小宗,则服大功九月者是也。
大宗而无小宗者,谓君有同母弟,命以为宗,则群庶昆弟宗之,则名大宗,服齐衰九月者是也。
昆弟既亲,又是庶中之正者也。
有无宗亦莫之宗者,谓公子唯己而已,则上不敢宗君,下无昆弟宗己者是也。
公子有宗道者,《礼》‘诸侯于其非正嫡,一无所服’,则群昆弟亦不敢相服,则无相统领,无相统领则不可不立宗,立宗然后有服耳,故云公子有宗道也。
公子之公,公者君也。
此立宗君命所制,嫌自相推,故又举公以明之也。
为其士大夫之庶宗者,此独说庶宗者,嫌上总谓有小宗而无大宗者为混,故复指解小宗之义,则大宗自然了也。
所以统大夫庶宗者,诸侯庶昆弟有为大夫也。
所以正举大夫者,所宗庶长或可为士,嫌大夫位尊不相宗,故云为大夫之庶宗以断疑也(《通典》七十三)”。
殷浩 其三 东晋 · 范宣
 出处:全晋文
咸康末,殷泉源问天子诸侯臣致仕,服有同异。
范宣答云:“夫礼制残缺,天子之典,多不全具,唯国君之礼,往往有之。
臣之致仕,则为旧君齐衰三月,天子之臣,则亦然矣。
天子之与国君,虽名号差异,至于臣子奉之,与王者无殊矣。
何以明之?
《公羊传》曰:‘以诸侯逾年称即位。
亦知天子之逾年称即位;
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于其封内三年称子’。
比例如此,则臣服之制同矣(《通典》九十)”。
答万蒋问次孙传重 东晋 · 范宣
 出处:全晋文
万蒋问范宣,嫡孙亡无后,次子之后,可得传祖重不,宣答,礼为祖后者三年,不言嫡庶,则通之矣。
无后犹取继,况见有孙,而不承之邪?
庶孙之异于嫡者,但父不为之三年,祖不为之周,而孙服父祖不得殊也(《通典》八十八)
答雷孝清问 东晋 · 范宣
 出处:全晋文
雷孝清问曰:“为祖母持重,既葬而母亡,服制云何?
别开门,更立庐不?
言称孤孙,为称孤子”?
范宣曰:“案礼应服后丧之服。
承嫡居诸父之上,一身为两丧之主,无缘更别开门立庐,以失居正之意。
至祖母练日,则变除居垩室,事毕反后丧之服。
礼无书疏称孤子孤孙之文,今代行之,合于人情。
称孤孙,存传重之目,宜卒祖母讫服,然后称孤子(《通典》九十七)”。
答或问 东晋 · 范宣
 出处:全晋文
或问曰:“曾祖墓、从祖墓毁发,哭制云何”?
范宣曰:“礼不见在远,直闻墓发,制唯经见改葬缌。
此施臣、子、妻,是承嫡者当依此礼。
非嫡有降,但三日哭,从祖一日器可也(《通典》一百二)”。
段畅谅闇 东晋 · 范宣
 出处:全晋文
范宣曰:“所以知谅闇为凶庐者,案礼,葬后柱楣,楣则梁也,明葬后居庐,所以为义”。
曰:“昔武王崩,成王立周公摄政,明年既葬,周公成王而朝于祖,以见诸侯。
此天子卒哭除丧之证也。
《春秋》在丧,曰小童,公侯曰子,既葬则无此称。
此除服证也”。
范宣难曰:“礼,葬后饮食衣服,皆有降杀。
设君臣之称,安得不异”?
曰:“《春秋》文八年秋八月襄王崩。
九年,毛伯来求金。
《传》曰:‘不书王命,未葬也’”。
范宣曰:“礼既葬王,政入于国,即君名有渐,非一朝顿除除服之义。
多引益惑耳”。
僖王崩未再周,惠王享晋、虢失礼,以名位不同,不议丧享,而讥公侯同礼。
又享有笾豆之荐,聘则陈币太庙,授玉两楹。
此闻乐不乐,食旨不甘,除服证也。
范宣曰:“朝聘之礼,国有丧,皆有撤损,不与平同也。
《周礼·掌客》职‘宾客有丧,唯刍稍之受’,是明主人设飨是仪,有等级之品,客受刍稍,循情之事,是以往往有享文耳。
且或有急尊王室,或有安卫社稷,事出无方,归于时宜,事讫反服,于礼何伤?
于啐哜示,而信以为食旨,亦其昏矣”。
引《春秋》僖七年闰月惠王崩。
九年,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
以为王丧再周少五月,而犹事文武,明王者卒哭除丧,即位而祭庙矣,所谓蒸尝禘于庙也。
曰:“夫祭祀之礼,有正有变。
所以然者,或时有所施,不必一也。
祷类祈祃,岂一道乎?
武王出祔以燎,岂是常郊邪?
天地犹然,况宗庙乎?
礼不墓祭,而尚祭乎毕。
又不于宗庙,而祀在坶室,且礼‘去祧为坛,去坛为墠’,而周公请命,告太王以下,而三坛同墠,此岂非变礼乎?
襄王之时,逼于王子带,不敢发丧,潜使告于齐。
常有忧惧之色,故或为权礼于文武。
告请之祀,非其常典,故云有事于文武,而不称禘袷于宗庙也。
能究变正之义,始可与谈《春秋》耳(《通典》八十)”。
府君祧主议 东晋 · 晋恭帝
 出处:全晋文卷十二
太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
宣皇帝太祖之位,又汉光武帝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设,理可推矣。
宜从范宣之言,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不祀也(《宋书·礼志三》。义熙九年四月大司马琅邪王德文议,又略见《晋书·礼志》上。)
四府君迁主议 南朝宋 · 臧焘
 出处:全宋文卷十六
臣闻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将营宫室,宗庙为首。
古先哲王,莫不致肃恭之诚心,尽崇严乎祖考,然后能流淳化于四海,通幽感于神明,固宜详废兴于古典,循情礼以求中者也。
礼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而七。
自考庙以至祖考五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
去祧为坛,去坛为墠,有祷然后祭之。
此宗庙之次,亲疏之序也。
郑玄以为祧者,文王武王之庙,王肃以为五世六世之祖。
寻去祧之言,则祧非文武之庙矣。
文武周之祖宗,何去祧为坛乎?
明远为祧者,无服之祖也。
又远庙则有享尝之礼,去祧则有坛墠之殊,明世远者,其义弥疏也。
若祧是文武之庙,宜同月祭于太祖,虽推后稷以配天,由功德之所始,非尊崇之义,每有差降也,又礼有以多贵者,故传称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又云,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
此则尊卑等级之典,上下殊异之文。
而云天子诸侯,俱祭五庙,何哉?
又王祭嫡殇,下及来孙,而上祀之礼,不过高祖
推隆恩于下流,替诚敬于尊属,亦非圣人制礼之意也。
是以泰始建庙,从王氏议,以礼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故上及征西,以备六世之数,宣皇虽为太祖,尚在子孙之位,至于殷祭之日,未申东向之礼,所谓子虽齐圣,不先父食者矣。
京兆以上既迁,太祖始得居正,议者以昭穆未足,欲屈太祖于卑坐,臣以为非礼典之旨也。
所谓与太祖而七,自是昭穆既足,太祖在六世之外,非为须满七庙,乃得居太祖也。
议者又以四府君神主,宜永同于殷袷,臣又以为不然。
传所谓毁庙之主,陈乎太祖,谓太祖以下,先君之主也,故《白虎通》:「帝袷祭迁庙者,以其继君之体,持其统而不绝也」。
岂如四府君太祖之前乎。
非继统之主,无灵命之瑞,非王业之基,昔以世近而及,今则情礼已远,而当长飨殷袷,永虚太祖之位,求之礼籍,未见其可。
永和之初,大议斯礼,于时虞喜范宣并以渊儒硕学,咸谓四府君神主,无缘永存于百世,或欲瘗之两阶,或欲藏之石室,或欲为之改筑,虽所秉小异,而大归是同。
宣皇既居群庙之上,而四主禘袷不已,则大晋殷祭,长无太祖之位矣。
夫理贵有中,不必过厚,礼与世迁,岂可顺而不断。
故臣子之情虽笃,而灵厉之谥弥彰
追远之怀虽切,而迁毁之礼为用。
岂不有心于加厚,顾礼制不可逾尔。
石室则藏于庙北,改筑则未知所处,虞主所以依神,神移则有瘗埋之礼。
四主若飨祀宜废,亦神之所不依也,准傍事例,宜同虞主之瘗埋。
然经典难详,群言纷错,非臣卑浅所能折中(《宋书·臧焘传》,义熙初太庙鸱尾灾,著作郎徐广曰:征西京兆府君,宜在毁落,而犹列庙飨,此其征乎。乃上议,又见《宋书·礼志》三,南史十八。)
答江氏问次孙持重 南朝宋 · 何承天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四
江氏问:「甲儿先亡,甲后亡,甲嫡孙传重,未及中祥,嫡孙又亡,有次孙,今当应服三年不」?
何承天答曰:「甲既有孙,不得无服三年者,谓次孙宜持重也。
但次孙先以制齐缞。
今得便易服,当须中祥,乃服练居垩室耳。
昔有问范宣云:『人有二儿,大儿无子,小儿有子,疑于传重』。
宣答:『小儿之子,应服三年』。
亦粗可依(《通典》八十八。)」。
何承天书论次孙持重 南朝宋 · 裴松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七
礼:嫡不传重,传重非嫡,皆不加服,明嫡不可二也,范宣所云:「次孙本无三年之道」,若应为服后,次孙宜为丧主终竟三年,而不得服三年之服也(《通典》八十八。)
为祖母持重既葬而母亡服 南朝宋 · 庾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三
若如范说,非为反后丧之服,亦应还毁垩室,立庐在诸父垩室之上。
但二丧共位,庐垩室杂处,恐非适时之礼。
谓宜始有后丧,便别室为庐,兼主二丧(《通典》九十七,范宣云:「承嫡居诸父之上,一身为两丧之主,无缘更开门立庐,以失居正之意。」)
远法师 南朝宋 · 张野
 出处:全宋文卷四十
沙门惠远雁门楼烦人本姓贾氏,世为冠族。
年十二,随舅令狐氏游学许洛。
年二十一,欲南渡就范宣子学,道阻不通,遇释道安,以为师。
抽簪落发,研求法藏。
释昙翼每资以灯烛之费,诵鉴淹远,高悟冥赜。
安常叹曰:「道流东国,其在乎?
襄阳既没,振锡南游」。
结宇灵岳,自年六十,不复出山,名被流沙。
彼国僧众,皆称汉地有大乘沙门,每至然香礼拜,辄东向致敬,年八十三而终(《世说·文学篇》注。)
谅暗议 南齐 · 王俭
 出处:全齐文卷十
权典既行,丧礼斯夺,事兴汉世,而源由甚远。
殷宗谅暗,非有服之称,周王即吉,唯宴乐为讥。
《春秋》之义,嗣君逾年即位,则预朝会聘享焉。
《左氏》云:「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践修旧好」。
又云:「诸侯即位,小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
至于谅暗之内而图婚,三年未终而吉谛,齐归之丧不废蒐,杞公之卒不彻乐,皆致讥贬,以明鉴戒。
自斯而谈,朝聘蒸尝之典,卒哭而备行,婚谛蒐乐之事,三载而后举,通塞兴废,各有由然。
又案《大戴礼记》及《孔子家语》并称武王崩,成王嗣位,明年六月既葬,周公成王
而朝于祖,以见诸侯,命祝雍作颂。
十五年十一月晋侯周卒;
十六年正月,葬晋悼公
平公既即位,改服修官,烝于曲沃
《礼记·曾子问》孔子曰:「天子崩,国君薨,则祝取群庙之主而藏诸祖庙,礼也」。
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
《春秋左氏传》:「凡君卒哭而祔,祔而特祀于主,蒸尝禘于庙」。
先儒云「特祀于主者,特以丧礼奉新亡者主于寝,不同于吉。
蒸尝,禘于庙者,卒哭成事,群庙之主,各反其庙。
则四时之祭,皆即吉也。
三年丧毕,吉禘于庙,跻群主以定新主也」。
凡此诸义,皆著在经诰,昭乎方册,所以晋、宋因循,同规前典,卒哭公除,亲奉蒸尝,率礼无违,因心允协。
爰至泰豫元年礼官立议,不宜亲奉,乃引「三年之制,自天子达」。
又据《王制》称「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越绋而行事」。
曾不知自天子达,本在至情,既葬释除,事以权夺,委衰袭衮,孝享宜申,直绋之旨,事施未葬,卒哭之后,何绋可越?
复依范宣之难杜预谯周之论士祭,并非明据。
晋武在丧,每欲存宁戚之怀,不全依谅暗之典,至于四时蒸尝,盖以哀疾未堪,非便顿改旧式。
江左以来,通儒硕学,所历多矣,守而弗革,义岂徒然。
又且即心而言,公卿大夫,则负扆亲临;
三元告始,则朝会万国。
虽金石辍响,而栒虡充庭;
情深于恒哀,而迹降于凡制。
岂曰能安国家故也。
宗庙蒸尝,孝敬所先,宁容吉事备行,斯典独废。
就令必宜废祭,则应三年永阙,乃复同之他故,有司摄礼,进退二三,弥乖典衷。
谓宜依旧亲奉(《南齐书·礼志》上。建元四年尚书令王俭采晋《中朝谅暗议》奏,从之。又见《通典》五十二。)
释奠释菜议 南齐 · 王俭
 出处:全齐文卷十一
《周礼》:「春入学,舍菜合舞」。
《记》云:「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
又云:「始入学,必释奠先圣先师」。
中朝以来,释菜礼废,今之所行,释奠而已。
金石俎豆,皆无明文。
方之七庙则轻,比之五祀则重。
陆纳车胤宣尼宜依亭侯之爵;
范宁欲依周公之庙,用王者仪,范宣谓当其为师则不臣之,释奠日,宜备帝王礼乐。
此则车、陆失于过轻,二范又伤于太重。
喻希云:「若至王者自设礼乐,则肆赏于至敬之所;
若欲嘉美先师,则所(《通典》作「则须所」。)况非备」。
寻其(《通典》作「细寻」。)此说,守附情理。
皇朝屈尊弘教,待以师资,引同上公,即事惟允。
元嘉立学,裴松之议应舞六佾,以郊乐未具,故权奏登歌。
今金石已备,宜设轩县之乐,六佾之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南齐书·礼志》上。永明三年尚书令王俭议。又见《通典》五十三。)
宣德皇后梁王 南梁 · 任昉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二
承固兹谦揖,未膺大典,敬复雅旨,良有怃然。
夫至寂难原,言象所绝,教思有律,感通斯在,所以异人者神明,同人者用舍。
王诞兹上睿,对越天行,德冠二仪,化周群动,生民以来,一人而巳。
但达节弘道,每濡迹于中庸,神照惟几,不抑心于钻仰,范宣既让,其下取则;
况圣图睿范,歌思是归,廉约虽弘,庆赏遂替,诚贤者悦义,长难进之风,不肖者矜功,沮竭力之效,劝沮之间,所差已远,王何得不暂纡雅何,允答天人,使朕夜艾以安,早朝有预。
今遣率兹百辟,申荐诚款,万致一途,烦言可略(《艺文类聚》十四。)
天柱山 北齐 · 郑述祖
 出处:全北齐文卷七
使持节都督光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荥阳郑述祖作。
岩岩岱宗,鲁邦仍其致祀;
奕奕梁山韩国以之作镇。
由拳石吐云,扶寸布雨,五岳三望,六宗九献,祈祷斯应,礼秩攸明。
天柱山者,即魏故通直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国子祭酒秘书监、青、光、相三州刺史先君文恭公之所题目。
南临巨海,北眺沧溟,西带长河,东瞻大壑,斜岭概天,层峰隐日,寻十州于掌内,总六合于眼中。
文鳐自此经停,精卫因其止息,始皇游而忘返,武帝过以乐留。
岂直蛾眉鸟翅,二别两淆,对谈大小,共叙优劣者也。
公禀气辰象,含灵川岳,礼义以成规矩,仁智用为枢机。
自结衣逞誉,革履传声,组绶相辉,貂冕交映。
至于爱仙乐道之风,孝敬仁慈之德,张良崔廓,未之云拟,文先夏甫,何以能加?
魏永平三年朝议以此州俗关南楚,境号东秦田单奋武之乡,丽其骋辩之地,民猷鄙薄,风物陵迟,询咨俾乂,非公勿许,及驱鸡御下,烹鱼理务,群情款密,庶类允谐,变此浇夷之俗,侔彼礼乐之邦,懋迹布在哥谣,鸿范宣诸史策。
公久阔枌榆,永怀桑梓,同升陇而洒泣,类陟岵以兴嗟。
于此东峰之阳,仰述皇祖魏故中书令秘书监兖州刺史文贞公迹状,镌碑一首峰之东堪石室之内,复制其铭。
余忝资旧德,力构前基,遂秉笏朝门,策名天府,出入蕃邸,陪从帷幄,凡诸身历瀛、赵、沧、冀、怀及兖、光行正十州刺史北豫州大中正,三登常伯,再履纳言光禄太常,频居其任,揣究庸虚,无阶至此。
直是遗薪妄委,馀庆滥钟。
何曾不想树嗟风,瞻天愧日。
猥当今授,踵迹此蕃,敢慕楹书,仰庭诲。
其词曰:
嵩高峻极,太华削成,祈望诸素,禋祷群经。
崇哉天柱,迥出孤亭,地险标德,藉此为名。
赫矣先公,道深义富,如桂之馨,如之茂。
尊祖爱亲,存交赏旧,翻属愚浅,实惭穿构。
齐天统元年岁次乙酉五月壬午朔十八日己亥(碑拓本。)
奏谅暗不亲奉吉祭 南北朝 · 有司
 出处:全宋文卷六十
七月尝祠,至尊谅暗之内,为亲奉与不?
使下民通议
伏寻三年之制,自天子达。
汉文悯秦馀之弊,于是制为权典。
魏晋以来,卒哭而祔则就吉。
案《礼记·王制》,「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
郑玄云:「唯不敢以卑废尊也」。
范宣杜预段畅,所以阙宗庙祭者,皆人理所奉,哀戚之情,同于生者。
谯周《祭志》称:「礼,身有丧,则不为吉祭。
缌庇之丧,于祖考有服者,则亦不祭,为神不飨也」。
寻宫中有故,虽在无服,亦废祭三月,有丧不祭。
如或非若三年之内必宜亲奉者,则应禘序昭穆。
而今必须免丧,然后禘袷,故知未祭之意,当似可思。
起居注》晋武有二丧,两期之中,并不自祠。
亦近代前事也。
伏惟至尊孝越姬文,情深明发,公服虽释,纯哀内缠。
推访典例,则未应亲奉。
有司祗应,祭不为旷。
仰思从敬,窃谓为允。
臣等参议,甚有明证,宜如所上(《宋书·礼志》四,泰豫元年七月,有司奏,诏可。)
藏宏农府君神主于夹室议 隋末唐初 · 许敬宗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五十二
谨按旧仪。汉丞相元成以为毁主瘗埋。
但万国宗飨。有所从来。
一旦瘗埋。事不允惬。
晋博士范宣意欲别立庙宇。奉征西等三主。
安置其中。方之痤埋。
颇叶情理。事无典故。
亦未足依。又议者或言毁主藏天府
祥瑞所藏。本非斯意。
今谨准量去祧之外。犹有坛墠。
祈祷所及。窃谓合宜。
今时庙制。与古不同。
共基别室。西方为首。
若在西夹之中。仍处尊位。
祈祷则祭。未绝祈享。
方诸旧仪。情实可安。
宏农府君庙远亲杀。详据旧章。
礼合迭毁。臣等参议
迁奉神主。藏于夹室。
本情笃教。在理为宜。
奉和圣制过王浚应制724年11月 唐 · 张说
五言排律 押先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王浚墓
引用典故:吴嚭
牛斗三分国,龙骧一统年。
智高宁受制,风急肯回船。
有策擒吴嚭,无言让范宣
援孤因势屈,功重为谗偏。
旧迹灰尘散,枯坟故老传。
百代逢明主,何辞死道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