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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畏大理卿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六八、《苕溪集》卷四三
敕具官某:昔者谓廷尉天下平,特以持平之难也。
天下之冤,至于廷尉而不得伸,则控告无所矣,夫岂容于不平?
尔回翔谏寺,有年于兹,议法不私,处心近厚,人无间言。
是用正位九卿,以旌尔勤。
呜呼,张释之于定国何人哉,尔其尽心,奚逊之有?
可。
周三畏辞免恩命不允诏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一、《杉溪居士集》卷六
省所奏辞免除刑部尚书、乞差在外宫观事,具悉。
卿硕德镇浮,宏才济务。
顷持从橐,备著声华,平反之能,弼教惟允。
兹畴雅望,复长秋官,庶资图旧之求,用副明刑之意。
既颁成命,实穆师言,涣号惟行,谦怀难徇。
毋劳逊避,往其钦承。
所请宜不允。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夏热,卿比平安好?
遣书指不多及。
周三畏辞免恩命不允诏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一、《杉溪居士集》卷六
三畏:省所奏辞免新除敷文阁学士恩命事,具悉。
尚书总国纲维,其任为重,方资旧德,复践厥官。
兹览露章,力辞以疾,深谅诚恳,理难以违。
俾就佚于真祠,遂升华于内阁,实惟异数,用示至怀。
往其钦承,毋劳逊避。
所请宜不允。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夏热,卿比平安好?
遣书指不多及。
周三畏辞真除刑部侍郎恩命诏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二、《杉溪居士集》卷六
三畏:省所奏辞免落权字恩命事,具悉。
朕若稽大猷,惟刑之恤,秋官之贰,实难其人。
以卿练达平反,见于已试,式符公论,满岁为真。
成命已行,谦辞难徇,宜体眷意,其即钦承。
所请宜不允。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周三畏加官制 宋 · 王洋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六七、《东牟集》卷七
朕平赋蠲徭,厚民生而讲治;
因时制法,酌古宪以垂文。
载览成书,宜颁宠典。
具官某材猷练达,请谳精明。
棘寺平反,扬历十年之久;
秋卿详决,跻升八座之联。
凡有科条,预闻刊正,方国备三登之蓄,夫家无七尺之征,参考旧章,著为定令。
嘉奏篇之来上,爰增秩以疏荣,用赏积勤,往钦茂渥。
周三畏为敕令所编修在京通用条册成书转一官制 宋 · 张嵲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八、《紫微集》卷一二
敕:朕惟中都之治,以法令为先。
国家科条品式,具在攸司,兵火以来,淆乱不理,肆加绪正,以示四方。
尔以仁恕笃厚,为吾法卿
详练通明,定吾令甲。
参以故实旧章之善,去其他请寄比之繁,成书粲然,足开后嗣。
俾迁秩序,用奖劳能。
勉祗恩荣,尚膺褒陟。
可。
周三畏刑部侍郎详定一司敕令 南宋 · 张扩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九二、《东窗集》卷一○
敕:秋官之贰,参掌邦宪,议狱行法,必务平允。
盖毫釐之差,能致千里之谬;
向隅之泣,感伤满堂之和。
膺是选者,固亦难矣。
具官某灵台清明,璞玉浑厚,自棘寺之属,至于列卿,求情必以哀矜,持议初无挠曲,阅岁滋久,全活甚众,岂非所谓确乎能其事者欤?
朕善因任之图,肆命尔为小司寇
汝其夙夜究心,辅以忠恕,庶几知朕所以用汝者,不专在于惠文之书也,可不勉哉!
周三畏绍兴二十年三月 南宋 · 曹筠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二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一
三畏顷为大理卿,鞫勘岳飞公事,犹豫半年不决。
朝廷特加抆拭,终不怀安,乃与(苏)师德阴相交接,有害治道。
康与之徐樗奏绍兴二十五年十二月 宋 · 汤鹏举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一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
右承事郎福建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康与之赃滥尤甚。
右宣教郎江西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徐樗初受秦桧奏补,即在行在守官,撰造言语,酷信之,尝中害张宗元范彦辉
与之顷在平江,干求州县,稍不如意,遂撰造言语,致周三畏放罢,苏师德编管。
伏乞重加窜殛,以为臣下赃污告讦之戒。
御史中丞常公墓志铭 南宋 · 汪应辰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八○、《文定集》卷二○、光绪《苏州府志》卷六九、光绪《南岳志》卷一一、民国《吴县志》卷六二
御史中丞常公既葬,后十有三年,其孤裕使其弟裕以公之世次、官封、功行来中都,泣请于应辰曰:「孤裕等不天,惟先君子以直道事主上,尽言无隐,名节闻天下。
不幸先君子无禄即世,冢上之木拱矣,而隧碑未立,兹惟缺典,私心恧焉。
子其为我叙先君子光烈,以信于远,而先君子之死为不亡,而孤裕等不孝之罪,或得以少逭」。
应辰作而曰:「噫!
先正犹日月也,非恶笔所能绘画,追惟风采,起敬不忘。
其辟熙、丰之邪说也如辟申、商,尊元祐之正论也如尊
吕本中行公之词有曰:『排斥异端,回狂澜于既倒;
维持正论,发潜德之幽光』。
张九成撰公之志有曰:『言路既开,台谏增重,异端既黜,六经大明』。
世以为名言。
应辰复何所容其喙」?
裕请不已,应辰闵其诚而且哀,曰:「敢不惟命」!
试掇其尤者识之。
谨按常氏自鼻祖先相黄帝,阙后曰季、曰惠、曰林、曰爽,班班见于史传不绝,至唐而衮相代宗
唐末其孙宥仕于蜀,世为邛之鹤山人
国朝尚书工部侍郎讳元者,于公为高祖
尚书屯田郎中讳溥者,于公为曾祖。
大中大夫讳某者,于公为祖。
监察御史、特赠右谏议大夫、累赠光禄大夫讳安民者,于公为父。
光禄在哲宗朝为御史,论章惇王凤乱汉、林甫乱唐,论蔡京奸足以惑众,辩足以饰非,巧足以移夺人主之视听,力足以颠倒天下之是非。
比而谗之,入元祐党籍,贫不能归,乃徙于陈。
公其仲子也,讳同字子正
生而丰下,颖悟不群。
七岁侍光禄公谪滁,滁多山水,名公卿诗赋记文题刻殆遍,公一过辄能默诵。
翰林学士曾公肇时为郡守,见而异之。
曾公尝与客论近世君子、小人,公前揖曰:「涑水君子之魁,金陵小人之首」。
曾公喜谓光禄曰:「它日挺挺有父风,未可量也」。
十二岁,光禄授以六经之学,再三覆讲,无一字误。
尤长于《周礼》六典,图其仪物,验诸制度不差。
一日光禄公诏之曰:「吾老矣,汝其务求师乎?
吾同年有元城刘先生同里宛丘张先生,当世伟人也。
汝欲学义理,当师元城
欲学文章,当师宛丘」。
于是公两师之,二先生高以评目。
政和八年,赐上舍及第。
靖康初,上以大元帅东南道都总管司,差充专管机宜文字
建炎二年,扈跸南渡,除知大宗正丞,涖职广右。
四年,召赴行在。
绍兴二年,知柳州,又再召。
三年,入见,首奏今日之患,宰相之权太重,将帅之任太专,凡六事,累千百言,悉请更革以彊国势。
殿中侍御史,才十阅月,弹击八十人,其间宰相执政四、侍从十六、郎官监官十三、监司帅守二十六、庶官十五、大将六,台纲大振,中外肃然。
四年,除起居郎中书舍人,兼史馆修撰
朝廷命令有不允公论者,辄言之。
坐是忤时宰意,以集英殿修撰衢州
五年请祠,以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
六年,除礼部侍郎
七年,除御史中丞
奏疏凡五十上,所论皆小人,然所荐赵鼎王庶李弥逊梁汝嘉刘岑张致远胡寅张九成魏矼晁谦之陈正同孙道夫徐度朱松张祁黄锾李寀闾丘昕施廷臣张绚张戒许忻吴彦章等,率又举之口而不笔之书。
何者?
退小人公则任怨于己,进君子公则归恩于君也。
八年,秦桧向子諲请与金和,潘良贵请战。
公虑敌诈和,独请善备,且奏曰:「自金归,受其大帅所传密谕,阴为金地,愿陛下察其奸。
臣尝论其兄梓,今又论,臣与初无怨隙,独为国事尔」。
上命侍从同议,子諲坚执讲和之说,良贵大叱之,交争于上前。
上惊,欲抵良贵罪。
及公奏事,上意子諲户侍之除,公所荐,必助子諲也,因顾问。
公乃曰:「前日以其才可贰版曹而荐之,今日之事则不然。
子諲请和而附,曲在子諲
良贵请战而忤,直在良贵」。
上不悦,因丐补外,以显谟阁直学士湖州子諲良贵俱罢。
当是时,赵鼎在庙堂,则奏曰:「常某良贵诚得罪,不宜因子諲而出之」。
张致远给舍,则奏曰:「不应以一子諲失二佳士」。
张九成讲筵,则奏曰:「若以子諲之故逐右史,又逐中司,非所以爱子諲」。
在内如黄锾,则诒书于公曰:「《无将大车》之诗,大夫悔将小人也。
其一章曰『无将大车,祗自填兮』,其二章曰『维尘冥冥』,其三章曰『维尘雍兮』,以言君子之将小人,其初则自取洿浼以致病,稍盛则能蔽掩,使不得光明之道,其卒也壅塞而自重其累,才则荐之而佞则斥之,于中丞乎何悔」?
在外如葛立方,则又诒书于公曰:「昔朱云论张禹罪,成帝欲刑之,则辛庆忌死争;
王章直言,成帝欲戮之,则梅福申救。
刘毅以晋武比汉桓、灵,则邹湛宽广帝意;
阳城裴延龄不宜相,则张万福揖众称贺。
数子非有言责,犹自奋若是,况为圣主耳目之官,以古之正臣自任者乎?
身虽暂退,而忠节德义滋进矣」。
专主和,子諲专附良贵廷叱子諲将得罪,公先论子諲以救良贵,及草章论而公已罢,故诸贤皆惜公之去。
当时公论,其不可掩如此。
九年,促召,不就。
请祠,得提举江州太平观
贫无立锥地,又徙于秀之海盐县精舍居焉。
祠禄三任,至十三年,凡三召,又不就。
尝遣其客谓公曰:「人望所系莫如公,愿幡然一出,毋持前论,当以参知政事处公」。
公语其客曰:「前日之不附是,今日之附非也,吾宁老死丘园,岂忍上负天子,下负所学耶」?
益憾。
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以疾薨于海盐之寓舍,享年六十,积官至左朝议大夫河内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七百户,实封一百户。
天下学士咸叹惜之。
二十年十月,葬于平江府吴县长山乡金山之原。
晚年自号虚閒居士,有古律诗、表启、词疏、外制、劄状、书序、题跋、传记、碑铭二十卷,名曰《虚閒集》,奏议十卷,《乌台日记》三卷,《多閒录》一卷。
公自六经而下,凡子史百氏、天文地理、阴阳律吕、兵法字书,无不通达。
虽多事之秋,笔不停缀。
今藏书数千卷,大半手泽也。
又尝亲校柳文,创刻于,校苏子由《古史》及编《宛丘张先生集》,并刊于衢,以淑后学。
其记衢之学,必推明孙明复石守道胡翼之李泰伯邵尧夫程正叔之道,俾诸生有所矜式。
湖之郡博士吴元美能以翼之学规迪湖人,则力荐于上。
公前后三典名郡,其政必以儒饰,皆为立生祠焉。
公为人凝重端方,邃夷鲠亮,明而不察,直而不讦,严而不苛,仁以庇民,智以利物,勇以兴利除害。
论事人主前,亹亹不倦。
如乞减月桩、免拆民居等事,咸以为便;
乞减盐法、留宿迁县降附等事,活人以千万计。
信乎有德者必有言也。
初娶太子少师滕公友之女,累赠大宁郡夫人
后娶大中大夫方公元脩之女,累封文安郡夫人
男八人:裕,奉义郎、新通判武冈军
𧛑,朝散郎、新通判湖州
袆,奉议郎、知江州德化县
袗,承奉郎、知绍兴府萧山县
裨,承务郎,早世;
袾,承奉郎、新知宣州宁固县丞
裕,承奉郎监潭州南岳庙
衿,承奉郎
女二人,适苏玭方导,皆名父之子,将通籍。
孙男十人,叔孙、御孙、季孙、浚孙、昌孙、颛孙、盈孙、汉孙、诜孙、林孙。
孙女四人,尚幼。
初公与康与之并邻居,与之以里中子弟谒公于湖,以养母为请,公创一检察御书之员,月赒缗钱三万,俾奉甘旨,与之乃不以为养。
公闻之愀然,因探取数月,径致其母。
与之怏怏,去而之平江,求一妓女于知府事周三畏
通判苏师德,公亚婿也,知公绝与之,止而勿与。
与之望公及二君,乃告于,曰常某死,三畏师德为文祭之,有曰「奸臣在位,公弃而死」。
为之震怒,命中丞俞尧弼劾三畏镌职,命提举浙西茶盐公事。
王珏师德与其子于狱,且遣吏卒夜围公家,似若捕囚辟。
公夫人与裕等惴息待罪,迄无之,仅脱虎口。
犹切齿,将俟裕等干禄,因以罗织,裕等终之世不敢调。
亡之明年,公以左中奉大夫致仕,以左通奉大夫追赠之。
命方继下,后以诸子遇恩,累赠至特进
呜呼,向非天祐正人,不其殆哉!
应辰昔备员策府,尝因转对及和议,曰上下相蒙,深为可忧,而亦以为忤己,摈之去国。
公时为中执法,不因晚出,嘉其臭味之同,繇是受知非一日矣。
应辰亦以亡之明年,蒙恩召对,累迁至于迩列,而裕以发明公之事业见委,裕又来请汲汲。
亡矣,可以铭矣。
铭曰:
常氏鸿牒,代有显人。
粤黄迨唐,二相秉钧
委质皇朝,再世御史
皇极之扶,是父是子。
元祐分察,斥惇与京。
绍兴执法,斥奸朋。
人不敢言,而忠而谠。
岳岳枋臣,竟诬以党。
惟明天子,鉴父子忠。
其亡斯闵,其存斯容。
子乂孙,盛德之验。
人怀死羞,公罔遗憾。
太湖之漘,长山之颜。
山高水深,妥灵其间。
凡百君子,仰止嘉则。
刻诗于碑,备太史择。
中散大夫致仕苏公墓志铭 南宋 · 韩元吉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三、《南涧甲乙稿》卷二○
苏姓在本朝凡三望族。
其系出梓州者,则太简举进士,为天下第一,被遇太宗,入翰苑,参大政
眉山者,明允以布衣显名,而文忠兄弟同时登制举,典内外制,长春官,辅门下省
同安之苏,盛于中间,翰林公以贤良方正受知昭陵,出入侍从,而丞相亦冠多士于南省历事五朝,为时宗臣,是相哲宗,具有劳烈。
三家子孙,各绍其阀,文献典型,相与上下,可谓盛哉。
公盖丞相诸孙,而翰林曾孙也。
翰林讳绅丞相讳颂,皆赠太师,公于魏国,有传在国史。
徙居镇江之丹徒
其第五子讳京者,公之考也,终朝请郎,赠至金紫光禄大夫,与其兄景、谟,学识行谊,俱称于时。
邹志完游定夫崔德符辈,盖其交友,故门下侍郎南阳公尤知之,而仕不获显。
其赠安康郡太夫人欧阳氏者,公之妣也,实文忠公之孙女。
公讳师德字仁仲
少颖悟,丰貌秀整,丞相甚爱抚之,以为类我,饮食必置左右,未始以去膝下。
既知学问,而明敏彊记,其得于父祖,闻于外家,习于游朋,皆过人远甚。
崇宁四年,始以丞相绘像景灵宫恩,补假承务郎,初调和州历阳县主簿,监秀州华亭市舶务
丁内艰,服除,吕尚书安老江东,辟准备差使,改右宣教郎监都进奏院,充枢密院计议官
请外,得广德军
以言者罢,主管台州崇道观者再。
久之,通判平江府
公之为计议也,与端明殿学士胡邦衡为僚。
邦衡上书论和议,诋执政为可斩,公谓之宜婉也。
邦衡谪岭外,用事者罪公尝预其稿而不以言,遂罢广德矣。
至是王晌平江,议多不侔。
建康,公适摄府事,有小人之甚者干公以私而不得逞,会公友婿常中丞子正没于邻邑,遂相与谮公,曾与郡守周三畏持官钱二千缗致赙,且父子共为祭文,有指执政语,实皆无也,并以邦衡之事为證。
丞相大怒,榜御史劾奏,公遂削籍投汀州
且下部使者究其事,逮系甚众,势焰熏灼,榜掠皆诬服。
公之子玭亦停官,盖人人知其冤。
在汀六年,践蹈不敢喘息,而公买地种竹,葺茅茨其间,父子相对读书,将终身焉。
继徙徽州,怒者亦死。
太上皇帝更庶政,凡流窜非其罪,悉俾自便,公父子始得生还,仍复故官。
方上朝谒,太上见姓名识之,曰:是无故远窜者耶?
众谓公且进拔,而政路又有不能知公者,止除通判建康府,然尽还罪籍年月。
凡一岁四迁其位,恬不见喜愠。
居官暇日,则与佳宾客走郊野,访寻六朝旧迹,萃集为图,以正昔人传述谬误。
阅再岁,始得提举荆湖南路常平茶盐。
全州军士啸乱,部使者多论守将失抚驭。
公曰守固有罪矣,军士可不惩乎,乃手书数十移督视府,乃庙堂卒用公策,遣裨将市马,道清湘,捕首恶诛之,一路以宁。
代还,复主崇道观
吏部尚书汪圣锡辈荐公,宰辅谓老成恬退可用,有诏赴行在,而公以耄疾力辞丐閒,朝廷特许以再任。
始筑室会稽城西镜湖之上,赋诗见志,超然有晋士之风。
乾道八年,叹曰:吾不复苟禄矣。
即以右奉直大夫致其仕,时已赐服三品,爵为丹徒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
玭通朝籍,以郊祀恩进封朝议大夫
淳熙二年,以庆寿恩迁中散大夫
四年八月几日,将启手足,与医者语相酢酬,晏然而逝,享年八十。
其年十二月壬申,葬于会稽县五云乡陶山之原。
初娶欧阳氏,朝请大夫恕之女,公之舅子也;
再娶方氏,朝请郎元修女,先公二年卒。
男三人:长玭也,今为承议郎、新通判明州
琏,早世;
瑑,某官。
女四人,长适朝请大夫直显谟阁吕正己,次适迪功郎舒康老,次适某官某人。
孙男七人:渭,迪功郎常州晋陵主簿
溱,将仕郎
温、汭、河、濂、湜,尚幼。
孙女二人,长适进士邦杰,次在室。
公为人温厚乐易,介然有守,笃于信行。
少事母孝,遭寇乱,与兄亲负其舆而奔。
吕安老之引公自助也,待公甚异,至相约同归田里。
安老不幸殁于事,公遂以女归其子。
为小官,尽职不茍,华亭增盐课至百万馀斤。
在邸院,值疆埸多事,书奏旁午,诏命不可稽,率未有条,公以法律定为程度,至今用焉。
持节湖湘,大抵抑豪强、惠贫弱,民至越境送之,恋恋不忍去。
其为诗文甚工,韩子苍汪彦章皆称以为不下古人。
有文集三十卷,藏于家。
闻见殚洽,议论有据依,自其家传,士大夫多从之质问故实。
及将召归,议者谓宜优閒文史之选,非必劳其筋力之务已也,而竟不少见,呜呼,可胜惜哉!
始吾友苏季真志公墓,而自以病弱不能致思,屡以属予,未之诺也。
季真亦下世,而公之二子又以为请。
追念季真之言与夫家世之契,而顷岁尚及与公周旋,悉其始终,抑又何辞?
铭曰:
世之大患,君子信谗。
譬彼烧城,孰救其炎。
嗟谮人者,豺虎弗食。
挤之下石,亦尽其力。
坠而不殒,是为有天。
人谅其冤,天与其贤。
显显魏公,天下中庸
畴克似之,以亢其宗。
魏公不亡,有令孙子。
一罹于谗,不起于仕。
既诎而信,兹病以老。
上圣悯焉,其用不蚤。
文而蔚然,行而粹然。
黄发之询,奚又舍旃?
稽山之阴,铭以诏世。
植此百年,善其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