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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文·卷六九四一
洪伋,鄱阳(今江西鄱阳)人,适孙。淳熙间为奉议郎、荆湖南路提举茶盐司干办公事。绍熙三年佥判荆门。嘉定间知广州、扬州。十六年,由知建宁府除直敷文阁、知隆兴府、江西安抚。见周必大《洪文惠公神道碑铭》(《盘州文集》附录),《象山先生年谱》卷下,《容斋五笔》卷末,《南宋制抚年表》卷上、下。
主要活动
- 1207年-1208年,淮南东路泰州(泰州市),泰州知州
- 1208年-1209年,江南西路临江军(清江),临江军知军
- 1213年-1215年,广南东路广州(广州),广州知州兼安抚使
- 1213年-1215年,广南东路连州(广东省连州市),连州知州
- 1218年-1219年,淮南东路扬州(扬州市),扬州知州兼安抚使,1219年10月,别与州郡差遣
- 1219年,淮南东路扬州(扬州市),淮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10月别与州郡差遣
- 1219年-1222年,江南东路宁国府(宣城),宁国府知府
- 1223年-1224年,福建路建宁府(建瓯),建宁府知府
- 1223年-1225年,江南西路隆兴府(南昌),隆兴府知府兼安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