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书
同伦 椿 厚也 與申同 衆也,盛也 《博雅》菌,薰也 同皲 矛柄 黏土也 [更多218]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服也。堯典曰。釐降二女于嬀汭。嬪于虞。大雅曰。摰仲女任。自彼殷商。來嫁于周。曰嬪于京。傳曰。嬪、婦也。按婦者、服也。故釋嬪亦曰服也。老子賓與臣同義。故詩曰率土之賓。莫非王臣。嬪與婦同義、亦其理也。从女。賓聲。符眞切。十二部。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除也。按詩作之屛之。其葘其翳。論語曰。屛四惡。屛皆謂除也。依許則屛、蔽也。姘、除也。義各有當。經傳皆用屛。屛行而姸廢矣。莊子。至貴國爵幷焉。注。幷、棄除也。是又叚幷爲之。从女。幷聲。普耕切。十一部。按今屛除之義讀上聲。漢律。齊民與妻婢姦曰姸。此別一義也。民各本作人。今正。高注淮南曰。齊民、凡人齊於民也。禮、士有妾。庶人不得有妾。故平等之民與妻婢私合名之曰姸。有罰。此姸取合幷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