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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置招填阙额军兵诏建炎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四之七四(第七册第六一三六页)
靖康元年正月一日建炎二年正月一日已前逃亡、事故军兵合支钱粮,通为阙额数目,除陕西路依旧招填旧阙,及京畿京西河北京东河南路依今来措置专招可以制御铁骑振华新军外,馀路并令以前项钱粮并已降指挥科拨窠名钱物相兼招置新法弓手及本处阙额军兵。
置振华军诏建炎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壬午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
募河南北、淮南土人有民籍者为振华军,以六万人为额。
即不足,听募两河流移之众,毋得过三分。
皆于左鬓刺「某州振华」四字。
刘光世检校少保依前奉国军节度使殿前都虞候御营使司专一提举一行事务都巡检使制置使进封彭城郡开国侯食邑五百户食实封贰伯户制建炎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壬午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鄜王刘公家传》卷二
光世世陟将坛,名传夷落。
勇槩锐于临敌,威略长于治边。
蚤输翊上之忠,旋总军中之势。
执干戈以扈岩陛,具宣环尹之勤;
颛鈇钺以镇藩维,允赖捍城之助。
比讲省方之制,兹为近甸之巡。
清跸初驻于淮壖,剧寇忽扰于江表。
俾率虎貔之旅,往戡蜂蚁之屯。
转战历水陆之冲,追奔涉冬春之序。
身同行伍,冒锋刃以先登;
志扫妖氛,履艰危而冞励。
迄荡平于群孽,遂获保于列城。
嘉乃殊劳,作时褒律。
贰公之峻秩,视亚保之彝仪。
进爵通侯,衍食加户。
见知良厚,注意益深,以重倚毗,以华夷等。
〔附录〕赐宗泽建炎二年二月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宗忠简集》卷八
都统制兵部郎中宗泽守镇金人,抚字民瘼,黎庶无不念德,口北关隘番庐闻其令名,畏其威声,惧不敢侵扰。
汝有佐朝护国之纲,有推山塞海之志。
设计剿杀,法令肃然。
朕得江山巩固,放下心怀,用是亲赐录敕。
龙飞锋剑,表段旌旗,扈从军伍数万,敕尚书兵部郎中进御镇江,为统领都统元帅
有不听调度者,俱该刑斩,不动奏闻。
治军治民,以仁以德。
太平宁静,班师回朝。
故谕故敕,垂惟钦哉!
右拟转保为统领都统制兵马大元帅宗泽准此。
建炎二年二月□日。
勘验解发到材武人文状诏建炎二年三月四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之二五(第五册第四五四三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八二页
诸路已解发到材武人,部将元给公据勘验,如不曾揩改姓名、月日,及所给公据建炎元年六月十三日赦前,投试文状在今年三月初三日已前,并许收试。
其靖康元年五月二十七日指挥更不施行。
路帅臣等供给诏建炎二年三月七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七之六六(第四册第三六八四页)
路帅臣供给每月不得过二百五十贯,诸路提举茶盐公事陕西福建路提举茶事广南路提举市舶江淮路提点坑冶铸钱都大提举成都府路榷茶司蔡河拨发催趁纲运、广济河都大主管催遣辇运公事、提举三门白波辇运公事、同提举三司辇运汜水同提举催促辇运公事,并知县资序知州军人、并与通判供给,每月不得过一百五十贯,旧例数少者并依旧,其节序并非泛供给,纽计充本月供给数。
令诸路安抚使便宜节制官吏诏建炎二年三月八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九七(第四册第三二一五页)
诸路虽各建帅府,然于一路见任官吏初无节制指挥,致玩习常态,缓急难以集事,宜令诸路安抚使便宜节制施行。
禁擅行支用大礼合用金银钱帛诏建炎二年三月十九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礼二五之一八(第二册第九六三页)
诸路刬刷今年大礼合用金银钱帛等,或擅行支用,依擅支朝廷封桩钱物法加一等,不以去官、赦降原减。
诫约行在并差出及五军下出战军兵诏建炎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刑法七之三○(第七册第六七四八页)
应行在并差出及五军下出战军兵,闪避征役,抛离队伍,妄通姓名应募他处之人并招收,知情、争占人并依军法施行。
文武臣举所知二人诏建炎二年四月三日丙辰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
文臣从官至牧守,武臣管军至遥郡,各荐所知二人,置为二籍,一留禁中,一付三省、枢密院,遇监司帅守将官钤辖有阙,于所举人内擢用之。
犯赃连坐即罪废及法不当得之人,皆毋得举。
禁逃田税役辄勒邻保代输诏建炎二年四月五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四六(第七册第六三五二页)
逃田税役辄勒邻保代输,许人户越诉,令提刑司觉察。
今日以前逃田无人承佃应召人请射者,特依远年无案籍逃田法免催科。
罢置巡社诏建炎二年四月六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兵二之八五(第七册第六八○○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
京畿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依元降指挥置巡社外,馀路应权添置武臣提刑去处,并于衔内带兼专一措置捉杀盗贼公事,仍除去旧衔内「提举巡社」四字,内杭州温州巡社已就绪愿存留指挥更不施行。
下第举人保明申礼部议推恩诏建炎二年四月七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二○(第五册第四三○○页)
今来下第举人进士六举曾经御试、八举曾经省试并年四十以上,进士四举曾经御试、五举曾经省试并年五十以上,内河北、河东陕西举人特与各减一举,曾经元符三年以前到省前后实得两解,并免解共及两举人,更不限年,令诸路转运司开封府保明申礼部,特与奏名,许就殿试。
元符三年以前到省一举、见年五十五以上者,令本贯州县当职官勘实无违碍,结除名罪保明申礼部
开封府、国子监令召见任承务郎以上二员结除名罪保明,委本属关送礼部勘验,逐旋闻奏,当议特与推恩。
进士理解诏建炎二年四月七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二○(第五册第四三○○页)
进士请到解并免解,因事故不曾赴今次试人,与理为到省一举;
进士两处取解,已及今次特奏名举数人,虽已违限,未曾经所属保明并举之人,特许并举推恩;
进士元符三年得解,因事故至崇宁二年到省试下人,理元得解年为省试下;
进士门引不到,因事故赴试不及,若举数已该奏名,依南省下第人例,令礼部勘实,疾速施行。
如合该取会并下所属保明之人,且令就试,不给唱名号,其敕牒等并令礼部收掌,候到,如无违碍,召保官当官给付;
若有违碍,即具因依并敕牒等缴申尚书省
皇城司逃亡人限时出首诏建炎二年四月九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四之三四(第四册第三○五五页)
皇城司亲事官等,日前应逃亡之人,或辄投他处及影占私役,许指挥到日限一年所在州县出首,特与免罪,不理过名,支破请给,押送皇城司依旧职名收管;
限内不首,依先降依军法从事;
容蔽及影占私役官员,亦科违制之罪,人吏决配二千里。
路监司条具靖康以来弃城逃遁及保城力守者诏建炎二年四月十三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帝系九之二五(第一册第二○五页)
路监司条具靖康以来凡弃城逃遁者某人、保城力守者某人,书其功罪,著其赏罚,赏太薄者厚加其赏,罚太轻者严正其罚,罪状未闻者付之有司推明,使守土之臣有以惩劝。
刺配罪人权送本处重役营分收管诏建炎二年四月十四日丁卯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
诸州刺配罪人断遣讫,权送本处重役营分收管,俟道路通快日遣行。
户部督责司农太府及辖下仓场库务各置都簿诏建炎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六之四一(第六册第五七九三页)
户部督责司农、太府及辖下仓场库务,并依政和令,各置都簿,具载所辖应用簿历名数,差近上职级掌管,遇有增减,报督簿司除附。
遇官员替罢、人吏出职、监专替移,并申所属同赤历库经要切簿书对交,仍增立批上印纸之法。
将现阙军额去处拨入一等军分敷足旧额诏建炎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五(第三册第二六九○页)
诸军教阅,在法日差将校分番部押,其早教仍轮兵官一员巡按
比年以来,军额既阙,州郡长吏玩习,不务招填,教阅不精,兵官不切巡按,致诸军人额不足,武艺退堕。
今后将现阙额去处并拨入一等军分敷足旧额,以便教阅。
禁抑令客贩粮斛柴草入京船车纳力胜商税钱诏建炎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七之三三(第六册第五一○○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八○页
应客贩粮斛柴草入京船车,经由官司抑令纳力胜商税钱者,从杖一百科罪,许客人越诉;
收数多法应重者,自从本法。